修真药农 作者:吃货天成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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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修真药农
作者:吃货天成
文案:
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
别人修真为成仙,
他修真只为种药。
阵法种药药效好,
没事逗逗小鸟,
闲着就去寻宝,
偶尔炼炼丹药。
收点山货,
弄个网店,
再来个上门的爱人,
这日子还真是不错!
内容标签:种田文 随身空间 美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风俊辉 ┃ 配角:黎凯泽 ┃ 其它:种药,修真,美食,鸟,寻宝
金牌推荐: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别人修真为成仙,他修真只为种药,阵法种药药效好!别人炼宝他炼肥料,还有人说他这肥料味道好。没事逗逗小鸟,闲着就去寻宝,偶尔炼炼丹药,顺便做做鸟粮。家里鸟儿成群,卖萌卖蠢还卖宝,能说会唱还能舞。药材长好医馆开,各种病人接连来,奇怪处方不算啥,鸟儿治病仅一家。
本文充满了乡村气息,风土民情,美食美景应接不暇,生动有趣。作者笔下的各种鸟儿生动有趣,栩栩如生。用阵法种药材别出心裁,以各类鸟儿为宠物独具匠心。故事流畅自然,是一篇不错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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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忒么神奇的事
风俊辉觉得他的三观在这几天被刷新了!
但是,不要问他是哪三观,他现在只想静静!也不要问他静静是谁!
风俊辉经常出没的地点就是他工作的中药种植基地园子里。其余时间就是窝在自己租的隔间里面,一套郊区一百多平米,三室二厅的房子,硬是被老板隔成了八间小房子来分别租出。风俊辉住的就是其中最差的一间,阳台改造,冬凉夏暖。
在这里住着,每天他要抢厕所,抢厨房,还要抢网速。上班被喝来唤去,下班累成狗回到这个窝里,晚饭大多时候还只能从外面打包或者是泡面。
这里住的人大多都和风俊辉差不多,甚至还有一家三口蜗居在这么一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的。风俊辉也常常自我安慰,至少他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至于人家好歹有媳妇有孩子,他还光棍一条这事,他自动忽略了。
风俊辉是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学校丢出来了,美其名曰:实习。风俊辉的专业倒不是那些遍大街为了扩招充数的专业,而是极其有技术含量,也十分稀少的专业。可这也挡不住他的专业冷得太过苦逼——中药种植技术。
在西药店遍地开花超过米店的时代,虽然大家嘴里还是嚷嚷着要发扬中医,继承我们五千年的优秀文化。可实际上呢,中医、中药的发展也就那么回事。而风俊辉的这个专业就业上就出现了困难。
至于自主创业?可他没地种没种子没人工没……总之,没钱!
当初就这专业也是因为报考的时候他勾了个“愿意调配”,然后他就被学校调配到了这个只有一个班,不足四十人的专业。而现在他也幸运的顶着这么一个专业的光环在学校的双选会上找到了一份对口的工作。在城郊的一个中药种植基地里上班。
读了几年了,多少对这个专业还是有点优越感的。虽然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有时候甚至得跪着给中药松土拔草,但是他仍然很喜欢这份工作。最大的梦想就是存上钱了,就回老家去包上一片林子几亩地,也搞点中药种植。
可这一切,都因为三天前的下午遇到的事给打破了。
那天下午,风俊辉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冲向厨房烧水煮泡面。虽然吃泡面,但是也要吃豪华版的!两包泡面,一把小青菜,一个鸡蛋,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有木有?煮好了豪华版泡面,风俊辉将面端进自己房间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只鸟趴在他的床上。
“麻蛋!出门忘记关窗子了!”这由阳台改造的房间就是这点,风吹雨淋太阳晒不说,窗户不关,过段时间,屋里就像是刮过了沙尘暴一样,到处都是尘土。三楼的位置,面对郊外入城的大公路,他房间里面的大窗户就是专业吸灰器。夏天几面墙被太阳晒,屋里像是蒸笼一样,冬天大窗户招八面寒风。
风俊辉连忙将那只鸟拎起来,往地上丢,脏啊!这只鸟也不知道怎么了,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要不是去拎鸟的时候感觉到这鸟还是暖乎乎的,肚子还有点微动,风俊辉都以为这是只死鸟。
“难道是老天见灭绝扣了劳资全勤,所以给我送菜来了?这不会是吃了啥毒药后,毒死的吧?”风俊辉嘀咕道。捧着装方便面的盆,一边往嘴里送面一边蹲下盯着那只半死的鸟看。灭绝是他顶头上司,四十多岁的女人,特别尖酸刻薄。
这只鸟看着挺大的,拎着也不轻,但是全身上下全是黑色,就连爪子和嘴都是黑色的,毛色还乌黑发亮,可以打洗发水广告那种。就这鸟的模样看上去像是只乌鸦,但个头得有老鹰大。风俊辉老家鸟多,各种各样,数都数不过来。但是这模样的鸟他还真没见过。
“管他什么鸟,做好了给隔壁胖子家的仓鼠先吃,试试毒。怎么说也是几斤肉,还是野味!”几口吃掉了盆里的方便面,风俊辉拎着那只黑色大鸟就往厨房走,趁这鸟还有口气,正好放血拔毛。
【小子,你……你快放下本尊!】风俊辉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差点把面盆给摔地上。不过碗接住了,那只鸟就倒霉了,被摔在地上,动都不能再动弹。
【摔死本尊了!】刚刚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不过显然比起刚刚更加微弱了。
“妖怪!”风俊辉叫了一声,还好,他才刚出了自己的房间门,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惊呼一声之后,风俊辉也反应过来了,捡起那只黑鸟就往房间走,连忙将房门关上。小小声的问道:“喂,你到底是何方妖怪?”他这房间的隔音效果可不好,他好多晚上都是听着隔壁的隔壁的妖精打架的声音撸的。
问完之后,风俊辉被自己这句像是西游记的台词给逗笑了。游戏玩多了,风俊辉也幻想过他能遇到什么奇遇,然后发家致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不过就是想想,现实总是残酷的帮他将这些幻想一一戳破。
【我乃大鹏尊者——飓风。】即使声音微弱了,还是强撑着气势。
“哦……”风俊辉微愣,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厉害的。
【……】本来以为该听到恭维的话,可是风俊辉就“哦”了一声。让这只黑鸟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了。不过考虑到自己目前的情况,黑鸟不得不继续说道:【我入世修行,遇到麻烦,如今你我有缘,我姑且给你个机会。只要送我回到我的福地洞府,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那你的洞府在哪里?”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不过风俊辉脸上却不显。他其实挺不相信这只鸟的,它说得逼格那么高,却把自己送上门给人做菜,看着就不像是个厉害的。
【昆仑!】高大上的地方,人修、妖修齐聚,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你自己去吧,太远了,明天我还要上班。”风俊辉是很理智的,虽然这只怪鸟很特别,但是为了相信一只不靠谱的鸟丢了工作,甚至送命,他还没想过。
【愚蠢的人类!送本尊回去之后,你自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若是本尊一高兴,随手送你一颗丹药,你也能脱胎换骨,长命百岁。】飓风显然觉得被一个人类拒绝太丢面子了,语气很不好。
“那万一你把我吃了,我找谁说理去?警察叔叔他们估计也是管不着这事的!”风俊辉反驳,这也是他担心的。自古妖魔就没几个是好东西。这鸟黑漆漆的,看着就不是好鸟。
【本尊岂是那种忘恩负义之鸟!】你以为吃人不犯天条的吗?劳资犯得着为了口酸不溜秋的人肉去惹天雷?呵呵……飓风心里无限吐槽。
“除非,除非我们签订个契约,你做我的宠物,听命于我。”风俊辉也不傻,这些年的也没白看。
飓风心里一惊,它想不通啊,怎么凡人会知道御兽之道?不过飓风也只是眼神闪烁了一下,就装作十分淡定的回道:【你毫无修为,岂能让我听命于你,世间根本没有这般道理。这是天道不允之事!】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
风俊辉这段时间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学了一点的。刚刚这飓风停顿的一下和目光闪烁的样子被他看到,他就知道这事有搞头。他也不担心这鸟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坑他,风俊辉猜测这鸟现在估计也没有其它办法了,自己是它的一条活路,于是装模作样的说道:“那我还是把你炖了吧。”
【你……你……】飓风被气得不行,看风俊辉那满脸“不答应就没得谈”的表情,让它觉得爪子痒痒,很想冲着风俊辉的脸上来两爪。
“我说你倒是考虑好没有?我还等着烧水拔毛。”
【本尊灭了你!】飓风气急,想要发动灵气灭了风俊辉,奈何……
第二章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阵微风拂过风俊辉的脸,他前额的头发丝跟着那微风飘动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噗……麻烦你把风吹大点,这点风连汗都吹不干。哈哈哈……”风俊辉觉得这飓风还真是逗比。
【我,我……我只是受伤了!我是很厉害的大鹏尊者!】飓风气得连“本尊”的自称都给省略了。
“签不签?”风俊辉问道。
【签!】咬咬牙,不过鸟类好像也没牙?飓风最终还是无奈的答应了。心里安慰着自己:能屈能伸才是好鸟!
虽然不情愿,飓风还是开始发出声开始念契约。它的声音低沉而又带着猛禽的威压,让风俊辉听着就觉得心头一震。然后,从飓风的额头飞出一滴鲜血,径直没入了风俊辉的手里。瞬间,有很多杂乱的信息在风俊辉的脑海里闪现而过。
风俊辉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没想到真能和这只笨鸟签订协议。而这笨鸟也真的老实的和他签订的契约兽协议。现在风俊辉能知道飓风的所有想法,包括看到飓风的记忆。而飓风却不能背叛他,否者就会魂飞魄散。
从飓风的记忆中,风俊辉也知道真的有修真这一说,而这只智商不高的飓风居然还真的是大鹏鸟。似乎它的先祖,和如来的便宜娘舅大鹏尊者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只是年代久远,谁都清算不到了。
传言在天地初开宇宙混沌之际,凤凰生两只后代,分别为孔雀和大鹏。后来这两者皆爱食人,孔雀更是将如来吃进了肚子。如来凭借自身修为,剖其背腹逃生。如来本欲将其宰杀,可是诸佛认为,如来即从孔雀肚子出来,就应尊其为母。
所以,如来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这么一尊孔雀明王母亲。而最初的大鹏尊者就是孔雀明王的亲弟弟,算起来自然就是如来的娘舅了。大鹏本也是为恶多端的,甚至生吞了一国之人。不过后来在佛祖点化之下也开始为善了。
这血缘的关系不可查,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自然也无从考证了。不过,有一点飓风没乱说,若它没有受伤,灭风俊辉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可惜,它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因为飓风的血脉,所以它自小就被修真者收养了。算起来这只鸟也是两三千年的年龄了。也不知道是它笨还是生不逢时,总之这么多年过去了,它却没能化形。而他的主人早在几百年前,随着地球灵力的枯竭而陨落了。
这只鸟在它以前的主人的洞天福地里,一只鸟呆了好几百年,最后实在是耐不住寂寞。这才突破了它前主人布下的阵法,从里面闯了出来。还好,已经好几百年过去,那些阵法的威力早已不如从前。但是飓风还是受了重伤,而且被一个已经失了原本方位的小传送阵给传到了风俊辉这里。
也不知道该说这飓风的运气应该算是好还是运气差了。它现在急需回到它原主人的洞府里去疗伤,还有那些它原主人的宝物还在洞府呢!只是这只笨鸟,记住了进洞府的阵法,却没有记牢出来的路线,这也是它在洞府里一呆几百年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风俊辉从飓风的记忆里知道那个洞府里面还有一些宝贝,这才愿意和这只飓风一起去那个洞府的。
“你还记得洞府的位置吗?”风俊辉问道,飓风的记忆太多,他还来不及全部看完。
【记得】……吧?飓风坚定的回答,只是脑袋里直打转,好多年没在洞府周围玩耍了,它真的不太记得了!
“那我们从哪里上山?”风俊辉继续问道,昆仑可是横跨了好几个地区的。
【西域!】
“西域?”风俊辉愣住了,这个地名很熟悉,不过到底在哪他一时也想不起来?等到风俊辉打开手机一度才发现,原来是新疆古时的称呼。
从北京到新疆还真是差不多跨越了一个中国的直线距离,可怜穷逼没钱买机票。他也舍不得花钱买机票,只能去网上订火车票。没赶上黄金周和春运已经算是最大的幸运,票还很多,可以随意选座。
风俊辉对自己也算是够狠的,这么远的距离,那可是几千里,坐火车得接近两天的时间,但是他却买的硬座。简单的收拾好行李,风俊辉也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算是他活了的二十多年来最任性的一件事情。
在火车上连续坐几十个小时并不容易,脚都出现了浮肿,无奈,风俊辉只能在车厢里来回走动。他本来是准备找个行李包把飓风藏起来的,没想到根本就没这个必要。其他人对于他旁边跟着的飓风根本就看不到。
他的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邻居过来借吹风的时候,突然进他的屋,风俊辉还在想怎么解释床边那只飓风。没想到那个邻居直接忽略了,样子像是根本没见着一样。这让风俊辉十分好奇,当时就问飓风:“他看不到你?”
【哼,区区凡人怎么可能看到我大鹏尊者的灵体……】说到这里,飓风也愣住了,按理说凡人都不应该能看到它的,它好歹是修炼千年的灵体!眨巴着绿豆小圆眼,飓风上下打量风俊辉,疑惑的问道:【主,主人你是何方神圣?】妖怪?修真者?但是为何却没有半点灵力?
“?”风俊辉脸上只有一个大写的“懵”。不过风俊辉发挥自己的幽默性格,嘴硬的回了一句:“据说我祖上是凤凰下凡,五百年前,我们还姓凤的。”
【凤凰是我的老祖才是!】飓风都想翻白眼了,一个凡人,他还想着拥有神鸟血脉?简直是痴心妄想,即使是他的主人也不行!这么弱,怎么可以拉低它们一族的血脉。
一不小心和眼前的笨鸟扯上了血脉关系,风俊辉整个人也不好了。要是知道飓风心里所想,他才会呵呵飓风一脸。这笨鸟的血脉,他十分嫌弃好不好?!
虽然最终一人一鸟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这倒是解决了飓风的携带问题。车厢里面比较空,风俊辉这接近两天的时间也过得不算太惨。拖着有些浮肿的腿,风俊辉终于下了火车。
出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风俊辉刚拎着包,带着飓风出了站就被一群人围上来,拉他去附近小旅馆的。风俊辉一个大男人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找了一家几十块的小旅馆就入住了。
“小伙子是外地人?”小旅馆的老板,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肚子男人,一边给风俊辉登记,一边闲扯着。
废话!我这模样这口音怎么听也不像本地的吧!风俊辉淡淡的回道:“嗯。”
“一个人?”
一人一鸟,他能说吗?不过老板这么问,倒让风俊辉有些警惕,也就不回老板话了。
老板也是个机灵人,一看风俊辉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话让人误会了,连忙解释道:“小伙子放心,我老曹这是正儿八经的生意。只是见小伙子一个人,这出门在外的多寂寞。我们这边有几个漂亮的小妹儿,那啥,你懂的。如果需要,你尽管开口……”说着,老板还挤眉弄眼的冲风俊辉笑笑。
风俊辉这才反应过来,感情这胖老板是拉皮条来着!自己身上的行李还真值不了几个钱,也不怕遇到黑店。不过最终风俊辉还是拒绝了:“家里老婆查勤查得紧。”说完他突然就发现,有老婆查勤也是件幸福的事,单身狗被自己的借口重创一万点伤害。
晚上的时候,还有那啥,特殊服务的电话卡片从门缝往他屋里塞。风俊辉捡起来看了看,卡片一面上面印着的妹子倒是挺漂亮的,只是想到自己不管做什么,旁边跟着一只鸟全程围观,他就提不起劲了。
第三章 山间迷路
“你这个坑货!坑货!坑货!”骂鸟的话也要说三次才能表现出风俊辉这会心里的不痛快。
在小旅馆狠狠的睡了一觉之后,风俊辉去买了些上山需要用的工具,还有干粮,就带着飓风上山了。而那只口口声声说着自己认路的笨鸟却让他在山里转悠了整整三天。它根本就不认得路!
而所谓的手机地图那更是毫无用处,这深山老林的根本没有路线!想要定位,可是这里没信号啊泥煤!不过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倒是不少了,都是风俊辉的上司和一两个关系较好的同事在他出发的第一天就打来的。至于自己的遭遇确实太过玄幻,风俊辉完全无法解释,所有干脆都没有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山上兜兜转转的三天,却没有碰到狼群!这昆仑山脉的林木不多,荒地和草地范围更广。猛兽倒是不多,只是这草地上还是有游离的狼群。狼这东西,被它们惦记上,就风俊辉他们一人一鸟,那真是生机渺茫。
【……】飓风不说话,只是啄着地上的一株植物吃。它以为洞府是真的很好找的,万万没想到这座昆仑山脉会这么宽广!它记得眼前自己和前主人出去的时候,也就是几息之间就从山外飞到了洞府。一定是这个主人太弱了!
“你在吃什么?”不怪他想和一只鸟争吃的,怪只怪干粮快不够了!
【草籽。】飓风激动的回道,自从它把主人药园留下的灵草都吃完后,它就好久没吃过东西了!当然,如果它不是那么执着于吃草籽,也许那片药园子的灵草还能及时补充一下的。
“好吃不?”
【好吃!】
风俊辉将信将疑的撸了一株草上面的草籽往嘴巴里面一放:“呸呸呸……咳咳……”那草籽干涩无味就算了,还刺嘴,而且不小心呛了几颗到喉咙,黏在喉咙上还咳不出来,痒痒得不行,更是难受得。
【主人,你饿了?】飓风眨眨自己的绿豆小圆眼,努力的让一张鸟脸上不显露出名叫“幸灾乐祸”的表情。
“这草籽哪里好吃了?咳……”
【好吃~】口味不同,怪不得鸟!不过怕风俊辉打击报复,飓风还是提出中肯的建议:【这时节山上能吃的野果子多,要不主人,我们往林子里走?】“走林子里?你是让给那些蟒蛇虎豹送肉去吧?”风俊辉翻个白眼,能去林子里,他还愁没吃的?打小就在他们老家的那些山里到处串,这秋天正是吃野果子的时间,在山上就是再呆上个一两个月他也是不愁吃的。
【有我在,也是区区野兽敢靠近的?】好歹作为灵体,妖修里面曾经的顶尖存在,一般的动物还是不敢靠近它的。这也是风俊辉他们这些天没遇到狼群,甚至连只兔子都没瞧见的原因。
风俊辉将信将疑,不过还是往林子的方向走去。因为气候和山体的缘故,昆仑山上林木的区域都是可以寻找的,在山的中下部分分布得比较多。
也正应了风俊辉自己想的那样,在林子里就算是呆个一两个月,他也找得到吃的。因为他真的兜兜转转的在林子里呆了一个半月!
本来风俊辉早就想要出山的,但是这些天来,飓风总是能够找到一些看似十分普通的草根、灌木枝或者是野果子给风俊辉吃。而且往往是那些不引人注目的草根、叶片,即使味道有些怪,但是风俊辉吃下去后却觉得浑身充满了劲。那小小一根根须或者是几片叶子就让他有饱腹的感觉。
学中药种植技术的时候,风俊辉也认识了很多中药材,而且知道其功效。可是飓风给他找的那些,风俊辉都不认识。这一点,让风俊辉对飓风有了新的认识,也对修真的东西更加期待。在从飓风那里得到的记忆,那些风俊辉认为十分神奇的植物,却只是修真界最常见的药材。
但是根据他亲身的感受,风俊辉认为这些药材里所含的药性,比起人参来还更多。虽然具体治疗什么病症风俊辉不知道。但是吃过了好几种飓风给的植物后,风俊辉在山里奔波了一个多月的疲惫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不过这么久以来,他还真的一只动物都没有遇到,即使是一只虫!在他遇到山涧水潭想要去摸鱼来打打牙祭都不行。在树林里带上一个半月并不容易,没有动物的威胁,只是穿梭在树林间,他的衣服也已经从正常衣服到非主流,现在沦为了条状乞丐装了!
让他唯一感到满意的就是在为了填饱肚子而吃了飓风给他找的那些东西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好了。不但抗冻抗热,力气还大了。而且一路走来,他也收集到了不少那些植物装在包里,仅仅这些,在他看来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每收集一样植物种子,风俊辉都会把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采集到的植物记到笔记本上。
风俊辉打算把这些植物带回去,有可能的话,他想以后自己种植一下试试,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至少随便给点给他们那研究狂的教授,他的毕业论文应该不管写点啥都能过了吧!
“不行了,不能再在山里到处走了,我要往山下去。”风俊辉打算朝着山下走,一直往一个方向出山。这山连山的山脉里面,只是走到山脚已经不能出去了,因为下了山之后,也许你面前的会是另外一座山!
【再,再走最后两天?】这一个“最后两天”从飓风口里说出来已经不下五次了。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偶尔吃点低阶的灵草,飓风早就撑不下去了。想他堂堂大鹏尊者,以前只吃草籽的,现在全株灵草都得吃了!这日子,想想都是一把辛酸的泪啊!
“不走了!我,要,出,山!”风俊辉实在是受不了了,人类是群居动物,一人一鸟在这连半只虫都无法碰到的山里呆了一个半月,他都快精神异常了。
【前面那座山,我很熟悉,肯定就是那里了!】飓风翅膀往前随意一指,继续说道。
“呵呵……”哪座山它不熟悉了,可结果?风俊辉已经无力吐槽。
【这次是真的!】飓风急了,如果不找到它原主人的洞府,它这次真的死定了。
风俊辉见飓风有些着急,其实心里已经打算无论如何也要尽力帮它找到那个洞府的。虽说相处不久,但是眼睁睁的看着这样一只有着人类思维的大鸟死去,他也不忍心。说到底,他其实也是挺心软的一个学生而已。
收拾起自己不多的东西,风俊辉离开了这个安营了一夜的地方,朝着飓风指着的对面那座山上走去。走吧走吧,反正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出山了!
“这里还不错。”下午的时候风俊辉到了那座山的山顶,从他走上这座山开始,风俊辉就感觉到了很舒服的气息。飓风更是激动得很,它没想到在它自己都想放弃的时候,真的找到了回家的路!
刚到山脚下,飓风就敏感的感觉到了这座山里散发出的一丝灵气。再看四周,即使时过千年它也还有些印象。带着风俊辉走过了山脚下布置的幻阵,成功的进入了山里。风俊辉是等到进入了山里才感受到他认为舒服的气息的。
当按照飓风所说的,绕过一棵树,前三步后五步,左一步右两步,走着奇奇怪怪路线的风俊辉,在看到自己走过之后,不论是前面还是回首看到的景色都有不同。这才在心里认真的对待飓风所说的话。风俊辉心里也是满怀激动,一个大男生马上要看到传说中的修真者的洞府的激动。
【跳下去!】大鹏突然开口道。
风俊辉往脚下的悬崖看去,一眼看不到底,在几十米之下全被浓密的白雾所遮掩。像是蒙上了很多层层叠嶂的白色纱帐。而在他触目能及的这几十米,可以看到的是陡峭的石壁,和偶尔间在石壁上生命顽强的藤蔓植物覆盖在石壁之上。
那凸出来的巨石遍布悬崖,风俊辉敢肯定,自己这么跳下去,肯定会在这些巨石之上摔成渣渣。咽了咽口水,只是这些已经让风俊辉胆寒了,下意识的回大鹏:“跳下去?尼玛!这忒么是让我下去送死吗?”
【你想要送死还不一定能有机会。】大鹏终究是忍不住了,翻了个白眼。
风俊辉依然是不敢真往下跳,大鹏实在是没办法,这凡人看到这些假象,要真跳下去,定然会被吓破了胆的。所以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展开翅膀,将再次探头去查看悬崖的风俊辉给推了下去……
第四章 洞府寻宝
都说从三十楼和三楼跳下去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啊~!!!……嘭”,后者是“嘭……啊!”。
而从这深不见底的悬崖上被踢下去的感觉,风俊辉只想说一句:尼玛,劳资吓得声音都吼不出来了!
感觉风在脸上刮过,像是利刃一样,割得他脸上发疼。他挥舞着手脚,像是溺水的人一样,试图抓住些东西。可是这些都是徒劳的,他身边除了无形的风,就只剩下向下的坠落感。可是这样的感觉持续一分钟,风俊辉还只是恐慌。持续两分钟后,风俊辉甚至开始总结起来了他这不算长的人生。直到持续了十分钟……
“这是要掉到地心的节奏吗?”风俊辉甚至连挣扎都停止了,随着他动作停止,风不见了,坠落感也消失了。风俊辉发现自己居然只是在空中漂浮着!
【都说了,你想送死,还没这个机会。】飓风出现在风俊辉旁边,那巨大的翅膀张开,居然有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看到飘在空中的风俊辉,飓风嘀咕道:【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有那个机缘进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风俊辉问道,就是再傻,他也知道这悬崖有问题的。
【幻阵罢了。不过现在就是我引路你也不能进入洞府,只能试试你的血脉了!】能够看到它的灵体,想来风俊辉的血脉定然特别。
“怎么试?”都走到这地步了,如果真不能进入,风俊辉肯定自己一定会遗憾终身的。
【撒一点血就行。】说着,飓风就自己动手,哦,不对,是动爪,在风俊辉的手上来了一下。眨眼睛,一条两寸长的伤口就出现在风俊辉的手上,鲜血更是直接射出来。
【嘭……】风俊辉还来不及骂飓风,就砸在了地上,还好,没什么高度。
“怎么不能止住血?你给我弄到血管了吧?快用法力帮我把血止住。”风俊辉用手压住伤口,那出血的架势,估计伤着了小血管了。
【法力不足。】所以,不能帮忙止血。
“……”知道和这只蠢鸟说多了也没用,风俊辉只能自救。拿出行李包里的小急救箱,自个儿用嘴配合完好的一只手,也把伤口给包扎好了,虽然丑了点。
飓风可等不了他了,自个儿已经朝着洞府里面扑腾去了。风俊辉包扎好了伤口,也起身来打量传说中的神仙洞府。
风俊辉自己脚下是一个石台,在石台边上可以看到崖底有条水流湍急的河,而这石台在悬崖离崖底三分之二的位置。崖壁上是一个山洞,里面透着光线,却又不像是阳光。见飓风已经进去一会了,风俊辉喊了两句,也没得到回复。
都到了这地步,风俊辉也没有退缩的打算,本来嘛,这个位置,他还能怎么办?只能找到飓风再想办法离开。抬步往山洞里面走去,他首先搜寻的就是光源。
入洞口那左右两颗比拳头更大的夜明珠让风俊辉瞪大了眼睛。想也没想就扑腾到崖壁上去取。飓风看到风俊辉的行为,十分不雅的翻个白眼,不就是两颗夜明珠吗?区区凡物也能让他这个新主人露出这般痴迷的深情,它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了。
洞府里面布置十分简单,可以称得上是简陋。进入的狭窄通道不足三米,内里就是一个大洞,约百平米。在大洞南侧又有三间石室,都在二十平米上下。大洞里面散乱的放着一些木器和生活用瓷,不过多有破损。
风俊辉到洞壁的书架前去,那高约五米的石壁上全被书架占满,书架上面甚至还有竹简、帛书,让风俊辉看得眼睛一亮。不说这些书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至少这些书已经算得上是古董了吧,值钱啊!
在干燥的角落,还有一个巨大的鸟窝,不知所用的是什么草筑成,鸟窝看上去整体火红,给人极为舒适的感觉。飓风这会儿就在那鸟窝里面舒服的打滚,没错,一只大鸟在鸟我里面360°不间断的翻了几圈。
风俊辉不管飓风,自己到其它几间石室去查看。三间石室里面其中一间估摸着是飓风上个主人休息打坐的地方,里面也仅仅只有一个草编的蒲团。那蒲团虽为草编,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泛着绿色,肯定也非俗物。
而那正北边,摆放的骨灰坛,就是飓风将它前主人的遗体火化后供上去的。虽说飓风看着挺不靠谱的,但是对它前主人还是很敬重。在骨灰坛旁还有两盏长明灯,甚至几个奇怪的果子作为贡品,如今果子虽然不是很新鲜,却没有腐败的痕迹。
只是略微看了一眼,风俊辉也不愿打扰这逝者安息之所,匆匆败了三下就去查看其它两间石室去了。其中一间石室里面有一排像是中药架一样的柜子,里面很多小抽屉。风俊辉拉开查看,已经十格八空。很多地方还留着爪印,可以猜想,导致这药柜空了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当以后风俊辉知道这些格子里面的种子和药材的珍贵之处后,风俊辉每每看到飓风,都想狠狠抽它一顿!
而在药柜旁,还有一蒲团和一个炼丹炉。看着那炼丹炉不大,不足一米高,金属器材的。风俊辉试着挪动,炼丹炉却是纹丝不动。
另外一间石室里面散乱摆放着很多石头和金属,还有一个就是炼器的熔炉。风俊辉对这些更是完全弄不明白。
【主人,本来和你签订了契约,我应追随与你左右。奈何我如今离开这洞府,怕是坚持不到三月就会魂飞魄散。只能等我修养好了,再去寻你。】飓风在窝里打了半天滚,这会儿到是淡定下来了。
“我在这洞里怕也是坚持不到三个月就会饿死,你总得先送我出山吧。”不是出洞府,而是出山。就他一个人,如今已经深入到了昆仑山脉中心位置,想要活着离开,估计是没希望的。
【我已无力送你出山了。你既然能入洞府,想来你除了血脉特殊,怕是也和我前主人有缘。如今前主人已经陨落,他一身修为却无人能继。不知主人,你可愿继承?】飓风问道,它其实也希望风俊辉的实力能够更高一点,这样对它也有好处。
“你主人那么厉害都陨落了,不是现在灵气不足吗?要我怎么修炼,分分钟找雷劈的节奏啊!”风俊辉不以为意。
【各有机缘。】现如今虽然灵气剧减,但是修真者更是凤毛麟角,争夺的人少了,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好吧好吧,也只能先这样了。我要怎么做?”
三拜九叩,敬茶行礼什么的,风俊辉脑补了很多。但是事实上却是,飓风丢给风俊辉一个布袋,布袋入手稍有压手的感觉。黑色的布面上面绣着一个“凤”字,不过是小篆体的,风俊辉并不认识。
这是一个乾坤袋,里面的空间还很大,是飓风前主人使用的。飓风让风俊辉滴血认了主,风俊辉就连忙打开看。恨不能把整个脑袋都钻到乾坤袋里面去,不过里面黑黢黢的,他什么也不能看到。倒是按照飓风所说,取出了几件里面的法宝来打量。
【前主人的丹药都消耗尽了,法宝也在护他之时破损了很多,如今也不能使用。那里面的玉简你现在毫无修为也用不上。所以,只能等你修为提高了之后,我再与你细说这些。】搞了半天,自己这是什么也没有落着?!风俊辉白眼一翻,问:“那这东西对我走出昆仑山有什么用处?”
没用!所以……【要不,你在洞府里面先修炼几年?】
“呵呵……”修炼几年?然后他父母都以为他挂掉了,或者是坚信自己只是失踪,然后千里寻子,走遍全中国?想想都心酸。
【如今昆仑早已破败,只剩野兽,早已不足为惧。你且带上我的羽翼,定能让你顺利出山。】哎,要拔毛什么的不开森!
风俊辉将信将疑,带着飓风的一根羽毛,准备出山。临走的时候,风俊辉把那洞府里面的东西都打包带走了。虽然那乾坤袋里的东西都不能用了,但是装东西还好。除了飓风的窝和洞府前主人的居室里的东西。这些都是飓风祸害后剩下的,飓风倒是没什么意见。
飓风还在书架上挑出了几本书给风俊辉,说是适合他修炼启蒙用的。这洞府的前主人本就是散修,修真的各种辅助技能都有所涉猎,没有特别出众的,倒是学得杂而广泛。收集的书册也是极其广泛,倒是便宜了风俊辉。
飓风将风俊辉送到这座山外,还不忘叮嘱风俊辉让他好好修行,等到它养好了伤就去找风俊辉。还别说,相处也就两个月,风俊辉还有点舍不得了,让飓风好好养伤。虽然对出山之路还有些忐忑,不过风俊辉还是离开了。
第五章 救人
在寻找洞府的途中,风俊辉的指南针就丢了,现在他只能凭借着树枝的繁茂和太阳的起落来判定方向。不过这山脉中,就是知道方向,也会兜兜转转的绕着山走,出不来山。最后他决定只能朝着一个方向一直往前,有山就爬山,有水就涉水!还好他有飓风的那根羽毛,途中倒是真的没有遇上动物。
不用到处寻找洞府,回去的路风俊辉就快了很多。但他也不知怎么的就到了昆仑的无人区——那棱格勒峡谷。这里一直是当地牧民的禁区,没人敢进入,曾经也发生过几起现如今也无法解释的事情。
曾经有牧民的马匹进入了峡谷内,几日未归。于是几个牧民只能壮着胆子进入那陵格勒峡谷寻找马匹。可是最后,马匹回来了,而这几个牧民却不知所踪。直到几天后,有人发现了这些牧民身着破碎的衣服,手持猎枪,满脸狰狞的死在了一个小山坡下。而这些死去的牧民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那死了也没能合上的眼睛,似乎是他们死前看到了什么让他们极其惊恐的存在。
后来也有很多国内外的科学家曾经到这周边进行考察。甚至他们检测到了这附近特殊的磁场。推断在这异常的磁场下,谷里成为了一个多雷区,而这些雷电多以奔跑的动物为目标,造成这峡谷内没有大型动物存在。
除此之外,峡谷里还有暗河沼泽,这些隐藏在青草丛中的暗河沼泽也吞噬了无数进入峡谷的生物。也让人类和动物止步于峡谷外,至于这些暗河沼泽里隐藏着什么,也就无从查证了。
风俊辉之所以进入那陵格勒峡谷,是因为他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无人区。反而因为这里茂盛的野草,想要进去寻找一下有没有一些低阶的灵草存在。也没让风俊辉失望,他才进入峡谷没多久,就采到了几株脱凡草。脱凡草炼成丹药,主要给小孩子或者孕妇吃的,可以淬炼人的身体,让人脱离凡胎。
“人!”突然,风俊辉激动的叫出声,因为他看到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人趴在地上。
那人下半身陷入了地里,只有上半身还趴在草丛中,身上的衣服比起风俊辉也没有好多少。人是昏迷的,也不知道还有气没有。在看到那人隐没在地上的一部分身体,风俊辉立刻想起了曾经听村里老人说起过的昆仑无人区。也判断出这人,应该是陷入了暗河沼泽里面了。
这让风俊辉提起精神,小心的试探着脚下的草地,一旦有水,或者会往下沉,他就会立刻撤退。好不容易摸索到了那人身边,风俊辉发现这人还有气,而且即使昏迷了,手都死死的抓着那干地上的野草。
风俊辉将人小心的拖上来,还好这段时间灵草吃得多,力气不小,否者对方腰部以下都陷入了那沼泽,风俊辉估计救不了人。将人拖出来后,风俊辉也不敢继续在峡谷里面逗留,沿着来的路赶紧出了峡谷。
背着人,风俊辉找到一处山坡底下,找来一些枯枝野草,点燃了一堆火,然后将救起来的人的裤子给扒了。不是他动了什么什么心思,而是这人的腿一直在沼泽中泡着,现在裤子湿哒哒的,不扒了这腿都不知道能不能再用了。
“哎,能不能好,就看你运气了。”看着那人腰部以下全是淤青,知道这是因为血液长时间不能正常流动造成的。风俊辉找到了低阶的通络草和赤炎草,通灵草可以疏通筋脉血管,赤炎草能够调理集体,提气补元,比人参的效果更好。风俊辉直接揉吧揉吧的就给那人喂下去了。
这被救的人也是挺坚毅的,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闭口坚决不吞咽风俊辉喂给他的东西。风俊辉无奈,只能抱着一点希望的对那人说到:“你不把这个药吃下去,估计救活了你,下半身也都全废了。”在后来的时间内,每次风俊辉被这样那样得下不了床之后,他真的恨不得这会没给黎凯泽喂药,让他废了才好!
似乎是相信了风俊辉的话,那人居然真的吞咽了嘴里的东西。风俊辉又拿出水壶,给那人喂了些水。风俊辉倒是不缺水,在他遇到水源的时候,都会用胶袋或者瓶罐这些装上一些放到乾坤袋里面。
其他的,风俊辉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只能帮这人到这里为止了。希望这个人最好能醒过来,然后把他带出山去!是的,风俊辉在看到这人的第一时间就是希望这个人将他带出昆仑山。
半夜的时候,被风俊辉救起的人醒过来,那双眼睛即使在黑夜里,也像是野兽一般,闪着光亮。他迅速的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对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评估,然后看了看风俊辉,又躺回了原地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风俊辉是被一阵肉香给唤醒的。咽了咽喷涌而出的口水,风俊辉迅速的睁开眼睛。发现昨天被他救的人这会正在烤兔子肉!一整只兔子,肥肥的,正往火堆里滴着油,看着就好想吃……
“醒了?我叫黎凯泽,谢谢你昨天救了我。”被风俊辉救的那个男人,也就是黎凯泽一边说着,一边将烤兔肉切下一个腿用草叶抱着递给风俊辉。他现在已经把裤子套在了身上,看着是很普通的一个人。不过风俊辉知道他衣裤底下那结实的肌肉,绝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风俊辉也没客气,接过了就往嘴里送。烤兔肉有点焦,还冒着油珠,撒了一点盐在上面,算不上美味。不过有油有盐,风俊辉已经很满足了。一边吃着兔肉,风俊辉一边含糊的说道:“我叫风俊辉,兔肉很好粗……”
两人进入昆仑山的理由都是一样——驴友,当然都是假的。风俊辉自然知道这个黎凯泽没说真话,反正他也没说真话,所以也没多追问。黎凯泽也是一样,虽然对于风俊辉的出现颇为好奇,但是却没有多问什么。甚至他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常,依稀想起昏迷期间,吃过风俊辉喂的东西,他也没问。
两人十分默契的都没有提这些事,风俊辉只是让黎凯泽带他出昆仑山,再这么盲目的走下去,风俊辉真不敢保证自己还要在昆仑山里面兜几个月。黎凯泽自然答应了,准备从最近的地方将风俊辉带出去。
踏上出山的路,风俊辉悄悄的将飓风的羽毛给收起来,有黎凯泽在身边,如果再让动物对他退避三舍,就暴露了。况且有黎凯泽在,风俊辉觉得他们应该也不会在遇到有威胁的动物了,黎凯泽真的很不一般。
当然,和黎凯泽一起走还有一个十分好的地方,黎凯泽会捕捉动物,身上还带了盐!一路上烤兔、烤鱼没少吃,这让一直野果和灵草果脯的风俊辉极为满意。而且黎凯泽还能找到合适的休息地方,以及水源。这一路走来,比起风俊辉独自一人的时候,实在是轻松了很多。
当他们终于走到一处有明显的人类长期活动的山林里时,风俊辉差点感动得哭了。仔细算来,他从入山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
“我就把你送到这里,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黎凯泽对风俊辉说道,往山下望去,已经隐约能看到一些房屋。
“谢谢了!”风俊辉自然没意见。只要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他就不愁再迷路了。
两人这次就这么分开了,但是有些人却注定有缘会再见的。
第六章 暖心人
沿着被人踩出来的山路,风俊辉踏着愉快的步子往山下走去。没一会儿,他就已经遇到了一片荒土地旁,这些土地应该是以前被人开荒出来种过粮食的。不过这些年,随着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增多,这些不肥沃,又离家远的土地早已经荒废了。估计再过些年,怕是再也看不出这里曾经被人开垦过了。
风俊辉看着那荒废了,长满野草的土,还有些可惜。曾经这里也是被人寄予希望辛苦开垦出来的,如今却成了这个模样。正在他停下脚步看着这接连的一片荒地的时候,一只灰麻的山鸡突然从荒草丛中飞出来。
这种山鸡很常见,灰麻的是雌鸡,长得不好看,不过肥嘟嘟的。而雄性的山鸡羽毛却多有蓝、红的颜色装饰,看上去极为漂亮。就是后面的长羽毛,雄性的山鸡也更长更漂亮。这有助有雄性山鸡求偶,以获得雌性的青睐。而且雄性的个头一般比雌性的更小,看上去精瘦些。
虽然不好看,但是雌性的山鸡肉多,肉肥厚而且细嫩好吃!风俊辉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往那山鸡起飞的地方扑腾过去。这雌性山鸡是飞不了多高多远的。这段时间跟着黎凯泽一起,风俊辉倒是学会了一些捕捉动物的技巧。只是现在这个时候没有准备,只能硬生生的扑过去。
在山里烤山鸡他也没少吃,这会儿他满眼看到的都是山鸡肉。口水都不自觉的从嘴里开始分泌出来了。没想到,风俊辉现在的速度提升了,还真让他追上了,伸手一抓已经在半空中的山鸡,结果用力过猛,直接把山鸡那长长的尾翼给拔了下来,然后整个人朝着前面扑过去。
“咯咯……~”被拔了尾翼的疼痛让山鸡尖叫着拼命扑腾着跑了。那飞行的高度和距离估计是它这辈子最快的一次了!这只山鸡的内心肯定有一万头神兽在奔跑,漂亮的尾巴就这么没了。
“啊!小伙子,伤着没?”
那荒地本就是斜着开垦出来的,风俊辉一摔,又是从高处往下扑的,摔出了好几米的距离。正好有一个老农往山上去摘野果子。现在山上的野果子没什么人摘了,老人家也是因为他那在省城读大学的孙子前儿打电话回来说想山上的野果了,这才上山来找的。
这已经是深秋了,山上的野果子很多都熟透了,野核桃、歪脖子野苹果什么的,进山走不了多久也能寻到些。
以头抢地的风俊辉尴尬得恨不得就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不过想到终于是见到了大活人,风俊辉立马从地上爬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拍拍身上的草屑:“老人家,我没伤着。”
“哎呀,你这孩子这是咋的了?”老农这细一看才发现风俊辉穿的“乞丐装”,关心的问道。
风俊辉也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情况。身后背的包已经被树枝划破了几道,身上的衣服裤子到处都是破洞,甚至已经快全部变条状了。还好,他至少遇到水的时候,还好好梳洗过,不至于被人当做乞丐。
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自己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自己这是送一只鸟回家,然后落得这番模样吧?而且这只鸟还是传说中的大鹏鸟!想了下,风俊辉回道:“我本来是出来旅游的,一个人背着行李就上山去玩。结果没想到进山里迷了路,在山里兜兜转转的过了很久,越走越远。今天好不容易才走出来了。”
“哎哟,你说你这孩子,这山里是能随便进出的。好歹人还好好的出来了,要不然……”老农也不再多说,人老了,对年轻一辈的都多了份关怀,即使风俊辉和他只算是陌生人。看风俊辉狼狈的模样,还有些害羞的挠头的小动作,老农一笑,邀请到:“要不你先到我家里去吃口热乎的,这些天在山里可遭了不少罪吧。”
“好,谢谢大爷了。”风俊辉自然是满口答应。
果子也不摘了,老农带着风俊辉就原路返回村子。这个村子不大,坐落在山脚下,房子也多是砖瓦混着石头建的房,看上去并不富裕。这一出山,应该是真正的走出了昆仑山脉了。在山边往对面一望,全是平坦的土地,少有的起伏,也只是矮小的土坡。
在不远的地方,还有几户散落的人家,再远些,还有一些小的村落。老农带着风俊辉从围着村子的一条只是压实了泥土,铺了小石仔,两米来宽的公路回村子。
“还是政府好,这路修了,以前上镇子得走一个多小时,现在坐车,眨个眼就到了。”踏着这顶脚的石仔路,老农十分满意,都忍不住和风俊辉聊起这路。
风俊辉也随意聊了两句,这些惠民政策他也是觉得挺好的。不过他现在他最关心的还是这个村子位于哪里。
“q省!”风俊辉激动了,不是因为自己两个多月从辽阔的新疆走到了q省,而是因为他的老家也在q省。只是离这边稍微有些远,他还要到省会去转车回去。还好,老农这村子离着近的镇上,有直达省会市的班车,虽然每天也就两班。
老人家是汉人,姓姜,风俊辉称他为姜阿爷,阿爷其实就是他们称爷爷的意思。姜阿爷也是乐呵呵的应着,直说还是读了书的娃儿好,懂礼。特别是知道风俊辉也是老乡后,那更是开心了。
本来一开始风俊辉还用着普通话,后来两人都直接用方言。虽然一个省的,但是口音也还是有些差别,不过不影响沟通就是了。和姜阿爷一路往村子里走,村子里不少人看到浑身破烂的风俊辉都十分好奇。姜阿爷都打发了,怕风俊辉脸皮薄,被人笑话不好意思。
姜阿爷家就他和老伴在,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外打工,也都成家了。孙子孙女的也都在读书,平日里冷清得很。姜阿爷的老伴也是个好客的,看到风俊辉那模样,直道风俊辉遭了罪了。把她家小儿子的衣服收拾了一套出来,让身材差不多的风俊辉去洗个热水澡换上。
趁着风俊辉洗澡的时候,老太太给做了一碗干拌,这里人爱吃的面食,煮好的手工面条过了凉水装盘,再淋上臊子。剁碎的肉粒炒了土豆粒做臊子,油汪汪的不说,一盘干拌里面得有半盘肉粒酱。再热上一碗家里煮好的杂碎汤,那就齐活了。等到风俊辉洗好澡出来,看到这么一盘一碗冒着热气的干拌和杂碎汤,眼泪花都出来了。
这干拌和其它地方的干拌面差不多,好吃又管饱。风俊辉是真的馋了,又是从小爱吃的口味,呼噜噜几筷子就吃了大半盘。那杂碎汤是老太太用羊杂做的,还掰了些泡馍进去煮,风俊辉几口就解决大半。
“瞧这孩子饿得哟。”老太太心软,已经脑补了风俊辉进山是受尽了苦难折磨,风吹日晒,还得防着蛇狼猛兽,想到后面,眼泪都出来了。
“奶奶,我这就是好久没吃到家乡味了,心里想。”风俊辉咽下嘴里的吃食,还安慰着老人。
“锅里还有,娃子,还吃不?”老太太擦擦眼角的泪花问道。
“吃饱了,奶奶手艺真好!”
吃饱喝足,风俊辉也没有立刻走,而是把手机找出来充上电。这一开机,风俊辉就被短信的提示声给惊呆了。他家里人反复给他打电话,已经不知道是几百次,还是几千次了。想到自己父母怀着如何的心情给自己打电话的,而电话一直关机,父母着急的模样,风俊辉连忙给父母回了电话。
“妈,我没事……就是进山里采药了,手机没电……我明儿就回家……我好好的,妈,别担心……”和他妈妈说了半个多小时,才让他妈妈放心下来。
本来风俊辉是归心似箭,不过在闲聊中他得知两老的大孙子就在省会上大学,老人家是想给大孙子寄些山里的野果子,又怕寄坏了。风俊辉就主动提出帮忙把东西送去省会,算是报答老两口的收留之恩。
老两口自然是高兴得很,他们知道风俊辉是本省的人,还在北京读过大学。看风俊辉说话也斯斯文文的,就觉着风俊辉准不会是坏人。而且就是些野果和家里的吃食,也不怕风俊辉不给带到。
老太太更是直接进厨房去忙活了,姜阿爷又往山上走,背了背篓,要多摘些野果子。看到老两口这番的忙碌,风俊辉不由想到了自己每次回去满桌喜欢的饭菜,仿佛就看到了自家父母忙碌准备这些的身影。
一些想法隐隐在他心里生起。
第七章 省会卖宝
“那个,小辉啊,你看我们这,也没个准头,东西好像带得多了,我挑挑再装好,你再等我一会儿。”姜大爷挺不好意思的,他这心里想着给大孙子送东西去,在山上是见着野果子熟透的都给摘了下来,兜兜转转没一会就是一大背篓。要不是拿不走,他估计还得在林子里多摘些。
“没事,姜阿爷,这点东西我能带走,不过得要用你这背篓继续装着。”也不知道姜阿爷家的大孙子会不会嫌弃。很多在校大学生若是看到家里用背篓给他送去东西,不会高兴,反而觉得丢了他脸面,冲着家里人生气。
“那就劳累你了,这背篓你背去就是,家里也没有别的趁手工具,难为你了,等我大孙子放假的时候再带回来就是。”姜阿爷满口答应,那边老太太也准备了几包吃食。家里腌的酸菜,油炸的各种丸子,做的腌蛋、肉酱等等。两老口那架势,真是恨不能把整座山、整个厨房都搬到学校去,让他大孙子挑着吃。
一大早,姜阿爷就联系好了村里跑摩的的人将风俊辉送到镇上去坐车。老两口就像是送自家的人一样,将风俊辉送出了老远。还单独包了一大包吃食,送给风俊辉的,还让风俊辉回到家后记得打个电话报平安。
这让风俊辉十分感动,虽然没有送金送银,但是这份关怀却是最为难得的。悄悄的拿出在昆仑山里采到的一种灵草递给姜阿爷:“姜阿爷,这个是我在昆仑山里采的。我看着有鸟在啄着吃,又饿得紧,自己就吃了些。吃了后,身体好了不少,浑身有劲,这些你拿着。”
这种草很奇怪,长在比较深的杂草丛中。夜晚有月光的时候,就能在杂草丛中显出来。因为这种草的叶片在月光下能够发出微微的银白色光芒,因此叫它月光草。是一种对修缮身体损伤的药材。
“这个你自个儿收着,我们不能要。”姜阿爷年岁大了,也曾听到过不少从昆仑山上采到特别的草药或者果子吃后,治疗好了病痛或者身体变好的事。
就他们村还有一个老爷子,马上百岁了,身体十分硬朗,每天还自个儿出门溜几圈,看着也就七八十岁的模样。据那老爷子说,他就是年轻的时候偶然吃过一种以前从没人提起过的果子,所以身体一直很好,从没生过大病。
“我还有呢,这几颗你收着就是。”风俊辉说着,将月光草塞到姜阿爷手里。自己快走几步,到村口那里坐上约好的摩的后面。
看到摩的经过后扬起的尘土,老太太叹道:“这孩子实诚。”
“老婆子,这东西可不能对外人提,等家里娃儿都回来后,熬了汤让一家人都喝点。留点以后遇着事了再拿出来用,就是对家里的娃儿也不能提这事,几个娃儿都是好的,老二、老三媳妇那……哎。”姜阿爷说道。
“要你老头子说,我能不知道?”老太太不高兴了,这话说得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
后来,这姜家成了远近闻名的长寿之家,这家几代人,最长寿的活了一百二十多岁,就是稍差的也有九十多岁。姜家人为善,也让附近不少人认为是因为善积德而长寿,将这里的风气变得好了很多。
不过,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且说说这边风俊辉。坐着摩的一路到了镇上的一个临时车站,其实就是在街边画出的一个停车区域。去省会的大客车已经等着了,里面只有三五个人。
估计平日里乘客也不多,售票员和司机都在旁和人聊天。风俊辉自个儿上了车,反正等下有人来卖票的。也因为这样,他背着大背篓,也没人让他放到客车下面放行李的位置。
姜阿爷家的大孙子就读的是在q省挺出名的一所地质学院。长途大巴虽然还算舒适,但是在一路经过很长一段小道,九曲十八弯的,也颠得让人难受。下车后,风俊辉直接叫了辆出租到地质学院,途中给姜阿爷的大孙子打了电话。
姜阿爷家的大孙子叫姜浩华,今年大三了,课业有些重,各种考试不断,风俊辉连续拨打了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实在无法,等风俊辉到了地质学院,已经十一点多了。他干脆找了个地方自己坐会,等下中午的时候,姜浩华估计就会回电话给他。
别说,风俊辉身上穿的是姜阿爷小儿子以前的衣服,又背着大背篓,头发几个月没打理了,看上去真的是土炮进城。偶尔路过的学生,都会多看他两眼,不少学生眼里多少都有些嫌弃。不过风俊辉也不觉得少了块肉,想想当初刚到京城读大学的时候,这样嫌弃的目光他看多了。最开始还有些不舒服,后来就习惯了。
这所地质大学里面的风景倒是挺美的,就说风俊辉所坐的这里。一个小型的人工湖,湖里面种着很多睡莲,花开得正好。而在湖边则有很多钟林怪石一般的布景,体现了很多特别的地理面貌。
他这会坐着歇气的地方就是看着像假山石林,实则里面暗藏着很多羊肠小道,而且还散落着安排了很多坐的石凳子。在这些假山上面,还有一些植物,或者在转角处有些不大的树木,让这片地方就像是野外的山石之间,别有一番趣味。
“李教授,老李同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有好的材料,怎么自个儿藏着,应该拿出来大家一起研究嘛!”
“呵呵……那昨儿个得到的那块矿石怎么不拿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黎家那小子偷偷给你送一块,这事没完,回头我就去找老黎去!”这位李教授越说越气愤了,那可是昆仑山死亡谷里的暗河里面得来的矿石啊。
“嘿,我那玩意哪值得研究?”这为许教授心里暗戳戳的高兴,这个可是他打了多少报告才得来的,别说拿出来,就是带着其他人去看这矿石都不成。他那实验室里面的戒备已经提到了学校的最高级别。
“我那夜明珠说白了也就是块磷矿石罢了,也没什么好研究的。”
“我也没见着多少磷矿石能永久自发发光的。那里面半衰期长的金属物质很值得我们研究一番,都说了给你拨款补贴,你下次再买一块就是了。”
“我瞧着许教授你运气就不错,要不你申请研究经费,去外面买一块回来?”
听两人的声音,应该都是老头子了,这会儿还像小孩子一样争吵起来了。风俊辉也是蛮尴尬的,听着这吵架的内容,吵架的二人还是两教授!不过他们提到了夜明珠,让风俊辉有些心动。
他在他师父,也就是飓风前主人的洞府里可是得到了六颗夜明珠,绝对纯天然的,几百年还自带发光功能,应该算是极品了吧。正好他缺钱,很缺那种,如果卖给这些教授,至少买家比较稳妥,没什么后顾之忧。
这么想着,风俊辉提起背篓就往两教授那边走去,别看他们刚刚只隔了一座两米高的假山石,要真绕过去还有点远的。
“两位教授,你们好,我叫风俊辉!”风俊辉扯开嘴,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恩,风先生,你有什么事?”听声音,是那个许教授。他看着风俊辉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看着年龄不大,不过这穿着打扮,再加上背着的背篓,又不像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刚刚无意间听到二位提起夜明珠,正巧了我手里有一颗不错的,也是机缘巧合所得,有意出售,不知道两位可感兴趣?”风俊辉直接道明来意。
“能让我们先看看吗?”那位李教授开口道。
“行。”想来学校里还是安全的,又有两教授在,风俊辉直接伸手进他的登山包,装作从包里取出来。其实他把夜明珠放在了乾坤袋里面,值钱的东西他向来不会马虎。
即使是在白天,风俊辉取出的那颗夜明珠也散发着让人能够明显可见的灰绿色荧光。整颗夜明珠呈浅绿色,偏白色。本就是当做照明用的,所以当时洞府主人也没有选择颜色深的。
两位教授是矿石类的专家,从这夜明珠入手,他们就大概能区别出真伪来。夜明珠说直白了也就是一种含磷的矿石。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长久发光。这种矿石里面除了有放光的磷元素之外,还有一些半衰期很长的放射性元素。而另一种则是含磷元素,短暂发光,或者是在强光的照射之后,有限的一段时间能够发光。
这夜明珠到底是矿石,入手应该是冰凉、压手的。不过风俊辉这一颗却有些特别,压手这一点没有问题,但入手不是冰凉反而有些温润的感觉。这是因为这颗夜明珠是用法力打磨出来的,十分光滑水润。又在汇聚灵气,灵气充裕的洞府里面滋养了上千年,自然温润舒服,甚至里面一些元素也产生了变化。即使和普通的夜明珠冰凉触感不一样,但也不会让人生出这是假货的念头。
“这不应该这样啊!风同学,不,风先生,能让我们到实验室里检查一下吗?你这颗夜明珠很特别。”李教授说道,他是个学术研究者,不是商人。所以他心里知道这次估计遇到了宝贝,也不会立刻就在嘴上压一压,如何用低价将这宝贝买回去。
“确实很奇怪。”许教授也是这样,接过夜明珠就觉察出了不一样。若不是风俊辉就在这里站着,估计两老头直接拿着夜明珠飞奔进了实验室。
“可以。”风俊辉点点头。反正不管检查出了什么特别的,自己只是偶然得到的,看着两人也不像是那种奸诈之辈,风俊辉还是挺放心的。
第八章 回家
进入实验室后,两位教授就变得严肃起来。因为夜明珠的珍贵,两人倒是让风俊辉也进了实验室,不过风俊辉在实验室里面就没啥存在感了,自己找了个角落呆着。
两位教授先把夜明珠放到金属元素探测器下面检查里面的元素构成。可是,当一些熟悉的元素被一一检测出来之后,金属元素探测器继续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预示着这颗夜明珠里面有着某种或者是几种未知元素。
这无疑是燃起了两人研究的热情,甚至还将几位相熟的矿质学教授叫到了实验室。对于未知金属元素的研究让所有教授都十分激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意向。当然,这其中大家的意见也有很多不同,自然就是争辩起来。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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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修真药农
作者:吃货天成
文案:
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
别人修真为成仙,
他修真只为种药。
阵法种药药效好,
没事逗逗小鸟,
闲着就去寻宝,
偶尔炼炼丹药。
收点山货,
弄个网店,
再来个上门的爱人,
这日子还真是不错!
内容标签:种田文 随身空间 美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风俊辉 ┃ 配角:黎凯泽 ┃ 其它:种药,修真,美食,鸟,寻宝
金牌推荐: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别人修真为成仙,他修真只为种药,阵法种药药效好!别人炼宝他炼肥料,还有人说他这肥料味道好。没事逗逗小鸟,闲着就去寻宝,偶尔炼炼丹药,顺便做做鸟粮。家里鸟儿成群,卖萌卖蠢还卖宝,能说会唱还能舞。药材长好医馆开,各种病人接连来,奇怪处方不算啥,鸟儿治病仅一家。
本文充满了乡村气息,风土民情,美食美景应接不暇,生动有趣。作者笔下的各种鸟儿生动有趣,栩栩如生。用阵法种药材别出心裁,以各类鸟儿为宠物独具匠心。故事流畅自然,是一篇不错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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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忒么神奇的事
风俊辉觉得他的三观在这几天被刷新了!
但是,不要问他是哪三观,他现在只想静静!也不要问他静静是谁!
风俊辉经常出没的地点就是他工作的中药种植基地园子里。其余时间就是窝在自己租的隔间里面,一套郊区一百多平米,三室二厅的房子,硬是被老板隔成了八间小房子来分别租出。风俊辉住的就是其中最差的一间,阳台改造,冬凉夏暖。
在这里住着,每天他要抢厕所,抢厨房,还要抢网速。上班被喝来唤去,下班累成狗回到这个窝里,晚饭大多时候还只能从外面打包或者是泡面。
这里住的人大多都和风俊辉差不多,甚至还有一家三口蜗居在这么一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的。风俊辉也常常自我安慰,至少他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至于人家好歹有媳妇有孩子,他还光棍一条这事,他自动忽略了。
风俊辉是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学校丢出来了,美其名曰:实习。风俊辉的专业倒不是那些遍大街为了扩招充数的专业,而是极其有技术含量,也十分稀少的专业。可这也挡不住他的专业冷得太过苦逼——中药种植技术。
在西药店遍地开花超过米店的时代,虽然大家嘴里还是嚷嚷着要发扬中医,继承我们五千年的优秀文化。可实际上呢,中医、中药的发展也就那么回事。而风俊辉的这个专业就业上就出现了困难。
至于自主创业?可他没地种没种子没人工没……总之,没钱!
当初就这专业也是因为报考的时候他勾了个“愿意调配”,然后他就被学校调配到了这个只有一个班,不足四十人的专业。而现在他也幸运的顶着这么一个专业的光环在学校的双选会上找到了一份对口的工作。在城郊的一个中药种植基地里上班。
读了几年了,多少对这个专业还是有点优越感的。虽然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有时候甚至得跪着给中药松土拔草,但是他仍然很喜欢这份工作。最大的梦想就是存上钱了,就回老家去包上一片林子几亩地,也搞点中药种植。
可这一切,都因为三天前的下午遇到的事给打破了。
那天下午,风俊辉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冲向厨房烧水煮泡面。虽然吃泡面,但是也要吃豪华版的!两包泡面,一把小青菜,一个鸡蛋,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有木有?煮好了豪华版泡面,风俊辉将面端进自己房间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只鸟趴在他的床上。
“麻蛋!出门忘记关窗子了!”这由阳台改造的房间就是这点,风吹雨淋太阳晒不说,窗户不关,过段时间,屋里就像是刮过了沙尘暴一样,到处都是尘土。三楼的位置,面对郊外入城的大公路,他房间里面的大窗户就是专业吸灰器。夏天几面墙被太阳晒,屋里像是蒸笼一样,冬天大窗户招八面寒风。
风俊辉连忙将那只鸟拎起来,往地上丢,脏啊!这只鸟也不知道怎么了,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要不是去拎鸟的时候感觉到这鸟还是暖乎乎的,肚子还有点微动,风俊辉都以为这是只死鸟。
“难道是老天见灭绝扣了劳资全勤,所以给我送菜来了?这不会是吃了啥毒药后,毒死的吧?”风俊辉嘀咕道。捧着装方便面的盆,一边往嘴里送面一边蹲下盯着那只半死的鸟看。灭绝是他顶头上司,四十多岁的女人,特别尖酸刻薄。
这只鸟看着挺大的,拎着也不轻,但是全身上下全是黑色,就连爪子和嘴都是黑色的,毛色还乌黑发亮,可以打洗发水广告那种。就这鸟的模样看上去像是只乌鸦,但个头得有老鹰大。风俊辉老家鸟多,各种各样,数都数不过来。但是这模样的鸟他还真没见过。
“管他什么鸟,做好了给隔壁胖子家的仓鼠先吃,试试毒。怎么说也是几斤肉,还是野味!”几口吃掉了盆里的方便面,风俊辉拎着那只黑色大鸟就往厨房走,趁这鸟还有口气,正好放血拔毛。
【小子,你……你快放下本尊!】风俊辉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差点把面盆给摔地上。不过碗接住了,那只鸟就倒霉了,被摔在地上,动都不能再动弹。
【摔死本尊了!】刚刚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不过显然比起刚刚更加微弱了。
“妖怪!”风俊辉叫了一声,还好,他才刚出了自己的房间门,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惊呼一声之后,风俊辉也反应过来了,捡起那只黑鸟就往房间走,连忙将房门关上。小小声的问道:“喂,你到底是何方妖怪?”他这房间的隔音效果可不好,他好多晚上都是听着隔壁的隔壁的妖精打架的声音撸的。
问完之后,风俊辉被自己这句像是西游记的台词给逗笑了。游戏玩多了,风俊辉也幻想过他能遇到什么奇遇,然后发家致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不过就是想想,现实总是残酷的帮他将这些幻想一一戳破。
【我乃大鹏尊者——飓风。】即使声音微弱了,还是强撑着气势。
“哦……”风俊辉微愣,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厉害的。
【……】本来以为该听到恭维的话,可是风俊辉就“哦”了一声。让这只黑鸟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了。不过考虑到自己目前的情况,黑鸟不得不继续说道:【我入世修行,遇到麻烦,如今你我有缘,我姑且给你个机会。只要送我回到我的福地洞府,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那你的洞府在哪里?”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不过风俊辉脸上却不显。他其实挺不相信这只鸟的,它说得逼格那么高,却把自己送上门给人做菜,看着就不像是个厉害的。
【昆仑!】高大上的地方,人修、妖修齐聚,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你自己去吧,太远了,明天我还要上班。”风俊辉是很理智的,虽然这只怪鸟很特别,但是为了相信一只不靠谱的鸟丢了工作,甚至送命,他还没想过。
【愚蠢的人类!送本尊回去之后,你自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若是本尊一高兴,随手送你一颗丹药,你也能脱胎换骨,长命百岁。】飓风显然觉得被一个人类拒绝太丢面子了,语气很不好。
“那万一你把我吃了,我找谁说理去?警察叔叔他们估计也是管不着这事的!”风俊辉反驳,这也是他担心的。自古妖魔就没几个是好东西。这鸟黑漆漆的,看着就不是好鸟。
【本尊岂是那种忘恩负义之鸟!】你以为吃人不犯天条的吗?劳资犯得着为了口酸不溜秋的人肉去惹天雷?呵呵……飓风心里无限吐槽。
“除非,除非我们签订个契约,你做我的宠物,听命于我。”风俊辉也不傻,这些年的也没白看。
飓风心里一惊,它想不通啊,怎么凡人会知道御兽之道?不过飓风也只是眼神闪烁了一下,就装作十分淡定的回道:【你毫无修为,岂能让我听命于你,世间根本没有这般道理。这是天道不允之事!】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
风俊辉这段时间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学了一点的。刚刚这飓风停顿的一下和目光闪烁的样子被他看到,他就知道这事有搞头。他也不担心这鸟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坑他,风俊辉猜测这鸟现在估计也没有其它办法了,自己是它的一条活路,于是装模作样的说道:“那我还是把你炖了吧。”
【你……你……】飓风被气得不行,看风俊辉那满脸“不答应就没得谈”的表情,让它觉得爪子痒痒,很想冲着风俊辉的脸上来两爪。
“我说你倒是考虑好没有?我还等着烧水拔毛。”
【本尊灭了你!】飓风气急,想要发动灵气灭了风俊辉,奈何……
第二章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阵微风拂过风俊辉的脸,他前额的头发丝跟着那微风飘动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噗……麻烦你把风吹大点,这点风连汗都吹不干。哈哈哈……”风俊辉觉得这飓风还真是逗比。
【我,我……我只是受伤了!我是很厉害的大鹏尊者!】飓风气得连“本尊”的自称都给省略了。
“签不签?”风俊辉问道。
【签!】咬咬牙,不过鸟类好像也没牙?飓风最终还是无奈的答应了。心里安慰着自己:能屈能伸才是好鸟!
虽然不情愿,飓风还是开始发出声开始念契约。它的声音低沉而又带着猛禽的威压,让风俊辉听着就觉得心头一震。然后,从飓风的额头飞出一滴鲜血,径直没入了风俊辉的手里。瞬间,有很多杂乱的信息在风俊辉的脑海里闪现而过。
风俊辉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没想到真能和这只笨鸟签订协议。而这笨鸟也真的老实的和他签订的契约兽协议。现在风俊辉能知道飓风的所有想法,包括看到飓风的记忆。而飓风却不能背叛他,否者就会魂飞魄散。
从飓风的记忆中,风俊辉也知道真的有修真这一说,而这只智商不高的飓风居然还真的是大鹏鸟。似乎它的先祖,和如来的便宜娘舅大鹏尊者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只是年代久远,谁都清算不到了。
传言在天地初开宇宙混沌之际,凤凰生两只后代,分别为孔雀和大鹏。后来这两者皆爱食人,孔雀更是将如来吃进了肚子。如来凭借自身修为,剖其背腹逃生。如来本欲将其宰杀,可是诸佛认为,如来即从孔雀肚子出来,就应尊其为母。
所以,如来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这么一尊孔雀明王母亲。而最初的大鹏尊者就是孔雀明王的亲弟弟,算起来自然就是如来的娘舅了。大鹏本也是为恶多端的,甚至生吞了一国之人。不过后来在佛祖点化之下也开始为善了。
这血缘的关系不可查,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自然也无从考证了。不过,有一点飓风没乱说,若它没有受伤,灭风俊辉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可惜,它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因为飓风的血脉,所以它自小就被修真者收养了。算起来这只鸟也是两三千年的年龄了。也不知道是它笨还是生不逢时,总之这么多年过去了,它却没能化形。而他的主人早在几百年前,随着地球灵力的枯竭而陨落了。
这只鸟在它以前的主人的洞天福地里,一只鸟呆了好几百年,最后实在是耐不住寂寞。这才突破了它前主人布下的阵法,从里面闯了出来。还好,已经好几百年过去,那些阵法的威力早已不如从前。但是飓风还是受了重伤,而且被一个已经失了原本方位的小传送阵给传到了风俊辉这里。
也不知道该说这飓风的运气应该算是好还是运气差了。它现在急需回到它原主人的洞府里去疗伤,还有那些它原主人的宝物还在洞府呢!只是这只笨鸟,记住了进洞府的阵法,却没有记牢出来的路线,这也是它在洞府里一呆几百年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风俊辉从飓风的记忆里知道那个洞府里面还有一些宝贝,这才愿意和这只飓风一起去那个洞府的。
“你还记得洞府的位置吗?”风俊辉问道,飓风的记忆太多,他还来不及全部看完。
【记得】……吧?飓风坚定的回答,只是脑袋里直打转,好多年没在洞府周围玩耍了,它真的不太记得了!
“那我们从哪里上山?”风俊辉继续问道,昆仑可是横跨了好几个地区的。
【西域!】
“西域?”风俊辉愣住了,这个地名很熟悉,不过到底在哪他一时也想不起来?等到风俊辉打开手机一度才发现,原来是新疆古时的称呼。
从北京到新疆还真是差不多跨越了一个中国的直线距离,可怜穷逼没钱买机票。他也舍不得花钱买机票,只能去网上订火车票。没赶上黄金周和春运已经算是最大的幸运,票还很多,可以随意选座。
风俊辉对自己也算是够狠的,这么远的距离,那可是几千里,坐火车得接近两天的时间,但是他却买的硬座。简单的收拾好行李,风俊辉也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算是他活了的二十多年来最任性的一件事情。
在火车上连续坐几十个小时并不容易,脚都出现了浮肿,无奈,风俊辉只能在车厢里来回走动。他本来是准备找个行李包把飓风藏起来的,没想到根本就没这个必要。其他人对于他旁边跟着的飓风根本就看不到。
他的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邻居过来借吹风的时候,突然进他的屋,风俊辉还在想怎么解释床边那只飓风。没想到那个邻居直接忽略了,样子像是根本没见着一样。这让风俊辉十分好奇,当时就问飓风:“他看不到你?”
【哼,区区凡人怎么可能看到我大鹏尊者的灵体……】说到这里,飓风也愣住了,按理说凡人都不应该能看到它的,它好歹是修炼千年的灵体!眨巴着绿豆小圆眼,飓风上下打量风俊辉,疑惑的问道:【主,主人你是何方神圣?】妖怪?修真者?但是为何却没有半点灵力?
“?”风俊辉脸上只有一个大写的“懵”。不过风俊辉发挥自己的幽默性格,嘴硬的回了一句:“据说我祖上是凤凰下凡,五百年前,我们还姓凤的。”
【凤凰是我的老祖才是!】飓风都想翻白眼了,一个凡人,他还想着拥有神鸟血脉?简直是痴心妄想,即使是他的主人也不行!这么弱,怎么可以拉低它们一族的血脉。
一不小心和眼前的笨鸟扯上了血脉关系,风俊辉整个人也不好了。要是知道飓风心里所想,他才会呵呵飓风一脸。这笨鸟的血脉,他十分嫌弃好不好?!
虽然最终一人一鸟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这倒是解决了飓风的携带问题。车厢里面比较空,风俊辉这接近两天的时间也过得不算太惨。拖着有些浮肿的腿,风俊辉终于下了火车。
出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风俊辉刚拎着包,带着飓风出了站就被一群人围上来,拉他去附近小旅馆的。风俊辉一个大男人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找了一家几十块的小旅馆就入住了。
“小伙子是外地人?”小旅馆的老板,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肚子男人,一边给风俊辉登记,一边闲扯着。
废话!我这模样这口音怎么听也不像本地的吧!风俊辉淡淡的回道:“嗯。”
“一个人?”
一人一鸟,他能说吗?不过老板这么问,倒让风俊辉有些警惕,也就不回老板话了。
老板也是个机灵人,一看风俊辉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话让人误会了,连忙解释道:“小伙子放心,我老曹这是正儿八经的生意。只是见小伙子一个人,这出门在外的多寂寞。我们这边有几个漂亮的小妹儿,那啥,你懂的。如果需要,你尽管开口……”说着,老板还挤眉弄眼的冲风俊辉笑笑。
风俊辉这才反应过来,感情这胖老板是拉皮条来着!自己身上的行李还真值不了几个钱,也不怕遇到黑店。不过最终风俊辉还是拒绝了:“家里老婆查勤查得紧。”说完他突然就发现,有老婆查勤也是件幸福的事,单身狗被自己的借口重创一万点伤害。
晚上的时候,还有那啥,特殊服务的电话卡片从门缝往他屋里塞。风俊辉捡起来看了看,卡片一面上面印着的妹子倒是挺漂亮的,只是想到自己不管做什么,旁边跟着一只鸟全程围观,他就提不起劲了。
第三章 山间迷路
“你这个坑货!坑货!坑货!”骂鸟的话也要说三次才能表现出风俊辉这会心里的不痛快。
在小旅馆狠狠的睡了一觉之后,风俊辉去买了些上山需要用的工具,还有干粮,就带着飓风上山了。而那只口口声声说着自己认路的笨鸟却让他在山里转悠了整整三天。它根本就不认得路!
而所谓的手机地图那更是毫无用处,这深山老林的根本没有路线!想要定位,可是这里没信号啊泥煤!不过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倒是不少了,都是风俊辉的上司和一两个关系较好的同事在他出发的第一天就打来的。至于自己的遭遇确实太过玄幻,风俊辉完全无法解释,所有干脆都没有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在山上兜兜转转的三天,却没有碰到狼群!这昆仑山脉的林木不多,荒地和草地范围更广。猛兽倒是不多,只是这草地上还是有游离的狼群。狼这东西,被它们惦记上,就风俊辉他们一人一鸟,那真是生机渺茫。
【……】飓风不说话,只是啄着地上的一株植物吃。它以为洞府是真的很好找的,万万没想到这座昆仑山脉会这么宽广!它记得眼前自己和前主人出去的时候,也就是几息之间就从山外飞到了洞府。一定是这个主人太弱了!
“你在吃什么?”不怪他想和一只鸟争吃的,怪只怪干粮快不够了!
【草籽。】飓风激动的回道,自从它把主人药园留下的灵草都吃完后,它就好久没吃过东西了!当然,如果它不是那么执着于吃草籽,也许那片药园子的灵草还能及时补充一下的。
“好吃不?”
【好吃!】
风俊辉将信将疑的撸了一株草上面的草籽往嘴巴里面一放:“呸呸呸……咳咳……”那草籽干涩无味就算了,还刺嘴,而且不小心呛了几颗到喉咙,黏在喉咙上还咳不出来,痒痒得不行,更是难受得。
【主人,你饿了?】飓风眨眨自己的绿豆小圆眼,努力的让一张鸟脸上不显露出名叫“幸灾乐祸”的表情。
“这草籽哪里好吃了?咳……”
【好吃~】口味不同,怪不得鸟!不过怕风俊辉打击报复,飓风还是提出中肯的建议:【这时节山上能吃的野果子多,要不主人,我们往林子里走?】“走林子里?你是让给那些蟒蛇虎豹送肉去吧?”风俊辉翻个白眼,能去林子里,他还愁没吃的?打小就在他们老家的那些山里到处串,这秋天正是吃野果子的时间,在山上就是再呆上个一两个月他也是不愁吃的。
【有我在,也是区区野兽敢靠近的?】好歹作为灵体,妖修里面曾经的顶尖存在,一般的动物还是不敢靠近它的。这也是风俊辉他们这些天没遇到狼群,甚至连只兔子都没瞧见的原因。
风俊辉将信将疑,不过还是往林子的方向走去。因为气候和山体的缘故,昆仑山上林木的区域都是可以寻找的,在山的中下部分分布得比较多。
也正应了风俊辉自己想的那样,在林子里就算是呆个一两个月,他也找得到吃的。因为他真的兜兜转转的在林子里呆了一个半月!
本来风俊辉早就想要出山的,但是这些天来,飓风总是能够找到一些看似十分普通的草根、灌木枝或者是野果子给风俊辉吃。而且往往是那些不引人注目的草根、叶片,即使味道有些怪,但是风俊辉吃下去后却觉得浑身充满了劲。那小小一根根须或者是几片叶子就让他有饱腹的感觉。
学中药种植技术的时候,风俊辉也认识了很多中药材,而且知道其功效。可是飓风给他找的那些,风俊辉都不认识。这一点,让风俊辉对飓风有了新的认识,也对修真的东西更加期待。在从飓风那里得到的记忆,那些风俊辉认为十分神奇的植物,却只是修真界最常见的药材。
但是根据他亲身的感受,风俊辉认为这些药材里所含的药性,比起人参来还更多。虽然具体治疗什么病症风俊辉不知道。但是吃过了好几种飓风给的植物后,风俊辉在山里奔波了一个多月的疲惫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不过这么久以来,他还真的一只动物都没有遇到,即使是一只虫!在他遇到山涧水潭想要去摸鱼来打打牙祭都不行。在树林里带上一个半月并不容易,没有动物的威胁,只是穿梭在树林间,他的衣服也已经从正常衣服到非主流,现在沦为了条状乞丐装了!
让他唯一感到满意的就是在为了填饱肚子而吃了飓风给他找的那些东西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好了。不但抗冻抗热,力气还大了。而且一路走来,他也收集到了不少那些植物装在包里,仅仅这些,在他看来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每收集一样植物种子,风俊辉都会把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采集到的植物记到笔记本上。
风俊辉打算把这些植物带回去,有可能的话,他想以后自己种植一下试试,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至少随便给点给他们那研究狂的教授,他的毕业论文应该不管写点啥都能过了吧!
“不行了,不能再在山里到处走了,我要往山下去。”风俊辉打算朝着山下走,一直往一个方向出山。这山连山的山脉里面,只是走到山脚已经不能出去了,因为下了山之后,也许你面前的会是另外一座山!
【再,再走最后两天?】这一个“最后两天”从飓风口里说出来已经不下五次了。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偶尔吃点低阶的灵草,飓风早就撑不下去了。想他堂堂大鹏尊者,以前只吃草籽的,现在全株灵草都得吃了!这日子,想想都是一把辛酸的泪啊!
“不走了!我,要,出,山!”风俊辉实在是受不了了,人类是群居动物,一人一鸟在这连半只虫都无法碰到的山里呆了一个半月,他都快精神异常了。
【前面那座山,我很熟悉,肯定就是那里了!】飓风翅膀往前随意一指,继续说道。
“呵呵……”哪座山它不熟悉了,可结果?风俊辉已经无力吐槽。
【这次是真的!】飓风急了,如果不找到它原主人的洞府,它这次真的死定了。
风俊辉见飓风有些着急,其实心里已经打算无论如何也要尽力帮它找到那个洞府的。虽说相处不久,但是眼睁睁的看着这样一只有着人类思维的大鸟死去,他也不忍心。说到底,他其实也是挺心软的一个学生而已。
收拾起自己不多的东西,风俊辉离开了这个安营了一夜的地方,朝着飓风指着的对面那座山上走去。走吧走吧,反正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出山了!
“这里还不错。”下午的时候风俊辉到了那座山的山顶,从他走上这座山开始,风俊辉就感觉到了很舒服的气息。飓风更是激动得很,它没想到在它自己都想放弃的时候,真的找到了回家的路!
刚到山脚下,飓风就敏感的感觉到了这座山里散发出的一丝灵气。再看四周,即使时过千年它也还有些印象。带着风俊辉走过了山脚下布置的幻阵,成功的进入了山里。风俊辉是等到进入了山里才感受到他认为舒服的气息的。
当按照飓风所说的,绕过一棵树,前三步后五步,左一步右两步,走着奇奇怪怪路线的风俊辉,在看到自己走过之后,不论是前面还是回首看到的景色都有不同。这才在心里认真的对待飓风所说的话。风俊辉心里也是满怀激动,一个大男生马上要看到传说中的修真者的洞府的激动。
【跳下去!】大鹏突然开口道。
风俊辉往脚下的悬崖看去,一眼看不到底,在几十米之下全被浓密的白雾所遮掩。像是蒙上了很多层层叠嶂的白色纱帐。而在他触目能及的这几十米,可以看到的是陡峭的石壁,和偶尔间在石壁上生命顽强的藤蔓植物覆盖在石壁之上。
那凸出来的巨石遍布悬崖,风俊辉敢肯定,自己这么跳下去,肯定会在这些巨石之上摔成渣渣。咽了咽口水,只是这些已经让风俊辉胆寒了,下意识的回大鹏:“跳下去?尼玛!这忒么是让我下去送死吗?”
【你想要送死还不一定能有机会。】大鹏终究是忍不住了,翻了个白眼。
风俊辉依然是不敢真往下跳,大鹏实在是没办法,这凡人看到这些假象,要真跳下去,定然会被吓破了胆的。所以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展开翅膀,将再次探头去查看悬崖的风俊辉给推了下去……
第四章 洞府寻宝
都说从三十楼和三楼跳下去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啊~!!!……嘭”,后者是“嘭……啊!”。
而从这深不见底的悬崖上被踢下去的感觉,风俊辉只想说一句:尼玛,劳资吓得声音都吼不出来了!
感觉风在脸上刮过,像是利刃一样,割得他脸上发疼。他挥舞着手脚,像是溺水的人一样,试图抓住些东西。可是这些都是徒劳的,他身边除了无形的风,就只剩下向下的坠落感。可是这样的感觉持续一分钟,风俊辉还只是恐慌。持续两分钟后,风俊辉甚至开始总结起来了他这不算长的人生。直到持续了十分钟……
“这是要掉到地心的节奏吗?”风俊辉甚至连挣扎都停止了,随着他动作停止,风不见了,坠落感也消失了。风俊辉发现自己居然只是在空中漂浮着!
【都说了,你想送死,还没这个机会。】飓风出现在风俊辉旁边,那巨大的翅膀张开,居然有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看到飘在空中的风俊辉,飓风嘀咕道:【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有那个机缘进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风俊辉问道,就是再傻,他也知道这悬崖有问题的。
【幻阵罢了。不过现在就是我引路你也不能进入洞府,只能试试你的血脉了!】能够看到它的灵体,想来风俊辉的血脉定然特别。
“怎么试?”都走到这地步了,如果真不能进入,风俊辉肯定自己一定会遗憾终身的。
【撒一点血就行。】说着,飓风就自己动手,哦,不对,是动爪,在风俊辉的手上来了一下。眨眼睛,一条两寸长的伤口就出现在风俊辉的手上,鲜血更是直接射出来。
【嘭……】风俊辉还来不及骂飓风,就砸在了地上,还好,没什么高度。
“怎么不能止住血?你给我弄到血管了吧?快用法力帮我把血止住。”风俊辉用手压住伤口,那出血的架势,估计伤着了小血管了。
【法力不足。】所以,不能帮忙止血。
“……”知道和这只蠢鸟说多了也没用,风俊辉只能自救。拿出行李包里的小急救箱,自个儿用嘴配合完好的一只手,也把伤口给包扎好了,虽然丑了点。
飓风可等不了他了,自个儿已经朝着洞府里面扑腾去了。风俊辉包扎好了伤口,也起身来打量传说中的神仙洞府。
风俊辉自己脚下是一个石台,在石台边上可以看到崖底有条水流湍急的河,而这石台在悬崖离崖底三分之二的位置。崖壁上是一个山洞,里面透着光线,却又不像是阳光。见飓风已经进去一会了,风俊辉喊了两句,也没得到回复。
都到了这地步,风俊辉也没有退缩的打算,本来嘛,这个位置,他还能怎么办?只能找到飓风再想办法离开。抬步往山洞里面走去,他首先搜寻的就是光源。
入洞口那左右两颗比拳头更大的夜明珠让风俊辉瞪大了眼睛。想也没想就扑腾到崖壁上去取。飓风看到风俊辉的行为,十分不雅的翻个白眼,不就是两颗夜明珠吗?区区凡物也能让他这个新主人露出这般痴迷的深情,它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了。
洞府里面布置十分简单,可以称得上是简陋。进入的狭窄通道不足三米,内里就是一个大洞,约百平米。在大洞南侧又有三间石室,都在二十平米上下。大洞里面散乱的放着一些木器和生活用瓷,不过多有破损。
风俊辉到洞壁的书架前去,那高约五米的石壁上全被书架占满,书架上面甚至还有竹简、帛书,让风俊辉看得眼睛一亮。不说这些书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至少这些书已经算得上是古董了吧,值钱啊!
在干燥的角落,还有一个巨大的鸟窝,不知所用的是什么草筑成,鸟窝看上去整体火红,给人极为舒适的感觉。飓风这会儿就在那鸟窝里面舒服的打滚,没错,一只大鸟在鸟我里面360°不间断的翻了几圈。
风俊辉不管飓风,自己到其它几间石室去查看。三间石室里面其中一间估摸着是飓风上个主人休息打坐的地方,里面也仅仅只有一个草编的蒲团。那蒲团虽为草编,但是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泛着绿色,肯定也非俗物。
而那正北边,摆放的骨灰坛,就是飓风将它前主人的遗体火化后供上去的。虽说飓风看着挺不靠谱的,但是对它前主人还是很敬重。在骨灰坛旁还有两盏长明灯,甚至几个奇怪的果子作为贡品,如今果子虽然不是很新鲜,却没有腐败的痕迹。
只是略微看了一眼,风俊辉也不愿打扰这逝者安息之所,匆匆败了三下就去查看其它两间石室去了。其中一间石室里面有一排像是中药架一样的柜子,里面很多小抽屉。风俊辉拉开查看,已经十格八空。很多地方还留着爪印,可以猜想,导致这药柜空了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当以后风俊辉知道这些格子里面的种子和药材的珍贵之处后,风俊辉每每看到飓风,都想狠狠抽它一顿!
而在药柜旁,还有一蒲团和一个炼丹炉。看着那炼丹炉不大,不足一米高,金属器材的。风俊辉试着挪动,炼丹炉却是纹丝不动。
另外一间石室里面散乱摆放着很多石头和金属,还有一个就是炼器的熔炉。风俊辉对这些更是完全弄不明白。
【主人,本来和你签订了契约,我应追随与你左右。奈何我如今离开这洞府,怕是坚持不到三月就会魂飞魄散。只能等我修养好了,再去寻你。】飓风在窝里打了半天滚,这会儿到是淡定下来了。
“我在这洞里怕也是坚持不到三个月就会饿死,你总得先送我出山吧。”不是出洞府,而是出山。就他一个人,如今已经深入到了昆仑山脉中心位置,想要活着离开,估计是没希望的。
【我已无力送你出山了。你既然能入洞府,想来你除了血脉特殊,怕是也和我前主人有缘。如今前主人已经陨落,他一身修为却无人能继。不知主人,你可愿继承?】飓风问道,它其实也希望风俊辉的实力能够更高一点,这样对它也有好处。
“你主人那么厉害都陨落了,不是现在灵气不足吗?要我怎么修炼,分分钟找雷劈的节奏啊!”风俊辉不以为意。
【各有机缘。】现如今虽然灵气剧减,但是修真者更是凤毛麟角,争夺的人少了,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好吧好吧,也只能先这样了。我要怎么做?”
三拜九叩,敬茶行礼什么的,风俊辉脑补了很多。但是事实上却是,飓风丢给风俊辉一个布袋,布袋入手稍有压手的感觉。黑色的布面上面绣着一个“凤”字,不过是小篆体的,风俊辉并不认识。
这是一个乾坤袋,里面的空间还很大,是飓风前主人使用的。飓风让风俊辉滴血认了主,风俊辉就连忙打开看。恨不能把整个脑袋都钻到乾坤袋里面去,不过里面黑黢黢的,他什么也不能看到。倒是按照飓风所说,取出了几件里面的法宝来打量。
【前主人的丹药都消耗尽了,法宝也在护他之时破损了很多,如今也不能使用。那里面的玉简你现在毫无修为也用不上。所以,只能等你修为提高了之后,我再与你细说这些。】搞了半天,自己这是什么也没有落着?!风俊辉白眼一翻,问:“那这东西对我走出昆仑山有什么用处?”
没用!所以……【要不,你在洞府里面先修炼几年?】
“呵呵……”修炼几年?然后他父母都以为他挂掉了,或者是坚信自己只是失踪,然后千里寻子,走遍全中国?想想都心酸。
【如今昆仑早已破败,只剩野兽,早已不足为惧。你且带上我的羽翼,定能让你顺利出山。】哎,要拔毛什么的不开森!
风俊辉将信将疑,带着飓风的一根羽毛,准备出山。临走的时候,风俊辉把那洞府里面的东西都打包带走了。虽然那乾坤袋里的东西都不能用了,但是装东西还好。除了飓风的窝和洞府前主人的居室里的东西。这些都是飓风祸害后剩下的,飓风倒是没什么意见。
飓风还在书架上挑出了几本书给风俊辉,说是适合他修炼启蒙用的。这洞府的前主人本就是散修,修真的各种辅助技能都有所涉猎,没有特别出众的,倒是学得杂而广泛。收集的书册也是极其广泛,倒是便宜了风俊辉。
飓风将风俊辉送到这座山外,还不忘叮嘱风俊辉让他好好修行,等到它养好了伤就去找风俊辉。还别说,相处也就两个月,风俊辉还有点舍不得了,让飓风好好养伤。虽然对出山之路还有些忐忑,不过风俊辉还是离开了。
第五章 救人
在寻找洞府的途中,风俊辉的指南针就丢了,现在他只能凭借着树枝的繁茂和太阳的起落来判定方向。不过这山脉中,就是知道方向,也会兜兜转转的绕着山走,出不来山。最后他决定只能朝着一个方向一直往前,有山就爬山,有水就涉水!还好他有飓风的那根羽毛,途中倒是真的没有遇上动物。
不用到处寻找洞府,回去的路风俊辉就快了很多。但他也不知怎么的就到了昆仑的无人区——那棱格勒峡谷。这里一直是当地牧民的禁区,没人敢进入,曾经也发生过几起现如今也无法解释的事情。
曾经有牧民的马匹进入了峡谷内,几日未归。于是几个牧民只能壮着胆子进入那陵格勒峡谷寻找马匹。可是最后,马匹回来了,而这几个牧民却不知所踪。直到几天后,有人发现了这些牧民身着破碎的衣服,手持猎枪,满脸狰狞的死在了一个小山坡下。而这些死去的牧民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那死了也没能合上的眼睛,似乎是他们死前看到了什么让他们极其惊恐的存在。
后来也有很多国内外的科学家曾经到这周边进行考察。甚至他们检测到了这附近特殊的磁场。推断在这异常的磁场下,谷里成为了一个多雷区,而这些雷电多以奔跑的动物为目标,造成这峡谷内没有大型动物存在。
除此之外,峡谷里还有暗河沼泽,这些隐藏在青草丛中的暗河沼泽也吞噬了无数进入峡谷的生物。也让人类和动物止步于峡谷外,至于这些暗河沼泽里隐藏着什么,也就无从查证了。
风俊辉之所以进入那陵格勒峡谷,是因为他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无人区。反而因为这里茂盛的野草,想要进去寻找一下有没有一些低阶的灵草存在。也没让风俊辉失望,他才进入峡谷没多久,就采到了几株脱凡草。脱凡草炼成丹药,主要给小孩子或者孕妇吃的,可以淬炼人的身体,让人脱离凡胎。
“人!”突然,风俊辉激动的叫出声,因为他看到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人趴在地上。
那人下半身陷入了地里,只有上半身还趴在草丛中,身上的衣服比起风俊辉也没有好多少。人是昏迷的,也不知道还有气没有。在看到那人隐没在地上的一部分身体,风俊辉立刻想起了曾经听村里老人说起过的昆仑无人区。也判断出这人,应该是陷入了暗河沼泽里面了。
这让风俊辉提起精神,小心的试探着脚下的草地,一旦有水,或者会往下沉,他就会立刻撤退。好不容易摸索到了那人身边,风俊辉发现这人还有气,而且即使昏迷了,手都死死的抓着那干地上的野草。
风俊辉将人小心的拖上来,还好这段时间灵草吃得多,力气不小,否者对方腰部以下都陷入了那沼泽,风俊辉估计救不了人。将人拖出来后,风俊辉也不敢继续在峡谷里面逗留,沿着来的路赶紧出了峡谷。
背着人,风俊辉找到一处山坡底下,找来一些枯枝野草,点燃了一堆火,然后将救起来的人的裤子给扒了。不是他动了什么什么心思,而是这人的腿一直在沼泽中泡着,现在裤子湿哒哒的,不扒了这腿都不知道能不能再用了。
“哎,能不能好,就看你运气了。”看着那人腰部以下全是淤青,知道这是因为血液长时间不能正常流动造成的。风俊辉找到了低阶的通络草和赤炎草,通灵草可以疏通筋脉血管,赤炎草能够调理集体,提气补元,比人参的效果更好。风俊辉直接揉吧揉吧的就给那人喂下去了。
这被救的人也是挺坚毅的,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闭口坚决不吞咽风俊辉喂给他的东西。风俊辉无奈,只能抱着一点希望的对那人说到:“你不把这个药吃下去,估计救活了你,下半身也都全废了。”在后来的时间内,每次风俊辉被这样那样得下不了床之后,他真的恨不得这会没给黎凯泽喂药,让他废了才好!
似乎是相信了风俊辉的话,那人居然真的吞咽了嘴里的东西。风俊辉又拿出水壶,给那人喂了些水。风俊辉倒是不缺水,在他遇到水源的时候,都会用胶袋或者瓶罐这些装上一些放到乾坤袋里面。
其他的,风俊辉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只能帮这人到这里为止了。希望这个人最好能醒过来,然后把他带出山去!是的,风俊辉在看到这人的第一时间就是希望这个人将他带出昆仑山。
半夜的时候,被风俊辉救起的人醒过来,那双眼睛即使在黑夜里,也像是野兽一般,闪着光亮。他迅速的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对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进行了评估,然后看了看风俊辉,又躺回了原地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风俊辉是被一阵肉香给唤醒的。咽了咽喷涌而出的口水,风俊辉迅速的睁开眼睛。发现昨天被他救的人这会正在烤兔子肉!一整只兔子,肥肥的,正往火堆里滴着油,看着就好想吃……
“醒了?我叫黎凯泽,谢谢你昨天救了我。”被风俊辉救的那个男人,也就是黎凯泽一边说着,一边将烤兔肉切下一个腿用草叶抱着递给风俊辉。他现在已经把裤子套在了身上,看着是很普通的一个人。不过风俊辉知道他衣裤底下那结实的肌肉,绝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风俊辉也没客气,接过了就往嘴里送。烤兔肉有点焦,还冒着油珠,撒了一点盐在上面,算不上美味。不过有油有盐,风俊辉已经很满足了。一边吃着兔肉,风俊辉一边含糊的说道:“我叫风俊辉,兔肉很好粗……”
两人进入昆仑山的理由都是一样——驴友,当然都是假的。风俊辉自然知道这个黎凯泽没说真话,反正他也没说真话,所以也没多追问。黎凯泽也是一样,虽然对于风俊辉的出现颇为好奇,但是却没有多问什么。甚至他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异常,依稀想起昏迷期间,吃过风俊辉喂的东西,他也没问。
两人十分默契的都没有提这些事,风俊辉只是让黎凯泽带他出昆仑山,再这么盲目的走下去,风俊辉真不敢保证自己还要在昆仑山里面兜几个月。黎凯泽自然答应了,准备从最近的地方将风俊辉带出去。
踏上出山的路,风俊辉悄悄的将飓风的羽毛给收起来,有黎凯泽在身边,如果再让动物对他退避三舍,就暴露了。况且有黎凯泽在,风俊辉觉得他们应该也不会在遇到有威胁的动物了,黎凯泽真的很不一般。
当然,和黎凯泽一起走还有一个十分好的地方,黎凯泽会捕捉动物,身上还带了盐!一路上烤兔、烤鱼没少吃,这让一直野果和灵草果脯的风俊辉极为满意。而且黎凯泽还能找到合适的休息地方,以及水源。这一路走来,比起风俊辉独自一人的时候,实在是轻松了很多。
当他们终于走到一处有明显的人类长期活动的山林里时,风俊辉差点感动得哭了。仔细算来,他从入山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
“我就把你送到这里,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黎凯泽对风俊辉说道,往山下望去,已经隐约能看到一些房屋。
“谢谢了!”风俊辉自然没意见。只要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他就不愁再迷路了。
两人这次就这么分开了,但是有些人却注定有缘会再见的。
第六章 暖心人
沿着被人踩出来的山路,风俊辉踏着愉快的步子往山下走去。没一会儿,他就已经遇到了一片荒土地旁,这些土地应该是以前被人开荒出来种过粮食的。不过这些年,随着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增多,这些不肥沃,又离家远的土地早已经荒废了。估计再过些年,怕是再也看不出这里曾经被人开垦过了。
风俊辉看着那荒废了,长满野草的土,还有些可惜。曾经这里也是被人寄予希望辛苦开垦出来的,如今却成了这个模样。正在他停下脚步看着这接连的一片荒地的时候,一只灰麻的山鸡突然从荒草丛中飞出来。
这种山鸡很常见,灰麻的是雌鸡,长得不好看,不过肥嘟嘟的。而雄性的山鸡羽毛却多有蓝、红的颜色装饰,看上去极为漂亮。就是后面的长羽毛,雄性的山鸡也更长更漂亮。这有助有雄性山鸡求偶,以获得雌性的青睐。而且雄性的个头一般比雌性的更小,看上去精瘦些。
虽然不好看,但是雌性的山鸡肉多,肉肥厚而且细嫩好吃!风俊辉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往那山鸡起飞的地方扑腾过去。这雌性山鸡是飞不了多高多远的。这段时间跟着黎凯泽一起,风俊辉倒是学会了一些捕捉动物的技巧。只是现在这个时候没有准备,只能硬生生的扑过去。
在山里烤山鸡他也没少吃,这会儿他满眼看到的都是山鸡肉。口水都不自觉的从嘴里开始分泌出来了。没想到,风俊辉现在的速度提升了,还真让他追上了,伸手一抓已经在半空中的山鸡,结果用力过猛,直接把山鸡那长长的尾翼给拔了下来,然后整个人朝着前面扑过去。
“咯咯……~”被拔了尾翼的疼痛让山鸡尖叫着拼命扑腾着跑了。那飞行的高度和距离估计是它这辈子最快的一次了!这只山鸡的内心肯定有一万头神兽在奔跑,漂亮的尾巴就这么没了。
“啊!小伙子,伤着没?”
那荒地本就是斜着开垦出来的,风俊辉一摔,又是从高处往下扑的,摔出了好几米的距离。正好有一个老农往山上去摘野果子。现在山上的野果子没什么人摘了,老人家也是因为他那在省城读大学的孙子前儿打电话回来说想山上的野果了,这才上山来找的。
这已经是深秋了,山上的野果子很多都熟透了,野核桃、歪脖子野苹果什么的,进山走不了多久也能寻到些。
以头抢地的风俊辉尴尬得恨不得就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不过想到终于是见到了大活人,风俊辉立马从地上爬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拍拍身上的草屑:“老人家,我没伤着。”
“哎呀,你这孩子这是咋的了?”老农这细一看才发现风俊辉穿的“乞丐装”,关心的问道。
风俊辉也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情况。身后背的包已经被树枝划破了几道,身上的衣服裤子到处都是破洞,甚至已经快全部变条状了。还好,他至少遇到水的时候,还好好梳洗过,不至于被人当做乞丐。
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自己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自己这是送一只鸟回家,然后落得这番模样吧?而且这只鸟还是传说中的大鹏鸟!想了下,风俊辉回道:“我本来是出来旅游的,一个人背着行李就上山去玩。结果没想到进山里迷了路,在山里兜兜转转的过了很久,越走越远。今天好不容易才走出来了。”
“哎哟,你说你这孩子,这山里是能随便进出的。好歹人还好好的出来了,要不然……”老农也不再多说,人老了,对年轻一辈的都多了份关怀,即使风俊辉和他只算是陌生人。看风俊辉狼狈的模样,还有些害羞的挠头的小动作,老农一笑,邀请到:“要不你先到我家里去吃口热乎的,这些天在山里可遭了不少罪吧。”
“好,谢谢大爷了。”风俊辉自然是满口答应。
果子也不摘了,老农带着风俊辉就原路返回村子。这个村子不大,坐落在山脚下,房子也多是砖瓦混着石头建的房,看上去并不富裕。这一出山,应该是真正的走出了昆仑山脉了。在山边往对面一望,全是平坦的土地,少有的起伏,也只是矮小的土坡。
在不远的地方,还有几户散落的人家,再远些,还有一些小的村落。老农带着风俊辉从围着村子的一条只是压实了泥土,铺了小石仔,两米来宽的公路回村子。
“还是政府好,这路修了,以前上镇子得走一个多小时,现在坐车,眨个眼就到了。”踏着这顶脚的石仔路,老农十分满意,都忍不住和风俊辉聊起这路。
风俊辉也随意聊了两句,这些惠民政策他也是觉得挺好的。不过他现在他最关心的还是这个村子位于哪里。
“q省!”风俊辉激动了,不是因为自己两个多月从辽阔的新疆走到了q省,而是因为他的老家也在q省。只是离这边稍微有些远,他还要到省会去转车回去。还好,老农这村子离着近的镇上,有直达省会市的班车,虽然每天也就两班。
老人家是汉人,姓姜,风俊辉称他为姜阿爷,阿爷其实就是他们称爷爷的意思。姜阿爷也是乐呵呵的应着,直说还是读了书的娃儿好,懂礼。特别是知道风俊辉也是老乡后,那更是开心了。
本来一开始风俊辉还用着普通话,后来两人都直接用方言。虽然一个省的,但是口音也还是有些差别,不过不影响沟通就是了。和姜阿爷一路往村子里走,村子里不少人看到浑身破烂的风俊辉都十分好奇。姜阿爷都打发了,怕风俊辉脸皮薄,被人笑话不好意思。
姜阿爷家就他和老伴在,三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外打工,也都成家了。孙子孙女的也都在读书,平日里冷清得很。姜阿爷的老伴也是个好客的,看到风俊辉那模样,直道风俊辉遭了罪了。把她家小儿子的衣服收拾了一套出来,让身材差不多的风俊辉去洗个热水澡换上。
趁着风俊辉洗澡的时候,老太太给做了一碗干拌,这里人爱吃的面食,煮好的手工面条过了凉水装盘,再淋上臊子。剁碎的肉粒炒了土豆粒做臊子,油汪汪的不说,一盘干拌里面得有半盘肉粒酱。再热上一碗家里煮好的杂碎汤,那就齐活了。等到风俊辉洗好澡出来,看到这么一盘一碗冒着热气的干拌和杂碎汤,眼泪花都出来了。
这干拌和其它地方的干拌面差不多,好吃又管饱。风俊辉是真的馋了,又是从小爱吃的口味,呼噜噜几筷子就吃了大半盘。那杂碎汤是老太太用羊杂做的,还掰了些泡馍进去煮,风俊辉几口就解决大半。
“瞧这孩子饿得哟。”老太太心软,已经脑补了风俊辉进山是受尽了苦难折磨,风吹日晒,还得防着蛇狼猛兽,想到后面,眼泪都出来了。
“奶奶,我这就是好久没吃到家乡味了,心里想。”风俊辉咽下嘴里的吃食,还安慰着老人。
“锅里还有,娃子,还吃不?”老太太擦擦眼角的泪花问道。
“吃饱了,奶奶手艺真好!”
吃饱喝足,风俊辉也没有立刻走,而是把手机找出来充上电。这一开机,风俊辉就被短信的提示声给惊呆了。他家里人反复给他打电话,已经不知道是几百次,还是几千次了。想到自己父母怀着如何的心情给自己打电话的,而电话一直关机,父母着急的模样,风俊辉连忙给父母回了电话。
“妈,我没事……就是进山里采药了,手机没电……我明儿就回家……我好好的,妈,别担心……”和他妈妈说了半个多小时,才让他妈妈放心下来。
本来风俊辉是归心似箭,不过在闲聊中他得知两老的大孙子就在省会上大学,老人家是想给大孙子寄些山里的野果子,又怕寄坏了。风俊辉就主动提出帮忙把东西送去省会,算是报答老两口的收留之恩。
老两口自然是高兴得很,他们知道风俊辉是本省的人,还在北京读过大学。看风俊辉说话也斯斯文文的,就觉着风俊辉准不会是坏人。而且就是些野果和家里的吃食,也不怕风俊辉不给带到。
老太太更是直接进厨房去忙活了,姜阿爷又往山上走,背了背篓,要多摘些野果子。看到老两口这番的忙碌,风俊辉不由想到了自己每次回去满桌喜欢的饭菜,仿佛就看到了自家父母忙碌准备这些的身影。
一些想法隐隐在他心里生起。
第七章 省会卖宝
“那个,小辉啊,你看我们这,也没个准头,东西好像带得多了,我挑挑再装好,你再等我一会儿。”姜大爷挺不好意思的,他这心里想着给大孙子送东西去,在山上是见着野果子熟透的都给摘了下来,兜兜转转没一会就是一大背篓。要不是拿不走,他估计还得在林子里多摘些。
“没事,姜阿爷,这点东西我能带走,不过得要用你这背篓继续装着。”也不知道姜阿爷家的大孙子会不会嫌弃。很多在校大学生若是看到家里用背篓给他送去东西,不会高兴,反而觉得丢了他脸面,冲着家里人生气。
“那就劳累你了,这背篓你背去就是,家里也没有别的趁手工具,难为你了,等我大孙子放假的时候再带回来就是。”姜阿爷满口答应,那边老太太也准备了几包吃食。家里腌的酸菜,油炸的各种丸子,做的腌蛋、肉酱等等。两老口那架势,真是恨不能把整座山、整个厨房都搬到学校去,让他大孙子挑着吃。
一大早,姜阿爷就联系好了村里跑摩的的人将风俊辉送到镇上去坐车。老两口就像是送自家的人一样,将风俊辉送出了老远。还单独包了一大包吃食,送给风俊辉的,还让风俊辉回到家后记得打个电话报平安。
这让风俊辉十分感动,虽然没有送金送银,但是这份关怀却是最为难得的。悄悄的拿出在昆仑山里采到的一种灵草递给姜阿爷:“姜阿爷,这个是我在昆仑山里采的。我看着有鸟在啄着吃,又饿得紧,自己就吃了些。吃了后,身体好了不少,浑身有劲,这些你拿着。”
这种草很奇怪,长在比较深的杂草丛中。夜晚有月光的时候,就能在杂草丛中显出来。因为这种草的叶片在月光下能够发出微微的银白色光芒,因此叫它月光草。是一种对修缮身体损伤的药材。
“这个你自个儿收着,我们不能要。”姜阿爷年岁大了,也曾听到过不少从昆仑山上采到特别的草药或者果子吃后,治疗好了病痛或者身体变好的事。
就他们村还有一个老爷子,马上百岁了,身体十分硬朗,每天还自个儿出门溜几圈,看着也就七八十岁的模样。据那老爷子说,他就是年轻的时候偶然吃过一种以前从没人提起过的果子,所以身体一直很好,从没生过大病。
“我还有呢,这几颗你收着就是。”风俊辉说着,将月光草塞到姜阿爷手里。自己快走几步,到村口那里坐上约好的摩的后面。
看到摩的经过后扬起的尘土,老太太叹道:“这孩子实诚。”
“老婆子,这东西可不能对外人提,等家里娃儿都回来后,熬了汤让一家人都喝点。留点以后遇着事了再拿出来用,就是对家里的娃儿也不能提这事,几个娃儿都是好的,老二、老三媳妇那……哎。”姜阿爷说道。
“要你老头子说,我能不知道?”老太太不高兴了,这话说得好像她多不懂事一样。
后来,这姜家成了远近闻名的长寿之家,这家几代人,最长寿的活了一百二十多岁,就是稍差的也有九十多岁。姜家人为善,也让附近不少人认为是因为善积德而长寿,将这里的风气变得好了很多。
不过,这都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且说说这边风俊辉。坐着摩的一路到了镇上的一个临时车站,其实就是在街边画出的一个停车区域。去省会的大客车已经等着了,里面只有三五个人。
估计平日里乘客也不多,售票员和司机都在旁和人聊天。风俊辉自个儿上了车,反正等下有人来卖票的。也因为这样,他背着大背篓,也没人让他放到客车下面放行李的位置。
姜阿爷家的大孙子就读的是在q省挺出名的一所地质学院。长途大巴虽然还算舒适,但是在一路经过很长一段小道,九曲十八弯的,也颠得让人难受。下车后,风俊辉直接叫了辆出租到地质学院,途中给姜阿爷的大孙子打了电话。
姜阿爷家的大孙子叫姜浩华,今年大三了,课业有些重,各种考试不断,风俊辉连续拨打了几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实在无法,等风俊辉到了地质学院,已经十一点多了。他干脆找了个地方自己坐会,等下中午的时候,姜浩华估计就会回电话给他。
别说,风俊辉身上穿的是姜阿爷小儿子以前的衣服,又背着大背篓,头发几个月没打理了,看上去真的是土炮进城。偶尔路过的学生,都会多看他两眼,不少学生眼里多少都有些嫌弃。不过风俊辉也不觉得少了块肉,想想当初刚到京城读大学的时候,这样嫌弃的目光他看多了。最开始还有些不舒服,后来就习惯了。
这所地质大学里面的风景倒是挺美的,就说风俊辉所坐的这里。一个小型的人工湖,湖里面种着很多睡莲,花开得正好。而在湖边则有很多钟林怪石一般的布景,体现了很多特别的地理面貌。
他这会坐着歇气的地方就是看着像假山石林,实则里面暗藏着很多羊肠小道,而且还散落着安排了很多坐的石凳子。在这些假山上面,还有一些植物,或者在转角处有些不大的树木,让这片地方就像是野外的山石之间,别有一番趣味。
“李教授,老李同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有好的材料,怎么自个儿藏着,应该拿出来大家一起研究嘛!”
“呵呵……那昨儿个得到的那块矿石怎么不拿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黎家那小子偷偷给你送一块,这事没完,回头我就去找老黎去!”这位李教授越说越气愤了,那可是昆仑山死亡谷里的暗河里面得来的矿石啊。
“嘿,我那玩意哪值得研究?”这为许教授心里暗戳戳的高兴,这个可是他打了多少报告才得来的,别说拿出来,就是带着其他人去看这矿石都不成。他那实验室里面的戒备已经提到了学校的最高级别。
“我那夜明珠说白了也就是块磷矿石罢了,也没什么好研究的。”
“我也没见着多少磷矿石能永久自发发光的。那里面半衰期长的金属物质很值得我们研究一番,都说了给你拨款补贴,你下次再买一块就是了。”
“我瞧着许教授你运气就不错,要不你申请研究经费,去外面买一块回来?”
听两人的声音,应该都是老头子了,这会儿还像小孩子一样争吵起来了。风俊辉也是蛮尴尬的,听着这吵架的内容,吵架的二人还是两教授!不过他们提到了夜明珠,让风俊辉有些心动。
他在他师父,也就是飓风前主人的洞府里可是得到了六颗夜明珠,绝对纯天然的,几百年还自带发光功能,应该算是极品了吧。正好他缺钱,很缺那种,如果卖给这些教授,至少买家比较稳妥,没什么后顾之忧。
这么想着,风俊辉提起背篓就往两教授那边走去,别看他们刚刚只隔了一座两米高的假山石,要真绕过去还有点远的。
“两位教授,你们好,我叫风俊辉!”风俊辉扯开嘴,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恩,风先生,你有什么事?”听声音,是那个许教授。他看着风俊辉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看着年龄不大,不过这穿着打扮,再加上背着的背篓,又不像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刚刚无意间听到二位提起夜明珠,正巧了我手里有一颗不错的,也是机缘巧合所得,有意出售,不知道两位可感兴趣?”风俊辉直接道明来意。
“能让我们先看看吗?”那位李教授开口道。
“行。”想来学校里还是安全的,又有两教授在,风俊辉直接伸手进他的登山包,装作从包里取出来。其实他把夜明珠放在了乾坤袋里面,值钱的东西他向来不会马虎。
即使是在白天,风俊辉取出的那颗夜明珠也散发着让人能够明显可见的灰绿色荧光。整颗夜明珠呈浅绿色,偏白色。本就是当做照明用的,所以当时洞府主人也没有选择颜色深的。
两位教授是矿石类的专家,从这夜明珠入手,他们就大概能区别出真伪来。夜明珠说直白了也就是一种含磷的矿石。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长久发光。这种矿石里面除了有放光的磷元素之外,还有一些半衰期很长的放射性元素。而另一种则是含磷元素,短暂发光,或者是在强光的照射之后,有限的一段时间能够发光。
这夜明珠到底是矿石,入手应该是冰凉、压手的。不过风俊辉这一颗却有些特别,压手这一点没有问题,但入手不是冰凉反而有些温润的感觉。这是因为这颗夜明珠是用法力打磨出来的,十分光滑水润。又在汇聚灵气,灵气充裕的洞府里面滋养了上千年,自然温润舒服,甚至里面一些元素也产生了变化。即使和普通的夜明珠冰凉触感不一样,但也不会让人生出这是假货的念头。
“这不应该这样啊!风同学,不,风先生,能让我们到实验室里检查一下吗?你这颗夜明珠很特别。”李教授说道,他是个学术研究者,不是商人。所以他心里知道这次估计遇到了宝贝,也不会立刻就在嘴上压一压,如何用低价将这宝贝买回去。
“确实很奇怪。”许教授也是这样,接过夜明珠就觉察出了不一样。若不是风俊辉就在这里站着,估计两老头直接拿着夜明珠飞奔进了实验室。
“可以。”风俊辉点点头。反正不管检查出了什么特别的,自己只是偶然得到的,看着两人也不像是那种奸诈之辈,风俊辉还是挺放心的。
第八章 回家
进入实验室后,两位教授就变得严肃起来。因为夜明珠的珍贵,两人倒是让风俊辉也进了实验室,不过风俊辉在实验室里面就没啥存在感了,自己找了个角落呆着。
两位教授先把夜明珠放到金属元素探测器下面检查里面的元素构成。可是,当一些熟悉的元素被一一检测出来之后,金属元素探测器继续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预示着这颗夜明珠里面有着某种或者是几种未知元素。
这无疑是燃起了两人研究的热情,甚至还将几位相熟的矿质学教授叫到了实验室。对于未知金属元素的研究让所有教授都十分激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意向。当然,这其中大家的意见也有很多不同,自然就是争辩起来。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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