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将军做老婆 作者:天远大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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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捡个将军做老婆

    作者:天远大

    文案

    原以为是白捡了漂亮老婆可爱儿子,想不到自己才是妻子的角色啊,老婆才是户主。还好,就算是妻子,老婆也是被他睡的,虽然老婆比他能干,杀人放火,打猎当官样样是好手,养家护家基本不靠他,可咱也不能当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吧,好吧,其实他脸一点儿也不白,所以他奋起,左想右想只能去种田了。

    游手好闲,玩世不恭攻vs美貌与武力并重受

    耿秋暗搓搓道:老资是攻

    阿昊回应:老资是你夫主,一家之主

    内容标签:生子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耿秋曾文昊 ┃ 配角:阿仪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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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穿越

    清晨的小山村,虽然太阳才刚露头,村子就活跃起来了,鸡鸣狗叫还夹杂着孩子的哭闹声和老人的咳嗽声,热闹的紧。没一会儿,大多数家里就升起了炊烟,村头那座特别豪华的小洋楼里的人也早早就忙碌开了。耿秋也早早就起床了,他是回来陪爷奶过中秋节的。在家里休息了五天,准备今天回省城去了。一早上,奶奶就煮好了红薯粥,还弄了好几个菜呢,五花肉炖娥眉豆,干煎小鱼干,油淋茄子,自家腌制的咸鸭蛋,酸辣泡萝卜。

    “哎呀,真香,我奶奶就是能干,一大早就弄这么多菜。”耿秋笑哈哈的端起粥碗,故意一大筷子一大筷子的夹菜,本来这些菜也是他喜欢并且从小吃到大的,所以吃起来觉得格外香。

    “好吃就多吃点。家里这些菜多的是,等会你多带点回去吃。”奶奶说,虽然是笑眯眯的看着他吃,但又忍不住说:“唉,就是聪聪没吃到啊。你说,你爸怎么就不带我的小乖孙回来玩玩呢。他的相片都被我和你爷看烂了。”

    她非常想念耿秋那年方十岁的继弟。可惜耿聪与他妈一样,十分嫌弃到乡下来,并且根本就不想吃奶奶做的饭菜,不仅觉得脏还觉得这简直不是人吃的。因为人家吃的都是专业厨师打理的进口高级货呢。偶尔回一趟乡下,那都是来去匆匆,屁股不敢落板凳,象征性的吃上一两口,生怕惹上了乡气,就好象这乡下的老家和老奶奶老爷爷与耿秋是传染病一样。

    所以老两口没少和儿子媳妇生气。但却阻挡不了他们喜欢小孙子。前几年,老两口还时不时的跑到儿子家去看望小孙子,带去一大堆土特产,却被媳妇快嫌死了。这两年,老两口年纪越大,不敢跑那么远了,所以更加想念耿聪。时不时的在耿秋面前提起耿聪。

    耿秋象没听见奶奶的叨念一般,味口好的很,连吃两大碗,才摸着肚子打着饱嗝放下筷子。

    至从耿聪出生,他在爷奶心中的地位就大大下降了,他以前是唯一的孙子,就象老两口的眼珠子一样,什么好东西都留着给他。可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孙子,对于一直希望能多添个孙子的老两口来说,耿聪的出生,简直让他们觉得人生圆满了,圆满到他们经常忽略自己一手带大的大孙子。

    大门外停着耿秋的车,爷爷正在往里搬东西。刚从菜园子里采摘回来的白菜萝卜,辣椒茄子等新鲜的蔬菜就装了大大的一竹篓。

    “爷爷,搞这么多干什么啊。我一个人哪里吃的完哦。”耿秋见爷爷还准备往里面塞蔬菜,急忙走过去拦。

    “早叫你结婚,你说你,马上就快三十了,邻居家的小夏和你一样大,人家的儿子都会打酱油了。”奶奶马上笑骂道。

    老两口七十多了,身体硬朗,除了想念耿聪,就是稀罕重孙,一逮到机会就叨念着让耿秋快点娶老婆生孩子。

    “就是,你要是成家了,家里人口多,我们这老家伙种的菜啊,养的鸡啊鱼啊什么,都有去处了。全都是那些城里人说的纯天然货,好着呢。”爷爷也催他快点结婚。两老人闲不住,身体又好,种了一块菜园子,还养了鸡鸭,鱼溏也不大,反正也不拿去卖,光自己家人吃,一点儿都不用那啥子这添加剂,那什么生长素的玩意儿。

    “就是,赶我们还活着,能抱抱重孙子多带劲啊。”奶奶羡慕的说。他这大孙子长得一表人材,嘴巴又甜,人也聪明,家里经济条件又好,怎么就不找老婆,这几年没把老太太急死。

    “好咧,改明儿我再回来,给你们直接带个重孙子。”耿秋贫道。

    “去,臭小子,没个正经。没孙媳妇哪来的重孙子。”奶奶冲上去拍了他几巴掌。边说边往他车里放了一小竹篓子家养的土鸡蛋和一罐自制的红油腐乳与一袋子辣椒豆豉一袋子干豆角,这种农家小菜都是耿秋爱吃的,每年老人都会弄一些,特意让他带去吃。

    其实大部份也是被他拿去送了人。他独自一人过日子,虽然也会下厨做饭,但毕竟不可能顿顿煮,哪里吃得完?回回带东西走,也不过是为了让老人开心,觉得自己种的这些东西孙子喜欢,有用处罢了。

    因为他知道,远方的耿聪一家人是瞧不起这些东西的,而他不想浪费老人的心意。可以说,远在千里之外的耿聪一家人,都没把老两口当成一家人。就算是耿秋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也难得回来看望一下老人家。偶尔想起来,也不过是打个电话,和多给一笔钱罢了。再加上近年来,每次联系老人总是让他带耿聪回乡来,而耿聪与他妈是最讨厌回这乡的,所以他夹在老婆儿子与父母之间,也很烦,越发是减少与老人的联系了。反正他也知道,耿秋对爷爷奶奶的感情很深。耿秋必定会经常回来看望两老。

    “要不要捉两只活鸡,带几条活鳝鱼?”爷爷又问。

    “不要,我又不会杀,带去还不是送人。我天天在家已经吃过了,下次再回来吃。”耿秋急了,连连反对。要是车上装几只活鸡,真要把他弄疯了。他这个爱干净,可受不了鸡在车上拉还会弄得到处是鸡毛。

    “算了,这活的他也确实不会弄,还好我特意前三天就杀了两只肥鸡腌制着,带这个没事的。要是天再冷一点,直接晒干了,就可以多带一些了。”奶奶说着,又去拎了两只鸡出来。

    “好了,好了,够多了。奶,我过几天又回来了,留着我下次回来吃。”耿秋生怕他们还往里面装,急忙坐进驾驶室,一副马上要开车的模样。

    “等等,还有点好东西。”奶奶说完,又往屋里跑,急急忙忙拿了两包外国的巧克力和两罐羊奶米分出来。爷爷也拿了一袋子屋后树上刚摘下来的新鲜桔子。

    耿秋看得满头黑线,你说他一快三十岁的大男人,吃什么巧克力和羊奶米分,可他不敢不要,这可是他那老爸四十五岁时和后妻在香港花大价钱生的,年方十岁的小弟弟耿聪在国外,特意带回来给爷奶尝鲜的,所谓的高级货呢。其实耿秋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不过是人家在免税机场随意买的,来糊弄没见过的老两口呢。

    但是老两口觉得小孙子有心了,逢人就要秀一秀,说小孙子出国都不忘爷爷奶奶呢。别看那孩子只有十岁,却精明过头,心眼又多又小,又被后妈那般教养长大,和他妈一个样,根本就嫌弃死了这两老,就巴不得他这个同父的大哥占不到一点儿好处。所以虽然有父母全部的疼爱,家里的一切都可劲得供着他,他还得时不时的在爷奶面前秀一把,增加存在感,再趁机打击耿秋。

    耿秋看着这些巧克力和奶米分,打算送到福利院去。其实那些土特产和蔬菜,他除了会送给表哥,这位表哥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关系亲近的亲戚,大多数也会送到福利院里。要知道,他经常回乡下去,每次都拉一大车东西,除了送人,这些东西他自己不过是吃了一点点。也许是因为从小就没父母在身边,他很关心那些被遗弃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会时不时的去一下福利院,捐点钱物,让他们稍微过得好一点。

    这么一拖拉,耿秋离开家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要知道,他可是七点就起床了。

    到了镇上就是中午了,他懒得去吃饭,就去买了几瓶水和两瓶红牛,店里正搞促销,送了他一包红糖。然后又去一家老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热糖酥饼,当午饭吃了,又顺带了五个大火烧,这种火烧可是本小镇上的特产,正宗的老面发酵手工制作,其他地方都没有,一个有约两斤重,有嚼头够味,耿秋特别喜欢,每次回来都在这家店带上几个回去吃。

    出镇子约五里地,加了一回油,加油站送了一提三包装的抽纸给他,他顺手就扔进装水的袋子里了。然后开始准备长途旅行。从这里到他住的省城,得开车六七个小时呢。所以他买了红牛,是准备在路上提神用的。

    过了加油站得经过一段约二十公里的县级公路,才能转到高速公路上去。这段路况其实还算不错,虽然只有二车道,但胜在路面平坦,过往的车辆极少,更加不会有行人,因为行人都会走另外一条小路。

    他万万没想到,才一拐弯,居然爆胎了,他不得不把车移到路边上,下车去查看。就在这时,遇上了一群不知道是不是从下面那个农家乐出来的的家伙,那些人明显玩嗨了,车开的不仅猛,还你追我赶,都恨不得走s型。对方也没想到如此偏僻的地方,这大中午的会有车经过,躲避不及,技术又差,还一连好几辆车,直愣愣的冲着耿秋的车撞了过来。耿秋来不及反应,只记得有一声巨响,然后人就晕了过去。

    反正他是被冻醒的,睁开眼,四周一片寂静,没见了车的影子,也没见一个人。身边散落着不少的东西,他四处查看了一下。吓了一大跳,他觉得自己现在所处的山脚下,很陌生,初升的阳光照在他脚边的一条河上,河水反射出点点金光。

    这条河不算宽,但河水清澈,可见到水里在游的小鱼小虾,就连水草也清楚可见。山上满是参天大树,很多品种他都叫不上来。举目远望,是一眼见不到边的连绵群山,虽然原本这里就是山区,可那不过都是些小山头而已,并且山头上都能见到电线杆等现代化产物。

    可这里除了山还是山,甚至脚下的野草全是枯败的,树枝上基本上光秃秃,偶尔有些枝头上抽出点嫩芽,一切都显示这是春天,连季节都对不上了,哪里还是秋天那满眼半黄半绿的景色。这一切都显示他不在a县了。

    至于这条路,他熟的不能再熟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撞车了,人好好的,应该就是路下方的小山谷中啊,那小山谷,他又不是没去过,下面应该全是整整齐齐的农田啊,可现在却成了荒山野岭。就光靠他自己走,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走出这连绵的群山呢。

    “怎么回事?这是哪里,完全不对头。”耿秋摇了摇晕乎乎的头,心里一片惶恐。

    他边想边下意识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七七八八的有,白菜萝卜,火烧,鸡蛋,水啊,纸啊,咸菜啊,桔子等等,这些东西几乎原分不动的都在他周围。所以他现在的造型就是背着一只装满白菜萝卜等蔬菜的竹篓,提着一只装蛋的小篓子,这种专业装蛋的篓子带着盖子,里面还填充了不少的稻谷壳,所以连鸡蛋也没破掉。另提着一个白色的方便袋子,里面装着篓子没装下的东西,两条毛巾,一个旅行的洗漱用品套装,原本是放在车里准备在路上洗漱用的,另还有一个保温杯,这些东西都没折封,他全装在了方便袋里。

    这会儿冷的很,原来是秋天,天气还一点儿也不冷,他只穿了一件外套,现在明显是初春,温度估计只有五六度,冷得他直抖。他拿出那两条毛巾,一条垫在后背上,一条围在脖子上御寒。手机虽然没摔坏却没了信号,钱包里虽然有钱,却也没地方花。他叹了一口气,摸出口袋里的打火机点燃了一只烟,狠狠的抽了两口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

    耿秋又是背又是提的,搞得象农民工一样,沿着河水往下游走,希望能遇上人,或者被救。因为不知道多久才能被救,这些东西他一点儿也不敢丢下,全都得带上。

    他就着矿泉水啃了一个冷火烧,再吃了两个桔子,基本搞饱了肚子。火烧他带了五个,应当可以撑五天。其他的生食,没锅没碗的也不好弄熟来充饥。

    ☆、第2章 回忆

    耿秋已经在山里穿行了一天,又累又冻的,晚上不敢和眼而睡,再加上又冷,他只好捡了些枯枝与干草在河边的一块空地上升了一堆火。又折了两根胳膊粗的树枝放在身边当武器,坐了一夜。

    寂静的山林,独自一个,又是黑夜,耿秋虽然是个大男人,也吓得不轻,手里始终握着一根棍子,根本就不敢闭上眼睛,虽然他累得不行了。到了下半夜,瞌睡虫不停的来捣蛋,为了怕自己睡着时出事,他开始想东想西。仔细回想着自己这二十八年的人生经历。

    妈妈在他五岁的时候就病死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苍白嬴弱的模糊印象。而爸爸也不过是妈妈死的时候出现了一下,处理完老婆的后事,没顾得上和儿子说上两句话,他留下一笔钱就走了。

    耿秋是由爷奶带着在山村长大的。他的爸爸没带过他一天,而且他后来又娶了年轻美貌的城里后妻,组成了新的家庭,就更加当没有耿秋这个大儿子了。要不是严重重男轻女,护孙的爷奶,耿秋的日子会很难过。他爸的新妻,连生两个女儿,第二个女儿还罚了很大的一笔社会抚养费。他爸在再婚时,把户口迁到了繁华的大都市。当然耿秋的户口一直留在出生的小山村。他爸的户口本上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前妻与长子。就连与后妻结婚时,领的结婚证都是初婚。

    不管怎么说,这么不靠谱的爸爸,在物质上没有亏待过耿秋。耿秋上小学时,因为他爸有钱,他爸直接在镇上最繁华的地段买了宅基地,盖了栋三层楼,供他们祖孙三人住。念完小学,他又到了县里去上初中。这时,他爸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他爷奶更加看重他,觉得他爸估计再生不出儿子了。他爸接着在县里最好的小区买了商品房,顺带还买了这个楼盘的几间商铺,都记在耿秋的名下。

    这个时候起,两老已经开始在给耿秋争家产了,因为他爸的后妻与乡下的公婆十分不和。老人重男轻女,对她生的两个女儿,一点儿也不喜欢,更看不惯她的行为,她的两个女儿可是从小就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一切都是贵族消费。让两老人相当不满意,所以老人们觉得与其让她们娘三人浪费儿子的钱,还不如把这些钱都给孙子。

    念高中时,耿秋到了省城。同样的,他爸又在高中附近买了商品房带商铺记在耿秋名下。这时候还包了老家的一座山头也记在耿秋名下。其实耿秋爸在耿秋还小的时候,就开始给大儿子置家产,一来是为了让老两口安心。二也是因为他自己知道,对于这个大儿子,他没什么感情,看着大儿子那与前妻相似的皮相,他就不自在。但家产什么的,也会分给他一些。更何况他自己也有重男轻女思想,只不过没那么明显的表露出来。对于后妻生的两个女儿,他嘴里不说,其实心里还是觉得可惜。

    只不过,两老人只知道要儿子给孙子买房子,却不知道让儿子给孙子分点股份之类的,不过他们也搞不懂儿子有多少资产。这些房产,商铺什么的,对于耿秋爸来说,真算不上什么。

    直到高中毕业,耿秋的生活都过得不错,虽然没有父疼母爱,但是爷爷奶奶把当他命根子似的。再加上家里经济着实不错,他爸给他和爷爷奶奶奶的生活费足够多。在他爷奶的诱导下他爸偶尔也会给他带些国外的,大都市的,本地少见的高档奢侈品。所以没人能看得出他是小山村来的。也没受到城里同学的排挤,甚至还和同学老师们相处的不错。

    他的成绩算还不错,一直维持着班上前十名,又加上他一直上的是当地最好的学校最好的班级,所以他考的大学也不错。如果不是耿聪的出生,他的前途虽然不算是一片光明,但按照那之前的设想,他该是大学毕业就去国外深造,然后回来进他爸的公司工作,说不定有机会执撑大权。他爸这些年来,生意是做得越来越大了,人家早就成了上市公司的老总了。诺大的家产,总得需要继承人,所以对于即将成年的大儿子,他爸也开始关注。

    但是耿聪的出生,把这一切平衡都打破了。

    其实至从有了继弟后,他不仅在父亲心目中的地位直线下降,就连爷奶也变了很多。他清楚的记得爷奶在去第一次去看过小弟弟后,回来后有多么激动开心。甚至于顾不上和媳妇的龌龊,经常去看望小孙子,还非得要求他陪同着去,美名其曰:是让他和弟弟父亲掊养感情。殊不知,这么做的后果,不过是让耿秋再一次的感受自己是多么的多余,不过是让双方更加讨厌对方而已。虽然媳妇万分嫌弃这两乡下老人,但也阻挡不住老人们想念孙子的激情。

    那年十九岁了,刚考上大学。长这么大,他从未享受过父亲的怀抱,没感受过父爱。这个父亲并不亲近大儿子,几乎可以说,除了物资,他没养过大儿子一天,耿秋是跟着爷奶长大的。耿秋每次见到父亲,父亲只会和他说两句话:“好好读书,听爷爷奶奶的话。”

    耿秋见到父亲抱着小儿子亲了又亲,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模样,爷爷奶奶也是小心意意的围着耿聪,一副视他为珍宝的样子,他的心不可自制的抽疼起来。

    甚至爷奶还告诉他,要对小弟弟好,以后要帮助他,家里的家产要和弟弟平分,不要占着自己大,欺负小弟弟。这些年,他爷奶也存了一些家底,这一切以前都是说要留给他的,所以爷奶也没避着他。但现在,家里的钱财爷奶开始在他面前遮遮掩掩。

    最让他伤心的是,爷奶为了见小孙子,宁愿他这个大孙子受尽后妈继妹的热嘲冷讽和亲爸的冷遇。这种时候他们的眼里只有小孙子,大孙子就成了背景,大孙子就得在一边感受人家一家子亲热不说,还得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每到这个时候,耿秋就觉得自己是不该出生的。诸如此类,等等行为都让他极度受伤。

    接着,耿秋开始了迟到的中二期,各种作妖,一反以前别人家的孩子形象,打架抽烟喝酒闹事。其实也不过是为了挽回以前的宠爱,后来明白过来这么做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却被后妈设计了几次,在看到父亲完全一边倒的态度后,他干脆破罐子破摔,大部份时间不过是放逐自己吧,也许还想看看父亲究竟有没有当他是儿子。

    过了25岁后,也许是年纪大些了,经历的多了,很多东西开始看淡了。知道该你的,总是你的,不该你的,争也争不来。所以也不在乎父亲基本忘记了他这个大儿子。

    他不再计较爷奶整天把小孙子放在嘴边,背着他偷偷摸摸给耿聪赞钱,其实他根本就不在乎钱,而且就那点钱,给耿聪塞牙缝都不够。

    记得,第一次,他说:“就这点钱,还留给耿聪,人家一套衣服一个玩具都不只这么多呢,再说了,他爸妈会少了他这点钱吗?”

    爷奶反而说:“秋啊,你不要这么小心眼,耿聪平时是比你花的多,养的精贵。可这时代不同了啊,你爸的家底也不同了啊。你不能用一二十年前的花费和现在比啊。现在的小孩子,哪个不是这么养的。我们也不只是给聪聪留下了,有他的就一定有你的。”

    听到了这样的话,耿秋的心里五味杂陈,有关类似的话题曾经说过几次,只是每一次,他都得到爷奶的批评,说他对聪聪没有兄弟情,说他记恨他爸不象喜欢聪聪这么喜欢他,等等。到后来,他爷奶反而还相信他后妈那些话,比如:“聪聪比耿秋小了快二十岁,现在还是花用他爸的,就记恨我们对聪聪好些了,要以后耿秋当家作主了,还不得死整聪聪。”

    爷奶生怕耿秋真的会这么做,不停的在他耳边洗脑似的,说着他爸和耿聪的好话,甚至给后妈帮腔,不让他进公司,生怕他现在就撑了权,开始对付耿聪呢。还说:“你看你名下的房子都好几套了,那聪聪还没呢。”从此,耿秋不再浪费口舌和两老说起有关耿聪的任何话题。

    就比如,这次回去,爷奶特意拿出小弟弟去国外旅行时带回来的物品,说小孙子有多么记挂着两老。他也附和着说了两句,其实谁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他那个年方十岁的小弟弟眼界高着呢,从小养的精贵,人家可是香港户口,多半时间都在港生活,和他妈两个姐姐一样,万分嫌弃乡下的两老,甚至巴不得他们快点死掉。

    因为这两老和那孩子的妈很不对盘。老两口去一趟儿子家,总要和媳妇吵一顿,因为媳妇总觉得两乡下老人家,搞一大堆乱七八遭的东西来把自己家都弄脏啦,弄得没品味啦,又记恨两老嫌弃她女儿啦,等等加在一起。

    以前没小儿子的时候,这女人不太敢和老两口闹,反正也不住在一起,一年到头能见一面都不错了。大家还能装装和气。可现在不同了,人家有了儿子,特别是这个儿子还特受父亲与爷奶的看重,那底气可是足足的,所以双方每次见面都是一场灾难。

    这两老已经七十多了,身体还硬朗的很,脾气有时也挺大的,五十多岁已经是大老板的儿子,也会被他们开口就骂,举着棍子就抽的。耿爸虽然与老两口不亲香,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父母,老人生气的时候,也得低头认错呢。所以为了不让耿秋分得家产,后妈让小儿子时不时的在老两口面前秀一下,表示记得爷奶。就是为了让爷奶发话多分家产,附带挤对耿秋。

    耿秋的老爸,这些年混得越来越好,给大儿子的这些东西,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但架不住儿子大了,并且一副越来越优秀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耿秋命好,还是他后妈手段高超,反正他爸在外面没能留下种。

    虽然耿爸现在才五十五岁,但他那身体早就在酒色与繁忙的工作中淘得差不多,但小儿子年幼,女儿又不得宠,后妈生怕他会时不时再想让大儿子来身边做事,培养他当接班人。所以后妈这些年拚命的阻挡他进公司做事,并不停的设计与抹黑他,为的就是这大笔的家产。

    大学毕业后,耿秋也曾进过公司,一进门就被后妈的人狠阴过几次,搞得灰头土脸的。等到他抖擞精神想好好表现的时候,他爸哪里看得上儿子,只认为他丢了自己的脸,干脆把儿子扔在角落里自生自灭。在后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枕边风,再加上小儿子在一边卖萌撒娇之下,他爸算是彻底遗忘了大儿子。

    耿秋后来干脆离开了公司,听他爷奶的话回到了老家省城。一来算是圆了爷奶怕他和耿聪争家产的心愿,最重要的是他考虑到两老年纪大,需要有人就近照顾两老,反正他也心灰意冷了,正好离那家人远远的。

    ☆、第3章 接生

    耿秋又不愁房子车子也不愁升职加薪的,干脆赋闲在家,当个米虫。人怎么说也是名校毕业,又在他爸公司里混了一段时间,经受过洗礼,多少也有两把刷子。他要是实在闲得发毛了,随意接点活做,也能赚个生活费。

    其实他也不差生活费,他十八岁之前每年生日过年过节,在学校得了奖什么的,名目多多,每次都能得到一个大的红包,虽然这些都是爷奶要求他爸做的,老人原是拿这些当借口,让两父子增加些父子情的,谁知道会演变成简单粗暴的金钱关系。

    这些钱全部存在他名下,光这笔钱就不是小数目,这些钱随着他爸的资产而一直在增长,一开始一年就万儿八千的,后来是一笔就是几万,偶尔他爸心情好了,手指一松,十万二十万就到帐了。这些钱都由专人打理,每年都有不错的红利。

    他又不象耿聪三姐弟那样,从小就过惯了土豪生活,天天烧钱烧习惯了。从小由山里老农养大的孩子,本质上还纯朴着呢。再说了他名下的产业对大多数人来说也不算少,日子过得还很逍遥。

    他虽然男女关系混乱,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把戏,双方各取所需,好的快也散的快。他又不会去做,一掷千金买笑的事情,包明星捧情人的事情,更不会为了争个情人去做打架闹事甚至杀人放火的事情。他能给小情儿也不过是十万八万,多的不好意思,他才没那么会花钱。更别谈车啊房啊什么的,所以那些想在他身上获得大好处的人,很快也会自动退场。

    可是这样的日子过惯了,他早就不相信爱情了,他偶尔也会考虑自己是不是会孤独终老,一辈子一个人过?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升起来时,耿秋才把这些往事全部扔下,从此以后,他决定不再想这些事情了。爸爸虽然这般,但没缺他的钱,况且父母偏心是癌症,没得治,他都快三十了,还有什么好妄想那从来就未得到过的父爱呢?爷爷奶奶吧,还是他心目中最亲的人,就算他们的心已经偏向耿聪了,他早就已经不计较了。老两口可是这世上对他最好的人。

    他决定了,现在开始,去找一个能够与他共同生活的人,去组一个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家庭。以前的那些个红花也好,绿叶也好,从此都是路人。是的,这家伙是个双。其实一开始,他应当还是喜欢女性的。但是被他那后妈恶心到了,后妈曾经弄了个女人来算计他,当时他年轻,一下子跌的不轻。从此之后,对女人有了心理阴影,觉得所有接近他的女人都是后妈派来的,于是他开始游戏人间。不谈感情,不相信爱情。

    耿秋在火上烤热了火烧饼,在河水草草洗涮了一下,就着红牛矿泉水搞饱了肚子。又开始坚持往前走,他现在不得不庆幸,自己穿的是结实的小脚牛仔裤与中邦运动鞋,他把裤脚直接塞在袜子里,以防虫子咬。因为脚下完全没有路,他都是直接踩在枯草上和泥土石块上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着。这种走法,其实一天也没能走多远,所以他的脚还没有打起泡,只是双脚累得荒。

    在耿秋以为自己又得在山林中孤独的过一夜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有人类的踪迹。沿着一条明显有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发现了一座孤零零的新墓,新坟很是显目,上面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块,很是结实,墓碑上只写了四个字。秋哥之墓。新坟四周有很明显的人为痕迹,而且几棵大树上,都留下了几个明显一致的伤痕,就象是个记号一样。

    “有坟,应当不远处会有人住。”耿秋暗道,他想一般只有在意死者的人,才会安葬死者并立碑。

    有了希望,耿秋不由的加快了脚步,突然一阵呻8吟声时断时续的顺着风声传来,一开始他还没听清楚,直到那呻8吟声象哭声一样清晰的传来时,他觉得这是人发出的声音。果然,他寻着声音而去,终于见到了第一个人。

    印入眼前的是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披头散发的,看那样子是正在生孩子,一件类似大衣的厚衣服也遮挡不住那高耸的大肚子,和两只光溜溜白生生的腿,地上已经有了一滩血水。女人无力的呻8吟着,好象已经陷入了半昏迷。

    “喂,你还好吧,怎么就你一个人啦,你是要生孩子吗?”耿秋扑过去,一连声的发问。

    地上的女人睁开眼睛,茫然的看着耿秋,过了一会儿,才惊喜的大叫道:“秋哥,秋哥,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你不会丢下我的。秋哥说过永远不扔下阿昊的,是不是,秋哥,秋哥。”

    女人一连声的追问他,边叫边把手伸向他,耿秋下意识的去接她的手,并顺着她的话安慰她:“阿昊,秋哥不会扔下你的。”熟人们一向也叫他秋哥,可是他却不能确定这个女人认识他,但是独自一个在生孩子的女人,他也不好意思拒绝。

    “我饿了,一点力气也没了,孩子还生不来。”女人喃喃细语道,她的手又冷又无力。耿秋连忙就着冷水泡了红糖水喂她喝,女人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耿秋又拿了一块巧克力塞进她的嘴里,女人只嚼了几下就囫囵吞下,很显然饿慌了,吃了三块巧克力之后,耿秋又喂了两个桔子,喝了剩下的半瓶水。女人还想再吃,但阵痛又袭来,耿秋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帮什么忙。他实在不知道,怎样帮一个女人接生啊?

    好在很快,一个血淋淋的婴孩出现在他面前,并且哇哇大哭起来,女人松了一口气,见他还呆呆的,连忙吩咐道:“快点把孩子包起来。”

    “哦。”耿秋见女人身边放着一块厚布,连忙拿起来去包孩子。

    可是看着血淋淋的孩子还连着脐带,吓得他抖着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剪掉脐带,打个结。”女人闭着眼睛喘了口气,虚弱的说。

    耿秋已经发现布旁边有把银色的小剪刀,拿起来去剪脐带,然后打了个结,这个过程也许不过两分钟,后来他简直无法回忆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女人又递给他一个小瓶子,示意他把里面的药米分敷在脐带上。搞完这一切,耿秋已经满头大汗了,虽然孩子只有约四斤重,较小。抱在手上,没多大份量。他包好孩子,总觉得孩子也冷,又翻出一块小被子包紧孩子,还把自己的毛巾包在孩子的头部,不让他被风吹着了。

    他处理好孩子,这才发现女人满脸苍白,已经没有了声音,吓得他半死,连忙掐着女人的人中,试着叫阿昊这个名字,大叫道:“阿昊,阿昊,快醒醒。”

    ☆、第4章 怪事

    阿昊慢慢睁开眼睛,抖嗦着手掏出个小瓶子,示意耿秋打开,倒出一颗药丸来,喂进他嘴里,吃了药之后,耿秋也不敢让她睡着,生怕她会一睡不起了。连忙胡乱的和她搭着话,阿昊却吩咐道:“把这个胎盘埋掉,再去烧热水,煮点东西给我吃。”

    “你没事吧。”耿秋不敢离开,不相信的说。

    “不会有事的,就是生孩子脱了力,吃点东西,再好好休息就会没事的。”阿昊疲惫的说着,拿了块布倒上药米分,想是要垫在身下。却没力气动弹,耿秋只好去帮手,这一帮不打紧,却差点把他惊呆了。这哪里是个女人啊,明明人家有小丁丁的啊。这简直是超出了他所知道的生理范围,完全不可思义。

    但是情况紧急,耿秋来不及多想,手也不敢停,把阿昊转移了一下位置,离开满是血水的地方,两母子放在一起,盖得严严实实的,又开始收拾这血淋淋的胎盘,准备去埋掉。因为没有铲子,他是找出菜刀挖的坑,好在河边较湿润,挖了个深坑,胎盘用一个带盖子的土陶罐装好,埋在坑里。

    耿秋处理完胎盘,趁着烧热水的空档,他收拾了一下阿昊的东西,阿昊的行李有四只大篓子,衣物粮食锅碗类齐全,地上扔满了东西。就是住的地方不太好,这是个不大的山洞,四只篓子就占了三分之一的位置,两母子睡的地方又占了一大半,就洞门口有块小空地了。

    很显然阿昊曾经生过火,洞口有没烧完的干草和树枝,几块石头搭建的简陋火灶,上面还放着一只煮过食物的脏铁锅,旁边地面上还放着一只小巧的烧水用的铜壶和一只空碗。

    耿秋用打火机点了火,开始烧开水,又拿着铁锅去河边刷洗,水烧开后,就直接倒在了他的保温杯里,先拿开水烫了烫洗干净的保温杯,再把剩下的开水装在保温杯里。

    耿秋想了想,直接煮了五个荷包蛋,加了一大勺子红糖。他记得,他们老家女人坐月子是要多吃糖水荷包蛋的,正好他有一篓子鸡蛋,和一包红糖。虽然这不是个女人,但这人明显需要进食。何况阿昊带的粮食他还没仔细看,也不知道是些什么?

    耿秋刚煮好蛋,孩子哇哇的哭闹起来,吵醒了睡得正熟的妈妈。阿昊惊慌的低叫道:“秋哥,秋哥。”一副生怕他不在的表情。耿秋应了一声,连忙把糖水鸡蛋端过去,顺便抱起孩子看了看,孩子估计是饿了,他顺手喂了一点糖水,孩子果然吧唧吧唧的喝起来,直喝了小半碗才满足的又睡着了。剩下的糖水蛋正好喂给他妈妈吃。

    新妈妈没力气,但吃得很快,最重要的是,他好象对于耿秋在他身边,感到格外的开心和安心,不过他又累又饿的,吃完又倒下睡着了。

    没事干的耿秋,开始胡思乱想,说实话,他很想扒开阿昊的衣服,仔细研究一下他的生理构造。但他并不是医生和科学家,实在也搞不明白,所以只好打断自己的胡思乱想,开始整理阿昊的东西。

    他发现阿昊带的东西还真不是一般的多,粮食起码得有二百多斤呢。包括约五十斤的白米,三十斤的白面,五十斤的糙米,一些高粱,粗面,小米,大豆等杂粮。另有几个小罐子装的黑糖,粗盐,咸菜疙瘩等。两大块肥厚的咸肉包在荷叶里。这还只是粮食类。

    用具类有:一只铁锅和配套的锅铲,一只铜壶,一只大沙锅,一只稍小些的汤沙锅,五只大粗瓷碗,一把竹筷子,两柄小铜勺子,一柄大号的木勺子,两只葫芦做的水瓢,两块黑乎乎的象是肥皂,两柄奇怪简陋的牙刷和一些洗漱用品,两只脸盆大小的木盆子,很明显,那个略小的是新的,可能是给孩子准备的。另有两顶细竹蔑编织的斗笠盖在背篓上。

    衣物类就更多了,明显是两个人的男装,一件厚实的长棉袍子,两件薄棉袄,四条夹裤,四件大裤衩,四双布鞋,四套单衣,他试着比了一下,其中大号些的和他和体形差不多,所以他不客气的拿了一件棉袄穿上了。

    小孩子的衣物也不少,一块花色的小棉被,一块素色的夹被,几套大小不一的衣服,一件绣花小斗蓬,一卷原色的棉布。另还有一些小块的布,有新有旧的估计是尿布。另有一个小布袋子里面装着针线包和几块零碎的布头和一把铁剪刀。

    这些衣物,无一例外都是土棉布的,象是手纺的,算不上多好。但几乎都是新的。小孩子的,内衣类,布料要好一些,更柔软些。而且所有的衣物都是手工做的,上面找不到一条拉链,一个铜扣,全是布做的盘扣,上衣还大多数是斜襟的,裤子还要系裤腰带才能不掉下来,要不是小时候见过爷爷奶奶穿过这样的衣服,他都不知道这些衣服要怎样穿呢。这一切都显示出,这些东西都不是现代产物。

    最后,耿秋还在地上找到一张弓,几只利箭和一把斧子。看完了东西,耿秋的心情更加不好了,这些古老的东西有些还是在电视上见过的,他也想不出中国还有那个地方如此的古老守旧。不过,这一切都比不上填饱肚子重要,太阳都西下了,肚子开始提醒他要做晚餐了。

    耿秋装了一碗米,开始煮饭,是放进沙锅里煮的。他又切了几片咸肉炒白菜。好在他小时候在农村生活,是烧惯了火灶的,做顿饭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一个菜一个饭而已。

    饭菜的香味让熟睡的妈妈迷晕晕的睁开了眼睛,低叫道:秋哥,秋哥。”

    “醒了啊,吃点饭吧。”耿秋盛了一碗浓稠的厚粥,因为第一次用沙锅煮饭,撑握不了水和米的比例,煮出的饭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又端来大碗装的白菜,阿昊看着白菜,眼睛亮了一下,高兴的说:“终于有菜吃了。”

    阿昊斜靠在背篓上,穿上袄子开始吃饭,这回他不让耿秋喂了,可能是休息过后,体力回来了些。耿秋发现他的饭量还真不小呢,吃了一碗半的厚粥,那炒白菜也大半进了他的肚子。不过耿秋自己也吃得不少。两人算得上不相上下。

    两人刚吃完饭,孩子也哭了,这回肯定是要吃奶了,阿昊直接说:“秋哥,给孩子喂点米汤吧。不能光给糖水他喝。”

    “不喂奶吗?”耿秋反问。这么小的孩子,光靠喝米汤,好难养啊。小时候,他见过村子里有孩子是米汤养大的,但那样养大的孩子都比较弱小。

    “谁喂?”阿昊不解的问道。

    耿秋眼盯着他的胸部看了几眼,那人有些恼羞道:“我又不是女人,没奶水的。”

    耿秋不好说什么,反正到现在他都下意识的忘记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虽然他生下一个孩子了。

    不过耿秋想到自己带来的奶米分,原本是准备送到福利院去的,这会倒正好派上用场所。小婴儿喝奶米分,总比光喝米汤要好一点吧,再说了,现在也没米汤啊,他刚才煮饭的时候,根本就没留米汤啊。

    于是他用温开水泡了半碗奶米分喂孩子,孩子果然吃得香香的,吃完不仅尿了还拉了一堆黑便便,耿秋没带孩子的经验,这个妈妈很显然也只会用嘴巴说,没有实际经验,并且他人还较虚,也没体力。所以耿秋只好手忙脚乱的照顾孩子。

    耿秋忙得满头大汗,总算把孩子又包好了,孩子是个男宝宝,不过他现在也不能肯定孩子的性别了。把孩子放进妈妈的被子里,让他俩人睡。耿秋趁着还没黑,去河边洗涮,收拾好锅碗,又捡了一堆柴火,看着孩子弄脏的包被尿布,又看看自己这个唯一的劳动力,深吸了一口气,用两根手指捏着拿去洗干净,找了个地方晾着。

    ☆、第5章 身份

    耿秋洗洗涮涮,收拾好,看了看山洞,叹了口气。这可怎么睡,就这会儿气温都觉得下降了不少,风呼呼的往山洞里直吹,不挡住洞口,夜里怎抵挡得住寒风?忽然,两匹健壮的骡子慢悠悠的回到山洞门口,完全不在乎耿秋似的,堵在了山洞门口。

    耿秋看得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明白到这两家伙应当是阿昊的。要不然,这里完全看不到路,这么些东西他一个大肚婆如何能弄进来。这么一想,他也放心了,山洞门口因为有两匹骡子给他们挡风,再加上洞口还点一堆火,所以他们睡得地方还算暖和,不会觉得冷。

    耿秋紧挨着孩子,挤过去,和他们躺在一起,他这一躺下才发现这地上应该也铺了不少东西,并不是冷硬的石头呢,他盖的被子就是那件厚棉袍子,厚实的很,象一床棉被,就是短了些,他得缩着腿脚。

    这么荒无人烟的地方,再加上神奇的能生孩子的男人,让一切都充满了诡异,让耿秋的心是七上八下的,哪里还睡得着。看着身边躺着的一大一小,他心里是七弯八拐的,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所以当孩子又哇哇的哭闹起来,还没有睡着的耿秋连忙打开手机照亮,给孩子冲奶米分,然后又换了干净的尿布,才又躺下。

    清晨,天色才透出一点儿亮,孩子又哭了。耿秋也不再睡了,干脆起床,又喂孩子又换尿布的,忙活了一会儿,天也亮透了。耿秋刷牙洗脸后,扶着大人去外面解手,然后又弄水给他洗脸刷牙。

    耿秋侍候好母子俩后,开始弄早餐,他还是先煮了五个鸡蛋,弄了一碗糖水荷包蛋给大人吃。又翻出自己带的肥鸡开始炖汤,他自己就啃了半个火烧当早餐了,他吃火烧时,阿昊叫道:“秋哥,我也要吃这个。”

    “好的。”耿秋答应着,把剩下的半个烤热了的火烧递给他。

    中午吃的是土鸡炖胡萝卜汤,奶奶养的土鸡再加上自家菜园种的指头大小的胡萝卜,这种胡萝卜,个小,还半透明呢,颜色是深浅不一的黄色,吃起来细嫩无比还带点甜味,可不象市场上的那种粗壮的胡萝卜。汤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再加上腌制过,咸鲜有味,格外诱人,阿昊闻着香气,忍不住问道:“还没熟吗?”

    “马上就好了,我已经给你装了一碗凉着呢。”耿秋笑道,他的厨艺不错,当然仅限于家常菜,炖个排骨汤鸡汤什么的,一点也没压力,也能做几个家常炒菜,完全是老家农村风味。这种汤其实也不需要什么调料,全靠食材本来的香味,其实做起来也很简单。而且因为腌制过,连盐都不用放了。

    这一满锅子汤,连鸡肉带胡萝卜,俩人各吃了两大碗,连饭都省下了。

    第三天,阿昊换下来一堆衣服,让他去洗的时候,他才真正的明白,自己是穿越了。因为阿昊身上有个贴身带着的小包,里面装着些文书和银子,三个精致的小瓷瓶子,装药的。

    文书是两个人的身份证明,还有路引,上面有写着年号什么的,现在大庆朝永丰十二年,而上面的两个名字,户主就叫曾文昊,年十九岁,看来阿昊全名叫曾文昊,而另一个人叫陈耿秋,年二十四岁,看上面的关系两人应该是夫妻关系,但耿秋不是丈夫称为正君,阿昊不是妻子而是称为夫主,最关键的是户主是曾文昊,耿秋看了半天也没能搞明白这正君和夫主是个什么鬼称呼,但他就觉得两人应当是夫妻关系。

    两人是要回祖籍的,山阴县黑水村,一看就是个穷乡僻壤之地。户籍文书上很清楚的注明了,曾文昊的祖父曾阿三是这个村的人,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回家乡,虽然阿昊说不清楚,但耿秋觉得应该是爷爷父母都死了,他们没什么家产,只能回家乡过日子。

    过了好久耿秋才发现,原来他才是妻子这个角色,而且因为他是个男人不象女人那般嫁过来当妻子,是入赘到曾家的,社会地位就和入赘女户的赘婿一样,甚至比赘婿还低一点儿,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令看不起的男人。

    耿秋追问了阿昊好半天,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资料。阿昊反正一副一切由他作主的样子,显得十分依赖他,只要他在身边,就很满足了。搞得耿秋完全是糊里糊涂的,根本就没弄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问也问不出来,干脆就懒得再问了。

    他又清点了一下阿昊给他的荷包,这算得上是两人全部的财产,也就是五个小银元宝,几小块碎银子和一把铜钱,阿昊说总共才二十多两银子,得省着用啊。不过里面还有一个金灿灿的长命锁,很显然是最值钱的物品,阿昊说这是他母父给外孙子的,拿着这个东西,阿昊很伤心,还咬牙切齿的骂道:“死贼,忘恩负义,迟早遭报应。”

    也不知道是什么引发了阿昊,他胡言乱语般的说了一大通,其中还提到了他这个名字和另一个叫什么华的,还什么将军,皇子什么的,又哭又闹的,搞得耿秋花尽了力气,说尽了好话,答应要帮他报仇,答应一辈子都要对他好等等要求,好不容易才把他哄得安静下来。

    从阿昊这翻话中,耿秋听了个大概,阿昊的父母应当是被皇权所害,并且他们是逃难的,花了大价钱才弄到假的身份文书与路引,逃到乡下去避难的。而且就阿昊这前言不达后语,混乱的表达方式,他觉得阿昊有可能精神有点不正常,或者智力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者是记忆混乱什么的。

    其实耿秋又仔细想想,他们在一起过了三天了,阿昊竟然就把自己当成了陈耿秋。就算自己真的和陈耿秋长得一模一样,两个不同的人,完全不同的身份和生活环境,怎么也得有些不同吧?但阿昊却完全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同。虽然也有可能是阿昊没精力关注这些。但多多少少也让耿秋觉得阿昊脑子有点毛病。他估计阿昊应当是受了很大的刺激或者是脑子受了伤。

    耿秋看着睡着的阿昊和孩子,头痛之极,这特么的是什么身份啊,有个时不时有可能发疯的男妻,还有个刚出生的孩子,还只有二十几两银子,还有可能被追杀,还得回老穷的乡下去,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这天晚上,耿秋心思恍忽,就算再累,也无法睡得着了。顶着这么个身份,在这个不知名的古代,该如何生存下去?他虽然是个理科生,但也知道历史上是没有什么大庆朝的。自己这也不知是走了什么运,跑到个不存在的平行世界来了,还特么的是古代,又是逃犯的身份,只能回家去种田啊。

    可是古代种田多不容易啊,能吃饱肚子吗?现代生活多好,抛开后妈什么的,他也活得人模狗样的,有房有车有家业,衣食不愁啊。以前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可能就得独自过完,也曾幻想过有家有室,现在可好,老婆有了,连儿子有了,可又愁养不活啊,真真是头疼呢。

    耿秋一夜辗转反侧不得入眠,好不容易有了点睡意,孩子又哇哇大哭起来,得了,又要喂奶换尿布了。

    天亮了,耿秋顶着黑眼圈,侍候完一大一小,洗干净衣服尿布,累得直打颤,干脆也挤到床上去补觉。他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又是被孩子吵醒的。孩子一哭,他下意识的就去摸,阿昊休息了几天,身体好多了,这会儿正抱着孩子哄了,可是还比不上已经照顾过孩子几天的耿秋手势熟练,见到他醒了,连忙把孩子塞到耿秋手中。

    耿秋又开始喂奶换尿布,这回也不乱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吧。先顾着眼前吧,看着孩子湿漉漉的眼睛,他心里软成一团。这孩子吧,刚生下红红的,小小的一团,不过几天功夫,简直是见风就长,脸上的皮肤就开始变得白嫩,长眉大眼的,一看就是个漂亮小家伙。眉眼间已然看得出有阿昊的风范了。

    虽然住山洞,吃着简陋的食物,阿昊一看就是个有底蕴的人,长得又好看,举手投足之间韵味实足。而且还是耿秋喜欢的类型,又全身心的依靠着耿秋,耿秋这会儿心里也就把他当作成了自己的人。管它的呢,原本以前这辈子会孤独终老的,以前只做梦才会有孩子,现在可是有家有室,美梦成真了,老天这也算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补偿。这么一想,耿秋心情也变好了。

    ☆、第6章 宁静

    七天过去了,天天照顾着一大一小,看着阿昊全心全意的指望着他,看着小宝宝在自己手中喝饱睡好,耿秋原本焦燥不安的心渐渐安静下来。

    远离了现代的灯红酒绿,既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也不用想着烦人的家庭。整天就是带孩子洗衣煮饭什么的,这种原始的生活,是耿秋以前未曾想象过的,但却意外的给他带来了心灵上的安宁。原本心中那股子努力压制的不甘与怨恨也渐渐消散了。其实他心中,最大的心结还是爷爷和奶奶。他一直记得两位老人满心疼爱的把他养大,但却又记得有了耿聪之后,两位老人的变化,那种独有的疼爱已经打了很大的折扣。

    特别是某个夜晚,他清楚的偷听到了两老的对话。原来,这两位老人竟然会后妈联手,逼得回来a市。后妈是不想让他得到家产,而老人除了不想让他和耿聪争家产之外,还想让他留在身边,他们清楚的知道儿子以及儿子的一家人都不会回来了,人年纪大了,就越发希望身边有子孙。虽然两老在背后做了这些事,但耿秋一想到他是老人们一手带大的,也就顺着他们的意思回来了。只不过,从那以后,他对老两口有了心结。不过,一想到爷爷奶奶那么大年纪了,耿秋心里还有希望能回去照顾他们,可现在,听着小宝宝的哭声,耿秋连忙去泡奶米分。

    耿秋带来的白菜萝卜肥鸡都吃光了,连鸡蛋也只剩下了二十个。阿昊的身体也好很多,虽然还是没什么力气,但他不再整天睡觉了,偶尔起床活动一下,但耿秋担心他着凉,毕竟天气还很冷。虽然阿昊是个男人,但耿秋多少有点常识,知道坐月子的人是不能着凉受冻吹风的,对身体不好。容易得月子病。所以每天只是大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让他到外面背风的地方晒会儿太阳。

    “阿昊,没菜了。我去外面找找,看有没有野菜,总不好吃光粥吧。”耿秋说。因为要喂米汤给孩子喝,这几天他都是煮粥。无论是炒白菜,还是炖萝卜,炒茄子,炖干豆角,阿昊都很喜欢吃,并不在乎是喝粥还是吃干饭。耿秋还以为他是个爱吃蔬菜的人呢。

    其实是因为阿昊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新鲜的蔬菜了。逃到山区后,哪里能带多少蔬菜,并且冬天也没什么菜好带。白菜萝卜人家都是放在地窖保存,他们就算带得多,也架不住会坏掉。

    “恩,小心些,不要走远了,怕有猛兽。这个时候怕也没什么野菜吧。”阿昊说。

    耿秋果然也没走太远,但附近的地方他早就走遍了,每天得捡柴草,也没见着野菜,这次他就沿着河边走的远了些。只是找了些刚长出来的野芹菜,很嫩,还没长多大。刚刚采够了两把,够炒一个菜的份,他就回来了。

    “这个野菜不好吃。”阿昊皱着眉头看着耿秋手中的菜说。野芹菜有股子味道,炒腊肉还不错。但他们带的咸肉几乎是全肥的,是当油用的。果然,这道菜,阿昊并没吃多少。就是耿秋自己也觉得没那么好吃。所以饭后,他拿了两个桔子出来,和阿昊一人一个。这天较冷,又天天吃白菜萝卜的,桔子都好好的放在没拿出来吃呢。

    “啊,还有桔子,秋哥,你从哪里弄来的?”阿昊开心的叫起来。他根本就不清楚,在他生产时已经吃过两个的事情。

    “好吃吧,再吃一个。”耿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干脆又递给他一个,这桔子都较小,一个都不够塞牙缝的。

    阿昊只顾着吃桔子,果然忘记桔子里从哪里来的了。其实这两天他也觉得耿秋有点不同了,比如盯着耿秋的头发看,因为耿秋是短发,而他自己是长发。而且那些巧克力什么的,是他以前没吃过的东西,还有喂孩子的奶米分,装开水的保温杯,装凉开水的矿泉水瓶子等。但阿昊一来没精力想,二是有时想要想想为什么,头又疼得厉害,反正耿秋一直在他身边,这就够了。他才不管这些为什么呢。

    两头骡子真是很聪明,乖得很,白天就在附近找吃的,当然它们走的范围也越来越远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有些嫩草芽冒出来了,比枯草好吃多了。晚上就回到山洞口当门神。对这两头骡子,耿秋简直是爱死了。真是太听话了,完全不用他管,比人好养多了。

    野芹菜并不太好吃,两人吃了几顿后,耿秋觉得自己该想办法改善生活了,于是想要到河里去捉鱼。这条河里他每天去洗涮时,都能见到小鱼游过,但捉鱼得有道具,有网有鱼钩什么的才行啊,徒手肯定不行啊。

    耿秋只好四处乱窜,最后找到一些枯藤,试了很久,编了个丑陋的小篓子,装了点没吃完的炒芹菜,扔进水里。还别说,真的捞到了些小鱼上来,一篓子下去,看到成群的鱼儿往篓子里钻,再飞快的提起来,里面就装了不少的小鱼。大的竟然有半个手掌大小,太小的就扔掉,大半都是鲫鱼和鲤鱼,连捞几篓后,也凑了两三斤呢。

    耿秋心满意足的收拾好鱼,拿回来煮汤。两人喝了个肚涨,虽然没放什么佐料,但胜在鱼新鲜无污染,味道还不错。

    “秋哥,你真有办法。这鱼汤真好喝。”阿昊笑眯眯的夸道。

    “恩,多喝点。”耿秋笑道。他知道,如果天天喝鱼汤,两人很快就会喝腻的,所以趁着这新鲜味儿,多喝点,增加营养。

    耿秋想着阿昊坐个月子,吃了几天白菜萝卜,还吃了野菜,最好的营养品就是巧克力和糖水荷包蛋,咸鸡炖胡萝卜。真是可怜啦。他记得以前办公室有同事家生孩子了,大家会说起,坐月子要吃多少只鸡,多少个猪蹄子什么的,鸡蛋鱼肉排骨无数,更有甚者还得吃燕窝,海珍什么的。那可比阿昊吃的好太多了。

    因为有鱼汤喝,剩下的二十个蛋,耿秋没有煮糖水蛋给阿昊吃了,决定留下来慢慢吃。过了三天,鱼汤果然喝厌了,耿秋四处找,终于找到几把新鲜的野韭菜,拿回来加上四个鸡蛋炒了满满一大碗,阿昊又吃得笑嘻嘻的。耿秋发现其实阿昊也挺好养的,不,应该说这母子两都很好养活。

    天气渐渐变暖,山林里的绿色越来越浓,这天耿秋找到一大片地菜,这地菜很嫩,拿回来炒了一碗,但炒着吃并不是很好吃,也就吃个新鲜味儿,如果包饺子,却是再好不过了。他们还有不少的面米分,所以耿秋决定包回饺子吃。厨房实在是太简陋了,没办法擀,就直接用碗调好了面米分,用手慢慢捏,地菜洗净后慢慢切碎再切了点咸肉在里面混好备用,最后倒也包了四十多个大饺子,够两人吃一顿饱的了。果然阿昊和耿秋都觉得好吃。

    日子就在耿秋操心如何多弄点吃食的过程中慢慢过去了二十天,阿昊脸上已经养起了点红晕,明显的有精神多了。基本上吃素的生活,让俩人都开始想吃肉,阿昊按耐不住,拿起了弓箭,要去打猎。耿秋大惊,想要阻挡他,但是阿昊说:“要不,你去?”耿秋不会,只好让阿昊去,又不放心,直把他裹得严严实实,又叮嘱他要快点回来,才放手。

    阿昊果然会打猎,不过三个小时就回来了,带回来三只肥山鸡,两只肥兔子,不过他人也累得直喘。耿秋连忙冲了一杯红糖水给他喝,让他快点去休息。自己去收拾猎物,先弄了一只鸡煮汤。炖得浓浓的,连肉带汤只剩下一碗半,阿昊吃一碗,他吃半碗。吃了油水足的鸡汤,两人米粥明显的吃得少。

    五天后,阿昊又出去了一趟这回收获更大,带回来一头约百斤的野猪,并两只山鸡和十来个山鸡蛋。耿秋看着这么多猎物很兴奋,但是他还是不忘记追问,阿昊出去都见到了些什么不同这处,因为附近耿秋都逛了好多遍,总想找点不同的东西出来。阿昊想了半天,才说:“我发现了一片竹林。”

    “太好了,我明天去竹林弄些竹笋来吃。”耿秋兴奋的说。野菜虽然多,他们爱吃的品种却不多,能增加些新鲜菜最好不过了。

    阿昊没当一回事,但第二天,耿秋果真去挖回了些竹笋,他直接带着背篓去的,虽然背篓很大,但他只装了二三十个竹笋,因为太多吃不完也是浪费。野猪肉炖竹笋,味道还不错。

    一晃时间过去了三十五天,阿昊的身体基本上恢得了,吃饭打猎,抱孩子都行,但是做饭,洗衣服喂孩子什么的都不会。所以耿秋就象个家庭主妇一样,每天忙碌着做家务和照顾孩子。在这里生活的这么多天,因为天气冷,也没能好好洗个澡,最多不过是烧点热水擦擦身体,一开始两人都没想过给孩子洗大澡,好在天气冷,要不然孩子都得臭了,后来他们也学着象大人那样给孩子擦洗身体。

    满月的宝宝已然长大了好多,耿秋觉得他起码有六七斤重了,差不多重了一半,虽然吃的是米汤和奶米分,偶尔喝点糖水,但他居然长得很壮,耿秋干脆给宝宝取了个阿牛的小名儿。这小子,长得眉目俊郎,是个白白胖胖的可爱小子。

    耿秋非常喜欢小阿牛。觉得这就是老天给自己的大礼,他一早就接受了这母子两是自己的亲人。小阿牛是个精神充沛的小宝宝,嗓门也大,哭闹起来,简直让耿秋急得乱抓狂,每天过着痛着并快乐着的忙碌日子,再也没想过以前的生活了。

    两个月的时候,阿昊带来的食物快要吃光了,最重要的是奶米分也快没了。虽然很省着用,也不过是三斤奶米分,夹着米汤也只能让小阿牛吃上两月。眼见着一家人快要断炊了,阿昊和耿秋决定离开这里,往山阴县赶路。

    ☆、第7章 路上

    因为粮食都吃得差不多,行李变轻了很多,四只大背篓除了两只装衣物的,一只装锅碗类的,另一只几乎是空的,阿昊决定在路上还是打些猎物带着,想着遇上农户和别人换些粮食也好,换些银钱也行。所以他们带了五只活山鸡,三只腌制风干的兔子,如果不是因为盐用的没剩下多少了,他们能带更多的腌制品。毕竟在这里,阿昊能很容易的猎到这些小野物。

    “阿昊,我们要去哪里?”耿秋试探的问道。在这个荒郊野外呆了两个月了,他开始想念现代方便的生活,心里也挂记着爷爷奶奶。他不好直接拒绝和阿昊去所谓的山阴那个小山村。但他又一点儿都不了解这个时代,必需得跟着阿昊,不过能去一个繁华点的地方,总比偏远小山村生活要舒服一些。

    “我们不是说去山阴的吗?这里离山阴还好远呢。”阿昊说,他的脑子时而清楚,明而糊涂。有些事,他记得很清楚,有些事却完全搞不明白。但好在他竟然知道路,可能是天生的,也可能是那个阿秋曾经告诉过他。

    “走出这片大山,山脚下有个小村子,我们可以在那边歇几天,找人家弄些粮食。”阿昊指指前方说。

    “可是我们没钱啊?”耿秋下意识的说,他的口袋虽然有钞票,但那是阿昊曾当作是画片的玩意儿啊。

    “我有啊。”阿昊笑眯眯的掏出一个小荷包,拿出一小块银子。

    耿秋当然记得,这里不过二十多两的银子,不知道这个时代银子的购买力是多少啊,但心里本能认为二十几两银子的家产,很少。

    “这一小块银子可以买多少米?”耿秋指了指还剩下的一点儿白米问,他得先弄清楚物价啊,这样才能知道二十两银子能做多少事。

    “这是一两的银块,至少能买十来斤精米吧,不过糙米倒是可以买好几十斤的。米都很贵。不过我们可以拿东西和人家换啦。”阿昊说。他好象一点儿也不担心,不够钱花。

    “我们有什么东西可以换?”耿秋不解的问。左右上下看了看,除了两头骡子之外,再也找不出值钱的物件了。

    “猎物啊,这可是大山,随便打头一二百斤的野猪,总可以值个二三两银子啊,找人换些米面,粗食,就行了啊。银子还得省着花,听说山阴城可远啦。”阿昊一副很精明的样子,让耿秋放心不少。

    “二三百斤的野猪,你会打吗?”耿秋又问。

    “那是当然,我阿昊可以有名的神箭手,打个猎算什么?”阿昊信心满满的说完,却又若有所思的沉思起来,双手下意识的捂住头,嘴里小声的嘟嚷着什么,不一会儿又痛得大叫起来。

    “好啦,好啦,别想,我们先弄点好吃的。”耿秋连忙转移放在题,并努力安抚他,非常有经验的给他按摩手肩,慢慢的让他安静下来。相处了这么长时间,阿昊已经是第三次发生这种事情了,只要他认真想事,就会头痛。所以耿秋对他发病已经有经验了。

    没多久,阿昊被安抚下来,两人说说笑笑,倒还真象一家子,阿昊本来就把耿秋当丈夫看,又特别喜欢粘着他,生怕他丢下自己一样,时不时的和他说几句话,通过这些不搭边的聊天,耿秋搞清楚了很多事情,知道这里是大兴国,今年是大兴第五代皇帝当朝,国姓李,今年是大兴承天十二年。这个地方,是大兴朝的偏远山区,估计要走个一个月才能到达最近的山阴城,当然这是阿昊的估计。就凭两双脚,而且还带着小婴儿,当然了还加两匹骡子,耿秋估计一个月只怕才能离开这片山区,到山阴城就不知道还得多长时间了。

    对于这个完全没听过的朝代,耿秋也没惊讶,毕竟他还不知道历史上哪个朝代,有相公这个性别,阿昊就是相公。这个时代,人类的性别有三种,男性,女性,相公。他也没见过男人生孩子是正常的事情。所以没听过的朝代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他们收拾好东西,耿秋把大部分的行李都绑在骡子身上,自己拿件夹袍子弄个兜,把阿牛兜在胸前,阿昊牵着骡子,离开了这个他们生活了两个月的地方。

    山鸡剪了翅膀,系上结实的细藤拴在背篓里,时不时的拿出来系在树边,他们歇脚时就让山鸡出来找食。这来走了十天,总算是遇上了一个小村子,没几户人家,这些人也是猎户根本就不需要山鸡野兔,最后阿昊拿出一把铜钱,换回十斤粗面几把新鲜的蔬菜和十个鸡蛋。倒是小阿牛吃了人家几顿奶,总算是喂得饱饱。他们在这里歇了一天一夜就走了。

    在路上又过了五天,这一天,他们刚歇过脚,吃饱了肚子,走了不过一个多小时,就听到一阵恐怖的野兽嚎叫声音,夹杂着人的呼叫痛骂声。

    “前面出事了,我们去看看吗?”耿秋紧张的问道,很显然前面的人群遇上了大型野兽。他们这一路上,因为阿昊极有经验,居然没有遇见过猛兽。但人烟罕至的大山林,猛兽肯定不少。所以耿秋很紧张,毕竟他自己武力值很差,还带着个小婴儿。阿昊就算再厉害,两人一路上也是极小心谨慎的,就是怕遇上成群的猛兽。

    “我去看看,你自己小心点。”阿昊皱眉,仔细的听了听,说完,拿着弓箭快步跑过去。

    耿秋眼巴巴的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小心的把自己和小宝宝隐藏起来。

    过了大半个小时,阿昊回来了,耿秋从隐藏处出来问:“怎么样?”

    “没多大事,就是几头野猪,我已经给他们打死了。”阿昊不在意的说,带着耿秋往前走。

    “这也叫没什么事?”耿秋看着地上倒着四五头大野猪,还有三四个轻重不一的伤员,吓了一大跳。他没想到阿昊这么吊,眼角不由自主的扫了阿昊手中的弓箭好几眼。这地上倒着的大野猪,每头身上都有一根箭,很显然,这些野猪都是死在阿昊手上。虽然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了,他知道能干,但却没想到他这么有本领。

    “多谢恩人。”其中一个看上去是领头的中年汉子,一见到阿昊就跪下,并且连连道谢。

    “没事,你们是山下的猎户吗?这里离你们村子还有多远?”阿昊挥挥手,问道。他现在就想快点找到人家,能弄到些米粮给阿牛吃。两个大人还能吃些肉类和野菜类,可小阿牛连米汤水都难得喝饱了。

    “我们是小砰村的,离这里有二天路程,趁着春忙之前来打猎,经过了严冬,家家都缺少食物,没想到却遇上一个野猪群,我们也太心贪了,要不是遇上恩人,我们这一群人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中年汉子倒是个得落人,几句话就交代清楚了。

    中年汉子受伤比较轻,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汉子一条手臂全是血很是吓人,阿昊想了想还是掏出药米分,让中年汉子给他包扎起来,其他两个年轻人,倒只受了轻伤,反正这一行六个大男人,基本上全带伤。

    “那你们准备怎样把这些野猪带回去?”耿秋问道。他简直不敢想象,六个受伤的人,如何背得动这有一千来斤的野猪。

    “而且,这场动静闹得太大,怕还会引来其他的野兽,你们得快点离开这里。”阿昊又说。

    “那怎么办?”中年汉子也急了,这到手的野猪,不可能扔掉,但他们的人却也绝对把这些野猪弄不回去。

    “恩人,没有你,我们不仅命怕保不住,也不可能打到这么多野猪,现在求求恩人帮帮我们,给捎个口信回村子,让来些人过来帮手。”中年汉子说着告诉他们下山路。反正他们村子是离这里最近的村子。

    “这样吧,我们先帮你们把这些野猪转移个地方,这个地方不能呆时间长。”阿昊说着和耿秋把行李都放下,和几个伤不重的人,抬起野猪,弄到离这里约二里远的地方,不过这个过程可花了三个多小时,还把两个人累个半死,毕竟这群人已经又累又伤,并且受了不小的惊吓,除了中年汉子和两个年轻人之外,其他人基本上帮不上手,所以他们五个人来来回回几次,才把五头野猪全弄了过去,还把这个地方的血迹用泥土掩了起来,挡住了冲鼻的血腥味。

    “恩人,眼看这天色也快暗下来,你们也累坏了,今晚就和我们在这个地方歇脚,明天再下山。”中年汉子很显然对这块很熟,选的这个歇脚点有个小山洞,而且里面还有他们以前留下的一些必须品。耿秋和阿昊也累坏了,看着天色,也就同意了。

    很快就有个年轻人生起了火,割了几大块上好的肉下来,开始做晚餐。他用一个大的粗土罐煮了一大罐的肉汤,里面扔进了好些个他们带来的粗粮杂菜饼子,煮成了一锅肉糊糊,另有个人则烤了大块肉,大家很快就分吃起来。耿秋和阿昊觉得这个肉糊糊味道还不错,主要是他们都有十来天都只是吃肉,很是怀念粮食的味道,所以虽然粗糙,但两人还是各喝了两碗,吃得直打饱嗝。至于小阿牛,则只喂了一小碗糖水。

    吃饱肚子,休息了一会儿,大家体力都回复了些,中年汉子看着阿牛,笑道:“这么小的娃娃,可真乖,你们怎么带着个小奶娃娃在外面跑,也不怕饿坏了娃儿。”

    “没法子啊。我们得赶回家去,在山阴城外呢。”耿秋说。现在大家都认出阿昊是个相公了,越发觉得他历害了,相公虽然体型和男人差不多,乡下人,娶个相公回家也是为了多个劳力,但是相公因为怀孕生产,体力还是比不上男人的,但比女子还是强了不少,但象阿昊这种,还能打猎,并且力气和男人一个样的,他们还真没见过。

    “山阴城,离我们村子只怕有五百余里,你们可得花一段日子了。”中年汉子,是小石村的村长,也算是最有见识的人了,山阴城他没去过,但听人说起过。

    “是啊。”阿昊胡乱的答到,直打哈欠,今天真把他累坏了,这可是一个多月来,干活最多的一天了。中年汉子把里面的一小块干净位置让给他们三人,耿秋也不敢拿自己的东西出来,就拿了两件大袍子,和阿昊搂着阿牛,依偎在一起睡着了。

    点着火堆,中年汉子一行人只留了个守夜的人,其他人也很快进入了梦乡,大半夜时,阿牛哭闹起来,阿昊睡得太熟,竟然没醒。耿秋快手快脚的给孩子换了尿湿的衣物,又就着炉上烧着的开水,冲了一碗糖水,阿牛吧唧吧唧的喝完,又乖乖的睡着了。

    “你这娃儿,真好带。”中年汉子守下半夜,还和耿秋闲聊了几句。“呵呵,只要吃饱,阿牛一般都在大睡。”耿秋笑道。要不是这样,就凭他俩个新手,又缺这少那的,孩子还不知会带成个什么样呢?就阿牛这么好带,都把耿秋累得瘦了一圈。不过看着孩子一天一天长大,他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第二天,天一亮,耿秋和阿昊带着阿牛和一个小青年一起走了,他们带了一头约两百斤的活野猪,这头野猪还没断气,这种天气,活的拉到集市上去,不管是现杀现卖肉,还是整头卖掉,价格都会好的多。但野猪虽然没死,却也活不了多长时间,所以耿秋才同意用骡子驮上这头野猪。

    小青年则帮着背他们的行李。中年汉子说这头猪是给阿昊他们的谢礼,阿昊和耿秋都没答应,但也没推辞,他们是准备到村子里看了情况再说话。而中年汉子却是因为他们村子很穷,这些肉算是最好的东西了,并且他私下吩咐小青年,让他们在村子里好好招待阿昊一家,并且尽量送些东西给他们。

    ☆、第8章 旅程

    到达小砰村,小青年把耿秋他们带到中年汉子的家,让中年汉子的老婆好好招待他们,也告诉大家这是他们的救命恩人。随后他在村子里招集了六七个青壮年,连夜上山去了。

    第二天,天没亮,耿秋就让村子里两个青壮年,驮着野猪到集市去卖了,他自己没跟过去,只是让给带回十斤盐,两斤精米。耿秋他们在小砰村享受到贵宾般的待遇,阿牛也有妇女带过去喂母乳了,并且还给小阿牛换上了干净的襁褓和衣服,因为看到阿牛的衣物不多,大伙儿合起来给阿牛做了两件夹衣,一张新襁褓,都是大家准备给自己小宝宝用的。虽然衣料不算好,但也算软和。阿昊和耿秋也就没拒绝。

    卖猪的两人回来的很快,两人满脸兴奋的告诉耿秋:“秋大哥,这头猪卖了三两多银子呢,咱俩运气好,一去就遇上一个大户人家做喜事,整头买回去了,我们送过去,人家还打赏了两包点心呢。”说完其中年纪大的掏出小荷包,把里面的一块银子和一把散大钱拿出来,另外一个人则把盐,米和点心拿了出来。他俩都以为是耿秋让他俩帮着去卖猪的,而且那小青年回来时已经告诉过大家了,没有耿秋和阿昊,其他人都得没命,这头猪是给他俩的一点小谢礼。

    耿秋和阿昊对视几眼,耿秋说:“这盐你们拿去给大家分了,其他去抬野猪的人应该也要回来了,盐是给你们腌肉用的。点心拿去分给孩子们吃吧,这银子我们也不要,这把散钱我拿了。这三两银子,你们先拿着,等村长回来再分。”

    “那怎么行,这银子可是你们的。盐我们能接受。”两个人连连推辞,放下东西就走。

    “唉,别走,这点心拿去分给孩子们吃,我们俩都不爱吃。”阿昊随手抓了一把点心,把剩下的都给了他们,而银子则放在一边,等村长回来再处理。这是个贫穷的小村,整条村子都是低矮的黄泥巴草屋,村民们穿的也都是破破烂烂的,能吃个半饱都算是不错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打猎了。三两银子对于这些人来说,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果然,阿昊一块点心刚吃完,村长一行人就带着其他几头野猪回来了,村子里热闹的象过年一样,人都集在一起,等着分肉呢。因为天气暖和起来了,这些肉又放了几天,所以得赶快分割好,各自都拿回去腌制起来,要不然会坏掉的。耿秋就是想到这个问题,才让先买回十斤盐,他知道这个穷村子不可能家家都有多余的盐存放在家里。

    耿秋和阿昊带着阿牛在小砰村里一共休养了十天,因为他们不肯要那三两银子,所以村长做主,把银子分给了大家,而让大家都给耿秋他们一些东西。

    耿秋和阿昊商量过后,让村民们给他俩各做几双鞋,因为村里根本就没有稍微好一点的能做他俩衣服的布,大家用的都是自家织的粗麻葛布,两人根本就不能接受,所以就把旧衣服改了改。

    耿秋穿以前那个阿秋的衣服裤子嫌短了些,而阿昊因为生产,人又瘦了很多,所以他的衣服又嫌大了些。他们把几件衣服放在一起,几个女工好的妇女,一起动手,给耿秋和阿昊各改缝了两套夹衣一套单衣。这个天气中午热的时候,正好穿夹衣。再过些日子,就得穿单衣了。大家还给他俩各做了两双鞋。

    他俩走的时候,带上了三十斤腌制好的肉,和几斤糙米,一些杂粮和咸菜,还有几大块农家人自制的肥皂,这肥皂可是耿秋特意要回来的,他们的两块早就用完了。这肥皂是农家自制的,纯天然的,虽然样子丑了些,但用处还是一样。一路上洗洗涮涮也要用不少呢。

    不过,早上离开村子里,大伙儿还你两个,他三个的,塞给他们二十个熟杂粮饼子和十多个熟鸡蛋,正好让他们在路上吃,都是大家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而阿牛因为有专业人士照顾,又有足够的母乳喝,不过是十天的功夫,他的脸倒是胖了起来,那两斤买回来的精米根本就没用着,正好带在路上用。当然了,就连耿秋和阿昊的身体也养好了不少。两人吃了睡,睡了玩,又不用干活,吃得也是村里最好的伙食,连孩子也有人带了。所以他俩也好好的歇了十天,养足了精神养好了身体,准备下面的旅途。

    从小砰村到达最近的城镇,又花三天时间,在镇上歇了一晚,补充了几斤精米,他们跟着一个商队,一路北行。因为这段路人烟稀少,他们也不识路,跟着商队安全很多,不过他们吃住还都是自理,只是跟着商队走路而已。走了十四天,总算到达山阴城。而这时,阿昊身上只剩下最后二十两银子了。

    这一路上,他们再怎么省,也不可能不花,不过下面的旅程是更需要花银子。耿秋甚至有点怀疑,就凭这点儿银子,他们俩怎样带大阿牛?别说一个小婴儿了,就他俩自己得搞饱肚子都很困难。离开了大山,又不能打猎,吃的全靠买,这还是省得不能再省了,银子还是越来越少了。耿秋心里很着急,而且这一路的步行加骑骡子,行程也快不到哪里去,还把人累得不行。一开始,他根本就不会骑骡子,两条腿内侧都擦伤了,火辣辣的痛。现在是好了,可一路风餐露宿的,这日子可真是艰难。

    每当这种时候,耿秋就特别想回来现代,可是来这个时代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明白,自己回不去了。别人穿越都混得风声水起的,只有他连吃饱肚子都困难。耿秋越想越气妥。这古代可不比现代,出门在外,谋生活真的很艰难。耿秋啥都不会,就连打猎都是靠阿昊。

    在山阴城,他们找了个中档客栈好好休养了两天,这一次阿昊和耿秋还买了鞋子和成衣,因天气变热,而且在小砰村得到的鞋子也快不行,所以他俩各买了一套单衣和两双鞋,因为成衣太贵,他们不敢给阿牛也买,就买了一块中等的棉布,阿昊说想自己动手缝制阿牛的小衣服。

    “你还会缝衣服?”耿秋不敢相信的问道,虽然现在他已经明白象阿昊这样的人,多半是会女工的。但一路上,阿昊明显的不会煮饭,也不会带孩子,洗衣服之类的活儿,怎么可能会缝衣服?

    不过这一回耿秋小瞧了阿昊,在客栈休养的两天时间,阿昊倒真的缝制了两套小衣服出来,很显然他专门学过做小衣服,因为小孩的衣服其实比大人穿的简单,上面是小卦下面是小裤衩,也不讲究绣工与款式,能穿就行。剩下的布,阿昊还给两个大人各自缝了一条大裤衩。就是这里人所谓的内衣了。虽然小衣服和大裤衩样式和手工都不太好,但胜在能穿。所以耿秋还是在阿昊眼巴巴的求表扬的目光下,狠狠的夸了他:“哇,阿昊,你真是太能干了,居然还会做衣服。”

    “哼,叫你小看我。”阿昊心里美滋滋的,就连手上扎的几个洞也觉得不疼了。不过耿秋没猜错,阿昊确实是学过做衣服,不过他的水平就只能做小衣服和大裤衩了。因为这个穿在内面的大裤衩,据说是每个女人包括相公必须会的一项基本活,用意就是给自己家的男人做。想想也是,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男人穿着别的女人做的内裤。内裤这玩意儿相当于一个标志。所以阿昊从小也是学过做衣服,可惜了在他爹的高压下,他却只学会了做裤衩。至于小衣服,是他婚后学会的,因为大家都说必须得给自己的小宝宝做一点衣服,才算是个合格的阿爹,所以他在婆婆的高压下才不情不愿的学了。没想到这会子还真派上了用场。

    ☆、第9章 继续

    山阴城是耿秋来这个时代后见到的最繁华的一座城池。相当于他以前老家的县城,人口较多,各种买卖都有,只是相对来说,物价也稍贵些。可惜,两人手上就二十两银子了,什么都不敢买。

    照耿秋的想法,他宁愿在这个地方找门路安置下来,毕竟在这里生活,还是要舒服多了。但是,古代的人口管理可比现代严多了,他们得在限定的时间内赶到目的地,黑岩村,先得落下户口才行。所以阿昊只打算在这里修养一下,补充一些必备品,象阿牛要吃的精米,一些他们自己吃的粮食等。这些东西他们不敢买多,只花了一两银子,买了十斤精米和一些粗粮。

    从山阴城到他们的目的地,黑岩村。据说还有三百里的路程,两人带着孩子,基本上是清晨就起来,日落时分才歇下来。但中午时分还是一定得找地方歇歇脚,煮粥给阿牛吃。阿牛现在三个多月大了。没了奶米分,他只得喝米汤,慢慢过渡到吃稀粥。这小子,饭量不小,可能是光喝米粥,营养不是太好,所以他每顿吃得都不少,半夜还得吃一顿。如此下来,三人也花五天时间,才到达一个叫向阳的小城镇。这里距离他们的目的地黑岩村很近了。也是黑岩村人往来的市集。

    看着如此破旧的向阳镇,一点儿也不显繁华的地方,耿秋叹了口气,这地方比起小砰村下的那个小集市也好不了多少,可见越发向北的黑岩村是个什么样子了。

    “阿昊,我们要不要就在向阳住下来?”耿秋想了半天,觉得去黑岩村不是个好选择。这里还是小城镇,都如此破落,那小山村简直不敢想。

    “干嘛,这个地方又不好,而且我们的户籍在黑岩村,我们得先去把户籍落好,还得把阿牛的户籍弄上去。”阿昊不解的说。

    “哦。”一想到户籍这个问题,耿秋不说话了。来这个朝代日子虽然不算长,但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他知道这里的户籍可比□□更加麻烦,他们手上带的这个路引是有期限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落户,否则就过期了。过期要补办,手续估计更麻烦。为了不让一家三口都没户籍,耿秋只好同意先去黑岩村。

    向阳小镇上的东西少而且贵,好在精米价格却不算太高,可能是因为买的人少的原因。店家一见有人买精米,恨不得让他们全买走。耿秋和掌柜的讨价还价了半天,花了四两银子买了十五斤精米,二十斤糙米,二十斤粗面,三斤油,六斤盐,两斤糖,五包点心,两包糖果,几根粗糙的蜡烛,两块粗棉布,一包刷牙用的牙米分(这玩意儿他已经用过一段时间了,现在他万分想念现代的牙膏和牙刷)。

    这些东西,最贵的算是精米,糖和油盐也很贵。而且盐还是限量供应的,一个人一次最多只能买十斤。因为古代盐可是管得很严呢。在这个小镇上,总共只有两家买盐的,其中一家是专营店,盐的品种多一些,多半的品质都较好,一般面象有钱人家。而这一家店相当于杂货铺,什么都卖,但盐的品质要差一些。一般是面向普通人。耿秋对于盐,倒不是很在乎,毕竟现代人都能把粗盐提纯,方法不要太简单。所以他们都是买普通货,自己再加工一下了用。

    做了四两银子的生意,掌柜的心情很好,明显的耿秋和阿昊是外来户,不太懂本地的物价,他算的稍微多了一点,所以怕以后少了这个大客户,他还特意送了一柄铁锅铲和一大两小的沙罐给他们当人情。两个小罐装糖和盐,大罐可以装精米。农民家都是用土罐装这些东西的。其实这罐都不值钱,那铁锅铲到还算是人情。不过临付帐时,阿昊突然说:“我们是不是要个茶壶?”

    因为天热了,喝的水多了,老是现烧开水喝,太麻烦了,所以有个茶壶装凉开水很有必要。两个矿泉水瓶子装的水太少了,并且拿出来也打眼。虽然他们早就把保温杯和瓶子都穿上了外衣,就是用布做了个套子装上,不让人看出来是个什么东西,怕引起麻烦,毕竟这不是本地的东西。

    “行了,老头子就再送个土茶壶给二位。”那掌柜的一听,倒是接的快,直接让小学徒拿了个中号的土茶壶过来。这玩意儿根本就不值钱,再送十个他都不在意。

    耿秋见他这么好说话,突然明白,自己被人当肥羊了,他想起当初三两银子的对小砰村人的意义,知道四两银子应该很多了。所以他不紧不慢的把钱袋捏在手中说:“阿昊,我们不是还差个洗澡盆吗?”

    他早就看到了大澡盆,但是想到这东西太大,不好拿,但现在就觉得这东西是这个店里,老板能送得起的了。所以耿秋就直指那个中号的澡盆。要知道,一路上两人根本就没怎么洗过澡,基本上是烧点热水,擦洗一下身子。露宿在野外,也不可能好好洗澡。两人都是喜欢干净的人,天天都要擦洗一下身子,但看到大澡盆,耿秋一下子觉得身上不舒服了,真想好好的泡个大澡。

    “哎哟,这个大澡盆可送不起。”掌柜的大叫道。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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