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世之下堂夫崛起 作者:艾樱南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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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世之下堂夫崛起

    作者:艾樱南

    晋江20160222完结

    非v章节总点击数:370406   总书评数:367 当前被收藏数:1929 文章积分:21,008,084

    文案

    顾自在忧郁极了。

    他怎么就穿在了一个“跟男人结合→生下三个幼崽→被男人甩了→渣男跟小三跑了→右腿被冻伤成了跛子”的人身上!还能不能好了?!

    下堂夫、跛子、贱受等词语依次向顾自在砸来,让他恨不能以头抢地!

    太欺负人了啊!!

    本文是种田文,有可爱的小包子出没哟

    内容标签:种田文 生子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肯,布鲁克 ┃ 配角: ┃ 其它:兽人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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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楔子

    天光微亮,把白云染上层层红光,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了。

    装得满满当当的大巴车里,所有人都蜷缩着睡得正香。尽管只能坐着睡觉,但在凌晨五点多的时候,任何姿势也抵挡不住周公的勾引。

    忽然大巴车一个急刹,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声。众人随着惯性往前倒去,瞬间都清醒过来,然后统统开始抱怨司机胡乱开车。

    中年司机笑笑大声喊:“都起来吧,车子只能到这里,后面要靠你们自己爬上去了。右边这条路往上走能乘坐缆车,左边这台阶往上全是山路,只有靠双脚攀登,看你们自己的选择啦。”

    “这就到了?哎唷天都还没亮呢,也太早了吧!”

    “就是,谁定的时间啊?还没睡醒爬什么峨眉山。”

    “你们不是要到金顶看日出吗?这个时间点儿上去刚刚好。赶紧起来吧,再磨蹭就晚啦~”

    车里到处是嘈杂的说话声,渐渐把旅客们都吵了起来。有人已经背着包开始下车,向着前面的道路走去。

    顾自在从车里下来,揉着曚昽的双眼直打哈欠。他抬头看着面前矗立于黑暗中的巍峨山峰,缓慢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此时光线还很昏暗,阳光只冒出来一条线,而且还是在山峰的另外一边。所以他们下车的这边黑咕隆咚完全看不清楚,幸好道路两旁有不少路灯,否则需要打手电筒才行。

    站在顾自在身边的是五男二女,全都是和他一个大院的小伙伴。他们刚刚参加完高考,即将要各奔东西,然后在各自家长的首肯下组织了这一次的旅行。其实顾自在根本不想来,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最终败倒在他妈妈的淫威之下。

    斜着眼睨了一眼站在最后面的那个高大身影,顾自在撇嘴,要是没有那个人该有多好!

    白倩倩娇笑着说道:“咱们不是要自己爬到山顶吗?那就快点动身吧,我想看日出!”作为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又因为是女生,白倩倩是最受大家的喜爱和保护的人。她一番鼓励后,男生们积极响应,全都卯足劲儿顺着左边的山路往上走去。

    走在第一个的是一行人中年纪最长的王林,他总是以老大的身份自居,喜欢充当保护者的角色。顾自在是第三位,他旁边是瘦得像竹竿的刘壮。爹妈给起名为‘壮’的他从小就很瘦,再怎么吃都不胖,所以这体型和他的名字简直充满了对比的喜感。

    刘壮边啃着面包边跟顾自在说话:“我说在在,你前段时间不是说不来吗?被陈姨给镇压了吧?都说你肯定扳不过陈姨,你就是不死心。”

    顾自在郁闷的叹气:“没办法,拧不过我妈,她太能碎碎念了,要是不听她的,能从早到晚在我耳边念叨,烦都烦死了!”

    “再忍忍,等到了大学那可就是天高皇帝远,你小子就真的自在啦!”刘壮拍着他的肩膀安慰。

    想到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顾自在立即高兴起来,这确实是长这么大最让他开心的事情了。

    这时刘壮碰了碰他的手臂,示意他往后面看。顾自在转过头,看到走在最后面的闫旭阳和他旁边的白倩倩,忍不住呸了一声。“只会把妹!恶心死了!”

    “嘿,我看是倩倩喜欢旭阳,但那小子可完全无动于衷。知道你不待见人家,也不能颠倒是非黑白啊。”刘壮摸摸他的脑袋给他顺毛。

    可是顾自在心里邪火冒上来后怎么都压不下去,一颗心火烧火燎的,恨不得把闫旭阳一脚踹下山去。

    对于他来说,这世上最不对盘最看不顺眼的绝对是闫旭阳,没有之一!

    闫旭阳比他大两个月,作为在同一个大院出生的孩子,加上两人的妈妈又是手帕交,照理来说应该感情很好才是。但从顾自在有记忆开始,闫旭阳始终是他的噩梦——因为他妈总是拿两人比较,而闫旭阳就是那个榜样,顾自在则一直充当反面教材!

    “在在,这次考试旭阳第一名你知道吧?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呢?”

    “哎,给你俩买了相同的习题册,怎么旭阳回回年级拔尖,你却是二、三十名,差距也太大了吧?”

    “听说旭阳拿了全市奥数冠军?好厉害呀~~”

    “在在你脾气就是倔,多学学旭阳该多好?”

    旭阳旭阳旭阳!顾自在很想咆哮,那么喜欢闫旭阳让他给你当儿子啊!

    闫旭阳在他妈嘴里那就是顶顶厉害的存在,是那天空中最明亮的太阳,而他顾自在只是一颗黯淡的星星!当然,闫旭阳确实成绩好,尤其是数理化非常强,基本每学期都能进入年级前三。可是他顾自在也不逊色啊,年级前二十,绝对保送进大学的成绩,很丢脸吗?

    但在他妈看来,他就是比不上闫旭阳,从小到大始终夸奖的都是闫旭阳,哪怕他考试拿了第一,他妈也绝对不会夸奖,而是用怀疑的眼光说:“这次考试题肯定很简单吧?不然就是你运气好?”

    顾自在很想吐血,好多次他非常想问问,妈,我究竟是不是你儿子?

    或许他妈只是为了激励他,鞭策他才会用闫旭阳来举例吧,可是她根本不明白,这样的激励只会让顾自在很无力,很排斥,很自卑。

    连自己的妈妈都不能为自己骄傲,他又哪里来的自信呢?

    到了后来,青春期伴随着叛逆期一起到来,让顾自在变得非常容易歇斯底里。每次他妈说到闫旭阳时,他都会大声争吵、辩解、发脾气,使他妈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更加认定他不学好,反而对闫旭阳更为推崇备至。

    闫旭阳就像是压在顾自在头顶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在知道闫旭阳选择理科后,他毅然选了文科,想要摆脱对方,可惜两人的班级相邻,照样低头不见抬头见;高中时他不顾家里反对开始住校,没想到学校搞改革,强制让所有高中生都要住校;高考之后,顾自在填志愿时选了个南方偏远城市,哪里知道前几天通知书下来后,居然莫名其妙的还是跟闫旭阳同一所大学!

    对于顾自在来说,阴魂不散的闫旭阳好比跗骨之蛆般,怎么都甩不掉!

    作为从小玩到大的好哥们,刘壮当然知道顾自在的血泪史,对此不由得鞠一把同情泪。其实在他们这些小伙伴看来,闫旭阳确实很优秀,就是性格比较冷酷,平日不太爱说话。而顾自在说实话成绩并不差,最重要是性格开朗,虽然有时候挺火爆的,但是很好相处。陈姨或许是太过恨铁不成钢,却没有用对方法,反而让这个儿子跟她离心。

    不过刘壮觉得挺奇怪的,这闫旭阳就那么刚好跟顾自在报了同一所学校?也太有缘了吧?

    同情的看了看闷闷不乐的顾自在,这可是孽缘啊。

    八个人哼哧哼哧爬了半个多小时,两个小姑娘坚持不住了,要求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们找了快到半山腰的一个凉亭,里面已经歇息了二十多个人,等到他们进去,狭窄的凉亭顿时拥挤不堪。

    听着里面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各种侃大山,顾自在觉得有些闷,赶紧走出凉亭,找了个背风的角落一屁股坐下来。

    他们目前攀登了有1300多米的海拔,四周云雾缭绕,加上晨曦逐渐明朗,看上去像是置身于云端,非常美轮美奂。

    顾自在轻轻呼出一口气,然后看着一股白雾在嘴巴前形成,很快就消散在空气中。肺里吸入了不少冷空气,让他觉得有些呛,不由得咳了几声。坐了一会儿,他的手脚就开始冰凉,冻得完全没有了知觉,连鼻头都通红。

    也不知道为什么,顾自在从小都很怕冷,到了冬天更是只愿意待在有暖气的屋里,从来不爱出门。所以对于他来说,大冬天的到操场做课间操简直是最大的折磨。转念想到马上要去湿冷的南方上大学,据说冬天压根没有暖气供应,顾自在只觉得一股悲怆的情绪涌了上来。

    恰好在这时候,他的眼角余光看到了站在他五步开外的闫旭阳,更是怒火冲天!要不是这个人,他哪里需要受这些罪?一时间,无数个深夜独自黯然流泪的画面在脑海中闪现,让顾自在差点控制不住抬脚把对方踹下万丈深渊!

    不行,杀人是要偿命的,犯不着为了这种人渣赔掉自己一辈子。

    顾自在努力控制自己,把视线往远方的云海看去。

    等到休息够了,王林在后方招呼大家继续往上爬,争取在太阳升起来之前爬到峨眉山顶。顾自在坐久了腿有点麻,赶紧扶着身边的山壁才站起来。无意间望到前面两步外,如同巨兽般匍匐着的深渊,顾自在吞了吞口水,后知后觉的感到了害怕。

    赶紧离开这里吧。

    他转身抬脚就走,结果却没有注意脚下,不小心踩到了一颗松动的山石,顿时整个人失去了重心,摇摇晃晃的就要往后栽倒!

    顾自在心跳如擂鼓,双手在空中一阵乱抓,想要抓住刚才的山壁,却怎么也抓不到!正在这时,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他,想要把他往前面拉到安全地带。

    顾自在深恨自己的视力太好,一斜眼就看到了那只手的主人,正是闫旭阳。

    不知道为什么,在那短短的瞬息间,顾自在竟然权衡了一番是甩开对方还是任由他救自己。还没等他做出抉择,他猛地发现闫旭阳被他带得同样晃动了两下,眼见着就要往深渊里栽去,手却紧紧抓着自己,想要借力在最后关头把自己给送到安全地方。

    顾自在登时火气冒了出来,谁稀罕你救啊?而且还是牺牲你闫旭阳来救,我不需要!

    顾自在被抓住的左手反手一推,然后飞快的挣脱了对方的抓握,接着在闫旭阳愕然的神情中,往身后的深渊迅速跌落下去。

    在这个时候,顾自在忽然轻松的笑了起来,从来没有的畅快。

    闫旭阳,我终于能够摆脱你了!

    你再也不要来纠缠我!

    ☆、第一章

    下堂夫

    顾自在觉得很冷,深入骨髓的冷。

    他整个人仿佛是掉进了冰窖里,冻得他的四肢百骸都痛了起来。尤其是他的左小腿,钻心似的痛,痛得他很想把腿给锯掉。

    在这种无边无际的痛苦里,顾自在感到自己犹如一片在汪洋里沉浮的树叶,身不由己的迎来灭顶之灾。

    ……

    “林肯,醒醒……快醒醒……”

    若有若无的呼唤在耳边响起,既温和又坚定,像是一定要把顾自在叫醒一样。

    受到这个声音的影响,那股始终包围着顾自在的疼痛与寒冷如潮水般退去,瞬间消失得没了踪迹。他更是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从不远处传来,让他舒服得想要呻丨吟。

    顾自在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到距离他半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男人面容柔和,黑发黑眼,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对他展现出善意,令顾自在莫名觉得很亲近。

    中年男人见他醒来,笑容更加灿烂了几分。他伸手摸了摸顾自在的额头,惊喜道:“已经退烧了,库克祭司配的草药果然神效。兽神在上,感谢您的庇佑。”

    顾自在表情茫然无比,他完全听不懂男人在说些什么。正要开口询问,突然他感到脑袋一重,瞬间有无数的记忆冲进他的脑袋里,快要把他的大脑撑爆。不知道过了多久,顾自在才终于消化掉了那些记忆,但是随后他的脸色蓦然变得无比苍白!

    中年男人见他脸色难看,以为他仍然不舒服,赶紧让他继续休息。看到他点点头,男人不放心的又叮嘱了几句,才转身走到一旁拨了拨火堆,随后离开了。

    确定男人走远后,顾自在猛地低叫一声:“靠!怎么穿越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没错,顾自在从峨眉山掉下悬崖后竟然没有死,而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更为恐怖的是,他这个穿越到的地方太落后了,完全就是原始社会,一个生活着兽人和亚兽,还处于石器时代的以部落为单位的世界!

    在这片被成为‘卡尔维’的大陆上,有着大大小小几十个部落,分散于大陆的各个地方。而在这里,没有任何女性生物,所有人全都是带把的兄弟,可是却从中分出了两个种类——身强力壮、能够变身为各种猛兽的兽人;和身形纤弱、实力不济、最关键是能生孩子的亚兽!!

    想到这里,顾自在一把掀开盖在身上的兽皮毯子,果然在他腰侧处看到了两只巴掌大的小白老虎和一个不到三岁的小男孩儿。这三个正是原本这个身体主人所生下来的孩子!

    顾自在霎时间觉得有一道粗壮的雷劈在他头顶,雷得他外焦里嫩!

    更让他快要崩溃的是这个名叫‘林肯’的亚兽那一连串狗血般的故事:从小就腼腆体弱的林肯和他们白虎部落年轻一代的勇士布鲁克是娃娃亲,两人的父亲是关系非常铁的兄弟,所以他们出生前就约定好将来要是各自生下兽人和亚兽,就让他们结合,组成家庭。

    这本来是部落里一段美谈,只是两人都没想到,孩子长大后就完全不受他们控制了。林肯倒是个听话的孩子,但是作为部落中年轻一代里面最英武的勇士,布鲁克则万分不想要跟林肯在一起。而且有非常多漂亮且能干的亚兽追求布鲁克,每个人都要比林肯好千百倍。

    然而布鲁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必须要言而有信,所以坚持要布鲁克和林肯组成家庭,最后布鲁克屈服了。只不过谁也没想到,这个布鲁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林肯怀孕时他就在外面跟一个叫做伊安的亚兽眉来眼去,在林肯生产的当天居然也不回去看一眼!

    那是在寒冷无比的雪季,一年里最冷的日子,到处都是冰天雪地,族人们刚从避难的山洞回到部落里没多久。林肯和布鲁克有自己的房屋,以布鲁克在部落里的地位,两人的屋子建造得很大,只是位置比较偏,要走到两人原本的家都有点远。在亚兽生产时,他们是最为虚弱的,更不要说是本就体弱多病的林肯。如果这个时候布鲁克有丝毫关心他,就会提前把双方的亚父或者祭司请到家里帮忙,可他压根是不闻不问!

    林肯靠着过人的意志力独自生下了两个兽人和一个亚兽,但他自己却因为寒风入体,左小腿的筋脉被冻伤,成为了跛子!最过分的是,当布鲁克知道林肯腿脚跛了之后,以此为借口,直接把他给抛弃了,明目张胆的和伊安苟合在一起!

    布鲁克的父亲和亚父气得吐血,可是确实有这样的规定:部落勇士有权利跟残疾的另一半分手。

    仗着这条规矩,布鲁克理直气壮,不管他父亲和亚父如何劝说,他也绝不回头。结果没过多久,布鲁克在一次去鹰族参加交流会的时候失踪,到现在三年多过去,仍然没有回来。

    自此,林肯就成了跛子和下堂夫,还要当单亲爸爸,拉扯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家伙,怎一个惨字了得。

    而顾自在就是穿越到了这么凄惨的林肯身上!

    顾自在很想仰天大吼——他究竟造了什么孽,才会遇到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嗷~哈……”腰侧传来一声稚嫩的虎叫,顾自在低头看去,一只瘦皮猴似的小白老虎正在蹬着四肢伸懒腰。他的全身雪白,只有四个脚爪是全黑色的,像是踩着黑色的墨水般。顾自在恍然,这是林肯的大儿子菲尔德。

    菲尔德脑袋旁边依靠着另外一只同样瘦得惨不忍睹的小白虎,他也是全身雪白,但是背部有三道黑色横条纹,黑白相间看上去仿若斑马纹一般。正是二儿子亚当斯。

    另外有一双白嫩且细瘦的手臂拥抱住两只小白虎,孩子微微凹进去的脸颊上挂着香甜的微笑,好像是在做什么美梦。这个娃娃是亚兽三儿子米勒。

    顾自在突然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他感到那里涌入了一股暖流,而且还有种异样的满足感。

    想到原本的林肯,顾自在有些不是滋味。自从三年前生产时落下病根后,林肯始终缠绵病榻,再加上布鲁克甩掉他的事情在部落里传得沸沸扬扬,连带着令他的父亲和亚父也遭受了不少议论。后来他们一家人包括林肯的亚祖在内,都搬到了布鲁克建造的大房子,布鲁克当初没有要回房子,说是当做分手费。他们一家远离部落其他人,过着自己的生活。

    林肯对于自己的亲人万分抱歉,整日郁结于心,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结果在两天前,今年刚进入雪季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原本的林肯悄无声息的病逝了,让穿越而来的孤魂野鬼占据了他的身体。

    顾自在对林肯充满了同情,这个人的成长过程竟是比他还要挫折,跟他一比,顾自在觉得自己只是每天被比较被唠叨已经很幸福了。只是,林肯却有一点顾自在比不了,那就是他有非常疼爱体贴他的父母。

    呃……不对,不是父母,应该叫做父父?

    真让人头疼!

    头疼无比的顾自在很快抛开了这个问题,因为三个小家伙睡醒了。

    “亚父,抱抱……”睡眼惺忪的米勒揉着眼睛嘟囔,向顾自在撒娇道。小米勒跟他两个兽人兄弟一样瘦弱,完全的营养不良,看得顾自在很是心疼。他身上包裹着薄薄的一层亚麻袍子,深灰色的亚麻显然跟顾自在穿在身上的同一个模样。这件亚麻质地的长袍是当初成亲时布鲁克送出来的礼物,如此精细的东西他们虎族是没有的,整个大陆也只有鹰族的彩雀部落才能编织,而在白虎部落除了族长和祭司外,唯独布鲁克曾经去鹰族交流会兑换了一件亚麻长袍,就是顾自在身上穿的这件。

    亚麻长袍产量非常低,因为原材料亚麻很难种植,大多数都留着鹰族人自己穿,每年的交流会最多只会拿出五件来换取东西,所以非常珍贵。谁也不知道布鲁克用了什么东西换来的亚麻长袍,但是当他送出这份聘礼时,简直羡慕死了部落里的其他亚兽。

    现在这件长袍明显短了一截,原本到脚踝的长度如今只能包裹住大腿,其余部分全都给米勒做成了小件的袍子。顾自在不得不承认,亚麻虽然他觉得粗糙,不如棉质或者丝质,但跟兽皮一对比那就是天上和地下啊!想想其他人直接把鞣制好的兽皮贴身穿着,冰凉还不透气,夏天热死人,冬天根本不保暖,他就想对那个渣男由衷说声谢谢。

    把米勒抱进怀里,顾自在庆幸以前帮表姐抱过小外甥女,否则他肯定手忙脚乱不可。小小软软的身体贴着自己的胸膛,顾自在无声叹气,从此以后他就要以林肯的身份,在这个贫穷、落后、随时可能被野兽吃掉的原始社会生存下去了。

    ……

    还不等他伤感多久,两只小老虎也争先恐后的往他怀里钻,嗷嗷叫着让他抱,令顾自在很无语。拥抱着三个温暖的小身体,顾自在忽然觉得,或许这种生活也不错?

    尤其是等到他双手抚摸到毛茸茸的软毛,简直好舒服、好好摸啊!

    顾自在从来不知道他是个绒毛控!

    想到整个部落里面有数百只有深厚毛皮的猫科动物,顾自在双眼直放光彩!好多好多的绒毛啊!

    正当他沉浸在美好的遐想里面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起,顾自在就看到三个小家伙同时垂下头,似乎特别的羞怯。他每个人摸了摸,问道:“肚子饿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三个小家伙中只有米勒能说话,另外两只现在还不能化形,等到他们能第一次化作人形后,才有可能在兽身时也口吐人言。不过通常小兽人都是由父亲带着捕猎与教授化形技巧,虽然林肯的父亲亚伯罕同样是兽人,可是他跟小家伙的血缘关系毕竟隔了一代,在教授时很难引起两个小家伙的共鸣,所以才让他们三岁了还无法成功化形。要知道其他小兽人很多在一岁时就能化形了。

    米勒红着脸说:“布莱亚祖昨天说家里吃的不多了,还要存一些好度过雪季,所以……亚父,我们忍忍就好,没事的。”

    看着他露出甜甜的笑容,顾自在很心酸。自从布鲁克那个渣男甩掉林肯后,全家的生计全都落在了林肯的父亲亚伯罕身上。他们一大家人,包括林肯的亚父布莱、亚祖塔伯和三个小家伙的口粮都要靠亚伯罕打猎所得,实在太不容易了。

    在卡尔维大陆,兽人负责打猎养活家庭,亚兽则有些像女人的感觉,除了生儿育女外,平常多是在部落周围采集野果野菜、偶尔有体格好的也会跟着捕猎一些小动物等,但大多数都是家庭煮夫。尤其是兽人的食量惊人,为了保证他们有足够的体力去打猎,通常家里最好的食物都是归兽人的。

    可惜林肯家比较特殊,老、中、青、小四代七个人,全靠亚伯罕这么一个兽人打猎,所以过得异常艰难。

    顾自在欣慰于小家伙们的体贴与懂事,看来林肯虽然身体差,但是把孩子教得很不错。

    拿起石头床边的一件形似衣服的兽皮穿在身上,顾自在浑身不舒服。所谓的衣服就是由一块长兽皮左右各缝合了两块短兽皮而成的长袍,但是鞣制水平太差了,连亚麻长袍的一半都赶不上。顾自在没办法,只能将就着穿。

    只不过别人都是把皮革一面穿在里,带毛的一面穿在外,估计这样比较美观?可他太怕冷了,干脆把兽皮袍子翻过来,有绒毛的那面贴身穿着,随着走动而摩擦,生出来不少热量,让他不至于那么寒冷。

    拖着跛脚走到石床的另一边,顾自在熟门熟路的找到几个罐子。打开上面的盖子,顾自在看到了两块肉干和五个土豆。真的是很贫穷啊……

    肉干他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因为其他人都不在家,肉类是全家到齐时才能吃的珍贵食物。顾自在摸出两个土豆,又用锋利的石刀从肉干上切了条边下来,想着尝点肉沫也好啊。

    接着他在火堆上烧了一锅水,再把切好的肉沫和土豆放进去煮,还放了少许盐巴,煮了二十分钟才招呼三个小家伙来吃。

    看到他们埋头在自己的小碗里吃得欢快,顾自在由衷笑了出来。

    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土豆肉沫汤,顾自在心里很平静。

    从今天开始,世界上再也没有顾自在,而只有亚兽林肯。

    ☆、第二章

    一大锅土豆肉沫汤被他们四人分吃个精光。

    奈何干货实在太少了点,三个土豆根本不顶饿,现在是吃饱了,但肚子里全是汤水,上一次厕所就都没了。不过总算是聊胜于无吧。

    林肯的全身因为肉沫汤而逐渐温暖起来。他这次生病主要是因为突然下了大雪,加上害怕野兽袭击部落,在他发烧时所有族人从村子里转移到现在的山洞中来,因此病上加病,才会令原本的‘林肯’病逝。

    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在他穿越过来后,没两天这具身体就开始好转,到现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无论如何,身体好起来对于林肯来说是最幸福的事情。

    林肯从坐着的石墩上离开,正要抬脚走路,却发现了无力的左腿,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刚才他一心想着给小家伙们弄东西吃,外加跟这具身体还不够契合,没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已经是跛子。这会儿他迟钝的感受到了,顿时郁闷无比。

    这条腿跛了也有三年多,原本的林肯也习惯了,但对现在的他来说则是陌生无比。弯下腰用力捶了捶左小腿,没有丁点感觉,就像是一截木头似的。林肯竖起了两根中指,在心里拼命诅咒着那个该死的渣男!

    天呐,让他白白养三个小崽子就算了,当做是给自己养老送终,毕竟他在这个世界算是负责‘女人’的职责,但他可不愿意跟那些野人一样的什么鬼兽人结合!只是他同样看得很透彻,这里全都是男人,带把的,哪怕他是宇宙直男也没用,根本看不到一个女人!所以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搞基,要么打一辈子光棍。

    搞基?怎么可能!他才不要被男人上!那就只有当孤家寡人了。幸好还有三个小崽子,否则以后死了连个建坟的都没有。

    但养孩子就养孩子,为什么还要让他当个残疾人!拖着这条腿,他能做什么?又要用什么来养家糊口?靠着亚伯罕养活一辈子吗?对于现在的林肯来说是绝对不愿意的。

    林肯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在既定事实面前,他再不满也毫无用处。虽然他本身只有18岁,还没有原本的‘林肯’年龄大,可是在他妈妈的压迫下,他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不少,也很能隐忍。否则换做其他社会新闻里血气方刚的男生,恐怕早就在重重压力之下走上反社会道路了。

    这不奇怪,这年头为了一丁点小事冲动到杀人放火的人太多了。说到底他们都是没能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反而变成了暴力。

    林肯庆幸虽然来自他妈妈的压力比较大,但是他爸爸却是个乐观豁达的人,让他受了不少好的影响。

    于是他很快就看开了,再不如意也总比死了好。

    找出一块平时用来打扫的毛皮,将锅碗抹得一干二净。然后林肯想着自己不打招呼吃了人家的东西,怎么也应该付出一些报酬才好。钱财他是没有,可面对如此原始的社会,作为穿越者的他随便从指缝里漏出点先进东西来,就足够这些野人兴高采烈吧!

    现在是一年当中的雪季,天气刚刚开始冷,前两天下过第一场雪。冰封万里的雪季不仅让兽人的日常打猎工作难以进行,也让那些准备过冬的野兽变得暴躁。为了储存好过冬的口粮,在这段时间内会有数不清的野兽冲击各个部落,然后把兽人和亚兽杀死或者掳走,当做预备粮。

    原本部落是建立在平原之上,由力大无穷的兽人采来坚硬的岩石,搭造成房屋,以供部落人民居住与生活,形成了最原始的村落聚居区。只是一旦雪季来临,为了免于受到野兽袭击,每个部落都会各自找地方躲起来,一直到雪季后半段,天气冷到野兽也不会轻易出洞,他们才会回到村落里。因为不可能整整两个月的雪季都躲在山洞完全不打猎,那肯定会把部落里的人全饿死。

    林肯所在的是虎族白虎部落,整个虎族是一片大的族群,由白虎部落、黑虎部落、花斑虎部落和噬齿虎部落组成,共同居住在卡尔维大陆的西南方。据说虎族的老祖宗在数千年前,曾是兽神的忠实护卫,所以兽神才会把靠近大海,物产丰饶的西南区大块领地划给虎族。

    后来追随在兽神身边的勇士越来越多,包括鹰族、狼族、豹族、熊族、猿族等等,每个都分到一块领地。但是因为虎族先祖守卫兽神最久,得到信任最多,才会一直享受着最富饶的领地。

    随着兽神破开虚空离开了这个世界到处去遨游,留下来的兽人开始大力发展各自的部落,虎族的地位逐渐没落,只是由于地理位置极好,又懂得制盐,每年靠着交换盐巴就能过得很好。而自从分出了四个不同种类的虎族部落后,族人之间慢慢有了距离感。

    白虎部落所在的位置离大海最近,这里紧靠着罗切斯特河的源头,水产丰富。只不过这样一来,距离帕尔森林和安纳隆湖泊较远,想要获得森林和湖泊里的物产将会比较困难。

    而白虎部落雪季所选择的避难所在一处悬崖绝壁上。这座山的正前方便是他们平时居住的村落,翻过山顶就能看到大海。先辈们在这处极为笔直陡峭的山崖上开凿出了巨大的岩洞,入口却非常小,只能容许两个人同时进出。

    这是典型的花瓶式洞穴,走过紧窄的入口后,里面就是异常宽阔的瓶肚。这里挖出了几百个小洞穴,让白虎部落的族人能够以家庭为单位居住进去,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当他们搬进来之后,兽人们的打猎活动就暂时停止了,更多的是在洞口守卫,防止那些飞行兽类的袭击。亚兽和小兽人们则每天都聚集在大山洞中间的空地处,一起干活,比如鞣制兽皮、制盐、劈柴、把以往每个月上交给族长的肉类、野菜和蔬果分成若干份,每个干了活的家庭都能分到一份。

    林肯想要做的,就是看能不能帮族人弄到更多食物,不管是肉还是果子。

    他也想只帮助自己家的人过得好,可惜原始社会是部落制,这里族长拥有最高权威,其次是会医术和祭神的祭司,再次是那些部落勇士和样貌‘漂亮’的亚兽,最后才是普通族人。很不幸,林肯比普通族人还不如,他不仅体弱多病,而且现在又是残疾……

    病秧子怎么了?残疾人又怎么了?林肯认为他照样可以在这里活得很好!笑话,作为一个信息爆炸时代的少年,他怎么可能连这些原始土著都搞不定?!

    林肯想到就去做。他找出几块柔软的火羽兽皮毛,再拿了他亚父布莱平时用的石针,就是用石头磨成的、顶端穿过了一根柔草的针线。火羽兽是一种吃果子的鸟类,有着通体火红而柔软的羽毛,是一种非常好捕捉的飞行野兽。它们的皮毛因为非常软,经常被亚兽用来制作袍子,被林肯穿在外面的也是这种皮毛缝制成的长袍。柔草的草叶跟棉线一样细长,但它们拥有惊人的韧性,兽人握住两端撕扯的话只会令它们变形,却很难把它们彻底折断。由于柔草的这种特性,被心灵手巧的亚兽发现了,后来便有了原始版的针和线。

    “这些土著还是挺聪明嘛。”林肯嘀咕着,拿起针线和一块比两个巴掌略大的火羽兽皮毛,脱下自己穿在外面的长袍,在腹部的位置开始缝制起来。

    林肯还是小学时在手工课上学过一点缝制,他那点水平只能算是惨不忍睹,还赶不上那些土著亚兽。但现在只有他在家,找不到别人帮忙,只能先试试再说。他要在自己的长袍上缝一个兜,好把两只不会化形的小兽人装进去。

    在林肯的记忆中,他很少出门,更别说是同时带着三个小家伙出门。人形的米勒他可以用两只手抱在怀里,可是小兽人则有点难办,总不能让他们窝在自己头发里吧?所以最后他想出了这个办法。当他用十分粗糙的缝纫手法将那块火羽兽皮毛缝好后,立即把两个小奶猫般的兽人放进兜里试了试,大小刚好合适!他们可以缩在里面睡觉,也可以踮着后腿趴着皮毛站立起来观看外面的景色。

    听到两个小崽子发出惊喜的呼噜声,林肯也不由自主的笑了,心说咱可真是聪明啊!

    只不过两个小兽人也太瘦弱了一点吧,根本没有什么重量,完全不像是已经三岁的兽人应有的体型与体重。林肯觉得有些发愁,别人家的小兽人一两岁就跟狗崽差不多大,他家这俩却跟小奶猫没什么区别。看来想办法多弄一点吃的回来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林肯从石墩上站起来,发现做这么点活儿,他就出了满头的汗,而且呼吸沉重,喘个不停。妈的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吧!不行,从今天开始必须多运动,不能当病秧子!

    在那之前,先去中央区域看看其他人的工作进度吧。

    伸手把坐在石床上紧盯着两个小兽人看得好奇的米勒抱了起来,见他对自己的兄弟十分羡慕,却一点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任性情绪,甚至连渴望的眼神都掩藏得很好。哪怕林肯见识过不少亲戚家的听话小孩,也必须承认没有谁比米勒更懂事了。

    一种心疼的感觉冒出来,林肯笨拙的拍了拍米勒的背,把他身上穿着的毛皮长袍外套掖紧,笑着说道:“米勒,我们去看看祖父和两位亚祖好吗?你们三个还从来没有去过中央的工作区域吧?走,一起去看看。”

    米勒果然立即被转移了注意力,腼腆的笑了起来:“恩,好!但是亚父,什么是‘工作’啊?”

    “工作的意思就是做事,而且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做了之后可以得到一些报酬。对了,你以后不要叫我亚父了,叫爸爸。”林肯边解释边往外走去。

    “爸……爸爸?”米勒虽然不明白这两个音节的意思,但作为听话的好孩子,他马上顺从的喊了出来。

    “诶!儿子真乖!”心情大好的林肯在米勒瘦削的脸颊上亲了亲,心里却再次发誓一定要把三个孩子养得白白胖胖才行。

    他们所在的山洞比较偏僻,而且位置很高,站在山洞出口往下望去,距离地面起码有十米的高度。而整个巨大山洞的高度在四十米以上。这也是没办法的,兽人在雪季基本上都是维持着兽形活动,而他们的兽形基本每一个都有一米多长,加上白虎的奔跑速度很快,为了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每个山洞的面积都超过了一百平方。

    这个巨型的山洞是白虎部落从上千年前就开凿出来的避难所,当然是各方面都考虑好了。拿林肯所在的山洞来说,尽管在十米高的地方,但在洞口旁就有一条斜向下的阶梯,虽然十分粗糙并且坡度很陡峭,却着实省时省力不少。其他山洞外也同样有这样的阶梯,以供兽人和亚兽进出。

    林肯慢慢往中央区域走去,一路上都在打量整个山洞。在呈环形的山洞四周,数不清的洞口就像是蜂巢般排得密密麻麻,一条条阶梯从半空中直通地面,没有经过任何打磨和装饰的整个山洞,有种别样的粗犷原始之美,令人叹为观止。

    在半路上有不少人从林肯身旁经过,那一头头体型巨大、气势森然的白虎快速往前跑去,带起了阵阵冷风。林肯倒是没有被吓到,毕竟有记忆在那里摆着,他早已经‘身临其境’的体验过了身在数百头白老虎中的经历。他反而还饶有兴致的比较着他们的细微差别,从而跟记忆中的名字对上号。

    兽人们行色匆匆,没有谁多看林肯一眼,主要是林肯一张面黄肌瘦的病秧子脸确实不怎么好看。但是那些亚兽就不同了,很多人在看到他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随后则是掩饰不住的轻蔑与嘲弄。

    也不能怪他们有这样的反应,在白虎部落建立的一千五百年来,林肯是第一个在生育期间另一半从来没有陪伴在身边的亚兽,更是第一个生育了幼崽后就因为残疾而被部落勇士甩掉的亚兽!这简直是整个部落亚兽的耻辱,就连虎族的其他部落也都把林肯当做一个笑话看。

    林肯不去理睬他们,自顾自往山洞正中间的公共工作区域走去。

    远远看到好几百个亚兽盘腿坐在地上各自做着事情,四周散落着兽皮、木柴和各种蔬果、肉干,一副热火朝天的场面。他一眼就看到了位于边缘的亚父布莱和亚祖塔伯,两人正在做着最粗重的劈柴的活儿,已经满头白发的塔伯更是佝偻着腰满脸汗水。

    林肯只觉得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原身的影响,或者他本人的尊老爱幼在作祟,总之他感到很难受,心里酸涩不已。

    正在林肯打算过去找两人时,却听到一个粗哑又尖酸的声音冒了出来:“哟,我说这是谁呢,居然是跛子林肯!不是听说你病了吗?看起来不严重啊。”

    林肯皱着眉转身看过去,顿时‘嗤’了一声,他是说怎么觉得耳熟呢,这不正是那个跟渣男搞到一起的小三嘛!

    ☆、第三章

    小三的名字叫做伊安,长得确实挺清秀,五官比较小巧,一张脸更是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身上穿着纯白的雪绒兽毛皮制成的长袍,整个人看上去跟以前班上女同学嘴里所说的‘小受’差不多。林肯很想骂娘,不就是娘娘腔的长相嘛!

    随后他才从记忆中想起来,卡尔维大陆所谓的亚兽基本都是这样,比较纤瘦秀气,个头倒是都有一米七以上,但是跟那些动辄两米的兽人比起来差远了。光看外表和身高就能知道谁是兽人谁是亚兽,倒是很好分辨。再想起他自己现在的样貌,林肯想要竖中指——瘦得像排骨,整个人面色蜡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有什么不治之症呢。

    这更加让林肯坚定了要锻炼的决心,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了好的身体他想要做些什么来改变家里贫穷的现状都是空话。

    但是在那之前,他不介意跟这个伊安说道说道!

    林肯虽然通常是很好说话也比较开朗的性格,可那也要看对方是谁——对一个不要脸的小三还能给什么好脸色?!

    拍了拍怀抱里的米勒,林肯指着伊安认真教育道:“乖儿子你要记住,我们亚兽也是要脸面的,千万不能做出一些让爸爸蒙羞的事情!要是以后你去勾引已经成亲的兽人,我就把你的腿给打断!”

    米勒从来没有见过林肯如此疾言厉色的样子,紧张的双手抓住毛皮长袍,重重点头:“我知道了爸爸!”

    伊安怎么也没想到林肯竟然敢于还嘴,要知道这个病秧子哪次见了他不是一副极其自卑的可怜相?不管他再怎么嘲笑都不会吭声,今天居然爆发了?有种!

    就在这时,另有两个亚兽快步走到了伊安身边,都做出义愤填膺的模样。其中一个脸颊有不少雀斑的亚兽气愤道:“林肯你有什么资格说伊安?自己没本事留住布鲁克,凭什么说是伊安勾引的?”

    另一个有着自然卷头发的亚兽同样生气极了,就像被骂的是他:“就是,跛子林肯,看看你那个丑陋的样子,我要是布鲁克也不会要你!”

    这两人算得上是伊安的狐朋狗友,有雀斑的叫做巴里,头发自然卷的是维克。通常在长得好看的人身边,总会有几个比较普通的围着他转,而伊安和巴里、维克就是典型的这种‘一美两丑’型朋友圈子。

    在白虎部落年轻一辈中有所谓的四大勇士和四大美人。这四大勇士以布鲁克为首,其余三个分别是布鲁克的亲哥哥哈里森、族长的儿子马卡思和普通兽人希多欧;四大美人则是以祭司家的亚兽费拉为首,包括伊安、波亚和韦利。而伊安是部落里除了费拉之外长得最好看的亚兽,就连其他虎族部落都有很多他的追求者。

    只不过伊安像是骄傲的孔雀,除了布鲁克之外对其他人不理不睬,据说他从小便很喜欢布鲁克。

    听到自己两位好朋友的仗义执言,伊安轻蔑的看向林肯,下巴抬得很高,骄傲得不成样子。

    林肯根本不去看他们三个,边转身边丢下一句话:“你们俩该不会也喜欢布鲁克吧?看起来为他打抱不平更多啊。其实要是你们三个喜欢布鲁克的话早点说啊,那种没有责任感的恶心货送给你们好了。可惜……恶心货早就死在外面了,连一具尸体也找不到。”

    “你说谁死了?!”

    “我……我没有说我喜欢布鲁克。”

    “布鲁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三个声音同时响起,却只有伊安关心布鲁克的下落,其他两个人都在拼命辩解和推脱,随即引来了伊安的怒目而视。他眯起眼睛,阴沉沉的问:“你们俩喜欢布鲁克?”

    雀斑脸巴里支支吾吾的看天看地,就是不敢看面前的伊安;自然卷维克连连摆手说‘不是’,但一对上伊安的双眼就瞬间气势弱了下去。

    伊安看到他们的反应,哪里还不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恐怕跟他当朋友也只是为了接近布鲁克吧!

    “你们给我滚!”伊安大声吼道,连林肯都顾不上,怒气冲冲的往自己的山洞跑了。巴里和维克对视一眼,两人明白现在不是跟伊安闹翻的时候,不然他的那些追求者肯定会来帮忙报复!两人连忙追着伊安跑走,想要去挽回‘友谊’。

    林肯看到这样的发展呆了一瞬,顿时哭笑不得。其实他只是借题发挥说说而已,哪里想到居然歪打正着。他耸了耸肩膀,朝着不远处的布莱和塔伯走去。

    在他身后的其他亚兽全部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受气包林肯吗?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走远,确实是林肯没错啊!老天,这次病了一场之后林肯该不会疯了吧?把伊安气走,那些他的追求者们为了讨好伊安,绝对不会放过林肯的!

    那些人不由自主摇了摇头,认为林肯很快就要倒大霉了。只是谁也不会去同情他,一个被兽人甩掉的跛子,部落里的边缘人物,根本无法勾起大家的同情心。

    先前林肯和伊安之间的对话声音不算小,在前方正辛勤劈柴的布莱和塔伯最开始以为自己幻听了,不然怎么会听到自家林肯的声音?林肯刚刚退烧,按理说此时应该在山洞里养病才对,更何况从小就怯懦自卑的林肯很少会到人多的地方来。可是随着几个人的对话传来,他们惊觉到原来真的是林肯!

    两人慌忙放下手里的木柴与石刀,顺着声音快步走去,没走两步便看到了正朝他们过来的林肯。他怀中抱着小米勒,长袍的腹部位置不知何时缝制了一块皮毛上去,被放在里面两个小兽人正在朝外四下张望。林肯还是一脸病容,但看上去精神好了很多,整个人透出一股蓬勃的生命力。

    林肯看到两人,笑着打招呼:“亚父,亚祖,我们来看你们了。”

    米勒跟着乖乖喊道:“布莱亚祖,塔伯亚祖~”

    说起来,抛开性别不谈的话,布莱应该算是林肯的‘妈妈’,三个小崽子的‘外婆’,而塔伯则是林肯爸爸的母亲,三个小崽子应该叫‘外祖母’才对。只是这个兽人世界可不兴这么喊,只要隔了辈分的统一都叫做祖父和亚祖,为了区分前面会带上名字。

    对于如此混乱的亲属关系,林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用现代的称谓去取代,唯有就这么着了……

    三个小崽子同样很少出门见人,现在忽然看到他们,布莱和塔伯都很开心,老迈的塔伯更是抱过了米勒亲个不停。林肯虽然巴不得有人把小崽子接过去,他抱了一路两只手臂都酸痛起来,但是毕竟塔伯年龄不小,加上长期做粗重活儿所以更显风霜,林肯生怕让他累到。

    结果塔伯抱着米勒完全不吃力,那轻松的样子不比抱一块木头重。米勒虽然瘦小,但怎么也不可能轻得过一块烧柴的木头吧?嗯,只能说塔伯不愧是劈柴好手,有一把子力气。

    三人走回工作的区域,因为附近码放着不少的柴堆,与其他三三两两做活儿的人相距较远,所以布莱这才关心的询问道:“林肯你出来做什么?把孩子们也带来了,刚才还跟伊安吵架的吧?”

    林肯看着那几堆有膝盖高的柴堆,顿时知道这正是布莱和塔伯两人一天的成果。而劈砍这好几千块木柴的活计,却只能领到两个土豆和二十块木柴当做报酬!林肯想到刚才他们已经吃了三个土豆和一点肉沫,快赶上布莱和塔伯劈两天木柴的酬劳了。

    劈柴这种活儿是绝大多数亚兽不愿意做的,在部落里稍微有点地位的都能分到编制竹篮、竹筐或是缝制水囊的活计,虽然报酬同样只有两个土豆,可却比劈一天木柴要轻松多了。有些手艺的亚兽会去鞣制皮毛和制盐,这两种活计是能得到报酬最多的工作。而像布莱和塔伯这种在部落里没有地位、没有人脉还养出了林肯这种让部落蒙羞的孩子,即使有手艺,同样也只能做最脏最累的活儿。

    林肯知道,卡尔维大陆上的部落已经有了社会的雏形,加上人类的诸多劣根性作祟,自然而然就会呈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说起来林肯家好歹还有一个壮劳力,所以能够找到活计做,部落里有些年老兽人的后代死去得比较早,加上他们本身做不了什么事情,生存更加艰难,往往是住在最偏远的角落,领着救济粮过日子。

    也不能怪族长太狠心,卡尔维大陆上的各种猛兽繁多,虽然名字和长相不同,但这些猛兽的习性和林肯原本世界里的很多野兽差不多——什么狮子老虎狼就很常见,猩猩啊蟒蛇啊犀牛啊鳄鱼啊更是多不胜数。但是部落的日常生活基本都是靠打猎为生,这些原始土著不会种植,不会驯养,不会铸造工具,不会开采矿石,甚至连捕鱼都不会——对了,这里的人不怎么吃鱼,因为兽人的嗅觉和味觉特别灵敏,鱼腥味儿会让他们受不了。

    兽人虽然强壮且力大无穷,可毕竟数量有限。白虎部落总人口大约两千三百多,其中年迈的老人有两百多,年少的崽子们约有四百多人,而中年与青年共有一千七百左右,只不过在这中间亚兽占了六百,所以真正有战斗力的兽人仅有一千一百多人而已。

    这一千一百兽人中,有三分之一需要每天留守在部落里,防止会有野兽来袭击部落,这样一来被派出去狩猎的也只有五六百名兽人。可是森林里的野兽有多少呢?简直多如繁星!比如白虎部落周围最容易碰到的火耳狼、巨角犀以及经常在罗切斯特河上游走的踏水豹,全部都是群居型猛兽。其他像是长尾兽、双翼蛛等等也很有攻击性,经常会有兽人在捕猎时不慎遇难。

    想到这里,林肯觉得非常纳闷,这个世界实在太奇怪了,不仅仅有兽神的存在,而且所有已经发现的植物名字都跟林肯以前世界知道的一模一样!比如说土豆、黄瓜、竹笋、各种菇类、葱、姜以及苹果、梨、西瓜、香蕉等水果的名称,全部与林肯穿越前完全相同!还有就是虎啊豹啊鹰啊狼啊这些动物称谓,也是一样的!最令他感到吃惊的是,这里的猛兽竟然带有种族天赋——比如会喷火会放闪电会让大地裂开等等。先前提到的踏水豹,不仅能在水面上奔跑,还会喷出水柱来攻击!

    传说中这个世界的主宰本来是兽神,是兽神创造了整个世界。他还拥有撕裂空间的能力,可以在各个世界之间游走。后来兽神在一次游历中离开了卡尔维大陆,结果再也没有现身过。假如这个传说是真的,莫非兽神曾经去过林肯以前所在的世界吗?然后选取了一些植物种子或是动物投放到这个世界,所以才会有这些一模一样的植物与动物?也许兽神本来就是从其他世界来的?

    林肯不清楚,再说兽神已经离开多年,也没人能够回答他了。

    当然,兽神不会只让那些猛兽有自己的能力,每个部落的兽人同样有天赋技能。例如说白虎部落的能力是可以操控风,释放风刃、风盾等技能,只是必须要变身为兽形才可以使用出来。而那些天赋出众的白虎兽人还能够御风飞行!目前的整个部落里,唯有族长和布鲁克两个人会这项技能,也正是因为这样,布鲁克才能够成为第一勇士。

    在林肯看来,所谓的兽神真的好像神话传说中的神仙般,有着通天彻地的威能,可以做到凡人无法做成的事情。这令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究竟还会有多少神奇的事等待着他去发掘呢?

    林肯忽然感到自己充满了豪情壮志,那是一种年轻人面对未知挑战的兴奋,是想要大干一场的激荡,是对未来无限向往的冲劲!

    这样有激情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其实也挺好的。

    ☆、第四章

    林肯听到布莱关心的问话,很快回答道:“我觉得自己身体好了很多,比起从前都要好,再说小家伙们太无聊了,带他们出来看看有利于他们的健康。至于伊安,我们只是拌嘴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他尽量模仿着这里人说话的语气,但毕竟不是真正生活在这片大陆的人,会带有一些自己的语言习惯,跟原主难免会有一些差异。幸好布莱和塔伯更加关心他的身体,没有注意说话方面的问题。

    布莱拿出一个木头墩子让林肯坐下,嘱咐了很多要他注意身体的话语。

    听着布莱絮絮叨叨的叮咛,林肯始终微笑着点头,好让对方放心。

    两人没有说上几句,塔伯就将米勒放回林肯怀里,又开始了勤劳的劈柴工作。林肯看着他们脸上不断往下流淌汗水,心里很不是滋味。

    忽然,从他们身后上百米远的地方传来了两声尖利的嘶鸣,像是夜枭的鸣叫般低哑难听,刮得人耳膜生痛,让人忍不住想要捂住耳朵。

    林肯心头一惊,随后意识到是怎么回事,立即喜出望外。在雪季里兽人们不会外出打猎,可是却能够借由山洞独特的地形,把那些敢于来犯的飞行猛兽诱进洞里,然后再齐心协力把猛兽们击杀!

    刚才那个声音来自一种叫做黑辰鸦的类似乌鸦的鸟类,它们全身羽毛均为黑色,没有丝毫杂毛,又因为它们非常爱干净,羽毛油光水滑到常常会反射太阳的光线,让黑辰鸦看上去如同星辰般耀眼,才会得到这么美好的名字。只是它们的体型和攻击力就完全不美好了,总体身长几乎快超过三米,加上鸟喙很尖长,爪子更是异常锋利,同时可以从嘴里喷出水箭来进行攻击,让黑辰鸦充满了战斗力。

    林肯想到这里,握了握拳头,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才对布莱说道:“亚父,你能去帮我要一截雪绒兽的蹄筋吗?大概这么长就可以。”林肯比划了有一尺长左右,然后眨巴着眼睛望向布莱。

    布莱愣了愣,虽然不明白林肯要蹄筋来做什么,但他很少向家人提要求,总是自己默默承受,所以布莱当即答应下来,摸着他的头说:“我这就去帮你要来,反正内脏蹄筋这些都没人吃,全部要扔掉,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他这话却提醒了林肯,似乎在原主的记忆中除了吃肉之外,确实没有见过内脏等东西。原主从来没有问过,仿佛不吃内脏是理所当然,约定俗成的事情。林肯控制不住的激动起来,兽人和亚兽们可能嫌弃内脏很污秽,不喜欢清理更觉得腥臭,可是在他原来的世界里内脏可都是好吃的东西!

    林肯连忙抓住要离开的布莱,心急的说道:“亚父,你把内脏那些大家不要的都拿回来好吗?”

    “你要内脏做什么?该不会是想要吃吧?那个很脏的,而且血腥味儿很重,以前有族人试过,煮了之后也非常难吃。”一向对林肯很慈爱的塔伯变得严肃起来,想要让林肯打消吃内脏的念头。

    林肯知道塔伯是为了他好,毕竟对于土著们来说掌握的食物太少了,更不要说是除了烤和煮之外的烹饪方法,不能做出美味的食物情有可原。只是对于林肯将要从各个方面改善家里人的生活水平,那些事情对于土著们来说都非常惊世骇俗,难免会让他们抵触。所以他已经想好到时候会撒个谎话,而且少不了要借一下兽神的大旗来用用。

    于是他解释道:“我有我的用意,等回到我们的山洞再告诉你们。亚父,请你先去帮我把东西拿回来好吗?要快!”

    “我这就去。”布莱连忙放下手里的石刀,朝着族里每天给族人分配应有食物和支付酬劳的地方大步走去。

    林肯见到塔伯担忧的注视着他,安慰他说:“放心吧亚祖,请你相信我。”

    塔伯终于是叹着气再次开始了劈柴,心里却想着好不容易他们家林肯走出了过去的阴影,一切都开始变得好起来,那么就让他任性任性也没关系。反正他这把老骨头还能护着他几年。

    察觉到塔伯依然很是担心和不看好的神情,林肯没有过多解释,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很快他就能够展示给他们看了。

    但是他还有事情需要塔伯帮忙,只能讨好的笑笑,随后拿起旁边一根约半米长的还没有劈开的圆木,很不好意思的问:“亚祖,你能帮把这块木头挖出我想要的造型吗?大概是这个样子……”

    林肯用手指在沙地上画出一个【丫】字的形状,并说了需要的长度和厚度,再用期盼的目光看向塔伯。他们部落用来烧火的是血桐树的树枝,这种树木通体呈现出鲜血般的红色,木质极为坚硬,非常耐火烧,也因此给劈柴的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对于现在的病秧子林肯来说,想要把它们弄成需要的模样十分困难。

    悲伤的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儿,林肯再次发誓一定要坚强锻炼!

    塔伯接过那根圆木,按照林肯的要求挥舞着石刀,很快就做成了他所说的形状。林肯欣喜的拿过来把玩,发现塔伯的刀工确实不错,切口十分平整,只是上面还有些毛刺,容易扎手。但这不算什么问题,反正做好之后又不是他自己使用——嗯,至少现在不是他用,等他要用的时候肯定会做一个更好的。

    正在这时布莱刚好回来了,他手里提着一张卷起来的皮革,有血水从里面不断滴下来,在布莱走过的路上洒了一路,引起所有亚兽和来帮忙的小兽人的围观。

    大家都在窃窃私语,搞不明白布莱拿的是什么。有几个在分发食物处做事的亚兽知道皮革里是什么东西,立刻小声的宣扬开来,没过多久大家便都知道了。

    “布莱居然把内脏要走了,他该不会是想要吃吧!”

    “不会吧?那些野兽的心啊肺啊之类的,看着就恶心,他怎么吃得下去!”

    “我看多半是他们家实在穷疯了,前两天林肯又生了一场病,听说布莱去向祭司求了治病的草药,欠下了一整块肉干呢。可怜的布莱,当初他好歹也是咱们白虎部落里很受人喜欢的亚兽,嫁给亚伯罕算得上是相配,哪里知道生出个病秧子不说,现在还成了跛子!唉……”

    布莱顶着亚兽们或怜悯或调侃的目光,神色如常的走回来,把皮革放到林肯脚边,叮嘱道:“这些东西还没有清洗,你现在就要蹄筋吗?拿来做什么?”

    林肯同样听到了来自其他人的窃窃私语,他没想到这些明明长得是正常男人样貌的亚兽居然如此八卦和嘴碎!他很想大声数落,让这些人爷们儿一点,可他明白在这个世界是不现实的,只好竭力忍耐心中的烦躁。

    从摊开的皮革里找到了那块筋腱,上面还裹着一层皮,并且跟其他内脏混在一起的缘故,沾满了血水。林肯皱着眉头把整块粗壮的筋腱扔到地上,用双手抓起地面的沙子撒到筋腱上,很快就不再渗出血水了,就连血腥味也淡了很多。他很想回到自己的山洞里用水先清洗过,只是听着不远处传来的捕猎黑辰鸦的动静,他担心一来一回所用时间太长,等到他把东西做好万一战斗已经结束了怎么办?

    所以林肯唯有先对付着弄,在确定那块筋腱不再带有血水后,又用长袍的袖子使劲儿搓了搓筋腱,把上面的泥土尽可能去掉。接着他让塔伯用石刀把筋腱切割到一尺来长,比小拇指稍细,才兴致勃勃拿出那才削好的树枝,开始往【丫】形树枝上面的左右两个分叉上绑着蹄筋。

    林肯没有办法认出这些内脏和筋腱来自什么猛兽,只是用手试了一下弹性后发现比牛蹄筋更加柔韧优良,非常适合做弹弓。

    没错,林肯做了如此多工作,是想要做一把弹弓出来!

    这种他小时候就玩过的可以算作玩具的东西,同样能当武器使用,而且要是用得好的话杀伤力巨大,又能够远程攻击,很适合用来捕猎,尤其是飞翔在天空中有距离优势的鸟类。

    林肯知道兽人们的力气很大,担心蹄筋绑得不牢到时候闹笑话,所以干脆打了死结。等他做完后,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放置在蹄筋上,然后用足了力气想要将蹄筋拉开射出石子,结果悲剧的发现他根本拉不开!

    不可置信的看着手里的弹弓,林肯搞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以前他玩过的弹弓,只是用一般的树枝和皮筋,就可以把石头射出去打鸟,怎么现在不行了?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他不明白的高科技原因吗?是不是这种猛兽的蹄筋不对?或许应该重新找一种来试试?

    林肯苦大仇深的皱着眉,心里咆哮连连,该不会如此简单的武器他都不会弄吧?那谈什么改善家里的生活?全是笑话好吗?!

    就在他无比烦恼和暴躁的时候,旁边一直在看着的布莱大概明白了他的想法,从他手里拿过弹弓和石子,比划了一下后很轻松的拉开了蹄筋,然后对着地面松开右手,把石子快速的射了出去。

    只听到‘砰’一声脆响,然后三个人看到布莱的脚边出现了一个拇指大的洞,瞬间齐齐变了脸色。

    布莱和塔伯震惊于这种东西的力量,而林肯则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搞了半天不是什么高科技原因,只是他这具身体的力气不够!

    要不要这么打击人啊!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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