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总是想演戏 作者:春溪笛晓
第14节
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林烁上次骂向小宝真的骂对了,这种满脑子鸡巴的人真讨厌!!!
贺焱决定让它们从这世界上消失。
贺焱现在很忙,他得跟着柳永昌学东西,得试着理解公司的运作,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个人来使,哪有时间去微博上举报这些瞎yy的家伙?
不过没关系,他有钱!
有钱就可以花钱买别人的时间。
贺焱让人事给自己招了两个年轻助理,给他们单独搞了间办公室,悉心交待他们的日常工作。他甩给两个年轻助理一整页的关键词:“给我把它们全举报光!”
这人要是想找理由攻击一样东西,总是能找出来的,什么?你不淫秽?那你暴力啊!什么?你也不暴力?那你涉及敏感内容啊!什么?你也不涉及敏感内容?那你侵犯别人的名誉权啊!什么?你给名字打码了?码打得这么薄,你哄谁呢你,删删删!
两个年轻的助理捋起袖子投身到伟大的举报事业之中,遇到举报不掉的还可以打报告申请专款,拿钱把它们砸没。
没过几天,这个话题里的内容就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条了。
贺焱终于吐气扬眉,心里要多爽有多爽。
沈有容vs贺焱,贺焱胜。
林烁可不知道贺焱在干什么。
他在等待金圣叹的影评。
《救赎》上映两周之后,林烁终于看见了金圣叹的评价。
金圣叹:《救赎》,老刀未宝。
林烁一看就明白了,金圣叹这是觉得《救赎》还是不行。
林烁麻利地找过去:“金老师,《救赎》其实是我写的剧本来着,我能不能和你聊聊。”
金圣叹很快回答:“你这个剧本写得还可以,不算特别好,也不算太糟糕,但电影拍得不好。本来王东阳的拍摄手法和改编手法都很有个人特色,但在这电影里我没有看到任何属于他的闪光点。”
林烁一愣。
金圣叹说:“就算剧本不是他写的,剧情不是他安排的,他也应该用心点才是。可惜了,这几年他已经被自己的票房和收视率给冲昏了头。”
金圣叹说的这一点,林烁其实也看出来了。王东阳现在已经在重复过去的作品,连这次准备在暑期档上映的《仙路行》也未能幸免——王东阳已经拍过两部由同一作者写的文里!很多时候一个作者写出来的每一篇文都会有些相像,改编同一个作者的文和重复同一套路已经相去不远了。
金圣叹接着说:“你演得也有问题。”
林烁精神一振:“什么问题?”
金圣叹说:“你的掌控欲太强了,明明你出现在镜头里,却根本没有把镜头的掌控权交给导演。很多场戏都难以避免地成为了你的个人秀场,整部戏里能和你分庭抗礼的只有郑好。”他顿了顿,补了一句,“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林烁明白金圣叹的意思。
作为导演,能完美地掌控好镜头是件大好事。
作为演员其实也一样。
这能让他轻松拍出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
但,这也是坏事。
这也许会让他的镜头失去活力。
这样拍下去,他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电影工匠。
可电影工匠永远无法拍出《奔》那样的作品。
林烁说:“谢谢金老师的指点。”
金圣叹没打算就这样结束对话。他问:“你接下来想主攻演戏还是想主攻拍戏?”
林烁想也不想就回答:“拍戏。”
比起在镜头里暴露自己,他更喜欢站在镜头后看着别人演绎不平凡的人生。
金圣叹接着问:“你能来首都吗?我指长期的。”
林烁的心怦怦直跳。金圣叹这话的意思很容易踩到了——金圣叹有亲自教导他的意愿!
林烁知道金圣叹肯定是个厉害的前辈。
光是通过文字的沟通,金圣叹已经给了他不少帮助,要是可以面对面地学上一段时间——
比起收到柳永昌老师的出国邀请,金圣叹这句话更让林烁激动。他的心脏狂跳了好一会儿,很想什么都不考虑就回过去。
可是他的双手搁在键盘上许久,却始终没能敲出“能”这么一个简单的字眼。
林烁脸上的笑容缓缓敛起。
他不能。
他还要三年,才拥有自由。
林烁的手微微发颤,最终还是敲下了两个字的答复:“不能。”
金圣叹那边没再回复。
林烁看着屏幕好一会儿,咬牙关掉了电脑。
金圣叹已经离开电脑前。
他在放满影碟的落地柜前站立许久,转过头对正在帮自己整理桌面的助理说:“帮我收拾一下,我去s市那边住上一段时间。”
第35章 贪心
林烁回到了乐翻天电影院。
新的城市规划决定把这一块做成文化广场,乐翻天电影院被作为“文化遗产”圈在里面。很多时候好事都是跟在好事后面来的,以前凌老板觉得保住电影院都难如登天,现在一颗心可以稳稳地放回肚子里。
雪中送炭难,锦上添花易。
林烁之所以在凌老板保住电影院后还折腾出《贴膜狂人》,就是为了给乐翻天电影院刷刷资本刷刷知名度。当一件事情变成了只要开个口点个头就可以做到、并且会给自己带来好处时,很多人都会考虑帮把手。
比如电影院,一家什么都没有只剩四面墙的破落电影院当然没人愿意保。可要是它可以变成小有知名度的建筑,可以吸引人过来游览或者入住,愿意给它开个方便之门的人会多很多。
林烁沿着银杏道往乐翻天走。
看着不远处那座圆顶建筑和焕然一新的乐翻天招牌,林烁心情缓缓平静下来。
接着他的脚步顿了顿。
林烁见到了凌楚。
凌楚坐在银杏树下的长椅上看剧本,那株银杏树已经有六七十年树龄了,结的果子蛮好吃的。以前凌楚在树下看书,他就拿着杆子把树上的果子打下来。没一会儿林厚根会拿着棍子跑出来,骂咧着让他别吵着凌楚。
没想到都成小明星了,凌楚还这么爱这地方。林烁走过去,笑眯眯地说:“真该在这地方标一个‘凌楚专座’,等凌哥你爆红了当个收费景点,一块钱坐一次!”
凌楚这才察觉林烁的到来。他抬起头看着林烁,只见林烁唇边带着笑,明明是双手插在兜里的悠闲姿态,背脊却还是挺得笔直。
对上林烁含笑的眼睛,凌楚微微一顿。他说:“今天以前住在电影院附近的人一起回来了,说很怀念这边,到时一定常回来看电影。”
林烁一屁股坐到凌楚身边,仰头看着从银杏树叶缝里漏下来的夕阳辉光。他说:“那挺好的,凌叔一定很高兴吧?”
凌楚看着双手撑在长椅上的林烁,说:“他是挺高兴的。”只是高兴之余,未免又有些莫名的怅然。拆迁初期,凌爸爸一直在奔走,甚至还天真地希望周围的邻居们签个“希望保留乐翻天电影院”的请愿书,可是愿意在上面签下名字的人并不多。
毕竟那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拆迁款。
以前凌妈妈还在的时候,凌爸爸和凌妈妈吵的几次架都是因为自己对邻里们太过慷慨,什么忙都帮,差点把电影院掏空。等凌妈妈去世了,他才意识到经营电影院有多困难。
越是了解了其中的艰难,凌爸爸越是愧疚。乐于助人是没错,但也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啊。
不过即使这样,凌爸爸也没有怪那些不愿意在请愿书上签名的邻里。
他们来了,凌爸爸还是乐呵呵地接待。
当然,凌爸爸已经不会像过去那样“慷慨”。
凌楚注视着林烁。有些事情他们都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过来,林烁却像天生就了解似的。所有事在他的预料之中,他们不来,他不吃惊;他们来,他也不吃惊。
林烁感受到凌楚的目光,转过头与凌楚对视。凌楚的五官比一般人要深邃,这像他的妈妈。凌妈妈有着一半的俄国血统,额头高,眉眼英气,鼻梁挺阔。
搁在女人身上,这长相过于刚强了。可搁在凌楚身上却像是上帝偏心的馈赠。有这样一张脸,他可以在镜头里轻易夺走别人的目光。
凌楚天生就适合站在聚光灯下。
可凌楚以前其实并不喜欢演戏。
演戏是凌妈妈的梦想,只是一直没在这一行里熬出头。
遇到凌爸爸之后,凌妈妈彻底被拉回现实世界里。她每天为财务发愁,为电影院的发展操心,几乎没有提起过半句。
若不是凌楚从凌妈妈以前的笔记里面读到她对演戏的热爱,在凌楚的印象中凌妈妈就是个市侩又泼辣的女人。
他以前一直很讨厌凌妈妈整天为了钱和凌爸爸吵架,所以经常跑出来银杏树下看书。
直至凌妈妈去世后,他才发现他的母亲曾经也像所有年轻过的人一样,有过想去追逐的梦,有过想去完成的理想。可是成为了她的牵挂的他们,却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一切。
他们甚至无法理解她为电影院付出的一切,觉得她眼睛只盯着钱看。
是他们蹉跎了她的梦想,又是他们嫌弃她的市侩。
凌妈妈去世后,凌爸爸和凌楚都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
凌楚决定去演戏。
可是他过去的日子全都在读书,没经历过什么风浪,第一次尝试就铩羽而归:他遇到了骗子。对方找上门时说得有板有眼,可等他到那边一看,才知道那居然是个专拍色情片的窝点,而且还是专门把人骗去拍强暴戏的那种。
要不是林烁发现了异常,他这一辈子说不定就毁了。
那个时候,凌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
凌楚望着近在咫尺的林烁。他和林烁认识很多年了,林烁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他都很熟悉。即使林烁的眼睛带着笑,他也能读出里面的不对来。
凌楚说:“你为什么不开心?”
林烁一愣。他说:“这都被你发现了。”他抬手抓住一片缓缓飘落的银杏叶,唉声叹气地瞅着凌楚,“从小到大你都很擅长观察,我做了什么坏事你都能第一时间和爷爷告状。说实话,有段时间我一直觉得凌哥你很讨厌我……”
凌楚抿了抿唇,反驳道:“不是。”
那时很多人羡慕他。
而他羡慕林烁。
在很多家长嘴里,他是所有孩子的模范,学习好,品性好,乖巧听话,从不惹事。
而林烁正是他的反面。
可林烁永远活得比别人快活。
别人为作业犯愁的时候,他却在走街串巷到处玩耍。他能张口说出一桩桩趣事一个个道理,和所有人都玩得很好,连公交司机都能和他聊上好一会儿。
凌楚望着林烁,等待林烁回答自己刚才的问题。
林烁现在在贺氏工作,贺焱对林烁拍戏也很支持,换了别的老板肯定不会让林烁隔三岔五地跑去片场,贺焱不但不反对,还请了个司机接送林烁。林厚根因为贺氏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状态非常不错。如果一切都像林烁说的那样的话,林烁似乎没什么理由不开心。
可是林烁到底开不开心,凌楚看得出来。
他并不擅长观察别人,他只是擅长观察林烁。最开始是有些羡慕又有点嫉妒,后来是渐渐变成了习惯,只要林烁出现,他的目光就会停留在林烁身上。久而久之,林烁在想什么,林烁想做什么,他大多都能猜出来。
有时候他觉得林烁做得不对,会告诉林厚根让林厚根教训林烁;但更多的时候他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安安静静地在一边看着林烁。
仿佛只要那么看上一会儿,自己的人生也能沾上了几分精彩。
凌楚一直注视着林烁。
林烁最受不了凌楚的认真。
一路上他自己想了想,好像确实没什么好不开心的,贺焱脾气是横了点,但真没为难他什么。归根结底,是他自己不甘心。他这样想要,那也想要,闹得好像有谁对不起他似的。
其实谁都没对不起他。
林烁说:“凌哥,你说我是不是个很糟糕的人?”
凌楚说:“不是。”
如果林烁是个很糟糕的人,那他们算什么?他们这些跟在林烁后面才能往前迈出第一步的人算什么?
林烁说:“可是我很贪心。”他侧头看着凌楚,“明明我已经得到很多东西了,却还是想要更多。”
凌楚说:“这不是正常的吗?”
林烁愣了愣。
仔细想想,确实是这样的。好东西谁不想要?只是肯定会有想要却不能要的时候,也肯定会有想要却等不到的时候。
要是对什么都已经很满足的话,还有什么动力往前走?
失去了这次机会,不代表以后都没有机会。他才二十一岁,以后他刻意死皮赖脸地纠缠金老,死皮赖脸地求金老指导自己。以后、以后、以后——三年以后——他熬得起的。
林烁伸手抱了抱凌楚:“谢谢凌哥。”
凌楚不知道林烁遇到了什么,见林烁眉头舒展开了,也就没有多说。他说:“回去吧,爸爸见到你会很高兴。”
林烁点点头。
两个人并肩走回电影院。
凌老板正在准备晚餐,见了林烁,笑呵呵地把厨房让给了林烁。林烁麻溜地接替了凌老板的位置,熟练地处理食材。没有人是一天练成好厨师的,以前凌老板和凌楚从来不会进厨房,连杀鸡剖鱼都不会,什么都是凌妈妈一手包办。
林烁对什么都好奇,没事就跑到厨房给凌妈妈打下手。他没见过自己的妈妈,凌妈妈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个角色,他特别高兴能帮上凌妈妈的忙,不知不觉就把凌妈妈的家传手艺全学光了。
凌妈妈常常笑着说:“这手艺是家传的,学了你可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每到那时候,林烁就没羞没臊地喊凌妈妈一声“妈”。
当然,他没敢当着林厚根的面喊。
小时候林厚根最不许他提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没有妈妈”。“妈妈”这个词是个禁忌,是提都不能提的禁语。到后来,林厚根把事情都和他说了,他知道自己不是没有妈妈,只是妈妈把他给忘了——而他不能指望妈妈把他想起来,要不然的话她很可能会因为无法接受刺激而跟着爸爸离开这个世界。
知道那一切的时候,他悄悄躲起来哭了大半个晚上。第一个找到他的是凌妈妈,他抱着凌妈妈说:“我不要她了,我再也不要她了。”小孩子大约都是这样的,以为先把“我不和你玩了”说出口,被抛弃的就不是自己。
凌妈妈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抱着他。
凌妈妈病倒后,他第一次感受到死亡有多可怕。
它会把一个人从你身边带走,永远都不还给你。
而你却束手无策,连替她承受痛苦都做不到。
那时候林烁就想,再也见不到就再也见不到,再也想不起就再也想不起,只要还好好地活着就可以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反正老天已经给过他一个妈妈了。
林烁觉得锅里腾起的水汽让他视线有些朦胧。
饭菜端上桌,每个人都吃得很欢畅。
等快解决满桌饭菜时,凌老板才说:“阿云的手艺只有你学到了。”
林烁有点矛盾,他很高兴凌老板记挂着凌妈妈,但又希望凌老板能像凌妈妈期盼的那样快快活活地活下去。他说:“云姨的手艺比我好多了。”
凌老板加了口菜送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其实阿云最放心不下的是你。”
林烁笑着说:“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凌老板说:“就是因为你看起来什么都让人放心,阿云她才不放心。从小到大你也就和阿云比较亲近,你有什么事也只和阿云说,其他时候你都把事情闷在心里。”他看着林烁的目光满含关心,“阿烁,你本事大,我们可能没什么能帮到你的。不过如果你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或者你觉得太累了,尽管回来电影院这边。你的房间会一直给你留着,永远都不会变。”
林烁心里一暖。他和林厚根在外地像无根的浮萍一样飘荡着,是凌老板夫妇伸出援手收留了他们,给了林厚根工作,给了他在这个城市扎根的机会。虽然凌老板和凌妈妈经常因为凌老板的“乐于助人”而吵起来,但在收留他和林厚根这件事上从来没有争吵过。
他们其实给了他一个家。
林烁笑着说:“那当然,就算凌叔你赶我走我也会赖着的。”
一顿饭吃完,林烁就接到贺焱电话。
贺焱很不爽:“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烁说:“准备回了。”
贺焱特别特别不高兴:“快点!饭团它生病了,一直在拉肚子。”
林烁眉头一跳,站起来和凌楚两个人道别:“饭团病了,我回去看看。”
凌楚顿了顿,目送林烁离开。
林烁直接打车回去。
贺焱已经带着饭团去宠物店那边。店主在给饭团检查,贺焱紧张地等在一边,活像担心着自己孩子的爸爸。
林烁有时候都惊讶于贺焱对饭团的喜爱。
他也很喜欢乖巧听话的饭团。
见贺焱一脸担心,又只敢等在一边看店主给饭团看病,林烁上前问:“饭团没事吧?”
店主已经检查完了,他转过身对林烁说:“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误喝了点牛奶。我给它打一针止泻,下次注意点就可以了。”很多猫都有乳糖不耐,严重的甚至对它过敏,饭团喝了牛奶以后就出现了轻微的上吐下泻。
贺焱平时都是逗饭团居多,哪里真正照顾过饭团,看到饭团又吐又泻都吓坏了,直接抱着饭团跑到宠物店来。
贺焱定定地看着蜷成一团的饭团。
他突然有点理解林烁上次为什么说要把饭团送回宠物店。
要为另一个生命负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看着店主去给饭团准备药,贺焱对林烁说:“我以为饭团要死掉了。”
林烁说:“没那么严重。”
贺焱说:“以前我也养过一只猫,和我们刚看到饭团时差不多大。后来它被关在外面冻了很久,我把它抱进屋时它都已经呼吸得很慢了。现在想想,如果我那时候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它可能就不会死。”他看着林烁,“那时候我连抱它去找兽医都不懂。”
林烁说:“小时候谁懂那么多?”
贺焱不吭声了。
他不仅想到了那只小猫,他还想到了林烁。现在面对林烁的时候,他像当初一样迷茫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才能不让林烁受伤——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保护好林烁——
他不能让贺博远看出他已经知道合约的存在,也不能结束合约——对于怎么保护林烁,怎么让林烁不再受合约束缚,他一点头绪都没有。贺博远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座无法跨越、只能仰望的大山,他从来不敢有反抗的念头——即使有,也只敢暗暗地干点违背贺博远意思的事。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烁不知道贺焱在想什么,以为他是太担心饭团了,等店主给饭团打完针就抱起饭团说:“你拿上药,回去让饭团吃完就没事了。”
贺焱亦步亦趋地跟在林烁身后。
饭团吃完药终于没再上吐下泻,乖乖趴在猫窝里合上眼睛睡觉。
林烁去洗了个澡。
出来时,贺焱也换上睡衣了。没等他说话,贺焱就把他压到床上秋后算账:“你傍晚又去哪了?”
林烁没有隐瞒:“回电影院那边。”
贺焱想了想才反应过来,那电影院是凌楚家的。他追问:“凌楚现在没拍戏了?”
林烁说:“他接了个男三号,正在研究剧本。”
了解得这么清楚,那就是见到凌楚了?贺焱有点不爽。左思右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妒忌林烁有机会和凌楚见面。
于是贺焱不高兴了:“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
林烁静了静。
接着他笑着说:“好,下次叫上你。”
贺焱莫名地不喜欢林烁脸上的笑。
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
他说:“我们带上饭团!什么时候去?要不明天——”
林烁勾着贺焱的脖子亲上贺焱的嘴巴,把他的畅想堵了回去。
贺焱马上把去见凌楚的事给忘了,反客为主地抓住林烁的腰,直接把林烁拆吞入腹。
第36章 亲近
六月下旬的到来让林烁再度陷入忙碌。
半年的工作结束,子公司的利润奇迹般翻了两番。贺焱有敏锐的判断力,有林烁在,他这方面的天赋被发挥到最大。
作为一个老板,有什么比决断能力更重要的?他只要会判断优劣就可以了,至于做出方案、做出策划,是员工们的任务。就像一个将领不需要比他所有的士兵能打,只要他知道把每一队士兵放到什么位置上让他们发挥最大的作用就可以了。
在这一方面,贺焱做得得心应手。
林烁建议贺焱开个庆功宴,拉拢拉拢人心。
贺焱觉得这提议很不错。别的他不懂,花钱的事他最懂,他马上让齐叔帮自己做准备:“要做的有逼格点,搞个特别牛的邀请函,给他们送个特别牛的会员资格,当然,食物还得好吃又管饱。噢对了,请点特别牛的明星啥的来表演表演,主持人也要有名点儿的。”
齐叔:“……”
林烁摸摸鼻头。真不是他故意折腾齐叔,谁知道贺焱的要求这么高?听起来牛牛哒!至于怎么达成贺焱的要求,那就是齐叔应该烦恼的事情了。
没过多久,公司里的人都收到了烫金的邀请函。上面的字体秀丽优雅,简单地写明年中晚宴的地点和时间。
看到地方定在贺氏逼格最高的特级酒店,公司上下都沸腾了。虽然他们都在贺氏工作,可大伙都明白这子公司没什么盼头,这被扔到这种公司的太子爷比起贺凛似乎也没什么盼头——听说总公司的人年会可以到这个地方开,他们不知道眼热了多久!
倒不是这地方不给别人进,他们真要狠下心拿出一个月工资走进去,也可以好好地吃顿(平价级别的)饭。
纯粹是感觉上不一样。
和邀请函一起送来的,还有印着每个人名字的会员卡。卡身呈银灰色,边上有个火焰纹理,代表的是贺焱这位贺氏太子爷。
只要贺焱还是贺博远的儿子、贺氏的太子爷,他们拿到的这张卡就还能用!要是以后贺焱能继承贺氏,说不定他们可以直接进化成终身免费会员呢!
有时候很小的一件事就能改变很多东西。
平时很多人都被贺焱骂得狗血淋头,现在业绩出来了,奖励下来了,每个人心里突然都觉得那些辛苦根本没什么,这不,一切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贺焱这次年中晚宴搞得很盛大。
齐叔邀请了眼下的金牌主持人过来主持这次晚宴,配套的当然是许多当红歌手和演员。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庆功宴,硬是弄得群星汇聚,星光闪闪。
员工们都很尽兴。
到后面他们不敢给贺焱灌酒,索性轮着灌林烁。
林烁可算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见贺焱杵在一边没有拯救自己的意思,也没反对自己多喝酒,他只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散场时贺焱让人安排好代驾把人送回去,直接抱起已经醉倒的林烁往外走。
贺焱看得出最近林烁和以前不太一样,做事好像特别拼。电影之类的也不跟进了,似乎一心要在贺氏扎根。
这是贺焱希望看到的。可是当林烁真的这么做,贺焱又觉得哪都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开心。
刚才那么多人灌林烁酒,贺焱本来想替林烁挡下来的,可想到林烁醉后的乖巧模样,贺焱又改变了主意。想问出林烁不开心的原因,只能问喝醉以后的林烁。
清醒时的林烁太清醒,不会对他提起半句。
贺焱放轻动作,将林烁抱上公寓。
他注视着林烁的目光有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温柔。
回到房间,贺焱熟练地帮林烁冲了个澡,换上舒适的睡衣,才小心地把林烁叫醒。林烁睁开眼睛,看清是他后乖乖往他怀里蹭了蹭,像个找到了亲人的孩子。
贺焱放轻语气,诱哄着问:“林烁,你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林烁眼底掠过一丝迷茫。他愣愣地对上贺焱认真的目光,想了想,摇了摇头。
贺焱说:“真的?”
林烁慢慢地点点头。
贺焱说:“骗人鼻子会变长。”
林烁呆了一下,小心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接着他说:“没长。”
贺焱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被萌化了。
喝醉的林烁连撒谎都不会撒。
贺焱说:“但是撒谎是不对的,对吧?”他抱起林烁,让他坐到自己腿上,“你要对我说实话。”
林烁只能乖乖说:“我想去首都……”
贺焱差点跳了起来。
去首都?去首都干什么?他心里突然委屈极了,这不是还有三年吗!林烁就想走!贺焱不自觉地收紧手掌。
林烁觉得自己的腰被贺焱抓得有点疼。他挣扎着说:“痛。”
贺焱回过神来。他拿出最大的耐心问道:“你为什么想去首都?”
林烁想了一会儿,才说:“去找老师……”
贺焱拧起眉头:“什么老师?”
林烁说:“金圣叹……”
贺焱想起来了,金圣叹是那个很厉害的影评人,《贴膜狂人》出来时他还砸过它。
什么时候金圣叹成了林烁的老师?
据说金圣叹是很厉害的业界前辈,可是谁都没见过他真身,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万一他是骗子呢?万一他不怀好意呢?
贺焱刚要把反对的话说出口,突然又停顿下来。
他突然明白林烁为什么不和他说起。
即使林烁说了,他也不会答应。他会有无数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蛮横地拒绝林烁的要求。不管林烁为什么想去别的地方,他都不会放林烁走。
林烁当然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
他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贺焱松开钳制在林烁腰间的手,改为环住了林烁:“你很想去吗?”
林烁黑油油的眼睛和他对视片刻,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像是提出了一个再小不过的要求,却还是忐忑不已的小孩。
第二天,贺焱安静得出奇,只是在办公时会时不时看着林烁。
他的小心脏陷入了艰难的挣扎之中。
他在犹豫着要不要让林烁去首都。
如果只是几个月的话,他也不是不能答应……
时间在贺焱的挣扎犹豫之中一点一点地流逝。
林烁认真忙完早上的工作,突然接到个陌生来电。
林烁按下接听键。
那边传来一个苍老却浑厚的嗓音:“我是金圣叹。”
林烁呆住了。
贺焱直直地看着林烁。
林烁握着手机走到阳台外,将贺焱的视线隔绝在屋里。
他说:“——我是林烁!”
金圣叹被他逗笑了:“是我给你打的电话,我当然知道你是林烁。”他笑着说,“你住在s市哪个区?”
林烁不知道金圣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东区。”
金圣叹说:“你等一等。”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再次传来了金圣叹的声音,“我接下来会住在东区上林街25号,等你有空了就过来找找我。”
林烁呆呆地听着。明明金圣叹说的每个字都很清晰,他却突然无法理解它们的含义。
金圣叹的意思是,他来s市了?
他会住在这附近?
金圣叹是……因为他说去不了首都,就亲自过来s市找他吗?
林烁觉得连外面金灿灿的阳光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林烁喉咙有些发哑,问:“您来s市了吗?”
金圣叹说:“对,我过来了。”
林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断电话的。
他平复好怦怦乱跳的心跳才走回办公室。
贺焱等了林烁老半天了。他已经犹豫完了,林烁一进来他就走上去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决定:“林烁,你昨晚喝醉后说想要去首都一段时间。我想了想,如果时间不是太久的话,你要去也不是不可以……”
林烁听得一愣。
他昨晚的确喝醉了,但他有醉得把这种事挂在嘴边吗?
可是如果不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话,贺焱似乎没理由知道。
林烁以前没多少机会喝醉,也就在高中毕业时醉过一次。那时是凌楚把他接回电影院那边的,第二天醒来凌楚也没说什么,倒是林厚根追着他揍了一轮。
难道他有酒后吐真言的习惯?
林烁看得出贺焱一早上都在挣扎犹豫着什么,但他压根没想到贺焱是在考虑这个。如果他是贺焱,听到包–养的人想跑肯定火冒三丈。
这不明摆着想收了钱不办事吗?
林烁心情有点复杂,但还是挺高兴的——高兴金圣叹的到来,也高兴贺焱不情不愿的允诺。他环抱着贺焱的脖子:“不用去了,”林烁的眼睛熠熠发亮,“金老师他过来了。”
贺焱觉得自己实在傻透了。
怎么会觉得林烁失去了光彩?
明明林烁被打磨得以前更加耀眼。
即使心里藏着再多的痛苦和煎熬,林烁的眼睛依然明亮得让他觉得心口发烫。
贺焱点了头,林烁傍晚直奔金圣叹住处。
上林街25号。
这地方离公司不远,离公寓也不远。要不是金圣叹是先问完他在哪个城区再报住址的,林烁都快以为金圣叹是特意为了方便他才选这地方。
不过,金圣叹选在东区本来就是为了他吧?
林烁有点紧张。
他在门牌前站了将近十分钟,才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气质干练,脸盘有点圆,五官很有亲和力:“你就是林烁吧?进来吧。”
林烁捏了捏自己冒汗的手掌,露出笑容:“你好。”
年轻人是金圣叹的生活助理,叫廖化。
第14节
恋耽美
第14节
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林烁上次骂向小宝真的骂对了,这种满脑子鸡巴的人真讨厌!!!
贺焱决定让它们从这世界上消失。
贺焱现在很忙,他得跟着柳永昌学东西,得试着理解公司的运作,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个人来使,哪有时间去微博上举报这些瞎yy的家伙?
不过没关系,他有钱!
有钱就可以花钱买别人的时间。
贺焱让人事给自己招了两个年轻助理,给他们单独搞了间办公室,悉心交待他们的日常工作。他甩给两个年轻助理一整页的关键词:“给我把它们全举报光!”
这人要是想找理由攻击一样东西,总是能找出来的,什么?你不淫秽?那你暴力啊!什么?你也不暴力?那你涉及敏感内容啊!什么?你也不涉及敏感内容?那你侵犯别人的名誉权啊!什么?你给名字打码了?码打得这么薄,你哄谁呢你,删删删!
两个年轻的助理捋起袖子投身到伟大的举报事业之中,遇到举报不掉的还可以打报告申请专款,拿钱把它们砸没。
没过几天,这个话题里的内容就只剩下稀稀落落的几条了。
贺焱终于吐气扬眉,心里要多爽有多爽。
沈有容vs贺焱,贺焱胜。
林烁可不知道贺焱在干什么。
他在等待金圣叹的影评。
《救赎》上映两周之后,林烁终于看见了金圣叹的评价。
金圣叹:《救赎》,老刀未宝。
林烁一看就明白了,金圣叹这是觉得《救赎》还是不行。
林烁麻利地找过去:“金老师,《救赎》其实是我写的剧本来着,我能不能和你聊聊。”
金圣叹很快回答:“你这个剧本写得还可以,不算特别好,也不算太糟糕,但电影拍得不好。本来王东阳的拍摄手法和改编手法都很有个人特色,但在这电影里我没有看到任何属于他的闪光点。”
林烁一愣。
金圣叹说:“就算剧本不是他写的,剧情不是他安排的,他也应该用心点才是。可惜了,这几年他已经被自己的票房和收视率给冲昏了头。”
金圣叹说的这一点,林烁其实也看出来了。王东阳现在已经在重复过去的作品,连这次准备在暑期档上映的《仙路行》也未能幸免——王东阳已经拍过两部由同一作者写的文里!很多时候一个作者写出来的每一篇文都会有些相像,改编同一个作者的文和重复同一套路已经相去不远了。
金圣叹接着说:“你演得也有问题。”
林烁精神一振:“什么问题?”
金圣叹说:“你的掌控欲太强了,明明你出现在镜头里,却根本没有把镜头的掌控权交给导演。很多场戏都难以避免地成为了你的个人秀场,整部戏里能和你分庭抗礼的只有郑好。”他顿了顿,补了一句,“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林烁明白金圣叹的意思。
作为导演,能完美地掌控好镜头是件大好事。
作为演员其实也一样。
这能让他轻松拍出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
但,这也是坏事。
这也许会让他的镜头失去活力。
这样拍下去,他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电影工匠。
可电影工匠永远无法拍出《奔》那样的作品。
林烁说:“谢谢金老师的指点。”
金圣叹没打算就这样结束对话。他问:“你接下来想主攻演戏还是想主攻拍戏?”
林烁想也不想就回答:“拍戏。”
比起在镜头里暴露自己,他更喜欢站在镜头后看着别人演绎不平凡的人生。
金圣叹接着问:“你能来首都吗?我指长期的。”
林烁的心怦怦直跳。金圣叹这话的意思很容易踩到了——金圣叹有亲自教导他的意愿!
林烁知道金圣叹肯定是个厉害的前辈。
光是通过文字的沟通,金圣叹已经给了他不少帮助,要是可以面对面地学上一段时间——
比起收到柳永昌老师的出国邀请,金圣叹这句话更让林烁激动。他的心脏狂跳了好一会儿,很想什么都不考虑就回过去。
可是他的双手搁在键盘上许久,却始终没能敲出“能”这么一个简单的字眼。
林烁脸上的笑容缓缓敛起。
他不能。
他还要三年,才拥有自由。
林烁的手微微发颤,最终还是敲下了两个字的答复:“不能。”
金圣叹那边没再回复。
林烁看着屏幕好一会儿,咬牙关掉了电脑。
金圣叹已经离开电脑前。
他在放满影碟的落地柜前站立许久,转过头对正在帮自己整理桌面的助理说:“帮我收拾一下,我去s市那边住上一段时间。”
第35章 贪心
林烁回到了乐翻天电影院。
新的城市规划决定把这一块做成文化广场,乐翻天电影院被作为“文化遗产”圈在里面。很多时候好事都是跟在好事后面来的,以前凌老板觉得保住电影院都难如登天,现在一颗心可以稳稳地放回肚子里。
雪中送炭难,锦上添花易。
林烁之所以在凌老板保住电影院后还折腾出《贴膜狂人》,就是为了给乐翻天电影院刷刷资本刷刷知名度。当一件事情变成了只要开个口点个头就可以做到、并且会给自己带来好处时,很多人都会考虑帮把手。
比如电影院,一家什么都没有只剩四面墙的破落电影院当然没人愿意保。可要是它可以变成小有知名度的建筑,可以吸引人过来游览或者入住,愿意给它开个方便之门的人会多很多。
林烁沿着银杏道往乐翻天走。
看着不远处那座圆顶建筑和焕然一新的乐翻天招牌,林烁心情缓缓平静下来。
接着他的脚步顿了顿。
林烁见到了凌楚。
凌楚坐在银杏树下的长椅上看剧本,那株银杏树已经有六七十年树龄了,结的果子蛮好吃的。以前凌楚在树下看书,他就拿着杆子把树上的果子打下来。没一会儿林厚根会拿着棍子跑出来,骂咧着让他别吵着凌楚。
没想到都成小明星了,凌楚还这么爱这地方。林烁走过去,笑眯眯地说:“真该在这地方标一个‘凌楚专座’,等凌哥你爆红了当个收费景点,一块钱坐一次!”
凌楚这才察觉林烁的到来。他抬起头看着林烁,只见林烁唇边带着笑,明明是双手插在兜里的悠闲姿态,背脊却还是挺得笔直。
对上林烁含笑的眼睛,凌楚微微一顿。他说:“今天以前住在电影院附近的人一起回来了,说很怀念这边,到时一定常回来看电影。”
林烁一屁股坐到凌楚身边,仰头看着从银杏树叶缝里漏下来的夕阳辉光。他说:“那挺好的,凌叔一定很高兴吧?”
凌楚看着双手撑在长椅上的林烁,说:“他是挺高兴的。”只是高兴之余,未免又有些莫名的怅然。拆迁初期,凌爸爸一直在奔走,甚至还天真地希望周围的邻居们签个“希望保留乐翻天电影院”的请愿书,可是愿意在上面签下名字的人并不多。
毕竟那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拆迁款。
以前凌妈妈还在的时候,凌爸爸和凌妈妈吵的几次架都是因为自己对邻里们太过慷慨,什么忙都帮,差点把电影院掏空。等凌妈妈去世了,他才意识到经营电影院有多困难。
越是了解了其中的艰难,凌爸爸越是愧疚。乐于助人是没错,但也要掂量一下自己的能力啊。
不过即使这样,凌爸爸也没有怪那些不愿意在请愿书上签名的邻里。
他们来了,凌爸爸还是乐呵呵地接待。
当然,凌爸爸已经不会像过去那样“慷慨”。
凌楚注视着林烁。有些事情他们都是在经历过后才明白过来,林烁却像天生就了解似的。所有事在他的预料之中,他们不来,他不吃惊;他们来,他也不吃惊。
林烁感受到凌楚的目光,转过头与凌楚对视。凌楚的五官比一般人要深邃,这像他的妈妈。凌妈妈有着一半的俄国血统,额头高,眉眼英气,鼻梁挺阔。
搁在女人身上,这长相过于刚强了。可搁在凌楚身上却像是上帝偏心的馈赠。有这样一张脸,他可以在镜头里轻易夺走别人的目光。
凌楚天生就适合站在聚光灯下。
可凌楚以前其实并不喜欢演戏。
演戏是凌妈妈的梦想,只是一直没在这一行里熬出头。
遇到凌爸爸之后,凌妈妈彻底被拉回现实世界里。她每天为财务发愁,为电影院的发展操心,几乎没有提起过半句。
若不是凌楚从凌妈妈以前的笔记里面读到她对演戏的热爱,在凌楚的印象中凌妈妈就是个市侩又泼辣的女人。
他以前一直很讨厌凌妈妈整天为了钱和凌爸爸吵架,所以经常跑出来银杏树下看书。
直至凌妈妈去世后,他才发现他的母亲曾经也像所有年轻过的人一样,有过想去追逐的梦,有过想去完成的理想。可是成为了她的牵挂的他们,却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一切。
他们甚至无法理解她为电影院付出的一切,觉得她眼睛只盯着钱看。
是他们蹉跎了她的梦想,又是他们嫌弃她的市侩。
凌妈妈去世后,凌爸爸和凌楚都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
凌楚决定去演戏。
可是他过去的日子全都在读书,没经历过什么风浪,第一次尝试就铩羽而归:他遇到了骗子。对方找上门时说得有板有眼,可等他到那边一看,才知道那居然是个专拍色情片的窝点,而且还是专门把人骗去拍强暴戏的那种。
要不是林烁发现了异常,他这一辈子说不定就毁了。
那个时候,凌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
凌楚望着近在咫尺的林烁。他和林烁认识很多年了,林烁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他都很熟悉。即使林烁的眼睛带着笑,他也能读出里面的不对来。
凌楚说:“你为什么不开心?”
林烁一愣。他说:“这都被你发现了。”他抬手抓住一片缓缓飘落的银杏叶,唉声叹气地瞅着凌楚,“从小到大你都很擅长观察,我做了什么坏事你都能第一时间和爷爷告状。说实话,有段时间我一直觉得凌哥你很讨厌我……”
凌楚抿了抿唇,反驳道:“不是。”
那时很多人羡慕他。
而他羡慕林烁。
在很多家长嘴里,他是所有孩子的模范,学习好,品性好,乖巧听话,从不惹事。
而林烁正是他的反面。
可林烁永远活得比别人快活。
别人为作业犯愁的时候,他却在走街串巷到处玩耍。他能张口说出一桩桩趣事一个个道理,和所有人都玩得很好,连公交司机都能和他聊上好一会儿。
凌楚望着林烁,等待林烁回答自己刚才的问题。
林烁现在在贺氏工作,贺焱对林烁拍戏也很支持,换了别的老板肯定不会让林烁隔三岔五地跑去片场,贺焱不但不反对,还请了个司机接送林烁。林厚根因为贺氏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状态非常不错。如果一切都像林烁说的那样的话,林烁似乎没什么理由不开心。
可是林烁到底开不开心,凌楚看得出来。
他并不擅长观察别人,他只是擅长观察林烁。最开始是有些羡慕又有点嫉妒,后来是渐渐变成了习惯,只要林烁出现,他的目光就会停留在林烁身上。久而久之,林烁在想什么,林烁想做什么,他大多都能猜出来。
有时候他觉得林烁做得不对,会告诉林厚根让林厚根教训林烁;但更多的时候他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安安静静地在一边看着林烁。
仿佛只要那么看上一会儿,自己的人生也能沾上了几分精彩。
凌楚一直注视着林烁。
林烁最受不了凌楚的认真。
一路上他自己想了想,好像确实没什么好不开心的,贺焱脾气是横了点,但真没为难他什么。归根结底,是他自己不甘心。他这样想要,那也想要,闹得好像有谁对不起他似的。
其实谁都没对不起他。
林烁说:“凌哥,你说我是不是个很糟糕的人?”
凌楚说:“不是。”
如果林烁是个很糟糕的人,那他们算什么?他们这些跟在林烁后面才能往前迈出第一步的人算什么?
林烁说:“可是我很贪心。”他侧头看着凌楚,“明明我已经得到很多东西了,却还是想要更多。”
凌楚说:“这不是正常的吗?”
林烁愣了愣。
仔细想想,确实是这样的。好东西谁不想要?只是肯定会有想要却不能要的时候,也肯定会有想要却等不到的时候。
要是对什么都已经很满足的话,还有什么动力往前走?
失去了这次机会,不代表以后都没有机会。他才二十一岁,以后他刻意死皮赖脸地纠缠金老,死皮赖脸地求金老指导自己。以后、以后、以后——三年以后——他熬得起的。
林烁伸手抱了抱凌楚:“谢谢凌哥。”
凌楚不知道林烁遇到了什么,见林烁眉头舒展开了,也就没有多说。他说:“回去吧,爸爸见到你会很高兴。”
林烁点点头。
两个人并肩走回电影院。
凌老板正在准备晚餐,见了林烁,笑呵呵地把厨房让给了林烁。林烁麻溜地接替了凌老板的位置,熟练地处理食材。没有人是一天练成好厨师的,以前凌老板和凌楚从来不会进厨房,连杀鸡剖鱼都不会,什么都是凌妈妈一手包办。
林烁对什么都好奇,没事就跑到厨房给凌妈妈打下手。他没见过自己的妈妈,凌妈妈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个角色,他特别高兴能帮上凌妈妈的忙,不知不觉就把凌妈妈的家传手艺全学光了。
凌妈妈常常笑着说:“这手艺是家传的,学了你可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每到那时候,林烁就没羞没臊地喊凌妈妈一声“妈”。
当然,他没敢当着林厚根的面喊。
小时候林厚根最不许他提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没有妈妈”。“妈妈”这个词是个禁忌,是提都不能提的禁语。到后来,林厚根把事情都和他说了,他知道自己不是没有妈妈,只是妈妈把他给忘了——而他不能指望妈妈把他想起来,要不然的话她很可能会因为无法接受刺激而跟着爸爸离开这个世界。
知道那一切的时候,他悄悄躲起来哭了大半个晚上。第一个找到他的是凌妈妈,他抱着凌妈妈说:“我不要她了,我再也不要她了。”小孩子大约都是这样的,以为先把“我不和你玩了”说出口,被抛弃的就不是自己。
凌妈妈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抱着他。
凌妈妈病倒后,他第一次感受到死亡有多可怕。
它会把一个人从你身边带走,永远都不还给你。
而你却束手无策,连替她承受痛苦都做不到。
那时候林烁就想,再也见不到就再也见不到,再也想不起就再也想不起,只要还好好地活着就可以了。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反正老天已经给过他一个妈妈了。
林烁觉得锅里腾起的水汽让他视线有些朦胧。
饭菜端上桌,每个人都吃得很欢畅。
等快解决满桌饭菜时,凌老板才说:“阿云的手艺只有你学到了。”
林烁有点矛盾,他很高兴凌老板记挂着凌妈妈,但又希望凌老板能像凌妈妈期盼的那样快快活活地活下去。他说:“云姨的手艺比我好多了。”
凌老板加了口菜送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其实阿云最放心不下的是你。”
林烁笑着说:“我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凌老板说:“就是因为你看起来什么都让人放心,阿云她才不放心。从小到大你也就和阿云比较亲近,你有什么事也只和阿云说,其他时候你都把事情闷在心里。”他看着林烁的目光满含关心,“阿烁,你本事大,我们可能没什么能帮到你的。不过如果你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事,或者你觉得太累了,尽管回来电影院这边。你的房间会一直给你留着,永远都不会变。”
林烁心里一暖。他和林厚根在外地像无根的浮萍一样飘荡着,是凌老板夫妇伸出援手收留了他们,给了林厚根工作,给了他在这个城市扎根的机会。虽然凌老板和凌妈妈经常因为凌老板的“乐于助人”而吵起来,但在收留他和林厚根这件事上从来没有争吵过。
他们其实给了他一个家。
林烁笑着说:“那当然,就算凌叔你赶我走我也会赖着的。”
一顿饭吃完,林烁就接到贺焱电话。
贺焱很不爽:“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烁说:“准备回了。”
贺焱特别特别不高兴:“快点!饭团它生病了,一直在拉肚子。”
林烁眉头一跳,站起来和凌楚两个人道别:“饭团病了,我回去看看。”
凌楚顿了顿,目送林烁离开。
林烁直接打车回去。
贺焱已经带着饭团去宠物店那边。店主在给饭团检查,贺焱紧张地等在一边,活像担心着自己孩子的爸爸。
林烁有时候都惊讶于贺焱对饭团的喜爱。
他也很喜欢乖巧听话的饭团。
见贺焱一脸担心,又只敢等在一边看店主给饭团看病,林烁上前问:“饭团没事吧?”
店主已经检查完了,他转过身对林烁说:“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误喝了点牛奶。我给它打一针止泻,下次注意点就可以了。”很多猫都有乳糖不耐,严重的甚至对它过敏,饭团喝了牛奶以后就出现了轻微的上吐下泻。
贺焱平时都是逗饭团居多,哪里真正照顾过饭团,看到饭团又吐又泻都吓坏了,直接抱着饭团跑到宠物店来。
贺焱定定地看着蜷成一团的饭团。
他突然有点理解林烁上次为什么说要把饭团送回宠物店。
要为另一个生命负责,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看着店主去给饭团准备药,贺焱对林烁说:“我以为饭团要死掉了。”
林烁说:“没那么严重。”
贺焱说:“以前我也养过一只猫,和我们刚看到饭团时差不多大。后来它被关在外面冻了很久,我把它抱进屋时它都已经呼吸得很慢了。现在想想,如果我那时候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它可能就不会死。”他看着林烁,“那时候我连抱它去找兽医都不懂。”
林烁说:“小时候谁懂那么多?”
贺焱不吭声了。
他不仅想到了那只小猫,他还想到了林烁。现在面对林烁的时候,他像当初一样迷茫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才能不让林烁受伤——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保护好林烁——
他不能让贺博远看出他已经知道合约的存在,也不能结束合约——对于怎么保护林烁,怎么让林烁不再受合约束缚,他一点头绪都没有。贺博远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座无法跨越、只能仰望的大山,他从来不敢有反抗的念头——即使有,也只敢暗暗地干点违背贺博远意思的事。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烁不知道贺焱在想什么,以为他是太担心饭团了,等店主给饭团打完针就抱起饭团说:“你拿上药,回去让饭团吃完就没事了。”
贺焱亦步亦趋地跟在林烁身后。
饭团吃完药终于没再上吐下泻,乖乖趴在猫窝里合上眼睛睡觉。
林烁去洗了个澡。
出来时,贺焱也换上睡衣了。没等他说话,贺焱就把他压到床上秋后算账:“你傍晚又去哪了?”
林烁没有隐瞒:“回电影院那边。”
贺焱想了想才反应过来,那电影院是凌楚家的。他追问:“凌楚现在没拍戏了?”
林烁说:“他接了个男三号,正在研究剧本。”
了解得这么清楚,那就是见到凌楚了?贺焱有点不爽。左思右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妒忌林烁有机会和凌楚见面。
于是贺焱不高兴了:“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
林烁静了静。
接着他笑着说:“好,下次叫上你。”
贺焱莫名地不喜欢林烁脸上的笑。
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
他说:“我们带上饭团!什么时候去?要不明天——”
林烁勾着贺焱的脖子亲上贺焱的嘴巴,把他的畅想堵了回去。
贺焱马上把去见凌楚的事给忘了,反客为主地抓住林烁的腰,直接把林烁拆吞入腹。
第36章 亲近
六月下旬的到来让林烁再度陷入忙碌。
半年的工作结束,子公司的利润奇迹般翻了两番。贺焱有敏锐的判断力,有林烁在,他这方面的天赋被发挥到最大。
作为一个老板,有什么比决断能力更重要的?他只要会判断优劣就可以了,至于做出方案、做出策划,是员工们的任务。就像一个将领不需要比他所有的士兵能打,只要他知道把每一队士兵放到什么位置上让他们发挥最大的作用就可以了。
在这一方面,贺焱做得得心应手。
林烁建议贺焱开个庆功宴,拉拢拉拢人心。
贺焱觉得这提议很不错。别的他不懂,花钱的事他最懂,他马上让齐叔帮自己做准备:“要做的有逼格点,搞个特别牛的邀请函,给他们送个特别牛的会员资格,当然,食物还得好吃又管饱。噢对了,请点特别牛的明星啥的来表演表演,主持人也要有名点儿的。”
齐叔:“……”
林烁摸摸鼻头。真不是他故意折腾齐叔,谁知道贺焱的要求这么高?听起来牛牛哒!至于怎么达成贺焱的要求,那就是齐叔应该烦恼的事情了。
没过多久,公司里的人都收到了烫金的邀请函。上面的字体秀丽优雅,简单地写明年中晚宴的地点和时间。
看到地方定在贺氏逼格最高的特级酒店,公司上下都沸腾了。虽然他们都在贺氏工作,可大伙都明白这子公司没什么盼头,这被扔到这种公司的太子爷比起贺凛似乎也没什么盼头——听说总公司的人年会可以到这个地方开,他们不知道眼热了多久!
倒不是这地方不给别人进,他们真要狠下心拿出一个月工资走进去,也可以好好地吃顿(平价级别的)饭。
纯粹是感觉上不一样。
和邀请函一起送来的,还有印着每个人名字的会员卡。卡身呈银灰色,边上有个火焰纹理,代表的是贺焱这位贺氏太子爷。
只要贺焱还是贺博远的儿子、贺氏的太子爷,他们拿到的这张卡就还能用!要是以后贺焱能继承贺氏,说不定他们可以直接进化成终身免费会员呢!
有时候很小的一件事就能改变很多东西。
平时很多人都被贺焱骂得狗血淋头,现在业绩出来了,奖励下来了,每个人心里突然都觉得那些辛苦根本没什么,这不,一切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贺焱这次年中晚宴搞得很盛大。
齐叔邀请了眼下的金牌主持人过来主持这次晚宴,配套的当然是许多当红歌手和演员。明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庆功宴,硬是弄得群星汇聚,星光闪闪。
员工们都很尽兴。
到后面他们不敢给贺焱灌酒,索性轮着灌林烁。
林烁可算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见贺焱杵在一边没有拯救自己的意思,也没反对自己多喝酒,他只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散场时贺焱让人安排好代驾把人送回去,直接抱起已经醉倒的林烁往外走。
贺焱看得出最近林烁和以前不太一样,做事好像特别拼。电影之类的也不跟进了,似乎一心要在贺氏扎根。
这是贺焱希望看到的。可是当林烁真的这么做,贺焱又觉得哪都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对劲。
贺焱觉得林烁不开心。
刚才那么多人灌林烁酒,贺焱本来想替林烁挡下来的,可想到林烁醉后的乖巧模样,贺焱又改变了主意。想问出林烁不开心的原因,只能问喝醉以后的林烁。
清醒时的林烁太清醒,不会对他提起半句。
贺焱放轻动作,将林烁抱上公寓。
他注视着林烁的目光有着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温柔。
回到房间,贺焱熟练地帮林烁冲了个澡,换上舒适的睡衣,才小心地把林烁叫醒。林烁睁开眼睛,看清是他后乖乖往他怀里蹭了蹭,像个找到了亲人的孩子。
贺焱放轻语气,诱哄着问:“林烁,你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林烁眼底掠过一丝迷茫。他愣愣地对上贺焱认真的目光,想了想,摇了摇头。
贺焱说:“真的?”
林烁慢慢地点点头。
贺焱说:“骗人鼻子会变长。”
林烁呆了一下,小心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接着他说:“没长。”
贺焱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被萌化了。
喝醉的林烁连撒谎都不会撒。
贺焱说:“但是撒谎是不对的,对吧?”他抱起林烁,让他坐到自己腿上,“你要对我说实话。”
林烁只能乖乖说:“我想去首都……”
贺焱差点跳了起来。
去首都?去首都干什么?他心里突然委屈极了,这不是还有三年吗!林烁就想走!贺焱不自觉地收紧手掌。
林烁觉得自己的腰被贺焱抓得有点疼。他挣扎着说:“痛。”
贺焱回过神来。他拿出最大的耐心问道:“你为什么想去首都?”
林烁想了一会儿,才说:“去找老师……”
贺焱拧起眉头:“什么老师?”
林烁说:“金圣叹……”
贺焱想起来了,金圣叹是那个很厉害的影评人,《贴膜狂人》出来时他还砸过它。
什么时候金圣叹成了林烁的老师?
据说金圣叹是很厉害的业界前辈,可是谁都没见过他真身,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万一他是骗子呢?万一他不怀好意呢?
贺焱刚要把反对的话说出口,突然又停顿下来。
他突然明白林烁为什么不和他说起。
即使林烁说了,他也不会答应。他会有无数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蛮横地拒绝林烁的要求。不管林烁为什么想去别的地方,他都不会放林烁走。
林烁当然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
他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贺焱松开钳制在林烁腰间的手,改为环住了林烁:“你很想去吗?”
林烁黑油油的眼睛和他对视片刻,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像是提出了一个再小不过的要求,却还是忐忑不已的小孩。
第二天,贺焱安静得出奇,只是在办公时会时不时看着林烁。
他的小心脏陷入了艰难的挣扎之中。
他在犹豫着要不要让林烁去首都。
如果只是几个月的话,他也不是不能答应……
时间在贺焱的挣扎犹豫之中一点一点地流逝。
林烁认真忙完早上的工作,突然接到个陌生来电。
林烁按下接听键。
那边传来一个苍老却浑厚的嗓音:“我是金圣叹。”
林烁呆住了。
贺焱直直地看着林烁。
林烁握着手机走到阳台外,将贺焱的视线隔绝在屋里。
他说:“——我是林烁!”
金圣叹被他逗笑了:“是我给你打的电话,我当然知道你是林烁。”他笑着说,“你住在s市哪个区?”
林烁不知道金圣叹为什么这么问,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东区。”
金圣叹说:“你等一等。”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再次传来了金圣叹的声音,“我接下来会住在东区上林街25号,等你有空了就过来找找我。”
林烁呆呆地听着。明明金圣叹说的每个字都很清晰,他却突然无法理解它们的含义。
金圣叹的意思是,他来s市了?
他会住在这附近?
金圣叹是……因为他说去不了首都,就亲自过来s市找他吗?
林烁觉得连外面金灿灿的阳光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林烁喉咙有些发哑,问:“您来s市了吗?”
金圣叹说:“对,我过来了。”
林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断电话的。
他平复好怦怦乱跳的心跳才走回办公室。
贺焱等了林烁老半天了。他已经犹豫完了,林烁一进来他就走上去一口气说出自己的决定:“林烁,你昨晚喝醉后说想要去首都一段时间。我想了想,如果时间不是太久的话,你要去也不是不可以……”
林烁听得一愣。
他昨晚的确喝醉了,但他有醉得把这种事挂在嘴边吗?
可是如果不是他自己说出口的话,贺焱似乎没理由知道。
林烁以前没多少机会喝醉,也就在高中毕业时醉过一次。那时是凌楚把他接回电影院那边的,第二天醒来凌楚也没说什么,倒是林厚根追着他揍了一轮。
难道他有酒后吐真言的习惯?
林烁看得出贺焱一早上都在挣扎犹豫着什么,但他压根没想到贺焱是在考虑这个。如果他是贺焱,听到包–养的人想跑肯定火冒三丈。
这不明摆着想收了钱不办事吗?
林烁心情有点复杂,但还是挺高兴的——高兴金圣叹的到来,也高兴贺焱不情不愿的允诺。他环抱着贺焱的脖子:“不用去了,”林烁的眼睛熠熠发亮,“金老师他过来了。”
贺焱觉得自己实在傻透了。
怎么会觉得林烁失去了光彩?
明明林烁被打磨得以前更加耀眼。
即使心里藏着再多的痛苦和煎熬,林烁的眼睛依然明亮得让他觉得心口发烫。
贺焱点了头,林烁傍晚直奔金圣叹住处。
上林街25号。
这地方离公司不远,离公寓也不远。要不是金圣叹是先问完他在哪个城区再报住址的,林烁都快以为金圣叹是特意为了方便他才选这地方。
不过,金圣叹选在东区本来就是为了他吧?
林烁有点紧张。
他在门牌前站了将近十分钟,才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气质干练,脸盘有点圆,五官很有亲和力:“你就是林烁吧?进来吧。”
林烁捏了捏自己冒汗的手掌,露出笑容:“你好。”
年轻人是金圣叹的生活助理,叫廖化。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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