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节
☆、第六章 小弟
现在爆米花的市价是五毛钱一袋,而林笙的,是八毛钱一袋,两袋一块五。他的生意依然火的不得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从奶奶那儿拿的二百块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之前卖菜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但是老人家闲不住,之前农村的地都给生活条件不算好的二儿子和老姑娘分了,她就是想种地,都是有劲儿没处使去。她也知道卖菜那点钱不够干什么的,但是她再过两年就六十岁了,想出去打工也没地方要。而且大儿子扔下的两个儿子,林笙他们兄弟放学回来还得吃饭。老人家就只能心里上火,一点挣钱的办法也没有。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大孙子,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脱胎换骨一样林笙,一声不吭捣鼓了个锅,就能端出去弄出那么多花样的爆米花,还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不少的钱。林奶奶的心情用高兴形容可能还差点什么,确切的说,她是激动。因为她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突然也出点意外撒手人去了,最让她不放心的两个孩子也饿不死啊。林笙一定会把他自己跟弟弟照顾好的。
林奶奶欣慰之余,每天跟着林笙一起出去买爆米花。
林笙本来是想雇一个人帮他的,以前他混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跟在屁股后面的忠心耿耿的小弟的。之前他像是闭关一样学习,一学就是一年不许人打扰。现在他毕业了,那帮小子时常来找他,见他忙着挣钱没时间,他们有时候就在旁边跟着瞎嚷嚷叫卖,一边吃爆米花。林笙不是小气的人,但是林奶奶这个人精细惯了,看着这帮大小伙子一把一把的吃,那可都是钱啊,就偏要跟着林笙来,他们一来吃,林奶奶就拿眼睛瞄着。
“行了,再吃给钱!”林笙倒不是心疼那几粒破爆米花,实在是看不下去林奶奶那着急的眼神,就瞪了一眼这帮臭小子,伪装生气的骂道:“再吃都被你们吃黄埔了。”
围在旁边的几个穿着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自以为又潮又帅的半大小子们听了倒也不真生气,其中一个还来劲了,开玩笑似的又抓了一大把,夸张的开玩笑:“笙哥不爱我们了,连点爆米花都舍不得给我们吃了,简直太伤心了……”
“是呀是呀,太伤心了……”几个人附和道。
他们几个在这儿又吵又挡生意,有的人想过来买爆米花,看着这几个流里流气明显不是什么善茬的小伙子,转了几圈,愣是没敢过来。
林笙注意到这些。朝着离他最近的那个一脚飞过去,正好结实的踢在那人的屁股上,给踢得夸张得嗷嗷叫。
“行了,你们几个快滚蛋吧,是去打台球还是看电影,就是别在这儿挡着我生意。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我还得赚钱养家糊口呢,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林笙就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就理解成了其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半大小子都想到了一年多前林生家出的大事儿,自然而然的把林笙突然的性情大变,变得爱学习,不出来混不说,还支起个小摊卖爆米花,这些所有的行径理解成了有志少年遭遇重创后,发愤图强的励志故事。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
☆、第七章:仇人相见
第七章:仇人相见
刚过八点十五的时候,电影院里就陆陆续续有人走出来。林笙早就预料到看完电影,买爆米花的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也就没准备多少。到了八点半,爆米花都卖完了,林笙看到电影院里穿着制服的保安出来转了一圈儿,就跟孙武新说:“收摊了。”
孙武新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动手帮他装东西,两人正埋头忙活的时候,一对情侣从快要关门的电影院里慢腾腾的走出来,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脸庞明媚娇羞得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她亲密得挽着身边高瘦的男孩儿,简直都要整个人挂在男孩儿身上了。
“我要吃爆米花。”女孩儿的声音嗲的不能再嗲,孙武新听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飞快的抬起头看。而林笙显然要比他淡定多了,连头都没抬。
直到情侣走到跟前,林笙才缓缓抬头,他漫不经心的扫了面前的这对情侣一眼,淡茶色眼珠在扫过那个男生的时候又猛地转回来,一动不动的定在男生的脸上,总是波澜不惊的眸子里浮现震惊、复杂的神色……
被女孩儿紧紧挽着手臂,眼神淡漠的少年注意到林笙的眼神,漆黑狭长的微不可查的轻轻眯起来。
剔透的淡茶色眸子和深沉的纯黑眸子对视了足足几秒钟,林笙才率先移开目光,神色恢复如常。
“你认识我?”黑色眸子的少年看着林笙问道。
“不认识。”林笙想都没想就否认道。
少年挑起眉毛,明显是不相信。
“认错人了。”林笙面无表情的补充道,目光再也没再回到黑眸少年脸上一瞬,而是侧头对少年旁边的女孩儿说道:“爆米花卖完了。”
“笙哥,还有……”
孙武新的话还没说完。林笙冷冷的一个眼神飞过去,就让他立刻闭了嘴。
小姑娘明显不是善茬,睁着一双大眼睛瞪着林笙,娇滴滴的说道:“他说还有呢。”
“那是给别人留的,不卖。”林笙的语调平平,一点儿也不受她的影响。
小姑娘很不乐意,一边大眼睛睁得溜圆,一边摇晃着男生的手臂,不依的说:“他明明说有的,我要吃爆米花,我就要,你买给我……”
如果是平常,程亦锦一定心生不耐带着女孩儿走了,人家都不卖了,一个破爆米花,墨迹什么!但是那买爆米花的小子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让他没抬脚就走,而是顺着今天约会的姑娘,对林笙他们说道:“五块钱,卖我一包,我女朋友想吃。”
说着,程亦锦从裤兜里掏出钱,抽了一张五元的扔在林笙面前的手推车上。虽然他没有丝毫的侮辱或者其他类似轻蔑的意思,但是这看在林笙的眼中,就不免有了别的想法。
因为程亦锦不是别人,他是林笙认识的人,化成灰都认识的仇人!
林笙的腿,就是被眼前这人命人敲折的。
没错,他就是后来a市地下最大暗黑组织的老大,也就是现任最大黑帮程帮的继承人……程亦锦。
上辈子,25岁之前,林笙跟着洪威混江湖,刀里来火里去,自以为混得很开,其实一直在绕着真正的黑帮程帮外面转,根本没机会真正的混进程帮内部,更逞论是窥探程帮的事物。所以还是一直到洪威被程家三小姐程可心看上,成为程帮的乘龙快婿,林笙才从洪威的嘴里一点点听说程帮,乃至程帮后来真正的头目……程亦锦。
林笙微微低下头,在暼向那五块钱纸钞的时候没有人看到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讽刺:程亦锦……
“不还意思,真没有了,出多少钱都已经卖给别人了。”林笙抬起头,淡淡的扫了一眼令他此刻心绪难平、心潮起伏的上世仇人,表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静。
饶是他这辈子不想惹事,不想混黑道,不想跟道上的任何人任何事儿扯上关系,他也不想勉强自己顺了仇人的意。至少,这个日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程帮老大,现在是无论给多少钱,都休想从他手里买一桶爆米花讨女朋友欢心的。
孙武新虽然胆子不大,但是却不傻,看出林笙好像与这人有什么过节,眼神不时地看看林笙,又看看气势有些凌人的跟他们差不多大的男生,开口想缓和一下气氛:“我忘了,是真卖给别人了,我都装起来了,不好意思啊两位。”
孙武新的语气有些生硬。
程亦锦连余光都没赏他一个。在他说话的期间,他一直微眯着眼睛看着林笙,很想从记忆中搜索出一星半点儿的关于这个唇红齿白,单眼皮眼神凌厉的少年的记忆。
可是他失败了。程锦元万分确定,他没见过眼前这个皮肤白的不像话的单眼皮男生。
林笙微微一笑,不再去看他们,收拾好东西推着车扭头对孙武新说了句:“走了。”
“怎么回事儿啊,这人怎么这样,以后还想不想买啦?不就一个卖爆米花的吗……”
孙武新把五块钱拿起来塞在程亦锦手里,一边飞快的追上林笙,一边回头跟程亦锦他们说对不起,对不起……
林笙推着手推车,脚步沉稳,沿着明亮宽敞的大道一路向前,不曾回头……
前尘往事,林生以为只要他想,就能彻彻底底的忘记。却没想到,午夜惊回,竟然就把他带到了他死也不想回去的前世。
梦境那样清晰,感觉那样分明。
林笙心里怕的要死,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咬紧牙关的外表下有多么害怕,他害怕成为瘸子,比怕死还怕变成个让人耻笑,连跑都跑不了的瘸子。可是泛着寒光的铁棒依然砸下来,砸在林笙最恐惧的地方。
腿骨被铁棒重重的击中,骨头碎裂的声音与沉闷的打击声交融在一起……林笙抬头,看到坐在上位发号施令的男人极度冷酷的双眼……
“不要……”
林笙猛地从梦中惊醒,手从黑暗中直接摸向左腿。左腿好像还残存着梦中的疼痛……
一直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像是缓过神来一样,松开紧紧握在左腿上的手,抹了一把脸,却发现都是冷汗。
梦里的那个人,就是今天白天遇到的程亦锦。
而梦里的一切,也确确实实发生过,就是林笙的上辈子。
那时候洪威不小心得罪了程锦元,结果程亦锦没抓到洪威,却抓住了林笙。程锦元生性狠厉,听手下报告说他是洪威的情人,二话不说让人把他腿打断,断到请在好的医生都不能恢复如初的地步……
这还是程亦锦单单向得罪他的洪威讨点利息,后来洪威为了平这件事儿,确实好一阵子被程亦锦追杀,又是公开道歉又是赔偿损失,还是程可心连同请来了程锦元的大姐程欣心一同说情,当年那件事才算是不了了之。
林笙想到这里一阵心寒。程亦锦,这个黑道上的程氏太子爷,可是比洪威还要可怕得多的角色,他连亲情都不认,心狠手辣,杀伐决断比现今在位的程老爷子还令人闻风丧胆。后来程氏到了他的手里,黑道势力更是如日中天,一发不可收拾……
想到白天发生的事儿,林笙突然有些烦躁。自己确实不应该去招惹这个黑道太子。可是有时候自己就是别不开那个劲儿。知道程亦锦不是自己能惹的,自己也做不到舔着个脸去奉承他。
算了,反正以后自己躲着点,估计也没机会再见到了。
上辈子程家的这位太子爷,一直都是在传说中的人物,程家老爷在把家人保护得非常好,甚至在他回来继承家业之前,除了程家的元老心腹们,估计都没人知道程锦元的名号。
而且这样的黑道世家,不是一般会把继承人送到国外读书吗。
可能程亦锦也是这样呢,林笙这样想着,得多大缘分,才能再遇上啊。自己老老实实别惹事儿,安然的躲过上辈子祸害自己的这帮子人,自己就算是没白活这一遭。
☆、第八章:虎哥
林笙以为,自己想躲,就一定能躲过去,洪威是,程亦锦也是这样。
显然他还是太天真了。缘分是奇妙的,既然叫做缘分,就没道理让人躲得过去。
洪威是这样,程亦锦当然也如此。
为了避开这帮人,林笙都放弃了晚上电影院那边的好活,从那天在电影院门口见到程亦锦那天开始,他就没再去过电影院。他秉承着程亦锦去没去他不知道,他自己反正是打死也不去的想法。
却没想到,他下午在休闲广场上买个爆米花,居然又能看到程亦锦那尊大瘟神。
当程亦锦眯着眼睛手里牵着一个非常可耐的萌妹子走过来的时候,林笙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道:这姓程的是真有病吧,约个会您不去电影院或者公园卡k吧之类的,您来净是老头老太太锻炼身体的花园干屁啊……
因为奶奶这几天下雨腿疼,林笙就没让她来,孙武新听说他爸今天带他去弄学校的事儿也没来,所以今天就林笙自己。还好这边生意一直挺稳定的,人不多,他一个人也忙得过来。
看着程亦锦牵着明显又是新换的,或者是“另一个”第几号女朋友走过来,林笙下意识的的看了一眼袋子里装了一堆的爆米花,琢磨着是把整车的爆米花都推洒在地上,还是顺着心意挺直腰杆指着程亦锦高挺的鼻梁大吼一声:老子他妈的就是瞅你丫的不顺眼,就是不卖你!
还没等林笙酝酿完呢,程亦锦已经领着新女朋友走到他跟前。
“你要给我买爆米花吗?”新女友抬头,非常不给面子的娇滴滴的说:“我不要吃,爆米花里面有铅,吃了会变成傻瓜。”
林笙还没想好怎么收拾程亦锦呢,听了他新女友的一番话,差点儿一口血喷出来。
吃了会变成傻瓜?
……您以为我这是神药吗……
林笙脸色有点难看的把视线转到女孩儿脸上,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来,淡淡的说道:“是啊,我有个邻居就是吃这个吃傻的,现在每天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跑,就是北大桥那边儿,你们应该也见过。”
“……”
林笙的笑容真诚,语气认真,说的跟真事儿似的,倒是把女孩儿弄得一愣,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拉着程亦锦就想走。
程亦锦还是习惯性的眯着眼睛,只不过嘴角的微微有些上扬,他好像是在对小女朋友说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睁眼说瞎话说的一脸坦荡的林笙:“没关系,你这么聪明,吃一点不会变傻瓜的。”
林笙弧度锋利好看的眉尾不易察觉的轻佻,心想这两人左一个傻瓜右一个傻瓜的,其实就是来砸他场子的吧……
“终于他妈找着了,给我砸!”
突然一个粗粝的男声横插进来,一把广场上老人休息用的小木扎飞过来,要不是林笙躲得快,估计他的脑袋已经二度开花了。
“啊!打架了!”
“……”
“给我砸!”
领头的染着黄色头发,瘦的像是营养不良的少年对着跟在后面的四五个小弟们大声吩咐道。
一眨眼的功夫,伴随着人群中传来的尖叫声,林笙的爆米花摊已经被推翻砸烂。本来也没多少东西。
早在危险刚刚出现的时候,程亦锦就把他的新女朋友拉到一边,站在了安全地带,抱着肩膀看好戏的意思。
林笙等他们都砸完了,用冷冷的眸子轻轻地扫了一眼领头的少年,淡淡的问道:“砸够了吗?”
“我告诉你林笙,别装逼,得罪了虎哥,你就等着天天被砸吧!”领头的营养不良的少年外强中干吼道。
林笙的眼神又冷又淡,他往前迈一步,弯腰捡起地上的锅盖的动作,已经让这几个少年犯已经的小古惑仔惊弓之鸟一样退了好几步,同时举起手中的武器威胁的说:“你别过来啊!”
一直在旁边抱着肩膀观战的程亦锦看到这几个人的反应微不可查的挑眉,眼睛里的兴趣更加浓厚。
林笙把锅盖轻轻的放在翻到的车上,眼神冰冷冰冷的,对着刚把他的摊子砸了个稀巴烂的少年犯说:“给你们虎哥打个电话,我要见他。”
林笙东西都没收拾,就那么往那里一扔,到广场上的电话亭里打了个电话叫人来善后,自己就拍拍身上的灰,二话不说跟着那几个砸场子的少年走了。
几个手下的小弟带着林笙一个人进来台球厅后院的时候,虎哥还往后面张望,不相信林笙真的就一个人来见自己了呢……
虽然说林笙能打,又是个硬骨头吧……但是这他妈也太瞧不起他虎哥了,怎么说他接到电话后也给林笙这小子准备了三十几号人呢,而且这次他把道上的威哥都请来了,这小子到底藏着什么后手呢……
四方的大四合院,院子里的树木枝繁叶茂,三十几号青春期叛逆少年手持各类棍棒严以待阵,却一个敢出声的都没有。中间一把雕花梨木椅上,一个模样二十二三岁的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悠闲地喝着旁边木桌上沏好的茶水。如果不是身边这三十几号小弟,不知道的人一定更相信他是安分守己的国家公务员一类的人物。
这就是洪威。
洪威跟阿虎有那么一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要不然,以他早在江湖上混的地位而言,根本不屑于出现在这一帮在他看来更像是小屁孩儿玩过家家的地方。他耐心坐在这里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看看这帮少年仔里有没有可造之才,能培养着以后留着自己用顺手的。
洪威总是含笑又透着疏离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来回在这帮小弟中扫了几个圈儿,也实在是没找到一个和自己心意的,见阿虎说要来的一个他的“强敌”还没来,不免有些兴致缺缺想走。
就在这时,那个阿虎口中所谓的“强敌”到了。
虎哥和所有小弟兄们如临大敌。
听说虎哥跟这小子有过节不是一两天了,虎哥虽然在道上连当洪威小弟的分都不够,但是在学生队里显然已经是狠角色了。敢得罪他的人并不多。不过,听说这小子就是跟他过不去,上次两人打架,阿虎的人把人家脑袋开瓢了,但是之前人家把他肋骨打折三根不说,后来抢了他的女朋友……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洪威想到听说来的,这小子没钱没势没人,但是就骨头硬,脾气暴,嗷嗷能打……
洪威端起茶等着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二货愣头青,却没想到看到这样林笙。
斯文俊秀的少年,穿着一身初中时候洗的发白的蓝色校服,单薄而气质高贵,单眼皮高鼻梁,嘴唇很薄,唇形却很鲜明,淡茶色的眼珠在阳光下像是剔透的宝石,还真不是这帮长得参差不齐的少年能比的。
长得真好看……洪威觉得自己第一眼就被这个少年吸引了。
他想象不到这个看上去单薄成这样的少年有多能打,还曾经把阿虎他们四个膀大腰圆的堵在胡同里打到吐血……
但是惊讶得差点掉了下巴的人,是万事准备妥当,就要好好给仇人颜色看看的虎哥。
“虎哥,我今天来是想好好跟你聊聊的。”
林笙嘴角挂着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笑容,声音淡淡的,眼神瞟都没瞟一眼满院子手拿武器的凶恶少年们,好像一点都不害怕,甚至一点都不在意一样。
他进来看到阿虎,就直接开门见山的开口说道:“今天我来,是想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跟虎哥您郑重的道个歉,以前小弟不懂事儿,多有得罪。虎哥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能不能放过我一马。”
虎哥愣了足足一分钟之久,才回过神来,怒气冲冲的骂道:“林笙,你他妈又想干什么?”
林笙轻轻的眨眨眼,露出非常无辜纯良的表情,语气诚恳中又透着一丝无奈
“虎哥,我真是来道歉的。”
阿虎脸都憋红了,看看林笙,又看看坐着被他千辛万苦青睐坐镇的洪威,半晌才憋出一个“屁”字来。
“你他妈说道歉就道歉啊?咱们的帐没那么容易算清!”阿虎心里憋屈得很,心想那么多梁子结下了,你他妈看人多就道歉以为就没事儿了?虎哥跟你闹呢?
“还有我妹妹,你他妈都敢去招惹,我跟你没完。”
林笙眉一挑,没想到还有这一茬,但还是淡淡的,嘴角挂着那抹浅浅的笑,说道:“那我跟您妹妹也斟茶道歉吧,虎哥要是觉得不过瘾,可以揍我,我不还手,打到虎哥出气了为之您看成吗?虎哥相比你也听说了,我家里年前出了点事儿,爸妈都没了,现在还有一奶奶和一弟弟要养活,我真想好好过了,不混了,所以虎哥您看看,您能不能揍我一顿出气得了,您大人有大量,也算做一件好人好事儿。”
虎哥没想到林笙能这么无耻,居然把他家出事儿这事儿拿出来博得他的同情。一时间被堵得哑口无言。
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洪威也在这儿,人家爸妈都没了,还上有老下有小的好不凄惨,阿虎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往下接了……
☆、第九章 挨揍
林笙刚被带进四合院儿,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唯一坐着喝茶的洪威。
那一瞬间的百感交集,终于在经历了这么多后的林笙心里变得淡然。
重活一次,林笙最想放下的,就是这个男人。
面无表情,像是真正做到了视而不见的林笙,心里涌起一种淡淡的酸涩的感觉。他不用抬头看出现在眼前的年轻了十几岁,更加英俊笔挺的洪威,就已经深深的觉得,自己上辈子为了这个男人蹉跎了一生,真是不值!
阿虎在旁边酝酿了半晌,才生气的说道:“他妈的林笙,你家出事儿干我屁事儿,你之前那么整我,不是你丫三言两语就弄糊弄过去的,你当我他妈阿虎是这么好欺负的啊?”
“我妹妹的歉你一定得道,但是今天你也别想这么容易。”阿虎给旁边手下一个眼神,两排齐刷刷的小弟都抄起棍棒。气势很是骇人。
“我今天就是来道歉的,也是来让虎哥您出气的。”林笙的语调淡淡的,目不转睛的盯着阿虎,看似很是真诚,其实连他的余光里都带不进一点洪威的影子。他诚恳的对阿虎说:“我就希望虎哥您今天把气撒了,咱们能把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从今以后我林笙也不会再出现在虎哥您的眼皮底下讨您嫌。”
这小子把从今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的话说得如此婉转漂亮,连洪威都饶有兴趣的勾起了嘴角。
可是阿虎显然没有洪威的闲情雅致,他只想把有着深仇大恨的林笙往死里揍,烦死了听这个小白脸儿在这里腻腻歪歪的。所以阿虎一声令下:“给话少说,给我打!”
阿虎的手下一拥而上。林笙镇定而飞快的护住脑袋,真的没有还手。硬生生的准备扛下这一顿揍。
林笙有个坏毛病,就是挨揍的时候习惯咬牙不吭声。其实这放在平常也不算什么,还算是挺有骨气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时刻,例如此刻,这硬骨头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陈虎看他一帮小弟围着林笙一顿拳打脚踢,兄弟们都很卖力,可是挨揍的这小子就是一个屁都没有。还真不是一般的让人郁闷。
“你们他妈的没吃饭啊?都他妈给我使劲儿!”陈虎气急败坏的骂道。
还真不怪这帮小弟,他们使没使劲儿林笙清楚的很。这帮小子挨骂后也很不服气,净往他的肋下使劲儿踢。林笙尽量把自己蜷缩成一个虾米状,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得护住他的脑袋,他这脑袋头年才被陈虎找人开了瓢,可不想好不容易重生了,又被踢成个傻子累赘自己的家人。
林笙紧紧的咬着后牙槽,牙都要被他咬出血来了。他也想哼两声取悦一下陈虎,但是他娘的他就是哼哼不出来啊。让他哼哼那两声,还不如多挨几脚呢。
“行了吧,别把人打死了。”一直保持沉默的洪威突然开口了,声音不大,语调也是温和淡然,但是却让人不敢不听。至少陈虎不敢。
但是陈虎又有些不甘心,就又听到洪威说:“这小子骨头硬,估计你想听声是没有可能了,除非直接打没气了。”
陈虎也不太傻,马上听出来洪威语气里的警告,连忙应下,冲着手下吼道:“行了,停!”
陈虎的人退下,空出中间的地方,林笙蜷缩得像是一只虾米,衣服都破了,青色的瓷砖上红色的血迹不少。
林笙抽搐了一下,慢慢的爬起来,在只能听到虫鸣鸟叫的偌大四合院里,三十几号人目不转睛的望着他缓慢的动作。
耀眼的阳光从树荫的缝隙里散落下来,打在他沾着血迹的发梢上。他望着陈虎的方向,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来,声音很轻的问道:“虎哥,您出气了吧?”
洪威盯着他的脸,在看到他苍白的脸上露出的那个淡淡的笑容的时候,心脏狠狠地一紧,黑色的瞳孔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收缩了一下。
陈虎看着林笙这幅样子,倒是真的出气不少。主要是这个一向在自己面前高姿态惯了,这些年不管怎么就是跟自己拧着干的人突然跟自己示弱,还被揍的挺惨,姿态还不是一般的低,让他确实是憋了好几年的一口恶气缓缓的从胸腔里吐了出去。
“虎哥出气了就行。以后希望虎哥的人也别再找我麻烦了,我也改天一定向令妹当面道歉。”林笙缓缓站起身,挺直腰身的时候胸腔里,后背上像是让几顿的巨大卡车生生碾过去一样,疼得他眉头一紧,咬着牙没发出一点声音。
“那没事儿我去医院了。”林笙说完,跟陈虎笑着点个头,转身像是来时一样步伐甚是沉稳的走了。
不禁陈虎和他的小兄弟们的目光一直追随者林笙的背影,就连洪威,那如炬的目光都一直到看不到了林笙,还没收回来。
林笙出去后,洪威从雕花梨木椅上站起来也要走。
陈虎在后面颠颠的送他出了后门,来到他的黑色轿车前。
洪威都已经上了车,又突然开了车窗。
陈虎以为洪威又想起了什么好事儿要关照自己,殷切的把大脑袋往前一凑,低头哈腰的问道:“威哥,您还有什么事儿?”
洪威沉默了一下,好像在斟酌怎样组织语言,半晌才沉声说道:“今天就按那个小子说的,以前的恩怨一笔勾起,你以后别找他麻烦了。”
“啊?”陈虎没想到他说这个,一时间有些诧异。
他的这个微微的疑问,洪威的脸色瞬间就拉下了,颜色有些阴暗的盯着陈虎,一字一句的道:“我说得不明白?”
“没,没,没不明白。”陈虎被他的脸色吓得够呛,连忙说道:“我明白了威哥。”
车窗上去之前,洪威眼神阴测测的扫了膀大腰圆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陈虎一眼,轻声说道:“明白就好。一会儿派人去给那小子送点医药费去吧,毕竟……把人打成那样也是你不对。”
洪威的车走了很久。陈虎还站在原地,彻底的风中凌乱了。他没把人揍死就好不错了,还要送医药费?他还要不要混了……还要,他怎么不知道一向以心狠手辣著称的洪威,什么时候心地善良成这样子……
他娘的!这是什么世道啊!
林笙走出外面的台球厅后,就有点支撑不住了,眼前一黑,眼看就要栽倒在坚硬的青石板路上。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一只手突然从后面伸出来扶住他,他喉咙里腥甜,不敢张嘴,估计一张嘴就能把血喷出来。热辣的阳光烤在浑身被汗打透的他的身体上,他在昏倒之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仰起头,努力想要看清没让他倒在地上,扶住他的好心人。
阳光的阴影里,刀削般深刻的五官那样熟悉,那双纯黑色的眼眸深沉得像是黑暗中要吞没一切的大海,简直要让他溺毙其中……
林笙在昏倒前的一秒钟居然笑了。因为他想起来,这个程亦锦,又没有买到自己的爆米花……
☆、第十章
当林笙拿到市里最好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林奶奶和林小弟简直欢喜得不知道怎么好了。林奶奶当天晚上买了排骨,做了一大桌子好菜,吃得林小杨满嘴流油,大半夜了还撑得睡不着觉,就拉着林笙腻腻歪歪一遍又一遍的墨迹:“哥,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知道你能考上,哥……”
“睡觉!”林笙在黑暗中低声说道,一手揉着林小杨圆鼓鼓摸着坚硬的肚子,真怕这小子撑坏了。
说实话,今天林笙从邮递员手里接过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脏狠狠地跳了几下。当他看到录取通知书上写着:恭喜林笙同学,您以全市第六百名的排名成绩进入我校公费……
第六百名……
林笙在家人欢腾庆祝的时候,狠狠的冒了一身冷汗。全市最好的高中公费生今年只要六百个,而他正好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的是第六百个……
也就是说,一个不小心,哪怕是零点一分的差距,他也可能与这所高中失之交臂。然后因为第一志愿填报的这所学校,可能其次的几所市里较好的高中都不会给他公费的名额,而他可能就去了个三流学校。
那不是他想要的,但是真的好险,他差一点就与这所学校失之交臂了。
林笙想到当时报考的时候,所有老师都反对他报考一中,甚至有老师断言以他的成绩不可能考上,但是当时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想去看看高敬轩,看看他兄弟。说以当时头脑一热,什么也不顾就填好了报考志愿。
现在想一想,林笙都一阵一阵的后怕。但是还好,老天待他不薄,不仅重新给了他一次宝贵的生命,又给了他这样的机遇。
就凭这些,林笙都决定要做个好人。他相信,老天给他这么大的恩泽,绝对不可能是让他仍然做个恶霸,为祸人间的。
林小杨挺着坚硬的小肚子睡着了,睡梦中还梦呓一般喃喃道:“我哥真厉害……”
表面上淡定的林笙,其实一夜没睡,伸手拿过放在床头的红色录取通知书,手指一直在上面轻轻移动着,摸着其实没有棱迹的字迹,眼眶微微泛红。
没有几天就要开学了,林笙上次被陈虎打的伤还没完全好,就在家里养着,也不打算出去卖爆米花了。
想起那天,林笙不禁想起程亦锦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从陈虎的地方出来后会遇到程亦锦,不知道那家伙是跟着他去的还是恰巧路过,反正林笙是正好支撑不住,他正好把他救了。
不过新仇旧恨加起来,林笙也就认为他恰巧把自己送去了医院,可不想给自己揽下什么救命之恩。
陈虎的那帮小弟那天也真是卖力了,林笙差点被踢到内出血,肋骨都裂了两根,身上除了他故意保护的重要部位,都青紫青紫的,一动不动都疼。不过好在没什么内伤,林笙也皮惯了,他重活一世不愿意再打架,但是抗打的功夫还是保留着的,第二天在医院醒过来,问了护士才知道过了一宿了,身上的伤早就被医生处理好了。他想去交医药费,护士把他拦住说,你以为不交医药费就先给看病啊,你还没重伤到抢救的程度呢,医药费早被送你来的那个帅哥交完了。
送他来的那个帅哥,说实话,林笙脑海中一个想起来的人市孙武新,他还以为孙武新找到他了,但转念一想又不对,自己昏倒前见到的那张脸赫然是程亦锦。
而程亦锦的那张脸……在这帮刚刚实习的小护士眼里应该算是帅哥吧?
他没想到程亦锦先帮他交了医药费,走神儿的功夫护士小姐给他换了个吊瓶说道:“桌子上有他给你留的纸条。他说让你醒了给他打个电话。他昨天大半夜才走呢。”
护士殷切的帮他把倒扣在医院床头柜上纸条拿过来,好像还不经意的瞄了几眼。
林笙打开纸条,看到上面狂草一样的字体写着十一位阿拉伯数字,其余的什么也没有。这家伙就留下个电话号码,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一边把玩着纸条,林笙一边问要出去的护士小姐自己什么时候能出院。护士给他的答案是最少也得再住三天,看看有没有脑震荡或者其他的后遗症之类的。
林笙乖巧的点头答应,等护士小姐一出去,点滴快要打完的时候,没等护士再回来就自己拔了针头,按着针孔披上衣服就走出医院。
写着程亦锦电话号的纸条被搁在桌子上了,林笙走出门口又特意折回去把那张纸条拿上。
如果有人认为他是为了给救命恩人打电话外加还医药费那就是太天真无邪了。林笙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让程亦锦万一再来医院的时候看到电话号被拿走了,耐心的等着自己的电话吧……
林笙有时候也有那么恶作剧般的小坏心眼儿,例如他就是对程亦锦上辈子断了自己的腿,让自己成为瘸子这件事儿耿耿于怀,所以他这点医药费,就当是上辈子还给自己看腿的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哎……
还好那天晚上孙武新聪明,接到林奶奶找林笙的电话就说林笙在他那里睡了,自己找了以前跟着林笙混的小兄弟们出去找人。虽然后来林笙被林奶奶嘟囔念叨了好几天,但是好在林笙前科不好,打架也打惯了,加上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一到,林奶奶立马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倒是不怎么念叨了,还天天给林笙跟暑假放假在家的林小弟做好吃的。
林奶奶真的没想到,一年前还混世魔王,眼看着前景只能是小流氓或者古惑仔的林笙居然在这短短的一年里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还一下子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开始爱护奶奶和弟弟,不怕苦不怕累的做小买卖挣钱养家……
虽然这次林笙又拖着一身伤回来,林奶奶表面上唠叨没完,其实内心里还是骄傲的。他就觉得他家林笙以后绝对错不了,能混社会还能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这可是那帮被父母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孩子们比不上的。她的林笙大宝贝儿,以后绝对能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第十一章
报到那天,烈阳高照,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
林笙交完款,见了班主任后,就直奔学校外面的红榜前。
一中每年都会把所有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外面的红榜上,还有相应的班级。此刻林笙就站在烈日下,顺着榜单的名字从最后面的自费生一名一名往前看,想找出高敬轩的名字。
看高敬轩后来在黑道混得风生水起,估计上学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林笙也就不讲究的直接把他划到了学习不好的那堆,期待能在自费生里面找到他。
一中除了招全市六百名公费生外,还会招六百名自费生,除了被其他高中用高额奖金诱惑走的极小一部分好学生外,一中的公费生几乎囊括了本市及旗下各个大小县城的精英学生,林笙虽然是一中招的最后一名公费生,但好歹也是这些精英学生的一名,这令他很难不产生某些小骄傲。
林笙记得上辈子他跟高敬轩认识的时候自己早就辍学了,而高敬轩就在一中读书。但是他那种读书也不能称为读书,毕竟他几乎天天跟自己混在一起,基本上没见他怎么去过学校,后来他记得,高敬轩好像是毕业了,但是毕业证都没去取,高考也没参加,就正式跟他参加了帮派……
林笙还依稀记得,高敬轩家里条件好像相当不错的样子,虽然他跟他家人好像不太和睦,但是也算个正经富二代吧,如果不是自己把他带入歧途,导致他后来跟家里彻底关系,那小子估计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混得风生水起。
哎,算来还是自己坑了他。最后两人因为洪威产生嫌隙,还有最后高敬轩抱着自己哭的样子,林笙想想就抓心挠肝的后悔。
高敬轩的情义,他做什么都还不起。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他,然后跟那个臭小子重新认识,重新做回好兄弟。这一世,他说什么都会珍惜!
一千多号人,林笙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过,眼睛都要看出花来了,被热辣的太阳快要烤化了的时候,林笙突然眼皮一跳,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然后就在同一秒钟,一直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注视着的红色榜单上出现了一个人的阴影。
林笙的心脏猛地一阵收缩,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他缓缓的回头,就听到榜单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的主人贴着他的耳朵阴测测的说:“好巧,我们在一个班级呢。”
林笙回头看到程亦锦笼罩在阴影中面无表情的俊脸的时候,天生的本能让他觉得无比危险。
“……”林笙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是该跟他没事儿人一样说一声“嗨”,还是应该掉头就走……
“你怎么看见我就皱眉,我到底是哪儿惹到你了呢?”程亦锦的声音很轻,搭在林笙肩膀的那只手突然就伸到他的面前。不过还没等他的手贴近,林笙就敏捷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
他说话的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让林笙心里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很不舒服,林笙的语调很冷淡:“是你啊。”
程亦锦显然对于他不慎喜感的语气不太满意,嘲讽的勾起嘴角故意说道:“是我。”然后就抱着肩膀目不转睛的看着林笙。
林笙心里厌烦,也知道今天躲不过去了,遂语气平常的说道“还没还你钱呢,上次的医药费多少?我现在还给你。”
林笙倒是还真不差他这几个钱。虽然他用钱的地方真挺多的,但是他一个男人,上辈子更是没缺过钱,常常一掷千金也不为过,所以即使到了今天的地步,手还是挺松的,没什么金钱的概念。至于上次程亦锦替他交的那几个医药费,他还真没放在眼里。他之所以没主动找程亦锦还钱,也不是他想赖掉,不过是接机出一口心中的恶气罢了。
居然又倒霉的撞见程亦锦,还更加悲催的跟他是同校同班同学,林笙心里除了认倒霉外,也只能赶紧还钱,跟这个上辈子他就惹不起的人划清界限。然后尽量老死不相往来……
林笙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包来,刚才交完学校免除之外的学费之后他的兜里还真没剩下什么了,不到一百块钱,要是不碰到程亦锦,够他花好几天的了,但是显然这个假设不存在,林笙想了想又说道:“多少钱你告诉我,我现在给你去银行取。”
程亦锦挑眉看着他,心里非常非常的不爽,他现在就是想弄清楚,林笙这小子到底是因为什么看他不顺眼,还是他天生就是这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不是针对自己。程亦锦冷冷的说道:“你要是想还钱,早就给我打电话了。”
林笙脸色不红不白的睁眼说瞎话:“电话号码不小心弄丢了。”
程亦锦要是信了才有鬼。他眯着眼睛看着林笙,问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救命恩人的?”
林笙平时不冷不热的一副谁也不鸟的欠收拾的样,其实有时候还真是气人的很。特别是他淡淡的一瞥之间,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
比如此时,林笙听了他的话故意一脸无辜的左右看看,就是忽略程亦锦,明着挑衅一般,似乎在说救命恩人?哪儿呢?
“好,好……”程亦锦脸色非常难看,眼睛危险的眯着看林笙,算是跟他彻底结下了梁子。
程亦锦转身走之前,脸色阴郁的一字一句说道:“钱你也不用着急,三年同班同学呢,你慢慢还……”
他的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着后牙槽说出来的,林笙看着程亦锦仿佛冒着火的高大的背影,痛快之余,难免也有些懊恼。
哎,他到底是把这个黑道太子爷得罪了……
☆、第十二章
程亦锦没说,林笙还真不知道那天医药费到底花了多少。
林笙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想要混黑道了,连洪威的那口恶气都忍下了,要说上辈子自己的断腿之仇,虽然是程亦锦这家伙让人打断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洪威,只是林笙自己内心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罢了。
自己上辈子瞎了眼睛,洪威得罪了程亦锦,程亦锦没抓到洪威,而是把自己这个洪威的情人收拾一通,虽然不地道,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自己断腿这一笔账,实在更应该算在洪威头上才对……
林笙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冤有头债有主之后,心情郁闷的又想通了一件事,就是自己实在没有必要树下程亦锦这个大敌啊。
程亦锦是谁呀,那是洪威都惹不起的人物,自己是得有多傻才没事儿往枪口上撞找死啊!
算了,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就把钱还给人家吧,然后诚恳的说声谢谢,达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愿望……不就皆大欢喜了。
想通后,林笙为了避免跟自己的同班同学程亦锦再次多余的接触而发生不愉快,特地的跑了趟医院,在医院门口花了八块钱买了个冰镇的大西瓜给那天那个美女护士送去,才查出来那天程亦锦一共替他交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三百八十二块多。
大大方方的,忍着肉疼,林笙决定准备四百块钱还给程亦锦不用找了。这他妈都够他现在两个月花的了。
在开学前,林笙事先打听好了一中的上课休息时间,给自己放学后找了个活干。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台球厅看场子兼打扫卫生。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
这一百五十块钱当时可不算少了,再加上有时候在台球厅能得点儿小费之类的,林笙要是省着花够自己的生活费了。一中基本上分为两大类学生,一类就是精英好学生,一类就是家里非常有门道或者有钱又势的。因为这么多学生,一中算是省里最好的高中了,一共就招六百个自费的,名额有限,所以可不是花钱就能进的。
想要勤工俭学的好学生不少,但是很少有想要上台球厅这样乱的地方打工的。多少钱这帮清高的好学生也不干啊。所以这活林笙找的非常容易。
当天台球厅的老板,一个叫张涛的四十多岁男人亲自面试林笙,一看林笙长得样子和沉稳明亮的眼睛,就心里有谱要用他了。然后简单的问了两个问题,问林笙会不会打台球,林笙说会点。还问林笙愿不愿意看哪儿埋汰收拾一下,林笙当然愿意。然后林笙还没开学呢,就开始在台球厅上上班了。
林笙怕林奶奶担心他的学习,就跟她说开学后老师组织同学一起自习,自愿的。林奶奶当然也没二话。
九月一日,一中开学了。
高中就是不一样,第一天开学居然是周日的晚上七点到。
林笙正好得上班,琢磨着这么晚老师也不能讲课,又听邻居家的一个高三的姐姐说第一天就是老师让同学自我介绍一下,然后立立规矩,无非是一些以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尊重每个科任老师的话。
同学以后慢慢认识吧,生活费不能不赚。林笙那天晚上果断的没去,直接去台球厅上班了。决定第二天早晨直接去上学。
第2节
恋耽美
第2节
☆、第六章 小弟
现在爆米花的市价是五毛钱一袋,而林笙的,是八毛钱一袋,两袋一块五。他的生意依然火的不得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从奶奶那儿拿的二百块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之前卖菜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但是老人家闲不住,之前农村的地都给生活条件不算好的二儿子和老姑娘分了,她就是想种地,都是有劲儿没处使去。她也知道卖菜那点钱不够干什么的,但是她再过两年就六十岁了,想出去打工也没地方要。而且大儿子扔下的两个儿子,林笙他们兄弟放学回来还得吃饭。老人家就只能心里上火,一点挣钱的办法也没有。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大孙子,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脱胎换骨一样林笙,一声不吭捣鼓了个锅,就能端出去弄出那么多花样的爆米花,还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不少的钱。林奶奶的心情用高兴形容可能还差点什么,确切的说,她是激动。因为她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突然也出点意外撒手人去了,最让她不放心的两个孩子也饿不死啊。林笙一定会把他自己跟弟弟照顾好的。
林奶奶欣慰之余,每天跟着林笙一起出去买爆米花。
林笙本来是想雇一个人帮他的,以前他混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跟在屁股后面的忠心耿耿的小弟的。之前他像是闭关一样学习,一学就是一年不许人打扰。现在他毕业了,那帮小子时常来找他,见他忙着挣钱没时间,他们有时候就在旁边跟着瞎嚷嚷叫卖,一边吃爆米花。林笙不是小气的人,但是林奶奶这个人精细惯了,看着这帮大小伙子一把一把的吃,那可都是钱啊,就偏要跟着林笙来,他们一来吃,林奶奶就拿眼睛瞄着。
“行了,再吃给钱!”林笙倒不是心疼那几粒破爆米花,实在是看不下去林奶奶那着急的眼神,就瞪了一眼这帮臭小子,伪装生气的骂道:“再吃都被你们吃黄埔了。”
围在旁边的几个穿着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自以为又潮又帅的半大小子们听了倒也不真生气,其中一个还来劲了,开玩笑似的又抓了一大把,夸张的开玩笑:“笙哥不爱我们了,连点爆米花都舍不得给我们吃了,简直太伤心了……”
“是呀是呀,太伤心了……”几个人附和道。
他们几个在这儿又吵又挡生意,有的人想过来买爆米花,看着这几个流里流气明显不是什么善茬的小伙子,转了几圈,愣是没敢过来。
林笙注意到这些。朝着离他最近的那个一脚飞过去,正好结实的踢在那人的屁股上,给踢得夸张得嗷嗷叫。
“行了,你们几个快滚蛋吧,是去打台球还是看电影,就是别在这儿挡着我生意。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我还得赚钱养家糊口呢,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林笙就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就理解成了其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半大小子都想到了一年多前林生家出的大事儿,自然而然的把林笙突然的性情大变,变得爱学习,不出来混不说,还支起个小摊卖爆米花,这些所有的行径理解成了有志少年遭遇重创后,发愤图强的励志故事。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
☆、第七章:仇人相见
第七章:仇人相见
刚过八点十五的时候,电影院里就陆陆续续有人走出来。林笙早就预料到看完电影,买爆米花的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也就没准备多少。到了八点半,爆米花都卖完了,林笙看到电影院里穿着制服的保安出来转了一圈儿,就跟孙武新说:“收摊了。”
孙武新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动手帮他装东西,两人正埋头忙活的时候,一对情侣从快要关门的电影院里慢腾腾的走出来,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脸庞明媚娇羞得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她亲密得挽着身边高瘦的男孩儿,简直都要整个人挂在男孩儿身上了。
“我要吃爆米花。”女孩儿的声音嗲的不能再嗲,孙武新听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飞快的抬起头看。而林笙显然要比他淡定多了,连头都没抬。
直到情侣走到跟前,林笙才缓缓抬头,他漫不经心的扫了面前的这对情侣一眼,淡茶色眼珠在扫过那个男生的时候又猛地转回来,一动不动的定在男生的脸上,总是波澜不惊的眸子里浮现震惊、复杂的神色……
被女孩儿紧紧挽着手臂,眼神淡漠的少年注意到林笙的眼神,漆黑狭长的微不可查的轻轻眯起来。
剔透的淡茶色眸子和深沉的纯黑眸子对视了足足几秒钟,林笙才率先移开目光,神色恢复如常。
“你认识我?”黑色眸子的少年看着林笙问道。
“不认识。”林笙想都没想就否认道。
少年挑起眉毛,明显是不相信。
“认错人了。”林笙面无表情的补充道,目光再也没再回到黑眸少年脸上一瞬,而是侧头对少年旁边的女孩儿说道:“爆米花卖完了。”
“笙哥,还有……”
孙武新的话还没说完。林笙冷冷的一个眼神飞过去,就让他立刻闭了嘴。
小姑娘明显不是善茬,睁着一双大眼睛瞪着林笙,娇滴滴的说道:“他说还有呢。”
“那是给别人留的,不卖。”林笙的语调平平,一点儿也不受她的影响。
小姑娘很不乐意,一边大眼睛睁得溜圆,一边摇晃着男生的手臂,不依的说:“他明明说有的,我要吃爆米花,我就要,你买给我……”
如果是平常,程亦锦一定心生不耐带着女孩儿走了,人家都不卖了,一个破爆米花,墨迹什么!但是那买爆米花的小子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让他没抬脚就走,而是顺着今天约会的姑娘,对林笙他们说道:“五块钱,卖我一包,我女朋友想吃。”
说着,程亦锦从裤兜里掏出钱,抽了一张五元的扔在林笙面前的手推车上。虽然他没有丝毫的侮辱或者其他类似轻蔑的意思,但是这看在林笙的眼中,就不免有了别的想法。
因为程亦锦不是别人,他是林笙认识的人,化成灰都认识的仇人!
林笙的腿,就是被眼前这人命人敲折的。
没错,他就是后来a市地下最大暗黑组织的老大,也就是现任最大黑帮程帮的继承人……程亦锦。
上辈子,25岁之前,林笙跟着洪威混江湖,刀里来火里去,自以为混得很开,其实一直在绕着真正的黑帮程帮外面转,根本没机会真正的混进程帮内部,更逞论是窥探程帮的事物。所以还是一直到洪威被程家三小姐程可心看上,成为程帮的乘龙快婿,林笙才从洪威的嘴里一点点听说程帮,乃至程帮后来真正的头目……程亦锦。
林笙微微低下头,在暼向那五块钱纸钞的时候没有人看到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讽刺:程亦锦……
“不还意思,真没有了,出多少钱都已经卖给别人了。”林笙抬起头,淡淡的扫了一眼令他此刻心绪难平、心潮起伏的上世仇人,表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静。
饶是他这辈子不想惹事,不想混黑道,不想跟道上的任何人任何事儿扯上关系,他也不想勉强自己顺了仇人的意。至少,这个日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程帮老大,现在是无论给多少钱,都休想从他手里买一桶爆米花讨女朋友欢心的。
孙武新虽然胆子不大,但是却不傻,看出林笙好像与这人有什么过节,眼神不时地看看林笙,又看看气势有些凌人的跟他们差不多大的男生,开口想缓和一下气氛:“我忘了,是真卖给别人了,我都装起来了,不好意思啊两位。”
孙武新的语气有些生硬。
程亦锦连余光都没赏他一个。在他说话的期间,他一直微眯着眼睛看着林笙,很想从记忆中搜索出一星半点儿的关于这个唇红齿白,单眼皮眼神凌厉的少年的记忆。
可是他失败了。程锦元万分确定,他没见过眼前这个皮肤白的不像话的单眼皮男生。
林笙微微一笑,不再去看他们,收拾好东西推着车扭头对孙武新说了句:“走了。”
“怎么回事儿啊,这人怎么这样,以后还想不想买啦?不就一个卖爆米花的吗……”
孙武新把五块钱拿起来塞在程亦锦手里,一边飞快的追上林笙,一边回头跟程亦锦他们说对不起,对不起……
林笙推着手推车,脚步沉稳,沿着明亮宽敞的大道一路向前,不曾回头……
前尘往事,林生以为只要他想,就能彻彻底底的忘记。却没想到,午夜惊回,竟然就把他带到了他死也不想回去的前世。
梦境那样清晰,感觉那样分明。
林笙心里怕的要死,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咬紧牙关的外表下有多么害怕,他害怕成为瘸子,比怕死还怕变成个让人耻笑,连跑都跑不了的瘸子。可是泛着寒光的铁棒依然砸下来,砸在林笙最恐惧的地方。
腿骨被铁棒重重的击中,骨头碎裂的声音与沉闷的打击声交融在一起……林笙抬头,看到坐在上位发号施令的男人极度冷酷的双眼……
“不要……”
林笙猛地从梦中惊醒,手从黑暗中直接摸向左腿。左腿好像还残存着梦中的疼痛……
一直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像是缓过神来一样,松开紧紧握在左腿上的手,抹了一把脸,却发现都是冷汗。
梦里的那个人,就是今天白天遇到的程亦锦。
而梦里的一切,也确确实实发生过,就是林笙的上辈子。
那时候洪威不小心得罪了程锦元,结果程亦锦没抓到洪威,却抓住了林笙。程锦元生性狠厉,听手下报告说他是洪威的情人,二话不说让人把他腿打断,断到请在好的医生都不能恢复如初的地步……
这还是程亦锦单单向得罪他的洪威讨点利息,后来洪威为了平这件事儿,确实好一阵子被程亦锦追杀,又是公开道歉又是赔偿损失,还是程可心连同请来了程锦元的大姐程欣心一同说情,当年那件事才算是不了了之。
林笙想到这里一阵心寒。程亦锦,这个黑道上的程氏太子爷,可是比洪威还要可怕得多的角色,他连亲情都不认,心狠手辣,杀伐决断比现今在位的程老爷子还令人闻风丧胆。后来程氏到了他的手里,黑道势力更是如日中天,一发不可收拾……
想到白天发生的事儿,林笙突然有些烦躁。自己确实不应该去招惹这个黑道太子。可是有时候自己就是别不开那个劲儿。知道程亦锦不是自己能惹的,自己也做不到舔着个脸去奉承他。
算了,反正以后自己躲着点,估计也没机会再见到了。
上辈子程家的这位太子爷,一直都是在传说中的人物,程家老爷在把家人保护得非常好,甚至在他回来继承家业之前,除了程家的元老心腹们,估计都没人知道程锦元的名号。
而且这样的黑道世家,不是一般会把继承人送到国外读书吗。
可能程亦锦也是这样呢,林笙这样想着,得多大缘分,才能再遇上啊。自己老老实实别惹事儿,安然的躲过上辈子祸害自己的这帮子人,自己就算是没白活这一遭。
☆、第八章:虎哥
林笙以为,自己想躲,就一定能躲过去,洪威是,程亦锦也是这样。
显然他还是太天真了。缘分是奇妙的,既然叫做缘分,就没道理让人躲得过去。
洪威是这样,程亦锦当然也如此。
为了避开这帮人,林笙都放弃了晚上电影院那边的好活,从那天在电影院门口见到程亦锦那天开始,他就没再去过电影院。他秉承着程亦锦去没去他不知道,他自己反正是打死也不去的想法。
却没想到,他下午在休闲广场上买个爆米花,居然又能看到程亦锦那尊大瘟神。
当程亦锦眯着眼睛手里牵着一个非常可耐的萌妹子走过来的时候,林笙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道:这姓程的是真有病吧,约个会您不去电影院或者公园卡k吧之类的,您来净是老头老太太锻炼身体的花园干屁啊……
因为奶奶这几天下雨腿疼,林笙就没让她来,孙武新听说他爸今天带他去弄学校的事儿也没来,所以今天就林笙自己。还好这边生意一直挺稳定的,人不多,他一个人也忙得过来。
看着程亦锦牵着明显又是新换的,或者是“另一个”第几号女朋友走过来,林笙下意识的的看了一眼袋子里装了一堆的爆米花,琢磨着是把整车的爆米花都推洒在地上,还是顺着心意挺直腰杆指着程亦锦高挺的鼻梁大吼一声:老子他妈的就是瞅你丫的不顺眼,就是不卖你!
还没等林笙酝酿完呢,程亦锦已经领着新女朋友走到他跟前。
“你要给我买爆米花吗?”新女友抬头,非常不给面子的娇滴滴的说:“我不要吃,爆米花里面有铅,吃了会变成傻瓜。”
林笙还没想好怎么收拾程亦锦呢,听了他新女友的一番话,差点儿一口血喷出来。
吃了会变成傻瓜?
……您以为我这是神药吗……
林笙脸色有点难看的把视线转到女孩儿脸上,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来,淡淡的说道:“是啊,我有个邻居就是吃这个吃傻的,现在每天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跑,就是北大桥那边儿,你们应该也见过。”
“……”
林笙的笑容真诚,语气认真,说的跟真事儿似的,倒是把女孩儿弄得一愣,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拉着程亦锦就想走。
程亦锦还是习惯性的眯着眼睛,只不过嘴角的微微有些上扬,他好像是在对小女朋友说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睁眼说瞎话说的一脸坦荡的林笙:“没关系,你这么聪明,吃一点不会变傻瓜的。”
林笙弧度锋利好看的眉尾不易察觉的轻佻,心想这两人左一个傻瓜右一个傻瓜的,其实就是来砸他场子的吧……
“终于他妈找着了,给我砸!”
突然一个粗粝的男声横插进来,一把广场上老人休息用的小木扎飞过来,要不是林笙躲得快,估计他的脑袋已经二度开花了。
“啊!打架了!”
“……”
“给我砸!”
领头的染着黄色头发,瘦的像是营养不良的少年对着跟在后面的四五个小弟们大声吩咐道。
一眨眼的功夫,伴随着人群中传来的尖叫声,林笙的爆米花摊已经被推翻砸烂。本来也没多少东西。
早在危险刚刚出现的时候,程亦锦就把他的新女朋友拉到一边,站在了安全地带,抱着肩膀看好戏的意思。
林笙等他们都砸完了,用冷冷的眸子轻轻地扫了一眼领头的少年,淡淡的问道:“砸够了吗?”
“我告诉你林笙,别装逼,得罪了虎哥,你就等着天天被砸吧!”领头的营养不良的少年外强中干吼道。
林笙的眼神又冷又淡,他往前迈一步,弯腰捡起地上的锅盖的动作,已经让这几个少年犯已经的小古惑仔惊弓之鸟一样退了好几步,同时举起手中的武器威胁的说:“你别过来啊!”
一直在旁边抱着肩膀观战的程亦锦看到这几个人的反应微不可查的挑眉,眼睛里的兴趣更加浓厚。
林笙把锅盖轻轻的放在翻到的车上,眼神冰冷冰冷的,对着刚把他的摊子砸了个稀巴烂的少年犯说:“给你们虎哥打个电话,我要见他。”
林笙东西都没收拾,就那么往那里一扔,到广场上的电话亭里打了个电话叫人来善后,自己就拍拍身上的灰,二话不说跟着那几个砸场子的少年走了。
几个手下的小弟带着林笙一个人进来台球厅后院的时候,虎哥还往后面张望,不相信林笙真的就一个人来见自己了呢……
虽然说林笙能打,又是个硬骨头吧……但是这他妈也太瞧不起他虎哥了,怎么说他接到电话后也给林笙这小子准备了三十几号人呢,而且这次他把道上的威哥都请来了,这小子到底藏着什么后手呢……
四方的大四合院,院子里的树木枝繁叶茂,三十几号青春期叛逆少年手持各类棍棒严以待阵,却一个敢出声的都没有。中间一把雕花梨木椅上,一个模样二十二三岁的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悠闲地喝着旁边木桌上沏好的茶水。如果不是身边这三十几号小弟,不知道的人一定更相信他是安分守己的国家公务员一类的人物。
这就是洪威。
洪威跟阿虎有那么一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要不然,以他早在江湖上混的地位而言,根本不屑于出现在这一帮在他看来更像是小屁孩儿玩过家家的地方。他耐心坐在这里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看看这帮少年仔里有没有可造之才,能培养着以后留着自己用顺手的。
洪威总是含笑又透着疏离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来回在这帮小弟中扫了几个圈儿,也实在是没找到一个和自己心意的,见阿虎说要来的一个他的“强敌”还没来,不免有些兴致缺缺想走。
就在这时,那个阿虎口中所谓的“强敌”到了。
虎哥和所有小弟兄们如临大敌。
听说虎哥跟这小子有过节不是一两天了,虎哥虽然在道上连当洪威小弟的分都不够,但是在学生队里显然已经是狠角色了。敢得罪他的人并不多。不过,听说这小子就是跟他过不去,上次两人打架,阿虎的人把人家脑袋开瓢了,但是之前人家把他肋骨打折三根不说,后来抢了他的女朋友……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洪威想到听说来的,这小子没钱没势没人,但是就骨头硬,脾气暴,嗷嗷能打……
洪威端起茶等着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二货愣头青,却没想到看到这样林笙。
斯文俊秀的少年,穿着一身初中时候洗的发白的蓝色校服,单薄而气质高贵,单眼皮高鼻梁,嘴唇很薄,唇形却很鲜明,淡茶色的眼珠在阳光下像是剔透的宝石,还真不是这帮长得参差不齐的少年能比的。
长得真好看……洪威觉得自己第一眼就被这个少年吸引了。
他想象不到这个看上去单薄成这样的少年有多能打,还曾经把阿虎他们四个膀大腰圆的堵在胡同里打到吐血……
但是惊讶得差点掉了下巴的人,是万事准备妥当,就要好好给仇人颜色看看的虎哥。
“虎哥,我今天来是想好好跟你聊聊的。”
林笙嘴角挂着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笑容,声音淡淡的,眼神瞟都没瞟一眼满院子手拿武器的凶恶少年们,好像一点都不害怕,甚至一点都不在意一样。
他进来看到阿虎,就直接开门见山的开口说道:“今天我来,是想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跟虎哥您郑重的道个歉,以前小弟不懂事儿,多有得罪。虎哥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能不能放过我一马。”
虎哥愣了足足一分钟之久,才回过神来,怒气冲冲的骂道:“林笙,你他妈又想干什么?”
林笙轻轻的眨眨眼,露出非常无辜纯良的表情,语气诚恳中又透着一丝无奈
“虎哥,我真是来道歉的。”
阿虎脸都憋红了,看看林笙,又看看坐着被他千辛万苦青睐坐镇的洪威,半晌才憋出一个“屁”字来。
“你他妈说道歉就道歉啊?咱们的帐没那么容易算清!”阿虎心里憋屈得很,心想那么多梁子结下了,你他妈看人多就道歉以为就没事儿了?虎哥跟你闹呢?
“还有我妹妹,你他妈都敢去招惹,我跟你没完。”
林笙眉一挑,没想到还有这一茬,但还是淡淡的,嘴角挂着那抹浅浅的笑,说道:“那我跟您妹妹也斟茶道歉吧,虎哥要是觉得不过瘾,可以揍我,我不还手,打到虎哥出气了为之您看成吗?虎哥相比你也听说了,我家里年前出了点事儿,爸妈都没了,现在还有一奶奶和一弟弟要养活,我真想好好过了,不混了,所以虎哥您看看,您能不能揍我一顿出气得了,您大人有大量,也算做一件好人好事儿。”
虎哥没想到林笙能这么无耻,居然把他家出事儿这事儿拿出来博得他的同情。一时间被堵得哑口无言。
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洪威也在这儿,人家爸妈都没了,还上有老下有小的好不凄惨,阿虎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往下接了……
☆、第九章 挨揍
林笙刚被带进四合院儿,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唯一坐着喝茶的洪威。
那一瞬间的百感交集,终于在经历了这么多后的林笙心里变得淡然。
重活一次,林笙最想放下的,就是这个男人。
面无表情,像是真正做到了视而不见的林笙,心里涌起一种淡淡的酸涩的感觉。他不用抬头看出现在眼前的年轻了十几岁,更加英俊笔挺的洪威,就已经深深的觉得,自己上辈子为了这个男人蹉跎了一生,真是不值!
阿虎在旁边酝酿了半晌,才生气的说道:“他妈的林笙,你家出事儿干我屁事儿,你之前那么整我,不是你丫三言两语就弄糊弄过去的,你当我他妈阿虎是这么好欺负的啊?”
“我妹妹的歉你一定得道,但是今天你也别想这么容易。”阿虎给旁边手下一个眼神,两排齐刷刷的小弟都抄起棍棒。气势很是骇人。
“我今天就是来道歉的,也是来让虎哥您出气的。”林笙的语调淡淡的,目不转睛的盯着阿虎,看似很是真诚,其实连他的余光里都带不进一点洪威的影子。他诚恳的对阿虎说:“我就希望虎哥您今天把气撒了,咱们能把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从今以后我林笙也不会再出现在虎哥您的眼皮底下讨您嫌。”
这小子把从今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的话说得如此婉转漂亮,连洪威都饶有兴趣的勾起了嘴角。
可是阿虎显然没有洪威的闲情雅致,他只想把有着深仇大恨的林笙往死里揍,烦死了听这个小白脸儿在这里腻腻歪歪的。所以阿虎一声令下:“给话少说,给我打!”
阿虎的手下一拥而上。林笙镇定而飞快的护住脑袋,真的没有还手。硬生生的准备扛下这一顿揍。
林笙有个坏毛病,就是挨揍的时候习惯咬牙不吭声。其实这放在平常也不算什么,还算是挺有骨气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时刻,例如此刻,这硬骨头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陈虎看他一帮小弟围着林笙一顿拳打脚踢,兄弟们都很卖力,可是挨揍的这小子就是一个屁都没有。还真不是一般的让人郁闷。
“你们他妈的没吃饭啊?都他妈给我使劲儿!”陈虎气急败坏的骂道。
还真不怪这帮小弟,他们使没使劲儿林笙清楚的很。这帮小子挨骂后也很不服气,净往他的肋下使劲儿踢。林笙尽量把自己蜷缩成一个虾米状,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得护住他的脑袋,他这脑袋头年才被陈虎找人开了瓢,可不想好不容易重生了,又被踢成个傻子累赘自己的家人。
林笙紧紧的咬着后牙槽,牙都要被他咬出血来了。他也想哼两声取悦一下陈虎,但是他娘的他就是哼哼不出来啊。让他哼哼那两声,还不如多挨几脚呢。
“行了吧,别把人打死了。”一直保持沉默的洪威突然开口了,声音不大,语调也是温和淡然,但是却让人不敢不听。至少陈虎不敢。
但是陈虎又有些不甘心,就又听到洪威说:“这小子骨头硬,估计你想听声是没有可能了,除非直接打没气了。”
陈虎也不太傻,马上听出来洪威语气里的警告,连忙应下,冲着手下吼道:“行了,停!”
陈虎的人退下,空出中间的地方,林笙蜷缩得像是一只虾米,衣服都破了,青色的瓷砖上红色的血迹不少。
林笙抽搐了一下,慢慢的爬起来,在只能听到虫鸣鸟叫的偌大四合院里,三十几号人目不转睛的望着他缓慢的动作。
耀眼的阳光从树荫的缝隙里散落下来,打在他沾着血迹的发梢上。他望着陈虎的方向,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来,声音很轻的问道:“虎哥,您出气了吧?”
洪威盯着他的脸,在看到他苍白的脸上露出的那个淡淡的笑容的时候,心脏狠狠地一紧,黑色的瞳孔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收缩了一下。
陈虎看着林笙这幅样子,倒是真的出气不少。主要是这个一向在自己面前高姿态惯了,这些年不管怎么就是跟自己拧着干的人突然跟自己示弱,还被揍的挺惨,姿态还不是一般的低,让他确实是憋了好几年的一口恶气缓缓的从胸腔里吐了出去。
“虎哥出气了就行。以后希望虎哥的人也别再找我麻烦了,我也改天一定向令妹当面道歉。”林笙缓缓站起身,挺直腰身的时候胸腔里,后背上像是让几顿的巨大卡车生生碾过去一样,疼得他眉头一紧,咬着牙没发出一点声音。
“那没事儿我去医院了。”林笙说完,跟陈虎笑着点个头,转身像是来时一样步伐甚是沉稳的走了。
不禁陈虎和他的小兄弟们的目光一直追随者林笙的背影,就连洪威,那如炬的目光都一直到看不到了林笙,还没收回来。
林笙出去后,洪威从雕花梨木椅上站起来也要走。
陈虎在后面颠颠的送他出了后门,来到他的黑色轿车前。
洪威都已经上了车,又突然开了车窗。
陈虎以为洪威又想起了什么好事儿要关照自己,殷切的把大脑袋往前一凑,低头哈腰的问道:“威哥,您还有什么事儿?”
洪威沉默了一下,好像在斟酌怎样组织语言,半晌才沉声说道:“今天就按那个小子说的,以前的恩怨一笔勾起,你以后别找他麻烦了。”
“啊?”陈虎没想到他说这个,一时间有些诧异。
他的这个微微的疑问,洪威的脸色瞬间就拉下了,颜色有些阴暗的盯着陈虎,一字一句的道:“我说得不明白?”
“没,没,没不明白。”陈虎被他的脸色吓得够呛,连忙说道:“我明白了威哥。”
车窗上去之前,洪威眼神阴测测的扫了膀大腰圆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陈虎一眼,轻声说道:“明白就好。一会儿派人去给那小子送点医药费去吧,毕竟……把人打成那样也是你不对。”
洪威的车走了很久。陈虎还站在原地,彻底的风中凌乱了。他没把人揍死就好不错了,还要送医药费?他还要不要混了……还要,他怎么不知道一向以心狠手辣著称的洪威,什么时候心地善良成这样子……
他娘的!这是什么世道啊!
林笙走出外面的台球厅后,就有点支撑不住了,眼前一黑,眼看就要栽倒在坚硬的青石板路上。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一只手突然从后面伸出来扶住他,他喉咙里腥甜,不敢张嘴,估计一张嘴就能把血喷出来。热辣的阳光烤在浑身被汗打透的他的身体上,他在昏倒之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仰起头,努力想要看清没让他倒在地上,扶住他的好心人。
阳光的阴影里,刀削般深刻的五官那样熟悉,那双纯黑色的眼眸深沉得像是黑暗中要吞没一切的大海,简直要让他溺毙其中……
林笙在昏倒前的一秒钟居然笑了。因为他想起来,这个程亦锦,又没有买到自己的爆米花……
☆、第十章
当林笙拿到市里最好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林奶奶和林小弟简直欢喜得不知道怎么好了。林奶奶当天晚上买了排骨,做了一大桌子好菜,吃得林小杨满嘴流油,大半夜了还撑得睡不着觉,就拉着林笙腻腻歪歪一遍又一遍的墨迹:“哥,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知道你能考上,哥……”
“睡觉!”林笙在黑暗中低声说道,一手揉着林小杨圆鼓鼓摸着坚硬的肚子,真怕这小子撑坏了。
说实话,今天林笙从邮递员手里接过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脏狠狠地跳了几下。当他看到录取通知书上写着:恭喜林笙同学,您以全市第六百名的排名成绩进入我校公费……
第六百名……
林笙在家人欢腾庆祝的时候,狠狠的冒了一身冷汗。全市最好的高中公费生今年只要六百个,而他正好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的是第六百个……
也就是说,一个不小心,哪怕是零点一分的差距,他也可能与这所高中失之交臂。然后因为第一志愿填报的这所学校,可能其次的几所市里较好的高中都不会给他公费的名额,而他可能就去了个三流学校。
那不是他想要的,但是真的好险,他差一点就与这所学校失之交臂了。
林笙想到当时报考的时候,所有老师都反对他报考一中,甚至有老师断言以他的成绩不可能考上,但是当时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想去看看高敬轩,看看他兄弟。说以当时头脑一热,什么也不顾就填好了报考志愿。
现在想一想,林笙都一阵一阵的后怕。但是还好,老天待他不薄,不仅重新给了他一次宝贵的生命,又给了他这样的机遇。
就凭这些,林笙都决定要做个好人。他相信,老天给他这么大的恩泽,绝对不可能是让他仍然做个恶霸,为祸人间的。
林小杨挺着坚硬的小肚子睡着了,睡梦中还梦呓一般喃喃道:“我哥真厉害……”
表面上淡定的林笙,其实一夜没睡,伸手拿过放在床头的红色录取通知书,手指一直在上面轻轻移动着,摸着其实没有棱迹的字迹,眼眶微微泛红。
没有几天就要开学了,林笙上次被陈虎打的伤还没完全好,就在家里养着,也不打算出去卖爆米花了。
想起那天,林笙不禁想起程亦锦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从陈虎的地方出来后会遇到程亦锦,不知道那家伙是跟着他去的还是恰巧路过,反正林笙是正好支撑不住,他正好把他救了。
不过新仇旧恨加起来,林笙也就认为他恰巧把自己送去了医院,可不想给自己揽下什么救命之恩。
陈虎的那帮小弟那天也真是卖力了,林笙差点被踢到内出血,肋骨都裂了两根,身上除了他故意保护的重要部位,都青紫青紫的,一动不动都疼。不过好在没什么内伤,林笙也皮惯了,他重活一世不愿意再打架,但是抗打的功夫还是保留着的,第二天在医院醒过来,问了护士才知道过了一宿了,身上的伤早就被医生处理好了。他想去交医药费,护士把他拦住说,你以为不交医药费就先给看病啊,你还没重伤到抢救的程度呢,医药费早被送你来的那个帅哥交完了。
送他来的那个帅哥,说实话,林笙脑海中一个想起来的人市孙武新,他还以为孙武新找到他了,但转念一想又不对,自己昏倒前见到的那张脸赫然是程亦锦。
而程亦锦的那张脸……在这帮刚刚实习的小护士眼里应该算是帅哥吧?
他没想到程亦锦先帮他交了医药费,走神儿的功夫护士小姐给他换了个吊瓶说道:“桌子上有他给你留的纸条。他说让你醒了给他打个电话。他昨天大半夜才走呢。”
护士殷切的帮他把倒扣在医院床头柜上纸条拿过来,好像还不经意的瞄了几眼。
林笙打开纸条,看到上面狂草一样的字体写着十一位阿拉伯数字,其余的什么也没有。这家伙就留下个电话号码,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一边把玩着纸条,林笙一边问要出去的护士小姐自己什么时候能出院。护士给他的答案是最少也得再住三天,看看有没有脑震荡或者其他的后遗症之类的。
林笙乖巧的点头答应,等护士小姐一出去,点滴快要打完的时候,没等护士再回来就自己拔了针头,按着针孔披上衣服就走出医院。
写着程亦锦电话号的纸条被搁在桌子上了,林笙走出门口又特意折回去把那张纸条拿上。
如果有人认为他是为了给救命恩人打电话外加还医药费那就是太天真无邪了。林笙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让程亦锦万一再来医院的时候看到电话号被拿走了,耐心的等着自己的电话吧……
林笙有时候也有那么恶作剧般的小坏心眼儿,例如他就是对程亦锦上辈子断了自己的腿,让自己成为瘸子这件事儿耿耿于怀,所以他这点医药费,就当是上辈子还给自己看腿的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哎……
还好那天晚上孙武新聪明,接到林奶奶找林笙的电话就说林笙在他那里睡了,自己找了以前跟着林笙混的小兄弟们出去找人。虽然后来林笙被林奶奶嘟囔念叨了好几天,但是好在林笙前科不好,打架也打惯了,加上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一到,林奶奶立马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倒是不怎么念叨了,还天天给林笙跟暑假放假在家的林小弟做好吃的。
林奶奶真的没想到,一年前还混世魔王,眼看着前景只能是小流氓或者古惑仔的林笙居然在这短短的一年里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还一下子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开始爱护奶奶和弟弟,不怕苦不怕累的做小买卖挣钱养家……
虽然这次林笙又拖着一身伤回来,林奶奶表面上唠叨没完,其实内心里还是骄傲的。他就觉得他家林笙以后绝对错不了,能混社会还能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这可是那帮被父母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孩子们比不上的。她的林笙大宝贝儿,以后绝对能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第十一章
报到那天,烈阳高照,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
林笙交完款,见了班主任后,就直奔学校外面的红榜前。
一中每年都会把所有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外面的红榜上,还有相应的班级。此刻林笙就站在烈日下,顺着榜单的名字从最后面的自费生一名一名往前看,想找出高敬轩的名字。
看高敬轩后来在黑道混得风生水起,估计上学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林笙也就不讲究的直接把他划到了学习不好的那堆,期待能在自费生里面找到他。
一中除了招全市六百名公费生外,还会招六百名自费生,除了被其他高中用高额奖金诱惑走的极小一部分好学生外,一中的公费生几乎囊括了本市及旗下各个大小县城的精英学生,林笙虽然是一中招的最后一名公费生,但好歹也是这些精英学生的一名,这令他很难不产生某些小骄傲。
林笙记得上辈子他跟高敬轩认识的时候自己早就辍学了,而高敬轩就在一中读书。但是他那种读书也不能称为读书,毕竟他几乎天天跟自己混在一起,基本上没见他怎么去过学校,后来他记得,高敬轩好像是毕业了,但是毕业证都没去取,高考也没参加,就正式跟他参加了帮派……
林笙还依稀记得,高敬轩家里条件好像相当不错的样子,虽然他跟他家人好像不太和睦,但是也算个正经富二代吧,如果不是自己把他带入歧途,导致他后来跟家里彻底关系,那小子估计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混得风生水起。
哎,算来还是自己坑了他。最后两人因为洪威产生嫌隙,还有最后高敬轩抱着自己哭的样子,林笙想想就抓心挠肝的后悔。
高敬轩的情义,他做什么都还不起。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他,然后跟那个臭小子重新认识,重新做回好兄弟。这一世,他说什么都会珍惜!
一千多号人,林笙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过,眼睛都要看出花来了,被热辣的太阳快要烤化了的时候,林笙突然眼皮一跳,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然后就在同一秒钟,一直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注视着的红色榜单上出现了一个人的阴影。
林笙的心脏猛地一阵收缩,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他缓缓的回头,就听到榜单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的主人贴着他的耳朵阴测测的说:“好巧,我们在一个班级呢。”
林笙回头看到程亦锦笼罩在阴影中面无表情的俊脸的时候,天生的本能让他觉得无比危险。
“……”林笙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是该跟他没事儿人一样说一声“嗨”,还是应该掉头就走……
“你怎么看见我就皱眉,我到底是哪儿惹到你了呢?”程亦锦的声音很轻,搭在林笙肩膀的那只手突然就伸到他的面前。不过还没等他的手贴近,林笙就敏捷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
他说话的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让林笙心里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很不舒服,林笙的语调很冷淡:“是你啊。”
程亦锦显然对于他不慎喜感的语气不太满意,嘲讽的勾起嘴角故意说道:“是我。”然后就抱着肩膀目不转睛的看着林笙。
林笙心里厌烦,也知道今天躲不过去了,遂语气平常的说道“还没还你钱呢,上次的医药费多少?我现在还给你。”
林笙倒是还真不差他这几个钱。虽然他用钱的地方真挺多的,但是他一个男人,上辈子更是没缺过钱,常常一掷千金也不为过,所以即使到了今天的地步,手还是挺松的,没什么金钱的概念。至于上次程亦锦替他交的那几个医药费,他还真没放在眼里。他之所以没主动找程亦锦还钱,也不是他想赖掉,不过是接机出一口心中的恶气罢了。
居然又倒霉的撞见程亦锦,还更加悲催的跟他是同校同班同学,林笙心里除了认倒霉外,也只能赶紧还钱,跟这个上辈子他就惹不起的人划清界限。然后尽量老死不相往来……
林笙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包来,刚才交完学校免除之外的学费之后他的兜里还真没剩下什么了,不到一百块钱,要是不碰到程亦锦,够他花好几天的了,但是显然这个假设不存在,林笙想了想又说道:“多少钱你告诉我,我现在给你去银行取。”
程亦锦挑眉看着他,心里非常非常的不爽,他现在就是想弄清楚,林笙这小子到底是因为什么看他不顺眼,还是他天生就是这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不是针对自己。程亦锦冷冷的说道:“你要是想还钱,早就给我打电话了。”
林笙脸色不红不白的睁眼说瞎话:“电话号码不小心弄丢了。”
程亦锦要是信了才有鬼。他眯着眼睛看着林笙,问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救命恩人的?”
林笙平时不冷不热的一副谁也不鸟的欠收拾的样,其实有时候还真是气人的很。特别是他淡淡的一瞥之间,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
比如此时,林笙听了他的话故意一脸无辜的左右看看,就是忽略程亦锦,明着挑衅一般,似乎在说救命恩人?哪儿呢?
“好,好……”程亦锦脸色非常难看,眼睛危险的眯着看林笙,算是跟他彻底结下了梁子。
程亦锦转身走之前,脸色阴郁的一字一句说道:“钱你也不用着急,三年同班同学呢,你慢慢还……”
他的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着后牙槽说出来的,林笙看着程亦锦仿佛冒着火的高大的背影,痛快之余,难免也有些懊恼。
哎,他到底是把这个黑道太子爷得罪了……
☆、第十二章
程亦锦没说,林笙还真不知道那天医药费到底花了多少。
林笙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想要混黑道了,连洪威的那口恶气都忍下了,要说上辈子自己的断腿之仇,虽然是程亦锦这家伙让人打断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洪威,只是林笙自己内心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罢了。
自己上辈子瞎了眼睛,洪威得罪了程亦锦,程亦锦没抓到洪威,而是把自己这个洪威的情人收拾一通,虽然不地道,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自己断腿这一笔账,实在更应该算在洪威头上才对……
林笙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冤有头债有主之后,心情郁闷的又想通了一件事,就是自己实在没有必要树下程亦锦这个大敌啊。
程亦锦是谁呀,那是洪威都惹不起的人物,自己是得有多傻才没事儿往枪口上撞找死啊!
算了,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就把钱还给人家吧,然后诚恳的说声谢谢,达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愿望……不就皆大欢喜了。
想通后,林笙为了避免跟自己的同班同学程亦锦再次多余的接触而发生不愉快,特地的跑了趟医院,在医院门口花了八块钱买了个冰镇的大西瓜给那天那个美女护士送去,才查出来那天程亦锦一共替他交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三百八十二块多。
大大方方的,忍着肉疼,林笙决定准备四百块钱还给程亦锦不用找了。这他妈都够他现在两个月花的了。
在开学前,林笙事先打听好了一中的上课休息时间,给自己放学后找了个活干。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台球厅看场子兼打扫卫生。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
这一百五十块钱当时可不算少了,再加上有时候在台球厅能得点儿小费之类的,林笙要是省着花够自己的生活费了。一中基本上分为两大类学生,一类就是精英好学生,一类就是家里非常有门道或者有钱又势的。因为这么多学生,一中算是省里最好的高中了,一共就招六百个自费的,名额有限,所以可不是花钱就能进的。
想要勤工俭学的好学生不少,但是很少有想要上台球厅这样乱的地方打工的。多少钱这帮清高的好学生也不干啊。所以这活林笙找的非常容易。
当天台球厅的老板,一个叫张涛的四十多岁男人亲自面试林笙,一看林笙长得样子和沉稳明亮的眼睛,就心里有谱要用他了。然后简单的问了两个问题,问林笙会不会打台球,林笙说会点。还问林笙愿不愿意看哪儿埋汰收拾一下,林笙当然愿意。然后林笙还没开学呢,就开始在台球厅上上班了。
林笙怕林奶奶担心他的学习,就跟她说开学后老师组织同学一起自习,自愿的。林奶奶当然也没二话。
九月一日,一中开学了。
高中就是不一样,第一天开学居然是周日的晚上七点到。
林笙正好得上班,琢磨着这么晚老师也不能讲课,又听邻居家的一个高三的姐姐说第一天就是老师让同学自我介绍一下,然后立立规矩,无非是一些以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尊重每个科任老师的话。
同学以后慢慢认识吧,生活费不能不赚。林笙那天晚上果断的没去,直接去台球厅上班了。决定第二天早晨直接去上学。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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