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灵眼 作者:可乐步步

    第32节

    “那个,明天你有事儿不,我这有个事儿想要找你帮个忙?”说着,指了指身旁的廖青云,“我这表外甥,有点生意上的事情,想要找你帮个忙?”

    徐迩差异的看了看廖青云,毕竟就在前天,自己刚刚牵线让他接了一部分新药上市后,在美洲的代理权,怎么又有事儿了?

    “是和苟姐谈的不好吗?”徐迩以为是苟言喻后来没和对方合作,关心的问道,“虽然我和苟姐不熟,但是她人很有工作能力,新药的事情她是全权负责,我最多就是给个参考意见。”

    苟言喻的能力陈知北和他讲过,若是苟言喻觉得不合适,那么徐迩可不会帮着廖家人说话。

    “不是,徐先生不要误会,苟经理已经和我们签好协议了,是我个人想要邀请徐先生吃一顿饭,答谢徐先生的帮助。”廖青云连忙解释了一下。

    最开始的时候,廖青云以为对方是个碰巧出现的纨绔,结果第二天去签约的时候,在生物研究所的大楼里,看到了徐迩和其他几个研究所的创始人一起的合照,他才知道,池彦军也是走了徐迩门路,才搭上了苟言喻这条线。

    想到昨天当着徐迩的面给了苟言喻一张卡,廖青云就知道,这次廖家想要借着新药上市翻身的计划,成功性会大大折扣。为了弥补之前的错误,廖青云费了一番心思,找到了邹老板,这位一表三千里的表姨夫。

    尤其是,廖青云听说,徐迩好像是对自己的妹妹,有着一点点的好感,这让廖青云重新升起了希望。

    自家妹妹天生丽质,从小就不知道迷倒了多少豪门子弟,再加一个徐迩,一点都不会让廖青云觉得奇怪,反而有一种本来如此的感觉。

    和廖青云一起出去吃饭,徐迩想了想,觉得最近虽然事情很多,但是也不至于一点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那就明天吧,现在的时节,吃海鲜最应景。”

    陈知北昨天晚上和徐迩聊天的时候说过,要是有人因为自己帮了他的忙而请吃饭的话,一定要去一些又贵又好吃的地方,不能亏待自己。

    徐迩一直很听陈知北话,因此听到廖青云请吃饭,第一想到的就是吃海鲜。

    海鲜做起来很难,以徐迩的厨艺,那是根本就不用想了。因此,对于不好意思一个人出去,去酒店吃饭的徐迩来说,有人请吃饭海鲜自然是首选。

    约好了时间,徐迩就和几人分开了,对于现在的徐迩而言,买狗粮是件大事儿。

    但是走到东台路出口的时候,徐迩无意间听到两个摊主在聊天,说是今天晚上的鬼市到了一批好东西,两人打算晚上一起去。

    这事儿被徐迩记下了,于是买完狗粮又去饭店给自己定了一份晚餐,打算吃了饭就去睡觉,到时候去鬼市逛逛。

    过了午夜十二点,徐迩迷迷糊糊的起床,用凉水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过来,之后坏心的叫醒了大山和小白,背上一个将背着出门的背包,兴匆匆的就带着大山和小白出了门。

    鬼市向来是鱼龙混杂,要是一个人独自过去说不定就会遇见那些黑白通吃的三教九流,徐迩可不敢和他们硬碰硬,带着大山和小白,一看上就像是个闲着没事儿的纨绔,这样人一般没有人愿意招惹。

    徐迩到了地方的时候,鬼市刚刚开始,进场的都是来摆摊的摊主,倒是来买东西的人还没有几个进场。

    不过徐迩在这里却看见了几个熟面孔,都是早上在东台路混的包袱斋,和徐迩也认识了不短的时间,见面都会互相打个招呼。

    这年月慢慢的大家都知道家里的老物件是好东西了,现如今下乡铲地皮,八成都会遇到‘埋雷’的或是干脆就是被人骗,因此真东西越来越少。

    不过别说,这次鬼市还真有几件看着就不错的好东西,那光晕,隔着百米远,徐迩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不过那些东西都是摊主用来钓鱼的,除非你出个市场价,否则根本不会有人卖你。

    “嘿,大侄子,你也来这了?”徐迩感觉到有人在他身后说话,一转头,就看大了之前在三叔徐延振家里见到的那位,所谓的徐延铭的同学,在东台路新开了一家铺子的刘强刘叔,以及那位和他一起杜老板。

    “刘叔,杜老板,又见面了。”

    徐迩看到熟人觉得很巧,礼貌的打了招呼。

    “大侄子我可得谢谢你啦,要不是你提醒我去找老佛爷拜码头,刘叔这铺子,可根本就开不起来啊。”刘强这句谢谢绝对发自真心,自己家里那点家底全都让他砸到铺子上面了,不仅如此还借了老婆亲戚家的钱,要是铺子开不下去,自己家里可真的会散。

    “就算我不说,过些日子也会有人告诉你。”当然,这个过程比较血腥,毕竟对方可是东台路一霸。

    徐迩后面的话没说,但是刘强混了真多年怎么可能不知道,况且,当时自己回到家找了几个朋友一打听,才知道这位老佛爷在东台路的地位,那就是江湖掌门人啊,自己要是不去,那就等着关店吧。

    最后虽然是要每年送出去两成份子钱,但是以后开店就不会受到其他势力的盘剥,也算是皆大欢喜。

    徐迩之所以从来没想过在东台路开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位老佛爷为人非常霸气,整个东台路的人都得卖他面子,黑白通吃,整个东台路两大不能惹的人物之一。

    当然,另一个不能惹的人就是张老。

    惹了老佛爷,你只是不能在魔都古玩圈子混了,但是惹了张老,你就干脆别在古玩圈子混了。

    老佛爷就是个土霸王,地头蛇,几代人都在魔都开着古玩店;张老是根正苗红的古玩大家入室弟子,建国前就有小有名气的鉴定师,本人不说在全国,在亚洲的古玩界,都是排得上号的人物,绝对的大型陆地生物。

    现如今,张老这是在找个地方过养老生活,因此才呆在东台路,顺便教教学生,不然的话,根本就不会在一间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铺子里当掌柜的。

    徐迩作为张老的学生,虽然说在东台路开店不用拜码头,但是多少会让两人之间产生一些隔阂。

    刘强这次是带着杜老板来这里见识一下鬼市,杜老板也是最近几年才起来的建筑商,玩古玩,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档次,说道喜爱,也是最近才培养出来的。

    既然遇上了,正好就一起逛逛,鬼市里面鱼龙混杂,人多可以壮胆。

    杜老板因为是初学者,几乎每个摊子都想逛逛,但是哪怕摊主吹得天花乱坠,也不会听,只会回头询问刘强的意见。

    每次两人停下,徐迩也会顺势在隔壁的摊子上看看,偶尔会看到一两样带着光晕的物件,觉得差不多的,也会推荐给杜老板。

    徐迩的胃口很叼,一般的东西根本看不上。

    徐迩漫无目的的在前面闲逛,大山和小白虽然没有牵狗绳,但是依旧紧紧跟在他的身边,就像两名忠诚的骑士。

    “看看这个,这个就是所谓的哥窑开片,一看看着上面自然相成的一片片的纹路,是不是很特别?”

    几人路过一个专门卖瓷器的摊子,刘强蹲在一边,对杜老板讲解这几件瓷器。

    “你看看这边上,摸摸,是不是觉得有点扎手,这就是所谓做旧了。”

    两人说话声音很小,正巧摊子上还有另一个人和摊主看货,说一没注意到刘强两人。

    这种在人家摊子上说人家的东西作假,是很招人恨的。

    “摸到了,原来如此,这可真精巧啊。”虽然是晚上,但是杜老板带了一个柔光手电,看得很认真,学的也很仔细。

    徐迩回头就看到两人在那里拿着一个带着很大光晕的小碗,非常认真的研究着。

    这两人竟然真的找到好东西。

    徐迩差异的看了一眼刘强手里的小碗,哥窑莲花碗,整个碗身同体莹白,造型优美流畅,可以说得上是鹤立鸡群。

    就在徐迩想着一会儿逛完鬼市,是不是要让两人将小碗借给自己看看的时候,没成想两人竟然把东西放下,离开了。

    不买了?

    徐迩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非常激动。

    先不说那小碗本身,从徐迩的角度来看,这小碗身上的光晕,好似被人套上了一个套子,将所有的光华都套在了里面,犹如被人藏起来的珍珠。

    “刘叔,刚才那东西我看着不错,没买吗?”徐迩疑惑的问向两人。

    “小徐你不知道,我们刚才看了,那东西身上有明显的做就痕迹,一看就是假的。”

    杜老板刚学了两手,正好在徐迩面前显呗一下。

    不打算买呀!

    徐迩摸摸下巴,觉得自己可以插手一下下。

    第128章 搭伙二

    毕竟是熟人,徐迩觉得最好再确认一下,“其实我看着做的挺不错的,买回去摆在桌子上也很好看。”

    “算了,摆个假的东西在家我看着闹心。”杜老板刚刚进入古玩圈子,心态还没有摆正,这话说得好像他家里的东西就全都是真的一样。

    “你们若是不要的话,那我就出手了,那件哥窑看着不错,正好买回去摆在博古架上面。”

    徐迩说着看向了刘强,毕竟对方刚才一直没有表态。

    “徐家侄子喜欢就去买吧,老叔我是看不上的,做的有点假,没档次。”

    刘强摆摆手,知道徐迩的想法,于是连忙表示自己对那件东西没什么兴趣。

    得了两人话,徐迩点点头,然后就走回了刚才那个摊子,蹲下来将那件哥窑的莲花碗拿了起来。

    碗口边缘确实做了一层很粗糙的亮釉,使得这件瓷器一眼看去就带着一股子贼光。

    “老板,这东西怎么卖?”

    那摊主正好刚卖出去一件釉里红的小型瓷,心里正高兴自己的开门红,听到徐迩问价,抬头看了一眼,“哎呦,小哥好眼力,这是正经的南宋哥窑,刚从乡下收上来的,五万块,您拿走。”

    一听就是忽悠人的话,对方那是张嘴就来,“南宋哥窑就值五万块,大哥你可够实在的。”

    “这位小哥也是懂行的,我也就不瞎说了,这件东西,五万块。”

    “也就是一个民国仿品,最多一千。”

    徐迩还价。

    摊主一听,来了精神,还价就说明对方想买,“您这价格砍得有点大,四万,不能少了。”

    两人一通东拉西扯,最后徐迩以五千六百元成交。

    这个价格,其实徐迩不是很满意,其实自己还可以再砍砍,不过时间不等人,鬼市就几个小时,再过一会儿好东西八成就让别人挑走了。

    那摊主也很高兴,觉得这贵是就是好赚钱,这就么两个小时,自己已经挣了小一万了。

    看来这高档仿品就是比低价仿品好赚钱,最起码那些半吊子比以前好哄多了。

    一分价钱一分货,以后再也不能说东街的陆矮子卖的东西价格不实诚了。

    徐迩买到了这件哥窑莲花小碗,小心的用背包里的细布包好,背到身后,之后走起路来也不想之前那样随意了,人多的地方那是压根就不去了,省得不小心被人撞一下,那可就损失大了。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明面上,徐迩依旧像之前一样闲逛着,只是大山和小白,围在他的身边,不许任何人靠近。

    鬼市上最大的特产,大概就算是生坑了,刚刚出土没多久的冥器,在收藏家和古玩店主那里,还是很受欢迎的。

    徐迩不喜欢这种刚出土的东西,带着阴气,看着就难受。

    但是刘强和杜老板到是没有这种顾虑,对于这些刚出土的东西,两人非常喜欢。

    “这东西虽然是刚出土的,可是不仅价钱便宜,而且保真,怎么着都不会亏。”刘强一边挑这东西,一边和杜老板说道。

    而杜老板也非常赞同的点点头,手里也没停下,很是选了两件东西。

    徐迩离着两人看的摊子有五六米的距离,远远的看着两人东桃西拣。

    说起来这位刘叔的水平还是不错的,至少两人挑的摊子上买的都是真东西,不是埋雷的摊子。

    这些东西在店里放上两年,在用特殊方法去掉上面的土气,到国外转一圈,那就彻底洗白了。

    而现在的价格,只是这些物品实际价格的三分之一,两年后净赚至少三倍,虽然担些风险,但是非常值得。

    徐迩自然是不想就在旁边干站着,于是就在附近打量了起来,别说还真就遇到了一件不错的东西。

    那是一块玉,独山玉料,白色的带着一点微绿,上面带着漂亮的草绿色的光晕,整块玉料大约有两公斤的重量,外形就像是一座孤峰。

    卖玉的是一对兄弟,听口气这摊子上的东西都是他们的父亲传下来的,一位当年被下放之后一直没有被平反的老学究。

    这块玉兄弟两的开价是十万元,弄得很多有兴趣的人全都被两人开的价格吓走了。

    独山玉并不是非常名贵,况且这还不是好的料,只能算是一块外场料,虽然料很大,但是十万块的价格,还是有些虚高。

    “两位大哥,这料子虽然很大,但是质量真的不是很好,十万块的价格实在是太高了。”

    徐迩看了看料子,非常的喜欢,甚至于还有了灵感,想要雕刻一些东西。

    但是要是花十万块买回家,那就真的太不把钱当回事儿了。

    “我们这块玉,是我父亲留下的,要不是家里我们老娘需要去医院看病,我们才不卖呢。”

    虽然两人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徐迩就是觉得两人说这话非常的虚假。

    “七万,你们去外面打听一下,独山玉的料子,也就是这个价格了,你们让一些,我就直接把东西拿走了。”

    说着,徐迩拍了拍身后的背包,示意两人可以现金结账。

    兄弟两人相对看了看,后来又摇了摇头,“十万,不能低。”

    徐迩有些为难,这料子真的不值这个价,要是真的买回去,徐迩不甘心,但是不买回去,又舍不得。

    “要不这样吧,两位,十万块我买下这块玉料,你们看看还有什么东西,给我做个搭头。”

    徐迩实在是不想放弃这块玉料,于是想了一个比较能够让自己感到平衡的方法。

    其实两兄弟也感觉到自己的要价可能高了一些,毕竟来看东西问价的人很多,但是全都被价格吓走了。

    这个年轻人的办法倒是可行,两人确实还带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只是没摆在外面。

    于是,兄弟两将放在一边的包袱里的东西拿了出来,竟然是一些主席头像胸章和两本保存的很好的红宝书。

    这些东西徐迩不是没在东台路的摊子上见过,但是在鬼市,绝对是第一次见到。

    不过这些东西上面的光晕倒是非常的强烈,毕竟这代表着一种非常坚定和狂热的信仰,那光晕热烈如火,好似正在燃烧。

    鬼使神差的,徐迩顺着自己心里的感觉,拿了一本红宝书。

    其实这本红宝书无论再怎么珍贵,也不会价值三万块,但是徐迩之所以拿它,也不过是寻一个心理平衡。

    这次鬼市之行,徐迩也算得上是满载而归,单说那件被人做旧的哥窑莲花小碗,就让他觉得非常值了,更别说,还淘换到了一块很不错的玉料。

    至于红宝书,徐迩纠结的看着这本红宝书。

    作为世界上,除了圣经意外,刊印最多的书籍,徐迩实在是难以在它的上面,寻找到它本身任何的经济价值。

    所谓红宝书,是《毛主席语录》在特殊时期的一种称呼,通常意义上,已经代替了书籍原本的名字。

    徐迩记得小时候家里也有很多,直到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都在家里见到过,再后来,那书就不见了。

    想来是被刘云花当作废品卖掉了。

    徐迩拿起桌子上的红宝书,随意翻看了一下,这一看,吓了一跳。

    特殊时期前期印刷出版,确切来说是63年的第一版,塑料皮子,64开本汉语,有五张插图,整本书保存完好,没有缺页折页现象。

    这样的一本书,徐迩也不知道它的具体价值,但是直觉上,徐迩却知道,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东西。

    没有干劲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感觉非常有信心。

    将收到的东西全都放到了地下室,徐迩将大山和小白放到屋子里随它们自己折腾,然后自己上楼收拾了一下,躺在床上睡了一个回笼觉。

    中午的时候,徐迩去了一趟东台路,刘强的古玩店。

    刘强的店开的非常偏僻,这也难怪,东台路是个非常不错的地方,稍微好一点的地段,都是已经开了多少年的老店,外来户哪有可能进得去。

    徐迩这次来不过是来认认门,以后说不定会来照顾一下生意,其他的,现如今倒是没什么想法。

    在刘强那里呆了一会儿,和刘强聊了一会儿瓷器,然后徐迩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离开,下午的时候要和廖家兄妹吃饭,徐迩已经等不及去吃海鲜了。

    海鲜确实很好吃,尤其是对方真的是哪个贵,什么好吃就点哪个,一点都没有省钱的意思。

    徐迩手里拿着吃蟹的小工具,将面前的大闸蟹一点点的撬开,然后开心的将蟹黄吃到嘴里。

    邹老板也在席间尽量的活跃气氛,再加上廖青云原本就是一个非常会调节气氛的高手,整个席上的氛围一直都很愉快。

    廖如烟整个晚上都很安静,当然,她一直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清雅高傲。

    席间,徐迩出于礼貌,曾经几次想要将话题引到古玩上,好让廖如烟不会感到被忽视,值得安慰的是,这次廖如烟很给面子的没有将徐迩忽视到底。

    两人只是简单的聊了几句,但是徐迩也很高兴。

    对方水平多少还有一些,聊起来不至于鸡同鸭讲。于是趁着对方高兴,徐迩就尽量委婉的将两人第一次见面,廖如烟拍到的拿件康熙珐琅器小碗,市场价值不高的事情,和她说了一下。

    廖如烟对于徐迩会和她说这件事楞了一下,然后就若无其事的将话题岔开。

    徐迩也没有当回事儿,反正他的本意也不过是想要告诉对方那件小碗的价值,至于他的,那就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了。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后来徐迩拗不过廖青云的热情,只好同意让廖如烟将自己开车送回家。

    一到家门口,徐迩就发现家里的灯被打开了。

    徐迩连忙转身和廖如烟道别。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廖如烟原本想了好几个借口,等人一到家就离开。

    结果倒好,对方竟然一点要留人的意思都没有,这让心高气傲的廖如烟心里很不舒服。

    “抱歉,家里现在不方便。”

    陈知北回来了,徐迩非常着急回去和对方见面。

    “我送你回家,结果连杯水都没有?”

    廖如烟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觉得今天自己有点不正常。

    “今天家里不方便,改天请你吃饭。”

    这话不是徐迩说的。

    廖如烟抬头,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犹如收剑入鞘的男人,沉稳而又危险。

    一个强势的上位者。

    第129章 老家的电话

    陈知北是一个让人无法忽略的男人。

    他当过兵,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坚毅和血气,杀过人,出过特殊任务的人,身上都有人命,因此带着煞气,现如今在财富上也是极有建树,手下管着几百号人,更有着成千上万的人要看他的脸色过日子。

    所以集合成了一个长得不差,很年轻的,身上带着不可忽视的攻击性气息的男人。

    当这样的男人看一个人不顺眼,气势全开的时候,别说是个没经历过什么困苦的小姑娘,就算是个有些身家见识的男人,也是受不了的。

    因此廖如烟在陈知北的气势面前退缩了,带着满满的不甘心开车离开。

    自己的魅力不见效了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廖如烟回到了下榻的酒店,生气的将自己的锁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而另一边,一对小夫夫,真的是久别胜新婚。

    干材烈火不足以形容两人激动的心情,抵死缠绵才是对两人现今情况的真实写照。

    从两人一关上大门开始,两人的嘴就没分开过,身体更是像两条蛇一样纠缠在一起,尤其是陈知北刚刚打发了一个想要窃视自己老婆的女人,心里更是憋足了劲想要让对方用身体记住,招惹桃花,是需要承受自己的怒火的。

    徐迩不太明白陈知北的反应过度,只是知道,自己的北子哥这次回来的突兀,而且表现的过于热情。

    事实上直到徐迩瘫痪在床,无法起身,只得由陈知北喂饭,他也没有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这种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爱人就在身边,对方正在睁着眼睛仔细的看着你,而你们两人的身体里的某一部分,还一直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日常,作为一个正常男人来说,还是非常的具有刺激性的。

    所以,一大清早,还没缓过来,就再一次大战三百回合什么的,已经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了,挣扎也没用,还是放松身体,好好享受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徐迩整整三天,没有离开过家里的卧室。

    这三天,陈知北充分利用了拔步床的特殊之处,好好的享受了一把春宵无边的生活。

    等到徐迩能下床走动了,廖家兄妹也已经离开了华夏,徐迩虽然遗憾没能送上一程,但是也只是有点遗憾罢了,毕竟能遇上一个对古玩有爱好的人很难,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非常稀有的女性。

    能起身了,徐迩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那件哥窑莲花尊碗拿了出来,用从张老那里学到的法子,将做旧的地方还原成原本的面貌。

    谢天谢地,对方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掩饰这件东西的价值,而不是恶意破环,不然的话,以徐迩的水平,还真就无法将物品还原。

    但就是这样,光是准备那些去掉掩饰的材料,就花了徐迩整整五百块钱,而且还只是将物品的原样恢复了,但是还需要后期做一些特殊的养护工作,不然的话东西很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化学反应,毁掉这件哥窑莲花尊碗的艺术价值。

    当天晚上,徐迩自然是将陈知北赶了出去,让对方去睡客房,而自己,则是抱着哥窑莲花尊碗,美美的进入了梦乡。

    关于哥窑的文献记载最早可见于明代《宣德鼎彝谱》:“内库所藏柴、汝、官、哥、钧、定各窑器皿……”,由于柴窑被传为五代所烧,故后世只列五大名窑,即官、哥、汝、定、钧。

    哥窑瓷土脉微紫,质薄,有油灰色、米色、粉青色三种瓷釉彩,表面满裂纹。因为土质含铁量较高,烧胚时发生氧化,瓷器胚呈紫黑铁色,瓷器没有涂釉的底部显现瓷胚本来的铁色,叫“铁足”,而釉彩较薄的口部呈紫色,叫“紫口”。

    哥窑瓷裂纹,有冰裂、梅花片、墨纹、细碎纹等形状。

    明文震亨在《长物志》中说:哥窑瓷“以粉青色为上,淡白次之,油灰最下。纹取冰裂、鳝血、铁足为上,梅花片、墨纹次之,细碎纹最下”。

    另有明代陆深《春风堂随笔》:“哥窑,浅白断纹,号百圾碎。宋时有章生一、生二兄弟,皆处州人,主龙泉之琉田窑,生二所陶青器纯粹如美玉,为世所贵,即官窑之类,生一所陶者色淡,故名哥窑。”

    徐迩得到的这件哥窑莲花尊碗,则是淡白色,带着一股子奶白的‘酥油’光泽,裂纹犹如开凿的冰块,层层裂开,属于冰裂。

    但是器形很小,只是一只稍微大一点的碗。

    不过中和来说,在哥窑里面也算得上是中上等的精品。

    徐迩入梦以后,就进入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场景里面。

    那是一座窑厂,一座正在高度运转的窑厂。

    这件哥窑莲花尊碗的前主人,是这间窑厂的大师傅,那位大师傅,经常用这件哥窑莲花尊碗承接雨水,在用这种雨水泡茶。

    虽然没有喝过,但是在徐迩想来,应该和一般的自来水泡出来的差不多才是。

    而且雨水里面的细菌更多一些,反而对身体不好。

    当然,在古人看来,雨水属于无根之水,从天上落下来,自然是最最干净的。

    先不说这上好的,在现如今可以称得上是天价的哥窑莲花尊碗,是否应该用来作为接雨的器皿,就说这窑厂,也不是一般的窑厂。

    看着出来的一窑窑的哥窑瓷器,每一个都是精心选取,不好的就地打碎,一点余地都没有,剩下的一窑也就出几件合格的瓷器,全都小心打包,由专人运走。

    这样的画面一直持续着,偶尔会间接的出现一些其他的画面,主要是这位窑厂高级技术工,为窑厂其他工人的工作进行指点,或是改进制瓷的一些小窍门。

    这些宝贵的信息,徐迩全都小心的记录了一下了,整了成了一个小册子,和整理出来的汝窑瓷器的知识放在一起,小心的放到了书房。

    今天的午饭是陈知北煲的骨汤,爆炒牛肉、清炒苦瓜,都不是徐迩特别喜欢吃的菜,不过看在这是陈知北忙活了两个多小时的份上,徐迩决定勉为其难的吃上两碗饭。

    至于徐迩平时的饭量就是一碗半这件事情,陈知北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

    吃过午饭,徐迩就被陈知北拉着去了三叔徐延振的家里,身后是大包小包的舶来品。

    “这孩子,来就来呗,怎么还拿了这么多的东西?”

    二爷徐栋梁看到两人来了,很是高兴,连忙将两人招呼进来。

    这个时候双胞胎都在学校,作为高中生,现如今两人的学业都变得很重,已经很好能在家里看到他们俩了。

    二爷先是很关心的询问了一下两人现在在做些什么,主要还是关心陈知北,徐迩还是能经常见面的,听亲家说,徐迩又写了一篇文章,要在一个很大的杂志上面发表,喜得徐栋梁早早就叫儿子留意这家杂志,就想着等到徐迩的文章发表,第一时间买上十几二十份,他老人家好在周围邻居那里正经的显呗显呗。

    我们老徐家,也是有高材生,会做学问的人。

    徐延振废了好大的功夫,才让徐栋梁明白,徐迩发表文章的那种杂志,国内很少,能看到那种杂志的人,都是极有学问的大学教授一类。

    这样的解释不仅没有浇灭徐栋梁的激动之情,反而更加激起了老人的热情,竟然想着过年的时候那一份杂志回去,要在祖坟那里烧给地下的老人,让他们也知道家里出了一个‘文曲星’。

    只要是不折腾自己就成,徐延振破罐子破摔,和岳父打了招呼,到时候要一份那本杂志,回家哄老爷子。

    郭老倒是对二爷徐栋梁的想法很是理解,很是认真的打包票,承诺到时候给他留一份,甚至还把徐迩发表的上一篇文章的杂志,不知道从哪里匀出来了一本交给徐延振,还和他说这本就给他了,想要怎么处理都行。

    对于徐迩,老爷子在现在是不太担心了,有亲家公帮忙照顾着,加上自己还有吃饭的手艺,将来怎么着都不会饿死,但是对于陈知北,家里人却是一点忙的都帮不上。

    陈知北在做生意,而且生意做得很大,没事儿就要往国外跑,在老人看来,凡是和国外沾边的,那就绝对不是小事儿。

    陈知北一出去就是两三个月,虽然偶尔有电话打回来,但是一直都是报喜不报忧,这次回来了,自然是要多多关心。

    虽然听不明白具体内容,但是想要知道的事情却都知道了。

    虽然忙了这么长时间,但是事情都弄好了,生意做得很好,以后就只管生产就行,年前是不用出门了,会一直在家里呆着。

    “北子啊,你爸爸前些日子找我来着。”

    徐栋梁斟酌了很久,还是开口说道。

    “出事儿了?”倒不是陈知北乌鸦嘴,这两年陈知北太忙,几乎就没有回去过,只是每个月都会往父母的存折里面打上一笔钱,这笔钱完全够两位老人到城里舒舒服服的生活。

    不过陈木匠舍不得自己的地,因此夫妻两人一直还是住在村子里。

    倒是陈知北的三个兄弟,全都受了陈知北的余荫,到了县城生活,每人都开了一间店,生活上好了很多。

    虽然他们知道陈知北挣了钱,但是因为忌讳陈知北的破命格,怕对自己产生不还好的影响,以前情况下,根本就不会和陈知北联系。

    “你三嫂,前年生了一个闺女,小名叫圆圆,原本好好的,但是孩子生下以后没多久,你三哥就出了车祸,躺了小半个月,后来你三嫂又和人吵架,差点破相,之后你三哥家的两个孩子,又是轮着生病。

    你妈那人你也是知道的,找了一个邻村的神婆,看了圆圆的八字,非说这孩子命硬,对父母不好,养在家里对所有人都有妨碍。要想化解,就要把孩子送到外地去养着。“说到这里徐栋梁也非常生气。

    那孩子虽然他没有见过,但是对缺女孩的徐家来说,只要是女孩子,那就应该是在家里受到宠爱的。

    小小的一个孩子,竟然背上了克父克母的名声,才不到三岁,亏那神婆说得出口。

    “二爷,那他们是什么意思,要把孩子送人吗?”

    徐迩听了吓了一跳,这不和当初北子哥的遭遇一样嘛,还是一个女孩子,在农村女孩子本就地位低,摊上这样的话,真是可怜急了。

    “他们的意思是,北子你一直都没个孩子,不如就送给你了,虽然是女孩子,但是将来也可以给你养老送终。”

    徐栋梁虽然说的忐忑,但是心里其实还是很希望陈知北答应的。

    两个男人在一起,注定是没有孩子的,虽然陈知北说过找代孕,但是徐栋梁心里还是觉得不靠谱。

    可是这个却不一样,那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孩子,而且孩子还小,也能养的熟。

    “我明天回去一趟。”

    陈知北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第130章 喜当爹

    关于陈知北家里的事情,由于发生的太快,徐迩压根没反应过来,因此等到某一天一回家,就看到客厅沙发里坐着一个小女孩,正在却却喏喏的啃着一个苹果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北子哥哪里去了?

    “圆圆?”

    徐迩是知道陈知北家里有个女孩,被家里的长辈嫌弃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这前前后后还不到三天的时间,虽说现如今火车快了很多,但是来回一趟也需要两天的时间。

    看来北子哥到家就把孩子带回来了,根本就没停留。

    小姑娘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小心的抬起头,看到徐迩,先是害怕的向后缩了一下,又等了一会儿,看到徐迩眼里没有之前见过的厌恶,但是小心的松了一口气。

    “圆圆怎么一个人在这,你小叔呢?”

    徐迩轻手轻脚的走进圆圆,坐在圆圆身边,问道。

    “小叔接电话,出去了。”

    圆圆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可爱极了,再配上她天生的大眼睛,怎么看怎么让人喜爱。

    就这么着,徐迩就坐在圆圆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聊天,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快到饭点了,徐迩看陈知北是回不来了,就干脆带着圆圆出门,找了一家环境比较好的馆子,随便吃了一点。

    圆圆的胃口很小,只吃了小半碗饭就饱饱的了,徐迩倒是吃了两碗多,将圆圆剩下的半碗饭都吃到了肚子里。

    也许是心理作用,徐迩觉得圆圆的那半碗饭,吃起来就是比自己的好吃。

    活了二十多年,徐迩头一次发现,自己还有喜欢吃人剩饭的爱好。

    回去以后,徐迩才想起来,因为之前不知道陈知北这么快就回来,所以为圆圆准备的房间根本没有收拾出来,于是干脆,徐迩将圆圆抱回四楼的卧室,将孩子放到浴盆里洗了一个澡,就带着圆圆,一起睡到了卧室里。

    至于陈知北回来后,看到一大一小睡得香甜的两个人,心里做何感想,那就不关徐迩的事情了。

    反正床大,睡上五六个人都是没问题的,陈知北又不胖,怎么都有地方睡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徐迩懒洋洋的伸了一个懒腰,睁开眼,就看到圆圆已经醒了,正睁着大眼睛和陈知北两人大眼瞪小眼。

    别说,叔侄两人长得还真有点像,拎出去说是父女,绝对没有人怀疑。

    “你回来了?怎么这么快就带着圆圆回来了,我这边根本就一点准备都没有。”

    徐迩有些抱怨的对陈知北说道。

    陈知北抱着圆圆起床,将经过简单的说了一下。

    原来陈知北回去以后,正好赶上家里人琢磨着要派个人带着圆圆上魔都,将孩子扔到徐延振那里,等着陈知北去接。

    看到陈知北回来,先是愣了好半晌,然后就像是演大剧一样,大家伙轮着翻的上阵,综合意思就是要把圆圆过继到陈知北名下,让两人都远远的离了家,不要妨碍到家里。

    唯一对圆圆还有点不舍得,那就是圆圆的亲娘了,不过人家有三个孩子,再怎么不舍,也只是不舍而已。

    陈知北一看,干脆就找了村子里的堂伯,又请了几个老人家和现任的村长,将圆圆正式过继到自己这里,并且和家里签了一个契约。

    以后圆圆所有事情老家这边的人都不可以插手,全都由陈知北一手包办,而圆圆长大后,也不需要对陈知南两口子尽孝,陈知北付给陈知南两口子两万块钱,算作是对夫妇二人的补偿。

    三人吃过早饭,就简单收拾了一下,一起去了三叔徐延振的家里,正巧徐延振两口子还没有出门,全都在家里。

    “哎呦喂,这孩子长得可真俊,这是圆圆吧,我是你奶奶。”二奶一看到趴在陈知北身上的圆圆,就喜欢的不得了,直直的将孩子抱到自己的怀里,亲了又亲。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二爷徐栋梁看到陈知北,问了和徐迩一样的问题。

    之后陈知北就把事情说了一遍,引来了二爷徐栋梁的一阵沉默。

    虽然他早早的就知道这孩子会跟着回来,但是没想到事情竟然如此的顺利,这孩子竟然被人厌恶的如此境地。

    “既然抱回来了,就好好养着吧,等孩子缓过劲儿来,就让她改口吧。”

    陈知北很自然的答应了一声,好像这事儿最最自然不过。

    倒是徐迩,对于改口有着莫名的期盼。

    徐迩因为自小缺少父母爱护,对于自己的家,非常的向往,二十四岁的人了,这个年纪在老家,孩子都有两个了。

    原本徐迩已经放弃有人能叫自己爸爸了,结果现如今,即将白捡一个漂亮女儿,怎么可能不激动。

    连着两天,徐迩都开心的抱着圆圆,一会儿拿出自己收藏的瓷器画册给圆圆看,一会儿又想着是不是给圆圆做几件翡翠的小发卡之类的东西,想来小姑娘都会喜欢。

    后来,更是干脆将圆圆抱到自己的收藏室里面,将自己收藏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指给圆圆看,说着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圆圆小小的一个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但是看到这么多漂亮的东西,也是喜欢,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嘴角也慢慢的开始上翘,不像最开始的时候,却却的看着人。

    徐迩将自己最开始带着的紫檀阴沉木平安出入祈福牌,挂到了圆圆的脖子上,哄着圆圆管自己叫爹。

    刚开始的时候圆圆还不愿意改口,徐迩就哄着圆圆说要给她做新衣服,结果直到陈知北回来,圆圆也依旧没管徐迩叫爹,弄得徐迩很是失落。

    虽然失落,但是徐迩说的话很是算数的,寻了一个好日子,陈知北开车,徐迩抱着圆圆坐在后座,一家三口去了之前一直给两人做衣服的那家裁缝铺子,去做衣服去了。

    陈知北这次拿了整整十几匹各种样子的布料,放到裁缝铺子里,很有些财大气粗的味道。

    徐迩和陈知北各做了四套衣服,还有两个单独的外套,其余的,都是比较嫩的颜色,全都给了圆圆做衣服。

    各种时兴的小衣服、小裙子,甚至还给圆圆做了几套睡衣。

    都是正经的丝绸和棉布,每一匹都是柔软细腻,对于皮肤娇嫩的小孩子来说,非常舒适。

    之后三人又去逛了百货商店,给圆圆买了很多娃娃和过家家的玩具。

    又去了服装部,找了两件专门卖童装的专卖店,除了一些衣服,又添了些鞋子、小书包、小发卡之类的小玩意。

    圆圆的房间就在三楼最大的那间客房,墙面上全都找艺术学院的学生,画上了各种神话故事里的,长得比较漂亮可爱的山精鬼怪,小床也是专门买的那种外形像是一条亮红色大鲤鱼,肚子掏空做了一个非常软的床铺,旁边放着一个橘红色的大衣柜。

    吊灯是一个很好看的玻璃小天使,一打开就是一种柔和的淡黄色灯光,使得整个房间都透着一种温馨的气息。

    圆圆非常喜欢她的小床,当天晚上就躺在上面,无论徐迩许出什么好东西,都不发改变圆圆想要睡在自己房间里的主意。

    最后,徐迩只好遗憾的跟着一脸怒气的陈知北,上楼,关灯,睡觉。

    自然,这里的睡觉属于动词范围。

    徐迩是真的非常喜欢圆圆,小孩经常却却的偷瞄正在看书或是正在写字的徐迩,偶尔徐迩看过来,就会献上一个甜甜的笑。

    终于有了一种,圆满的感觉。

    在城里,像圆圆这么大的孩子都开始上幼儿园了,但是徐迩舍不得,毕竟孩子刚刚和他熟悉,一下子又分开,别说徐迩舍不得,圆圆刚刚离了生身父母,又让她换个地方,说不定还会把孩子吓到。

    因此,徐迩现如今每天最多的精力,都放在了照顾孩子上面。

    不过他自己也没有正经带过孩子,小的时候倒是带过弟弟妹妹,但是只是带着一起玩而已,可是圆圆不一样,总不能一直带着孩子在家里玩吧?

    启蒙,是一个孩子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

    徐迩买了很多的识字卡片,开始教圆圆看图识字。

    因为孩子还小,识字只是顺带,主要还是让圆圆认识一些图片上的东西。

    每天让圆圆上两节课,每节课半个小时,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让圆圆和大山小白一起在家里,四处乱窜,跑跑跳跳的锻炼身体。

    “我说你这是改行当家庭主夫了?而且还是兼职奶爸的。”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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