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长夜星光 作者:潇潇沐雨寒
第15节
孟烟池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在靠近高档酒的区域,有好几个顾客正围着一名调酒师极尽殷勤。因为距离太远,所以无法看清那位调酒师的长相,但就凭着他身边的男人垂涎的样子,孟烟池大致已经能够想到所谓的应该能达到哪种级别。
“阿衍你怎么对这些这么了解……”孟烟池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在三年以前,我就坐在那个位置上。”这句话施珩说得很轻,孟烟池却还是听到了。
不论何种震惊都不足以形容孟烟池当时的心情。
他从来没有问过施珩的过去,也不曾听施珩主动说起过。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起的往事,但尽管事实就摆在面前,孟烟池还是觉得眼前这个端起细长酒杯,举手投足间,魅惑就如香水一样一层一层氤氲开的施珩就像幻觉般不真实。他早就知道施珩的长相非常清秀,略施粉饰之后就像一只完美无瑕的瓷娃娃,眼神无辜又迷惑,袖口和领口上用缎带打着结,就像一只……等着被拆开的礼物。
孟烟池痴痴呆呆地看着施珩,任凭对方勾过他的脖子,嘴唇贴着他的耳朵,“从这个角度你可以看到我,别随便离开。”
带着体温的香气荡漾开来,并不浓烈。孟烟池闻出了鸢尾花的香味。
施珩打了个响指,立刻有waiter送上酒饮,他将其中一杯递到孟烟池手中,当着众人的面贴了贴他的脸颊,“enjoy tonight,亲爱的。这杯可是免费的哟。”
淡香槟一口一口下肚,不超过半个小时,施珩对面的男人已经从对座挪到了施珩身边,十分钟之内就开了两瓶。大多数时候施珩并不多话,只是用那双光华流转的墨兰眼眸看着对方,有时迎合两句,有时甚至略加嘲讽,却只是激发了对方的好胜心,愈发想要证明自己与众不同。
“嗨,新来的?”孟烟池正看得出神,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递过来一杯色彩鲜艳的饮料,“今晚没客人,和你随便聊聊。”
孟烟池警惕地看了他一眼,没有接。对方眯起眼睛笑了笑,自己先喝了一大口,“果汁而已。别这么瞪着我,我们可是同行。”
看着他外衣口袋上露出的一截手帕,孟烟池抱着探听消息的念头接过了他的好意,一尝果然只是普通的果汁,“谢谢。”
“是他带你来的?我是说……施珩,他不是早就不干了么?”这个b看上去和孟烟池的年纪差不多,风尘的场所似乎并没有埋没他坦率的性情,还不等孟烟池回答,就自顾自地滔滔不绝起来,“其实我来的时候,他早就走了。听说他在nightare创过叫座的纪录,运气也是好得出奇,有客人动用了大笔金钱和关系让他离开这个圈子……这般好命,还回来做什么,难道是被男人甩了?”
孟烟池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这么多问题,却无意中听到他说起施珩的经历,不由起了好奇心,“这次施珩也是带我来……不是来重操旧业的。其实关于他的事情我也知道的不多……”
少年大概是晚上没有生意无聊得很,或许是在这里太久没有遇到能说话的人,还不等孟烟池套话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往外倒,“我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我们做这一行,你以为是为了实现什么人生理想?见鬼……做b的,就算做到红极一时,那又如何,选这条路,不过是因为没有别的路能选而已。”
少年喋喋不休地说着,他手舞足蹈的欢快神情并不能掩盖内容的残酷。那些以“诚实劳动”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人,不过是因为从来没有体会过真正的苦难。一辈子正经劳动都还不起的债务,除了身体别无生存技能的孤儿,只要一夜之欢获得的收入或许就能救好几条人命,或者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
施珩的故事并没有新鲜之处:家人身患重症,明知没有治愈的希望,却还是倾家荡产、四处举债,用金钱来换取时间。但奇迹并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发生,人最终还是逝去,只留下堪比天文数字的债务。施珩几乎没有犹豫就选择了这条路,凭着年轻、相貌和聪明,很快就在这个圈子里名噪一时。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大概就是施珩并没有沉溺于纸醉金迷,存起了大部分收入,再加上某位熟客出手相助,成为极少数能从这个圈子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的人。
“我也想有他那么好运气……能存够钱……还能遇到一个……对我真心的……”b给自己灌了几杯啤酒后就已经开始口齿不清。孟烟池简直哭笑不得:就这点小酒量,随便哪个客人都可以把他骗走吃光抹净了。他喝醉之后倒是安静得出奇,和之前絮絮叨叨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时不时还露出一丝笑容,和抱着泰迪熊入眠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72、最新更新
孟烟池看着这个睡着了的小b,苦笑起来。以他的家境和性格,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片子,一生大概都不会接近这个圈子,而某种意义来说,片子里的末末,他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吧。
没有选择,没有未来,一点点希望都是自欺欺人。有谁会对一个b付出真感情,所谓的“改过自新”,不过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离开这个圈子之后,社会依然冷漠,依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而曲正扬,就像投进黑色监牢里的一道阳光,尽管夹杂着尘埃,依旧美好得让苏末河一直坚信,自己不过是在做梦。
做一个随时可能结束的,唯有死亡才得以永存的美梦。
“麻烦帮我照顾一下他。”孟烟池给waiter塞了几张钞票,指了指已经不省人事的小b,整了整领子往不远处的一张桌子走去。
现在,他就是苏末河。
李臻抱着胳膊,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很抱歉,你们三位都没达到我的标准。”李臻接过助理递过来的热茶,呵了口热气,“三位的水准比其他人已经要高出不少,但和我的期待还是相去甚远。没想到多年没有回来,内地的演员质量已经下降到这个层次了吗?”
即使说着尖酸的话,李臻脸上也还是带着笑意的。他笑起来好看,他的笑容在水汽之后迷蒙的样子更好看,再加上带着几分讥诮的眼神,使他的奢华容色平添了撼人心魄的震慑,就连目下无尘如林溯雨、冯夜枢和成凛都不得不在他面前低下几分。
“成凛,曲正扬固然是个心理有些扭曲的男人,但他平时依旧要扮演品行正直的老师。你那是什么意思,黑社会吗?”李臻回想了一下成凛试镜时目露凶光的样子,简直就像刚出窝的小狼,一见兔子就眼放光。平心而论,成凛是块好材料,悟性和可塑性都算罕见,但也许是他还太年轻,过于锋锐的迫人气质让人一靠近他身边就觉得肌肤颤栗,这恰恰是和剧中角色相差最大的地方。
李臻把目光移向林溯雨,后者正从容不迫地看着他。他们之中林溯雨最年长,经验和技巧都不在话下,本来李臻也认为林溯雨应当能够胜任,但真到了试镜的时候才发现,还是少了点什么。
真是愚蠢,曲正扬这样的角色,根本不能通过演技来弥补。性格的巨大缺陷给他造成的灵魂空洞,对爱情的饥渴和绝望——除非经历过,否则任何拙劣的模仿都无法塑造那种切肤入骨的伤痛。
林溯雨什么都不缺,而是他的情原本就太少,真心凉薄,何来的用情至深,更遑论因此而生的情欲煎熬。曲正扬的冷淡不过是伪装,而林溯雨其人,淡漠却是真心。
“你的演技很好……太好了。”李臻略微斟酌着自己的用词,在他身后的助理立刻为他披上外衣,把他整个人裹在厚重的毛皮里。
“我明白了。”还不等李臻想出如何评价,林溯雨已经笑着往后退了一步,“这个角色超出了我的表现能力,我认输。”
林溯雨对李臻略一欠身便走到一边,依旧是毫无破绽的风度。李臻紧了紧外衣,这才把目光移到冯夜枢身上。
冯夜枢只觉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神色似乎别有意味。
与其说是看着自己,更像是透过自己看着另外的什么人。李臻无论是身世还是经历都带有太多传奇色彩,他究竟是看到了什么,眼神才会变得如此专注而深远。
直到他身后的助理轻轻咳了一声,李臻才像是注意到自己,“夜枢,你还不够,远远不够。”
“你的事情我也略微了解一些,作为0败绩的演员,我想你不需要更多的鼓励和赞扬。我只希望你想明白一个问题:长久以来的成功,对你而言究竟是否是好事。”
听到李臻这句话,冯夜枢觉得就像一根锋利的钢针刺进了心里最深不见底的地方,揭露出他所有的恐慌和不安。
他可以胜任大多数掌控自如的角色,完美,无可挑剔,这些工作在带给他相当成就感的同时,似乎有某个质疑始终存在灵魂的某个角落,如今已经快要能听见它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
冯夜枢可以是任何人,但是谁又是冯夜枢?
卡西利亚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你的老板对你钟爱有加,把你像一匹纯血名马一样饲养在豪华马厩里,一般人连摸都不让摸一下。
全身的血液上涌,冯夜枢突然明白了这句话背后所指的含义。
看到冯夜枢纯黑的眼中情绪激荡,李臻适时地沉默,让他自己去想通。
冯夜枢和一般演员的成长经历不同。诸如林溯雨等人,都是在漫长而艰苦的道路中磨砺自己的本性,最后在“表象”和“自我”之中找到了最好的平衡点之时,也就是事业走到最高点之时。但冯夜枢从一开始就有人提携,事先就为他指出了正确的道路和应该扮演的“表象”,以至于将“表象”扮演得越是尽善尽美,便成功得越快,但相应付出的代价,就如蝴蝶破茧前没有经历挣扎的阵痛一般,他始终不明白在这其中“自我”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内心拥有的力量越强大,压抑自我的感觉就越痛苦,总有一天这个灵魂空洞无法通过成功来弥补,到那时候,他就会被压垮,然后……迅速陨落。
“建周,你看他是不是那个人很像。”李臻低声地对身后的助理说着,后者接过他手中凉了的茶杯,略微颔首,“嗯,是有点像。”
那个人的名字多年不曾被提起,罗建周为他斟满了热茶,递到他手中的时候,轻柔地用手心覆盖着他的手,凉得吓人。
李臻不着痕迹地抽出手来,“今天的试镜到此为止就好了。让后面的人准备收工吧。”
林溯雨刚刚下场准备换衣服,他顺手把手机丢给范书晋,范书晋现在哪怕外面闹得纷纷扰扰,依然尽职尽责做着自己金牌经纪人的位子,表面上淡定的看不出纠结。
就在这时候,林溯雨的手机狂响起来,一阵阵响个不停,眼见林溯雨正在换衣服,范书晋就接了,里面的人着急的声音传来。
lda此时正在毛绒甜品店门口,无比着急,对着电话里的范书晋一通恳求。
范书晋听完了原委皱了皱眉头,把电话递给林溯雨,“有人说你曾经养的那只绵羊不见了。”
林溯雨换好衣服出来,他着一件棉质衬衣,外面套着一件浅灰色的马甲,越发显得倜傥,他挑起眉头,“你说的是……阿珩?”
范书晋把电话递过去,“你自己听吧。”
lda其实一开始并不想打电话找林溯雨,她前不久也知道施珩和林溯雨分手了,但是现在李导演找孟烟池找的那么急,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试一试吧。
“林先生,我是lda,是孟烟池的助理,请问您知道施珩去哪里了吗?”
“怎么了?”林溯雨捏了捏手旁边的bw钥匙环,钥匙环是一只羊毛毡做成的咩咩,捏了一下还很不客气的“咩~”了一声。
“情况是这样的,李臻导演刚刚打电话给我,让我找烟池,他说他找不到烟池,我就赶紧去了绒毛甜品店,这段他和施珩先生很好,一般都一起出没,结果发现绒毛甜品店关门了,旁边的邻居说今天绒毛甜品店很早关门了,施珩带着烟池出去了。我……”
林溯雨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lda打电话来找自己找施珩的时候,林溯雨微妙的有种喜悦感,就好像哪怕分手了,施珩也依然属于自己,可是施珩为什么会带着孟烟池出去?
不对!李臻让她找孟烟池!
那么……也就是之前传出来的消息,让孟烟池演李臻这部戏的男二号的消息是真的了!
今天正好是自己、成凛和冯夜枢三个人过来试《刺藤》的男一号,以李臻的性格极有可能让男二号也来选人,那么这个联系下去……
孟烟池那么个性格,演b一定会被李臻挑剔,难道……阿珩带着孟烟池去了nightare?!
他果然……果然还是回那个环境了。看来这关系自己结束的一点也不冤枉啊。
“你打电话给冯夜枢了吗?”林溯雨才不是省油的灯,一句话戳中重点,圈子里有眼睛的都看得出冯夜枢对孟烟池这点回护。
“打了,但是是季东来先生接的电话,我实在没办法,才来找您的。”lda着急的快哭了,“您要是知道……”
“nightare。”林溯雨说了这一个单词就把lda的电话挂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快被气疯了——被自己已经分手了的那只绵羊气疯了!
他不是和自己保证不会回那个环境了吗?而且当时撞到他和他那个熟客吃饭自己气的快疯了,后来干脆直接搬走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收敛?!林溯雨咬牙切齿,把手上那个咩咩钥匙圈捏的“咩咩~”乱叫。
“nightare?”坐在另外那边等上台的成凛第一次看到笑面狐狸林溯雨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这地方我很熟。”
林溯雨放下钥匙圈,那只毛茸茸的绵羊的绿豆大眼还看着林溯雨,一脸无辜的样子,“你有眼线?”
“有,你要找人?”
成凛和林溯雨的关系在圈里有点说不清楚,某种意义上,林溯雨和谁关系都不错,但是成凛这个全圈子都出了名的难搞居然也和他关系不错,这是不得不佩服林天王的做人手段,“对,找两个人,照片我发给你。找到了的话,这件事情算我欠你人情。”
成凛笑的漫不经心,一个电话挂出去,“帮我查两个人,在nightare。照片我转给你。应该不会在公共区域,你去区域那边找找。”
“我建议现在就走。”林溯雨和成凛一齐把目光移向了说话的冯夜枢,他已经穿好了大衣,看上去平淡的目光中似乎有与平时完全不同的感觉——就像是,重冰覆盖下的火山。
“不用等回答了,他们一定在。” 冯夜枢的回答无比肯定,毫无质问的余地。林溯雨正想发问,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成凛只是点了点头就把电话挂了,脸色不是太明朗,转头对林溯雨说,“在nightare,刚刚有人看到在区里了。”
林溯雨拿起钥匙丢了一句“多谢”就要往外走,发现成凛居然也跟着出来,林溯雨微微调侃道,“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在nightare会有眼线了,你那只妖孽也在?”
成凛点头,就在此时冯夜枢已经跨出了门,就差一步都能听到他的保时捷的引擎声了。林溯雨和成凛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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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不到时候,三驾华贵的坐骑就如天空坠落的流星般闪耀着疾驰而过——因为速度太快而让人无从判断它们的真实样貌,唯一让人疑惑的只是在这个时刻b市的飙车族应该还没有出动才是……
黑色兰博基尼以傲人的速度和气势在最前面领头,一如其主成凛杀伐决断的个性;白色宝马和银灰保时捷不相上下,二者分别以出色的轻巧敏捷和极佳的稳定性能一步不落地跟在后面,仪表盘上显示的时速数字越大,冯夜枢只觉得胸腔中的火烧得越烈,莫名涌动的情绪不但没有随着接近目的地而得到缓解,反而一波波地侵袭着他的理智,眼看就有决堤的风险。
nightare。长年有挖掘爆料的恶质媒体耳目蹲守的nighare。好得很。落在管成治手里的艳照风波还没有完全平息,就迫不及待地要想为热衷于散播私生活丑闻的媒体添点素材——他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出名?龙骑卫也不能满足他的名利心,甚至不惜以未来的演艺生涯作为代价!?冯夜枢想起无数为了获得眼球而伎俩尽出的丑陋嘴脸,它们上面渐渐换上了孟烟池的五官——对着冯夜枢露出了嘲讽的表情:
你以为你是谁?你为我所做的,不过是因为我和程叙有所相似——你在利用我满足对程叙的遗憾,表面上施以恩惠,实际上不过是假借高尚的名义,满足自己可怜的负罪感罢了。
冯夜枢,你不过是个卑鄙小人。我不欠你的情,更不见得要领你的心。我是孟烟池,不是名为程叙的洋娃娃。
握着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这一阵血涌上头的勇气之后,冯夜枢明白,自己并没有立场阻止孟烟池做任何事。他不是孟烟池的任何人,孟烟池从来就不属于他——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事实认知让冯夜枢感到心脏如同被人用力攥住,每一下搏动都牵扯着浑身的痛感。既然毫无关系,就更谈不上背叛和伤害,他没有资格将因失望带来的,如同剥离血肉般的剧痛而导致的愤怒向孟烟池宣泄——是他自己从一开始,就拒绝了这个机会。
卑鄙小人——或许吧。
也许孟烟池并非为了其他目的,只是单纯想要去那里找个艳遇的对象——这个想法不但没有让冯夜枢觉得心里好受一点,反而无法控制地加大了油门。保时捷如迅猛的豹子一般发出低沉的咆哮,一跃当先。冯夜枢几乎没有犹豫就将速度推至满档,几乎要绝尘而起,林溯雨看了都在心里暗骂一句不要命了。幸好,多亏了它出众的稳定性能,又或者是冯夜枢唯有将面前之路视为疆场,将血液中汹涌的的征服欲以速度来焚烧,才能维持足够的清明牢握手中的缰绳,仿若这一战后即将迎来末日,从此天不复明。
清脆的刹车声戛然而止。除了发热的引擎之外,三辆车没有过多地拖泥带水,裹着一身风尘停在了nightare门前。
“就是这里了。”林天王下车的时候已经披上了米白色长大衣,从口袋里掏出专用的太阳镜遮住大半个脸,“据说这里有很多媒体的眼线蹲守,小心点好。”
成凛从来都是行动派,干脆利落的纯黑墨镜使他的精悍更添了一层杀气;沉默与黑色长风衣就像冯夜枢与生俱来的保护色一般,他迅捷而无声的脚步让他看起来像只潜行的黑豹,猎物愈是让它饥渴,它的步履反而愈加轻盈,仿若跳着死亡的舞曲。
成凛进来的时候马上就有服务生领路,眼见是知道这是位金主,成凛连人都懒得搭理,大踏步就往酒吧最中间走去,坐台的美人巧笑倩兮,旁边的无数男人奉上金钱和谄媚,只是为了博得这个美人的一个眼波。
“萧眠月!你简直吃饱了撑的。”对于成凛来说,萧眠月就像是他少年时候狩猎过的一只狼,这是他成年的礼物,意义非同一般。
成凛家族曾经是名噪一时的黑道,后来他家族落败,从东三省撤出来到b市的时候,可谓是落魄之极,成凛作为家族少主会去混娱乐圈,也是为了洗白身份。娱乐圈和黑道从来都很难分家,如此而已。
他一贯是黑道作风,美人瞟了一眼他,还未答话,成凛就掀了桌子进去扛了萧眠月就走,萧眠月飞踢一脚踹翻了凳子,眼见就要逃跑。
成凛哪容得他逃?练过的身手稳稳的大步一跨,看似随意就已经封住萧眠月的去路,酒吧里的客人四散开来,看着这一对上演全武行的情人,“你已经被抛弃了!懂否?我们分手了!懂否?”
萧眠月气得大跳,手上的招式没敢放松,成凛的功夫是实打实的,若不是成凛因为怕伤到他,萧眠月那点手脚老早就挂了。
“猎物都会对主人说,你是追不上我的。但是最后结果是你会成为我最大的猎物。”成凛颔首,墨绿色的眼眸有光芒闪动,神情里只有坚定和自信,有如雪原上奔驰了一夜的雪狼,鬃毛沾满冰凌但是依然神采奕奕。
他已经厌烦了和萧眠月做这种你追我逃的游戏,对于他成凛,只有要和不要,既然想要,那么就要出尽手段去抢。成家的男人,从来没有弱者。
一个手刀。速度迅捷砍在萧眠月的脖子上,萧眠月眩晕,他还未倒下已经被成凛从后背搂住细腰,直接抱起来,“回家了。”
那边的区域里,那一袭灰色西装正在寻觅那只绵羊,对于林溯雨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并不好受。
林溯雨能够成名多年不败,不是因为没有丑闻没有花边,而是因为这些东西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他不喜欢嘈杂,不喜欢拥挤,习惯一个人占据充足的空间并且把事情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之内。稍微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林溯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不是仅仅是因为英俊多金,而是他太了解别人要什么。就好像握住了刀柄,那刀就随你挥洒自如。
他一生中只在爱情上失去两次控制,一次是25岁,一次是现在。
他25岁最初的时候爱过一个姑娘,姑娘有着明眸皓齿,纯白的好像一张纸,每天都甜甜蜜蜜喊他的名字,自己把真心捧在手上奉给她揉捏践踏,哪怕遍体鳞伤也不畏惧,他曾经觉得自己27岁就会结婚,哪怕为此付出演艺生涯作为代价。
但是这个样的姑娘最后还是背叛了自己,姑娘嫌弃自己没办法给自己稳定的生活,最后还是离开了,甚至还是无声无息和别人碰面,然后无声无息的离开。
林溯雨痛恨这种失控,从此之后游戏人间,范书晋为此说了他多次,但是又能有什么用呢?对于林溯雨来说,只要不失控,他就像那把最锋利的刀。
他的微笑就像蜜糖,唇角的弧度永远暧昧,温和有礼,风度翩翩,天生的贵介公子。但只有他失控的时候,才能窥见他的真心。
他对施珩失了控,所以才会忍不住要留下,可是越是失控越觉得害怕,直到看到施珩的熟客和他碰面。
他在和施珩在一起之前就知道施珩从前的营生,只是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在乎。在乎到在那一夜看到之后,第二天就选择打包行李,悄然而退。
与其像25岁那边一样在最后知道自己战败,还不如在战败之前,先行离开。
“请问,您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再喝一点香槟?”
“我想,他今天晚上是不可能再和别人喝香槟了。”林溯雨温和的眉眼里有锋利的光,他一手揽过施珩的腰,一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唇角的残酒泛着光,“还有,阿珩,以后不要随便喝别的野男人的酒,我会生气。”
施珩大惊失色,正要回头过去反驳,林溯雨的脸已经覆盖而下,薄唇叼住他的唇,深深的吮吻下去。
唇齿交缠。
施珩发出“呜呜”的反抗声,但是哪里敌得过林溯雨的手段高明,不久就软在林溯雨怀里。
林溯雨一手将杯子重重顿在大理石桌面上,“叮”的脆响,然后另一手揽住施珩,打横搂着公主抱起来,“我的绵羊王子殿下,该和我回去了。不然狐狸骑士会非常的着急。”
和声势浩大的成凛和林天王不同,冯夜枢一进nightare就在搜寻孟烟池的踪迹。这个bar有相当的面积,加上暧昧不清的灯光,就算知道大体的方向,搜寻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冯夜枢知道孟烟池第一次来,必然不会一个人去离施珩太远的地方,当他在镜片掩饰之下的目光突然定在一点之上时,仅仅在那一瞬间,冯夜枢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发出了断弦一般的哀鸣:
孟烟池,正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和一个男人,调情。
看上去精致其实面料并不高档的丝质衬衣,还有过于贴身的皮革长裤——这些衣服都不是孟烟池平时会穿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为了到nightare特意为之!眼下孟烟池的手正搭在对面那个男人的大腿上,一边听着对方胡扯一边微微侧着头,好让闪亮的坠子在纤细的锁骨上轻轻滚动,对方看起来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目光不断地落在孟烟池的微微敞开的领口、锁骨、被绷得略紧而勾出来的腰臀……
“谢谢你的酒,不过……现在有点晚了。”孟烟池抬头将酒杯里最后一点残余饮尽,顺着白皙脖颈滑落下来的酒滴让对面的男人咽了一下口水,一把抓住孟烟池房子啊自己大腿上的手,“嗨,别这样,sweetheart,出个价钱。”
看到对方几乎要烧起来的眼神,孟烟池知道已经玩过头了。
孟烟池立刻想要把手抽回来,但对方握得太紧,竟然怎么都无法挣脱。“我看得出你是新手,也许还是第一次……没关系,it’s y pleasure,无论是价钱还是……其他方面,i’ll be genero。”
如果真的是个b,大概不会拒绝这个无论相貌还是钱包都很拿得出手的顾客。但孟烟池此刻只想快点摆脱对方的钳制,“抱歉,先生,我真的不是……请您放手。”
“两个小时之前你就开始用各种幼稚的技巧卖弄风情,我承认你确实还有点让我着迷的地方,所以我过来了,我希望你现在说no不是欲拒还迎的一种。”对方的眼神和语调都已经表示了他的怒气,孟烟池感觉到手腕上的力气加重了,整个人都在被他拽着走——他要把自己拽去哪里!?
“砰——!”
手腕上陡然轻松的感觉让孟烟池松了一大口气,但他一点也没有高兴的余裕——因为站在他面前,一拳将扯着他的男人打翻在地的,是浑身都散发着慑人气息的——冯夜枢。
“答案是no。”冯夜枢的黑色瞳孔在灯光之下显得更为冰冷,“他不是欲拒还迎,你根本就没资格打他的主意。”
孟烟池正想张口分辩两句,冯夜枢的眼神投在他的脸上,双眉少见地紧蹙着,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人——甚至连人都不是——而是种冰冷的,像是在评判一个毫无价值而徒具花哨外表的物体时所流露出来的疏离。但他的手却烫得可怕,握着孟烟池的胳膊时,孟烟池只觉得自己的皮肤都要被烤焦而发出尖锐的叫声。
“你放开我!我凭什么要和你走!”孟烟池用力甩开他的手。不,不对,就算是冯夜枢也不行——冯夜枢又有什么权利来管自己呢?不管是作为程叙还是孟烟池,冯夜枢都在随意干涉他的人生,就因为他爱冯夜枢!
不行,够了。冯夜枢,我已经决定了,从那天晚上起,我们不过是一面之缘的路人。
“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冯夜枢脱下手套狠狠丢在地上,声音依旧淡漠,眼眸中的黑色仿佛更加浓重,“照片的事,我已经受够了。孟烟池,我不容许有第二次这种事情发生。和我回去。”
“冯夜枢我凭什么和你回去,你是我什么人。”
孟烟池清清楚楚地看到冯夜枢笑了。
因天气寒冷被冻得苍白的脸上,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那个笑声短促得就像利刃入胸般,明明转瞬即逝,却隐藏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悲凉,“好,很好。”
冯夜枢一手拖过孟烟池的手腕,手中翻折,弯腰,一手扣住他的嘴和不断挣扎的胳膊,另一手已经将他整个人捞进怀里,力道之强,孟烟池整个人又悬空,根本挣脱不开——这姿势还是龙骑卫里龙衍经常用的那个,现在冯夜枢施展得简直是轻车熟路!
孟烟池想要呼救,嘴已经被封得严严实实无法发出声音,只好用眼神示意围观的人群。哪知其他人只是围成一圈看着他,纷纷投来同情甚至揶揄的目光——他们显然误以为冯夜枢和他本来就是一对拌嘴了的小情侣,男朋友吃醋找上门来捉人这种狗血桥段在gay bar里当然是数见不鲜,没有人会多管闲事。再加上大家都看到了成凛那架势,更加确定了一点——
今晚来的这几个杀气很重的男人,没一个是他们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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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夜枢走出nightare的时候,听到成凛的兰博基尼里传来类似冷兵器碰撞的声音,如果没听错的话——甚至还有枪声,很轻微的枪声。林溯雨的宝马早就绝尘而去,亏得他用一只手也能开车。冯夜枢犹豫了不到一秒钟,决定无视那辆兰博基尼里的动静继续钳制着怀里的孟烟池,将人丢进自己的保时捷里,毫无间隙地锁上了门。
孟烟池看到门被锁了,咬牙切齿了两秒之后说,“冯夜枢,你想怎么样?”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冯夜枢启动了引擎,低低的轰鸣声在深夜中就像受伤的动物在喘息,“先是被卑鄙小人握住了把柄,之后又到nightare这种恨不得把你家底都挖出来的地方,我倒是想要问你,你想怎么样?”
冯夜枢点燃一根万宝路,夜色中只有一点赤红的烟头扎人视线。冯夜枢极少抽烟,因为他的心性足够坚忍,就连季东来都只见他失控过一次。
万宝路略带辛辣的味道在车里弥漫开来,数秒钟的沉默凝重得仿佛抽空了空气,孟烟池几乎要喘息才能呼吸自如。他气极反笑,“我去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又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于孟烟池这样性格的人来说,不是火烧头顶都不会说出这种忤逆冯夜枢的话来,对于今天晚上来说,莫名其妙气势汹汹的冯夜枢,简直是比天下红雨更奇怪。
好一个没有关系。
这四个字就像滚烫的烙铁从喉咙滑下,沉甸甸地落入胸腔、胃袋,将五脏六腑焚烧殆尽,还要贴着他的肋骨,让他的心脏每次搏动都被灼烧。
是。他和孟烟池没有关系,和程叙也没有关系,因此他不具备任何关心他们的资格,就连凝视也要在无人发现之处进行。
程叙出了意外的时候,没有任何人通知他,等他得到消息,看到的只是他的骨灰。就连程叙生前的照片,在公子凭的禁令之下也只能被牢牢锁在ipad里,不得见光。
他和孟烟池没有关系,所以没有嫉妒的资格,哪怕管成治拿着艳照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哪怕他为了维护孟烟池的声誉做出任何努力,不过是一个心甘情愿,在孟烟池眼中,自己不过一个局外人而已。
“你来这里为了什么?为钱?还是艳遇?”
香烟已经燃烧快到尽头,烟灰落在冯夜枢的手背上,他却丝毫不觉得疼痛。
曲正扬。
他始终无法理解苏末河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离开他,正如冯夜枢亦无法明白那个干净纯白搂着他的脖子叫他阿衍哥哥的孟烟池,为什么会穿着一身挑逗的衣服在夜店里和陌生男人调情。
为钱,还是为性?
他是觉得冯夜枢给不起,还是根本就看不上……?
孟烟池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冯夜枢猛地讲手中的烟头摁在方向盘上,发出一阵皮革烧焦的味道,紧接着就是强横的力道将他固定在座位之上,孟烟池只觉得自己的视线被完全遮挡——被力度和体温,还有不稳的呼吸紧紧缠绕,让他一时手足无措,无从挣脱,直到——
微凉的嘴唇覆上他的,只是犹豫了不过半秒钟的时间,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孟烟池已经毫无抵抗地松开了自己的防御,他的口腔瞬间就被充斥着万宝路味道的吻占据得毫无空间。
冯夜枢的掠夺,就像他本人一样。
沉默而迅速,只当被俘获的时候,才感觉到那种掌控全局的霸道。孟烟池被迫将口腔张到最大,温柔的舔舐之后是强横而持续地吮吸,仿佛没有尽头般无休无止,不容拒绝,无从反抗,仿佛有个声音在孟烟池的头脑中催眠着要他交出身心,放弃意志。孟烟池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只有冯夜枢的手,修长清瘦的指节,在抚过他的脸颊和脖颈的时候,仿佛因他的手指勾勒,才出现了自己身体的轮廓。
不要反抗。
有声音在耳边蛊惑。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想要他与你鼻息交融,肌肤相贴;想要他的喜怒为你牵动,他的眼中映着你的身影;想要他不管不顾地独占你,侵犯你,直到灵魂的最后一块版图都被他占据,用你的身体成为他功绩的碑石——
只要你闭上眼睛,这个世界,和冯夜枢,就都属于你。
不对,这本身就是不对的,冯夜枢内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的某个人,他把自己当成那个人的替代品?又或者是……萧眠月?
孟烟池陡然清醒过来,一口重重咬在冯夜枢的嘴唇上。
前世今生,程叙和孟烟池,都不想也不愿意成为替代品。
我想要的,是他眼睛里堂堂正正写着我的名字,标记上我的影子,戳上我的标签,如果说这是作为孟烟池和程叙的霸道和私心的话,那么我也愿意承认。
哪怕自己再想要,内心无数次的想要妥协,但是自己依然无法服从,因为这是自己的心,如果不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看到,而只能作为替身的话,自己也许暂时能够满足,但是越来越久,自己只会更加贪婪,那么与其如此,越要越多,还不如,当断则断!
血的味道迅速在口中散开,孟烟池看到冯夜枢眼中的黑色变得更深,就像闻到了血腥味的大型食肉动物。这个吻不但没有松开,反而被加重了力度,在他脆弱的上颚和齿龈扫过,孟烟池几乎都要怀疑自己连灵魂都快要被吸出来,大脑已经几乎不能思考,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呻吟。
冯夜枢大衣的面料贴在薄薄的衬衣上,原本冰凉的温度已经染上了体热。他的手指探入衬衣之下,每触到肌肤一寸,便有一寸战栗不已。
孟烟池听到他心跳的声音,贴着自己的胸口。深沉而猛烈,就像他攀升的体温,和唇上的厮磨一道愈演愈烈,整个人几乎都在他双手的掌控之中,只是相触和抚摸,酥麻就顺着脊骨叫嚣着窜动,冲击着他已经愈发昏沉的大脑,最后一点意识防线眼看就要溃不成军。
孟烟池脑子里最后还有一点点理智在颤抖,如果这里没有停下,那么自己就失去了所有的立场。
他屈起膝盖,往冯夜枢腹部狠狠一顶。这种时候如果要让这个失去理智的男人停手下来的办法,大概就剩这一种办法了吧?
孟烟池的体格和冯夜枢相比实在悬殊太大,孟烟池听到冯夜枢沉闷的呻吟和骨头撞击的声音,却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情急之下,孟烟池又往他下腹薄弱的地方拼命撞击过去,幸好保时捷内部足够宽敞,在冯夜枢本能地弓起身子的时候,孟烟池稍稍一缩就脱离了他的钳制,按下驾驶座边上的锁钮。只听到咔哒一声,车锁应声而开。
孟烟池直接跳下车去,毫不犹豫的往外跑。夜晚的风冷到刺骨,孟烟池觉得自己单薄的衬衣都要被寒风撕碎。他拼命地跑,不知往哪个方向,大脑一片空白,身体的本能完全凌驾于思维之上。
不要——不要——!不是这样的——!
并不是害怕被他强迫,而是不愿意摧毁冯夜枢这个眸黑如墨,沉静如水的少年在自己心里的印象。
那个少年看着自己微笑,似乎永远都不动声色。大概自己前世和今生都没办法想到冯夜枢居然会有烧红了眼把自己压在保时捷上强迫的时候吧?所以更加不愿意变成那个被强迫的人。
孟烟池觉得自己跑了很久,直到没有力气才停下来。他哆嗦了一下,在b市的这种天气里,身上这身衣服显然太少,但现在他还能去哪?施珩的店里肯定是去不成,而自己的家……他甚至不知道现在自己在什么地方。
身前身后都是浓重的黑暗。没有任何他追来的痕迹。
小腹上的钝痛总算稍有缓解,冯夜枢喘息着坐起来。车门大开,新鲜的冷空气急剧地灌入,骤冷让他头上的每一条神经都在作痛,冯夜枢几乎都能听到身体的哀鸣。
他做了什么?
就像下作的嫖客一样,用身体宣泄自己的无能和怯懦——他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要和孟烟池有关的事,他就会失去引以为豪的自控力,而在孟烟池眼中,不过一句“与你无关”。
成凛的兰博基尼现在变得安静无比,那两个人究竟在车上干了什么可想而知;林天王早就不见了人影,不知道施珩会不会也像孟烟池一样踹他一脚之后撒腿就跑?
冯夜枢重重关上车门。就在这时,副驾驶上亮起了微弱的光,竟然是孟烟池的手机落在座位上。想来是之前争执的时候没注意落下的,来电人显示是lda。
“喂,小孟,你到底在哪?我到处找你,谢天谢地你终于肯接电话了。”lda的声音从扩音器里蹦出来,看得出找不到孟烟池确实把她急坏了。
“他跑了。”说话的声音是冯夜枢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沙哑,“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孟烟池筋疲力尽的推开姬氏给自己租的房子,一头倒在床上,几乎没有力气再动一下。从自己找到路回来,用去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他在路上差点被冻死,手机丢在冯夜枢的车上,身上那条薄薄的皮裤里只有两百块钱,从那个黑乎乎的巷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几乎连打车钱都不够。万幸钥匙自己都是挂在身上,最后还能活着回到这个小房子来。
在那两个小时里面,孟烟池深刻的体会了苏末河的心态,所谓b的生活,大概也不过如此,前一秒天堂,后一秒也许就是地狱。
他苦笑的想,现在自己去演苏末河,一定能演出一点不同来。
但是现在当务之急,自己把手机丢在冯夜枢的车上,那个手机的密码,如果被冯夜枢打开,里面所有的一切暴露在他面前,自己要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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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烟池第二天早上醒来,只觉得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在痛。在nightare里折腾出那么大动静,大晚上在路上猛跑,加上又穿着不合适的衣服睡觉,简直是堪比酷刑的折磨。
没想到这个公寓还给自己留着。孟烟池四处张望了一下这个当初和姬氏签约的时候为他租下的公寓,已然是空空如也,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搬去了毛绒甜品店。这里就是他作为孟烟池踏上演艺之路的起点,却没想到和冯夜枢纠葛成至今这幅局面……
习惯性地去摸手机,才想起手机已经被丢在冯夜枢的车上。手表上显示现在是早晨7点多,现在没有手机,就连打个电话想把手机要回来都不行……
孟烟池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听到脖子发出清脆的嘎吱声。思忖再三,还是决定先去施珩的毛绒甜品店。施珩八成已经和林天王和好,自己也不好再留在那儿做电灯泡,还是先把生活用品拿回来是正经。至于手机,再找个别的什么理由要回来就是了。
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孟烟池还在心里忐忑到了店门口,如果吃了闭门羹,那什么支付出租车的费用,却没想到一到了店门口就愣住了:
毛绒甜品店竟然破天荒地开着张,从店里还飘出一阵阵烘烤的奶油的香甜气味,挠得他的肚子都开始叫了。
孟烟池当场就愣在那里,“阿珩……你,你,你不是……”
施珩穿着那件毛绒围裙,已经换上了平时在店里的装束,昨晚的妆也洗得干干净净,只是看上去有一丝倦色,“怎么?觉得我从此就被林溯雨包养了,就不回来了?”
“那……那也不是……”孟烟池一时有些张口结舌,脑海中浮现出施珩昨晚的样子,大脑似乎还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么多信息量,“只是,你和林溯雨不是已经……”
施珩笑了笑,戴上手套从烤箱里取出一盘刚出炉的面包,上面融化的奶酪还在吱吱作响,屋子里顿时浓香四溢,“是啊。店是他买的,怎么的也算个长期的金主吧。总不好意思驳了人家的兴致,但留在客人那里过夜就不应该了,这也算个行规吧。”
孟烟池愣在当场不知如何应答。眼前这个施珩,像是他所熟悉的,但又像少了点什么,“客人……?”
施珩转而对孟烟池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小烟池,其实我一直都很害怕,你知道我以前做过的职业之后会看不起我。谢谢你。那个职业没有带给我任何好处,只是教会了我一件事,就是如何永远面带微笑,送往迎来。”
那一瞬间,孟烟池的眼前有种恍惚的感觉。不知是因为施珩那个微笑在清晨的阳光中被勾勒上一圈暖暖的金边,让孟烟池似乎隐约看到了苏末河,穿着过大的t恤,回过头来对着曲正扬微笑,露出两个小虎牙。
要如何深爱那个男人,才只敢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露出真正的笑容。
孟烟池顺利地在施珩店里吃到了丰盛的早餐,看着施珩忙碌的影子,胃里被奶茶和热烘烘的吐司填满,有种恍如隔世的茫然。以至于林天王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都没有觉得太过于惊诧。
“哟,小烟池。”林溯雨见到他露出那个惯常的招牌性笑容,倜傥如初,但看在孟烟池眼中隐隐有一丝疲惫和无奈。衬衣有些皱,牛仔裤和外套显然是临时套上去的,和他一贯潇洒的形象相去甚远,“真巧。”
看到林天王如此潦倒,孟烟池也不由生出了一点恻隐之心,将烤得喷香四溢的黄油土司向他推了推,“怎么回事……?阿珩就是一只小绵羊,毛也能给你摸逆了?”
林溯雨倒是毫不客气抓在手里就啃,“小烟池,你难道不知道咩咩是一种很倔的生物?当它用屁股对着你缩成一个毛团的时候,软硬兼施也是无济于事。”林天王说着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和岳导演家里的萨摩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烟池你帮我把咩咩追回来吧?”
孟烟池见他两三口就面包就落了肚,又听他这么说,“活该”两个字硬是咽下了肚子没说出来。看着林溯雨这个狼狈劲儿,孟烟池不由去想象他们昨晚到底是何等的混战。想了半天,孟烟池还是没敢问林天王那小嫩模他如何处置。能让林溯雨这样一大清早追上门来卖萌讨好,施珩在他心中总是有点不一般的分量吧?
孟烟池心里正在打鼓要不要答应林溯雨,就在这时,听到门外传来接连不停的喇叭声。孟烟池伸头一看,竟然是季东来。
“今天人还来的真巧。”季东来进门的时候,看到林溯雨也愣了一愣,随即便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白色的iphone递到孟烟池手里,“这是你的iphone,夜枢让我还给你。”
一听到冯夜枢的名字,孟烟池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孟烟池拿过来一看,没有输入错误密码的次数,里面的资料也完好无损。孟烟池舒了一口气,面上还是没有说什么,接过来道,“多谢。”
季东来看了孟烟池一眼,像是对他竟然没有进一步追问冯夜枢的事情感到奇怪,但说出来的却是,“刚才在车上的时候,接到李导演的电话。让你一周之后去参加他的party,时间和地点他的助理会另行通知。”
孟烟池点点头,“好,我会等通知。”
“那我通知到位了,我先走,夜枢那边还有事情等着我。”季东来点了头转身就走了。
孟烟池刷着手机查看里面所有的东西,资料确实一点没少,自己担心被查看资料所安装的输入五次密码错误自动删除资料的插件连运行过的痕迹都没有,但是冯夜枢毕竟是学计算机的人,虽然当着季东来的面没敢表现出来,但是这些东西冯夜枢到底有没有看到,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
“担心里面的东西被看过了?”林溯雨一眼就看出他的忧虑。
“有办法知道吗?”
“估计难,如果你帮我追回阿珩小绵羊,我就考虑帮你找高手哟?”林溯雨眯着眼睛像一只狐狸,只可惜尾巴上的绒毛不再蓬松漂亮,一副被打击了样子,“阿珩~~阿珩~~你给我做一份早餐嘛?我好饿呢~”
“好吧,你想吃什么?”施珩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逆光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三明治?还是奶茶?”
林溯雨一把扑过去抱住施珩,像极了墨少家那只毫无节操的萨摩耶,甩动着尾巴扑向主人,“要吃三明治~~要吃绒毛招牌三明治!”
施珩转身走向厨房,哪知道这只人形萨摩耶根本甩也甩不掉,只好就让他这么贴着一步一步往里挪。
孟烟池一边在心里感慨着林天王的脸皮真是厚比城墙,一边看着那边无可奈何的施珩,心想这一对就这样倒也挺不错,施珩心里有结,也许哪一天就被林溯雨软磨硬泡开了;林天王如果能磨到施珩回心转意,想必也收了风流习性,到时候未必不是一对良配。
而自己……
等孟烟池注意到的时候,季东来已经离开好一阵子了。
“东来,麻烦你了。”
冯夜枢一上车,季东来就感到从他周身笼罩着的压迫气氛,让他在充满暖气的车里也不禁微微打了个颤。
“他有说什么吗?”冯夜枢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过,看着已经存在手机里的那些照片。大都是自己的旧照,那时候略带青涩的模样,靠在桌上打瞌睡的样子,偷吃东西的样子,抱着一只小猫手足无措的样子,甚至还有在更衣室里半裸着的照片。孟烟池的手机里放在最醒目的位置的,是一张自己眯着眼睛,程叙凑过去偷亲的自拍。
程叙……
这些照片,除了程叙本人,别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如今又怎么会出现在孟烟池的手机里?程叙和他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见到他的时候总有一种……程叙就在附近的感觉?
“不,他什么都没说,看上去不像怀疑的样子。”季东来镇定地开着车,不知为什么,今天的冯夜枢让他觉得陌生,虽然还是长着那张熟悉的脸,但那种清淡到几近于无的气息如今就像蛰伏的猛兽般咄咄逼人。这种感觉,与其说是冯夜枢,倒不如说像极了……那位很少露面的姬氏主人,姬飞扬。
程叙的照片为什么会在他手上?不……程叙出意外的时候,孟烟池还不到十八岁,也没有来b市,程叙的死不可能和他有关。以程叙的性格,绝对不会把这些东西交给一个孩子保管——难道——
程叙还活着!?
一旦起了这个念头,冯夜枢就再也无法克制自己顺着这个思路继续下去。如果程叙没有死,为什么至今没有出现?他的妻子已经去了国外,和母亲也没有联络,他会在什么地方?他和孟烟池又是什么关系?
不管用何种方式……程叙,请你一定要,回到我身边。
作者有话说:看到照片的夜枢殿的联想果然和妹纸们的联想完全不一样啊啊啊~~这点上。。我不得不说乃们的期待落空了。。另外,作者小公告~~圣诞节和元旦有福利奉上~~应该……会是肉吧?妹纸们想看什么肉?留言吧~~我看看肿么个写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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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
孟烟池被lda拖去做脸化妆打扮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居然自己就混混沌沌过了一周。一边被lda摆弄来摆弄去一边听她抱怨之前的助理究竟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连最起码出得了场合的衣服和装饰都没有的时候,孟烟池终于没扛住让自己神游天外,迷迷糊糊中回想起这一周里毫无下限的人形萨摩耶林溯雨纠缠住施珩不放,居然有一天晚上来毛绒甜品店的时候放了大招。
他穿了一身格子衬衣,下面搭了一条简单的牛仔裤,一双登山鞋,看上去就像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抱着吉他就来了毛绒甜品店。由于施珩终于下定决心励精图治,毛绒甜品店的生意兴旺了不是一倍两倍。开业时间也从原来每天5、6个小时变为从早到晚,以至于施珩一个人又要做甜点,又要招呼顾客,常常分身乏术。
那时候正是毛绒甜品店的营业高峰期。每到这时候,孟烟池都会出来帮他打下手,帮忙点单什么的。林溯雨进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大墨镜,脱掉外面的灰色长风衣就站到毛绒甜品店一个最显眼的位子,旁边还有人进来放话筒。施珩当然没注意,孟烟池虽然看到了,也随着他去。毕竟林溯雨整天都来,要拦也拦不住,而且既然施珩都没说什么,孟烟池也就任由这只生物一个讨好一个傲娇地发展下去。
林天王这段明显比较悠闲,布置好了之后就清了清嗓子,对众人说,“大家好,我是毛绒甜品店的临时驻场,今天第一首歌是《love to be love by you》。”
在店内的顾客都有点吃惊,毕竟毛绒甜品店只是一个甜品店而已……驻场?开玩笑的吧?旁边已经有人窃窃私语起来,说这个人看上去怎么那么像林溯雨,现在这山寨也山寨得够逼真的,不过只怕是脑子有点问题,想要曝光也应该去酒吧,跑到甜品店来干啥?也有人拿着手机开始拍照,林溯雨不愧是开过全国巡游演唱会的人,区区几声起哄根本不足以构成心理上的压力。
他抱着吉他就开始歌唱,垂下眼眸微微含笑,唇角那两只酒窝更是勾人,其实从正面来看,林溯雨并不是特别英俊的男人,但是他在弹琴唱歌的时候,真是让你无法拒绝,那双上挑的狐狸眼眯着看着你,一字一句的唱着歌儿,仿佛让你的心都会柔软起来。
林溯雨唱歌基本上属于无师自通。虽然和范书晋的儿子范沉云那个天生的夜莺嗓子相比不是一个等级,但是在明星当中,林溯雨已经是难得的拿过两张销售前三的大碟的男星。当初林溯雨打算出唱片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不过是玩票,哪知他真的请来专业制作人正儿八经地出起了专辑。这张专辑一出没多久就上了hit榜的10,所有的嘘声戛然而止。
这世上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异禀,芸芸凡人只能望洋兴叹。
他的声音属于温柔的中音,但是比起一般的男星甚至男歌手,他能够很好的流转高音和低音,转圜起来毫无滞涩,反而给人一种丝绒巧克力般的柔滑醇厚。林溯雨在毛绒甜品店唱的歌都是自己的优势曲目,林溯雨属于天生聚光的那种人,一曲唱毕,听众里爆发了惊喜的掌声。
顾客们议论纷纷,“这个山寨还真不错,不仅人长得像,就连唱的也有那么八九分神似,要是林溯雨本人在台下还不一定唱的有这么好。”
孟烟池手一抖杯子都差点掉在桌面上,山寨你妹!这根本就是真人版演唱会好么!谁知道林溯雨把自己这么个打扮了下,谁会认定这就是镁光灯下闪闪发亮的林天王?
他还真是为了追回施珩不择手段了,这是连压箱底的功夫都拿出来了吧?
孟烟池忍不住回头去看了一眼施珩,只见他站在毛绒甜品店一个不被人注意到的小角落,默默地望着林溯雨许久,目中泫然像是有泪,却始终没有滚落下来。仿若就在昨天,他还在无人的广场上抚琴自唱,说是送给他一个人的演唱会。
孟烟池把这件事情和lda说了,就连lda这个神经强悍如铁的女人听了都有所动容,“要是我男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又舍得这么来追我,只要他真心认错的话,搞不好我也会动心。哎,没办法,女人总是吃这套的……”
孟烟池本想强调一下施珩不是女人,但想想也就作罢。对面坐着爱了不知多少岁月的人,男女早已不是重点。
孟烟池暗自脑补了一下冯夜枢,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觉得有点想笑,冯夜枢唱歌并不算好听,当年那位大人也不是没有下过苦工找人来给他上声乐课,可是他的嗓子实在不是那种能在乐坛里红的起来的人,虽然自己是很喜欢听。
不过如果冯夜枢抱着吉他来给自己唱歌,自己会怎么样?
不知为何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冯夜枢笨手笨脚地拨弄着那几根可怜的细弦,最后不仅歌没唱成,吉他还差点一命呜呼。不知道为什么,冯夜枢其他都好,就是对唱歌和乐器始终少根筋,真是白长了那么好看的手。
一想到那双手曾经在自己身上肆意游荡,孟烟池立刻收回了思绪,却已经被lda看出了端倪:
“小孟,你刚才在想什么呐,笑得那么荡漾。”
“哪有……”
“还说没有,现在还是冬天,真该给你拿个镜子照照,笑得活像春天到了的猫。”
好容易熬过了几个小时的折腾,孟烟池换好了衣服之后lda开车带他去了会场。李臻的party放在b市著名的一家酒店,专门包了一个场子来做,这次算是为了《刺藤》开播之前的小型party,媒体也都有光顾,对于参演的孟烟池而言,是个绝好的曝光机会。
孟烟池进场的时候看到了圈子为数不少的一线明星,穿的都是花枝招展,和走年度红毯的颁奖礼上也不为多让,各色佳丽争奇斗艳,那礼服搭配的真叫一个眼花缭乱。
孟烟池一贯对这种场面没什么兴趣,不过工作性质使然,还是对这些服饰都有所鉴赏。就在这时,他一眼瞟到了个熟悉的身影,施珩怎么会在这里?
孟烟池一看到施珩还是日常的装束,就明白他定然又是被林天王诓骗来的,过去把施珩拖到一边,“阿珩你怎么这样就来了?”
“我……”施珩一副好气又好笑的样子。未免引人注意,孟烟池立刻开始往他的盘子上码吃的。这个party的规格相当不错,每样食物都新鲜精美,立刻就转移了一部分施珩的注意力。
“林溯雨软磨硬泡非要我来……我要再不同意的话,他的存在简直影响甜品店的经营。”施珩一边低声对孟烟池说,一边把食物往嘴里塞,像只贪吃的仓鼠,看得出也饿了好些时候。孟烟池还想再问一点什么,这时候整个会场突然安静下来,施珩旁边的林溯雨眼尖,一把搂住施珩说,“呵……东西宫碰面啊。”
孟烟池不解的回头,林溯雨很好心的解释,“那位大人和李大导是经年宿敌,情敌和事业上的敌人。”
就这一句话,孟烟池还没来得及咂摸出味道,但是从全场突然安静下来也能觉察这氛围的紧张,好奇心发作往门口看了看,才真正明明白林溯雨那句经年宿敌是个什么意思——他第一次看到有人和那位大人在气势上平起平坐,丝毫不显弱势。
安陵凭今天里面搭的是一件中国风的浅青色衬衣,盘扣明显是手工制成,那种浅青色很难染就,应该也是高端定制才有的品质。外面的浅米色外套更衬他白皙如玉,容光皎然,哪怕年过五旬看上去依然年轻。单从相貌来说,比公子凭出彩的人不在少数,但在顾盼之间便有风华流转,宛然天成。人说安陵凭笑可得美人青眼,怒可使枭雄折腰,如今看来,此话竟没有半分夸张。他身边随着走进来的是姬氏主人——姬飞扬,两人并未有任何亲密的举动,但远远看去,总给人一种超乎一般的和谐。
姬飞扬的打扮就随性许多,虽然定制西装和衬衣良好地衬托他保养得当的体型和气质,但并没有严谨地搭配领带,就连领扣都是敞开的。如果只看照片,很多人都会觉得姬飞扬就是中年版本的冯夜枢,但见到真人才知道,他们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冯夜枢像墨色的湛卢,凝定清冷,只在出鞘之时方能统御万兵;姬飞扬却是一把无鞘的长刀,风霜不但没有摧减它的光华,反倒更显出睥睨疆场的狷狂凛冽。
李臻身着一件当季最流行的丝绒质料衬衣,能把丝绒感的面料穿的好看的男人是极少的,但是他就属于这种类型,这件衬衣应该有羊毛成分,织造起来的丝绒感不弱,但是他外搭了一件夜空蓝的外套,外套贴身而就,勾勒出他的身段,这个五旬的男人从背影来看依然勾人无比,真不愧是当年上流社会能与安陵凭一较高下的“李三公子”——美玉无瑕安陵凭,照夜明珠李公子。
“欢迎赏光。”跟在李臻身后的还是那个年轻的助理,与李臻一道向来宾行礼致敬,“安陵,多年未见,你真是一点都没变。飞扬,倒是你,有些老了。”
“那是当然。”姬飞扬揽过公子凭的肩膀,在他的额角上轻吻了一下,“岁月不饶人,如今我已经是半老头子了。哪里比得上李导演容颜不改,风华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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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番话,姬飞扬略一欠身,执起李臻的手背轻吻一下。法式的吻手礼由姬飞扬做来少了优雅精致,反而多了几分不羁的危险,哪怕他的目光之中毫无轻慢之意,在场的女星们仍是起了一阵小小惊呼。
“能请到两位这样的贵宾,是我的荣幸。”李臻面不改色,用眼神吩咐身后的助理去招呼新来的客人,“庆祝我们多年重逢,以及这次我新拍的片子,请尽情享受这个夜晚。”
公子凭的目光往场中一扫,所有人纷纷移开视线作出一副“我才没有在看你们呢”的表情,气氛终于又回归活跃起来。
“听说李导演这次回国,是有新片?”公子凭在外人面前永远风度得体,和在小四合院里慵懒撒娇的样子判若两人,“怎么也不介绍一下这位一直跟在您身后的先生?”
“新片当然是一个原因。至于另一个原因,是我本人在外漂泊久了,国外虽好,还是不如故土情深。片子拍完之后,如果不出意外,我应该会在b市找个住所安定下来。”李臻言笑宛然,与公子凭碰杯的姿态全无做作,表情真诚得天怒人怨。
“我只顾着招待贵宾,都忘了介绍。这是建周,罗建周,跟随我多年的助理。也是《刺藤》的编剧。”
一直站在李臻身后的年轻人这才上前一步与公子凭和姬飞扬握手。姬飞扬更是以略带好奇的眼光打量这个相貌平平,笑容谦和的年轻人。罗建周看上去约有三十出头,不论从哪方面看上去都和光彩照人的李臻相去甚远,普通得让人怀疑把他丢到人群里到底能不能被挑拣出来,看上去就像隐没在李臻的阴影里一般。
“安陵先生,姬总,久闻两位的大名。”虽然说是助理,但公子凭眼尖,一眼就发现罗建周的穿戴虽然没有什么抢眼的设计,但无论做工还是面料都是极好。没有标签,应该是专门定做。更重要的是,面对自己也就罢了,就连林溯雨那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初次见到姬飞扬的时候也难免有些局促,而罗建周应对自如,言谈举止毫无滞涩,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助理能做到的。
想到此,公子凭便有了几分兴致,“这个本子我也看过几眼,比我那不争气的败家侄子写得好上百倍。不知道罗先生有没有兴趣留个联系方式?眼下好演员虽多,好的本子却难得。”
“多谢安陵先生赏识,不过,我不为李臻之外的人写本子。”罗建周温和地笑笑,递给他一杯暖过的低度白兰地,“刚才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您的指尖有些发青,碰杯的时候略有颤抖,除了寒冷之外,我想大概是止痛药的效力没法持续太久吧?喝这种酒会舒服一些。”
轻轻举杯之后,罗建周无声地退去。那边李臻正在和姬飞扬相谈甚欢。不知是不是白兰地的作用,公子凭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心中逐渐燃烧,热度随着血管流窜到四肢百骸,几乎要将他吞没。
公子凭和李臻虽然都是言笑晏晏,但散发出的女王气场实在杀伤力太过强大,孟烟池只敢偷偷躲在角落里看得内心的八卦冲动汹涌澎湃。突然手里被人塞了一张字条,孟烟池还当是施珩,一把握住了对方的手,“阿珩阿珩,你说他们两个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啊?”
“不好意思,您好像认错人了。”低沉淳厚的声音带着笑意,把孟烟池下了一跳。回过头来发现是个相貌端正憨厚的男人,这张脸似乎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我是跟在李导演身边的助理。”对方好心地提醒他,显然对自己的大众脸已经习以为常。
“啊……啊,对不起,刚才一紧张没认出来。”孟烟池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要说这位罗助理他也见了几次,却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没能把他记住,“请问您找我是李导演有交代什么事吗?”
“李导演让我告诉你,按照这张字条上的内容去做。这是《刺藤》最后一次试镜。”罗建周看到他目瞪口呆的样子,忍不住嘴角上钩,将手中的香槟递给他,“李导很看好你,好好表现哟。”
孟烟池看到李臻字条内容的时候内心不无吐槽,什么叫做“请用尽浑身解数勾引《刺藤》的男一号,越让他欲罢不能越好”?!
第15节
恋耽美
第15节
孟烟池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在靠近高档酒的区域,有好几个顾客正围着一名调酒师极尽殷勤。因为距离太远,所以无法看清那位调酒师的长相,但就凭着他身边的男人垂涎的样子,孟烟池大致已经能够想到所谓的应该能达到哪种级别。
“阿衍你怎么对这些这么了解……”孟烟池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在三年以前,我就坐在那个位置上。”这句话施珩说得很轻,孟烟池却还是听到了。
不论何种震惊都不足以形容孟烟池当时的心情。
他从来没有问过施珩的过去,也不曾听施珩主动说起过。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起的往事,但尽管事实就摆在面前,孟烟池还是觉得眼前这个端起细长酒杯,举手投足间,魅惑就如香水一样一层一层氤氲开的施珩就像幻觉般不真实。他早就知道施珩的长相非常清秀,略施粉饰之后就像一只完美无瑕的瓷娃娃,眼神无辜又迷惑,袖口和领口上用缎带打着结,就像一只……等着被拆开的礼物。
孟烟池痴痴呆呆地看着施珩,任凭对方勾过他的脖子,嘴唇贴着他的耳朵,“从这个角度你可以看到我,别随便离开。”
带着体温的香气荡漾开来,并不浓烈。孟烟池闻出了鸢尾花的香味。
施珩打了个响指,立刻有waiter送上酒饮,他将其中一杯递到孟烟池手中,当着众人的面贴了贴他的脸颊,“enjoy tonight,亲爱的。这杯可是免费的哟。”
淡香槟一口一口下肚,不超过半个小时,施珩对面的男人已经从对座挪到了施珩身边,十分钟之内就开了两瓶。大多数时候施珩并不多话,只是用那双光华流转的墨兰眼眸看着对方,有时迎合两句,有时甚至略加嘲讽,却只是激发了对方的好胜心,愈发想要证明自己与众不同。
“嗨,新来的?”孟烟池正看得出神,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递过来一杯色彩鲜艳的饮料,“今晚没客人,和你随便聊聊。”
孟烟池警惕地看了他一眼,没有接。对方眯起眼睛笑了笑,自己先喝了一大口,“果汁而已。别这么瞪着我,我们可是同行。”
看着他外衣口袋上露出的一截手帕,孟烟池抱着探听消息的念头接过了他的好意,一尝果然只是普通的果汁,“谢谢。”
“是他带你来的?我是说……施珩,他不是早就不干了么?”这个b看上去和孟烟池的年纪差不多,风尘的场所似乎并没有埋没他坦率的性情,还不等孟烟池回答,就自顾自地滔滔不绝起来,“其实我来的时候,他早就走了。听说他在nightare创过叫座的纪录,运气也是好得出奇,有客人动用了大笔金钱和关系让他离开这个圈子……这般好命,还回来做什么,难道是被男人甩了?”
孟烟池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这么多问题,却无意中听到他说起施珩的经历,不由起了好奇心,“这次施珩也是带我来……不是来重操旧业的。其实关于他的事情我也知道的不多……”
少年大概是晚上没有生意无聊得很,或许是在这里太久没有遇到能说话的人,还不等孟烟池套话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往外倒,“我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我们做这一行,你以为是为了实现什么人生理想?见鬼……做b的,就算做到红极一时,那又如何,选这条路,不过是因为没有别的路能选而已。”
少年喋喋不休地说着,他手舞足蹈的欢快神情并不能掩盖内容的残酷。那些以“诚实劳动”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人,不过是因为从来没有体会过真正的苦难。一辈子正经劳动都还不起的债务,除了身体别无生存技能的孤儿,只要一夜之欢获得的收入或许就能救好几条人命,或者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
施珩的故事并没有新鲜之处:家人身患重症,明知没有治愈的希望,却还是倾家荡产、四处举债,用金钱来换取时间。但奇迹并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发生,人最终还是逝去,只留下堪比天文数字的债务。施珩几乎没有犹豫就选择了这条路,凭着年轻、相貌和聪明,很快就在这个圈子里名噪一时。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大概就是施珩并没有沉溺于纸醉金迷,存起了大部分收入,再加上某位熟客出手相助,成为极少数能从这个圈子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的人。
“我也想有他那么好运气……能存够钱……还能遇到一个……对我真心的……”b给自己灌了几杯啤酒后就已经开始口齿不清。孟烟池简直哭笑不得:就这点小酒量,随便哪个客人都可以把他骗走吃光抹净了。他喝醉之后倒是安静得出奇,和之前絮絮叨叨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时不时还露出一丝笑容,和抱着泰迪熊入眠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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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烟池看着这个睡着了的小b,苦笑起来。以他的家境和性格,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片子,一生大概都不会接近这个圈子,而某种意义来说,片子里的末末,他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吧。
没有选择,没有未来,一点点希望都是自欺欺人。有谁会对一个b付出真感情,所谓的“改过自新”,不过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离开这个圈子之后,社会依然冷漠,依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而曲正扬,就像投进黑色监牢里的一道阳光,尽管夹杂着尘埃,依旧美好得让苏末河一直坚信,自己不过是在做梦。
做一个随时可能结束的,唯有死亡才得以永存的美梦。
“麻烦帮我照顾一下他。”孟烟池给waiter塞了几张钞票,指了指已经不省人事的小b,整了整领子往不远处的一张桌子走去。
现在,他就是苏末河。
李臻抱着胳膊,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很抱歉,你们三位都没达到我的标准。”李臻接过助理递过来的热茶,呵了口热气,“三位的水准比其他人已经要高出不少,但和我的期待还是相去甚远。没想到多年没有回来,内地的演员质量已经下降到这个层次了吗?”
即使说着尖酸的话,李臻脸上也还是带着笑意的。他笑起来好看,他的笑容在水汽之后迷蒙的样子更好看,再加上带着几分讥诮的眼神,使他的奢华容色平添了撼人心魄的震慑,就连目下无尘如林溯雨、冯夜枢和成凛都不得不在他面前低下几分。
“成凛,曲正扬固然是个心理有些扭曲的男人,但他平时依旧要扮演品行正直的老师。你那是什么意思,黑社会吗?”李臻回想了一下成凛试镜时目露凶光的样子,简直就像刚出窝的小狼,一见兔子就眼放光。平心而论,成凛是块好材料,悟性和可塑性都算罕见,但也许是他还太年轻,过于锋锐的迫人气质让人一靠近他身边就觉得肌肤颤栗,这恰恰是和剧中角色相差最大的地方。
李臻把目光移向林溯雨,后者正从容不迫地看着他。他们之中林溯雨最年长,经验和技巧都不在话下,本来李臻也认为林溯雨应当能够胜任,但真到了试镜的时候才发现,还是少了点什么。
真是愚蠢,曲正扬这样的角色,根本不能通过演技来弥补。性格的巨大缺陷给他造成的灵魂空洞,对爱情的饥渴和绝望——除非经历过,否则任何拙劣的模仿都无法塑造那种切肤入骨的伤痛。
林溯雨什么都不缺,而是他的情原本就太少,真心凉薄,何来的用情至深,更遑论因此而生的情欲煎熬。曲正扬的冷淡不过是伪装,而林溯雨其人,淡漠却是真心。
“你的演技很好……太好了。”李臻略微斟酌着自己的用词,在他身后的助理立刻为他披上外衣,把他整个人裹在厚重的毛皮里。
“我明白了。”还不等李臻想出如何评价,林溯雨已经笑着往后退了一步,“这个角色超出了我的表现能力,我认输。”
林溯雨对李臻略一欠身便走到一边,依旧是毫无破绽的风度。李臻紧了紧外衣,这才把目光移到冯夜枢身上。
冯夜枢只觉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神色似乎别有意味。
与其说是看着自己,更像是透过自己看着另外的什么人。李臻无论是身世还是经历都带有太多传奇色彩,他究竟是看到了什么,眼神才会变得如此专注而深远。
直到他身后的助理轻轻咳了一声,李臻才像是注意到自己,“夜枢,你还不够,远远不够。”
“你的事情我也略微了解一些,作为0败绩的演员,我想你不需要更多的鼓励和赞扬。我只希望你想明白一个问题:长久以来的成功,对你而言究竟是否是好事。”
听到李臻这句话,冯夜枢觉得就像一根锋利的钢针刺进了心里最深不见底的地方,揭露出他所有的恐慌和不安。
他可以胜任大多数掌控自如的角色,完美,无可挑剔,这些工作在带给他相当成就感的同时,似乎有某个质疑始终存在灵魂的某个角落,如今已经快要能听见它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
冯夜枢可以是任何人,但是谁又是冯夜枢?
卡西利亚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你的老板对你钟爱有加,把你像一匹纯血名马一样饲养在豪华马厩里,一般人连摸都不让摸一下。
全身的血液上涌,冯夜枢突然明白了这句话背后所指的含义。
看到冯夜枢纯黑的眼中情绪激荡,李臻适时地沉默,让他自己去想通。
冯夜枢和一般演员的成长经历不同。诸如林溯雨等人,都是在漫长而艰苦的道路中磨砺自己的本性,最后在“表象”和“自我”之中找到了最好的平衡点之时,也就是事业走到最高点之时。但冯夜枢从一开始就有人提携,事先就为他指出了正确的道路和应该扮演的“表象”,以至于将“表象”扮演得越是尽善尽美,便成功得越快,但相应付出的代价,就如蝴蝶破茧前没有经历挣扎的阵痛一般,他始终不明白在这其中“自我”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内心拥有的力量越强大,压抑自我的感觉就越痛苦,总有一天这个灵魂空洞无法通过成功来弥补,到那时候,他就会被压垮,然后……迅速陨落。
“建周,你看他是不是那个人很像。”李臻低声地对身后的助理说着,后者接过他手中凉了的茶杯,略微颔首,“嗯,是有点像。”
那个人的名字多年不曾被提起,罗建周为他斟满了热茶,递到他手中的时候,轻柔地用手心覆盖着他的手,凉得吓人。
李臻不着痕迹地抽出手来,“今天的试镜到此为止就好了。让后面的人准备收工吧。”
林溯雨刚刚下场准备换衣服,他顺手把手机丢给范书晋,范书晋现在哪怕外面闹得纷纷扰扰,依然尽职尽责做着自己金牌经纪人的位子,表面上淡定的看不出纠结。
就在这时候,林溯雨的手机狂响起来,一阵阵响个不停,眼见林溯雨正在换衣服,范书晋就接了,里面的人着急的声音传来。
lda此时正在毛绒甜品店门口,无比着急,对着电话里的范书晋一通恳求。
范书晋听完了原委皱了皱眉头,把电话递给林溯雨,“有人说你曾经养的那只绵羊不见了。”
林溯雨换好衣服出来,他着一件棉质衬衣,外面套着一件浅灰色的马甲,越发显得倜傥,他挑起眉头,“你说的是……阿珩?”
范书晋把电话递过去,“你自己听吧。”
lda其实一开始并不想打电话找林溯雨,她前不久也知道施珩和林溯雨分手了,但是现在李导演找孟烟池找的那么急,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试一试吧。
“林先生,我是lda,是孟烟池的助理,请问您知道施珩去哪里了吗?”
“怎么了?”林溯雨捏了捏手旁边的bw钥匙环,钥匙环是一只羊毛毡做成的咩咩,捏了一下还很不客气的“咩~”了一声。
“情况是这样的,李臻导演刚刚打电话给我,让我找烟池,他说他找不到烟池,我就赶紧去了绒毛甜品店,这段他和施珩先生很好,一般都一起出没,结果发现绒毛甜品店关门了,旁边的邻居说今天绒毛甜品店很早关门了,施珩带着烟池出去了。我……”
林溯雨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lda打电话来找自己找施珩的时候,林溯雨微妙的有种喜悦感,就好像哪怕分手了,施珩也依然属于自己,可是施珩为什么会带着孟烟池出去?
不对!李臻让她找孟烟池!
那么……也就是之前传出来的消息,让孟烟池演李臻这部戏的男二号的消息是真的了!
今天正好是自己、成凛和冯夜枢三个人过来试《刺藤》的男一号,以李臻的性格极有可能让男二号也来选人,那么这个联系下去……
孟烟池那么个性格,演b一定会被李臻挑剔,难道……阿珩带着孟烟池去了nightare?!
他果然……果然还是回那个环境了。看来这关系自己结束的一点也不冤枉啊。
“你打电话给冯夜枢了吗?”林溯雨才不是省油的灯,一句话戳中重点,圈子里有眼睛的都看得出冯夜枢对孟烟池这点回护。
“打了,但是是季东来先生接的电话,我实在没办法,才来找您的。”lda着急的快哭了,“您要是知道……”
“nightare。”林溯雨说了这一个单词就把lda的电话挂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快被气疯了——被自己已经分手了的那只绵羊气疯了!
他不是和自己保证不会回那个环境了吗?而且当时撞到他和他那个熟客吃饭自己气的快疯了,后来干脆直接搬走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收敛?!林溯雨咬牙切齿,把手上那个咩咩钥匙圈捏的“咩咩~”乱叫。
“nightare?”坐在另外那边等上台的成凛第一次看到笑面狐狸林溯雨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这地方我很熟。”
林溯雨放下钥匙圈,那只毛茸茸的绵羊的绿豆大眼还看着林溯雨,一脸无辜的样子,“你有眼线?”
“有,你要找人?”
成凛和林溯雨的关系在圈里有点说不清楚,某种意义上,林溯雨和谁关系都不错,但是成凛这个全圈子都出了名的难搞居然也和他关系不错,这是不得不佩服林天王的做人手段,“对,找两个人,照片我发给你。找到了的话,这件事情算我欠你人情。”
成凛笑的漫不经心,一个电话挂出去,“帮我查两个人,在nightare。照片我转给你。应该不会在公共区域,你去区域那边找找。”
“我建议现在就走。”林溯雨和成凛一齐把目光移向了说话的冯夜枢,他已经穿好了大衣,看上去平淡的目光中似乎有与平时完全不同的感觉——就像是,重冰覆盖下的火山。
“不用等回答了,他们一定在。” 冯夜枢的回答无比肯定,毫无质问的余地。林溯雨正想发问,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成凛只是点了点头就把电话挂了,脸色不是太明朗,转头对林溯雨说,“在nightare,刚刚有人看到在区里了。”
林溯雨拿起钥匙丢了一句“多谢”就要往外走,发现成凛居然也跟着出来,林溯雨微微调侃道,“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在nightare会有眼线了,你那只妖孽也在?”
成凛点头,就在此时冯夜枢已经跨出了门,就差一步都能听到他的保时捷的引擎声了。林溯雨和成凛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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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不到时候,三驾华贵的坐骑就如天空坠落的流星般闪耀着疾驰而过——因为速度太快而让人无从判断它们的真实样貌,唯一让人疑惑的只是在这个时刻b市的飙车族应该还没有出动才是……
黑色兰博基尼以傲人的速度和气势在最前面领头,一如其主成凛杀伐决断的个性;白色宝马和银灰保时捷不相上下,二者分别以出色的轻巧敏捷和极佳的稳定性能一步不落地跟在后面,仪表盘上显示的时速数字越大,冯夜枢只觉得胸腔中的火烧得越烈,莫名涌动的情绪不但没有随着接近目的地而得到缓解,反而一波波地侵袭着他的理智,眼看就有决堤的风险。
nightare。长年有挖掘爆料的恶质媒体耳目蹲守的nighare。好得很。落在管成治手里的艳照风波还没有完全平息,就迫不及待地要想为热衷于散播私生活丑闻的媒体添点素材——他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出名?龙骑卫也不能满足他的名利心,甚至不惜以未来的演艺生涯作为代价!?冯夜枢想起无数为了获得眼球而伎俩尽出的丑陋嘴脸,它们上面渐渐换上了孟烟池的五官——对着冯夜枢露出了嘲讽的表情:
你以为你是谁?你为我所做的,不过是因为我和程叙有所相似——你在利用我满足对程叙的遗憾,表面上施以恩惠,实际上不过是假借高尚的名义,满足自己可怜的负罪感罢了。
冯夜枢,你不过是个卑鄙小人。我不欠你的情,更不见得要领你的心。我是孟烟池,不是名为程叙的洋娃娃。
握着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这一阵血涌上头的勇气之后,冯夜枢明白,自己并没有立场阻止孟烟池做任何事。他不是孟烟池的任何人,孟烟池从来就不属于他——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事实认知让冯夜枢感到心脏如同被人用力攥住,每一下搏动都牵扯着浑身的痛感。既然毫无关系,就更谈不上背叛和伤害,他没有资格将因失望带来的,如同剥离血肉般的剧痛而导致的愤怒向孟烟池宣泄——是他自己从一开始,就拒绝了这个机会。
卑鄙小人——或许吧。
也许孟烟池并非为了其他目的,只是单纯想要去那里找个艳遇的对象——这个想法不但没有让冯夜枢觉得心里好受一点,反而无法控制地加大了油门。保时捷如迅猛的豹子一般发出低沉的咆哮,一跃当先。冯夜枢几乎没有犹豫就将速度推至满档,几乎要绝尘而起,林溯雨看了都在心里暗骂一句不要命了。幸好,多亏了它出众的稳定性能,又或者是冯夜枢唯有将面前之路视为疆场,将血液中汹涌的的征服欲以速度来焚烧,才能维持足够的清明牢握手中的缰绳,仿若这一战后即将迎来末日,从此天不复明。
清脆的刹车声戛然而止。除了发热的引擎之外,三辆车没有过多地拖泥带水,裹着一身风尘停在了nightare门前。
“就是这里了。”林天王下车的时候已经披上了米白色长大衣,从口袋里掏出专用的太阳镜遮住大半个脸,“据说这里有很多媒体的眼线蹲守,小心点好。”
成凛从来都是行动派,干脆利落的纯黑墨镜使他的精悍更添了一层杀气;沉默与黑色长风衣就像冯夜枢与生俱来的保护色一般,他迅捷而无声的脚步让他看起来像只潜行的黑豹,猎物愈是让它饥渴,它的步履反而愈加轻盈,仿若跳着死亡的舞曲。
成凛进来的时候马上就有服务生领路,眼见是知道这是位金主,成凛连人都懒得搭理,大踏步就往酒吧最中间走去,坐台的美人巧笑倩兮,旁边的无数男人奉上金钱和谄媚,只是为了博得这个美人的一个眼波。
“萧眠月!你简直吃饱了撑的。”对于成凛来说,萧眠月就像是他少年时候狩猎过的一只狼,这是他成年的礼物,意义非同一般。
成凛家族曾经是名噪一时的黑道,后来他家族落败,从东三省撤出来到b市的时候,可谓是落魄之极,成凛作为家族少主会去混娱乐圈,也是为了洗白身份。娱乐圈和黑道从来都很难分家,如此而已。
他一贯是黑道作风,美人瞟了一眼他,还未答话,成凛就掀了桌子进去扛了萧眠月就走,萧眠月飞踢一脚踹翻了凳子,眼见就要逃跑。
成凛哪容得他逃?练过的身手稳稳的大步一跨,看似随意就已经封住萧眠月的去路,酒吧里的客人四散开来,看着这一对上演全武行的情人,“你已经被抛弃了!懂否?我们分手了!懂否?”
萧眠月气得大跳,手上的招式没敢放松,成凛的功夫是实打实的,若不是成凛因为怕伤到他,萧眠月那点手脚老早就挂了。
“猎物都会对主人说,你是追不上我的。但是最后结果是你会成为我最大的猎物。”成凛颔首,墨绿色的眼眸有光芒闪动,神情里只有坚定和自信,有如雪原上奔驰了一夜的雪狼,鬃毛沾满冰凌但是依然神采奕奕。
他已经厌烦了和萧眠月做这种你追我逃的游戏,对于他成凛,只有要和不要,既然想要,那么就要出尽手段去抢。成家的男人,从来没有弱者。
一个手刀。速度迅捷砍在萧眠月的脖子上,萧眠月眩晕,他还未倒下已经被成凛从后背搂住细腰,直接抱起来,“回家了。”
那边的区域里,那一袭灰色西装正在寻觅那只绵羊,对于林溯雨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并不好受。
林溯雨能够成名多年不败,不是因为没有丑闻没有花边,而是因为这些东西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他不喜欢嘈杂,不喜欢拥挤,习惯一个人占据充足的空间并且把事情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之内。稍微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林溯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不是仅仅是因为英俊多金,而是他太了解别人要什么。就好像握住了刀柄,那刀就随你挥洒自如。
他一生中只在爱情上失去两次控制,一次是25岁,一次是现在。
他25岁最初的时候爱过一个姑娘,姑娘有着明眸皓齿,纯白的好像一张纸,每天都甜甜蜜蜜喊他的名字,自己把真心捧在手上奉给她揉捏践踏,哪怕遍体鳞伤也不畏惧,他曾经觉得自己27岁就会结婚,哪怕为此付出演艺生涯作为代价。
但是这个样的姑娘最后还是背叛了自己,姑娘嫌弃自己没办法给自己稳定的生活,最后还是离开了,甚至还是无声无息和别人碰面,然后无声无息的离开。
林溯雨痛恨这种失控,从此之后游戏人间,范书晋为此说了他多次,但是又能有什么用呢?对于林溯雨来说,只要不失控,他就像那把最锋利的刀。
他的微笑就像蜜糖,唇角的弧度永远暧昧,温和有礼,风度翩翩,天生的贵介公子。但只有他失控的时候,才能窥见他的真心。
他对施珩失了控,所以才会忍不住要留下,可是越是失控越觉得害怕,直到看到施珩的熟客和他碰面。
他在和施珩在一起之前就知道施珩从前的营生,只是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在乎。在乎到在那一夜看到之后,第二天就选择打包行李,悄然而退。
与其像25岁那边一样在最后知道自己战败,还不如在战败之前,先行离开。
“请问,您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再喝一点香槟?”
“我想,他今天晚上是不可能再和别人喝香槟了。”林溯雨温和的眉眼里有锋利的光,他一手揽过施珩的腰,一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唇角的残酒泛着光,“还有,阿珩,以后不要随便喝别的野男人的酒,我会生气。”
施珩大惊失色,正要回头过去反驳,林溯雨的脸已经覆盖而下,薄唇叼住他的唇,深深的吮吻下去。
唇齿交缠。
施珩发出“呜呜”的反抗声,但是哪里敌得过林溯雨的手段高明,不久就软在林溯雨怀里。
林溯雨一手将杯子重重顿在大理石桌面上,“叮”的脆响,然后另一手揽住施珩,打横搂着公主抱起来,“我的绵羊王子殿下,该和我回去了。不然狐狸骑士会非常的着急。”
和声势浩大的成凛和林天王不同,冯夜枢一进nightare就在搜寻孟烟池的踪迹。这个bar有相当的面积,加上暧昧不清的灯光,就算知道大体的方向,搜寻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冯夜枢知道孟烟池第一次来,必然不会一个人去离施珩太远的地方,当他在镜片掩饰之下的目光突然定在一点之上时,仅仅在那一瞬间,冯夜枢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发出了断弦一般的哀鸣:
孟烟池,正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和一个男人,调情。
看上去精致其实面料并不高档的丝质衬衣,还有过于贴身的皮革长裤——这些衣服都不是孟烟池平时会穿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为了到nightare特意为之!眼下孟烟池的手正搭在对面那个男人的大腿上,一边听着对方胡扯一边微微侧着头,好让闪亮的坠子在纤细的锁骨上轻轻滚动,对方看起来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目光不断地落在孟烟池的微微敞开的领口、锁骨、被绷得略紧而勾出来的腰臀……
“谢谢你的酒,不过……现在有点晚了。”孟烟池抬头将酒杯里最后一点残余饮尽,顺着白皙脖颈滑落下来的酒滴让对面的男人咽了一下口水,一把抓住孟烟池房子啊自己大腿上的手,“嗨,别这样,sweetheart,出个价钱。”
看到对方几乎要烧起来的眼神,孟烟池知道已经玩过头了。
孟烟池立刻想要把手抽回来,但对方握得太紧,竟然怎么都无法挣脱。“我看得出你是新手,也许还是第一次……没关系,it’s y pleasure,无论是价钱还是……其他方面,i’ll be genero。”
如果真的是个b,大概不会拒绝这个无论相貌还是钱包都很拿得出手的顾客。但孟烟池此刻只想快点摆脱对方的钳制,“抱歉,先生,我真的不是……请您放手。”
“两个小时之前你就开始用各种幼稚的技巧卖弄风情,我承认你确实还有点让我着迷的地方,所以我过来了,我希望你现在说no不是欲拒还迎的一种。”对方的眼神和语调都已经表示了他的怒气,孟烟池感觉到手腕上的力气加重了,整个人都在被他拽着走——他要把自己拽去哪里!?
“砰——!”
手腕上陡然轻松的感觉让孟烟池松了一大口气,但他一点也没有高兴的余裕——因为站在他面前,一拳将扯着他的男人打翻在地的,是浑身都散发着慑人气息的——冯夜枢。
“答案是no。”冯夜枢的黑色瞳孔在灯光之下显得更为冰冷,“他不是欲拒还迎,你根本就没资格打他的主意。”
孟烟池正想张口分辩两句,冯夜枢的眼神投在他的脸上,双眉少见地紧蹙着,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人——甚至连人都不是——而是种冰冷的,像是在评判一个毫无价值而徒具花哨外表的物体时所流露出来的疏离。但他的手却烫得可怕,握着孟烟池的胳膊时,孟烟池只觉得自己的皮肤都要被烤焦而发出尖锐的叫声。
“你放开我!我凭什么要和你走!”孟烟池用力甩开他的手。不,不对,就算是冯夜枢也不行——冯夜枢又有什么权利来管自己呢?不管是作为程叙还是孟烟池,冯夜枢都在随意干涉他的人生,就因为他爱冯夜枢!
不行,够了。冯夜枢,我已经决定了,从那天晚上起,我们不过是一面之缘的路人。
“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冯夜枢脱下手套狠狠丢在地上,声音依旧淡漠,眼眸中的黑色仿佛更加浓重,“照片的事,我已经受够了。孟烟池,我不容许有第二次这种事情发生。和我回去。”
“冯夜枢我凭什么和你回去,你是我什么人。”
孟烟池清清楚楚地看到冯夜枢笑了。
因天气寒冷被冻得苍白的脸上,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那个笑声短促得就像利刃入胸般,明明转瞬即逝,却隐藏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悲凉,“好,很好。”
冯夜枢一手拖过孟烟池的手腕,手中翻折,弯腰,一手扣住他的嘴和不断挣扎的胳膊,另一手已经将他整个人捞进怀里,力道之强,孟烟池整个人又悬空,根本挣脱不开——这姿势还是龙骑卫里龙衍经常用的那个,现在冯夜枢施展得简直是轻车熟路!
孟烟池想要呼救,嘴已经被封得严严实实无法发出声音,只好用眼神示意围观的人群。哪知其他人只是围成一圈看着他,纷纷投来同情甚至揶揄的目光——他们显然误以为冯夜枢和他本来就是一对拌嘴了的小情侣,男朋友吃醋找上门来捉人这种狗血桥段在gay bar里当然是数见不鲜,没有人会多管闲事。再加上大家都看到了成凛那架势,更加确定了一点——
今晚来的这几个杀气很重的男人,没一个是他们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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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夜枢走出nightare的时候,听到成凛的兰博基尼里传来类似冷兵器碰撞的声音,如果没听错的话——甚至还有枪声,很轻微的枪声。林溯雨的宝马早就绝尘而去,亏得他用一只手也能开车。冯夜枢犹豫了不到一秒钟,决定无视那辆兰博基尼里的动静继续钳制着怀里的孟烟池,将人丢进自己的保时捷里,毫无间隙地锁上了门。
孟烟池看到门被锁了,咬牙切齿了两秒之后说,“冯夜枢,你想怎么样?”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冯夜枢启动了引擎,低低的轰鸣声在深夜中就像受伤的动物在喘息,“先是被卑鄙小人握住了把柄,之后又到nightare这种恨不得把你家底都挖出来的地方,我倒是想要问你,你想怎么样?”
冯夜枢点燃一根万宝路,夜色中只有一点赤红的烟头扎人视线。冯夜枢极少抽烟,因为他的心性足够坚忍,就连季东来都只见他失控过一次。
万宝路略带辛辣的味道在车里弥漫开来,数秒钟的沉默凝重得仿佛抽空了空气,孟烟池几乎要喘息才能呼吸自如。他气极反笑,“我去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又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于孟烟池这样性格的人来说,不是火烧头顶都不会说出这种忤逆冯夜枢的话来,对于今天晚上来说,莫名其妙气势汹汹的冯夜枢,简直是比天下红雨更奇怪。
好一个没有关系。
这四个字就像滚烫的烙铁从喉咙滑下,沉甸甸地落入胸腔、胃袋,将五脏六腑焚烧殆尽,还要贴着他的肋骨,让他的心脏每次搏动都被灼烧。
是。他和孟烟池没有关系,和程叙也没有关系,因此他不具备任何关心他们的资格,就连凝视也要在无人发现之处进行。
程叙出了意外的时候,没有任何人通知他,等他得到消息,看到的只是他的骨灰。就连程叙生前的照片,在公子凭的禁令之下也只能被牢牢锁在ipad里,不得见光。
他和孟烟池没有关系,所以没有嫉妒的资格,哪怕管成治拿着艳照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哪怕他为了维护孟烟池的声誉做出任何努力,不过是一个心甘情愿,在孟烟池眼中,自己不过一个局外人而已。
“你来这里为了什么?为钱?还是艳遇?”
香烟已经燃烧快到尽头,烟灰落在冯夜枢的手背上,他却丝毫不觉得疼痛。
曲正扬。
他始终无法理解苏末河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离开他,正如冯夜枢亦无法明白那个干净纯白搂着他的脖子叫他阿衍哥哥的孟烟池,为什么会穿着一身挑逗的衣服在夜店里和陌生男人调情。
为钱,还是为性?
他是觉得冯夜枢给不起,还是根本就看不上……?
孟烟池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冯夜枢猛地讲手中的烟头摁在方向盘上,发出一阵皮革烧焦的味道,紧接着就是强横的力道将他固定在座位之上,孟烟池只觉得自己的视线被完全遮挡——被力度和体温,还有不稳的呼吸紧紧缠绕,让他一时手足无措,无从挣脱,直到——
微凉的嘴唇覆上他的,只是犹豫了不过半秒钟的时间,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孟烟池已经毫无抵抗地松开了自己的防御,他的口腔瞬间就被充斥着万宝路味道的吻占据得毫无空间。
冯夜枢的掠夺,就像他本人一样。
沉默而迅速,只当被俘获的时候,才感觉到那种掌控全局的霸道。孟烟池被迫将口腔张到最大,温柔的舔舐之后是强横而持续地吮吸,仿佛没有尽头般无休无止,不容拒绝,无从反抗,仿佛有个声音在孟烟池的头脑中催眠着要他交出身心,放弃意志。孟烟池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只有冯夜枢的手,修长清瘦的指节,在抚过他的脸颊和脖颈的时候,仿佛因他的手指勾勒,才出现了自己身体的轮廓。
不要反抗。
有声音在耳边蛊惑。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想要他与你鼻息交融,肌肤相贴;想要他的喜怒为你牵动,他的眼中映着你的身影;想要他不管不顾地独占你,侵犯你,直到灵魂的最后一块版图都被他占据,用你的身体成为他功绩的碑石——
只要你闭上眼睛,这个世界,和冯夜枢,就都属于你。
不对,这本身就是不对的,冯夜枢内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的某个人,他把自己当成那个人的替代品?又或者是……萧眠月?
孟烟池陡然清醒过来,一口重重咬在冯夜枢的嘴唇上。
前世今生,程叙和孟烟池,都不想也不愿意成为替代品。
我想要的,是他眼睛里堂堂正正写着我的名字,标记上我的影子,戳上我的标签,如果说这是作为孟烟池和程叙的霸道和私心的话,那么我也愿意承认。
哪怕自己再想要,内心无数次的想要妥协,但是自己依然无法服从,因为这是自己的心,如果不能够被自己所爱的人看到,而只能作为替身的话,自己也许暂时能够满足,但是越来越久,自己只会更加贪婪,那么与其如此,越要越多,还不如,当断则断!
血的味道迅速在口中散开,孟烟池看到冯夜枢眼中的黑色变得更深,就像闻到了血腥味的大型食肉动物。这个吻不但没有松开,反而被加重了力度,在他脆弱的上颚和齿龈扫过,孟烟池几乎都要怀疑自己连灵魂都快要被吸出来,大脑已经几乎不能思考,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呻吟。
冯夜枢大衣的面料贴在薄薄的衬衣上,原本冰凉的温度已经染上了体热。他的手指探入衬衣之下,每触到肌肤一寸,便有一寸战栗不已。
孟烟池听到他心跳的声音,贴着自己的胸口。深沉而猛烈,就像他攀升的体温,和唇上的厮磨一道愈演愈烈,整个人几乎都在他双手的掌控之中,只是相触和抚摸,酥麻就顺着脊骨叫嚣着窜动,冲击着他已经愈发昏沉的大脑,最后一点意识防线眼看就要溃不成军。
孟烟池脑子里最后还有一点点理智在颤抖,如果这里没有停下,那么自己就失去了所有的立场。
他屈起膝盖,往冯夜枢腹部狠狠一顶。这种时候如果要让这个失去理智的男人停手下来的办法,大概就剩这一种办法了吧?
孟烟池的体格和冯夜枢相比实在悬殊太大,孟烟池听到冯夜枢沉闷的呻吟和骨头撞击的声音,却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情急之下,孟烟池又往他下腹薄弱的地方拼命撞击过去,幸好保时捷内部足够宽敞,在冯夜枢本能地弓起身子的时候,孟烟池稍稍一缩就脱离了他的钳制,按下驾驶座边上的锁钮。只听到咔哒一声,车锁应声而开。
孟烟池直接跳下车去,毫不犹豫的往外跑。夜晚的风冷到刺骨,孟烟池觉得自己单薄的衬衣都要被寒风撕碎。他拼命地跑,不知往哪个方向,大脑一片空白,身体的本能完全凌驾于思维之上。
不要——不要——!不是这样的——!
并不是害怕被他强迫,而是不愿意摧毁冯夜枢这个眸黑如墨,沉静如水的少年在自己心里的印象。
那个少年看着自己微笑,似乎永远都不动声色。大概自己前世和今生都没办法想到冯夜枢居然会有烧红了眼把自己压在保时捷上强迫的时候吧?所以更加不愿意变成那个被强迫的人。
孟烟池觉得自己跑了很久,直到没有力气才停下来。他哆嗦了一下,在b市的这种天气里,身上这身衣服显然太少,但现在他还能去哪?施珩的店里肯定是去不成,而自己的家……他甚至不知道现在自己在什么地方。
身前身后都是浓重的黑暗。没有任何他追来的痕迹。
小腹上的钝痛总算稍有缓解,冯夜枢喘息着坐起来。车门大开,新鲜的冷空气急剧地灌入,骤冷让他头上的每一条神经都在作痛,冯夜枢几乎都能听到身体的哀鸣。
他做了什么?
就像下作的嫖客一样,用身体宣泄自己的无能和怯懦——他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要和孟烟池有关的事,他就会失去引以为豪的自控力,而在孟烟池眼中,不过一句“与你无关”。
成凛的兰博基尼现在变得安静无比,那两个人究竟在车上干了什么可想而知;林天王早就不见了人影,不知道施珩会不会也像孟烟池一样踹他一脚之后撒腿就跑?
冯夜枢重重关上车门。就在这时,副驾驶上亮起了微弱的光,竟然是孟烟池的手机落在座位上。想来是之前争执的时候没注意落下的,来电人显示是lda。
“喂,小孟,你到底在哪?我到处找你,谢天谢地你终于肯接电话了。”lda的声音从扩音器里蹦出来,看得出找不到孟烟池确实把她急坏了。
“他跑了。”说话的声音是冯夜枢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沙哑,“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孟烟池筋疲力尽的推开姬氏给自己租的房子,一头倒在床上,几乎没有力气再动一下。从自己找到路回来,用去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他在路上差点被冻死,手机丢在冯夜枢的车上,身上那条薄薄的皮裤里只有两百块钱,从那个黑乎乎的巷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几乎连打车钱都不够。万幸钥匙自己都是挂在身上,最后还能活着回到这个小房子来。
在那两个小时里面,孟烟池深刻的体会了苏末河的心态,所谓b的生活,大概也不过如此,前一秒天堂,后一秒也许就是地狱。
他苦笑的想,现在自己去演苏末河,一定能演出一点不同来。
但是现在当务之急,自己把手机丢在冯夜枢的车上,那个手机的密码,如果被冯夜枢打开,里面所有的一切暴露在他面前,自己要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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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烟池第二天早上醒来,只觉得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在痛。在nightare里折腾出那么大动静,大晚上在路上猛跑,加上又穿着不合适的衣服睡觉,简直是堪比酷刑的折磨。
没想到这个公寓还给自己留着。孟烟池四处张望了一下这个当初和姬氏签约的时候为他租下的公寓,已然是空空如也,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搬去了毛绒甜品店。这里就是他作为孟烟池踏上演艺之路的起点,却没想到和冯夜枢纠葛成至今这幅局面……
习惯性地去摸手机,才想起手机已经被丢在冯夜枢的车上。手表上显示现在是早晨7点多,现在没有手机,就连打个电话想把手机要回来都不行……
孟烟池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听到脖子发出清脆的嘎吱声。思忖再三,还是决定先去施珩的毛绒甜品店。施珩八成已经和林天王和好,自己也不好再留在那儿做电灯泡,还是先把生活用品拿回来是正经。至于手机,再找个别的什么理由要回来就是了。
在出租车上的时候,孟烟池还在心里忐忑到了店门口,如果吃了闭门羹,那什么支付出租车的费用,却没想到一到了店门口就愣住了:
毛绒甜品店竟然破天荒地开着张,从店里还飘出一阵阵烘烤的奶油的香甜气味,挠得他的肚子都开始叫了。
孟烟池当场就愣在那里,“阿珩……你,你,你不是……”
施珩穿着那件毛绒围裙,已经换上了平时在店里的装束,昨晚的妆也洗得干干净净,只是看上去有一丝倦色,“怎么?觉得我从此就被林溯雨包养了,就不回来了?”
“那……那也不是……”孟烟池一时有些张口结舌,脑海中浮现出施珩昨晚的样子,大脑似乎还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么多信息量,“只是,你和林溯雨不是已经……”
施珩笑了笑,戴上手套从烤箱里取出一盘刚出炉的面包,上面融化的奶酪还在吱吱作响,屋子里顿时浓香四溢,“是啊。店是他买的,怎么的也算个长期的金主吧。总不好意思驳了人家的兴致,但留在客人那里过夜就不应该了,这也算个行规吧。”
孟烟池愣在当场不知如何应答。眼前这个施珩,像是他所熟悉的,但又像少了点什么,“客人……?”
施珩转而对孟烟池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小烟池,其实我一直都很害怕,你知道我以前做过的职业之后会看不起我。谢谢你。那个职业没有带给我任何好处,只是教会了我一件事,就是如何永远面带微笑,送往迎来。”
那一瞬间,孟烟池的眼前有种恍惚的感觉。不知是因为施珩那个微笑在清晨的阳光中被勾勒上一圈暖暖的金边,让孟烟池似乎隐约看到了苏末河,穿着过大的t恤,回过头来对着曲正扬微笑,露出两个小虎牙。
要如何深爱那个男人,才只敢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露出真正的笑容。
孟烟池顺利地在施珩店里吃到了丰盛的早餐,看着施珩忙碌的影子,胃里被奶茶和热烘烘的吐司填满,有种恍如隔世的茫然。以至于林天王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都没有觉得太过于惊诧。
“哟,小烟池。”林溯雨见到他露出那个惯常的招牌性笑容,倜傥如初,但看在孟烟池眼中隐隐有一丝疲惫和无奈。衬衣有些皱,牛仔裤和外套显然是临时套上去的,和他一贯潇洒的形象相去甚远,“真巧。”
看到林天王如此潦倒,孟烟池也不由生出了一点恻隐之心,将烤得喷香四溢的黄油土司向他推了推,“怎么回事……?阿珩就是一只小绵羊,毛也能给你摸逆了?”
林溯雨倒是毫不客气抓在手里就啃,“小烟池,你难道不知道咩咩是一种很倔的生物?当它用屁股对着你缩成一个毛团的时候,软硬兼施也是无济于事。”林天王说着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和岳导演家里的萨摩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烟池你帮我把咩咩追回来吧?”
孟烟池见他两三口就面包就落了肚,又听他这么说,“活该”两个字硬是咽下了肚子没说出来。看着林溯雨这个狼狈劲儿,孟烟池不由去想象他们昨晚到底是何等的混战。想了半天,孟烟池还是没敢问林天王那小嫩模他如何处置。能让林溯雨这样一大清早追上门来卖萌讨好,施珩在他心中总是有点不一般的分量吧?
孟烟池心里正在打鼓要不要答应林溯雨,就在这时,听到门外传来接连不停的喇叭声。孟烟池伸头一看,竟然是季东来。
“今天人还来的真巧。”季东来进门的时候,看到林溯雨也愣了一愣,随即便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白色的iphone递到孟烟池手里,“这是你的iphone,夜枢让我还给你。”
一听到冯夜枢的名字,孟烟池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孟烟池拿过来一看,没有输入错误密码的次数,里面的资料也完好无损。孟烟池舒了一口气,面上还是没有说什么,接过来道,“多谢。”
季东来看了孟烟池一眼,像是对他竟然没有进一步追问冯夜枢的事情感到奇怪,但说出来的却是,“刚才在车上的时候,接到李导演的电话。让你一周之后去参加他的party,时间和地点他的助理会另行通知。”
孟烟池点点头,“好,我会等通知。”
“那我通知到位了,我先走,夜枢那边还有事情等着我。”季东来点了头转身就走了。
孟烟池刷着手机查看里面所有的东西,资料确实一点没少,自己担心被查看资料所安装的输入五次密码错误自动删除资料的插件连运行过的痕迹都没有,但是冯夜枢毕竟是学计算机的人,虽然当着季东来的面没敢表现出来,但是这些东西冯夜枢到底有没有看到,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
“担心里面的东西被看过了?”林溯雨一眼就看出他的忧虑。
“有办法知道吗?”
“估计难,如果你帮我追回阿珩小绵羊,我就考虑帮你找高手哟?”林溯雨眯着眼睛像一只狐狸,只可惜尾巴上的绒毛不再蓬松漂亮,一副被打击了样子,“阿珩~~阿珩~~你给我做一份早餐嘛?我好饿呢~”
“好吧,你想吃什么?”施珩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逆光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三明治?还是奶茶?”
林溯雨一把扑过去抱住施珩,像极了墨少家那只毫无节操的萨摩耶,甩动着尾巴扑向主人,“要吃三明治~~要吃绒毛招牌三明治!”
施珩转身走向厨房,哪知道这只人形萨摩耶根本甩也甩不掉,只好就让他这么贴着一步一步往里挪。
孟烟池一边在心里感慨着林天王的脸皮真是厚比城墙,一边看着那边无可奈何的施珩,心想这一对就这样倒也挺不错,施珩心里有结,也许哪一天就被林溯雨软磨硬泡开了;林天王如果能磨到施珩回心转意,想必也收了风流习性,到时候未必不是一对良配。
而自己……
等孟烟池注意到的时候,季东来已经离开好一阵子了。
“东来,麻烦你了。”
冯夜枢一上车,季东来就感到从他周身笼罩着的压迫气氛,让他在充满暖气的车里也不禁微微打了个颤。
“他有说什么吗?”冯夜枢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过,看着已经存在手机里的那些照片。大都是自己的旧照,那时候略带青涩的模样,靠在桌上打瞌睡的样子,偷吃东西的样子,抱着一只小猫手足无措的样子,甚至还有在更衣室里半裸着的照片。孟烟池的手机里放在最醒目的位置的,是一张自己眯着眼睛,程叙凑过去偷亲的自拍。
程叙……
这些照片,除了程叙本人,别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如今又怎么会出现在孟烟池的手机里?程叙和他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见到他的时候总有一种……程叙就在附近的感觉?
“不,他什么都没说,看上去不像怀疑的样子。”季东来镇定地开着车,不知为什么,今天的冯夜枢让他觉得陌生,虽然还是长着那张熟悉的脸,但那种清淡到几近于无的气息如今就像蛰伏的猛兽般咄咄逼人。这种感觉,与其说是冯夜枢,倒不如说像极了……那位很少露面的姬氏主人,姬飞扬。
程叙的照片为什么会在他手上?不……程叙出意外的时候,孟烟池还不到十八岁,也没有来b市,程叙的死不可能和他有关。以程叙的性格,绝对不会把这些东西交给一个孩子保管——难道——
程叙还活着!?
一旦起了这个念头,冯夜枢就再也无法克制自己顺着这个思路继续下去。如果程叙没有死,为什么至今没有出现?他的妻子已经去了国外,和母亲也没有联络,他会在什么地方?他和孟烟池又是什么关系?
不管用何种方式……程叙,请你一定要,回到我身边。
作者有话说:看到照片的夜枢殿的联想果然和妹纸们的联想完全不一样啊啊啊~~这点上。。我不得不说乃们的期待落空了。。另外,作者小公告~~圣诞节和元旦有福利奉上~~应该……会是肉吧?妹纸们想看什么肉?留言吧~~我看看肿么个写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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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
孟烟池被lda拖去做脸化妆打扮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居然自己就混混沌沌过了一周。一边被lda摆弄来摆弄去一边听她抱怨之前的助理究竟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连最起码出得了场合的衣服和装饰都没有的时候,孟烟池终于没扛住让自己神游天外,迷迷糊糊中回想起这一周里毫无下限的人形萨摩耶林溯雨纠缠住施珩不放,居然有一天晚上来毛绒甜品店的时候放了大招。
他穿了一身格子衬衣,下面搭了一条简单的牛仔裤,一双登山鞋,看上去就像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他抱着吉他就来了毛绒甜品店。由于施珩终于下定决心励精图治,毛绒甜品店的生意兴旺了不是一倍两倍。开业时间也从原来每天5、6个小时变为从早到晚,以至于施珩一个人又要做甜点,又要招呼顾客,常常分身乏术。
那时候正是毛绒甜品店的营业高峰期。每到这时候,孟烟池都会出来帮他打下手,帮忙点单什么的。林溯雨进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大墨镜,脱掉外面的灰色长风衣就站到毛绒甜品店一个最显眼的位子,旁边还有人进来放话筒。施珩当然没注意,孟烟池虽然看到了,也随着他去。毕竟林溯雨整天都来,要拦也拦不住,而且既然施珩都没说什么,孟烟池也就任由这只生物一个讨好一个傲娇地发展下去。
林天王这段明显比较悠闲,布置好了之后就清了清嗓子,对众人说,“大家好,我是毛绒甜品店的临时驻场,今天第一首歌是《love to be love by you》。”
在店内的顾客都有点吃惊,毕竟毛绒甜品店只是一个甜品店而已……驻场?开玩笑的吧?旁边已经有人窃窃私语起来,说这个人看上去怎么那么像林溯雨,现在这山寨也山寨得够逼真的,不过只怕是脑子有点问题,想要曝光也应该去酒吧,跑到甜品店来干啥?也有人拿着手机开始拍照,林溯雨不愧是开过全国巡游演唱会的人,区区几声起哄根本不足以构成心理上的压力。
他抱着吉他就开始歌唱,垂下眼眸微微含笑,唇角那两只酒窝更是勾人,其实从正面来看,林溯雨并不是特别英俊的男人,但是他在弹琴唱歌的时候,真是让你无法拒绝,那双上挑的狐狸眼眯着看着你,一字一句的唱着歌儿,仿佛让你的心都会柔软起来。
林溯雨唱歌基本上属于无师自通。虽然和范书晋的儿子范沉云那个天生的夜莺嗓子相比不是一个等级,但是在明星当中,林溯雨已经是难得的拿过两张销售前三的大碟的男星。当初林溯雨打算出唱片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不过是玩票,哪知他真的请来专业制作人正儿八经地出起了专辑。这张专辑一出没多久就上了hit榜的10,所有的嘘声戛然而止。
这世上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异禀,芸芸凡人只能望洋兴叹。
他的声音属于温柔的中音,但是比起一般的男星甚至男歌手,他能够很好的流转高音和低音,转圜起来毫无滞涩,反而给人一种丝绒巧克力般的柔滑醇厚。林溯雨在毛绒甜品店唱的歌都是自己的优势曲目,林溯雨属于天生聚光的那种人,一曲唱毕,听众里爆发了惊喜的掌声。
顾客们议论纷纷,“这个山寨还真不错,不仅人长得像,就连唱的也有那么八九分神似,要是林溯雨本人在台下还不一定唱的有这么好。”
孟烟池手一抖杯子都差点掉在桌面上,山寨你妹!这根本就是真人版演唱会好么!谁知道林溯雨把自己这么个打扮了下,谁会认定这就是镁光灯下闪闪发亮的林天王?
他还真是为了追回施珩不择手段了,这是连压箱底的功夫都拿出来了吧?
孟烟池忍不住回头去看了一眼施珩,只见他站在毛绒甜品店一个不被人注意到的小角落,默默地望着林溯雨许久,目中泫然像是有泪,却始终没有滚落下来。仿若就在昨天,他还在无人的广场上抚琴自唱,说是送给他一个人的演唱会。
孟烟池把这件事情和lda说了,就连lda这个神经强悍如铁的女人听了都有所动容,“要是我男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又舍得这么来追我,只要他真心认错的话,搞不好我也会动心。哎,没办法,女人总是吃这套的……”
孟烟池本想强调一下施珩不是女人,但想想也就作罢。对面坐着爱了不知多少岁月的人,男女早已不是重点。
孟烟池暗自脑补了一下冯夜枢,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觉得有点想笑,冯夜枢唱歌并不算好听,当年那位大人也不是没有下过苦工找人来给他上声乐课,可是他的嗓子实在不是那种能在乐坛里红的起来的人,虽然自己是很喜欢听。
不过如果冯夜枢抱着吉他来给自己唱歌,自己会怎么样?
不知为何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冯夜枢笨手笨脚地拨弄着那几根可怜的细弦,最后不仅歌没唱成,吉他还差点一命呜呼。不知道为什么,冯夜枢其他都好,就是对唱歌和乐器始终少根筋,真是白长了那么好看的手。
一想到那双手曾经在自己身上肆意游荡,孟烟池立刻收回了思绪,却已经被lda看出了端倪:
“小孟,你刚才在想什么呐,笑得那么荡漾。”
“哪有……”
“还说没有,现在还是冬天,真该给你拿个镜子照照,笑得活像春天到了的猫。”
好容易熬过了几个小时的折腾,孟烟池换好了衣服之后lda开车带他去了会场。李臻的party放在b市著名的一家酒店,专门包了一个场子来做,这次算是为了《刺藤》开播之前的小型party,媒体也都有光顾,对于参演的孟烟池而言,是个绝好的曝光机会。
孟烟池进场的时候看到了圈子为数不少的一线明星,穿的都是花枝招展,和走年度红毯的颁奖礼上也不为多让,各色佳丽争奇斗艳,那礼服搭配的真叫一个眼花缭乱。
孟烟池一贯对这种场面没什么兴趣,不过工作性质使然,还是对这些服饰都有所鉴赏。就在这时,他一眼瞟到了个熟悉的身影,施珩怎么会在这里?
孟烟池一看到施珩还是日常的装束,就明白他定然又是被林天王诓骗来的,过去把施珩拖到一边,“阿珩你怎么这样就来了?”
“我……”施珩一副好气又好笑的样子。未免引人注意,孟烟池立刻开始往他的盘子上码吃的。这个party的规格相当不错,每样食物都新鲜精美,立刻就转移了一部分施珩的注意力。
“林溯雨软磨硬泡非要我来……我要再不同意的话,他的存在简直影响甜品店的经营。”施珩一边低声对孟烟池说,一边把食物往嘴里塞,像只贪吃的仓鼠,看得出也饿了好些时候。孟烟池还想再问一点什么,这时候整个会场突然安静下来,施珩旁边的林溯雨眼尖,一把搂住施珩说,“呵……东西宫碰面啊。”
孟烟池不解的回头,林溯雨很好心的解释,“那位大人和李大导是经年宿敌,情敌和事业上的敌人。”
就这一句话,孟烟池还没来得及咂摸出味道,但是从全场突然安静下来也能觉察这氛围的紧张,好奇心发作往门口看了看,才真正明明白林溯雨那句经年宿敌是个什么意思——他第一次看到有人和那位大人在气势上平起平坐,丝毫不显弱势。
安陵凭今天里面搭的是一件中国风的浅青色衬衣,盘扣明显是手工制成,那种浅青色很难染就,应该也是高端定制才有的品质。外面的浅米色外套更衬他白皙如玉,容光皎然,哪怕年过五旬看上去依然年轻。单从相貌来说,比公子凭出彩的人不在少数,但在顾盼之间便有风华流转,宛然天成。人说安陵凭笑可得美人青眼,怒可使枭雄折腰,如今看来,此话竟没有半分夸张。他身边随着走进来的是姬氏主人——姬飞扬,两人并未有任何亲密的举动,但远远看去,总给人一种超乎一般的和谐。
姬飞扬的打扮就随性许多,虽然定制西装和衬衣良好地衬托他保养得当的体型和气质,但并没有严谨地搭配领带,就连领扣都是敞开的。如果只看照片,很多人都会觉得姬飞扬就是中年版本的冯夜枢,但见到真人才知道,他们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冯夜枢像墨色的湛卢,凝定清冷,只在出鞘之时方能统御万兵;姬飞扬却是一把无鞘的长刀,风霜不但没有摧减它的光华,反倒更显出睥睨疆场的狷狂凛冽。
李臻身着一件当季最流行的丝绒质料衬衣,能把丝绒感的面料穿的好看的男人是极少的,但是他就属于这种类型,这件衬衣应该有羊毛成分,织造起来的丝绒感不弱,但是他外搭了一件夜空蓝的外套,外套贴身而就,勾勒出他的身段,这个五旬的男人从背影来看依然勾人无比,真不愧是当年上流社会能与安陵凭一较高下的“李三公子”——美玉无瑕安陵凭,照夜明珠李公子。
“欢迎赏光。”跟在李臻身后的还是那个年轻的助理,与李臻一道向来宾行礼致敬,“安陵,多年未见,你真是一点都没变。飞扬,倒是你,有些老了。”
“那是当然。”姬飞扬揽过公子凭的肩膀,在他的额角上轻吻了一下,“岁月不饶人,如今我已经是半老头子了。哪里比得上李导演容颜不改,风华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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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番话,姬飞扬略一欠身,执起李臻的手背轻吻一下。法式的吻手礼由姬飞扬做来少了优雅精致,反而多了几分不羁的危险,哪怕他的目光之中毫无轻慢之意,在场的女星们仍是起了一阵小小惊呼。
“能请到两位这样的贵宾,是我的荣幸。”李臻面不改色,用眼神吩咐身后的助理去招呼新来的客人,“庆祝我们多年重逢,以及这次我新拍的片子,请尽情享受这个夜晚。”
公子凭的目光往场中一扫,所有人纷纷移开视线作出一副“我才没有在看你们呢”的表情,气氛终于又回归活跃起来。
“听说李导演这次回国,是有新片?”公子凭在外人面前永远风度得体,和在小四合院里慵懒撒娇的样子判若两人,“怎么也不介绍一下这位一直跟在您身后的先生?”
“新片当然是一个原因。至于另一个原因,是我本人在外漂泊久了,国外虽好,还是不如故土情深。片子拍完之后,如果不出意外,我应该会在b市找个住所安定下来。”李臻言笑宛然,与公子凭碰杯的姿态全无做作,表情真诚得天怒人怨。
“我只顾着招待贵宾,都忘了介绍。这是建周,罗建周,跟随我多年的助理。也是《刺藤》的编剧。”
一直站在李臻身后的年轻人这才上前一步与公子凭和姬飞扬握手。姬飞扬更是以略带好奇的眼光打量这个相貌平平,笑容谦和的年轻人。罗建周看上去约有三十出头,不论从哪方面看上去都和光彩照人的李臻相去甚远,普通得让人怀疑把他丢到人群里到底能不能被挑拣出来,看上去就像隐没在李臻的阴影里一般。
“安陵先生,姬总,久闻两位的大名。”虽然说是助理,但公子凭眼尖,一眼就发现罗建周的穿戴虽然没有什么抢眼的设计,但无论做工还是面料都是极好。没有标签,应该是专门定做。更重要的是,面对自己也就罢了,就连林溯雨那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初次见到姬飞扬的时候也难免有些局促,而罗建周应对自如,言谈举止毫无滞涩,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助理能做到的。
想到此,公子凭便有了几分兴致,“这个本子我也看过几眼,比我那不争气的败家侄子写得好上百倍。不知道罗先生有没有兴趣留个联系方式?眼下好演员虽多,好的本子却难得。”
“多谢安陵先生赏识,不过,我不为李臻之外的人写本子。”罗建周温和地笑笑,递给他一杯暖过的低度白兰地,“刚才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您的指尖有些发青,碰杯的时候略有颤抖,除了寒冷之外,我想大概是止痛药的效力没法持续太久吧?喝这种酒会舒服一些。”
轻轻举杯之后,罗建周无声地退去。那边李臻正在和姬飞扬相谈甚欢。不知是不是白兰地的作用,公子凭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心中逐渐燃烧,热度随着血管流窜到四肢百骸,几乎要将他吞没。
公子凭和李臻虽然都是言笑晏晏,但散发出的女王气场实在杀伤力太过强大,孟烟池只敢偷偷躲在角落里看得内心的八卦冲动汹涌澎湃。突然手里被人塞了一张字条,孟烟池还当是施珩,一把握住了对方的手,“阿珩阿珩,你说他们两个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啊?”
“不好意思,您好像认错人了。”低沉淳厚的声音带着笑意,把孟烟池下了一跳。回过头来发现是个相貌端正憨厚的男人,这张脸似乎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我是跟在李导演身边的助理。”对方好心地提醒他,显然对自己的大众脸已经习以为常。
“啊……啊,对不起,刚才一紧张没认出来。”孟烟池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要说这位罗助理他也见了几次,却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没能把他记住,“请问您找我是李导演有交代什么事吗?”
“李导演让我告诉你,按照这张字条上的内容去做。这是《刺藤》最后一次试镜。”罗建周看到他目瞪口呆的样子,忍不住嘴角上钩,将手中的香槟递给他,“李导很看好你,好好表现哟。”
孟烟池看到李臻字条内容的时候内心不无吐槽,什么叫做“请用尽浑身解数勾引《刺藤》的男一号,越让他欲罢不能越好”?!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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