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11节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犯了一个大错误,我竟然将老周说成独立歌手。
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个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个独立歌手。
顶多说是一个——独立于乐队的歌手,这样的歌手有很多,像是j,艾薇儿等等。他们的曲风囊括流行和摇滚,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就不是摇滚歌手。
啊,再说下去好像又要引起争执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后一样东西——
喜欢的人,点开听一听吧。o(n_n)o
ps:差点又忘记,感谢念念ox的地雷支持,人老了,记性不好了?╭(╯3╰)╮
☆、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
老鬼一阵沉默,没有立即回答严欢。
这让严欢刚刚才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来。
“你、你倒是说句话啊!是死是活给个说法吧!”
许久,老鬼才出声。
“其实……”
严欢竖起耳朵,其实老鬼的声音是从他脑内发出来的,他竖没竖耳朵都一样。
“其实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严欢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坏?
“你比我想象中更适合成为一名乐手,欢。”
john的声音沉稳低哑,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想。不!其实也想了很多。”严欢道:“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只在想唱好这首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它的。”
老鬼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所以我才说,你有这个天赋。把自己的情感投入进去,并感染其他人,严欢,这才是一名称职的乐手该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已经正式踏入摇滚的世界。”
“……正式?”严欢有些回不过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么,和于成功他们的组队,参加比赛呢?”
“都只是小打小闹。”john淡淡道:“真正的摇滚,要从地下世界蕴育出来。”
听见老鬼这么说,严欢对于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会有哪样的一些人呢?而最开始涉足摇滚的人,又是如何在这不见天日的世界中,弹奏自己的乐曲?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问了出来。
老鬼语气中带着一些怀念,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最初的摇滚。”
他道:“也许只是谁的突发奇想,也许是几个灵感的相撞,也许……”老鬼顿了顿,“是一声无奈不甘的呵斥。总之,摇滚就这么来了,传进所有听见它的人耳中。”
严欢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么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为了摇滚前赴后继,是不是摇滚最黄金的一个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每次听到向宽说上世纪那些著名乐队的事迹时,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个年代!”
“是啊,很多人为它疯狂。”john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都是一些傻瓜和疯子。”
“那你也是吗,john?”
“谁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突然带出些许落寞来。
在曾经的,过去的,辉煌的那个年代。
有无数的人为摇滚疯狂,他们可以是乐手,可以是乐迷,可以只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这一份狂热的激情却传递了每个人。
严欢想象不出来,诞生出那么多摇滚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么多天才早逝、巨星陨落的悲情年代,该是多么的精彩炫目,让人望之怅然扼腕。现在的人们已经看不见那份光辉了吧,只能隔着一片模糊的时光之海,遥遥远眺着过去的辉煌。
老鬼的那一句话——都已经过去了。
就像洗去一切浮华,只留下黑白的记忆。光辉不再,曾经的那些人或者老去或者死亡,这个世界上被留下来的只有摇滚。然而它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辉煌了。
摇滚的黄金年代,那个年代的无数天才们。
严欢向后,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么多人全心全意地只为了一件事。”
燃烧的激情,挥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骂。只是想着,那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是从他眼前晃过,就让他心里的血,燃烧得都快沸腾起来。
严欢一声叹息,“为什么我就不早出生个几十年呢?”
john笑他,“现在也不晚啊。现在开始属于你的辉煌,也不晚,欢。”
“……你说得对!”严欢一惊一乍,又从床上坐起身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属于我……们的。”他不太情愿地加上了一个“们”字。
“要是组上付声那个家伙,再拐几个人进来的话,我们也有可能成为名留青史的乐队吧?”严欢兴致勃勃道。
“是啊。”john不动声色,“不过顶多只能成为一支不错的乐队,要想名留青史的话,你们还差个条件。”
“什么?”
“得死一个人,不是你就是付声。”老鬼调侃道:“这样才能煽动起人们的不舍与怜悯,毕竟只有死去的才会被人们说成是最好的。死亡让他们神化了。”
“john,这话从你嘴里出说来还真别扭。”严欢道:“你自己不就是一个意外身亡的吗,难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
老鬼一笔带过,无论严欢之后再怎么追问,他都不愿意再吐露一个字。john一旦固执起来,没有谁能把他掰正。
严欢无奈,只能放弃:“不说就算了。对了,那之后的表演怎么办?今晚好像没几个人在听我唱,你说那酒吧的老板以后还会再让我上台么?”
他有些担心地说着。
john笑一笑,“会的,你放心吧。”
真正听摇滚乐,真正听懂歌声的人,都会明白,什么才是好歌。
而对一个原石加以琢磨,也是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john有些出神地想着,不去理睬严欢的追问。
他只想着,那些过去的人,那些逝去的人,又几个能像自己这样走运,能再有机会重遇摇滚?
他已经足够幸运了。
第二天,严欢顶着一张黑眼圈去找向宽,听着他的答复。
“老板说,可以让你继续上台。”向宽笑眯眯地说完。“这也是对你实力的认可,加油吧。”
严欢兴奋了一阵,想起昨天台下观众的反应,又有些气馁。
“但是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让付声愿意成为我的……”他顿了顿道:“吉他手呢?”
向宽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眼神古怪地看向严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知道。可是你们不是都说付声很吃香。要是在我还没达成条件的时候,他被其他乐队给挖走了怎么办?”
“你在担心这个?”向宽失笑。“放心吧,最起码最近一段时期内,付声是没有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乐队的招揽了。”
“为什么?”严欢不解。
“因为他忙得很。”向宽神秘一笑,“某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崽子给了他灵感。不过这一点,他怕是死都不会承认的吧。”
被向宽取笑的付声,此时正一个人窝在自己的公寓里。
屋内烟雾缭绕,一地的废纸头,空气中甚至都有一股食物腐烂的异味。
然而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付声的精神却是意外的好。
一双黑眸中少见得闪烁光彩,把着吉他,手指像是不受控制地一下,一下,又一下。
按住琴弦,再松开,拨动出上帝赐予他的旋律。
黑暗中,付声的头发都随着激烈的弹奏而凌乱地晃动着。他嘴边,却是掀起一个高高的弧度。
那疯狂而专注的背影,正忘我地狂欢着。
无论是曾经的黄金时代,还是现在,都有这样的人。
——倾尽一切于摇滚。
作者有话要说: 被死亡神化的人,老鬼算一个,柯特·科本算一个,还有很多……很多……很多,最近的一个,当然就是迈克尔·杰克逊。
有些乐手在他们死后,才获得了更大的名声与荣耀。不知道他们生前若是有知,会是怎样一番感慨。
摇滚的黄金年代,上个世纪,大概是因为那个世纪战争动摇,人心浮躁,人们在追求一种宣泄和自由。
——摇滚是抗争的歌曲。
而现在,大家都喜欢安静了吧,所以它开始走向没落。
不过,危险无处不在,抗争也无处不在。
摇滚永不会消亡。
☆、饥渴
这是严欢第三次在这家酒吧演出,和前两次相比起来,情况已经渐渐地有了好转。
一曲唱完,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台下响起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有几个面熟的客人和严欢打招呼道:“周末小帅哥,下次什么时候再来?”
因为严欢总是在周末出现,平常见不到人影,而且基本上除了唱歌以外并不说话,渐渐地一些客人就以这样的称呼喊他。
每次听到,严欢总是在囧与雷中徘徊。
不过他还是遵从老鬼的指示,不动声色道:“下周末。”
客人中有人笑出来,“你还真是每周准时,周周必到啊!像灰姑娘一样过了周末午夜十二点就要回去吗?”
这是善意的嬉闹,严欢并没有生气,只是冲对方点了点头,便向后台走去,然而在心底他却暗暗吐槽。
灰姑娘哪有他惨?
现在不仅白天要去学校,晚上通宵练歌,到了周末还得到这里来受打击。如果不是为了与付声定下的那个条件,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到这里来受挫。
不过现在酒吧的客人们对严欢,比一开始的时候可要善意多了。见他下台,还有人跟着起哄。
“下周末,不见不散啊!你的王子在等着你呦!”
“哈哈哈哈!”
身后是一片大笑,严欢背着那群嬉闹的人挥了挥手,僵着脸回后台了。
向宽一如既往地迎上来,嘴角带着一丝坏笑。
“很受欢迎嘛,灰姑娘。”
“你就别嘲笑我了。”严欢无奈,“我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离实现付声的要求还远着呢。压力这么大,你就帮着外面那些人戏弄我?”
“不是戏弄。”向宽正色。“是调戏。”
“……有什么区别?”
“调戏需要爱,蕴含着对你深深的关心与爱护。”向宽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般人我还不乐意调戏他。”
“那我是不是要谢主隆恩?”
“哈,免礼,免礼!”
严欢看着向宽笑得欢的模样,心里默默无语。
正在他们俩闲聊的时候,一个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看见严欢,他眼前一亮。
“还好!还好你还没走啊!小严!”
严欢一惊,转头看去。这个一脸焦急,喜出望外地奔过来的人,不正是酒吧的老板乔生吗?乔老板此时满头大汗,完全没有平时气定神闲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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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犯了一个大错误,我竟然将老周说成独立歌手。
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个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个独立歌手。
顶多说是一个——独立于乐队的歌手,这样的歌手有很多,像是j,艾薇儿等等。他们的曲风囊括流行和摇滚,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就不是摇滚歌手。
啊,再说下去好像又要引起争执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后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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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
老鬼一阵沉默,没有立即回答严欢。
这让严欢刚刚才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来。
“你、你倒是说句话啊!是死是活给个说法吧!”
许久,老鬼才出声。
“其实……”
严欢竖起耳朵,其实老鬼的声音是从他脑内发出来的,他竖没竖耳朵都一样。
“其实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严欢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坏?
“你比我想象中更适合成为一名乐手,欢。”
john的声音沉稳低哑,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想。不!其实也想了很多。”严欢道:“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只在想唱好这首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它的。”
老鬼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所以我才说,你有这个天赋。把自己的情感投入进去,并感染其他人,严欢,这才是一名称职的乐手该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已经正式踏入摇滚的世界。”
“……正式?”严欢有些回不过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么,和于成功他们的组队,参加比赛呢?”
“都只是小打小闹。”john淡淡道:“真正的摇滚,要从地下世界蕴育出来。”
听见老鬼这么说,严欢对于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会有哪样的一些人呢?而最开始涉足摇滚的人,又是如何在这不见天日的世界中,弹奏自己的乐曲?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问了出来。
老鬼语气中带着一些怀念,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最初的摇滚。”
他道:“也许只是谁的突发奇想,也许是几个灵感的相撞,也许……”老鬼顿了顿,“是一声无奈不甘的呵斥。总之,摇滚就这么来了,传进所有听见它的人耳中。”
严欢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么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为了摇滚前赴后继,是不是摇滚最黄金的一个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每次听到向宽说上世纪那些著名乐队的事迹时,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个年代!”
“是啊,很多人为它疯狂。”john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都是一些傻瓜和疯子。”
“那你也是吗,john?”
“谁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突然带出些许落寞来。
在曾经的,过去的,辉煌的那个年代。
有无数的人为摇滚疯狂,他们可以是乐手,可以是乐迷,可以只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这一份狂热的激情却传递了每个人。
严欢想象不出来,诞生出那么多摇滚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么多天才早逝、巨星陨落的悲情年代,该是多么的精彩炫目,让人望之怅然扼腕。现在的人们已经看不见那份光辉了吧,只能隔着一片模糊的时光之海,遥遥远眺着过去的辉煌。
老鬼的那一句话——都已经过去了。
就像洗去一切浮华,只留下黑白的记忆。光辉不再,曾经的那些人或者老去或者死亡,这个世界上被留下来的只有摇滚。然而它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辉煌了。
摇滚的黄金年代,那个年代的无数天才们。
严欢向后,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么多人全心全意地只为了一件事。”
燃烧的激情,挥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骂。只是想着,那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是从他眼前晃过,就让他心里的血,燃烧得都快沸腾起来。
严欢一声叹息,“为什么我就不早出生个几十年呢?”
john笑他,“现在也不晚啊。现在开始属于你的辉煌,也不晚,欢。”
“……你说得对!”严欢一惊一乍,又从床上坐起身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属于我……们的。”他不太情愿地加上了一个“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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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john不动声色,“不过顶多只能成为一支不错的乐队,要想名留青史的话,你们还差个条件。”
“什么?”
“得死一个人,不是你就是付声。”老鬼调侃道:“这样才能煽动起人们的不舍与怜悯,毕竟只有死去的才会被人们说成是最好的。死亡让他们神化了。”
“john,这话从你嘴里出说来还真别扭。”严欢道:“你自己不就是一个意外身亡的吗,难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
老鬼一笔带过,无论严欢之后再怎么追问,他都不愿意再吐露一个字。john一旦固执起来,没有谁能把他掰正。
严欢无奈,只能放弃:“不说就算了。对了,那之后的表演怎么办?今晚好像没几个人在听我唱,你说那酒吧的老板以后还会再让我上台么?”
他有些担心地说着。
john笑一笑,“会的,你放心吧。”
真正听摇滚乐,真正听懂歌声的人,都会明白,什么才是好歌。
而对一个原石加以琢磨,也是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john有些出神地想着,不去理睬严欢的追问。
他只想着,那些过去的人,那些逝去的人,又几个能像自己这样走运,能再有机会重遇摇滚?
他已经足够幸运了。
第二天,严欢顶着一张黑眼圈去找向宽,听着他的答复。
“老板说,可以让你继续上台。”向宽笑眯眯地说完。“这也是对你实力的认可,加油吧。”
严欢兴奋了一阵,想起昨天台下观众的反应,又有些气馁。
“但是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让付声愿意成为我的……”他顿了顿道:“吉他手呢?”
向宽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眼神古怪地看向严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知道。可是你们不是都说付声很吃香。要是在我还没达成条件的时候,他被其他乐队给挖走了怎么办?”
“你在担心这个?”向宽失笑。“放心吧,最起码最近一段时期内,付声是没有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乐队的招揽了。”
“为什么?”严欢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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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向宽取笑的付声,此时正一个人窝在自己的公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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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付声的精神却是意外的好。
一双黑眸中少见得闪烁光彩,把着吉他,手指像是不受控制地一下,一下,又一下。
按住琴弦,再松开,拨动出上帝赐予他的旋律。
黑暗中,付声的头发都随着激烈的弹奏而凌乱地晃动着。他嘴边,却是掀起一个高高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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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曾经的黄金时代,还是现在,都有这样的人。
——倾尽一切于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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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乐手在他们死后,才获得了更大的名声与荣耀。不知道他们生前若是有知,会是怎样一番感慨。
摇滚的黄金年代,上个世纪,大概是因为那个世纪战争动摇,人心浮躁,人们在追求一种宣泄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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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大家都喜欢安静了吧,所以它开始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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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唱完,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台下响起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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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严欢总是在周末出现,平常见不到人影,而且基本上除了唱歌以外并不说话,渐渐地一些客人就以这样的称呼喊他。
每次听到,严欢总是在囧与雷中徘徊。
不过他还是遵从老鬼的指示,不动声色道:“下周末。”
客人中有人笑出来,“你还真是每周准时,周周必到啊!像灰姑娘一样过了周末午夜十二点就要回去吗?”
这是善意的嬉闹,严欢并没有生气,只是冲对方点了点头,便向后台走去,然而在心底他却暗暗吐槽。
灰姑娘哪有他惨?
现在不仅白天要去学校,晚上通宵练歌,到了周末还得到这里来受打击。如果不是为了与付声定下的那个条件,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到这里来受挫。
不过现在酒吧的客人们对严欢,比一开始的时候可要善意多了。见他下台,还有人跟着起哄。
“下周末,不见不散啊!你的王子在等着你呦!”
“哈哈哈哈!”
身后是一片大笑,严欢背着那群嬉闹的人挥了挥手,僵着脸回后台了。
向宽一如既往地迎上来,嘴角带着一丝坏笑。
“很受欢迎嘛,灰姑娘。”
“你就别嘲笑我了。”严欢无奈,“我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离实现付声的要求还远着呢。压力这么大,你就帮着外面那些人戏弄我?”
“不是戏弄。”向宽正色。“是调戏。”
“……有什么区别?”
“调戏需要爱,蕴含着对你深深的关心与爱护。”向宽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般人我还不乐意调戏他。”
“那我是不是要谢主隆恩?”
“哈,免礼,免礼!”
严欢看着向宽笑得欢的模样,心里默默无语。
正在他们俩闲聊的时候,一个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看见严欢,他眼前一亮。
“还好!还好你还没走啊!小严!”
严欢一惊,转头看去。这个一脸焦急,喜出望外地奔过来的人,不正是酒吧的老板乔生吗?乔老板此时满头大汗,完全没有平时气定神闲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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