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第11节

    “我真喜欢你的歌声,真他妈的喜欢你的声音,严欢!”

    这还是严欢认识向宽以来,第一次听到他爆粗口。被人,尤其是熟人这样热烈地称赞自己,严欢耳朵都窜上一抹红色。

    “我、我唱的也就那样吧。我看很多人,都没在听我唱啊。”

    “这很正常。”向宽笑眯眯地揉着他脑袋,“要是第一次登台就能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你,那严欢你就不是天才,而是超人了。”

    “最重要的是,你唱的很好。”向宽道:“认真听的人,总会被你打动。真是的,竟然让我这个老油条也有年轻一把的冲动了!”

    “是吗?”严欢呵呵傻笑。

    这时候,老鬼幽幽地在脑内对他说一句。

    “形象,保持形象。”

    刚扯到起弧度的嘴角立马收敛下来,严欢谨记吩咐,将嘴角尽量保持水平角度。因为老鬼说,这样看着才沉稳。

    “你怎么了?”向宽看着奇怪。“要笑就笑啊,故意板着脸干什么?”

    “要……要保持严肃。”严欢痛苦地忍着笑说:“不然会被人瞧不起的。”

    “…… 你个,你个臭小子!”一阵沉默后,向宽爆发出狂烈的笑声。他将严欢死命地揉弄着,几乎快把他弄断气。

    “你怎么能这么有趣呢!现在我都迫不及待地期望付声被你攻下的那天了,加油啊,严欢。”

    向宽不提,严欢都差点忘记自己这次表演,可是有着要将付声这座大神拐来的最终目的的。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有些失望道:“付声呢?他没来?”

    “来没来我们怎么知道呢?”向宽神秘一笑。“那得看他自己了。”

    一分钟前,某个角落,静静听完严欢一曲的某个听众,站起身离开酒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不喜欢严欢的歌声吗?

    不,他只是急着赶回去,想要回去弹吉他而已。

    狠狠地弹一晚上。

    ——在听了严欢的歌声以后。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悄悄触动你的心弦。

    让你心里记起了谁。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章犯了一个大错误,我竟然将老周说成独立歌手。

    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老周究竟是哪个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但是他一定不是一个独立歌手。

    顶多说是一个——独立于乐队的歌手,这样的歌手有很多,像是j,艾薇儿等等。他们的曲风囊括流行和摇滚,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就不是摇滚歌手。

    啊,再说下去好像又要引起争执了。那就送上今天的最后一样东西——

    喜欢的人,点开听一听吧。o(n_n)o

    ps:差点又忘记,感谢念念ox的地雷支持,人老了,记性不好了?╭(╯3╰)╮

    ☆、曾经的人

    离开酒吧后,严欢与向宽嬉闹了一阵,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父母似乎已经睡了,客厅里并没有谁为他留一盏灯,黑暗,冰冷。严欢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即笑笑,不在意地回自己的屋里去了。

    一回到屋,他就精疲力尽般地躺在床上,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

    “john,你说,难道每一次表演都会这么累吗?”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觉得好像全身的力气都被用光了一样,现在看什么都是晕乎乎的。”

    john懒洋洋道:“习惯就好。”

    “习惯?”

    严欢喃喃念叨着。

    习惯这种紧迫感,习惯这种紧张,习惯这种期待与亢奋?真要是什么时候习惯了,他怕是又会觉得不舍了吧。

    突然想到什么,严欢又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

    “那个,john……那啥……”他支支吾吾着,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有话直说。”

    老鬼不耐烦道:“你又不是娘们?纯爷们的懂?”

    老鬼跟在严欢身边久了,这中文可是越来越地道了。

    严欢豁出去了,“我只是想问一问你,你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得怎么样?不是说吉他啊!”他连忙补充,“我是说歌声,歌声!合格了吗?”

    老鬼一阵沉默,没有立即回答严欢。

    这让严欢刚刚才平复下来的小心脏,又噗通噗通地快速跳了起来。

    “你、你倒是说句话啊!是死是活给个说法吧!”

    许久,老鬼才出声。

    “其实……”

    严欢竖起耳朵,其实老鬼的声音是从他脑内发出来的,他竖没竖耳朵都一样。

    “其实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超乎了我的想象。”

    超乎想象?严欢心里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老鬼的意思是,超乎他想象的坏?

    “你比我想象中更适合成为一名乐手,欢。”

    john的声音沉稳低哑,带着一股蛊惑人心的意味。

    “在舞台上的那一刻,你想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想。不!其实也想了很多。”严欢道:“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我一直只在想唱好这首歌。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唱完它的。”

    老鬼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所以我才说,你有这个天赋。把自己的情感投入进去,并感染其他人,严欢,这才是一名称职的乐手该做到的。而你,做到了。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已经正式踏入摇滚的世界。”

    “……正式?”严欢有些回不过神,“那我之前的那些都算是什么,和于成功他们的组队,参加比赛呢?”

    “都只是小打小闹。”john淡淡道:“真正的摇滚,要从地下世界蕴育出来。”

    听见老鬼这么说,严欢对于那个所谓的地下世界开始好奇起来,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会有哪样的一些人呢?而最开始涉足摇滚的人,又是如何在这不见天日的世界中,弹奏自己的乐曲?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向john问了出来。

    老鬼语气中带着一些怀念,道:“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最初的摇滚。”

    他道:“也许只是谁的突发奇想,也许是几个灵感的相撞,也许……”老鬼顿了顿,“是一声无奈不甘的呵斥。总之,摇滚就这么来了,传进所有听见它的人耳中。”

    严欢撑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么在很久以前,是不是有很多人为了摇滚前赴后继,是不是摇滚最黄金的一个年代?”他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每次听到向宽说上世纪那些著名乐队的事迹时,都恨不得自己就是生在那个年代!”

    “是啊,很多人为它疯狂。”john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都是一些傻瓜和疯子。”

    “那你也是吗,john?”

    “谁知道呢?”老鬼不甚在意道:“反正那个年代,都已经过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突然带出些许落寞来。

    在曾经的,过去的,辉煌的那个年代。

    有无数的人为摇滚疯狂,他们可以是乐手,可以是乐迷,可以只是一个最普普通通的工人,然而这一份狂热的激情却传递了每个人。

    严欢想象不出来,诞生出那么多摇滚天才和鬼才,又是有那么多天才早逝、巨星陨落的悲情年代,该是多么的精彩炫目,让人望之怅然扼腕。现在的人们已经看不见那份光辉了吧,只能隔着一片模糊的时光之海,遥遥远眺着过去的辉煌。

    老鬼的那一句话——都已经过去了。

    就像洗去一切浮华,只留下黑白的记忆。光辉不再,曾经的那些人或者老去或者死亡,这个世界上被留下来的只有摇滚。然而它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辉煌了。

    摇滚的黄金年代,那个年代的无数天才们。

    严欢向后,一把倒在被子上。

    “多好啊,那么多人全心全意地只为了一件事。”

    燃烧的激情,挥霍的青春,肆意的嬉笑怒骂。只是想着,那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是从他眼前晃过,就让他心里的血,燃烧得都快沸腾起来。

    严欢一声叹息,“为什么我就不早出生个几十年呢?”

    john笑他,“现在也不晚啊。现在开始属于你的辉煌,也不晚,欢。”

    “……你说得对!”严欢一惊一乍,又从床上坐起身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属于我……们的。”他不太情愿地加上了一个“们”字。

    “要是组上付声那个家伙,再拐几个人进来的话,我们也有可能成为名留青史的乐队吧?”严欢兴致勃勃道。

    “是啊。”john不动声色,“不过顶多只能成为一支不错的乐队,要想名留青史的话,你们还差个条件。”

    “什么?”

    “得死一个人,不是你就是付声。”老鬼调侃道:“这样才能煽动起人们的不舍与怜悯,毕竟只有死去的才会被人们说成是最好的。死亡让他们神化了。”

    “john,这话从你嘴里出说来还真别扭。”严欢道:“你自己不就是一个意外身亡的吗,难道你也名留青史了?”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

    老鬼一笔带过,无论严欢之后再怎么追问,他都不愿意再吐露一个字。john一旦固执起来,没有谁能把他掰正。

    严欢无奈,只能放弃:“不说就算了。对了,那之后的表演怎么办?今晚好像没几个人在听我唱,你说那酒吧的老板以后还会再让我上台么?”

    他有些担心地说着。

    john笑一笑,“会的,你放心吧。”

    真正听摇滚乐,真正听懂歌声的人,都会明白,什么才是好歌。

    而对一个原石加以琢磨,也是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john有些出神地想着,不去理睬严欢的追问。

    他只想着,那些过去的人,那些逝去的人,又几个能像自己这样走运,能再有机会重遇摇滚?

    他已经足够幸运了。

    第二天,严欢顶着一张黑眼圈去找向宽,听着他的答复。

    “老板说,可以让你继续上台。”向宽笑眯眯地说完。“这也是对你实力的认可,加油吧。”

    严欢兴奋了一阵,想起昨天台下观众的反应,又有些气馁。

    “但是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让付声愿意成为我的……”他顿了顿道:“吉他手呢?”

    向宽一口水差点喷出来,眼神古怪地看向严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知道。可是你们不是都说付声很吃香。要是在我还没达成条件的时候,他被其他乐队给挖走了怎么办?”

    “你在担心这个?”向宽失笑。“放心吧,最起码最近一段时期内,付声是没有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乐队的招揽了。”

    “为什么?”严欢不解。

    “因为他忙得很。”向宽神秘一笑,“某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崽子给了他灵感。不过这一点,他怕是死都不会承认的吧。”

    被向宽取笑的付声,此时正一个人窝在自己的公寓里。

    屋内烟雾缭绕,一地的废纸头,空气中甚至都有一股食物腐烂的异味。

    然而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付声的精神却是意外的好。

    一双黑眸中少见得闪烁光彩,把着吉他,手指像是不受控制地一下,一下,又一下。

    按住琴弦,再松开,拨动出上帝赐予他的旋律。

    黑暗中,付声的头发都随着激烈的弹奏而凌乱地晃动着。他嘴边,却是掀起一个高高的弧度。

    那疯狂而专注的背影,正忘我地狂欢着。

    无论是曾经的黄金时代,还是现在,都有这样的人。

    ——倾尽一切于摇滚。

    作者有话要说:  被死亡神化的人,老鬼算一个,柯特·科本算一个,还有很多……很多……很多,最近的一个,当然就是迈克尔·杰克逊。

    有些乐手在他们死后,才获得了更大的名声与荣耀。不知道他们生前若是有知,会是怎样一番感慨。

    摇滚的黄金年代,上个世纪,大概是因为那个世纪战争动摇,人心浮躁,人们在追求一种宣泄和自由。

    ——摇滚是抗争的歌曲。

    而现在,大家都喜欢安静了吧,所以它开始走向没落。

    不过,危险无处不在,抗争也无处不在。

    摇滚永不会消亡。

    ☆、饥渴

    这是严欢第三次在这家酒吧演出,和前两次相比起来,情况已经渐渐地有了好转。

    一曲唱完,严欢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台下响起一阵欢呼和口哨声。

    有几个面熟的客人和严欢打招呼道:“周末小帅哥,下次什么时候再来?”

    因为严欢总是在周末出现,平常见不到人影,而且基本上除了唱歌以外并不说话,渐渐地一些客人就以这样的称呼喊他。

    每次听到,严欢总是在囧与雷中徘徊。

    不过他还是遵从老鬼的指示,不动声色道:“下周末。”

    客人中有人笑出来,“你还真是每周准时,周周必到啊!像灰姑娘一样过了周末午夜十二点就要回去吗?”

    这是善意的嬉闹,严欢并没有生气,只是冲对方点了点头,便向后台走去,然而在心底他却暗暗吐槽。

    灰姑娘哪有他惨?

    现在不仅白天要去学校,晚上通宵练歌,到了周末还得到这里来受打击。如果不是为了与付声定下的那个条件,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到这里来受挫。

    不过现在酒吧的客人们对严欢,比一开始的时候可要善意多了。见他下台,还有人跟着起哄。

    “下周末,不见不散啊!你的王子在等着你呦!”

    “哈哈哈哈!”

    身后是一片大笑,严欢背着那群嬉闹的人挥了挥手,僵着脸回后台了。

    向宽一如既往地迎上来,嘴角带着一丝坏笑。

    “很受欢迎嘛,灰姑娘。”

    “你就别嘲笑我了。”严欢无奈,“我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离实现付声的要求还远着呢。压力这么大,你就帮着外面那些人戏弄我?”

    “不是戏弄。”向宽正色。“是调戏。”

    “……有什么区别?”

    “调戏需要爱,蕴含着对你深深的关心与爱护。”向宽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般人我还不乐意调戏他。”

    “那我是不是要谢主隆恩?”

    “哈,免礼,免礼!”

    严欢看着向宽笑得欢的模样,心里默默无语。

    正在他们俩闲聊的时候,一个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看见严欢,他眼前一亮。

    “还好!还好你还没走啊!小严!”

    严欢一惊,转头看去。这个一脸焦急,喜出望外地奔过来的人,不正是酒吧的老板乔生吗?乔老板此时满头大汗,完全没有平时气定神闲的模样。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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