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业火 作者:红衣果

    第6节

    得了欧阳皓首肯,伊迪亚斯打开会议厅的大门,却听到后面传来朱雀幽幽的声音:“还没跟治疗者打过呢,不知道抗不抗揍。”

    伊迪亚斯毫不犹豫将大门关上。正好见着许小仙呆滞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沈筏海在他身边安慰他。

    “敬爱的许医生,我代表我的委托人—秦空与万澧两位先生,向您追讨任务报酬。您看你发布的任务已经完成,您的爱妾也已经被找回。虽然结局不那么圆满,但他们确实完成了您的委托。”伊迪亚斯的语气很恭敬,可惜现在确实不是讨薪的好时机。

    许小仙还没什么反应呢,沈筏海倒先愤怒地指责:“你没见他已经够伤心的了吗?你就不能晚点再来吗?”

    许小仙拉住愤怒的沈筏海:“算了。迟早也要给的。”他的语气死气沉沉的,估计被打击得不清,一颗真心碎成了玻璃渣。

    他从随身带着的药箱里拿出一本书递给伊迪亚斯:“这是我自己研究编撰的医典,请代我交给那两个年轻人。这是我们说好的报酬。”

    “一定为您办妥。”许小仙的医术在他的师门可以说无人出其左右,有了他他的医典,伊迪亚斯对把那两人拉入自己的队伍有九成的把握。

    “另外,恕在下多嘴说一句。许医生无须过分伤心,小白欺骗你的感情固然不对,但他也不过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更何况,他与许医生本就不适合,与其沉溺在过去那一段虚幻的感情,不如用心感受当下,发现身边真正对你有情的人……”

    说完这句话,他便离开了。

    许小仙表情迷惘:“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筏海干咳了一下,满脸通红。

    作者有话要说:  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

    沈筏海满脸通红:谁说我不懂爱?!!不懂爱的是那个呆子好不好?!

    作者:请问万澧骚年,你这是吃醋了吗?

    万澧:吃醋?吃谁的?那个筋肉大叔还是猪头奶妈?不要拉低我的品位好不好?

    乔启帆≈秦空:作者,我们抗议他人身攻击!

    作者:他攻击你们总比攻击我好,咬手绢

    ☆、幽灵船

    圣日尔城是十二层地狱最大的城市,这里的建筑物都建在高三十米以上的大树上,天上各种飞行器穿梭如织:机车、跑车、各类飞禽走兽都太平常了,甚至有坐飞碟、骑着马桶的。秦空顿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真是大开眼界。心里却更加渴望,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有专属的坐骑?

    乔启帆的哈雷重机驶进了一间高级酒店的空中停车场。这停车场也装修得跟个花园似的鸟语花香、美轮美奂。卧槽!这还是地狱吗?这简直就是天堂吧?

    乔启帆领着他们两人坐电梯下了酒店大厅,秦空一看那招牌—夜来乡,好嘛,果然是央企,哪一层都有分店。到了十二层规模更加是扩大到了几十倍,直逼迪拜那七星级酒店。

    三人在餐厅靠窗的位置坐下,乔启帆边点餐边道:“先吃着,等伊迪亚斯过来,他会跟你们谈合作项目的。”

    果然是副总裁啊,酷炫拽狂霸,三个人就点了满满一桌,还上了一瓶年份不错,当然,价格更加不错的红酒。

    不过万澧不太捧场,吃几样之后鉴定道:“还不如你做的补充剂好吃。”

    秦空不知道该不该高兴,他这是夸自己呢?还是在贬低餐厅大厨?

    虽然乔启帆外表看起来比较严肃,带点军人、硬汉的气质,但秦空就是觉得自己跟他一见如故,气场特别合。两人喝得酒酣耳热,眼看就要喝高了,总裁大人终于姗姗来迟。

    ===================================================

    秦空真的很后悔,他当时绝对是喝高了,不然怎么会答应伊迪亚斯的烂邀请,来这个什么黄泉三百里。

    那一日伊迪亚斯姗姗来迟,给他们带来了意外惊喜。原本秦空只是想与许小仙讨教一下治疗技能修习的方法,没想到对方这么实在,竟然将毕生所研究的所有技能秘笈交给自己当报酬。

    与此同时,前影帝,现任总裁向他们发出了邀请:“我们公司总务部和开发部还缺两名经理,在下诚挚邀请两位加入。”

    这么大手笔,一加入就是经理?

    秦空:“哦?年薪多少?经理手下管多少人?”

    伊迪亚斯:“年薪三十万,现在我们公司暂时就两人,如果你们加入了,那就是四个人。”

    尼玛!还十八层总公司呢,根本整个公司就只有总裁和副总裁两个人,果然是皮包公司!幸好自己没真的喝高,不然说不定还真给他忽悠过去了。

    乔启帆打断:“别听他胡扯,其实就是想与你们结盟组队。至于那年薪三十万,你们可以照拿,反正他有的是钱。”

    伊迪亚斯:“是的,我知道你们两人,一人是近战职业,一人是治疗职业。而我是远程职业,这个大叔是个皮厚的肉盾。根据控制面板的魂力属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魂力分为:攻击、防御、控制、治疗,四大分类。我们四人正好各占一种。只要我们四个能配合起来,那绝对是最理想的队伍。”

    见两人似乎有点心动,他加紧游说:“而且,你们自己也知道,紫色属系的人数在地狱里是多么稀少,我们绝对是弱势群体。要想凑齐职业这么齐全、攻防兼备的队伍是多么难。当然,晋升到更高的层数,你们也许能找到更多紫色属系的人,有更多的选择。但那也得你们能顺利晋升啊。你们也是从下面升上来的,来十二层这么多天了,也知道下面与这里不能比,这里高手如云。有点实力的哪个不投靠帮派势力?单打独斗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你说你一个老外哪里学到如此多成语的,用得比他这个正宗□□人都顺溜。秦空不得不对伊迪亚斯的推销技巧甘拜下风,人才啊,比自己更适合做安利。

    “他说的有道理,你觉得怎么样?”秦空心里其实已经认同了他的话,不过还是得询问万澧的意见,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对方才是当家的的感觉。

    万澧考虑了一下,最后点头。

    总裁大人很满意,举杯道:“很好!祝合作愉快!”

    也许是心情太好,就连一直滴酒不沾的万澧都抿了一口。酒过三巡,秦空已经喝到神智有些不清了。

    伊迪亚斯提议:“我们的队伍刚刚组成,需要磨合。这样,正好我接了地府的一个任务,对于我们这个队伍来说不算太难,正好给我们练练手。而且奖励很丰厚,任务完成后每人能点亮一百盏业火。”

    100盏业火听起来不算很多,但是这里与十三层不同,想要通过消灭敌对属系来点业火,那难度系数比从前可大多了。

    “这个任务要前往黄泉三百里,据说这个地方藏有许多秘宝,比如秘笈、装备什么的……”

    听到秘笈两个字,秦空眼睛都亮了,借着酒兴毫不犹豫、豪气云天地:“走!谁怕谁!”

    ================================================

    经过几天的准备与休整,四人小队正式出发。

    秦空坐在颠簸的一叶小舟上,因为晕船而呕吐不止,他现在是万分后悔。尼玛!他怎么就随口答应了呢?再也不喝酒了!坑爹啊!

    黄泉三百里,传说是忘川之水流经十二层地狱,经过漫长的岁月,侵蚀地下熔岩形成的地下溶洞,据传深入地底三百里,故得此名。

    忘川之水黄中泛红,如同血水与泥水混合一般。气味难闻,腥气冲天。并且忘川之水都是不能投胎的孤魂野鬼,如果掉了进去,会被鬼魂野鬼缠上,逐渐被其吞噬。所以,要想进入此地,必须乘坐忘川之上的渡船。

    可惜传说毕竟是传说,这黄泉三百里可比忘川凶险多了,方圆百里人烟荒芜,根本没有摆渡人愿意在此做生意。

    幸好总裁先生不差钱,自己弄了艘游艇,原本众人还是兴致挺高的,特别是秦空,他研究了几天许小仙的《医典》,经过与队友们的讨论后,选择最先修炼了其中一门治疗技能,正想找个机会大显身手呢。

    可没多久,四人都有点萎靡不振了。

    忘川之水奇特的地方除了里面都是怨气深重的孤魂野鬼,它的流动速度还根据死者生前所造罪孽而分成缓慢、普通和急速三种,故被又被称为“三途川”。

    四人小队里只有乔启帆是从十三层升上来的,他还稍微好受一点。其余三人初始层数皆为十四层,生前孽障自然不小,他们坐在游艇上顿时感觉自己身处狂风暴雨中的大海,波涛汹涌,颠簸得够呛。

    秦空最先忍不住吐了,虽然作为一个魂体他腹内空空,只吐出一些紫色的液体。但立刻便有十几只脸长得像食人鱼的怪物从水里探出头来,分抢而食。毕竟他吐出的是魂力啊,对于这些亡灵怪物来说可是上佳的滋补品。众人见了这个景象,更加想吐了。

    “前面有一艘船!”黄泉三百里位于溶洞之中,光线非常暗,要靠游艇上的探照灯照明。乔启帆精神状况比他们好一点,第一时间发现了前方的庞然大物。

    这可有点诡异,溶洞并不大,目测也就宽三十米、高将近二十米,有的地方甚至更窄更低矮。可那艘船驶近了一看,光船身就得有上十多米高,再加上桅杆,怎么也超过二十米了。它是如何在这溶洞里来去自如的?而且那船的造型并不是现代船舰的模样,更接近于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十七世纪欧洲风格海盗船,感觉非常陈旧,桅杆上的船帆已经破了垂挂了下来。

    伊迪亚斯摸了摸下巴:“传说中的幽灵船么?”

    乔启帆问:“怎么样?上去?”

    伊迪亚斯看了万澧一眼,发现他没什么表情,也没有表态。而秦空吐得七荤八素,根本没在听他们说什么。他最后拍板:“上去看看,也许任务物品就在上面。”

    作者有话要说:  上了佳作封面推荐,这一周要完成两万字任务。接到通知的我眼泪掉下来。

    说好的休息一天就这样泡汤了,而且今天课特别多,中午没睡觉紧赶慢赶终于挤出两千多字。这就是没存稿裸奔的悲哀啊~

    真是不做就不会死,让你手贱去申榜!

    四人终于成功勾搭上了,西天取经之路终于可以成行,可喜可贺

    ☆、那些过去

    伊迪亚斯与乔启帆实力在万澧之上,魂力进化应该已经修炼到了中阶。只见总裁大人一跃而起,双脚落在船壁上,竟然如履平地,就这么走上了船;

    乔启帆拔出背上大刀奋力一掷,插|进了船身,他一个跳跃,站在了巨刀上。而后再次跳跃,同时揪住刀柄上的铁链,拔|出脚下巨刀向上一甩,刀身插|进船身后,正好落脚于上面,如此反复三次,他也跳进了船里。

    卧槽!这简直就跟魔术一样,在人间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秦空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呕吐也顾不上了,紫色的魂力液体从他大张的嘴角流了下来。

    万澧扫了一眼他那明显崇拜羡慕的模样,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没出息的样子真是蠢死了。他拔出长剑,在剑柄上绑了一根长丝,将魂力附着在细丝上,然后将长剑甩出,绕着桅杆旋转了几圈,牢牢缠在了上面。

    万澧拽了拽细丝,正待一跃而起。秦空已经抱上了他的大腿,四十五度仰角:“小澧澧,你们都这么酷炫拽狂霸,我的魂力进化才刚入门,你们不能扔下我这个小菜鸟啊。”

    万澧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最后还是二话不说,将秦空整个抗在肩膀上,拽着细丝爬了上去。幸好秦空刚刚已经将能吐的魂力都吐完了,不然现在被万澧宽阔的肩膀硌着胃,能吐他一身。

    “这里怎么会有海盗船?”上了船,伊迪亚斯更加确定,这是一艘典型的欧洲十七世纪风格船舰。这非常不合理,这里是天朝的地狱,怎么会出现欧洲的海盗船?

    乔启帆也道:“确实,据说到了第十层地狱才与西方地狱相连,十层以下的地狱是不可能与西方有交流的。”

    也许是因为这艘船比较大,在上面感觉要比游艇上平稳许多,秦空总算感觉好一点了,他一直也觉得有点奇怪,在地狱里基本上没见过其他外国人。现在乔启帆这么一说,他倒是明白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伊迪亚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收了秦空疑惑的视线,伊迪亚斯似乎明白了他的疑惑:“是不是奇怪为什么我会在天朝的地狱?我是死在天朝的,人死在哪就进哪的地狱,与信仰无关。你没看新闻吗?我想我的死应该挺轰动的,大概会上新闻吧。”

    秦空回忆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当时还上了报纸头条:“是这么回事啊。那……报纸上说你是自杀的,是真的吗?”

    伊迪亚斯笑了笑:“你觉得呢?”

    秦空摇了摇头,老实说他不相信,像伊迪亚斯这样笑容可掬又实力强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

    “等一下,你们觉不觉得好像起雾了?”秦空话一出口,众人便发现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四周白茫茫的雾气开始凝聚,不到一分钟,竟然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乔启帆尝试高速旋转手中的巨刀,利用风扇的原理将雾气吹散。可惜这迷雾太浓,吹散一点马上又再凝聚起来,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徒劳。

    秦空下意识想要捉住身边的万澧,却扑了个空,对方早已不知去向。这太不对劲了,不但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附近的声音都仿佛被隔绝了一般,突然间死寂一片。

    “小澧澧!影帝!乔哥……喂,有没人回我一声啊?”

    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秦空不敢移动,在视线一片模糊的时候行动不是明智的行为。他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雾气开始散去。

    秦空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已经不在船上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四周的风景看起来陌生又熟悉,仔细一想,对了,这是七、八年前的家乡。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排排的小区商品房,早不是面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

    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

    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试图努力唤醒自己的意识。

    “孩子他妈,还不快做饭,小刚都放学回来了。”爷爷催促秀娟。

    秀娟无奈:“爷爷您又忘记了,他是您孙子启帆,我是秀娟,不是奶奶。”

    爷爷年纪大了,患上了老年痴呆,病情时好时坏,一会糊涂一会清醒,这几年更加是糊涂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了。

    爷爷想了一下:“啊?是吗?喔,孩子他妈,这男的是谁啊?”

    乔启帆有点心酸,他从小父母离异,又各自再婚,是爷爷一手将他拉扯大的。小时候他总在想,再等几年自己就长大了,等长大了,他一定好好孝敬爷爷。没想到,他总算长大成人了,还没有来得及孝敬爷爷,他老人家却已经成这个样子。

    秀娟好不容易将爷爷哄了回去。

    “难为你了。”乔启帆对于自己的妻子总是带着愧疚。虽然夫妻三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五次。他的部队在邻省,两地相隔甚远,探亲假也不多。与其说她是自己的妻子,不如说是爷爷的看护。

    秀娟是隔壁村的农家女,他与乔启帆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她长得不算多漂亮,但胜在身材苗条、身体健康,为人也老实贤惠。作为农户的第六个女儿,她上面已经有五位姐姐了,在家里没什么有地位,又没有什么文化,找不到好工作,嫁给乔启帆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她二十岁就嫁给乔启帆,三年过去了,两人真称得上相敬如宾,见了面相互生分得如同客人一般。

    三年前,乔启帆转业,他选择了回家乡一家电机厂上班,这份工作早出晚归不说,工资还不如当兵时发的补贴多。秀娟没有什么文化,而且爷爷也必须有人照顾,她就在家照顾一下老人,打理打理家务。一家三口的重担全压在乔启帆身上,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乔启帆还记得那是一个空中飘着绵绵细雨的夜晚,他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秀娟一直守在大门外,见他回来焦急地道:“爷爷不见了!我就出去摘了点菜,回来的时候就不见了!”

    乔启帆赶紧进屋,找了一遍无果,又冒着雨挨家挨户满村子寻找。他还发动了村子里的青壮年,找遍了山村里的每个角落,一个星期过去了,爷爷杳无音讯。

    他知道,爷爷那天一定是清醒的,秀娟在大门外摘菜,如果爷爷要出去一定会经过大门,他是故意从窗户爬出去的……

    乔启帆恨自己没用,如果他再有能耐一点,能让爷爷过上无忧的生活,爷爷也不会为了让自己减轻负担,而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自己。

    但他没有放弃,至此之后,工作之余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寻找爷爷,到各个县市去张贴寻人启示。

    隔了几个月,他再次回到家,屋里已经黑灯瞎火。他打开灯,屋内突然响起了手忙脚乱什么东西掉落床下的声音。待他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以及床上被子掩盖的另一个人。

    他什么都明白了,他默默关上灯,合上门。

    作者有话要说:  师徒四人遇到西天取经的第一难了,可喜可贺

    谁都有一些不想提及,但终生难以磨灭的记忆。他们的死因也在这个幻境里会有解答。

    今日暴字数,更新慢了一点,总算在吃饭前赶上了

    ☆、万澧

    四人之中只有万澧主动出击,他不喜欢等待,他也不是那种能够等待的人。

    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茫茫白雾之中行走,但走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到尽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他走的是直线,而不是在绕圈。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长剑碰到了什么东西。原本厚重的迷雾,此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消散。原来他碰到的是他家的墙壁。

    万澧发现他手里的长剑不见了,骨节分明的手掌也缩小了一半,肉乎乎的。

    房门被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她穿着那个年代来说,非常时髦的红色长裙,以及高筒牛皮靴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表现得惊慌失措,有点狼狈。接着,后面跟出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他的手里举着一把菜刀,双眼通红,怒不可遏。

    “爸爸”万澧不禁喊了一声,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啊!来人啊,救命啊!万成辉你发什么疯?!你给我住手!”女子虚张声势喝止男人,但那颤抖的嘴唇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惶恐。

    “你还好意思喊人来?好啊,你喊啊,让人过来瞧瞧你这个抛夫弃子,勾三搭四不要脸的贱|人!”男人挥舞着手里的菜刀,显然情绪已经在失控的边缘。

    “我不要脸?是啊,你要脸,每个月就赚那么一点,养不活老婆孩子,还打肿脸充胖子,借钱给别人!你有种就劈过来,你劈啊!”

    “你以为我不敢?你”眼看一出家庭惨剧就要发生,然而此时,男人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儿子,高举的手臂缓缓放下。

    女人也回头看去,见到站在一旁的万澧,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万澧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人。

    万澧的父亲在小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是个本本分分的教书匠,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微博的收入。他的母亲是县里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虽然两人的工资都不高,但她总能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确实有那个本钱,就算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生过孩子的女人,只要她在大街上晃一圈,依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

    她本来就不是个本分的女人,一次省里来了领导,在演出后,她找到了飞黄腾达的道路。于是她狠下心抛下丈夫和儿子,离开了。

    那一年万澧只有六岁,老实说,他对母亲的印象并不深刻。提到“母亲”这个词,他想到的只是红色的裙子与高筒靴子。

    两年后,父亲再娶,对方是父亲的同事,一个三十出头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说闲话的人多了去了,都说这女的是因为年纪太大嫁不出去,这才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没用男人。但幼小的万澧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清楚,也没空理会。他每天的生活都被上学和训练填满了,从五岁开始,他就被送去父亲的好友学校教体育的齐老师那学武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吃过饭写完作业就睡觉,作息非常规律,他与父亲、后母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印象中,那是一个说话轻声细气,看起来有点文静瘦弱的女人。与自己说话的时候永远都陪着小心,似乎语气里总带着点讨好。

    万澧十二岁那一年,父亲得了尿毒症,病来得又急又快,措不及防中就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后,无论是父亲那边的亲戚还是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没人愿意领养万澧,不过幸好,后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的意思,待他也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依然负责一日三餐,承担起他的生活、学习一应费用。与万澧说话,也依然是那么小心翼翼。

    晚饭的时候,后面看了他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饭后才终于对万澧道:“小澧,今天你们齐老师来找我,下个月的省级比赛你没有报名是吗?”

    万澧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齐老师感到很可惜,你今年有夺冠的希望。阿姨也觉得很可惜是因为交通和住宿费吗?”

    万澧还是不吭声。

    后母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倔强又沉默寡言,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沟通,但他确实是个令人心疼的好孩子。

    第二天,万澧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放了两百块钱。他将这两张钞票紧紧攥在手里,整堂课都低着头。他知道后母挤出这两百元有多不容易。2000年后,物价开始飞涨,那个时候,一个小县城的老师,每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丈夫死后,一切的家庭费用都由她一人承担,还要带着一个拖油瓶,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后母有多不容易,父亲死后,他就从未见过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倒是自己进入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发育,个头猛窜,半年就得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饭菜也不算多丰富,都是些当季便宜的菜色,但总保证有荤素搭配,量也足,尽量满足他成长的需求。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后母才三十多岁,还年轻,有热心同事给她说了几次对象,都因为她还带着前夫的拖油瓶而告吹。就这么拖着,直到万澧十五岁的时候,后母终于与一个离异过的中年男子稳定了下来,但迟迟不肯结婚。后母虽然没说,但万澧心里清楚一定是因为自己。

    2006年开始,房价也开始飞涨。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万澧父亲九十年代买的单位集资房,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当年只需要两三万,现在却能卖个将近二十万。当年父亲过世的时候,对万澧避之惟恐不及的亲戚们,似乎心思都活络了起来,争着要领养万澧,还言语里撺掇万澧与后母打官司,要将房子纳入他一人名下。

    无论这些亲戚们如何费尽口舌,万澧依然沉默着。

    在他即将步入十六岁的那个夏天,他从初中毕业了。那一天他收拾了一些东西,给后母留了张纸条便打算离开。

    正巧后母此时回家了,两人在大门口相遇。看到万澧手里的行礼,她顿时明白了。

    “小澧,你这是干嘛?”

    万澧朝她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喊了他从来没有对她喊过的称呼:“妈,再见。”

    听到这一句,后母眼睛顿时发酸,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她追了出去大喊:“小澧”却只看到远方少年那坚定的、头也不回的背影。

    ========================

    万澧到了省城,他一个还不满十六岁的初中毕业生,要想在这大城市里找份正经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开始,他到桌球厅给人看场子。说是桌球室,其实明白人都知道,那就是当地黑帮势力的聚会场地。他学了十年武术,还是三年省级比赛冠军、去年的全国冠军,有底子在,一般来砸场子的都在他身上讨不到什么便宜。后来他靠过硬的拳头,闯出了点名气。开始有人邀他□□拳。

    黑拳这玩意来钱快,但却是玩命的行业。就算在比赛中死去,那也不过是城市中默默消失的一粒尘埃,没人会记得,甚至没人会注意少了这么一个人。他倒是不在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了无牵挂。没有太多犹豫,他便接受了邀请。

    万澧在这残酷的竞争中开始蜕变,他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但嘴里吐出的话总让人跳脚,挑衅对手是他的拿手绝活。他也从不手软,黑拳比赛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死在他手里的对手不多,但也有那么两三个。他知道天理循环,自己也总会有那么一天。

    当然,战场上没有长胜的将军,就算他再厉害,也比不过服了兴奋剂,比他身体壮一倍的对手。

    当对手比菜盆还大的拳头砸在他太阳穴上时,他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对手依然不依不饶,狠狠砸他的脑袋,招招都是杀招。

    弥留之际,他看到天上晕着一层模糊的光,父亲在呼唤他,母亲对他温柔的抚慰,身上却没有穿着那一套红色的裙子

    万澧笑了,攒起全身的力气,一拳砸了回去。

    耳边传来“啊!”一声尖叫。万澧突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朵直径四米的花苞里,他刚刚砸中的是花的花蕊。

    他拍了拍昏沉沉的脑袋,手里长剑狠狠刺入花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万澧的过去,骚年从前不是现在这样的,不过也不比现在好

    下一章是其他三人的过去

    伊迪亚斯:我早说了我有别的西皮嘛,大叔受神马的太重口了

    乔启帆:如果我跟你西皮,谁是受还不知道呢。顺便一说,明明我才是t,拉仇恨是我的专长,为什么他一个dps有嘲讽技能?这是开挂!

    ☆、乔启帆≈伊迪亚斯的过去

    离婚进行得顺理成章,村里也没什么人知道这回事,直到秀娟再婚,他们才回过神来。此时乔启帆已经离开了家乡,往更远的地方去寻找爷爷的行踪。他不怪秀娟,结婚六年,自己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两人甚至连同房的次数都能用一双手数出来。这么多年了,他们连个孩子都没有,秀娟背地里遭受了多少流言蜚语,说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这些他都知道,却没有在意,是自己辜负了她,浪费了她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离婚协议他签得很干脆,他把房子留给了秀娟,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爷爷回到这里,一定要马上通知他。

    乔启帆辞去了电机厂的工作,去了邻省,爷爷的老家在那里,他的父亲也在那里。自从父母离婚后,他与父亲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他并不想与自己的父亲有多少瓜葛,但是他知道爷爷其实一直有与父亲联系。三年前,为了找回爷爷,他曾经去过父亲家,父亲与他现在的妻子对乔启帆非常冷淡,甚至连一杯水都没有倒给他。这些都不重要,他也不在乎,毕竟将近二十年没见过面,关系疏远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说明爷爷并没有去找他之后,父亲便开始赶他走了,那时候正是晚饭饭点,乔启帆没说什么,既然爷爷没有来过,让他走便走吧。他也无意打扰父亲一家的生活。

    离婚后,乔启帆边打散工,边四处寻找爷爷。他再一次到父亲家拜访,这次父亲与现任妻子所生的小儿子也在家。小弟今年只有十一岁,还是一个小学生,对于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哥哥,很是好奇,边做作业边不时抬头看他几眼。

    父亲一直闷头抽烟,对乔启帆的态度不冷不热:“你又来做什么?我就说他没来过。”

    乔启帆没有吭声,他已经料想到父亲对自己的态度,所以三年都没有再上过门。

    此时小弟突然开口了:“爸爸你记错了,爷爷去年来过啊,当时他还带我去后面公园玩了。你不记得了?”

    “小舟,别胡说!”父亲的表情一瞬间有点慌乱。

    孩子觉得被冤枉了,眼圈泛红地反驳:“我怎么胡说了?妈妈可以证明,当时爷爷还在我们这吃了晚饭,后来是你送他走的。”

    乔启帆拍案而起,身为一名军人,他早已学会了忍耐与冷静,可是这一刻他却无论如何都冷静不了,愤怒战胜了他的理智。一瞬间他想到了爷爷在大雪中饥寒交迫的背影,他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该如何在外面生存;他想到了童年时看着别家父母接孩子回家的画面;他想到了爷爷将他抱在怀里的温暖;他想到了那一天从父亲家里出去,从窗户外看到,里面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投影,还有那饭菜的香味

    只是一瞬间,他积累了多年的愤怒怨懑终于爆发。接下来的场面一片混乱,有皮肉相搏的撞击声,有父亲的痛呼谩骂声,有孩子惊慌失措的哭喊声,还有他自己的喘息声。

    待他回过神来时,父亲已经躺在地上脸上都是淤青,嘴角还挂着血丝。父亲看着他的眼神带着不敢置信与憎恶。

    “你这个不孝子,打自己老子,天打五雷劈!”

    乔启帆多门而出,身后传来父亲喋喋不休的咒骂。

    屋外下起了绵绵细雨,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变得反感这样的天气。他在雨中飞奔,想要摆脱身后的一切,却没有发现,拐角处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

    耳边一声巨响,他的身体飞了出去,那一瞬间什么痛苦都没有了,天上是爷爷的微笑。

    “爷爷”

    “不用这么客气,我没那么老的孙子。”少年刻薄的话语在耳边响起。

    乔启帆突然睁开眼,这才发现自己坐在一朵巨大的花苞里。身边是手持长剑的万澧。

    ================

    “小兔子,你自己走进去。”亚当将伊迪亚斯赶下车。虽然他被凯奇夫人领养回来不久,便接受了整形手术,现在已经没有兔唇了,但是亚当仍然喜欢带点恶作剧性质地喊他小兔子。

    每天他们都会乘坐同一辆轿车去学校,但到街角处,伊迪亚斯便会被亚当赶下车,不允许伊迪亚斯与他一起进校门。在学校就算两人见面了,亚当也命令他要装作不认识自己。

    凯奇夫人对伊迪亚斯很好,虽然她更宠溺亚当一些,但是亚当有的东西,她都会再准备一份给伊迪亚斯。伊迪亚斯常常觉得自己身处在天堂。

    只是亚当对他的态度有点奇怪。亚当从没给过他一个好脸色,每当伊迪亚斯看向他的时候,他便会将小脸扭开。他也曾经反复说过:“我才不承认你是我弟弟。”

    虽然是这样,但亚当从未真正的欺负过他,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暗地里维护他。

    凯奇夫人养了一只鹦鹉,小伊迪亚斯很是喜欢与好奇,终于有一天忍不住趁凯奇夫人不在的时候,打开了鸟笼。那只鹦鹉就这样飞走了。

    凯奇夫人很生气,她认为一定是自己调皮的大儿子所为。亚当为此被罚呆在房里,不许吃晚饭。伊迪亚斯终于鼓起勇气承认事情是自己干的。但凯奇夫人不相信:“伊迪亚斯真乖,哥哥做错的事,他需要自己承担责任。”以亚当的性格,如果冤枉了他,他早反驳了。

    亚当也撇了撇嘴:“吃你的饭,谁要你多嘴了?”

    直到第二天亚当从房里出来,他也没有否认鹦鹉是他放走的。

    那时伊迪亚斯还小,他根本就不明白亚当的想法,以及矛盾的感情。

    其实伊迪亚斯的五官长得很漂亮,他的混血血统注定了他有优于常人的外表,即使没有整形之前他有兔唇,也是个惹人疼爱的可爱孩子。只是他太自卑了,看不到自己的优点。

    长期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同龄人还要矮半个头,瘦瘦小小的,像个小女孩。

    班级里有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叫汤姆,他是班里的小霸王,听说他的父亲是国会议员,家族有权有势,他的后面总跟着一群跟班。

    伊迪亚斯一转进这个班级便被他盯上了,总是处处想方设法欺负伊迪亚斯。有一次,他带着小跟班将伊迪亚斯堵在了厕所里,脱了伊迪亚斯的裤子,扔进水桶里。

    伊迪亚斯躲在厕所里不知所措地啜泣,直到在轿车里等到不耐烦的亚当寻了过来,才将他接走了。

    亚当似乎很生气,一路上都不与伊迪亚斯说话。伊迪亚斯也小心翼翼地,不敢与他搭话。

    三天后,汤姆没有来上课,后来听说是在回家的路上被高年级的男生给暴打了一顿。伊迪亚斯想起昨天亚当回来的时候,眼睛、嘴角都肿了,明显就是与人干过一架。

    不知道为什么伊迪亚斯心里有些欢喜。

    后来上了中学,伊迪亚斯的身体慢慢拉高,比同龄人发育得都好。他与亚当读的是男校,却依然有不长眼的同学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而欺负他,其实只是小孩子不懂得表达自己的爱意。

    对于这些无聊又小儿科的欺负手段,伊迪亚斯从不反抗,每次都哭得惨兮兮地等待亚当来接自己。几天后,那个欺负过他的人便会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

    这样的日子过了四年,伊迪亚斯已经长得比亚当高出一个头了。亚当也入读别洲的著名学府,半年他们才能见一次面。那一年暑假,亚当回家的时候,身边跟着一名娇俏可爱的金发美女。

    那个暑假是伊迪亚斯过得最漫长,又痛苦的暑假,他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里领会到了自己恋爱了,却又马上失恋了

    为什么自己不能是夏娃?

    这一年他被星探发掘,正是因为他的忧郁气质引起了对方的注意。进入大学后,伊迪亚斯开始涉足娱乐圈,成为了一名偶像明星。

    每次演唱会、电影首映,他都会寄门票回家。但那个头等席,每次直到散场都是空的。但伊迪亚斯知道,亚当每次都有来,因为伊迪亚斯每次都会翻现场录像,找遍每一个角落,直到找到那个自己魂牵梦萦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妈蛋,原本今天想交代完两个人的过去,突然发现影帝大人的情史写不完。只好明天继续。

    影帝同志从小就是演技派的。

    伊迪亚斯耸肩:还是我的戏份比较吃重啊,看来我才是作者真爱,主角要换人了。

    万澧:我的比你长

    伊迪亚斯:哪里?下面的话我的一定比你长

    万澧:我比你大

    乔启帆≈秦空:这两人我们不认识

    ☆、亚当≈秦空的过去

    凯奇夫人是船王的遗孀,船王死后,家族生意的执掌权落到了凯奇家其它分支去了,凯奇夫人只能算是大股东。虽然如此,但凯奇家仍可称得上家财万贯。但伊迪亚斯只是个养子,无论如何家族生意是落不到他身上的,所以他也就一心一意发展自己的演艺事业。出道十年,他终于达到了事业的最高峰,获颁小金人,问鼎影帝。

    凯奇夫人以自己的巨星养子为荣,而自己的儿子亚当更是她的骄傲。

    亚当大学学的是法律,毕业后实习了几年,自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已成为当地有名的长胜律师。

    唯一让凯奇夫人忧愁的是两个儿子的感情生活。

    亚当大学的时候有过一个女朋友,但毕业后两人便分手了。此后,亚当便一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忙得不可开交,连回家的时间都不多,更何况抽出时间去认识女孩、约个会。

    伊迪亚斯步入娱乐圈后,形象一直很健康,优雅、从容、有礼,一言一行都流露着贵族风范,完美得如同梦幻中的人物。就算偶他有绯闻,最后都被证实不过是捕风捉影。他洁身自好得令人惊叹,就连资深媒体人提到他时,都不得不感到挫败,要想在他身上挖到一点点错处实在太难了。

    事实上,伊迪亚斯私底下也并非完人,只是他天生就是一个演员,他能够很好的掩饰自己。他的生活就是在演戏,演戏就是他的生活。从小时候开始,为了得到亚当的守护,哪怕身高已经超过同龄人,哪怕身体已经长成了魁伟的男人,他依然柔弱地躲在亚当身后,等待亚当那一声:“小兔子,谁又欺负你了?”

    伊迪亚斯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亚当在乎自己,只是也许对方还没有正视自己的感情,又或者感情还没有升华到与他相同的地步。而且他了解亚当,他们都是重视事业的人,三十岁之前正是事业的上升期。伊迪亚斯有耐性,他能等,等亚当正视自己的感情,等两人以对等的成功人士身份相恋,而不仅仅是凯奇家的儿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没有想到,这一等却只等到天人永隔亚当死了。他接了一笔官司,牵涉到当地的黑帮,在亚当与污点证人一起步出法院大门的时候,这位污点证人遭到黑帮雇佣的杀手暗杀。杀手冲进人群开了几枪,混乱中亚当误中一枪,伤口致命,当场死亡。

    当伊迪亚斯收到消息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是狗血肥皂剧的桥段么?今天是他妈|该死的愚人节?

    凯奇夫人哽咽的声音从话筒传来,证实了今天不是愚人节:“是的,亚当,亚当他”后面的啜泣声伊迪亚斯根本已经听不到了。

    亚当,这一生我还是没能成为你的夏娃。

    没有了亚当的生活,其实与以前没有什么不同,毕竟他们都是大忙人,一年也难得能相聚几次。可是现在,伊迪亚斯身边的人都能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与以前不同了。他整夜整夜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又会被噩梦惊醒。他日复一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憔悴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助理发现他竟然在自己与自己说话。

    上一刻他是优雅的、完美的影帝:“为什么我们要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工作?如果你肯多陪陪我多好。”

    下一秒他痞痞地从嘴里吐出眼圈:“切,我们就是傻x,就是大傻x!”

    一会儿深情款款:“没关系,我们现在可以在一起了。”

    一会儿傲娇无赖:“切,谁要跟你这小兔子在一起?”

    伊迪亚斯原本就是个双面人,人前与人后是两个样子,这是只有与他亲近的一两个工作伙伴,才知道的秘密。可现在简直就像是人格分裂了一般,或者是直接就是精神分裂。

    经纪人不得不停止伊迪亚斯的一切演出活动,哪怕现在正是他事业的巅峰。

    经过精神科医生一段时间的治疗,伊迪亚斯的情绪似乎稳定了下来,他接受医生的建议打算出门旅游散心。公司对他的决定还是支持的,起码对他的康复有所帮助。

    伊迪亚斯的母亲是天朝人,五岁之后他才随父母到了米国,六岁被离异回国的母亲扔在了孤儿院门外。他会说中文,对汉语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兴趣,在闲暇之余也会看一些中文书籍。

    他想回自己的出生地看一看,找回童年的回忆。

    一个星期后,国际巨星伊迪亚斯·凯奇的尸体在酒店的浴缸里被人发现。媒体联系到伊迪亚斯最近突然暂停了演艺事业,又旁敲侧击到一些资料,影帝自杀的新闻便被传得甚嚣尘上。

    事实上,伊迪亚斯只是吃了安眠药,神志不清,起来上过厕所后将浴缸当成了床。悲剧的是,手还不小心碰到了水龙头开关,水缓缓地流进浴缸

    伊迪亚斯死得好不痛苦,但确实冤枉。他在睡梦中见到了心心念念的亚当,亚当从来不对他笑,但是这一次他笑着了,露出了一颗虎牙,身上晕着和煦的光。

    “亚当,你来接我了”

    “不好意思,夏娃,我不是你老公。”美梦就此中断,耳边是少年人刺耳的嘲讽。

    伊迪亚斯睁开眼,他坐在一朵花苞里,万澧和乔启帆冷眼看着自己。这一刻他完全清醒了:“是幻媚之花!”

    ===============

    秦空父母出车祸死的时候他还小,还没完全理解人死了是什么意思。大人们也只是模糊地给他解释就是父母一时半会回不来了。所以那个时候,他没有太过伤悲,甚至现在回想起来都没有太深的印象,只记得那段时间姐姐哭得很伤心。等他年纪大了,终于理解了死亡的意义,此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那种失去双亲悲痛欲绝的感觉早就淡了。

    他是姐姐拉扯大的,父母亲去世的时候,姐姐也才卫校毕业,幸好亲戚里有人在医院当个部门主任,把姐姐安排进去上班。两姐弟总算生活有了着落。但护士这工作也经常不挨家,童年时期他都是放学后,轮流到不同的亲戚家蹭饭,靠着亲戚们的接济,总算捱到长大成人。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童年若说不幸,他倒也没有什么难过的时候,多半就这样与小伙伴们嘻嘻哈哈一天就过去了;若说幸福,他有没有享受过一般人的家庭温暖。所幸,往好了说他是个乐观的人,往坏了说,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二货。他从不觉得老天待自己不公。

    一个人的命是没法自己安排的,但运却是可以自己走出来的。说实在的他确实命不太好,但他并没有悲观、没有叛逆、没有愤世嫉俗,没让他姐操什么心,就这样平平安安地长大了。

    何宇豪朝秦空使了个眼色,秦空轻轻将笔一推,签字笔掉落到地上,朝监考老师的脚边滚去。老师弯腰捡起签字笔,趁这个空档,余杰将抄好的答案扔给了后面的何宇豪。

    三人中,只有余杰脑子最好使,学习也算努力,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而何宇豪和秦空永远承担着拉低班级平均水平的重任。

    何宇豪抄完答案,立刻举手:“老师,我要上厕所。”

    待何宇豪回来,这次轮到秦空举手了:“老师,我也要上厕所。”

    老师心里觉得有点蹊跷,但也不能不让学生上厕所啊,万一憋坏了,不得说自己虐待学生么?

    秦空到厕所找到事先与何宇豪商量好的地方:“恭喜玩家完成任务,获得隐藏物品小抄一张。”

    这一次总算不用垫底了吧?可惜啊,一个猪一样的队友,胜过一百个高端黑。三个小伙伴还是被喊进了办公室。

    “说说吧怎么回事?你们三个是三胞胎脑电波一个频道,还是用了复印件啊?”

    三人一看三张试卷,顿时汗如雨下。三人答案完全一模一样,连错字都写得一模一样。

    何宇豪手肘捅了捅余杰,轻声埋怨:“怎么回事?康字怎么会是病字头?这你都能错。”

    余杰回嘴:“你知道是错的还不改回来?你猪啊,一个字不漏的照抄。”

    秦空赶紧打圆场:“别说了,老师都听到了。”

    老师推了推眼镜:“是啊,我都听到了。你们打电话回家,喊家长过来吧。”

    那一天,余杰和何宇豪的家长很快便赶到了学校,老师语重心长地与家长们进行交流。只有秦空的姐姐那天要晚上九点才下班,一直没有过来。

    老师看着独自一人坐在窗户边数天上云彩的孩子,最后叹了口气:“行了,今晚到老师家吃吧。”

    第6节

    恋耽美

章节目录

三千业火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书屋只为原作者红衣果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红衣果并收藏三千业火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