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王Ⅱ 作者:酥油饼

    第5节

    “金融。”

    英灏亨回答。

    司徒笙扭头看他,发现他也正看着自己。

    司机道:“那以后要赚大钱的吧?”

    司徒笙粗声粗气地回答:“现在就赚很大。”

    车陡然走了个“z”形,然后,安静地上路了。

    第13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化装舞会在大礼堂举办,他们到达的时候,正好是开场。礼堂内外,到处是花花绿绿的身影,僵尸、格格、西索、月野兔……各式各样的人物大集合,看得人眼花缭乱。

    主持人正在念开场白,话筒里时不时发出刺耳的干扰声,但这完全无碍参加者的热情,一波波的叫喊声炒热了气氛。

    英灏亨拉着他去签到。

    签到台的同学看到司徒笙时怔了怔,对英灏亨笑道:“你这是左拥右抱,坐享齐人之福啊!”

    英灏亨脸色一变:“什么意思?”

    同学被他吓了一跳,语气明显变得正经:“刚刚还有一个人说是你的舞伴,是个男的,在这里签了名。”他在签到簿上翻了翻,看见一个名字。

    英灏亨看了眼,面色稍霁:“他人呢?”

    “不知道。”同学余惊未定,低着头,明显不想再搭理他。

    英灏亨拉着司徒笙往人群里走。

    司徒笙道:“你是不是经常开不起玩笑,这么得罪人?”

    英灏亨瞄了他一眼,去小卖部买了点东西,又回到签到台。司徒笙远远地看着,不一会儿,就看到他和签到台的同学有说有笑起来。

    英灏亨两手空空地回来,司徒笙又道:“糖衣炮弹,真是屡试不爽啊。”仇富这种心态真是要不得……但他又忍不住啊!

    英灏亨道:“你背包里的糖衣炮弹是不是太重了?要不要拿出来一点?”

    司徒笙抓着背包的手紧了紧:“我说过,我胳膊强健有力,再多也扛得住。”

    英灏亨似笑非笑,司徒笙催促他去找张维朝。

    虽然英灏亨的身高让他平日里经常能够居高远眺,但今天到处都是踩着高跟鞋戴着头套的人头,天色又暗,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一个张维朝实在不容易。

    司徒笙道:“他今天扮谁?”

    英灏亨道:“他签到的时候穿着休闲服。”

    “……”

    一只大手突然从后面拍向司徒笙。

    司徒笙身体一缩,正要躲避,对方就被英灏亨一拳ko了。

    ……

    躺在地上的是一只蓝精灵,硕大的头套保住了对方的脑袋,这才没有像英灏亨房间那堵墙一样崩裂。

    蓝精灵在地上扭动了一下,慢慢地将头套摘了下来。

    ……

    张维朝。

    其实在对方倒下去的时候,司徒笙和英灏亨就已经猜到了,但这个时候就算猜到也一定要装作不知道。于是张维朝一露脸,英灏亨和司徒笙就齐齐做出一副震惊万分的样子。

    “啊!”

    “是你?”极度僵硬的语气。

    司徒笙暗暗地瞪了英灏亨一眼,表达对他演技的鄙视。

    张维朝倒是不介意,笑嘻嘻地站起来,抹了把头上的汗水:“吓到了吧?”

    司徒笙张了张嘴,很快笑了出来:“哈哈,是啊,真是好震惊啊,一点都没有想到是你啊。吓死我了。”

    英灏亨回瞪了他一眼,表达对他的虚伪的鄙视。

    司徒笙道:“没想到你会演蓝精灵。”

    张维朝被他的美貌闪到了眼睛:“我也没想到,你会演灰姑娘。”

    司徒笙道:“是白雪公主。”

    张维朝尴尬地笑道:“我对童话不太熟。”

    司徒笙低声问英灏亨:“他是不是在讽刺我长得不够白?”

    英灏亨道:“这叫陈述事实。”

    司徒笙觉得,自己拿这种问题问英灏亨其实挺白痴的。

    英灏亨看着用手指无意识地玩弄着蓝精灵鼻子的张维朝,漫不经心地说:“我以为你今天没心情来。”

    张维朝道:“我答应了你的事,一定要做到。”

    司徒笙觉得,他好像很多余。

    “会场我已经熟悉过了,那里有吃的和喝的。”他指指礼堂,又指指礼堂边上临时搭建起来的棚子,“礼堂旁边有露天咖啡和各种小吃,但是要收费。”

    司徒笙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张维朝道:“下午三点,还帮他们布置了一下会场。”

    司徒笙和英灏亨打个招呼,拉着张维朝去了生意较为冷清的露天咖啡店:“我们坐下聊聊。”

    张维朝坐下后有点局促不安:“是不是有消息?”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我先……”

    “坏消息吧。”司徒笙道,“宋春林失踪了。”

    张维朝面容僵住,急促地问道:“怎么失踪的?”

    司徒笙道:“接下来就是好消息了。根据种种迹象显示,他的失踪和那群想要对付你的黑衣人有关。初步假设,他们可能是窝里反。”

    “你是说,宋喜——不,是宋春林想陷害我?”

    “你叔叔和他有过节吗?”

    “没有。”张维朝道,“我叔叔遗嘱里还留了一笔钱给他,不可能有过节。”

    司徒笙道:“或许你叔叔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想给他一笔钱做补偿?”

    张维朝猛然抓住他的手:“你能不能帮我找到他?”

    司徒笙道:“找到了也可能是尸体。”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司徒笙对他刮目相看,一直老实巴交的样子,想不到会说出这样霸气的反派对白。

    但霸气只是一秒钟,他紧接着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尴尬地搓着手,道:“钱我暂时没有,分期可不可以?”

    司徒笙看了眼在不远处正和同学聊天的英灏亨,压低声音道:“与其欠,不如借。”

    张维朝脸红脖子粗地摇头:“不行,不行。”

    “你和他不是朋友吗?这么见外?”

    张维朝一味地摇头,被逼得急了,干脆借口尿遁,逃之夭夭。

    英灏亨过来的时候,只看到张维朝仓皇逃离的背影:“你对他做了什么?”

    司徒笙落落大方地说:“他快被榨干了,我建议他向你借点钱周转一下。他拒绝了。”

    英灏亨看着他,对他再次自我刷新人品下限的行为表示惊诧。

    司徒笙道:“但他怎么也不肯,你们的关系一定不太好。”

    “我讨厌别人把我当做银行。”

    司徒笙嘀咕:“站着说话不腰疼。”

    “嗯?”

    “不是人人都能当银行的,首先,要有钱。”

    英灏亨道:“你很看重钱。”不是疑问,是肯定。

    司徒笙感慨道:“想当年,我也视金钱如粪土过。”

    “后来家道中落,遍尝人情冷暖的你终于意识到亲情友情爱情都是镜花水月,不如握在手里的金钱实在?每个贪婪的人背后总能说出一段凄苦悲情的经历,一点新鲜感也没有。”

    “……你这么了解,真让我无言以对。我视金钱如粪土是因为钱太多,为了再次体验一把视金钱如粪土的爽快感,我要努力赚钱。这样的答案有新鲜感吗?”

    英灏亨嗤笑道:“自甘堕落。”

    司徒笙道:“这是我的劳动所得,不叫自甘堕落,叫发愤图强,劳动人民最光荣。我一直以为穷人才会仇富,没想到有钱人也有这种烦恼。其实我有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把你的烦恼全都转给我,我帮你烦。”

    英灏亨看他那贱贱的表情与漂亮的脸蛋无缝衔接,完美得融为一体,突然很想伸手蹂躏。他的手刚伸出去,就看到有个人左右张望,看到他后,直直地走过来:“嗨,灏亨。你朋友让我捎个口信,他说他开房去了,欠的钱会分期结清。”

    英灏亨一怔:“开房?”

    司徒笙霍然起身:“他往哪个方向走了?”

    那人往停车场的方向一指,司徒笙和英灏亨拔腿就跑。

    司徒笙穿着裙子,跑的时候长裙拖地,不得不将裙高高拉起,露出两条白皙的长腿,引来四周一片狼叫。

    司徒笙跑得飞快,眨眼间就将英灏亨甩开了。

    英灏亨擅长力量,不擅长速度,又急又怒又郁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司徒笙在视线内变得越来越小……

    第14章 第三局 又是变装舞会。

    司徒笙冲入停车场,后方疾风刮来,立刻回身、抬脚、后旋踢!脚踢中了对方胸膛,但脚底传来的硬度将他反震了出去,跌跌撞撞了两三步才停住。

    对方站在原地,彬彬有礼地说:“司徒笙先生,主人有请。”

    司徒笙睨着他身上的黑衣服,站直身体,整理衣服,嘲讽道:“又是你们。”

    确定对方身份之后,他反倒不紧张了,大胆地跟着那人绕过停车场,走入某栋正在装修的教学大楼。

    教室墙漆未干,月光从窗户照进来,苍白昏暗的光线透着股森冷的寒意。十几个黑衣壮汉排开两列,张维朝穿着蓝精灵衣服横躺在中间的报纸上,他身后,一个虎背熊腰的身影挤在一把转椅里。

    转椅慢慢地左右晃动,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像是随时会崩裂一般。

    司徒笙没好气地问:“你对他做了什么?”

    对方回答:“只是让他睡一会儿。”

    “宋春林在你手里?”司徒笙不耐烦地看了看手表,开门见山地问。

    转椅终于转过来,苍白的月光慢慢地掠过他的面部轮廓,在深邃立体的五官上投下大片阴影,依稀像是个外国人。他手指轻轻地摩挲着转椅的扶手:“你最近很拼命。”

    司徒笙抱着胸深吸了口气道:“放了宋春林和张维朝,不要再插手我的事。”

    对方继续自说自话:“答应我的要求,你就不用赚钱赚得这么辛苦。你要的一切,我都会双手奉上。”

    司徒笙忍无可忍地爆发:“说话算话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说好了一年之内我要是能赚够一亿元,你就不会再纠缠我。在此期间,你不得使用任何手段破坏!你把自己说的话当做狗屁吗?”

    “我没有破坏。”对方死不认账。

    “别告诉我你抓宋春林是因为你妹看上他,抓张维朝也是因为你妹看上他,你到底有多少个好妹妹?”

    “我有很多妹妹,最疼爱的只有一个,不许你拿她开玩笑。”

    司徒笙道:“现在拿她终身幸福开玩笑的人是你。”

    他叹息:“她喜欢你,是你的福气。”

    司徒笙放下手,插入口袋,显然是忍着不发火忍得很辛苦:“看在她的分上,这句话我不予置评。”

    “就算没有我阻挠,你也不可能在一年之内赚够一亿元的。”

    “我和说话像放屁的人不一样!如果到了期限没有做到,我认输,但是再在期限内耍手段的话,别怪我到时候不认账!”

    两句话掷地有声,司徒笙显然动了真火。

    他的态度让对方沉默了会儿:“宋春林在写意乐园3栋a座。”

    司徒笙放在口袋里的手紧了紧,又缓缓地舒展开来。他感觉到对方的语气变化,和当初答应他不会耍手段时截然不同,这次应当是真的放弃了。

    “他……”对方顿了顿,“你自己带回去吧。”

    司徒笙察觉到他原本想说的并不是这一句,只是中途改变了主意:“你为什么要陷害他?”

    对方说:“有两个原因,你可以慢慢地想。”有些事情,还是让他自己发现吧。

    司徒笙心里认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阻挠自己的生意,也没指望他说实话:“宋春林呢?也是两个原因?看他不顺眼,顺便阻挠我的生意?”

    “我从来没有阻挠你的生意,这是我们的约定,不是吗?”对方狡黠地说。

    司徒笙将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张维朝拉起来:“为什么改变主意?”如果对方打定主意躲在暗处,自己绝不可能这么轻易找到他。

    “我想追加一个条款。”

    司徒笙道:“换取你不作弊?你不觉得不公平吗?”

    对方道:“作为得利者,我认为很公平。”

    “说来听听。”

    “那一亿元里,不能有沈玉流和英灏亨的钱。”

    司徒笙道:“即使是我的劳动所得?”

    对方突然站了起来,一步步地靠近,近两米的身高给司徒笙造成极大的压迫感。他停在张维朝身下的报纸边沿,沉声说:“我更希望你永远不要再见他们。”

    司徒笙想也不想地否决:“办不到。”

    “所以,这个追加条款是我的底线。”他微微低头。

    司徒笙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可以知道理由吗?”

    “你为他穿裙子。”低沉的声音越发低沉,浓烈的不悦不加掩饰,“我妹妹看到你这样,绝对不会高兴的。”

    司徒笙皱眉:“你妹妹她……”

    这时,一道光从窗户上闪过!

    未几,随着“乓”的一声,玻璃窗被砸了个洞,石块落在地上,滚了几圈,落到张维朝的脚边。

    司徒笙将张维朝扶起来,刚走两步,就看到英灏亨带着五六个男生冲到教室门口。

    英灏亨打开教室的电灯。

    突如其来的光线让适应了黑暗的司徒笙忍不住眯起眼睛。

    “人呢?”英灏亨问。

    司徒笙道:“谁?”

    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一开口就是清朗的男声,这让跟着英灏亨跑来的男生们的春心刚萌动就雪崩,冻死一片。

    英灏亨拉过一个同学,将张维朝放到他背上,从口袋里抽出一沓钱,没点数,直接塞进另一个人手里:“送去医院,有什么事打我电话。”

    “他没事。”司徒笙脱口而出,见英灏亨用探究的眼神看着自己,又改口道,“应该没事,我刚刚检查过他的身体,没有外伤,应该是中了迷药,睡一会儿就会醒。”除非彻底翻脸,那个人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做手脚的。

    英灏亨道:“你是医生?”

    司徒笙道:“……去医院检查一下也好。”

    几个同学看来已经习惯听英灏亨指挥了,也没多问,背着人就走了。

    英灏亨看着司徒笙道:“现在可以说实话了。”

    司徒笙猜那道光多半是他打的,石块应该也是他扔的,说不定已经看到了教室里的人,再撒谎反倒不好,便半真半假地说:“他们看到光就跑了,可能怕被人发现。”

    英灏亨道:“从扔石头到冲进来,我们只花了十几秒,他们不可能跑得这么快。”走廊空旷,如果对方看到光向大楼的另一边逃跑,起码会在走廊留下脚步声,可是他们进来的时候,竟然什么都没有听到。

    司徒笙摊手道:“那你说呢?”

    英灏亨想不出所以然,面色更冷:“你认识他们?”

    司徒笙矢口否认。一是不想让人知道那个丢人的约定,二是不想让黑衣人的存在影响自己的生意。“我追到这里,就看到他躺在地上,我们过了几招,你就赶到了。”

    “他们有没有说什么?”

    司徒笙认真地想了想:“哼哼哈兮。”

    英灏亨扬眉。

    司徒笙道:“过招时候说的,我想,这是为了活跃气氛,调动双方战斗的积极性。”

    英灏亨靠近他,单手捧住想了一晚上都没找到机会下手的脸,拇指还轻轻地蹭了蹭,冷冷地说:“别让我知道你骗我。”

    司徒笙拂开他的手:“彼此保持安全距离,遇事睁只眼闭只眼,大家都会好过很多。”

    “你承认骗我?”英灏亨瞪着眼睛,却一点都不凶,反倒有些许笑意。

    “以我们这种金钱关系,远不到推心置腹的地步吧?”司徒笙觉得被他手指摸过的位置有点疼,用手指擦了擦,擦出一道黑痕,“……”

    英灏亨无辜地说:“可能捡石头的时候弄脏了手……我是为了救你。”他见司徒笙扑过来,扭头就跑。

    司徒笙提着裙摆猛追。以他的速度要追上英灏亨轻而易举,但他显然没有这个意思,两人在路上奔跑。英灏亨突然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说张维朝半路就醒了,自己回家去了。

    这边电话刚挂,那边司徒笙的电话就响了—张维朝来电,说的是同一件事。

    张维朝终究是受他连累,司徒笙亲切地嘘寒问暖了一番,嘱咐他多多休息,等自己有空一定去看他。

    英灏亨半路抢走他手中的电话,张口就问:“你怎么遇到那些人的?”

    张维朝也是浑浑噩噩:“我也不知道。从洗手间出来,就被几个黑衣人堵住了,我跟着他们走到停车场,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突然就晕了过去。”

    英灏亨道:“他们为什么抓你?”

    “我真的不知道。”张维朝也纠结得要命。

    英灏亨见问不出结果,悻悻地将手机还给司徒笙。

    临挂电话,张维朝拜托司徒笙让英灏亨帮他拿回头套:“这是我租来的,交了押金。”

    一个白领精英被自己压榨到这种地步,司徒笙也略感愧疚:“好的,我会帮你拿回来的。我顺路,真的没关系……免费。”挂了电话,正对上英灏亨意味深长的目光。

    “从你嘴里听到‘免费’就好像听到银行宣布贷款免息,同样让人难以置信。”

    “是吗?”司徒笙微微一笑,手飞快地从地上抹了一把,英灏亨扭头就跑。

    两人追跑到礼堂,舞会已经开始。欢快的乐曲萦绕在礼堂的四周,加入舞会的人越来越多,礼堂无法完全容纳,于是不少人在外面载歌载舞。

    英灏亨一出现,就跳出几个人上来邀舞,连带着司徒笙也被挤入舞池,几个人簇拥着他们一路杀进礼堂。刚好歌曲播到高潮处,现场一片鬼吼鬼叫的歌声。

    “跳起来跳起来!”

    “抬手!”

    “一起跳!”

    不管彼此之间认不认识,都在尖叫、起哄。

    英灏亨见司徒笙被挤得东倒西歪,以为他抗拒嘈杂的环境,干脆一手将人搂进怀里,一手挡开旁人压过来的身体,准备冲出去。谁知司徒笙像突然被激活一样,用力地挣开他的怀抱,举起双手挥舞,跟着旁边的人一起发出各种各样的尖叫声。

    英灏亨:“……”这反应,慢了不止半拍吧。

    司徒笙看他不动,只是望着自己,干脆抓着他的手举起来,疯狂地大叫:“哇哦!”

    英灏亨收回目光,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等他举得酸了,放开了,才缩回,默默地从人群中挤出去。

    他走后,司徒笙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

    第15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多云之夜,无月,无星,无风。

    写意乐园死气沉沉。

    路灯的灯罩是浅黄色的,光到了地上,却是静幽幽的白影。

    昨天的入门盗窃事件让这里草木皆兵。保安们骑着自行车,时不时地穿梭林间小径,相遇时会以眼神、笑容和手势交换着一个个短促的信息,然后继续前行。

    大门口,一辆豪车正被两名保安同时围住盘查。

    车内坐着一男一女。女的有条不紊地对着化妆镜整理妆容,男的怒气冲天地呵斥反复审核身份的保安——画面一静一动,诡异而和谐。

    保安顶着火力确认了身份,才赔着笑脸送他们远去。

    男人将车驶入小径,拐了几个弯,在一座别墅前停下,正想对身边的女人献献殷勤,女人已经先一步打开车门,带着香风离开。

    “这里晚上不安全,我送你到家?”其实男人更想说的是,不来我家去你家也行。

    女人回头,冲他抛了个媚眼,娇滴滴地说:“爸爸看到我和男人一起回家会生气的。”

    “我远远地跟在后面,保证不会被你爸爸发现。”男人欢快地摇着尾巴,像只披着狗皮的狼。

    女人笑弯了眉眼:“七栋c座。”

    绕了段路,甩开脸上满是暧昧的跟屁虫。这个跟屁虫是他从街上“色诱”来的,好让他顺利混进来。又避过几个保安的巡查,司徒笙蹑手蹑脚地来到三栋a座门口。联排别墅门口有个大花丛,他横穿时,裙摆被树枝勾了一下,撕下一小块。

    司徒笙鄙视了一番英灏亨提供的衣服的质量,从包里拿出剪刀,将勾着布料的树枝带花一块儿剪了下来,一手拎裙摆,一手持剪刀和花,从容地来到别墅门口。

    入门处的地毯上摆着一块石头和一根树枝,他瞄了一眼,用脚踢到一边,推门而入。

    别墅一、二楼之间的楼梯中段亮着盏廊灯,灯光幽幽。一半的客厅沉入黑暗中,司徒笙用手机照了一下,很快将注意力移回廊灯处。

    罗蜜抱膝坐在灯光正下方,头一耸一耸的,状若哭泣。

    司徒笙反手关上门,三两步走到她面前,用花枝轻敲她的脑袋:“在吃什么?”

    罗蜜抬头,抹了把嘴上的饼屑,舔了舔嘴唇道:“新出炉的栗子饼,可好吃了,来一块吗?”

    “不用,谢谢。”司徒笙手持鲜花,温柔地插在她的口袋里。

    尽管他举止粗俗,作风吝啬,压榨下属不落人后,克扣奖金一马当先,但顶着一张古典美人脸展现翩翩风度时,还是相当感人的。罗蜜刚想说声“谢谢”,就听到司徒笙慢悠悠地加了一句:“加班费。”

    “……”

    的确“赶”人肺腑,五脏六腑简直像赶着重新投胎似的。

    罗蜜道:“以寒风般严酷的手段对待尚有利用价值的下属,绝对是自寻死路的行为。”

    “尚有利用价值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是两回事。”

    “我要罢工。”罗蜜悲愤道。

    司徒笙道:“还有两天就发工资了。”

    罗蜜迅速地冷静下来,拍拍衣服,将饼屑掸在地上,拿出迷你吸尘器将地面吸干净,才道:“接到你的短信通知后,我第一时间放下长期欲求不满、颇有微词的老公来到案发现场,进行了严密的搜查和精准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宋喜,也就是宋春林遭遇绑架之后,心灰意冷,心慌意乱,干净利索地收拾行李远走他乡。”

    司徒笙道:“你怎么知道他收拾行李的?”

    罗蜜道:“卧室的门是敞开的,里面的衣服少了一半。床底积满灰尘,但靠床脚处有一块三十二寸大小的长方形极为干净,目测是个行李箱。地上还有被拖移的痕迹。”

    她一边说,一边跟着司徒笙来到主卧室。

    司徒笙从衣橱里拿了套黑色的丝绸睡衣,在身上比了比,现场脱衣。

    “我可以拍照留念吗?”罗蜜借着手机光线欣赏美人裸背的线条。

    “坐实你丈夫怀疑你婚外情的证据吗?”

    “他从不怀疑你,他知道我对你的感觉。”

    “你们经常聊起我?”

    “通常是我单方面的。比如摔跤的时候,‘一定是我那个倒霉鬼老板把霉运传染给我’之类的。”

    “类似于oh,y god?”

    “类似于oh,shit!”

    司徒笙将换下来的裙子塞进背包里:“每次摔完,你老公是不是还在旁边配合一句‘oh,yes’?”

    “不,他一般会做总结,‘希望你老板多做点善事攒人品’什么的。你知道的,他一向热心公益。”

    司徒笙道:“我以前以为你们俩在一起是偶然,现在才知道是必然。”

    “天作之合!”罗蜜甜蜜蜜地说。

    “是啊,一个奇葩都不会寂寞的世界。”司徒笙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用脚踢了踢放在地上的哑铃,嘴角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嘲讽,“你猜宋春林在这栋房子里想过什么?”

    罗蜜道:“想什么?唔,终于被放出来了,抓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或是,今天晚上吃什么?火锅怕上火,本帮菜太远,不如去隔壁酒店吃点自助餐……你想说什么?”

    司徒笙道:“这栋房子是宋春林的吗?”

    罗蜜回答道:“宋春林名下只有一栋房子,就是之前黑衣人暂住的那栋。收到你的短信后,我查过这栋房子属于一个叫万春芳的商人,他以前的公司在这附近。现在搬走了,房子就空置下来。他和宋春林的关系……时间太短,我还没有查到。”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不是情人,宋春林也没有在这里过夜的习惯。”司徒笙从包里掏出宋春林穿着t恤牛仔裤,站在某栋大厦前的照片,“体态臃肿,臀部下垂,啤酒肚突出,肩膀手臂都是肥肉,这样的人绝对不会频繁地使用哑铃。”哑铃边的地板上有好几道摩擦痕迹。

    罗蜜则有不同意见:“也许是打扫房间的清洁工挪动的。”

    司徒笙道:“有道理,说不定他是个爱干净又勤快的居家型男人,地板还是他亲自打扫的。”

    尽管他的表情一本正经,但罗蜜与他认识多年,看他长眉一挑,就知道这话绝对不是表面的意思。果然,司徒笙又接下去:“为了时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他利用一米六七的身高优势,穿着一一零的裤子,边走路边用裤脚打扫地面卫生?”

    罗蜜在衣橱里翻了翻:“这不是他的尺码。”

    除非宋春林有穿大码的爱好,可照片里合身的牛仔裤推翻了这种可能。

    罗蜜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司徒笙道:“很简单。黑衣人随便找了间空屋子放下宋春林,而宋春林离开了。”

    罗蜜低头看着床下箱子被挪动的新鲜痕迹:“离开之前见财起意,顺便拿走了这家主人的一点东西。”

    “你被人绑架这么多天放回来,还想着顺手牵羊?”

    罗蜜用无比虔诚的眼神表达:yes,i do。

    “请切换到正常人的模式。”司徒笙无奈道。

    罗蜜道:“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内心很惊慌,很恐惧。他可能会小心翼翼地观察环境,这时候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安全,和自由。所以,一旦他发现这个屋子里除了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他就会离开。那么问题来了,箱子是谁拿走了?可能是不久前刚来过这里拿东西的万春芳,也可能是另一拨人。”

    司徒笙笑了笑,穿着黑丝绸睡衣大摇大摆地下楼,神情之淡定,行为之泰然,好似他就是这间房子的主人。

    客厅仍是漆黑一片。

    他打开了灯,欧式风格的客厅在水晶灯的照耀下一览无余。

    罗蜜一下子就注意到沙发上的黑色粉末痕迹。尽管这间房子很久没人来过,会有灰尘,但是在铺满灰尘之前,看得出这里是被精心打扫过的。沙发上的黑色粉末和这房子格格不入。

    她用棉签刮了刮,确认粉末是覆盖在灰尘上的,说明是新近蹭上去的:“是煤粉。哪里沾上的?发电厂?”

    司徒笙的手在沙发上比了比。

    罗蜜说:“这么大的面积,像是四个人坐在上面,或者……”

    “一个一米七左右的人躺在上面。”

    罗蜜道:“宋春林?他被人从煤粉里挖出来,丢在上面。”

    “然后呢?”

    “然后?上楼换衣服或者直接离开……都不对。”她注意到煤粉仅限于沙发周围,如果宋春林走动,其他地方也一定会有痕迹。她拿出放大镜在楼梯和玄关处细细地找了,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人消除了痕迹?”

    司徒笙道:“但为什么不消除沙发的?这是皮质沙发。”

    罗蜜沉思。

    “我们可以从进门开始想。”司徒笙道,“有个浑身煤粉的人进来之后,躺在了这张沙发上,然后他从沙发上掉了下来。”

    罗蜜打断他:“你怎么知道他掉了下来?”

    司徒笙蹲在沙发前:“你应该看煤粉的走向。它们大面积地向外摩擦,说明那个人是在躺着的情况下掉落下来的。如果是坐起来的话,身体上方是不会向外摩擦的。”

    罗蜜点头。

    “他从沙发上掉下来,地上却没有大量煤粉……”

    “有东西接住了他。”罗蜜顿了顿,眼睛一亮,“是箱子!”

    司徒笙道:“三十二寸的箱子,一米六七的身高,应该能塞进去了。”

    罗蜜道:“这真是太阴险了!明明带走了人,还带走半衣橱的衣服让我们误以为宋春林是自己离开的。”

    司徒笙摇摇手指:“对方并不想误导别人。”

    “那为什么衣橱里只有一半的衣服?”

    “应该是万春芳搬家时自己带走的。你没发现吗?衣橱里的衣服很过时。”司徒笙嫌弃地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包括这一套。”

    罗蜜整理了一下头绪:“也就是说,黑衣人将沾满煤粉的宋春林丢到了沙发上,然后从楼上拿了个箱子装起来带走。听上去像把这里当成了加油站。这不太可能吧?”

    “是的,这不合理,只要改动一个小细节就合理了。”

    一个可能性冲到了罗蜜的嘴边,但就是说不出来。

    “有两拨人。”

    “一拨送过来,一拨带走!”罗蜜双手握拳,兴奋地挥舞。

    “带走的那一拨是谁?”

    罗蜜冷静下来。

    司徒笙道:“这个可以做排除法。知道宋春林被带到这里的只有那群黑衣人,我,和……”

    “和谁?”

    第16章 第四局 朋友一生一起走。

    这套丝质睡衣一点儿都不耐寒,尤其是大半夜在寒风中奔跑。司徒笙敏捷地避过巡逻的保安,翻过墙,钻入罗蜜一早停在路边的车里,打开空调。

    要不是万春芳的房间只有睡衣是黑色,其他都是浅色,他就不用抖着身躯在路上展示睡衣秀了。

    罗蜜过了一会儿才悠然地从大门出来,驾驶着车往回家的方向走:“我先回家,你自己开车回公司?”

    睡意来袭,司徒笙抱着抱枕缩在后座,随口敷衍道:“有点远,去你家凑合一个晚上吧。”

    “……我家不是青年旅社。”

    “我没打算付钱。”

    “三更半夜我带着一个男人回家,我老公会怎么想?”

    “oh,shit!这不就是我在你们家的形象吗?我会贯彻到底的。”司徒笙打了个哈欠,“到了叫我。”

    “……”

    第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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