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 作者:钟晓生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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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作者:钟晓生

    文案

    黑狗本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的小混混,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会害人,不会救人,却没想到一颗炸弹将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

    是救一个傲慢清高的大少爷?

    是救一个从没打过仗的军人?

    是救一百万平民老百姓?

    还是自己腐朽的灵魂被拯救?

    这是一个从痞子到英雄的成长的故事

    本文又名《我与高岭之花的一生》《践踏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我的白莲花男友》《我与高岭之花不得不说的故事》《小混混和大少爷》《白莲花人人得而糟蹋之》《拯救》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无霾,叶荣秋

    编辑评价:

    黑狗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无恶不作的小混混,跟着黄三爷混日子。黄三爷看上了傲慢清高的叶家少爷叶荣秋,他也跟着欺负这个在他眼里冷艳高贵的白莲花。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害人,没想到日本人在重庆上空丢下的炸弹改变了这一切。国难当头,他和叶荣秋在这乱世之中会有怎样的纠葛……

    这是一个痞子在乱世中成长为英雄的故事,文章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大气深沉。人物性格生动,黑狗粗俗的痞子范儿,叶荣秋冷艳的白莲花范儿,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

    就是这样的俗人,在国仇家恨中,慢慢成长,改变着自己、爱人、国家的命运。

    第一章

    黑狗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他的正对面是一个高门大院——那是重庆的布匹商人叶向民叶老板的家,叶公馆。黑狗脚边已经有七八个烟头了,这昭示着他究竟在这个地方坐了多久。

    街上很热闹,最近尤为的热闹,因为国民政府把首都迁到重庆来了,各路人马像潮水一样涌进山城重庆,整个城市鱼龙混杂,倒也比从前多了几分热闹和生气,但这种生气之中又掺杂着死气,鲜活而又沉闷,扭曲。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矛盾——因为这一年是1937年。

    一个穿着补丁短打的十四五岁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近黑狗,试探地捡起他脚边的一个烟头,然后立刻退开一步,等待黑狗的反应。黑狗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默认了他的行为,于是那男孩又重新靠了上来,蹲下身捡地上其他的烟头。

    黑狗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他们捡了别人丢掉的旧烟头,将里面剩下的烟丝取出来,用卷烟纸重新包裹,然后廉价贩卖。

    在那男孩捡起第四个烟头的时候,黑狗出其不意地伸脚踩住了那男孩的手,张嘴吐出一串叫人听不懂的话来:“so no tabako i kura desuka?”

    男孩被他问得一愣一愣的:“啥……你说啥子?”

    黑狗道:“i kura?”

    男孩又愣了一下,表情变得十分惊恐,小小的身躯颤抖起来:“你、你、你是日本人?!”

    黑狗用力吸了口烟,朝那男孩一喷。浓烟喷在男孩的脸上,男孩立刻流着眼泪咳嗽起来。他用力拔出自己被黑狗踩住的手,烟头也不捡了,连滚带爬地向后跑去,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地喃喃着:“日本鬼子来了……鬼子来了……”

    黑狗哈哈大笑。他喜欢看别人惊慌失措的表情,这让他感到愉悦。因为他自己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了。因为他丢失了他的灵魂。

    捡烟头的男孩离开后,黑狗又重新点了一根烟,继续盯着对面的大门。

    没多久,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两个年轻男人,走在前面的约莫二十来岁年纪,肤白无髯,相貌清秀英俊,身材高挑瘦削,穿着笔挺的西服;走在后面的那个三十来岁年纪,穿着长袍马褂,亦步亦趋地跟在年轻男子的背后。

    黑狗等的人出来了,于是他掐灭烟头,双手插进兜里,吊儿郎当地穿过马路,在距离那两个男人三四米距离的地方停下。

    穿着西服的年轻男人看见他,一张俊脸黑成了炭:“又是你。”

    黑狗对他歪着嘴痞痞地笑了笑:“叶二公子中午好,我替黄三爷问候你。”

    这位叶二公子就是叶向民的第二个儿子叶荣秋,今年二十二岁,在重庆的这些公子哥里是出了名的清高和傲慢。曾有位和叶家有生意往来的香港商人说过,叶二公子的笑容就像香港的雪,生平能见到一次就已是荣幸。而黑狗口中的黄三爷,则是重庆地界上的一位大佬——如今重庆市数一数二的大佬。

    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叶荣秋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一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一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一下,因为不是女王受写的不顺手啊~~果然还是傲娇女王受什么的最称手了~

    虽然主角看起来好像跟小生生从前刻画的主角没什么区别,但是小生生保证这次是有区别的!故事讲的是主角从没心没肺的恶徒以及傲慢的少爷成为英雄的成长过程~

    第二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黑狗看着叶荣秋落荒逃跑的身影,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他喜欢极了叶二少爷的反应,他最喜欢看衣着光鲜的“上人”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实在太有趣了。

    黑狗松开冯甄,拔腿往叶荣秋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冯甄一把抓住了他的腿,摸索到自己瘸了腿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架到鼻梁上。他仰起头愤愤地看着黑狗:“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茂实的人格?他是个读书人!你应该为你的出言中伤向他道歉!”茂实是叶荣秋的字。

    黑狗好笑地看着他:“侮辱读书人?”他扬了扬拳头,“我还揍了读书人。”

    他想要把腿从冯甄怀里抽出来,冯甄却紧紧抱着不松手:“我不管你的什么黄三爷,你不该阻止我和他见面!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黑狗终于把腿抽出来,屈膝要往冯甄身上踢,但是冯甄的下一句话让他的脚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我马上就要离开重庆了,我想当面和他道别。”冯甄这样说到。

    叶荣秋怒气冲冲地回了叶公馆,一进屋,就把客厅里的青花瓷花瓶摔了。他的仆人阿飞急匆匆地跟进来,看见地上碎片,皱了下眉头,招手叫来一名女佣:“快点把这里收拾了,去叫厨房做一盅去火的冰糖雪梨送来。”然后他追上叶荣秋,好言哄道:“少年,您别气坏了身子。”

    叶荣秋理都没理他,径直上楼进了自己屋,重重把门摔上,落了锁。

    叶荣秋自己在屋里发了好一会儿火,终于想起被他丢在茶馆门口的冯甄,开始后知后觉地感到歉疚。不管怎么说,冯甄是因为他才会被黑狗为难,他一个人跑了回来,也不知道黑狗会怎么处置冯甄。叶荣秋心里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日本人现在立刻往重庆投几颗炸弹,赶紧地将黄三爷和黑狗都炸死这世界才清静!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有人来了。”阿飞在门外低声道。

    叶荣秋大声道:“滚!全都给我滚!我谁也不见!”

    门口安静了一会儿,阿飞又道:“是冯甄……”

    叶荣秋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直到阿飞在门外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从床上跳起来,捡起刚才自己生气时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的西装,穿上一个袖子后又把它脱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西装穿上,这才开门下了楼。

    冯甄就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身上灰扑扑的,脸上还带着伤,坏掉的眼镜被收了起来,使得他的眼神显得呆滞。叶荣秋忙跑上前去,欣慰地拦住他:“冯兄,我真是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受苦了。你还好吧?那条狗没有为难你?”

    “狗?”冯甄愣了一下,才知他说的是黑狗,苦笑道:“还好,你走了之后,他就把我放了。”

    叶荣秋对阿飞吩咐道:“叫人去准备热水给冯兄洗澡,让阿娣去准备晚饭。”边说边搀着冯甄往楼上走,

    冯甄忙拦住他,道:“不必了。我今天来找茂实有两件事,说完我就走了,回去还要收拾东西。”

    叶荣秋停下了脚步,困惑地看着他:“哪两件事?”

    冯甄从怀里掏出一本自己装裱的诗集,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脚印,是黑狗留下的。他用袖子摸了摸那个脚印,抹不掉,有点赧然地递给叶荣秋:“这是我从大学以来写的所有诗中我觉得拿得出手的,都装订在一起了,难得茂实欣赏我的拙作,送给你。”

    叶荣秋接过那本诗集,嫌弃封面上的脚印太过碍眼,却没有说什么,只道:“谢谢你,冯兄,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以及你在诗歌文章中表现的思想,如今中国需要的就是你这样受新过思想教育的学生,而不是那些迂腐顽固的老东西,更不是外面那些粗莽的匹夫。就是因为那些人,中华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连小小的日本都敢欺压我们,因为他们以为中国缺少思想和灵魂。”

    冯甄顿了一顿,咬住嘴唇,推了推眼镜,有一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缓缓道:“还有一件事,茂实,我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走了,恐怕不日就会离开重庆。”

    叶荣秋一怔:“你要去哪里?”

    冯甄注视着他的双眼,平静地说:“我要去参军。”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凝固了。过了半分钟,叶荣秋用一种可笑的语气问道:“你?去参军?冯兄,你疯了?”

    冯甄摇头:“不,我没有疯。我要去参军,到山西,到上海,上前线去打日本人。”

    叶荣秋松开了拦着冯甄肩膀的手,往后退了一步,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上前线?冯兄,你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你怎么可以上战场?那里很危险,你会有生命危险的!”

    冯甄叹了口气,转开脸:“我有一个朋友,他认识一个美国人,那个美国人是战地记者,在前线拍了很多照片,我们的政府不会使用那些照片,他们甚至不允许报纸用太多的版面来报导战争,以至于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中华民族现在正在遭遇怎样的一场劫难。战争非常惨烈,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几乎丢掉了整个华北平原。日本人非常残忍,他们不光杀害我们的军人,还屠杀无辜的老百姓,所有战区都在生灵涂炭。政府为什么把首都迁到重庆来?因为南京也快撑不住了。政府打不过日军,只能退,退到重庆。再退,还能退到哪里去?”

    叶荣秋沉默了半分钟的时间,接着他说道:“是,战争非常残酷,日本人很可恶。可是冯兄,你不该去参军,你是念过书的人,你是个好人,如果你在战场上发生了什么意外……那实在太不值得了!”

    冯甄说:“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战争要死很多人,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希望死的不会是自己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我们自视甚高,我们都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命顶的上其他十个人的命,一百个人的命,别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我们活命的机会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因为这样的思想,所以我们的军队节节退败!中国已经叫小日本打掉一半了!我读了很多书,我想报效我的祖国,但是现在,吟风赏月的诗词已经没有用了。”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白嫩纤细的双手:“你说得对,日本人以为我们缺少灵魂和思想。至少,我们的军队一定是缺乏灵魂和思想的。我的命不足惜,我希望我能做点什么,也许没有人会听我的,也许我并不能改变任何人,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己。我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我读过的书,对得起我的国家。”

    这一次,叶荣秋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他有些焦躁地原地绕了两圈,问冯甄:“不管我怎么劝你,都没有用了?”

    冯甄平静地微笑:“我希望得到你的祝福,茂实。”

    叶荣秋走到窗边,往窗外看了一眼。黑狗就坐在大门的对面,吸着烟,盯着街道,表情麻木。叶荣秋用力捶了下窗框,骂道:“狗日的,该拉去喂子弹的在那里醉生梦死,该好好活着的人却要去打仗!”

    冯甄走到他身边,按了按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看出去,看到了外面的黑狗。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黑狗的表情看起来很寂寞。他轻声道:“那些人……只是还没有觉醒。总有一天,他们会醒悟的。”

    叶荣秋不屑地用重庆话说道:“朗个龟儿子?用枪指着他的脑壳他都不会醒喽!那就是个渣滓!”

    冯甄轻轻叹了口气,小声道:“都会醒的。该醒的那天,就会醒了。”

    黑狗正在看热闹。街上一个挑着担子横穿马路的货郎和拉着车匆匆赶路的黄包车夫撞上了,两人一并摔了个四仰八叉,黄包车没什么事,货郎的担子却翻了,木箱子里的零散货物落了一地,是一些瓜果零嘴。

    “狗日的!”货郎大叫一声,顾不得身上的伤痛,连忙跳起来捡拾散落在地上的货物。马路边有几个乞丐和小孩看到了,立刻跳出来疯抢地上的货物,抓进怀里就跑。货郎急了眼,冲上去抓住一个抢了一包瓜子的小孩。他试图把瓜子从小孩怀里抢回来,但是那小孩不肯放手,货郎嘴里骂骂咧咧道:“我日你吗卖批!龟儿子!放开!”

    就在他们争抢的时候,有更多人来抢散落在地上的东西,货郎急眼地大吼道:“莫抢!莫抢噻!”他这一分神,那孩子抓住他的手狠狠咬了一口,货郎痛得大叫,松了手,那孩子揣着瓜子一溜烟就跑了,再追不回来。

    货郎急得满地捡东西,这时候,那黄包车夫扶正了车要走,货郎东西也不捡了,扑上去拦住黄包车夫的路,对他怒目而视:“我日你仙人板板!”

    黄包车夫也不客气,瞪着他:“你想抓子?”

    货郎眼睛瞪得更圆:“你抓子?”

    “你抓子嘛?”

    “是你想抓子?”

    两个人都很愤怒,却又不敢轻易动手,于是抓子来抓子去地杠上去了。

    黑狗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在重庆,或者在整个中国南部,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吵起来的男人处处可见,可真正吵到动起手来的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就像现在这样,抓子来抓子去,吵上半天也不会有人先动手。或者可以说他们文雅,又或者,是他们都很惜命。

    但是黑狗是个异端,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拳头发痒,很想冲上去干翻几个,欣赏他们屁滚尿流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叶公馆的门打开,冯甄走出来了。黑狗看了眼冯甄,把痒痒的拳头收了起来。

    冯甄走到黑狗面前,低声道:“多谢你放我进去。”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不该和黑狗道谢,于是又转而教育道:“你今天做得不对,我还是希望你能和茂实道歉。”

    黑狗笑笑地看着他:“你刚才在里面,没摸他屁股吧?”

    冯甄一怔,皱了下眉头。

    黑狗说:“你走吧。”

    冯甄叹了口气,摇摇头就要走,黑狗又在后面叫住了他:“喂。”

    冯甄转过头疑惑地看着他。

    “我是不知道男人的屁股有什么好弄的。”黑狗说:“不过你要是没让日本人给剐了,等你回来,我再让你进去弄一次叶少爷的屁股,我帮你瞒着三爷。”

    冯甄恼得红了脸:“你!你别胡说八道!”

    黑狗看他羞恼的样子,笑得直打跌。冯甄没可奈何地走了。他走后,黑狗就不笑了,抬起头看叶公馆的窗户。叶荣秋就站在床边,黑着脸,用仇视的眼神瞪着他。

    黑狗再一次张牙舞爪地笑了起来,对着叶二少爷做了个献飞吻的动作。叶荣秋气得梗直了脖子对他做了个割脑袋的动作,然后用力将窗帘一拉。他太用力了,窗帘被扯的落下了一大个角,黑狗从外面看到窗帘一抖一抖的,想象着屋里气急败坏跳脚拉扯窗帘的叶荣秋,觉得有趣极了。

    黑狗抽着烟,心想:也难怪黄三爷会对这位少爷那么上心,因为这位少爷实在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是那么傲慢,那么清高,那么自以为是,让人忍不住想把他的傲骨一寸寸打断,想把他美丽鲜亮的壳子摧毁,看看里面的灵魂究竟是个什么腌臜玩意儿。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肯定he

    第三章

    晚上十点,叶公馆的灯都灭了,黑狗才从马路牙子上站起来,慢吞吞地回家去了。

    他的家在江北的一条深巷子里,凋零破败的陋巷,在那里住着的都是穷人,他们是整个重庆市最肮脏的写照。黑狗还没走近巷子,就已经闻到了一股恶臭,如果是叶荣秋从这里路过,只怕回去要泡上几个小时的澡,但黑狗已经习以为常,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便坦然地走了进去。

    穿行过无数垃圾,黑狗在一间木门歪了的小院门口停下,一脚踹开已经摇摇欲坠的大门走了进去。

    “哎哟,哎哟哟,狗日的你轻点!哎哟……”

    才一进院子,黑狗就听见里面传来女人高亢的叫床声。这叫声来自跟他住在一个院里的对门邻居,一个四十来岁孀居的寡妇,娥娘。

    没人知道娥娘姓什么,只知道她夫家姓李,人人管她叫娥娘,也有人管她叫娥姐。她是不管别人怎么叫她的,但如果有人冠上夫姓尊敬地称她一声李娥娘,那她势必会发火,泼妇似的指着对方的鼻子骂起来。人人都在背后议论她,说她的死鬼老公如果泉下有知,一定气活过来,因为娥娘是个行为不检的婊子——她确实是个婊子,一个明码标价挂牌的土娼,和人睡一次挣的钱,和黑狗买一包烟花的钱一样。

    一只狸花猫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跑到黑狗脚边,扒拉黑狗的裤腿。那是娥娘养的猫,名叫小花。黑狗弯腰把小花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小花伸出两只前爪在他胸口扒拉,喵喵直叫。黑狗拍着它的小脑袋笑了起来,柔声道:“怎么了?”

    小花又喵喵叫了两声,伸出舌头舔黑狗的手指。于是黑狗摸了摸它的肚子,瘪瘪的,看来是饿了。黑狗抱着小花走进自己的屋子,翻出一块腊肉和一些饼干来,掰碎了丢到小花面前,小花立刻欢欣地吃了起来。

    黑狗走到院子里,捡起一块石头,在手心里掂了掂,然后丢了出去。

    “哗!”一声巨响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声响起,几秒钟以后娥娘披着一件披风赤着脚跑出来了。她刚从被窝里钻出来,披风里随手套了件半透的肚兜,一双白花花的奶子叫人看的清清楚楚,但是她不在乎,她原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廉耻。她从外面看了看自己被打碎的玻璃,插腰大骂道:“你个老子的是啷个从你妈那个卡脚爬出来的哦,把脑壳挤坏掉了,打我家玻璃做啥子?”

    黑狗兴趣缺缺地看了眼随着她激动的叫骂而上下起伏的胸脯:“你莫喂猫,猫呱呱叫,吵得我心烦。”

    这时候从娥娘的屋子里又走出来一个身材矮小相貌猥琐的中年男人,他被人打搅了兴致,原本是怒气冲冲的,到了院子里看见身材高大的黑狗,气结了一下,改成一副殷勤的笑脸:“狗哥,回来啦。”

    黑狗认得他,娥娘的老主顾,隔壁巷子卖豆花的王二。王二的老婆是附近出了名的泼妇,这两人吵架按一天三顿的来,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闹,一闹起来锅碗瓢盆都往门外砸,因此虽然他们的生意做的还行,日子却一天比一天穷。王二逢人就说要把家里的丑婆娘休了,他老婆见人就道要跟王二和离,但这两人还是凑在一块过日子。

    黑狗懒得理他,转身回屋去了。而娥娘和王二为了今天的嫖资站在院子里吵了起来。王二说自己炮没打出来,不能给火药费,娥娘却说他的枪钝了就该回去磨枪,自己替他洗了枪,钱还是得照付。

    黑狗百无聊赖地听着外面的争吵,突然觉得自己的裤管被扯了一下,低下头看见是小花。他把小花抱起来,温柔地摸着它身上的毛,小花仰起头,往他脸边凑,于是他配合地靠过去,小花亲了亲他的下巴。黑狗低低笑了起来,抱着小花猫温柔地叫道:“宝儿。”

    小花撒娇似的蹭着他的胸膛。

    娥娘跑过来踹他的门,骂道:“狗日的,你总坏劳资生意,劳资扯起你鸡儿一个过肩摔!”

    黑狗放下小花,轻轻用脚尖踢了踢它的屁股,它就从窗口跳了出去。黑狗走过去,打开门,斜倚在门框上,娥娘指着他的鼻子“格老子”“狗日的”“龟儿子”“哈皮日搓”一通乱骂,黑狗一脸享受的表情,直到娥娘自己骂累了,喘着气不吭声之后,黑狗从兜里掏出一个银元,丢进娥娘怀里:“赔你家玻璃。”

    娥娘捧着他丢过来的那枚大洋,眼睛都快看直了:她陪王二睡五十次,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她立刻把大洋贴肉收好,一边转身往回走,一边还骂骂咧咧的:“鬼才要你的脏钱。你龟儿子又去砍别个的手了?你也不怕以后下地狱!”

    黑狗耸肩:“地狱长得啥个样子喽?我倒是很想去看看。好耍不?”

    “那你就去看看,你早晚要去看的。”娥娘踏进自个儿的屋,把门重重一摔,停止了叫骂。过了一会儿,黑狗听见她的屋里传出欢喜的狂笑声,失笑地摇摇头,转身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黑狗又去叶公馆门口蹲守了。

    大约中午时分,叶公馆大门打开,叶荣秋的仆人阿飞跑了出来,来到黑狗面前,一副不屑的神情打量着他:“喂,跟我走,我家二少爷要见你。”

    黑狗站起身,活动活动坐得有些发僵的手脚,吊儿郎当地跟着阿飞进了叶公馆。

    阿飞没把黑狗带进客厅,只把他领到院子里,硬邦邦地丢下一句在这里等着就走了。黑狗心里明白,叶荣秋不愿意让他这样的人踩踏叶家的瓷砖,如果不是在街上跟他吵有失身份,就根本不会让他进叶家的大门。黑狗倒是不介意,自得其乐地在石凳上坐下,摸摸桌子摸摸椅子,一会儿又跑去荡院子里的秋千。

    叶荣秋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黑狗坐在秋千上嘿嘿直乐。他长手长脚的,坐在给小孩儿和少女准备的秋千上显得十分可笑滑稽,他自己不觉得,叶荣秋却在心里默默地鄙夷: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黑狗看见叶荣秋来了,也不从秋千上起来,晃荡着自己的两条大长腿,姿态一点也不尊重,歪着嘴邪邪地笑:“叶二少爷,黄三爷今天又让我来给你问好。”

    叶荣秋听到黄三爷这三个字,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但他克制住了,甚至连嫌恶黑狗的表情都掩饰了七八分,板着脸严肃地说:“你要怎么样,才肯走?”

    “走?”黑狗十分稀奇的样子:“二少爷才请我进来,就要赶我走?我以为好歹请我吃顿山珍海味,让我这个乡巴佬开开眼呢。”

    叶荣秋心里骂道:好不要脸!道:“开个价吧,你想要好多钱?”

    黑狗仿佛听见什么笑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过之后,他坐在秋千上,一只手肘撑着自己的膝盖,托着脸,含笑盯着叶荣秋看。叶荣秋忍着厌恶也看了他一眼。其实黑狗的模样长得不错,只是他总是一身戾气,让人不愿正视他,因此叶荣秋还没有认真地看过他一回。黑狗的眼睛很黑,是纯正的黑色,没什么光彩,叶荣秋看了两秒就觉得压抑,于是转开了目光。

    黑狗说:“二少爷,不是我要看着你,有这功夫,我还不如去吃花酒!三爷要我看着你,我走了,三爷那里还有白狗红狗蓝狗花狗,围着你汪汪叫。”

    叶荣秋磨牙霍霍:“黄三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黑狗又笑了:“二少爷,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我家三爷看上了你的屁股,你把裤子脱了,撅起屁股来让他弄弄,他肯定把你当宝贝一样捧着,到时候你就是拿把枪,把我们这群汪汪叫的狗都毙了,他也一样欢喜,你也清静。”

    叶荣秋因为他不堪入目的话气得怒发冲冠,一张白脸憋得通红,贝齿一碰一碰,轻蔑地憋出几个字来:“真是条恶狗!”

    黑狗只是笑。

    叶荣秋道:“你回去告诉黄三,让他死了这条心!他想的龌龊事,绝没有这个可能!我就是被一条狗……我……我也不会让他得逞!”

    黑狗瞪大了眼睛:“哟?二少爷愿意被狗日?难不成是看上了我?那可不能叫三爷知道,三爷肯定毙了我。”

    “你!”叶荣秋气得浑身发抖,指着他的鼻子:“你!你!你放屁!你滚!”

    黑狗不痛不痒地舔舔嘴唇。

    这时候阿飞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在叶荣秋耳边低声道:“少爷,有电话找您。”

    叶荣秋斜睨了他一眼:“谁打来的?”

    阿飞一副欲言又止的为难样,看了看黑狗,附到叶荣秋耳边低声说了两句。叶荣秋一惊,立刻撇下黑狗向屋里走去,黑狗不明所以,又继续自得其乐地荡起了秋千。

    几分钟以后,叶荣秋气冲冲的跑了出来。他看起来比刚才更生气了,领带不知道什么时候扯掉了,衬衫领子斜斜地敞开,露出秀气的锁骨。他大步冲到黑狗面前,一手揪住他的领子,一手挥拳就揍,把黑狗从秋千上打了下去。

    黑狗捂着脸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只见他抓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骂道:“卑鄙!阴险!无耻!你们这些不要脸的渣滓!以为绑架了冯甄就能逼我就范?!这是犯法的!我要报警!”

    黑狗愣愣地重复道:“冯甄?”

    第四章

    黄包车在一家旅馆门口停下,叶荣秋和阿飞从车上下来,大步走进了旅馆。一直在后面跟着黄包车的黑狗跑了上来,紧跟着叶荣秋走了进去。

    这家旅馆是黄三爷的产业,但他并不仅仅是旅馆而已。一名伙计带着叶荣秋等人走进楼梯后的一条密道里,那里有一条通往地下的楼梯——那下面是一个地下赌场,那才是黄三爷真正的吸金之所。

    叶荣秋到底还是亲自来了。他知道警察奈何不了黄三爷。绑架一个学生算什么,在重庆,以黄三爷的势力,他只要不是绑走了政府要员,大抵也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叶荣秋不能就这样放着冯甄不顾,毕竟冯甄是因他而受苦。更何况他今日可以躲,可是黄三爷要逼他,总有办法,今天是冯甄,也许明天就是他的哥哥或者父亲,躲终究是躲不过去的。虽然黄三爷之前并未对他做过什么强迫之事,可叶荣秋还是担心,因此他出门之前拿了把瑞士军刀贴身藏着,准备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又派人去给自己正在商铺里管事的大哥叶华春送了信,如果自己今晚回不来就请他想法援救。做完这些,他才带着阿飞出门了。

    下了楼梯绕过一个弯就是赌场,叶荣秋被人带着在赌场中横穿,忍不住频频皱眉。他真是厌恶这里的乌烟瘴气,并且这赌场并不是为上流社会的人服务的,多得是脚夫走卒,这些人粗鄙不堪,叶荣秋和他们呼吸一样的空气都觉得污浊。

    穿过赌场,拐了两个弯,那名伙计将他们引到一扇漆黑的木门前,敲了敲门:“三爷,人来了。”

    里面传来黄三低沉的声音:“进来。”

    于是那名伙计打开门,对叶荣秋鞠了个躬:“二少爷,请。”

    叶荣秋做了个深呼吸,整了整领子,抬起沉重的脚步走了进去。阿飞和黑狗紧随其后。

    此处的隔音效果极佳,他们进了屋,外面的伙计将门一关,赌场的嘈杂声便彻底被隔绝在了门外。叶荣秋进门第一眼看见屋子正中间跪着一个穿着洗旧了的中山装的中年男人,那男人满身都是伤,正瑟瑟发抖。叶荣秋不认识他,不明所以。

    黄三爷抽着雪茄,面朝南悠闲地坐在一张太师椅上,他四十来岁年纪了,长着张阔气的圆脸,眼神老辣沧桑。他身后站着两个穿着黑色西装肌肉虬结的保镖,像两尊雕塑一样一动不动。他笑眯眯地看着叶荣秋:“二少光临大驾,不容易,真不容易。”

    叶荣秋没有理他,眼睛盯着冯甄。冯甄被人捆着双手双脚,蜷缩在屋子的西面一角,一只眼睛是青紫的,脸上青一块红一块,嘴角还带着血迹,显然被人好好“招待”过了。他一看见叶荣秋和黑狗,眼里就立刻发出了祈求的光芒,低声叫道:“茂实。”

    叶荣秋忍着怒气道:“三爷,敢问您这是什么意思?”

    黄三爷却笑咪咪地摆了摆手,指着身边的座位道:“不急,来来来,茂实啊,来这边坐,等我处理好了这件事,咱好好聊聊。”然后他沉下脸,叫道:“黑狗。”

    黑狗立刻上前一步,在黄三爷身边低下头:“三爷。”

    黄三爷弹了弹雪茄的灰,从桌上拿起一张纸,递给黑狗:“来,你念念。”

    黑狗拿起纸条,念道:“今欠黄三爷一十五大洋,将于十一月十五日前归还,特此立据。李廿。”

    叶荣秋有些惊讶地看着黑狗,黑狗面无表情,没有回应他的目光。叶荣秋本以为这些成日作恶的混混都是大字不识得一个的,因为没有受过文明的教育,才会像野蛮人一样粗鲁。黑狗认得字,这倒叫他有些惊讶。

    很显然,跪在屋子正中间的那人就是李廿。他听黑狗念完了欠条,趴在地上咚咚磕起头来:“三爷,三爷,你行行好,再宽限我几天,等我赢了钱,我一定还,一定还!”

    叶荣秋打量着这个叫李廿的人,从他的打扮上来看,他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还得出十五个大洋这么多钱的。叶荣秋皱着眉心想:原来是个赌徒。那么落到这样的境地,怪不得别人,只怪他自己。

    黄三爷嗤了一声:“宽限几天?老李啊,这笔钱你是半年前从我这借去的,说好一个月就还,我等了你一个月,你说要宽限,我给你宽限,你又要再宽限。如今过了半年了,我要是再由你拖着,不是坏了规矩?别的人要怎么看我黄三爷?”

    李廿不住讨饶:“三爷,我求求您,您再借我五个大洋,我这回肯定能翻本!”

    黄三爷抽了口雪茄,悠悠道:“再加你五个大洋?”

    李廿伸出一只手掌,晃了晃五个指头,赔笑道:“再借五个,最后一次,保证是最后一次了。”

    黄三爷又抽了口,突然厉声道:“黑狗!”

    黑狗二话不说,从腰侧拔出一把小刀,上前抓起李廿那只张开的手压到地上,刀尖顶在李廿的手心上。李廿吓得勃然色变,惊恐地挣扎起来:“三爷,三爷,不,别……”

    黄三爷冷冷道:“剁他一根手指,省得他贪得无厌,见人就要伸手掌。”

    “啊!!!”

    黄三爷话音都没落,黑狗的刀已经熟练地切了下去,仿佛切的是一根萝卜。瞬间一股鲜血飚射出来,溅了一地。一根断指滚落到叶荣秋的脚边上。

    叶荣秋倒抽了一口冷气,险些晕过去,幸好阿飞扶住了他。叶荣秋还是头一回亲眼看见这样残忍的画面,这种事情他听说是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亲眼看到,就让他身上每一根汗毛都炸了起来。

    李廿抓着自己的手掌在地上惨叫打滚。外面是热闹的欢乐,屋里却是人间炼狱,被一堵墙隔着,就隔成了两个天地。

    黑狗收起短刀,浑不在意地用自己的衣服擦了擦血迹,面无表情地走回黄三爷身边。黄三爷转身对自己身后的人吩咐道:“带他出去,拿四个大洋给他,叫他拿房契来抵。”又对李廿道:“我再借你四个大洋,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这笔钱就不收你利钱了。我在道上混,也是讲规矩的,你那间祖宅值十九个大洋,我也不亏你。你从我这拿了钱去,下个月还上钱,就两清了。还不上,拿你的宅子来抵,也是两清。”

    李廿听到又有钱拿,便不打滚了,捧着汨汨流血的手掌虚弱地笑道:“谢谢三爷,多谢三爷。”

    黄三爷不耐烦地摆摆手:“带他出去吧。”

    李廿被带走后,黄三爷又换了副表情,亲切地望着叶荣秋笑:“茂实啊,来,坐啊,你站着不累吗?”

    叶荣秋的脸色还是惨白的,身体微微发抖,手不自觉地来自己的腰部来回蹭着,让自己能感受到藏在腰间的瑞士军刀。他发觉自己从前还是低估了黑狗,也许是因为黑狗在他面前总是一副痞气的二流子样,让他误以为黑狗真的只是一条狗。事实上,他是一匹凶狠的狼。

    叶荣秋道:“不必了。”他不愿意靠近黄三爷。

    黄三爷还是笑笑的,语气却比刚才重了点:“来坐。”

    叶荣秋下意识地看了眼黑狗,黑狗正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叶荣秋到底不敢太硬,僵硬地走到黄三爷身边坐下。

    黄三爷抓起叶荣秋的手,叶荣秋立刻触电似的将手抽了出来,脸上的肌肉十分用力:“三爷!你答应过叶某不会为难叶某的!”

    在黄三爷第一次向叶荣秋表达自己的爱意时,叶荣秋的反应非常激烈,那时候黄三爷亲口说过,他会让叶荣秋有一天自愿地成为他的人,而不会强迫。叶荣秋那时候听了只觉得是天方夜谭,他本就厌恶男子与男子苟合之事,再者他更厌恶黄三爷这样没有内涵的大佬,他如何会有自愿的一天?便是黄三爷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是宁死不屈的。可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黄三爷说的不强迫,仅仅是不直接强迫他罢了,并不代表黄三爷不会影响他的生活。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已经快被逼疯了!

    黄三爷并没有因为叶荣秋的举动而生气,还是笑眯眯的:“茂实,你今日大驾光临,所谓何事呀?”

    叶荣秋梗着脖子道:“三爷何必明知故问!”

    黄三爷还故作迷糊地想了想,待目光挪到缩在角落里的冯甄,这才恍然大悟:“难不成,茂实是为他来的?”

    叶荣秋忍着冷笑的冲动道:“不知三爷何故突然绑了我的朋友?”

    黄三爷看了眼黑狗,黑狗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没有说。黄三爷问叶荣秋:“他是你的什么人?”

    叶荣秋语气不耐:“是我的朋友!”

    黄三爷皮笑肉不笑的:“是么,我却听人说,他和你有暗度陈仓的关系。”黄三爷也是从混子起头的,如今做了大人物,斗大的字却不识得一箩筐。他常常要跟些上流社会的人物以及官员来往,因此不免要收敛自己的匪气,装出点书生气来。他每学会一个成语,就喜欢大用特用,也不管用的语境是否合适。而他的手下也大多是些只识棍棒不识书的家伙。有一回他学了罄竹难书这四个字,回来便大用特用,晚饭的好是罄竹难书,女人的漂亮是罄竹难书,连天上的星星都罄竹难书。他的手下们跟着学了这个词,也见天用来恭维奉承他,说他的功绩罄竹难书。直到有一回,一个账房先生委婉地提出了这词用的不对,黄三爷才知成语本意。后来再也没人见过这位账房先生,也再也没人听黄三爷说过那四个字。

    叶荣秋立刻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失声叫道:“你胡说什么!”他以为是黑狗故意摆弄是非,当即抬起头,如电的目光恶狠狠地射向黑狗,恨不得在他脸上剜出两个洞来。

    然而这件事却是他冤枉了黑狗。黑狗并没有给黄三爷告过密,是昨天有人看见冯甄从叶公馆里出来,给黄三爷透了信,黄三爷才整了这一出戏。

    黄三爷笑里藏着刀,长叹一声:“茂实啊!”顿了顿,“你也知道我对你的一片心意,我希望能得到你的真心,而你又说你不是这条路上走的,我才不曾为难你,想用真心感动你,等到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可是你也不能这样叫我失望啊!你一边对我虚与委蛇,一边又在那里和别的男人暗度陈仓。我黄三爷是个敢作敢当的人,我对你的心意,整个重庆地界上就没有人不知道的!你这么做,让别人看见了,叫我的面子往哪里搁?我是不忍心为难你的,可是这件事也不能就这么善罢甘休啊!”

    叶荣秋气得不住发抖:“你胡说!胡说!我和冯兄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黄三爷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和蔼地笑开了:“当真?”

    叶荣秋梗着脖子道:“我和你才不是……”他咬着牙,硬是把一丘之貉憋了回去,僵硬地说:“我不好此道!”

    黄三爷不紧不慢地掏出一根雪茄,他的保镖立刻来替他点上火。黄三爷抽了两口,慢吞吞道:“既然茂实这么说,我是相信茂实的人品的。这样吧,既然来了,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我派人到海棠大酒店去定位置,我好久不见你,一腔衷肠要跟你说道说道。”

    叶荣秋硬邦邦地说:“多谢三爷好意,我与家人有约,不便奉陪。”

    黄三爷挑眉,弹弹手里的烟灰,笑道:“也好。那没什么事,你就先回去吧。”

    叶荣秋一惊,不敢相信他就这么让自己走了。但是黄三爷坐在那不看他了。他犹豫了一下,向冯甄走了两步,立刻被人拦了下来。黄三爷笑笑说:“我还有些话要问你的这位朋友,问完了我自会请人送他回去。”

    叶荣秋的心一沉:黄三爷并不打算放人。

    众人僵持了半分钟的时间后,黄三爷突然长叹一声,叫叶荣秋的心又是一紧。黄三爷一脸惋惜地看着叶荣秋:“茂实啊!我对你一片真情,你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叫我好是伤心。我虽比别人多了些本事,但心也是肉长的,自打我看上你,我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我那些手下都说我这些时日来看着憔悴了。”

    叶荣秋在心里啐了一声,倒恨不得黄三爷真能忧劳而死,才叫人安心。

    黄三爷接着道:“医生给我看了,说我这是心病,药治不好。还得从根上治。你对我呢,又总是这么冷漠,我叫你陪我吃顿饭,你也三推四推,见了我恨不得能掉头就跑,我真是心寒。这么下去对谁都不好,为了我的身体,我也不能再强撑了。这样吧,”他竖起两根手指,“我再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从现在到过年,你回去好好考虑考虑,你要是还是觉得不成呢,我也就放弃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再不来烦你。你要觉得成呢……那我绝不亏待了你!”

    叶荣秋全没有觉得轻松,却因为他的话心沉到了谷底:黄三爷会放弃?不会的,他要的东西从来没有放弃过。他这是在给自己最后通牒,他已经等不及了,他恐怕会用这两个月的时间把自己逼上绝路,逼得自己不得不向他低头……

    第五章

    叶荣秋没能把冯甄带走,也没能跟黄三爷来个玉石俱焚,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他坐着黄包车到了家门口,一下车,看到黑狗还在后面跟着,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他以为冯甄会被抓都是因为黑狗,于是走到黑狗跟前,眼里冒着火说:“你这种人,到底为什么活着?”

    黑狗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叶荣秋怒火烧心,盯着他毫无波澜的眼睛恶毒地诅咒道:“我巴不得你快一点去死,人渣。”

    黑狗微微皱了下眉头,什么都没说。

    叶荣秋回到家里,他的大哥叶华春就迎了上来,紧张地围着他检查:“小秋,你没事吧?”

    叶荣秋疲惫地摇了摇头。

    叶华春道:“我在店里收到了你派人送来的消息,就立刻赶回来了。你刚才去见黄三了?他为难你了吗?”

    叶荣秋说:“还好。”

    叶荣秋是家里的幺子,属于老来子,他上头还有一位哥哥一位姐姐,姐姐比他大十五岁,哥哥比他大十二岁,因此他一出生就是倍受宠爱的,这才养成了他现在的个性。叶华春了解自己的弟弟,他生怕再这样下去叶荣秋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因此道:“小秋,我已经跟父亲商量过了,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暂时离开重庆一段时间避一避,我派人送你去武汉。等事情过去了,再接你回来”

    叶荣秋吃了一惊:“离开重庆?”

    叶华春说:“你去武汉找书娟吧。”

    周书娟是叶荣秋的未婚妻。叶家和周家是世交,两家人家在小时候就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叶荣秋和周书娟一起青梅竹马的生活过一阵,后来周家因为生意的缘故举家迁到了武汉,但两人的亲事并没有作废,周家逢年过节还会带着周书娟回到重庆,让两人培养感情。周书娟今年十八岁了,而今正在武汉念大学。其实去年两家就已催着两人把婚事结了,但是两个孩子不愿意,都借故拖延时间。周书娟说自己想先把书念完,而叶荣秋说自己也还没做好准备。其实按照旧思想,这两个人的年纪都该当爹妈了,可是他们是受了新潮教育的,总觉得自己年纪还轻,不该就此被旧式生活套牢,还应继续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再者,叶荣秋觉得自己对书娟并没有爱情,他只把书娟当成妹妹来看待。也许是叶二少爷从小都活得太自我,其实他并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曾对几人产生过好感,但只要对方稍有不合他意的举动,这份好感便会立即烟消云散。譬如他中学时曾险些和校长的女儿传出一段佳话,但只因他无意间撞见校长的女儿在无人的教室里抠挖鼻屎,从此以后他再没正眼看过对方;再譬如他大学时和诗歌社的副社长几成佳偶,却因有一回对方和他说话时忘记清理牙齿上的菜叶,他从此再没和那可怜的姑娘说过话。可他越是这样的性子,就越不愿意屈就,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找一个完美的灵魂伴侣,而不能随随便便因为父母之命就虚度了一生。

    现在,他有时候被黄三爷逼急了,也会想着赶紧娶书娟过门让她当自己的挡箭牌,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拖书娟下水,最后他也没把自己正遭的罪告诉书娟。他知道这次如果去武汉投奔周家,也许就不能再推脱婚事了,黄三爷那里是炼狱,和不爱的女人结婚也是火海,叶荣秋其实哪边都不愿意。他考虑再三以后,对叶华春说:“过一阵再说吧,我要是走了,只怕黄三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们。我再想想法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把他打发了。”

    叶华春了解弟弟的性子,也没法多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那我再多派几个人保护你。”

    叶荣秋问叶华春:“父亲回来了吗?”

    叶华春摇头:“没有,他今天早上去外地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他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如果这次的生意能够谈成,我叶家布庄的生意就有救。”顿了顿,愤愤道,“如果我们能把生意做好,回到十几年前的地位,哪里还会被黄三那个流氓欺负?真是老天不开眼!”

    叶荣秋苦笑:“如果老天还有眼睛,黄三就不会混到今天的位置了。”

    叶荣秋坐立难安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起来了,穿好西装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叶荣秋生平不爱求人,可他如今是别无他法了,决定去找重庆所有他有些交情并且认为对方帮得上忙的人物,去黄三爷面前说说情,让黄三爷放了冯甄,更放过他。但是他有些头疼每天守在他家门口的那条狗,也不知怎么才能把黑狗给打发了。

    然而当叶荣秋站到窗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今天黑狗没有来。

    此时此刻,黑狗在黄三爷的老巢里。

    黑狗走到柴房门口,柴房外有两个小弟守着,见了他,都殷勤地凑上去:“黑狗哥,你咋来啦。”

    黑狗问他们:“姓冯的关在这里面?”

    小弟答道:“是啊。”

    于是黑狗就拨开他们往柴房里走,那两人面面相觑,可是黑狗是黄三爷面前的红人,他们谁也不敢拦。黑狗进了柴房,就看见冯甄被捆着手脚丢在角落里,脸色蜡黄,看起来精神很糟糕。

    黑狗走到冯甄面前,冯甄哭丧着脸哀求道:“你们放了我吧,我和茂实真的没有什么。”

    黑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是去给日本人当靶子练手了吗?为什么会被抓过来?”

    冯甄苦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早上我一出门,就被人当头一棒打晕了,醒过来就被绑到了这里。我求你放了我吧,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我不想死在这种鬼地方。你放我走,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茂实见面了。求求你。”

    “理想。”黑狗轻轻重复了这两个字。然后他取出一把折叠刀,向冯甄刺了过去。昨天黑狗切人手指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冯甄吓得闭上眼睛大叫起来,但是他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手脚一松:黑狗把他身上的绳子割断了。

    黑狗收起刀,盯着他冷笑:“日本人手里的刀可比我这把长得多。”

    冯甄赧然。

    黑狗把冯甄从地上扯起来,冯甄被捆了太久,手脚都麻了,走路跌跌撞撞的,黑狗索性架起他往外走。他们走出柴房,外面看守的两个人看见冯甄把人带出来,都吃了一惊,黑狗面无表情地说:“我带他去见三爷。”那两人以为是黄三爷要见人,便不敢阻拦,任由他们走了。

    黑狗架着冯甄一路闯进内堂里,黄三爷正抱着个花姑娘亲嘴,看见黑狗进来,愣了一下,他的两名保镖立刻上前把黑狗拦住了。黄三爷把花姑娘从身上推下去,捏了捏她的屁股,笑道:“去吧。”那姑娘便巧笑倩兮地扭着腰出去了。黄三爷又摆摆手,那两名保镖便退回了他身后。

    黄三爷点上一根雪茄,看看黑狗,又看看被他半提着的冯甄,奇怪地问道:“你咋在这里?我不是让你去看着茂实吗?”

    黑狗低着头:“三爷,你把冯甄放了吧,他和叶二少爷没关系。”

    黄三爷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冯甄和叶荣秋没有那种关系,叶荣秋讨厌男人,从他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能看出来,他抓冯甄来不过是逗逗叶荣秋罢了,并不是什么争风吃醋。但是黑狗的下一句话让他更觉吃惊。

    黑狗说:“他是我的人,所以求三爷放了他。”

    黄三爷惊得手里的雪茄都掉了:“你说啥子?”

    冯甄也诧异地回过头看着黑狗。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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