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现代驭兽录 作者:人生若初

    第2节

    陆晓明在楼上的时候被小狼洗了一把脸,等到了下面,又让钱金花抓着狠狠搓洗了一番,女人这才放开他,一边念叨着说道:“晓明,别老抱着小狗,让它自己走。”

    陆晓明乖乖的把小狼放下来,但小狼围在他脚边根本不离开,亦步亦趋的样子倒是可爱的要紧。

    钱金花也不是真的讨厌小狗,见儿子实在是喜欢,那小狗又乖巧的很,不会到处乱叫,也不随便拉撒什么的,便放宽松了一些,但绝对不准儿子将小狗带上床,每天睡觉前都要检查一遍,当然,陆晓明有没有阴奉阳违就没有人知道了,尽管他自己每天后半夜几乎都在修炼,也没在床上睡多久。

    小狼是只有眼色的小狗,随着每天的梳理,似乎也比一般的小狗多了几分傲气,这从在家的时候,只围着自家小主人转悠,对于另外两个主人爱理不理的架势就能看得出来。比起一般的土狗,它的性格也更加安静一些,寻常并不喜欢叫嚷,白天的时候家里头有人在,便少有发出声音的。

    陆晓明对于自家的小狼是不遗余力,每天疏离小狼的身体,也能让他对灵气的控制更加得心应手一些,小狼的身体吸收不了多少灵气,更多的经过反馈,还是回道陆晓明的身体之中,这般淬炼一番,灵气还能更加的精纯一些,这也是驭兽门的法门之一,只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前很少有人使用罢了。

    土狗小时候可爱,一般长个两个月就显得难看起来,但小狼显然是突破了这个规律。小时候黑乎乎的发毛,随着长大却带出几分银色的光泽来,底色并不如别人说的那般变黄,还是纯正的黑色,但仔细看的话便能发现,发毛从根部开始渐渐染上了一丝丝白霜,并且不像一般的土狗,毛发显得更加的蓬松,看着倒是十分可爱,比起一般的土狗来,长得也更慢一些。

    别人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对一直土狗感兴趣,只有陆晓明知道,自己每日勤练不缀的梳理还是起了作用,虽然距离激发血脉还有十万八千里遥远,但随着灵气一日日改变身体,小狼身体内的灵骨也变得鲜活起来,毛发的改变就是其中之一。

    灵骨的日益鲜活,让小狼更加通人性,尤其是跟陆晓明之间十分默契,即使没有签订契约,往往陆晓明的一个眼神,小狼便能明白他的意思。第一次看见小狼屁颠屁颠给儿子叼来拖鞋的时候,钱金花真是结结实实的惊讶了一把。

    第8章 契约

    第一缕阳光落下,陆晓明照旧是给小狼梳理了一番身体,这才重新躺会被窝,没办法,随着夏日到来,田亮的也越来越早了,这时候才五点不到,要是他这么早就起床出门的话,钱金花发现了可是要担心的。

    卧室内,小狼也飞快的站起身,如今它看着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大了许多,至少能毫不费力的跳上床,自己找到位置趴下。陆晓明的床是双人床,只放了一个枕头,小狼便占据了枕头旁边那一块地方,钱金花大概也发现了,但瞧着儿子这么喜欢这只小狗,有了小狗之后人也愿意出门玩耍了,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对这事儿只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外头才有了动静,想来是钱金花起床做早饭,虽然到了炎炎夏日,但显然陆大山还是要出门干活的,一大家子就靠着他干小工的钱吃饭呢。大概回笼觉最让人留恋,即使修真了一晚上,按道理将应该是神清气爽的,但陆晓明还是窝在那儿不肯起来,一边暗暗想着,夺舍到小孩子的身体,自己大概也是受到了影响才会这般。

    比起耍赖的主人,小狼却是守时的很,听见动静那刻便飞快的站起身来,用嘴将被子拖开,见小主人还是不愿意起来,凑过去在他脸颊上舔了舔,陆晓明被他弄得没办法,只好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我起床了。”

    小狼这才放过他,蹦跶着到了地上,又把拖鞋叼过来,摇着尾巴仰着头,一副你快点起床的架势。

    陆晓明叹了口气,总算是清醒了一些,飞快的换好了短袖短裤,将自己的被子叠好了才带着小狼下楼。

    说起来刚开始的时候,陆晓明还十分不习惯短袖短裤的打扮,但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样的打扮,虽然他是水灵根,修炼起来不怕热,但也不好惹人耳目不是。

    如今穿得多了,陆晓明倒是觉得挺方便,至少没有宽大的衣摆,动不动就会缠住什么东西。

    听见踢踢踏踏的声音,钱金花从厨房里头走出来,果然瞧见小狼跟着一块儿下来了,她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说道:“去洗脸刷牙,马上能吃了。”

    陆晓明应了一声,走到洗脸盆那边,陆大山也还在呢,瞧见小儿子迷迷糊糊的模样,笑着给他打了水,亲手给他擦了擦脸,又问道:“要不要擦香香。”

    香香是一种十分香腻的雪花膏,钱金花唯一的保养品,还是冬天时候用剩下的,刚开始陆晓明不知道吃过一次亏,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香味,听见这话果断的摇了摇头,连忙说道:“我去帮妈妈端碗筷。”

    见他别扭的样子,陆大山顿时大笑起来,随后出来的钱金花便说道:“你别老是逗他。”

    话虽然这般说,女人眉眼之间却带着一分满足,虽然家里头的条件不好,甚至还欠着一些造房子时候留下的外债,但如今儿子好了,男人也顾家,家里头总能好起来的。

    一顿饭的功夫,似乎外头就热起来了,陆大山要去镇上做小工,都是体力活,虽然工钱还不错,但这种天气便有些遭罪。钱金花忍不住说道:“要是太热的话,你就歇几天,反正也不差那么几天。”

    陆大山却摆了摆手说道:“没事,自从咱儿子好了,我觉得浑身都有力气,放心吧,现在活都比以前轻松多了。”

    钱金花听了这话也没有多说,一边想着儿子虽然好了,但毕竟还小,要是自己也出门干活的话,家里头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他奶奶那边是别指望了,不知道黄梅愿不愿意帮着看顾一下,哎,要是天天去的话,总也不是办法。

    陆晓明不知道爸妈的烦恼,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从来吃喝不愁的家伙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等陆大山出了门,陆晓明也放下碗筷,一边往外跑一边喊道:“妈妈,我去遛狗啦。”

    钱金花叮嘱了一句别去水边,倒是也没有阻止,这段时间儿子没少遛狗出门,在村里头也不会有事儿。

    陆晓明出门自然不可能只为了遛狗,跑出门之后,他便带着小狼去了山边,这会儿还太早,出门的人实在是不多,更别说山边这块僻静的地方了。

    陆晓明的目标是山矿的右边,走上几分钟便能看见一个山窝窝,因为偏僻几乎没有人过来,但地处平坦,对面还有一个大水塘,很适合舒展筋骨。

    修真修真,除了吸收灵气修炼之外,身体的淬炼也十分重要,原本在修炼的时候,灵气就能改变身体的胫骨,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单薄,陆晓明只能双管齐下,指望效果能更好一些。

    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

    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

    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改变不了血肉之躯,也会蕴含其中,这样一来,晚上修炼的时候,陆晓明吸收灵力就能完全用来提升修为,并不需要分出大半来改造这具身体了。

    在陆晓明修炼的时候,小狼便乖乖的坐在旁边放哨,因为这会儿小主人是动态的,它不可能趴在最近的地方,只能远远的看着,顺便蹭一点舒服的空气罢了。

    几个月的时间,足够这只小狗知道灵气的好处,每当这时候便乖巧的很,毛发舒展开来,一副舒服的不得了的架势。

    等出了一身大汗之后,陆晓明才停止了动作,不是他不想持续下去,一来是这具身体还小,坚持不了那么久,再有一个就是身体蕴含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使再继续也没方才的效果了。

    看见小主人停顿了动作,小狼立刻站起身来,汪汪了两声,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看。陆晓明哈哈一笑,伸手将他搂在怀中,亲了亲小狼的额头,故意拨弄着它两只耳朵,小狼似乎十分无奈,却并没有挣扎,任由小主人将自己的发型弄乱成了一团。

    陆晓明见它这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边又想着已经几个月了,小狼身体保存不了灵气,但经过梳理经脉之中倒是存住了一些,这时候若要签订契约倒是也成。

    择日不如撞日,陆晓明索性盘腿坐下来,将小狼拉到身前,低声问道:“小狼,你愿意契约成为我的兽宠吗?”

    是的,兽宠,签订主仆契约而不是平等或者是灵魂血契。这倒并不是陆晓明对小狼不重视,而是因为平等契约,一般用来跟比较高阶,并不愿意诚服修真者的妖兽签订,签订之后除了不能相互伤害之外,其实并无多大的用处。而灵魂血契却太过于重要,同生共死不说,对两人的修为也要求严苛,陆晓明不可能将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用在小狼身上,要知道小狼不能觉醒血脉的话,就会如同寻常的犬类死去。

    小狼似乎也听懂了小主人的话,开口汪了一声,眼睛里头是满满的信赖。陆晓明勾起嘴角,将右手放到小狼的额头,随着一阵咒语,只见小狼呜咽了一声,忽然一滴心头血从口中跃出,飞快的融入到金色的光芒之中。

    忽然的变化似乎让小狼有些害怕,但感觉到额头上手掌的温度,小狼不过叫了一声,却是没有动弹。

    等光芒散去,陆晓明才带着几分心疼将小狼搂在怀中,签订主仆契约的时候需要仆人的心头血,多多少少会对仆人有所伤害,幸好只要不把心头血毁去,这种伤害并不很大。

    契约过后,一人一兽之间似乎多了一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心有灵犀。主仆契约虽然不能玄妙到让他们直接对话,但却能第一时间察觉对方的心思,当然,陆晓明作为主人,他若是不乐意的话,小狼便丝毫感觉不到。

    陆晓明心疼自己的兽宠,索性在这儿又给它梳理起身体来,几个周天之后,小狼方才的萎靡全部散去,反倒是看着更加精神了一些。

    陆晓明这才放了心,站起来笑着说道:“走,我们回家吧。”

    乡野田间,一人一狗的身影似乎也带上了雾气,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美好的山水画作,让人由不住的舒心。

    第9章 外婆

    随着暑假的到来,天气越来越热,即使长湾村偏南方,但火辣辣的太阳一点儿也没有收敛的意思,高温的时候大家伙儿都躲在家里头不敢出门,不然晒了一天就得脱层皮。

    陆晓明倒是不在乎,几个月的时间,他堪堪达到了练气二层,虽然是托了上辈子的福,但好歹不用怕晒。

    不过作为水灵根的修士,他自然也没有整天晒太阳的兴趣,便应了钱金花的要求,每天就早晨出门练武,晚上出门溜达,其余高温的时候就在家待着。

    陆家的屋子后头就是一大片的竹园,大热天的也不会燥的慌。

    比起主人来,小狼倒是可怜的很,没办法,随着血脉的觉醒,它的毛发越发的蓬松,要是冬天那就是小火炉,放到夏日的话简直是受罪,陆晓明看着心疼,每天都要帮它洗个澡,有时候便偷偷的带着它去河边蹭凉。

    比起还能在家躲凉快的母子俩,陆大山便要辛苦很多,原本给人家打小工就是赚一个辛苦钱,这时候劳动人民的保护法都还不齐全,别指望有什么高温假。虽然最热的那一会儿,主人家也会让他们歇着一会儿,但左右不能超过一小时,不然请你一天,那是来做事儿还是休息呢。

    陆大山即使是做惯了体力活的,几天下来也晒黑了一片,背后一片片发红,要不是这段时间陆晓明修炼的时候灵气外溢,让夫妻俩也多多少少收益了一些,这会儿恐怕早就支撑不住了。

    钱金花心疼自家男人,劝了几句陆大山却是不听,作为一家之主,陆大山虽然为人憨实不太能说话,却是个有责任心的。以前儿子傻乎乎的倒也罢了,他们夫妻已经打好主意照顾一辈子,如今不傻了,他自然考虑的更多。

    陆晓明如今也不小了,要是送送礼的话,过了夏天就能去学校上学,这会儿管的不是很严格,要是早一年上学的话,比人家也占优势。陆大山钱金花都没啥文化,一个初中没毕业,一个小学才读了两年,但对于唯一的儿子,却也是望子成龙,知道对于他们这样的农村人,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读书的话,家里头负担就重了,之前欠着的外债还没有还清呢,陆大山心里头能不着急。钱金花也是知道这些,心里头也是担忧的很,想着自己若是能出门干活的话,男人总能轻松一些。她想了想,便打算把儿子送到自家老娘那边去一段时间,虽然这样一来不能每天见着儿子,但总能脱开身一些。

    钱金花跟陆大山商量了一番,这一日便早早的将陆晓明叫了起来,嘱咐道:“今天妈妈带你去外婆家,到了那边记得叫人啊。”

    陆晓明有些好奇,从他来了之后,还真没有见过外婆家的人。

    钱金花跨上自行车,一边给他说外婆家的事情,一路上陆晓明便知道,他家外公外婆住在山里头,距离长湾村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脚程,骑车的话也得要半个小时,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跟着大舅舅过日子,家里头也忙得很,陆晓明出事的时候倒是来过一回,不过那时候陆晓明还昏迷着不知道,后来他家表哥上山玩把腿给摔断了,二老只能在家照看着。

    “等到了你外婆家,可别跟着你大表哥疯,那小子就是个胆子大呢,听你舅妈说,腿脚刚能下地,又要满山的跑,看都看不住。”这般说着,钱金花又有些不放心,自家老爹老娘虽然是靠谱的,但身子骨不灵光,偏偏家里头还有个混世魔王。

    等钱金花两人到家的时候,钱家舅舅舅妈都出门干活儿去了,家里头只有老头老太太在,至于钱家表哥钱玉华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撒野了,反正他爷爷奶奶是从来看不住他的。

    看见女儿,钱家外公外婆都露出笑容来,钱外婆一把拉住陆晓明的手,看着他带着灵气的眼睛,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好了就好,好了就好。”

    钱家外公外婆以前成分不好,在那时候吃了不少的苦头,连带着大女儿的婚事也耽误了,好不容易嫁出去却生不下孩子来,那几年有人说话可难听。等到终于生了,谁知道孩子还是个……如今可好了,总算是苦尽甘来。

    钱金花在外是泼辣直爽的性子,如今听着老娘的话,也忍不住眼眶泛红,差点没掉下眼泪来。倒是钱外公呵呵笑着,看起来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怕了拍老伴儿的肩膀说道:“好啦,金花难得有空来,你还要守在门口哭不成。”

    听了这话,老太太才擦了擦眼泪,拉着女儿外孙进门了,又把藏起来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让陆晓明吃,陆晓明说了声谢谢外婆,差点没把老人家的眼泪再一次催落下来。

    钱金花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放下,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

    钱外公倒是毫不犹豫的说道:“孩子放这儿没啥问题,你嫂子的性格你也知道,不会跟孩子过不去的,不过金花,你身体不大好,出去干小工能吃得消吗?”

    钱外公心疼女儿,钱金花小时候吃过苦,身体底子一直不太好,干小工风吹日晒不说,体力活计一般女人都干不来。

    钱金花便笑着说道:“去矿上我可能不成,但其他的难不成也不行。”

    钱外公还是不放心,但他们家里头也困难,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想了想说道:“你大哥最近捣鼓着想要跟人拼着买辆车呢,说要做运输。”

    钱金花的大哥钱成业是个心思灵通的,早年吃苦耐劳的学会了开车,这几年帮着人家开,多多少少赚到了一些,钱金花家的外债,很大一部分就是借了这位哥哥的。如今听了这话,钱金花便说道:“大哥是个有志向的,是不是钱不太够?”

    钱外公连忙摇头,生怕女儿以为自家催着换钱,陆家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以陆大山和金花的性格,家里头有钱早就还回来了:“钱说准备好了,我是想着,要不你让大山也学一个开车,总比做小工有出息。”

    钱金花想了想,其实也有些心动,但想到学车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到时候拿到了驾照,不是老司机人家还不爱用呢,这个过程也太长了一些,钱金花叹了口气说道:“大山恐怕没这个天分。”

    钱外公倒是明白过来,又说道:“那你今天吃了午饭再回去吧,那时候你大哥大嫂也回来了,到时候跟他们说说看,他们年轻又见过世面,说不准有什么路子呢。”

    钱金花点了点头,也不停歇的帮着干起家务活来,钱家大舅两口子都要上工,家里头都是老太太一个人收拾,她身体不好,难免有照顾不到的地方。

    快到午饭的时候,陆晓明才见到了自家大表哥钱玉华,不得不说,钱玉华跟钱金花还有几分相似,至少那双小眼睛简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笑起来的时候眯成一道缝,看着十分可亲。

    钱玉华自然也记得这位小表弟,不过一来是住得远,二来以前也从未一起玩过,倒是并不怎么熟悉。

    贸贸然的在家门口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孩,钱玉华还有些发愣,等钱金花出来才想到这是谁。

    钱玉华如今十一二岁,已经是半大的小子开始懂事了,叫了一声姑姑便走到陆晓明身边,见他手中是自己的玩具倒也不生气,反倒是蹲在小孩身边,笑着说道:“你是晓明对不对?”

    陆晓明心中憋屈,还是乖乖叫了一声:“表哥。”

    作为独生子,钱玉华听见这身表哥还挺开心,伸手帮他给小青蛙上了发条,让青蛙在地上一蹦一跳起来,一边笑嘻嘻的说道:“好玩吧,再叫我一声哥哥听听看。”

    陆晓明差点没翻一个白眼,没见过这样占便宜没尽头的,索性闭嘴蹲着看那青蛙,唔,虽然粗劣了一些,但也算是有几分心思。

    钱玉华见状也不生气,仔仔细细的打量起自家的小表弟来,这几个月钱金花努力的喂养还是有一定成果的,小孩长得许多肉,小脸颊看起来肉呼呼的,平添了几分可爱。灵力的作用,让小孩的身体日趋完美,再加上一直没有晒到太阳,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白嫩,跟乡下的孩子有些不同。

    等钱家大舅舅妈回来的时候,便瞧见自家傻儿子正盯着陆晓明看呢,钱舅妈扫了一眼陆晓明,倒是惊讶的叫起来:“这是晓明吧,几个月不见真是大变样了,啧啧啧,小模样真是不错。”

    钱玉华一听这话便高兴起来,笑着说道:“是吧,我觉得比顾晓花还要好看。”

    陆晓明脸颊微微泛红,背着手叫了人,钱大舅一把将孩子抱起来,笑嘻嘻的说道:“那可不是,咱外甥能长得不好。”

    钱舅妈瞪了他一眼,自顾自走进门去,看见钱金花已经将饭菜都收拾好了,忍不住说道:“我说大妹,好歹来一次就别忙了。”

    钱金花与这位嫂子的感情还算好,一行人说说笑笑的坐下来,等说道钱金花的打算,钱大舅首先就不同意了:“你去打小工一天能挣多少钱,别把身体弄坏了,之前我打算弄辆车帮人运货,后来想象不划算,打算弄辆公交车送人呢,要不然你来帮我收票。”

    这话一出口,钱舅妈的脸色就微微一变,卖票这事儿原本是她要做的,但见丈夫已经说出口,她也不好直接反驳。

    幸好钱金花也知道这事儿,连忙说道:“可别,那我还是想想其他办法吧。”

    钱双喜也意识到自家老婆不满意了,哈哈一笑倒也不在意,反正他觉得自己一个人挣钱也能养活一家子,老婆不乐意的话在家歇着也成。想了想又说道:“金花,要不你去做点什么小生意。”

    钱舅妈听了这话,眼睛一转说道:“可不是,小生意成本小,赚的恐怕也不少,你们那边离镇上近,到时候吃住还在家里头,也不怕顾不上。”

    钱金花听着有些心动,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钱大舅便说帮忙去打听打听。

    第10章 卖包子?

    原本钱金花是打算让儿子在老娘家住一段时间的,趁着这段时间她可以出门干活,但没想到陆晓明死活不愿意,在外婆家哪有在自家自在,再说了,他家小狼还在家里头呢,每天梳理身体的任务可不能断了。

    这会儿钱金花已经打消了出门干小工的念头,见孩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还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开妈妈呢,心中软成了一片,只好又把人原样的带回去,弄得钱家一群人哭笑不得,暗道自家大妹别看泼辣的很,疼孩子的劲头真是少有的。

    回到家中,钱金花便把今天的话跟陆大山商量起来,陆大山是个死脑筋,平常只会卖力气,不过心里头对大舅子还是佩服的,知道他手里头有路子,寻常照顾自家的时候从来不推脱,比他两个兄弟都要更靠得住一些。

    听了钱金花的话,陆大山倒是也努力想起来,他也是知道自家婆娘的性格,若是让她一直留在家中,肯定是闲不住的,之前若不是陆晓明的事情,钱金花肯定也不能在家待着。再说了,以后孩子花销只会越来越大,他们也得好好想想。

    但说到做生意,不管是钱金花还是陆大山都从未上手过,如今做生意赚钱谁不知道,但村里村外的,有几个人敢豁出去的。做生意毕竟不是稳赚的买卖,隔壁村那家据说出门倒腾东西,结果没赚到钱还欠了一身债。

    幸好钱双喜也知道大妹妹夫的性格,自然不会给他们挑那种困难的事情去做,过了一阵子,倒是上门来说了一回事儿,原来清河镇上唯一的小学旁边有一家铺子到期了,原来做文具生意的人家觉得不赚钱不想继续做,钱双喜琢磨着那位置真的不错,现在流行独生子,最多家里头也就两个,谁家孩子不是当宝贝。

    钱金花一听却皱起眉头来,苦着脸说道:“大哥,那人家做不好的生意,我跟大山能做起来吗?”

    钱双喜倒是笑着说道:“你傻啊,人家文具卖不好,那是因为学校旁边一片都是卖文具玩具的,竞争太大,没门路混不下去,但你们何必跟人家抢这口饭吃。”

    陆大山听着也觉得对,文具生意竞争力大,他们也是一窍不通,到时候连进货的地方恐怕都找不到,但除了文具生意,学校旁边还有什么能赚钱的:“那大哥的意思是?”

    钱双喜向来照顾妹妹,便笑着说道:“大妹的手艺这么好,在学校旁边开一个早餐店,那肯定有人买。”

    钱金花眼睛一转,倒是想到黄梅就是个懒怠早晨起来的,有时候就给两个女儿扔一点零花钱,让她们自己去买点早餐吃,虽然钱不多,但架不住整个清河镇的孩子都在那儿上学,人数多了,买的人肯定也多。不过她还是有些不自信的问道:“我能成吗?”

    陆大山这会儿倒是有了几分自信,点头说道:“你手艺那么好,大家吃着都觉得好吃,肯定能成。不过卖早餐的话得早起,你身体能撑得住吗?”

    钱双喜见他首先担心妹妹的身体,眼中倒是闪过一丝满意,笑着说道:“学生上学的时间固定,到时候虽然早上要早点起来准备,但等他们上课就空下来了,能有时间休息。”

    这话一说,陆家夫妻俩都心动了,钱金花笑着问道:“那铺子盘下来得多少钱?”

    钱双喜便说道:“那边的房子只租不卖,不过房主是我朋友,我跟他说好了先留一段时间,地段好的房子,房租肯定便宜不到哪里去,你们真打算做的话,就先租一年,也得这个数。”

    学校旁边的铺子都是抢手货,如果不是钱双喜人面广,说不准还拿不到这边的房子。当然,这个人情到时候都是要还的,钱金花也知道这些,心中感激不已,看了一眼陆大山,咬牙说道:“大哥,那就烦你帮我们商谈下来,什么时候方便的话就把铺子定下来。”

    钱双喜自然是答应,在这般吃了一顿才走,临走的时候又给自家外甥塞了十块钱,笑着说给他买棒冰吃。等大舅舅一离开,陆晓明便把钱拿出来交给钱金花,在他看来,自己压根不需要吃零食。

    钱金花哭笑不得,一边感慨儿子的懂事,一边又心疼他这么小就知道不乱花钱,没瞧见二叔家的婷婷晴晴,每天都要往小店跑好多趟,他们这边不算富裕,但好歹都不缺吃穿,如今每家都是心肝宝贝的,哪里舍得苦了孩子。

    见状陆家夫妻俩更是打定主意好好做生意,多赚钱点也不能苦了孩子。陆晓明摸了摸被塞回来的钱,心中有些无奈起来。这个家里头缺钱花,这是他最近才发现的问题,没办法,总不能要求一个五谷不分的家伙知道钱财的重要性,只可惜赚钱的事儿对现在的陆晓明来说实在是困难,只能看着干着急。

    虽然现在是暑假,但想要开店的话就得早早的准备起来,要知道为此陆家夫妻不但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又从亲戚朋友那边借了一点,才总算是将启动资金凑齐了,这要是亏了,恐怕又得伤筋动骨的。

    钱金花每天开始做各式各样的早点,让家里头一大一小尝尝味道,生怕到时候不合人家的胃口,吃的陆晓明的脸颊都圆了起来,后来看见包子馒头什么的都不敢靠近,倒是陆大山来多少吃多少,只可惜钱金花嫌他不会吃,吃啥都是好好好的。

    陆家夫妻要开店的事情,村子里头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对此有人看好有些不看好,毕竟做生意要是那么简单,大家岂不是都发财了。倒是黄梅常常过来,她手艺不咋滴,意见倒是挺多,跟钱金花嘀咕嘀咕,倒是弄出不少名堂来。

    钱金花想着,到时候夫妻俩去开店,虽然做的是早餐,但中午也得开着门面,说不准也能有些生意,不然只做早上的话岂不是太浪费,这样一来的话,孩子就不能一直放在家里头。钱金花琢磨着往小学那边走走关系,让孩子提前一年去上学。

    陆晓明还不知道自己马上就得上学了,这段时间钱金花忙得很,小孩倒是乐得轻松自在,每天都带着小狼往外跑,一开始的时候还记得不往水边去,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他就有些抵挡不住水的诱惑,毕竟水灵根的人,原本就更加喜欢水。

    上辈子的时候,陆晓明其实也不太会游水,不过那时候他闭气的功力强着呢,虽不能说在水下也活动自如,但也丝毫不怕。到了现在,他却没有一直闭气的本事,只能慢慢的开始琢磨起游泳的本事来。

    虽然家里头大人几次三番的警告,但这样的大热天,还是有许多孩子喜欢在水边玩,幸好长湾村的后溪并不太深,只要不往太深的地方去几乎不会出事。张国良就是最爱往水里头蹦跶的人之一,不过他也不太会游泳,整天拿着他老爸弄来的,一个轮胎做的游泳圈转悠。这会儿看见陆晓明也过来还高兴的很:“晓明,你会游泳吗,要不要我把泳圈借给你?”

    陆晓明抿了抿嘴角,暗道这个轮胎做的泳圈实在是太丑,带着影响他形象啊。再说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练习,虽然说不上游泳高手,但下水却是没丝毫问题:“不用了,我会游。”

    张国良露出不信任的眼神,他以前从未看自家小伙伴游过。不过等陆晓明将上衣一脱,跳进水里头游了一个来回,张国良顿时露出佩服的眼神。

    小狼作为犬类,原本就是游泳健将,这会儿乖乖的游在自家小主人身边,一副替他保驾护航的架势。

    张国良有些羡慕的看着一人一狗,没有大人在的时候,他从来不敢脱掉泳圈,没办法,别看小孩一副胆大的模样,其实有些怕水,这会儿便带着几分羡慕说道:“晓明,你游得可真好,小狼也好厉害。”

    陆晓明微微一笑,继续慢慢的游动起来,游动的姿态还不是普通的狗刨,反倒是有几分蝶泳的优雅自在,在他游动在水间的时候,略微浓郁的水灵气总是不断的萦绕在身边,这也是为什么小狼锲而不舍的跟着主人的原因之一。

    因为灵气的原因,陆晓明倒是越游越是精神,一边暗暗想着,若是能整日在水中修炼的话,说不准还能更快一些,当然,作为一个孩子,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游了几个来回,陆晓明才靠在旁边的石头上休息,这会儿张国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抱着泳圈说道:“好累。”

    陆晓明看了看溪流的方向,倒是有几分兴趣的问道:“我们要不要往下流去看看?”因为下头有一道水坝,所以溪流里头的水流十分平缓,这也是为什么大人们还算放心。

    张国良一听倒是来了精神,笑着说道:“好啊好啊,我们去水坝下头游吧?”

    陆晓明却瞥了他一眼说道:“下面水太深,也太冰了,还是上面舒服。”

    水坝下面有一个水潭,据说每年都有镇上的人过来玩,直接把性命交代在那儿的,虽然他们一个不怕水,一个有泳圈,但陆晓明还是不敢答应。

    张国良听着有些失望,不过没有大人带着,他也不敢太冒失,便说道:“好吧,那我们去抓螃蟹。”

    陆晓明对水坝那边的螃蟹没兴趣,不过他想要到处看看,溪流的环境还算不错,说不定能有意料之外的收获。

    第11章 救人

    长湾溪流平缓,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下流这个水坝的存在,等到了这头,张国良已经飞快的上岸,在旁边的石头下面翻看起来,要是运气好抓到的螃蟹多的话,晚上便能多一道菜了。

    陆晓明慢悠悠的上岸,旁边的小狼这会儿也一跃而上,使劲的一个哆嗦,直接将身上的水分甩掉了大半,当然,身边的小主人被没差别攻击了。陆晓明无语的抹了一把脸,也不在意浑身是水,慢悠悠的在堤坝这里溜达起来,谁是堤坝,其实修好已经多年,这会儿显得十分陈旧,不过是十多米的高低,这会儿不是旱季,水流便从堤坝漫过去,下头都是绿油油的苔藓。

    长湾一边是他们的村子,另一头却是大片大片的竹园,春天的时候还有村人出没挖笋的,这会儿却是人迹罕至,估计只有看守竹林的老人住在里头。

    陆晓明偷偷带着小狼进去过,里头除了寻常能见的草药就是毒蛇多,对现在的他而言没啥利用价值。

    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陆晓明还是在堤坝这里溜达了一圈儿,结果自然是什么有用的都没发现,他倒是并不怎么失望,想来也是,这个世界灵气单薄,想必即使是有灵草也得生长在深山老林之中,这种有人迹出没的地方,灵草早就绝迹了。

    那头张国良已经两只手都拿满了螃蟹,瞧见自家小伙伴慢悠悠溜达的模样,连声喊道:“晓明,快来帮我拿螃蟹。”

    陆晓明无语的看着那不过硬币大小的螃蟹,一口一只都不够的,索性从旁边抓了一片芋艿叶子,做成卷筒的形状递过去。

    张国良一见倒是高兴起来,直夸自家小伙伴聪明,陆晓明索性也低头开始翻石头,作为修真者,他显然比张国良手脚利落,不一会儿就抓到了一篓子,弄得自家小伙伴在旁边羡慕嫉妒恨,没料到陆晓明索性都给了他,弄得张国良高兴不已。

    两人正忙得开心呢,却听见一阵唧唧咋咋的声音,回头却瞥见一群孩子从大坝另一头走过来,却是朝着下流的深潭去了,看模样打扮不像是村子里的,一个个都陌生的很。

    张国良瞧了一眼,撇嘴说道:“又是镇上那群家伙,都跟他们说过下面很危险。”

    隔了一段时间,又有几个村子里的孩子也来了,就是之前跟他们不对付,想要欺负陆晓明不成,又被陆晴晴教训了一顿的那几个,其中张大宝也在,远远的瞧见他们还冷哼了一声,压根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看起来两群孩子像是认识的,很快玩到了一起,张国良气呼呼的说道:“张大宝那家伙太过分了,他刚才朝我翻白眼了。”

    陆晓明表示自己看到了,不过这么远的距离,以身边这家伙的眼睛应该看不到吧:“你怎么知道他翻白眼了?”

    张国良一听便说道:“就他那样儿,我闭着眼睛也知道他什么表情,哼,要是晴晴姐在,他就不敢这么嚣张。”

    说完之后,张国良索性也不抓螃蟹了,拉着陆晓明往回走,因为带着螃蟹,他们肯定是不能游回去,不然可不得跑光了,幸好穿过大坝走回去也不远。

    陆晓明往下看了一眼,只见一群孩子嘻嘻哈哈的闹着,其中张大宝是玩得最疯的,一个劲的往最深的地方去。陆晓明皱了皱眉头,要知道这样的深潭很容易有漩涡,可比上流危险许多:“回去告诉下大人吧,下面太危险了。”

    张国良倒是皱起眉头来,支支吾吾的说道:“不太好吧,那我们不成告小状的人了。”

    没等陆晓明回答,下头却一阵孩子的惊叫声音,却是原本现的厉害的张大宝在水潭中间扑腾,一副溺水的模样,周围的孩子分成两类,一些似乎想要去拉他却不敢,一些却是飞快的上了岸,居然惊叫着跑掉了。

    张国良一看也吓得脸色发白,惊叫道:“怎么办,他不是会游泳吗?”

    说话的功夫,张大宝已经扑腾的越来越乏力,眼看着就要沉下去,可怜周围一起来玩的孩子,最大也就是十岁左右,哪里能抓得住胖乎乎的张大宝,一个个都吓得大哭起来。

    陆晓明自然不是什么善心人,但好歹是一条人命,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他也不会放任不管,对着张国良说了一句回去喊人,飞快的跑道深潭旁边跳了下去。

    陆晓明的一系列举动显然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国良几乎是吓傻了,哪里还记得回去叫人,傻乎乎的抱着泳圈站了一会儿,才猛地朝着那边跑去。

    陆晓明已经飞快的朝着已经往下沉的人游过去,别看他年纪小,但有灵力辅助,比那群孩子的游泳技术都要好。

    可怜那张大宝刚下水就开始抽筋,如今这会儿都在水底下吐泡泡了,越是挣扎越是往下沉,连一开始的扑腾都没了力气。

    陆晓明深深吸了口气,猛地扎下去,朝着那孩子游过去,他从未有过救人的经验,自然不知道溺水的人一旦抓住浮木,那劲头实在是大的惊人。张大宝家里头有点钱,吃的也比一般村里孩子好,长得又高又胖的,这会儿可着劲的扒着陆晓明,差点没把陆晓明一起扒拉下去。

    这样下去不行,陆晓明吐出一个泡泡,现在这具身体才五岁,跟张大宝差了一个头呢,重量都差了整整一倍,若是被他这般拖着,别说救人了,就是自己这条命也要交代在这儿。没有进入筑基期,即使是单系水灵根,一直留在水底也只有一个死字。

    让陆晓明惊恐的是,这个深潭下头不是一般的寒冷,明明上面还是烈日炎炎,下面简直像是结了冰似的,怪不得这边每年都要出人命,要是没有防备,一下子进了这般的冷水里头,人会不抽筋才怪。

    这会儿陆晓明没时间思考为什么深潭的温度远远超过寻常,张大宝猛烈的挣扎给他救人带来极大的麻烦。半晌,陆晓明眼神一冷,猛地伸手勾住张大宝的脖子用力一按,只见原本挣扎不休的人忽然软了下来,同时最后一口气也憋了出去。

    陆晓明把人打晕也是无奈之举,他们总不能在深潭里头这么僵持下去,再不上去的话,下面冰冷的温度下,陆晓明也不能保证自己的身体不出状况。等小胖子停止挣扎,他立刻将人勾住,飞快的朝上头游过去。

    这会儿已经有孩子回村里喊了人过来,听见有孩子溺水,那个大人吓得满头冷汗,要知道深潭这地方,就是他们也不敢贸贸然下去的,这群孩子倒是好,不但下去了,还专门挑着最深的地方玩,那不是自己找死吗。虽然骂得厉害,那大人还是下水一个个摸索起来,这么久没有见人上来,他心里头已经有了不妙的预感。

    “啊,晓明上来啦。”张国良原本吓得脸色发白,泳圈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这会儿见陆晓明抓着一个人出现,顿时高兴的大叫起来。

    陆晓明也不轻松,晕过去的张大宝重量惊人,如果不是小狼及时发现它的位置,拼命在下面顶着,恐怕他都要抓不住这个小胖子了。

    等看见了人,那大人连忙朝着这边游过来,拉着两人往岸边去,这个时候上工的人都还没回家,能在家的大部分都是无业游民,其中这个张根荣还是熟人,当初小狼就是他送给陆晓明的,跟张大宝家还有几分亲戚关系,这会儿也是又气又急。

    等上了岸,张根荣见侄儿丝毫不动弹,心里头就是咯噔一声,张大宝是家里头独生子,真要是出了事那一家人都毁了。

    陆晓明跟着爬上来,出声提醒道:“让他把水吐出来。”

    张根荣猛地回过神来,连忙把人又是压肚子,又是放膝盖上顶的,幸好张大宝溺水的时间不算长,虽然被打晕过去喝了几口水,但很快就吐了出来,人也有了气息。张根荣这才松了口气,骂骂咧咧的叫道:“小兔崽子真是不要命,这里是能玩的地方吗。”

    张根荣也是吓得厉害,要不是他正好路过被孩子的声音喊了过来,这一大一小还不得交代了,家里头交代过多少次不能来这边游水,偏偏这群兔崽子当做耳旁风。

    这边陆晓明见没事了,溜溜达达的走到张国良身边,一副准备回去的模样。

    张根荣也没空说他,着急把张大宝先送回去,虽然有了气但人一直没醒过来,也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好歹得他们自家人来看看。

    不说张大宝被送回家之后如何的鸡飞狗跳,这边陆晓明压根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大事儿,连带着张国良还在遗憾方才太激动把那些螃蟹都给撒了。

    陆晓明是知道钱金花不喜欢自己去水边玩耍的,所以带着小狼回家的时候也偷偷摸摸的,上楼换了湿透的衣裳才敢出现。钱金花忙得很倒是没有注意到,为此陆晓明微微放了心,谁知道等到吃过晚饭,一家人都在的时候,张大宝一家却找上门来,直接将事情都捅穿了。

    第12章 带着萌宠上学去

    陆晓明紧紧抿着嘴巴,小脸板的死死的,却不知道衬着这段时间被钱金花养出来的婴儿肥显得分外的可爱。两只手一边一个捏着自己的耳朵,还得停止脊背贴着门站着,理所当然的,在张大宝一家上门感谢,送来一大堆的谢礼之后,转过身来,陆晓明小朋友却是遭了罪了。

    钱金花疼孩子舍不得动手打,但一想到自家五岁多的儿子,居然敢一个人跳下深潭,把张大宝那都能有一百斤的小胖子拽起来,夫妻俩就吓得一身冷汗。看看两人的体型就知道多么不容易,这要是有一个万一,他们好不容易变得聪明起来的儿子,可不得落在了那深潭里头。

    不舍得动手,但夫妻俩也绝对不会轻易饶了这孩子,索性就不准吃饭在门口罚站,让他好好想想清楚,以后还敢不敢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夫妻俩倒是错打错着,这般丢面子的行为,显然是戳中了陆晓明的痒处。

    作为一个修真者,上辈子还是金丹后期的大修士,如今被自家老爸老妈罚站,还是站在人来人往的大门口,真真是把面子都丢光了。陆晓明脸颊涨得通红,恨不得挖开地洞钻进去,一边却又无可奈何,只因为他心中明白,夫妻俩会这么做,正是因为对自己疼爱,只有血脉相连的亲人,才会这般的担忧。

    因为闹了这一出,陆家夫妻俩更是打定主意将孩子送进学校,大不了给校长老师送送礼,他们家陆晓明年纪虽然没到,但胜在生日大,实在要说的话也还过得去。要是再不行,就往幼儿园送去读几年,虽说那边贵一些,但总比在家乱跑来得好,要是儿子出点什么事情的话,可要把他们后悔死。

    清河镇上只有一个小学,十里八乡的孩子都是在这边上学,清河镇并不大,但隶属清河镇下的村子却是不少,最远的村子就是坐车,也得两个多小时才能到学校,所以这边是少有的,能有住校的小学。

    长湾村离镇上并不远,骑自行车不过是十来分钟的功夫,夫妻俩又打算在小学旁边开早餐店,自然不会让孩子去住校。在通过关系给校长送了一些东西之后,九月份开学,陆晓明就顺顺当当的进了一年级,虽然看着他的小个子,班主任忍不住皱了眉头,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陆晓明对上学倒是并不排斥,毕竟他已经成为这个世界的人,总要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再说了,他占据了陆晓明的身体,就要报答这份血脉之情,陆家夫妻的愿望,只要不是太过分,陆晓明都乐意给予实现。

    在钱金花叮嘱了无数次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之后,陆晓明也能明白,这个世界跟上辈子的凡世区别倒是不大,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似乎在哪里都没有改变。既然父母希望他能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陆晓明自然也不反对。

    小学上课的时间并不算太早,但陆家父母早早的就要去店里头准备,开早餐店就这一个不好,早上得比一般人起早许多。钱金花舍不得孩子每天跟着一起折腾,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呢,要是每天睡不够,将来还不得长不高。

    幸好村子里头的孩子,大半都是在这所小学,隔壁的张国良也是,上学放学的时候,孩子们成群结伴的,倒是从未出过事儿。钱金花对此也放心了一些,因为孩子太小,自行车也有些够不上,便让陆婷婷每天先带着,等稍微大一些就买辆自行车。

    钱金花不知道的是,每天他们夫妻俩出门的时候,她家儿子正在修炼,等到天蒙蒙亮,照旧是要去山边修炼一番天魔舞,从来没有一日落下的,实在是下大雨的时候,也得在家里头修炼。因为夫妻俩忙着出门,倒是从未发现过。

    陆婷婷是陆晴晴的姐姐,如今已经初一,不过初中就在小学的旁边,每天路过的时候把人放下就是。比起陆晴晴,陆婷婷看着温柔许多,对于如今白白嫩嫩的小堂弟也关爱有加,作为陆家最大的孩子,陆婷婷比实际年龄看着成熟许多。

    每天被一个小丫头载着上学,陆晓明表示十分为难,打定主意放假的时候,一定要哄着钱金花给他买辆车,唔,实在不行的话就买女士的,应该还是能骑得动的。

    陆晴晴骑车有些横冲直撞,每次看着自家姐姐慢腾腾的模样就在后头催促:“姐,你快点啊,要迟到了。”

    陆婷婷便翻了个白眼,淡淡说道:“哪里会迟到,还早呢,你别老骑得这么快,当心车子。”

    陆晴晴吐了吐舌头,往后看了一眼倒是笑了:“你看,小狼都能跟得上,是你骑得太慢了。”

    小狼舍不得离开主人,但学校里头不准带宠物,就是陆晓明也毫无办法。每天早上的时候,小狼总是跟着他们一起出门,一路跑到小学门口,要不是陆晓明每天给他梳理身体,一般的狗还真做不到。等陆晓明进了学校,小狼便乖乖的去陆家夫妻店里头看门,一直等到放学十分,才会跟着陆晓明一起回家。

    对此村子里头的人津津乐道,都说这只狗有灵性,知道认主是个聪明的,钱金花一开始不答应,但每次瞧着儿子眼巴巴的眼神,见小狼也确实乖巧的很,从来不会招惹过往的学生,也从来不乱叫不咬人,到底是妥协了。

    于是小学门口每天都会出现这样的一幕,一只长得有些像哈士奇的黑色土狗,在临近放学时间的时候就会跑过来蹲在门口,眼巴巴的盯着学校的大门,一只等到铃声响起,里头的孩子一个个出来,那只狗便会一个个扫过去,直到看见自己的小主人。

    传达室的老头很快也记住了这只小狗,连带着记住了这个小主人,为此还跟陆家夫妻关系也亲近起来,没少在他们面前夸奖这只狗养的真好之类的话,陆晓明对此不置可否,有灵骨的狗,每天用灵气梳理身体,每天都能蹭着灵气吃喝,要是再没有点灵性的话,他驭兽门的小师弟岂不是白当了。

    上学的时候,陆婷婷正好能载着过来,放学的时候,初中却要比小学更晚一些,一开始陆晴晴自告奋勇,说要载着弟弟放学,但她自己还小,大人们哪里能放心。幸好下午放学陆家夫妻也差不多该回去了,带着儿子一起走倒是正好。

    上学的日子有些无聊,对于陆晓明来说,虽然两个世界的知识体系不太相同,但修真者原本就是耳聪目明的,他如今已经是练气三层,对于这些小学生的知识还不是手到擒来。

    说起来,能这么快恢复练气三层的修为,陆晓明也觉得颇为意外,虽然有上辈子的底子在,在金丹期之前他都不会遇到瓶颈,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实在是太过于单薄了。

    不过修为提升的快总是好事儿,陆晓明现在最为烦恼的一件事却是造句。是的,就是造句,谁让他有一个这么大众的名字,晓明晓明的,就是书上的例句,最喜欢用的人名就是晓明,在李雷和韩梅梅出现之前,几乎秒杀一切其他名字。

    晓明今天怎么这么了?

    晓明干了什么什么的?

    整天晓明晓明的,听得陆晓明头疼的很,小朋友们嘻嘻哈哈的打量他已经够烦了,如今老师还时不时的打趣,实在是让陆晓明十分无语。

    陆晓明要是知道老师之所以经常打趣自己,却是因为看见半大不小的孩子,整天板着脸一副认真乖巧的模样,看着就像是个小大人似的,偏偏婴儿肥的小脸蛋儿看着十分可爱,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更是让人喜欢,作为老师也不免偏爱这种长相可爱,还十分聪明的孩子。

    被偏爱的陆晓明一点儿也不觉得这是幸运,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老师们绝对的无视自己。虽说姓名这样的东西是父母给予的,但一段时间的折磨之后,陆晓明还是产生了大逆不道的想法,那就是改名字,就像是他上辈子的称号,明辉真人,那比起陆晓明这个名字,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

    为此,陆晓明犹犹豫豫了好长一段时间,生怕自己提出这样的想法,自家老爹老妈会伤心难过,谁知道等到小孩支支吾吾的将事情一说,钱金花拍着大腿就大笑起来,连带着陆大山也忍不住呵呵呵。

    陆晓明哭着一张脸,暗道自家老爹老娘不会是气疯了吧,怎么反应这么奇怪。等钱金花笑够了,这才抹了抹眼泪,将儿子拉到身边亲了一口,才笑着说道:“都怪妈妈,差点就给忘记了,晓明,其实你户口本上的名字叫陆启明,其实大家都晓明晓明的叫着,倒是忘记真正的大名了。”

    要说起来,也是那时候老人家说贱名好养活,这些年一直叫陆晓明陆晓明的,钱金花夫妻俩都快要忘记,孩子刚刚落地的时候,他们请了瞎子推算的名字,大名其实是陆启明的,虽然差了一个字,但到底是不一样。

    陆晓明瞪圆了眼睛,感情自己这段时间被笑都是爹妈的失误,好吧,在他看来陆启明这名字跟陆晓明也是半斤八两,不过至少不是那么直接了不是。为此陆晓明,好吧,如今的陆启明倒是高兴了几分,想着明天到了学校就要宣布大名,谁敢不叫就揍他。

    第13章 晚来的同学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陆启明就郑重其事的宣布了自己的新名字,只可惜,一屋子的小朋友还是晓明晓明的叫,一点儿改口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老师上课点名的时候,也还是叫陆晓明,似乎压根不记得早上被强调了好几次的话。

    陆晓明对此十分无奈,身边除了无知幼子就是普通凡人,他倒是真可以揍人,但总不可能把一个班级的都一个个揍一遍,顺带着连老师一起打吧。真要是那样做的话,他敢保证,没等自己的大名传遍学校,他家老爹老娘就能再罚他在门口当门神,还不是又让人看了笑话。

    不得不说,人的承受能力是无穷的,在刚开始的各种不习惯之后,陆启明也渐渐接受了晓明这个名字,对于修真人士来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要知道这个代号还是他夺舍之后的,实在是用不着这么计较。唔,也许对他而言,除了修真之外的事情,都是身外之物,压根不用太过于执着。

    说服自己不执着的陆启明是不是心甘情愿没有人知道,反正练习本上的大名早早的修改为陆启明,那俊秀的小字看得各科的老师都啧啧称奇,对这个聪明伶俐的男孩儿更加喜欢了。班主任原本还担心他年纪最小,到时候跟不上课程要留级,谁知道现在看来,倒是全班里头最为聪明的。

    几天下来,已经将课本翻遍的陆启明有些无聊起来,偏偏上课的时候还得认真听讲,不然的话老师不但会骂人,还会告家长,对于陆启明来说,两样都不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为此他宁愿傻乎乎的做出各种小孩儿动作。

    不过阴奉阳违的本事,陆启明学的不要太好,练气三层虽然不是太厉害,对付凡人已经足够,比如上课的时候,让老师怎么都不会关注到自己在做什么,不要老是叫他回答各种幼稚的问题。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得乖乖在学校待着,这里的环境可不太适合修炼,事实上晚上修炼的那段时间,已经足够一天的量,过犹不及,陆启明十分明白这个道理。

    这一日早晨,陆启明照旧是早早的到了学校,手里头还拿着两个包子,自从陆家夫妻开了早餐店,陆婷婷陆晴晴连带着陆晓明的早饭都是在这边解决的,为此黄梅还挺不好意思,毕竟包子好歹也得五毛钱一个呢,两个女儿一人两个就得两块钱,不过用钱金花的意思说,那就是他家儿子还每天让婷婷带过来,真要算的话,车费还得一块钱呢。

    一边咬着包子一边走进门的陆启明猛地一顿,眉头微微一皱朝着教室后头看去,却见最角落的位置坐着一个小男孩,应该也是七八岁的样子,这会儿正趴在桌子上睡觉,身上穿着一件旧校服,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应该不是一年级的新生,毕竟他们的校服才刚刚报上去,压根还没有做好发下来呢。

    陆启明会特别注意到这个男孩,自然不可能是因为他是新出现的,或者看起来脏兮兮,而是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个男孩是他发现的第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远远的看去便能察觉,男孩周身的灵气并不寻常,只是他现在修为太低,距离远了倒是看不出到底哪里不寻常。

    大概是察觉到他的视线,原本趴着不动的男孩蓦地抬起头来,只见一张脸晒得发黑,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显得分外的凌厉,似乎比一般的孩子黑瞳的部分更大,猛地看上去有些吓人的感觉。注意到门口的人,男孩露出一个凶巴巴的眼神,最后切了一声,继续趴在桌子上不动了。

    陆启明心中微微犹豫,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一直想要寻找自己的同类,但这段时间观察下来,有灵根的人都在少数,这具身体可以说是得天独厚了。灵气越是淡薄的地方,出现修真者的可能性自然也是更少,如今看见一个异常的孩子,他自然有些心动,琢磨着要不要一探究竟。

    这边陆启明心中起伏不定,一直沉静的心绪也起了波动,若是这个世界还有其他具有灵根的人,是不是代表修真者存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若是有修真门派的存在,那这个小千世界,与他上辈子所存在的大千世界说不定也有一定联系,他还能找到回师门的路。

    陆启明忍不住偏过头看了一眼,却见那小孩黑黝黝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注意到他的视线才猛地低头,一副不想要搭理的模样。陆启明抿了抿嘴角,心中不停的琢磨起来,说是灵气,除了天灵之体,所有的灵根没有法诀都不会自动修炼,莫非这男孩是那么逆天的体质不成,也不对,如果是天灵之体的话,身上的灵气不会这般外溢并且游动不定。

    这边的陆启明苦思冥想,那头男孩又偷偷抬头看了他一眼,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悠,不自觉的带着几分狠戾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的厌恶害怕,当然,陆启明倒是没有察觉任何的恶意,否则的话他就不会显得这般的平和。

    注意到前头的陆启明似乎没有再转头看自己的打算,男孩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落,有些泄气的继续趴在桌子上,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势。

    这会儿他却不知道,陆启明猛地反应过来,男孩身上淡淡的灵气,灵气波动的气息,不像是天灵之体,倒像是还未能将灵气完全收敛到兽丹之中的妖兽。

    妖兽之所以不同于凡兽,就是因为他们生来身体之中就有一颗妖丹,利用这颗妖丹便能自主的吸收灵气。只不过低阶的妖兽并不能完全的吸收这些灵气,身体之后不免逸散开来一些,等到修为高了,或者机缘巧合有了心法,便能完全收敛,旁人若是不查看,少有能发现不对劲的。

    不等李启明想明白为什么一个男孩身上的灵气倒像是妖兽,以这种程度来看,压根也不可能是高阶的妖兽化行为人。外头的班主任已经溜溜达达的进来,一年级的学生,最是惧怕老师的时候,一群小萝卜头乖乖的起立问好,就是陆启明也不能例外。

    班主任笑着点了点头,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教书已经好几年,对着孩子也有足够的耐心,不过再看见后头一直趴着不动的小男孩时,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带着几分无奈头痛。

    要说这个男孩原本应该是二年级了,偏偏期中期末考试实在是太差了,学校就给留级了,谁知道她运气就那么好,一下子被分到了。

    一年级二年级的孩子,就算是调皮捣蛋也是怕老师怕家长的,有这两个法宝,班主任还从未操心过,但这个孩子却是个例外,家里头就他跟老爹两个人,他那个老爹还是个混混,一年到头不着家,想要请他开家长会比登天还难。大的不好惹,小的也是个刺头,一整年的功夫,字没多认几个,人倒是打了不少。

    虽然心中头疼,班主任还是开口说道:“小朋友们有没有发现,今天我们班级里面多了一个人?”

    小朋友们的视线纷纷看向一直趴在桌上的人,班主任微微皱眉,笑着说道:“顾诚同学,站起来跟大家问声好好不好?”

    回答老师的是顾诚一动不动的架势,班主任忍了忍,恨不得走过去把人揪起来,但她也从这家伙上一任班主任那边得知,顾诚就是这个模样的,索性咽了这口气,笑着说道:“看来顾诚同学不太舒服,从今天开始,顾诚同学也是大家的同学了,大家要好好相处啊。”

    没有人看见的地方,顾诚直勾勾的看着墙壁,心中大叫着虚伪,这些老师只会做表面功夫,心里头恐怕恨不得立刻冲过来将自己揍一顿吧。哼哼哼,什么同学,他才不稀罕,如果不是老头子硬要他过来,他绝对不会来上学的,一群小屁孩真是无聊。

    可怜顾诚的同桌是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因为长得高只能坐在最后,一大早过来的时候,顾诚就霸占了大半张桌子,现在上课了还是不动,小姑娘只能委委屈屈的窝在一角看书,越想越委屈的小姑娘忽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抹着眼泪站起来说道:“老师,我不要坐在这里,呜呜呜,我不要跟他坐啦。”

    班主任一看头更疼了,只以为私底下的时候顾诚欺负了这小姑娘,连忙走过来又是安慰又是安抚,但小姑娘原本就因为要上学委屈的很,这会儿被安慰更是越哭越带劲了,震耳欲聋的声音简直让顾诚也睡不下去,站起来狠狠的瞪着她。

    那凶狠的眼神简直不是小孩儿能有的,班主任看着也是心中吃惊,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下意识的骂道:“顾诚,快跟林晓花道歉,你怎么能欺负女同学呢。”

    顾诚冷冷一笑,对不起这三个字,显然从未出现过在他的字典里头。

    偏偏男孩一副油水不进的架势让老师更加厌恶,连带着方才的犹豫也抛到了脑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儿,在她看来现在就是顾诚欺负了人。一边安慰着林晓花,一边又要开骂。

    正在这时候,前头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老师,我跟林晓花换一个位置吧,反正我眼睛好,坐在后头也能看得见。”

    班主任一看居然是自己最喜欢的陆晓明,下意识的便拒绝,这孩子看着白白嫩嫩乖乖巧巧的,又是班里头年纪最小的,跟顾诚坐在一起还不得被欺负死。

    谁知道陆晓明却已经收拾好自己的小书包,迅速的走了过来,这边林晓花也忘记了哭,自己抽抽搭搭的收拾好东西走过去,陆晓明的同桌正好是她的朋友,小姑娘对于这个意外之喜十分满意。

    班主任还要再说什么,但见一个不哭了,一个已经放下小书包坐好,到底是不想要闹开来,只好瞪了顾诚一眼便回到讲台上。

    陆启明对着顾诚微微一笑,唔,就近观察的话,应该很快能发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顾诚看着小孩可爱的笑容,脸颊忽然有些发烫,猛地转过头去,继续趴在桌上不说话。陆启明也不在意,继续“认真”的上课。半晌,男孩偷偷摸摸的转过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似乎并不生气的模样,才抿了抿嘴,稍微坐过去了一些。

    第14章 群殴

    陆启明看似认真的上课,其实精神力却偷偷的观察着身边的男孩,不得不感谢两辈子的精神力还在,即使只有练气期修为的身体发挥不了全部,但观察一个凡人的身体却是绰绰有余。

    这仔细一看,陆启明倒是真的发现几分不对劲来,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男孩吸收灵气的方式确实跟妖兽十分相似,但不同的是,他的身体之中应该是没有妖丹的存在,当然,他没有亲手仔细检查过,也许妖丹存在于某些隐秘的地方,他正好没有发现也不一定。

    没有妖丹的妖兽,那还是妖兽吗?这是李启明从未见过的情况,上辈子的妖兽不管什么等级,都会拥有自己的妖丹,虽然像是最低等的那种,抓住杀死之后,妖丹也会随着灵魂一起消散,但活着的时候却是切切实实存在的。他们能够不断的吸收灵气,也是托了妖丹的福气。

    陆启明观察的仔细,渐渐的便发现几分不对劲来。这孩子确实是能吸收灵气,吸收的速度比起自己修炼的时候确实远远不如,但也在日积月累的改变身体,而且就像是妖兽一般,会把多余的灵气储存在身体之内,但没有妖丹的话,这些灵气又要储存在哪里。

    越看越觉得惊奇,这是跟他上辈子见过的修士妖兽完全不同的修炼方法,说起来更像是人类修士的体修一派,但也不完全相同,毕竟这孩子吸收灵气的过程完全是无意识的,并且五行灵气都会吸收,这样下去,体内的灵气势必十分驳杂。

    陆启明苦思不解,这个叫做顾诚的男孩却是一天之中大半的时间都趴着睡觉,似乎对于周围的一切都不关心,班主任一开始倒是教训了几次,但见他屡教不改,似乎也放弃了这样的无用功,索性来个一个视而不见,只偶尔会把陆启明叫去办公室,话里话外无非是让他别学了顾诚的坏榜样。

    在陆启明看来,这孩子除了不爱学习倒是没啥不好的。当然,在其他同学的眼中,整天脏兮兮阴沉沉不爱说话,谁碰他一下就要发火,从来不交作业不跟同学一起玩儿,连值日生都从未出现的顾诚,显然是要归类到坏孩子那一派去的,顾诚长得较为高大,又比大部分一年级的小朋友大一岁,同学们不敢挑衅,直接将他孤立了。

    陆启明不是多么会带孩子的人,以前在驭兽门里头,他就是师兄弟之间最小的,而外面招收进来的弟子,至少也得七八岁懂事了。所以对于身边近乎自闭的男孩,他的兴趣完全摆在那异常的体制上,其余并不关心。

    如果一直这么下去的话,等到陆启明弄清楚顾诚体质的那一日,或者是两人分班,不再是同桌那天,他们就会分道扬镳,就像是许多小学时期的同学朋友,以后或许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只是一个意外,又让两人的交集更深起来。

    这一天是陆启明当值日生,偏偏老师排班的时候,这一日除了他之外都是女生,理所当然的,最脏的倒垃圾的任务就分给了他。陆启明倒是并不排斥,比起扫地擦黑板搬桌子什么的,他宁愿去倒垃圾。

    小学的垃圾堆在最后面偏僻的地方,那边种着许多梧桐树,平常少有人过去的,陆启明搬着垃圾桶溜溜达达的过去,远远的便瞧见一群小学生围在那边,等走近一看,却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学生围着一个一年级生,那一年级生可不就是他十天半月都不会开口说话的顾诚同学吗!

    几个高年级生校服也不正经的穿,甚至还有一个嘴巴里头吊着一支烟,看架势真有几分街头小混混的模样,这会儿将顾诚围在中间,其中一个笑嘻嘻的说道:“你就是顾诚啊,听我弟弟说,你家挺有钱的?”

    顾诚照旧是阴沉沉的模样,只是狠狠的盯着眼前的人,那架势就像是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孤狼,似乎在寻找敌人唯一的弱点,准备一击而中。

    对面的高年级生看着他的眼睛觉得有些发毛,但再一打量双方差距巨大的实力,顿时又有了信心。

    还是小学生要坏其实也坏不到哪里去,这群孩子都是不爱读书爱打架的“坏学生”,最近又都迷上了打游戏,偏偏手里头都没有几个钱,便把主意打到了低年级学生那边。清河镇就这么点大,他们也不敢欺负镇上的同学,万一小孩子回家告状,被老师家长发现的话,可有的他们收拾的。

    左看右看的,顾诚就入了他们的眼睛。要说也是顾诚确实是手脚宽松,一天三餐都是在外头买来吃不说,平时零食也没见少。虽然穿的脏兮兮的,但吃上头一点儿也不亏待自己。家里头虽然有一个混混老爹,但据说一年到头也没见几面,不知道是不是在外地做什么不法勾当,就算是被欺负了,也找不到人出头。

    这一日他们把顾诚堵在了这边,显然是打算从小学弟手里头弄一点钱花花,见顾诚没有丝毫就范的意思,几个高年级生便开始动手动脚,甚至有人去翻顾诚的口袋。

    顾诚哪里是能忍气吞声的人,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打架被老师列入了黑名单,这会儿猛地对着身前的人一撞,骑在他身上就厮打起来。

    几个高年级生显然也没有料到顾诚忽然发作,最近的一个被打得措手不及,只能趴在地上被他压着打。其余几个很快反应过来,一窝蜂的涌过去,拳头巴掌的一起往顾诚身上招呼,但顾诚就像是认准了地上的人,死死咬着不松手。

    战况愈演愈烈,顾诚毕竟只有一个人,显然不会是一群大孩子的对手,渐渐的成了挨打的那个人,尤其是方才被他压着打的男孩,这会儿已经爬起来,流了一脸的鼻血,心中愤恨不已,对着顾诚就是拳打脚踢,一副凶狠的模样。

    那头陆启明原本不打算多管闲事,但眼看着勒索变成了群殴,心中也是不爽起来,要知道顾诚好歹是他同桌,总不能看着人被欺负了。他绝对不会承认,方才看见那孩子凶狠的眼神时,忍不住的想到上辈子的不驯兽宠,这样的人不该被这般的践踏。

    “快住手,我已经告老师了,你们再打人的话会被处分的。”一阵纠结之后,陆启明放弃了冲过去英雄救美的打算,毕竟他年纪更小,长得也不高,虽然凭着练气三层的实力能占据上风,但也太妖孽了一些,最重要的是,要是他出手揍人的话,可能真的会被请家长。

    那头几个孩子好歹还有几分理智在,听见这话心里头也是害怕,再看陆启明一副好学生的样子,便认真他可能真的告诉了老师,连忙推推嚷嚷的跑掉了,临了少不了放狠话的。

    陆启明抽了抽嘴角,他才不怕被找麻烦,最好是再偏僻一点的地方,看他不好好教训这几个兔崽子。

    等人都跑光了,陆启明才走到顾诚身边,方才顾诚也是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顿打,也幸亏他特殊的体质,否则的话这会儿恐怕得进医院了,当然,方才那个被他压着打的孩子,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鼻子流血不说,身上也没少挨揍:“顾诚,你没事吧。”

    陆启明伸手想把人拉起来,地上的顾诚显然也没料到救了自己的人居然是同桌,蜷缩在地上有些愣愣的,看了看伸到自己身前的白嫩小手没有动作。

    不会是被人打傻了吧,陆启明索性也不等他反应,径直把人扶起来,见他嘴角都青紫了一片,顿时皱眉问道:“你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顾诚抿着嘴角,见自己脏兮兮的手在他手中,猛地抽了回来,低下头只是不说话。见他这样,陆启明倒是放了一半心,至少是没有大伤才是,否则的话这般小的孩子哪能这样淡定:“你有没有哪里疼?”

    顾诚终于抬起头看着对面的人,陆启明有一双跟父母完全不同的大眼睛,据说跟他姑姑有几分相似,不过不同于顾诚黑眸那种阴沉狠戾的感觉,他的眼睛显然有灵气而水汪汪的,平常最受婆婆妈妈的喜欢。而现在,这双眼睛里头带着淡淡的关心,让顾诚想要出口的恶言一下子咽了回去,最后只是瓮声瓮气的说道:“我没事。”

    陆启明笑了笑说道:“没事就好。”说完就自顾自去倒垃圾,等他倒完回来却见顾诚还站在原地,似乎姿势都没有动,想了想便索性问道:“你要跟我一起走吗?”

    顾诚似乎有些犹豫,但迎着陆启明的眼睛还是点了点头,甚至还主动帮他拿过了垃圾桶,闷声不响的走回教室。

    陆启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孩子看似阴沉,不过就是有些别扭,人倒是还不错,唔,也许他们可以拉近一些关系,若是顾诚能够完全的信任自己,让自己精神力检查全身的话,或许他就能发现这种特殊体质的秘密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陆启明对顾诚便又好了几分,等走出校门的时候,甚至邀请他一起去早餐店做作业,不过顾诚不过是看了看店面的位置就摇了摇头,飞快的跑掉了。陆启明有些无奈,倒是也没有执着很久,毕竟他们都是同桌,至少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会在一起不是吗。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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