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终极手册/平生最恨种马男 作者:茶娘

    第 142 章

    “等!”

    这是皇帝给三个儿子的考验,那么出卷之前,就肯定会杜绝了作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恐怕宫中的皇后和贵妃都被软禁起来了。而他们能做的不过是,以最快速度通知轩敬锐这个消息罢了。

    和金直觅商量了一些具体事宜,时间就到了傍晚。这时阿年走进来,说是可以用晚膳了。

    金直觅看了看阿年眉间半开不开的印记,似是开玩笑地说:“千颐,你不将你的知己好好收着吗?”

    沈千颐没有说话,一顿沉闷的晚膳就这么过去了。金直觅是想确定沈千颐和阿年的关系,奈何两人根本就不配合。

    吃完后,沈千颐便想离开了。他浑身痛得厉害,能够强撑现在已经是极限了。阿年一眼就看出了沈千颐的不适,想了想便说:“金将军,能否容许我和主子先行一步?”这是沈千颐的地盘,按理说,金直觅要想不离开,他这个做主子就要作陪。而阿年这么说已经将他摆到了主子的位置上,否则一个仆人是不能开口赶人的。

    金直觅眸色深沉,这个叫阿年的哥儿……

    想归这么想,金直觅还是告辞离开了。但在拐过院墙之后,就跳进了沈千颐的院子。若是可以,他也不想做着梁上君子,只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要来这么一趟,否则……

    在沙场上浴血多年,金直觅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在金直觅离开视线以后,沈千颐便倒在了榻上。

    阿年低呼一声:“主子!”

    沈千颐疲惫地睁开眼,说:“带我回去吧!”

    阿年架起沈千颐,离开主厅。沈千颐要比阿年高上一个头,这个身高摆在哥儿中是鹤立鸡群,摆在爷儿中那是平平。要不是有这个身高撑着,沈千颐早就被怀疑无数次了,虽然因为那张脸,他被怀疑的次数也不少……

    脚下一个踉跄,被阿年搀着的沈千颐险些跌倒在地。金直觅在暗中看了,也是焦急。他没想到沈千颐的病情居然糟糕到这程度了,金直觅开始过滤到底哪种暗疾这么霸道。

    阿年将差点熄灭的灯笼插到腰间,这样,他就可以空出两只手了。阿年小心翼翼地扶好沈千颐,给沈千颐整了整衣衫,又取下沈千颐的抹额。沈千颐的“成熟期”正在关键时刻,阿年翻过古籍,说是在这段时间,身体的反应是最为激烈,而眉间的印记也最好不要被覆盖遮挡,不管是物理手段还是化学手段。

    要不是如今沈千颐陷入昏迷状态,阿年也不敢这么做。只有在沈千颐痛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阿年才帮沈千颐取下护额。因为取下之后,沈千颐会舒服很多。

    主子太过倔强,他这个伺候人的根本没办法,只能阳奉阴违!

    金直觅瞪大眼睛,阿年腰间的灯笼将沈千颐的面容照得一清二楚,包括……沈千颐眉间半开不开的花印!

    阿年给沈千颐换下满是冷汗的衣服,留下一烛火,便离开了。他需要去洗漱一下,然后回来。

    金直觅推开微阖的窗户,跳进房间。借着跳动的烛火走到床边,挑开窗帘,看着被埋在被褥之中,显得格外脆弱娇小的沈千颐。

    金直觅缓慢地伸出手,其目的地是沈千颐的眉心。摸了摸,指尖下的皮肤光滑平整……

    金直觅冷着的脸扯开一个笑容,渐渐加大,最开定格在金直觅脸上的是一个灿烂到可以称之为傻笑的笑容……

    ☆、第104章 在只有♂的世界里11

    “慎思,这一次雍国举兵入境,你有什么看法?”一身龙袍的轩敬锐问落座在他下首的沈千颐。

    沈千颐端着茶盏,说:“皇上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半年前的那一次考验,最终还是让轩敬锐夺得头筹。一路波折地登基为帝的轩敬锐上位的第一时间就是将他的“好哥哥们”给圈禁了,面对他人的反对,尤其是大皇子和三皇子背后的势力,轩敬锐头一次在政治上展露出他的铁血。凡是反对的,都下狱。再反对的,砍头抄家!

    典型的,不服杀到你服。

    在这种铁血政策之下,所有唧唧歪歪的官员前所未有的团结,国家的效率也是空前的快速。看到这一幕,轩敬锐还不屑地说:“都是一群软骨头。”

    对此,沈千颐不发表任何意见。在生命和家人遭受到威胁的时候,大部分人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而那些勇者斗士不是没有,但这些勇者斗士不是亲身体会了到底是人的脖子硬,还是刽子手的砍刀硬,就是被轩敬锐给撸了官职,去体会“采菊东篱下”的隐士人生了。

    结果刚刚整顿好朝廷,还没来得及发展民生,养精蓄锐,雍国的军队就打上门了。

    这个世界只有三个国家,雍国、轩国、卞国。雍国是沈千颐曾经呆了十年的地方,而轩国则是他完成任务的地点,卞国……

    沈千颐对于卞国的印象便只有弱!是的,是弱,卞国是典型的墙头草,雍国和轩国哪个国家强,他就支持哪个。别看这样似乎太没节操,太过逢迎,但不可否认的,卞国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得到了不少好处,像是雍国的兵器,轩国的米粮,还有其他一些较为零碎的物品。

    但沈千颐知道他的任务要完成,这个墙头草的卞国就不能放过。而以轩敬锐的野心,这个卞国自然也不会放过……

    在先攻打雍国,还是先攻打卞国的考虑上,轩敬锐第一反应便是雍国。在其余人都认为应该先拿下卞国的前提下,轩敬锐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在一旁旁听的沈千颐,对这个考虑便是赞同。卞国的实力在三国中最为弱小,看似容易拿下,应该先那卞国来开刀,先扩张扩张地盘才对。而雍国是和轩国不相上下的强国,和雍国对上,耗时耗力还耗人。

    怎么看,都应该先攻打卞国。

    但轩敬锐在此时体现了他的天才的战略眼光。他对所有赞同先攻打卞国的人说,雍国气盛易生事,若是他们先对付卞国,雍国会在第一时间找到借口进攻轩国。介时两线作战,哪怕是轩国粮食再多,也撑不住。

    可若是先攻打雍国,就不一样了!因为卞国摇摆不定的态度,在雍国和轩国分出胜负之前,卞国是不会插手的。这么一来,反倒是先攻打雍国的胜算大一点。

    而在轩敬锐做出决断后,便迅速行动起来,想要给雍国来一棒子。

    结果,没等轩敬锐出手,雍国倒是先对轩国下手了。

    这里面的原因,还不是和轩敬锐的设想一样?

    雍国的当权者同样认为,先拿下轩国较为稳妥。

    雍国的进攻虽然打了轩国措手不及,但由于轩国也有动手的准备,很快便能够组织起来反抗。

    这时候也没人和轩敬锐嘀咕什么应该先打卞国,雍国都打上门了,难道他们还会脑残地去挑动卞国吗?

    作为沙场奇才,也作为轩敬锐的嫡系心腹,金直觅这柄刀终于有了出窍之日。只是……

    沈千颐被打包送到金直觅的军队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他一个谋士,一个脑力劳动者,为什么会被塞进军队啊?!

    金直觅难得的没有骑马,而是和沈千颐一起坐在马车里。闲暇时便和沈千颐下两盘棋,虽然都是输,忙起来的时候简直恨不得多生两双手,多长两双眼睛。对于盟友的忙碌,沈千颐还是有点良心地帮忙处理处理。

    于是,金直觅在面对沈千颐的沉默的时候,说:“这一次交兵意义重大,皇上作为一国之君,不能亲涉战场。千颐你算无遗策,这一次跟我走一趟,也是确保胜利的果实不会旁落。”

    沈千颐摇摇头,说:“直觅过虑了,我一介书生,不过纸上谈兵。论起沙场战役,我还没一小卒知道的多。”一边说着,沈千颐一边想,金直觅什么时候叫他“千颐”,而不是“慎思”的。

    在古代,朋友都是以字相称,像是他就叫金寻的字“直觅”。能够称呼名的,只有极为亲近的人,像是父母,像是兄弟,像是……伴侣。

    第 14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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