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6 章
重生军婚:彪悍农家女 作者:雨辰宝宝
第 26 章
母女俩吃了鸡,沈母去忙活了,沈云歌无所事事的站在院子里,看着鸡圈里的小鸡咯咯的叫着,细致的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起来。
虽说打小就住过土房,但对于享受了十几年好生活的沈云歌来说,眼前的一切,当真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看着哪哪都不习惯,洗澡不方便,夏天还好说,一到冬天,还得拿着澡票去澡堂子洗。呼吸着泥土混合家畜粪便的味道,皱起的眉头越发的紧了,她得赶紧想个法子赚点钱,改善改善生活。
距离搬进县城还有四年多的时间,也就是说她和沈母必须在老宅那些人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四年。
时间太长了,她倒不是害怕老宅的那些人找麻烦,而是担心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会宰了那些不要脸的吸血鬼。为今之计,还是赚钱远离比较好,眼不见为净。
不管怎么说,老太太都是沈父的亲生母亲,若是做了太绝,沈父沈母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再者沈老爷子对她们家还不错,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撕破脸。
当然,前提是那些人能够知趣,不来招惹她们家,否则别怪她心狠手辣,不念亲情。
沈云歌想了想,见沈母用不着她帮忙,便打算出门。
临出门时,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回头冲沈母道:“妈妈,我出去转转,顺便把菜摘了,待会你就别去了。”她们家的菜地就在村尾,很近的。
沈母一怔,见她晃悠悠的出了门,眼眶顿时就红了。
这次受伤,囡囡不仅没埋怨她,没大吵大闹,而且还学会照顾心疼人了,安慰人的话说的一溜一溜的,也不知跟谁学的。沈母手有些抖,激动的。
以前凡是在老宅那里受了气,沈云歌从未跟她好好说话过,大概是气恨她这个做母亲的不怒不争。在老宅歇斯底里的发泄一通后,回来对她都是横眉冷眼的,恨不得没她这个母亲的样子。
沈云歌的性子属于那种来的快,去的也快的,从不记仇。当然这个只针对沈云歌敬重的家人。
前一夜气得恨不得离家出走,第二天保证像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的。闯了祸,沈母教育也是毫不客气的,没办法,谁让这么怪灵精怪的女儿是她生的呢。
沈母低头抹了把眼泪,横竖她还在,便不会让人把孩子给委屈了的。
其实沈母心底有些狠劲儿。
泥人还有三分泥性呢,更何况是人?只是人还未被逼到极限。
沈云歌头顶着纱布,优哉游哉的在外面转悠,回来的第一枪已经打响,对于战果还是非常满意的。希望老宅那些人能知难而退,否则……还有着玩呢。
在大城市里生活了十几年,沈云歌都快忘记了天底下竟还有这么绿的草,这么高的山,这么蓝的天。更别说,这么多原汁原味的美食了。
也不知是怎么的,有钱了,生活变好了,质量上去了,可吃到嘴里的东西却没那么有滋味了。犹记得,像现在这么大的时候,一块红薯(地瓜)好吃的都能把舌头吞掉,更别说其他吃食了。
看着漫山遍野的绿,沈云歌颇有些兴奋。蹦蹦跳跳的来到田野间,瞅着自家地里硕果累累的瓜果蔬菜,沈云歌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乡下人比较会过日子,一般不会上街买菜,大多都是在自家地头上种植一些,饶是半分地,结出的瓜果蔬菜就够一家人吃了,而且还有剩的。
离好远,沈云歌就眼尖的瞅到了隐藏在叶子下面,又红又大的番茄(西红柿)和吊在支架上的黄瓜。
“沈云歌,你真的被开瓢啦?”
就在沈云歌想过去摘番茄和黄瓜时,一个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嗓音自沈云歌背后响起,沈云歌愣了愣,村长家的小孙女儿,沈珍珠。
看到沈珍珠,沈云歌方才恍然想起,她家的地与村长家的地是临挨着的,怪不得能在这里碰到她。
村长家的小孙女儿沈珍珠,与外来户楚娜娜两人关系极好。因着年纪相仿,家里财势相当,平日里穿着打扮都是沈家村数一数二的女孩子,两人明面上关系好,其实却是暗暗攀比着。
沈慧琴生有一张巧嘴,在两人之间左右逢源,却还偏偏把两人捧得都极好。连重生后的沈云歌都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
沈珍珠有些微胖,面容倒是长得精致,只不过比起沈云歌,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在沈云歌愣神之际,沈珍珠一脸笑嘻嘻的走过来拉着她,随后瞥到沈云歌额头上洁白的纱布,又觉得不太妥当,顿时笑脸耷拉了下来,似乎是为她抱不平一般。
“伤的严重不?会留下疤么?哎,你说慧琴也真是的,手下没轻没重的,咋就砸到你额头了呢?还好没出啥大事。”
说着,话锋一转,“不过,你这要是破了相,以后可咋办?我妈说,女孩子破了相,就没人要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是替沈云歌惋惜,不过眉眼间的笑意却是遮也遮不住。
第一卷 第三十一章:出门忘了带脑子
没人要?
听到这话,沈云歌嘴角抽搐,只剩下‘呵呵’了,真是不重生不知道,一重生吓一跳,这个时候的女孩子都如此成熟了么?
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这家当的也太早了吧?!
这话,上午楚小三说了一遍,眼下沈珍珠又说了一遍,她们俩是约好了嘛?还是两人都这么希望她嫁不出去?
见沈云歌神色呆滞,双眼无神,沈珍珠不由露出了得意的笑。
她以前既嫉妒沈云歌家只有她一个孩子,又嫉妒她有个爱女如命的爸爸。如今却高兴了。沈云歌果然命不好。
长得好看又如何,得父母爱护又如何?还不是照样被人砸破脑袋,破了相不敢吭声,真是让人高兴的想要敲锣打鼓一番呢。
也难怪沈珍珠心里扭曲,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不扭曲才怪。
冷眼睨着眉眼皆是笑意的沈珍珠,沈云歌轻嗤了声,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恰好听到有孩子的哭声,想了想,便忽视了沈珍珠,朝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沈珍珠也不怕她生气,自家爷爷好歹也是沈家村的村长,凉沈云歌也不敢对她怎么样。这会儿见沈云歌沉了脸,只当她是被自己说中了心事,心情低落。
“云歌,你也别太担心,你年纪还小,说不定长大,额头上的疤就没了呢。”见沈云歌没搭理她,沈珍珠翘着嘴角,虚情假意的又来了一句。
闻言,沈云歌冷冷的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之后默默的朝前走去。
这下子,可气坏了沈珍珠。跟她说话是给她脸,她还给脸不要脸了。便蹙了眉,怒瞪着眼睛,大声道:“你干啥去?我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嘛?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听到最后一句,沈云歌没憋住,笑了起来,尼玛,还真敢说。
撇了头,眼神幽幽的盯着沈珍珠,扯着嘴角,似笑非笑的道:“你是出门没带脑子么?”其实她更想说,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嘛?
“啊?”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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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母女俩吃了鸡,沈母去忙活了,沈云歌无所事事的站在院子里,看着鸡圈里的小鸡咯咯的叫着,细致的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起来。
虽说打小就住过土房,但对于享受了十几年好生活的沈云歌来说,眼前的一切,当真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看着哪哪都不习惯,洗澡不方便,夏天还好说,一到冬天,还得拿着澡票去澡堂子洗。呼吸着泥土混合家畜粪便的味道,皱起的眉头越发的紧了,她得赶紧想个法子赚点钱,改善改善生活。
距离搬进县城还有四年多的时间,也就是说她和沈母必须在老宅那些人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四年。
时间太长了,她倒不是害怕老宅的那些人找麻烦,而是担心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会宰了那些不要脸的吸血鬼。为今之计,还是赚钱远离比较好,眼不见为净。
不管怎么说,老太太都是沈父的亲生母亲,若是做了太绝,沈父沈母会被人戳脊梁骨的,再者沈老爷子对她们家还不错,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撕破脸。
当然,前提是那些人能够知趣,不来招惹她们家,否则别怪她心狠手辣,不念亲情。
沈云歌想了想,见沈母用不着她帮忙,便打算出门。
临出门时,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回头冲沈母道:“妈妈,我出去转转,顺便把菜摘了,待会你就别去了。”她们家的菜地就在村尾,很近的。
沈母一怔,见她晃悠悠的出了门,眼眶顿时就红了。
这次受伤,囡囡不仅没埋怨她,没大吵大闹,而且还学会照顾心疼人了,安慰人的话说的一溜一溜的,也不知跟谁学的。沈母手有些抖,激动的。
以前凡是在老宅那里受了气,沈云歌从未跟她好好说话过,大概是气恨她这个做母亲的不怒不争。在老宅歇斯底里的发泄一通后,回来对她都是横眉冷眼的,恨不得没她这个母亲的样子。
沈云歌的性子属于那种来的快,去的也快的,从不记仇。当然这个只针对沈云歌敬重的家人。
前一夜气得恨不得离家出走,第二天保证像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的。闯了祸,沈母教育也是毫不客气的,没办法,谁让这么怪灵精怪的女儿是她生的呢。
沈母低头抹了把眼泪,横竖她还在,便不会让人把孩子给委屈了的。
其实沈母心底有些狠劲儿。
泥人还有三分泥性呢,更何况是人?只是人还未被逼到极限。
沈云歌头顶着纱布,优哉游哉的在外面转悠,回来的第一枪已经打响,对于战果还是非常满意的。希望老宅那些人能知难而退,否则……还有着玩呢。
在大城市里生活了十几年,沈云歌都快忘记了天底下竟还有这么绿的草,这么高的山,这么蓝的天。更别说,这么多原汁原味的美食了。
也不知是怎么的,有钱了,生活变好了,质量上去了,可吃到嘴里的东西却没那么有滋味了。犹记得,像现在这么大的时候,一块红薯(地瓜)好吃的都能把舌头吞掉,更别说其他吃食了。
看着漫山遍野的绿,沈云歌颇有些兴奋。蹦蹦跳跳的来到田野间,瞅着自家地里硕果累累的瓜果蔬菜,沈云歌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乡下人比较会过日子,一般不会上街买菜,大多都是在自家地头上种植一些,饶是半分地,结出的瓜果蔬菜就够一家人吃了,而且还有剩的。
离好远,沈云歌就眼尖的瞅到了隐藏在叶子下面,又红又大的番茄(西红柿)和吊在支架上的黄瓜。
“沈云歌,你真的被开瓢啦?”
就在沈云歌想过去摘番茄和黄瓜时,一个颇有些幸灾乐祸的嗓音自沈云歌背后响起,沈云歌愣了愣,村长家的小孙女儿,沈珍珠。
看到沈珍珠,沈云歌方才恍然想起,她家的地与村长家的地是临挨着的,怪不得能在这里碰到她。
村长家的小孙女儿沈珍珠,与外来户楚娜娜两人关系极好。因着年纪相仿,家里财势相当,平日里穿着打扮都是沈家村数一数二的女孩子,两人明面上关系好,其实却是暗暗攀比着。
沈慧琴生有一张巧嘴,在两人之间左右逢源,却还偏偏把两人捧得都极好。连重生后的沈云歌都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
沈珍珠有些微胖,面容倒是长得精致,只不过比起沈云歌,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在沈云歌愣神之际,沈珍珠一脸笑嘻嘻的走过来拉着她,随后瞥到沈云歌额头上洁白的纱布,又觉得不太妥当,顿时笑脸耷拉了下来,似乎是为她抱不平一般。
“伤的严重不?会留下疤么?哎,你说慧琴也真是的,手下没轻没重的,咋就砸到你额头了呢?还好没出啥大事。”
说着,话锋一转,“不过,你这要是破了相,以后可咋办?我妈说,女孩子破了相,就没人要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是替沈云歌惋惜,不过眉眼间的笑意却是遮也遮不住。
第一卷 第三十一章:出门忘了带脑子
没人要?
听到这话,沈云歌嘴角抽搐,只剩下‘呵呵’了,真是不重生不知道,一重生吓一跳,这个时候的女孩子都如此成熟了么?
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这家当的也太早了吧?!
这话,上午楚小三说了一遍,眼下沈珍珠又说了一遍,她们俩是约好了嘛?还是两人都这么希望她嫁不出去?
见沈云歌神色呆滞,双眼无神,沈珍珠不由露出了得意的笑。
她以前既嫉妒沈云歌家只有她一个孩子,又嫉妒她有个爱女如命的爸爸。如今却高兴了。沈云歌果然命不好。
长得好看又如何,得父母爱护又如何?还不是照样被人砸破脑袋,破了相不敢吭声,真是让人高兴的想要敲锣打鼓一番呢。
也难怪沈珍珠心里扭曲,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不扭曲才怪。
冷眼睨着眉眼皆是笑意的沈珍珠,沈云歌轻嗤了声,张了张嘴,刚想说些什么,恰好听到有孩子的哭声,想了想,便忽视了沈珍珠,朝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沈珍珠也不怕她生气,自家爷爷好歹也是沈家村的村长,凉沈云歌也不敢对她怎么样。这会儿见沈云歌沉了脸,只当她是被自己说中了心事,心情低落。
“云歌,你也别太担心,你年纪还小,说不定长大,额头上的疤就没了呢。”见沈云歌没搭理她,沈珍珠翘着嘴角,虚情假意的又来了一句。
闻言,沈云歌冷冷的瞥了她一眼,没说话,之后默默的朝前走去。
这下子,可气坏了沈珍珠。跟她说话是给她脸,她还给脸不要脸了。便蹙了眉,怒瞪着眼睛,大声道:“你干啥去?我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嘛?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听到最后一句,沈云歌没憋住,笑了起来,尼玛,还真敢说。
撇了头,眼神幽幽的盯着沈珍珠,扯着嘴角,似笑非笑的道:“你是出门没带脑子么?”其实她更想说,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嘛?
“啊?”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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