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分卷阅读15
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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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一下子家里只有姜希婕一个女生。当然,那是一场二次伤害,姜希婕动作一点都不温柔,导致偷喝酒还骑马的方二小姐醒来发现自己头顶身上还多出几道淤青,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被谁给摔了。
今时不同往日,床上睡得昏沉简直和小猪一样的人是王霁月啊,姜希婕脸红心跳,什么都还没做手已然是抖了起来。寝室门关着,进来的时候顺手开的小台灯,一抹昏黄的光从侧面照过来,她轻轻喘着气,整个宿舍楼都很安静。
“唉。。。”
良久之后她安静的关上门离开了。所有的动作都悄无声息,像一出默剧。回到自己的房间,收拾洗漱躺下,室友已经睡着了。黑暗中她和王霁月只隔着一堵墙。她伸出手,想要敲一敲,但也知道王霁月不会有任何回应。于是握着的手松开,只是轻轻在墙上抚了抚。忽然,很想在墙上凿一个洞,最好还是只有她和王霁月可以看见的洞,那种只属于她们之间的洞。
朋友。
我也许是你最好的朋友。
可是如果在我看来,最好不止是朋友,怎么办?
明天醒来,依旧是新的一天,她背负所有过往和过往情愫的流苏不断地活下去。
沪江大学严格而忙碌的学习,也许让姜同悯很满意—证明他把女儿送对了地方;也许姜希婕也会很满意—忙一点,和王霁月在一起的时间就越多,但想自己那点心事的机会也就越少,忙不过来就够了。今天的口语对话,明天的作文练习,一天一天的犹似催命符一般赶来。简直不敢想往后的漫长的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英文文学课—不过那些个东西,她倒喜欢。即便每天各种基础练习做起来简直烦死了人,再加上一大堆的经济学的内容—大部头论述,姜希婕仍是觉得自己的日子比王霁月好一些—什么语音学、比较语音学、英文教授法,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些咬文嚼字的玩意儿都是干嘛的!
她也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王霁月能够乐在其中。但是她的想法和做法也简单:单纯的陪着她就好了。在她没有办法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前,她做不了决定,判断不了对错,只能做一个简单的决定—就这样跟在王霁月的身边,陪着她,享受每分每秒,放纵自己沉迷。
譬如这日,十一月底了,天气阴冷,两个人一起窝在寝室里看小说。可不算偷懒,她们俩前阵子刚看完《仲夏夜之梦》,而今看的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和《哈姆雷特》—不但是主修科目的必读作品,也是英文剧社的剧本。剧社社长觉得王霁月是那么适合演朱丽叶,破格邀请她这个刚刚加入的新社员挑大梁演朱丽叶。至于长得祸国殃民的姜希婕?他们居然让她去演哈姆雷特倒霉的恋人奥菲利亚!
她才不乐意呢,她觉得自己应该演哈姆雷特还差不多。
而且一想到王霁月明年春天的时候就要和学长上演殉情的戏码—即便是实实在在的戏码而已—她又觉得如鲠在喉了。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不干了!我要去换,至少换成苔丝狄蒙娜,奥菲利亚我演不来!”姜希婕负气的把剧本放下,王霁月没有移开目光,而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垂在肩头的长发,“别别别,苔丝狄蒙娜要等到明年秋天才会排吧,你愿意等?”“等就等!要不然就让我演罗瑟琳好了。”“哦?你还要当我的情敌咯?”
王霁月合上剧本看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看着我。”姜希婕把身子蜷缩起来,双手抱着双膝,整个人活像一只收了伤的母鸡—这一年多来过得怎么这么不顺啊!“好了好了,不看了。明天就回家了。这周末看来很闲的,要不然我们找个地方玩玩吧?我看你也快闷坏了。”
说到玩,王霁月从来不是一个爱玩的孩子,这么提议,全然是为了照顾姜希婕的小脾气。“我当然都有空,只要你愿意。。。”姜希婕瞪着一双雾蒙蒙的桃花眼看着她,眼神里除了疑惑、委屈、还有一丝丝欣喜。也是,王霁月心想,可能放她鸽子也放的有点多了。
“我有空啊,这次真的有,不会再失约了。你想去哪儿啊?”
周六的清晨,姜家的黑色别克准时出现在王家楼下,接上王霁月,直奔,城隍庙。
“你来上海也有一年了,居然没有来过城隍庙?”王霁月不可置信,“是啊,没来过啊。我自打来了上海,不是在上学,就是在操持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话里像有刺似的,王霁月敏感的察觉到,姜希婕这是小性子又犯了—她就像个坐在客厅角落里的孩子,声音不大的控诉家长不关注她—也是,自打升级女主角之后王霁月是有点忽视了她。可惜王霁月不知道,姜三小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得到过这种“忽视”,虽然三小姐不会因此大吵大闹,却也不是隐忍的主儿。
“好好好,今天陪你好好逛一逛就是。不生气啊,不生气。”“谁说我生气了!”“没说没说啊,没说。。。”
姜希婕长在平津,在天津也常去娘娘庙,北平的城隍庙她也去过—可惜那里早已破败不堪,于是在走进大殿看见此地供奉的居然是霍光、秦裕伯和陈化成时,颇感意外。“供霍光是为什么啊?”“据说这里本来是霍光的神祠,后来成了城隍庙,总不好把人家给移出去吧?供秦裕伯是因为他后来就住在上海,供陈化成是因为,”“和英国人打仗?这我知道。爷爷小时候跟我说过。”适逢周末,前来进香的人不少,三教九流,不时有人对这二位锦衣华服的旗袍小姐投来注目礼,二人在城隍庙里逛了逛也就出来了。姜希婕虽然家里尽是留洋的人,上的也都是教会学校,到底却是个什么都不太信的主儿。王霁月则是自小什么样的都见惯了,也就有点见怪不怪了。
两人步出城隍庙,姜希婕是个嘴馋的,便拉着王霁月往豫园边长兴楼走。她打听好了的,这里的小笼包最好吃。一口气点了一桌子菜,整整五笼包子。王霁月见她小心翼翼的张开嘴,咬破一点小口,滋溜吸一口汤,“对对,就这样,先开窗,后吃汤。小心烫!”
那头的姜小姐才不管呢,哼哧哼哧甚是享受。要不是她天生一副媚骨头,这副吃相就没法看了。
“呼。。。好吃好吃,以后我要常来,可惜就是远了点。要是在法租界也能开一家该多好!”酒足饭饱两个人挽手而出,姜希婕拿手挡着嘴打着饱嗝,王霁月看着她的侧脸不由得笑出声,“还有胃口没有?还有我们去买点梨膏糖吃。”“梨膏糖?那不是治咳嗽的吗?”“好吃就行了,吃了也没有坏处。走。”王霁月拉着她走到城隍庙北面的德甡堂,兴之所至,一样买一点,“药用的来二两,剩下薄荷、松子、肉松,玫瑰的各来一两。”伙计高兴的很,这就给她称。姜希婕愣了,“居然还有肉松味儿的?”王霁月不搭理她,接过一堆梨膏糖,拿出一块药用的,“来,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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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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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一下子家里只有姜希婕一个女生。当然,那是一场二次伤害,姜希婕动作一点都不温柔,导致偷喝酒还骑马的方二小姐醒来发现自己头顶身上还多出几道淤青,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被谁给摔了。
今时不同往日,床上睡得昏沉简直和小猪一样的人是王霁月啊,姜希婕脸红心跳,什么都还没做手已然是抖了起来。寝室门关着,进来的时候顺手开的小台灯,一抹昏黄的光从侧面照过来,她轻轻喘着气,整个宿舍楼都很安静。
“唉。。。”
良久之后她安静的关上门离开了。所有的动作都悄无声息,像一出默剧。回到自己的房间,收拾洗漱躺下,室友已经睡着了。黑暗中她和王霁月只隔着一堵墙。她伸出手,想要敲一敲,但也知道王霁月不会有任何回应。于是握着的手松开,只是轻轻在墙上抚了抚。忽然,很想在墙上凿一个洞,最好还是只有她和王霁月可以看见的洞,那种只属于她们之间的洞。
朋友。
我也许是你最好的朋友。
可是如果在我看来,最好不止是朋友,怎么办?
明天醒来,依旧是新的一天,她背负所有过往和过往情愫的流苏不断地活下去。
沪江大学严格而忙碌的学习,也许让姜同悯很满意—证明他把女儿送对了地方;也许姜希婕也会很满意—忙一点,和王霁月在一起的时间就越多,但想自己那点心事的机会也就越少,忙不过来就够了。今天的口语对话,明天的作文练习,一天一天的犹似催命符一般赶来。简直不敢想往后的漫长的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英文文学课—不过那些个东西,她倒喜欢。即便每天各种基础练习做起来简直烦死了人,再加上一大堆的经济学的内容—大部头论述,姜希婕仍是觉得自己的日子比王霁月好一些—什么语音学、比较语音学、英文教授法,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些咬文嚼字的玩意儿都是干嘛的!
她也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王霁月能够乐在其中。但是她的想法和做法也简单:单纯的陪着她就好了。在她没有办法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前,她做不了决定,判断不了对错,只能做一个简单的决定—就这样跟在王霁月的身边,陪着她,享受每分每秒,放纵自己沉迷。
譬如这日,十一月底了,天气阴冷,两个人一起窝在寝室里看小说。可不算偷懒,她们俩前阵子刚看完《仲夏夜之梦》,而今看的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和《哈姆雷特》—不但是主修科目的必读作品,也是英文剧社的剧本。剧社社长觉得王霁月是那么适合演朱丽叶,破格邀请她这个刚刚加入的新社员挑大梁演朱丽叶。至于长得祸国殃民的姜希婕?他们居然让她去演哈姆雷特倒霉的恋人奥菲利亚!
她才不乐意呢,她觉得自己应该演哈姆雷特还差不多。
而且一想到王霁月明年春天的时候就要和学长上演殉情的戏码—即便是实实在在的戏码而已—她又觉得如鲠在喉了。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不干了!我要去换,至少换成苔丝狄蒙娜,奥菲利亚我演不来!”姜希婕负气的把剧本放下,王霁月没有移开目光,而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垂在肩头的长发,“别别别,苔丝狄蒙娜要等到明年秋天才会排吧,你愿意等?”“等就等!要不然就让我演罗瑟琳好了。”“哦?你还要当我的情敌咯?”
王霁月合上剧本看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看着我。”姜希婕把身子蜷缩起来,双手抱着双膝,整个人活像一只收了伤的母鸡—这一年多来过得怎么这么不顺啊!“好了好了,不看了。明天就回家了。这周末看来很闲的,要不然我们找个地方玩玩吧?我看你也快闷坏了。”
说到玩,王霁月从来不是一个爱玩的孩子,这么提议,全然是为了照顾姜希婕的小脾气。“我当然都有空,只要你愿意。。。”姜希婕瞪着一双雾蒙蒙的桃花眼看着她,眼神里除了疑惑、委屈、还有一丝丝欣喜。也是,王霁月心想,可能放她鸽子也放的有点多了。
“我有空啊,这次真的有,不会再失约了。你想去哪儿啊?”
周六的清晨,姜家的黑色别克准时出现在王家楼下,接上王霁月,直奔,城隍庙。
“你来上海也有一年了,居然没有来过城隍庙?”王霁月不可置信,“是啊,没来过啊。我自打来了上海,不是在上学,就是在操持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话里像有刺似的,王霁月敏感的察觉到,姜希婕这是小性子又犯了—她就像个坐在客厅角落里的孩子,声音不大的控诉家长不关注她—也是,自打升级女主角之后王霁月是有点忽视了她。可惜王霁月不知道,姜三小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得到过这种“忽视”,虽然三小姐不会因此大吵大闹,却也不是隐忍的主儿。
“好好好,今天陪你好好逛一逛就是。不生气啊,不生气。”“谁说我生气了!”“没说没说啊,没说。。。”
姜希婕长在平津,在天津也常去娘娘庙,北平的城隍庙她也去过—可惜那里早已破败不堪,于是在走进大殿看见此地供奉的居然是霍光、秦裕伯和陈化成时,颇感意外。“供霍光是为什么啊?”“据说这里本来是霍光的神祠,后来成了城隍庙,总不好把人家给移出去吧?供秦裕伯是因为他后来就住在上海,供陈化成是因为,”“和英国人打仗?这我知道。爷爷小时候跟我说过。”适逢周末,前来进香的人不少,三教九流,不时有人对这二位锦衣华服的旗袍小姐投来注目礼,二人在城隍庙里逛了逛也就出来了。姜希婕虽然家里尽是留洋的人,上的也都是教会学校,到底却是个什么都不太信的主儿。王霁月则是自小什么样的都见惯了,也就有点见怪不怪了。
两人步出城隍庙,姜希婕是个嘴馋的,便拉着王霁月往豫园边长兴楼走。她打听好了的,这里的小笼包最好吃。一口气点了一桌子菜,整整五笼包子。王霁月见她小心翼翼的张开嘴,咬破一点小口,滋溜吸一口汤,“对对,就这样,先开窗,后吃汤。小心烫!”
那头的姜小姐才不管呢,哼哧哼哧甚是享受。要不是她天生一副媚骨头,这副吃相就没法看了。
“呼。。。好吃好吃,以后我要常来,可惜就是远了点。要是在法租界也能开一家该多好!”酒足饭饱两个人挽手而出,姜希婕拿手挡着嘴打着饱嗝,王霁月看着她的侧脸不由得笑出声,“还有胃口没有?还有我们去买点梨膏糖吃。”“梨膏糖?那不是治咳嗽的吗?”“好吃就行了,吃了也没有坏处。走。”王霁月拉着她走到城隍庙北面的德甡堂,兴之所至,一样买一点,“药用的来二两,剩下薄荷、松子、肉松,玫瑰的各来一两。”伙计高兴的很,这就给她称。姜希婕愣了,“居然还有肉松味儿的?”王霁月不搭理她,接过一堆梨膏糖,拿出一块药用的,“来,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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