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分卷阅读54
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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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聪明的是没边了。王婵月从小就显露出一种广泛的好奇心。不像别人,早早的就能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件事,她不是,她看见什么就会喜欢什么,而且热度不会很快消减,至少能持续个三年五载的,至少能学会个小半,再慢慢失去热情。现如今,传统的如女红之事,摩登如开车,她都会。看上去几乎无所不能的王婵月,在内心深处对整个世界反而有一种薄凉之感:这世上好玩有趣之事实在是多,可是能让她想要从一而终永不放弃的却始终没有出现。
就好像坐在了秦淮河边的青楼,看这个也美,那个也俊,就是没有遇到那个想让自己一掷千金销魂蚀骨的人。
她想学医,是受人影响,但并没有非学医不可。直到那天傅仪恒跟她说了,再慢慢帮她把主意打定了,她才走上这条长路。
是啊,是傅仪恒出现了,她忽然就像看到了一道无比耀眼的光芒一样,毫无疑义不假思索的追了过去。傅仪恒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哪怕傅仪恒会写下那些模棱两可的规避风险的让她自己觉得的话。但她就是信。傅仪恒俨然成了她的邪教。从姜希泽傅元瑛婚礼的初次谋面,她就中了邪着了道,她再也没有犹豫没有怀疑了。她甚至不在心里再去思考这些,她完全投降给自己对傅仪恒的迷恋。
即便此时此刻她还理解不了自己的情愫到底是什么。
她懒洋洋的爬上床,翻开枕头,拿出傅仪恒给她写的信,一封一封,不厌其烦的读起来。没有新的信的时候,她就读旧的;新的来了,就一遍一遍的反复看。看完了便好生收着,藏在枕头底下,连折痕都要一模一样,完好如初。
傅仪恒的字很美,可惜有的时候过于潦草,王婵月有时不免要靠猜来阅读。然而猜也是一种乐趣。她总是能在这反反复复的阅读中,尽情享受着脑海里对于傅仪恒的音容的回忆和想象。她写这一句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她会怎么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声音如人一样,温柔,优雅,带着成熟的诱惑。其实她也只是见了傅仪恒一两面罢了,为什么傅仪恒的样子和声音在脑海里就那么清晰呢?印象至深,乃至于她可以根据那短短的一天不到的相处想象出傅仪恒写信的样子,说话的方式,唇角的微笑。。。
她对自己的时候,是淳淳善诱的,温柔慈爱的。可是当她对着那些小贩,店老板,这些旁的人的时候,她又可以是精明的,凌厉的,乃至于风情万种的。王婵月从来没有对傅仪恒说过,那天在婚礼上,她一开始觉得傅仪恒只是分外好看,直到傅仪恒走过来却被王浩蓬拦住了,不得已开始和王浩蓬打太极的时候,王婵月才开始对她着迷。
着迷。
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美。几乎是完美的存在。
看信的时候,王婵月会不由自主的偶尔想到一个问题,傅仪恒有没有喜欢的人?她知道她是单身。却从来不敢问这个问题。照她那个为人处世上颇有些瞎猫虎眼不管不顾的性子,一般人她一回事二回熟早就问了,偏偏赶上傅仪恒,她不敢。生恐一个没表现好,傅仪恒这女神就恼了,拂袖而去,从此她的邪教再无偶像。
傅仪恒就是她的一个谜。终生也未能参透。为此她只能尝试靠近傅仪恒,靠近这尊活生生的神,试图理解神谕,看见神迹。其实哪有什么完美呢,当你觉得这个人几乎是完美的时候,一定是你看的偏颇的时候。一定还有藏在阴影里的部分,无意或者刻意不让你看见的部分。等到看见了,可能会觉得失望,可能会觉得伤心,甚至于受到伤害。阴影的或许是龌龊,或许是肮脏,甚至可能是一把一把的尖刀,只待插入来访者的心脏。
人与人之间,终归是要设防的。亲密关系越是水乳交融,防备越少,犹如刺猬互相拥抱,等到尖刺反转过来,便刺个鲜血淋漓。
王婵月打开一封信,上面是傅仪恒秀丽的字,抬头非常简单的称呼她道,婵月,
见字,如晤。
作者有话要说:
{39}即现北京协和医学院。1906年由多个教会联合设立。位于前清豫亲王府内,现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40}“中东路事件”,此事后中苏断交。
有的人是跳着看的吗。。。每章的点击异常低,完全不理解。。。
然而我在20号之前上来更了!!!!!!我是如此勤奋!!!!!我还在倒时差我要困死了!!!!
第40章 第四十章
外滩,总会大楼门口。下午五点。天气温热,姜希婕穿的单薄,一身浅棕色的女式西装配雪白的衬衣棕白相见的系带皮鞋,还戴着副墨绿色圆片墨镜,让路过的行人频频侧目于她。即便这是外滩,她还是和一般印象里东方之珠的白领丽人们不太一样—虽然路人们也能想象这位俏丽的姑娘穿旗袍会是何等动人。
但是她就站在那里,眼睛躲在墨镜后面,任你来的是谁去的是谁,其实谁也没看,单纯把视线放空。隔个几分钟便要抬手看手表,那表可是簇新的,她爹托人从欧洲带了两块回来给姐弟二人,两块漂亮非凡的浪琴。她固然喜欢这块表喜欢的不行,倒不带算带到学校去,一来死活怕摔了,二来,被人看见一块洋表,还指不定说什么呢。
可能这偌大的沪江大学最不喜说她闲话的便是今天这个左等右等等不来的人了。姜希婕很是无奈,照往常,kitterlin断然不会迟到这么久,虽然她每次都迟到。昨日差人送信到家里来说,问她明晚可否相邀出来到总会这里,见识见识远东第一的长吧台,有事相商。姜希婕答应了—即便她并非那么想和kitterlin上酒吧来,但是这个人她却一直好奇,情愿靠近。
怎么还不来。不耐烦的走来走去,姜希婕忽然抬头看着二层中部那些爱奥尼柱式的柱子,嗯,古希腊。嗨,烦烦烦。她心里呸了一圈。这学期的课程她是真心不太喜欢,真的,她的戏剧审美在莎士比亚就到头了,古希腊戏剧她是真的不喜欢,但是她必须得学戏剧史。她是真想,
“对不起,我到的晚了,因为私事出门迟了。抱歉!”{41}kitterlin总算到了,高大的金发女子快步跑过来跟她拥抱握手,行吻面礼。姜希婕嘴上说着没事不打紧之类的话,心里翻了起白眼—你这穿个旗袍算怎么回事?
突兀而怪异的组合走进总会大楼,那三十米长的吧台着实抓人眼球,kitterlin见她的惊喜,露出一抹微笑,带着她走到一处空旷无人处坐下。其实时间尚早,这个点本不好喝起酒来。kitterlin坐下,兀自点了一杯夏布利白葡萄酒{42},说天热喝白葡萄酒舒服,转头问姜希婕,想喝什么?
饶是姜希婕跟她浑玩过一阵子,什么样的场合也都见过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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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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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聪明的是没边了。王婵月从小就显露出一种广泛的好奇心。不像别人,早早的就能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件事,她不是,她看见什么就会喜欢什么,而且热度不会很快消减,至少能持续个三年五载的,至少能学会个小半,再慢慢失去热情。现如今,传统的如女红之事,摩登如开车,她都会。看上去几乎无所不能的王婵月,在内心深处对整个世界反而有一种薄凉之感:这世上好玩有趣之事实在是多,可是能让她想要从一而终永不放弃的却始终没有出现。
就好像坐在了秦淮河边的青楼,看这个也美,那个也俊,就是没有遇到那个想让自己一掷千金销魂蚀骨的人。
她想学医,是受人影响,但并没有非学医不可。直到那天傅仪恒跟她说了,再慢慢帮她把主意打定了,她才走上这条长路。
是啊,是傅仪恒出现了,她忽然就像看到了一道无比耀眼的光芒一样,毫无疑义不假思索的追了过去。傅仪恒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哪怕傅仪恒会写下那些模棱两可的规避风险的让她自己觉得的话。但她就是信。傅仪恒俨然成了她的邪教。从姜希泽傅元瑛婚礼的初次谋面,她就中了邪着了道,她再也没有犹豫没有怀疑了。她甚至不在心里再去思考这些,她完全投降给自己对傅仪恒的迷恋。
即便此时此刻她还理解不了自己的情愫到底是什么。
她懒洋洋的爬上床,翻开枕头,拿出傅仪恒给她写的信,一封一封,不厌其烦的读起来。没有新的信的时候,她就读旧的;新的来了,就一遍一遍的反复看。看完了便好生收着,藏在枕头底下,连折痕都要一模一样,完好如初。
傅仪恒的字很美,可惜有的时候过于潦草,王婵月有时不免要靠猜来阅读。然而猜也是一种乐趣。她总是能在这反反复复的阅读中,尽情享受着脑海里对于傅仪恒的音容的回忆和想象。她写这一句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她会怎么说出这么一句话?她的声音如人一样,温柔,优雅,带着成熟的诱惑。其实她也只是见了傅仪恒一两面罢了,为什么傅仪恒的样子和声音在脑海里就那么清晰呢?印象至深,乃至于她可以根据那短短的一天不到的相处想象出傅仪恒写信的样子,说话的方式,唇角的微笑。。。
她对自己的时候,是淳淳善诱的,温柔慈爱的。可是当她对着那些小贩,店老板,这些旁的人的时候,她又可以是精明的,凌厉的,乃至于风情万种的。王婵月从来没有对傅仪恒说过,那天在婚礼上,她一开始觉得傅仪恒只是分外好看,直到傅仪恒走过来却被王浩蓬拦住了,不得已开始和王浩蓬打太极的时候,王婵月才开始对她着迷。
着迷。
一个人原来可以这么美。几乎是完美的存在。
看信的时候,王婵月会不由自主的偶尔想到一个问题,傅仪恒有没有喜欢的人?她知道她是单身。却从来不敢问这个问题。照她那个为人处世上颇有些瞎猫虎眼不管不顾的性子,一般人她一回事二回熟早就问了,偏偏赶上傅仪恒,她不敢。生恐一个没表现好,傅仪恒这女神就恼了,拂袖而去,从此她的邪教再无偶像。
傅仪恒就是她的一个谜。终生也未能参透。为此她只能尝试靠近傅仪恒,靠近这尊活生生的神,试图理解神谕,看见神迹。其实哪有什么完美呢,当你觉得这个人几乎是完美的时候,一定是你看的偏颇的时候。一定还有藏在阴影里的部分,无意或者刻意不让你看见的部分。等到看见了,可能会觉得失望,可能会觉得伤心,甚至于受到伤害。阴影的或许是龌龊,或许是肮脏,甚至可能是一把一把的尖刀,只待插入来访者的心脏。
人与人之间,终归是要设防的。亲密关系越是水乳交融,防备越少,犹如刺猬互相拥抱,等到尖刺反转过来,便刺个鲜血淋漓。
王婵月打开一封信,上面是傅仪恒秀丽的字,抬头非常简单的称呼她道,婵月,
见字,如晤。
作者有话要说:
{39}即现北京协和医学院。1906年由多个教会联合设立。位于前清豫亲王府内,现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40}“中东路事件”,此事后中苏断交。
有的人是跳着看的吗。。。每章的点击异常低,完全不理解。。。
然而我在20号之前上来更了!!!!!!我是如此勤奋!!!!!我还在倒时差我要困死了!!!!
第40章 第四十章
外滩,总会大楼门口。下午五点。天气温热,姜希婕穿的单薄,一身浅棕色的女式西装配雪白的衬衣棕白相见的系带皮鞋,还戴着副墨绿色圆片墨镜,让路过的行人频频侧目于她。即便这是外滩,她还是和一般印象里东方之珠的白领丽人们不太一样—虽然路人们也能想象这位俏丽的姑娘穿旗袍会是何等动人。
但是她就站在那里,眼睛躲在墨镜后面,任你来的是谁去的是谁,其实谁也没看,单纯把视线放空。隔个几分钟便要抬手看手表,那表可是簇新的,她爹托人从欧洲带了两块回来给姐弟二人,两块漂亮非凡的浪琴。她固然喜欢这块表喜欢的不行,倒不带算带到学校去,一来死活怕摔了,二来,被人看见一块洋表,还指不定说什么呢。
可能这偌大的沪江大学最不喜说她闲话的便是今天这个左等右等等不来的人了。姜希婕很是无奈,照往常,kitterlin断然不会迟到这么久,虽然她每次都迟到。昨日差人送信到家里来说,问她明晚可否相邀出来到总会这里,见识见识远东第一的长吧台,有事相商。姜希婕答应了—即便她并非那么想和kitterlin上酒吧来,但是这个人她却一直好奇,情愿靠近。
怎么还不来。不耐烦的走来走去,姜希婕忽然抬头看着二层中部那些爱奥尼柱式的柱子,嗯,古希腊。嗨,烦烦烦。她心里呸了一圈。这学期的课程她是真心不太喜欢,真的,她的戏剧审美在莎士比亚就到头了,古希腊戏剧她是真的不喜欢,但是她必须得学戏剧史。她是真想,
“对不起,我到的晚了,因为私事出门迟了。抱歉!”{41}kitterlin总算到了,高大的金发女子快步跑过来跟她拥抱握手,行吻面礼。姜希婕嘴上说着没事不打紧之类的话,心里翻了起白眼—你这穿个旗袍算怎么回事?
突兀而怪异的组合走进总会大楼,那三十米长的吧台着实抓人眼球,kitterlin见她的惊喜,露出一抹微笑,带着她走到一处空旷无人处坐下。其实时间尚早,这个点本不好喝起酒来。kitterlin坐下,兀自点了一杯夏布利白葡萄酒{42},说天热喝白葡萄酒舒服,转头问姜希婕,想喝什么?
饶是姜希婕跟她浑玩过一阵子,什么样的场合也都见过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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