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分卷阅读91
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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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座庄园,就可以弥补了吗?这就是你还给我的?她习惯了恨,恨对于她而言就是爱。即便她每天都在挣扎,她还是愿意忍受甚至于享受折磨,而不愿成全。她已没有信任,只有恐惧和怨恨。对一生挚爱的爱恨交织,还有放逐自己的畸形的成全和折磨,成为她活下去的主体。假如抛开这一切,她的人生可能只剩下无止境的贸易票据和烟草酒精。
“后来呢?你留在这里,没去苏格兰,发生了什么?”姜希婕很想再问,然而kitterlin只是喝的醉醺醺的对她笑,嘴里说不出成句的话来。姜希婕只好让酒保过来帮忙,扶kitterlin上车送她回去。两人好不容易合力把大个子女人架起来,她又开始发酒疯似的唱歌。总会里还坐着其他人,有几个美国商人侧目盯着这醉鬼看,面上倒不是恶意,反是惊讶—在这异国他乡还能听到几十年前的百老汇歌曲。
直到把kitterlin送回到她一个人住的教师公寓,服侍她躺下,姜希婕也累了,又怕她喝多了晚上醒来有什么不便,遂打了个电话回家,然后留在此处过夜。客厅里有巨大的书架。她随手翻看,时不时总是能在扉页或者空白处看见一段话,开头总是,亲爱的linda…
你还在爱着她吧。即便你觉得曾经的eileen已经死了,你还是爱着这个已经飞黄腾达的剧作家linda welch。你想回苏格兰的吧,只是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断续的留言没有日期,像是隐秘的情书。姜希婕喝了酒,此刻反射作用起效,竟然不困。便坐下来,在客厅里开着一盏灯读起这些情书来。
千里之外,香港。
王霁月拿了一个奖学金。这对于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她到了这里反而心不在焉,对成绩已经没有那么在乎,还想把奖学金让给需要它的平常人家的孩子。奈何她校外表现出色,实在是义工典范,这笔钱不发给她就不行了。
她到不怎么开心。手里除了钱,还拿着一封家书。父亲寄来的,内容无非,家里如何云云,为父身体康健云云,你别在香港呆太久云云。说到为什么不要在香港呆太久,父亲给的解释是,香港再好不比上海,上海是你的家,你有家族在,可以支持你。而且家里还有很多事,按你母亲的遗嘱,也必须由你来主持。你这老在香港耗着,像什么话。。。
她一回到屋里就把信纸扔进垃圾桶。
若不回信,就疏于礼数,提笔落字,却是写给王浩蓬的。王霁月不能想象自己给父亲写信是什么感情,父女之间感情淡漠,母亲死后更是没了依托。她觉得自己对父亲没什么好说的,当面没有,背后没有,信纸这样更加私密的环境就更没有。她给亲弟弟写信,该问候的都要问候到,心情放松之下,甚至打听起老早被逐出王家的三姨太现在怎么样,天知道她哪儿来的恻隐之心。唰唰的写,每次写到信纸的一头,就会碰到散放在桌上没有拆封的姜希婕写来的那些信。
笔停了,她看着那些信,像看一只熟识的流浪猫。流浪猫总是来了便躲在屋檐下,期期艾艾地看着她,天黑了又离去。她每次都是看着它,目光忧伤又疏离,从不开门,也从不给她喂食。
再度落笔,比刚才的速度稍微慢些,于是钢笔在纸上留下的墨色也就深些。她问浩蓬,好久没听到姜希婕的消息了,她还好吗?这话说得言不由衷,王浩蓬还是有事没事总爱在信上稍微提一下姜希婕近况的。毕竟他总是和姜希泽在一起工作,巴巴的通过这个哥哥去追求小姨子傅元娥,自然总能知道一点姜希婕的情况。他单纯的觉得这个和自己双胞胎姐姐要好的大小姐还是个挺和善的人,作为姐姐的朋友,铁哥们的妹妹,也应该关心。王霁月知道他这点直肠子,问他没错,也不会招致什么别的后果—他也不会跑去跟姜希婕说,我姐姐来信关心你呢。就要这样,让我找邻居问问那只可怜巴巴的流浪猫过得如何就行。我才不去看。
她问,她工作如何?可有交什么新朋友吗?上海天气如何?她身体还好吗?想起你说她有阵子总是喝酒,现在怎么样了?
可是问完这些,似乎也就问无可问了。她对姜希婕的现在一无所知,还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打开那些信就好像一种妥协。她不想妥协。她要在自己制造的绝境里感受这种痛苦。她曾以为这样的孤寂有助于帮她看清楚,这倒是没有辜负她的聪明才智。
前日王建勋夫妇从广州来港,有人招待,自然也请了她去。王建勋是苏州人,却有一身北方官宦气,请他最好莫过看戏,看戏最好点《四郎探母》,别的他也不爱看。王霁月陪坐在侧,身边一群粤籍名流,平日都是听粤剧听惯了的,这下如何绷出一派喜欢样子,气氛像是一根绷紧的皮筋。她蓦然间想起曾经姜希婕学过这一段,只因她小时候听的也多,“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南来雁失群飞散。”
难怪这些失意的流浪人都喜欢《四郎探母》。
她穿着黑底白线镶边的旗袍。想当初做这一件的时候,王霁月发愁往上面绣什么好,“总不能什么都没有吧,缎子是漂亮,镶边也漂亮,可是这光秃秃的,”姜希婕手伸过来,帮她把衣服整平,眼神也移不开,一边细看一边道:“没有绣花什么的才是好呢。有了反而俗。不俗才是好的,不俗的东西只有你穿得起来。”王霁月不愿意,姜希婕只好说:“你象呀,来日别人请你去听个曲什么的,免不了场子里坐了些堂子里的俗丽货色,穿着那些咋咋呼呼全是花的旗袍,你这一身素雅不久脱颖而出了吗?”“呵,合着你这是拿我和长三先生们比了?”“那哪儿能呢!就是因为不能在一起比,才要区别开嘛!咱不老派,但老派的东西还是好看的。”
等到了香港,咖啡店,冰室{80},戏院,都是一个人。清静自然是清静的,清静得她这个自己当师太、看自己这个小尼姑的小尼姑就快要逃下山去了。糖水已饮遍,早茶已食遍,唯有凉茶不会随便喝,只因本就缺乏生气,再喝就完了。
我把什么都经历了一遍,就差烽火漫天。可能烽火漫天有助于我放弃自己的偏执,回归本真,接受我日渐看明白的自己的心意—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像你喜欢我那样喜欢,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罢了。假如不能,又何必让你也接受了这份心意呢,叫你放了忘了才好吧。辜负人家情义是很坏的罪名,那就把罪名留给我好了。
“浩蓬,若你有空,替我问候一下姜希婕吧,就说我一切安好,希望她也健康安泰,事业遂顺。。。”
匆匆写完回信,放进信封,贴好之前,又犹豫起来。要不要看看姜希婕的来信在做打算?可我也只是随意问候了她一下,没什么要权衡的吧?可万一这个呆子偏又想岔了怎么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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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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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座庄园,就可以弥补了吗?这就是你还给我的?她习惯了恨,恨对于她而言就是爱。即便她每天都在挣扎,她还是愿意忍受甚至于享受折磨,而不愿成全。她已没有信任,只有恐惧和怨恨。对一生挚爱的爱恨交织,还有放逐自己的畸形的成全和折磨,成为她活下去的主体。假如抛开这一切,她的人生可能只剩下无止境的贸易票据和烟草酒精。
“后来呢?你留在这里,没去苏格兰,发生了什么?”姜希婕很想再问,然而kitterlin只是喝的醉醺醺的对她笑,嘴里说不出成句的话来。姜希婕只好让酒保过来帮忙,扶kitterlin上车送她回去。两人好不容易合力把大个子女人架起来,她又开始发酒疯似的唱歌。总会里还坐着其他人,有几个美国商人侧目盯着这醉鬼看,面上倒不是恶意,反是惊讶—在这异国他乡还能听到几十年前的百老汇歌曲。
直到把kitterlin送回到她一个人住的教师公寓,服侍她躺下,姜希婕也累了,又怕她喝多了晚上醒来有什么不便,遂打了个电话回家,然后留在此处过夜。客厅里有巨大的书架。她随手翻看,时不时总是能在扉页或者空白处看见一段话,开头总是,亲爱的linda…
你还在爱着她吧。即便你觉得曾经的eileen已经死了,你还是爱着这个已经飞黄腾达的剧作家linda welch。你想回苏格兰的吧,只是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断续的留言没有日期,像是隐秘的情书。姜希婕喝了酒,此刻反射作用起效,竟然不困。便坐下来,在客厅里开着一盏灯读起这些情书来。
千里之外,香港。
王霁月拿了一个奖学金。这对于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只是她到了这里反而心不在焉,对成绩已经没有那么在乎,还想把奖学金让给需要它的平常人家的孩子。奈何她校外表现出色,实在是义工典范,这笔钱不发给她就不行了。
她到不怎么开心。手里除了钱,还拿着一封家书。父亲寄来的,内容无非,家里如何云云,为父身体康健云云,你别在香港呆太久云云。说到为什么不要在香港呆太久,父亲给的解释是,香港再好不比上海,上海是你的家,你有家族在,可以支持你。而且家里还有很多事,按你母亲的遗嘱,也必须由你来主持。你这老在香港耗着,像什么话。。。
她一回到屋里就把信纸扔进垃圾桶。
若不回信,就疏于礼数,提笔落字,却是写给王浩蓬的。王霁月不能想象自己给父亲写信是什么感情,父女之间感情淡漠,母亲死后更是没了依托。她觉得自己对父亲没什么好说的,当面没有,背后没有,信纸这样更加私密的环境就更没有。她给亲弟弟写信,该问候的都要问候到,心情放松之下,甚至打听起老早被逐出王家的三姨太现在怎么样,天知道她哪儿来的恻隐之心。唰唰的写,每次写到信纸的一头,就会碰到散放在桌上没有拆封的姜希婕写来的那些信。
笔停了,她看着那些信,像看一只熟识的流浪猫。流浪猫总是来了便躲在屋檐下,期期艾艾地看着她,天黑了又离去。她每次都是看着它,目光忧伤又疏离,从不开门,也从不给她喂食。
再度落笔,比刚才的速度稍微慢些,于是钢笔在纸上留下的墨色也就深些。她问浩蓬,好久没听到姜希婕的消息了,她还好吗?这话说得言不由衷,王浩蓬还是有事没事总爱在信上稍微提一下姜希婕近况的。毕竟他总是和姜希泽在一起工作,巴巴的通过这个哥哥去追求小姨子傅元娥,自然总能知道一点姜希婕的情况。他单纯的觉得这个和自己双胞胎姐姐要好的大小姐还是个挺和善的人,作为姐姐的朋友,铁哥们的妹妹,也应该关心。王霁月知道他这点直肠子,问他没错,也不会招致什么别的后果—他也不会跑去跟姜希婕说,我姐姐来信关心你呢。就要这样,让我找邻居问问那只可怜巴巴的流浪猫过得如何就行。我才不去看。
她问,她工作如何?可有交什么新朋友吗?上海天气如何?她身体还好吗?想起你说她有阵子总是喝酒,现在怎么样了?
可是问完这些,似乎也就问无可问了。她对姜希婕的现在一无所知,还尽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打开那些信就好像一种妥协。她不想妥协。她要在自己制造的绝境里感受这种痛苦。她曾以为这样的孤寂有助于帮她看清楚,这倒是没有辜负她的聪明才智。
前日王建勋夫妇从广州来港,有人招待,自然也请了她去。王建勋是苏州人,却有一身北方官宦气,请他最好莫过看戏,看戏最好点《四郎探母》,别的他也不爱看。王霁月陪坐在侧,身边一群粤籍名流,平日都是听粤剧听惯了的,这下如何绷出一派喜欢样子,气氛像是一根绷紧的皮筋。她蓦然间想起曾经姜希婕学过这一段,只因她小时候听的也多,“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南来雁失群飞散。”
难怪这些失意的流浪人都喜欢《四郎探母》。
她穿着黑底白线镶边的旗袍。想当初做这一件的时候,王霁月发愁往上面绣什么好,“总不能什么都没有吧,缎子是漂亮,镶边也漂亮,可是这光秃秃的,”姜希婕手伸过来,帮她把衣服整平,眼神也移不开,一边细看一边道:“没有绣花什么的才是好呢。有了反而俗。不俗才是好的,不俗的东西只有你穿得起来。”王霁月不愿意,姜希婕只好说:“你象呀,来日别人请你去听个曲什么的,免不了场子里坐了些堂子里的俗丽货色,穿着那些咋咋呼呼全是花的旗袍,你这一身素雅不久脱颖而出了吗?”“呵,合着你这是拿我和长三先生们比了?”“那哪儿能呢!就是因为不能在一起比,才要区别开嘛!咱不老派,但老派的东西还是好看的。”
等到了香港,咖啡店,冰室{80},戏院,都是一个人。清静自然是清静的,清静得她这个自己当师太、看自己这个小尼姑的小尼姑就快要逃下山去了。糖水已饮遍,早茶已食遍,唯有凉茶不会随便喝,只因本就缺乏生气,再喝就完了。
我把什么都经历了一遍,就差烽火漫天。可能烽火漫天有助于我放弃自己的偏执,回归本真,接受我日渐看明白的自己的心意—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像你喜欢我那样喜欢,只是我不知道能不能罢了。假如不能,又何必让你也接受了这份心意呢,叫你放了忘了才好吧。辜负人家情义是很坏的罪名,那就把罪名留给我好了。
“浩蓬,若你有空,替我问候一下姜希婕吧,就说我一切安好,希望她也健康安泰,事业遂顺。。。”
匆匆写完回信,放进信封,贴好之前,又犹豫起来。要不要看看姜希婕的来信在做打算?可我也只是随意问候了她一下,没什么要权衡的吧?可万一这个呆子偏又想岔了怎么办?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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