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祥真的被告了,而且这告他的人来头都不小!

    告他的人现在有,美国导演工会,美国剪辑工会,美国演员工会……等等等,甚至还有美国装修工会!

    全是工会的,这帮人到底因为啥啊?难道就是因为闲的蛋疼?

    也不是,还记得之前吴祥买下了那个成人电影公司了吗?然后他就裁掉了几乎所有原来的员工,可这帮员工一被裁,马上就个子的去找了自己所在的工会。

    老子拍成人电影怎么了?成人电影的工作者也是有人权的,也是有工会罩的!

    于是,这些个工会就把吴祥给告了,理由就是你资方,也就是现在这个电影公司的主人,不能如此随意的裁剪人员,这违反美国法律。

    但是,说实话美国的法律这个事儿吧,是挺有意思的,英美法系的那个法律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例,而且主要看法官和陪审团的心情。

    这个案子不大,所以根本就没有陪审团,也就是说就是法官一个人说的算,而根据之前的案例来看,这个案子其实是属于模棱两可型的。

    可以判吴祥违法,因为这个裁人太多了,一般收购什么公司都有协议,就是你可以裁掉多少,保留多少。那没有协议呢?

    很简单,那就是看其他公司的协议,按照其他公司收购案的协议来比照,这样就能知道你犯法没犯法了。

    真是这样?

    真是这样,因为美国属于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的裁判就是如此,之前有案例是如何判罚,然后再根据现在这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定有没有犯法,有没有罪。

    不像大陆法系,就是我国以及欧洲大陆执行的“成文法”,有法典,有法律依据,每次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都指出你违反了那个法律,哪一条,说的清清楚楚的,英美法系不说这个,他们就说你有罪还是没罪,以及应该如何赔偿受害人。

    实际上就是他们没有法典,也就是美国还有个成文的宪法,甚至英国连个最基本的宪法都没有,宪法不成文。

    也就是说,根据其他公司收购的惯例来看,吴祥这回确实有罪!

    可但是,美国是自由国家啊,奉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啊,我这回收购了就裁掉了所有的人,这不就是自由吗?你有什么权利来干涉我的这个自由呢?

    而且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我们这个公司小啊,虽然我们裁掉的人员比例很高,可实际上没几个人,跟那些个大公司并购需要在裁员问题上签协议的那种来比,我们这个裁员根本就不够看啊。

    你要这么说,也对!

    真的,没错啊,而且之前美国其实就这个自由市场经济方面的案件有很多很多,比如罗斯福时期,那个时候大家都知道,美国经济最惨的时候嘛,于是就有罗斯福新政,可这个罗斯福新政她有时候很变态的,因为他就规定了,你们企业主,就不能裁人,就是不能裁人!

    罗斯福还不光规定了这个,他甚至还出台了很多的法案,比如一只鸡最低应该卖多少美元,比如一件衣服,被清洗的时候最低应该收多少钱,比如一个活计,你最低应该给他开多少工钱……(很熟悉吧,罗斯福新政——计划经济!)

    几乎是事无巨细,都有规定,可这都是不对的呀,这都是在美国联邦法院上留下案例的,对于一个判例法的法官,遵循这些个之前的案例,他就知道应该如何去判罚。

    吴祥无罪!

    那这一下有矛盾了,本来是一个不大的案子,一个很小的劳动纠纷而已,就那么几个人,法官有点儿挠头,那干脆吧,先给你们庭下调解一番。

    美国的法律系统还有一个很奇葩的存在,那就是律师。

    香港有句话,叫攒钱供孩子读书,长大了以后可以当个医生或者律师。(语出《功夫》里元秋,元华)

    可见,律师是很能挣钱的,而他们的钱也不白挣,他们在英美法系里那是真有作用的。

    最厉害的一条,那就是律师可以帮你向法官求情,在一些个小案子中,律师一求情,那法官在“一动情”,你这本来违法的什么事实,就可以减免处罚。

    真的是减免,比如交通违章,高速公路上超速,这要是正常来罚,能罚哭你,可人家律师一求情,这罚款就很少很少了,当然,你得给律师钱。

    吴祥就遇到这么个律师了,人家就说了,我就帮你求情好了,法官会轻判的,很轻很轻。

    可是,吴祥听的明白啊,你帮我求情,那意思是不是我得先承认我犯法了?

    那当然了!

    人家律师的回答也干脆,不过,如果是懂法律的人,听到这个就应该明白了,这不就是;咱们这边长做的“有罪辩护”和“无罪辩护”吗?

    可这他妈不对啊,老子来你们这里开公司,还没干什么大事儿呢,老子就有罪了,这他妈冤不冤?老子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于是吴祥不干了,可是,这眼前的问题要解决啊,那法官真的能判自己无罪吗?律师那边提前给了答案,现在的工会力量都不小,没准这案子要输。

    那怎么办?

    最后,吴祥这个家伙还是想出了个办法。

    干脆吧,我不裁你们了!

    没错,我这个雇主妥协了,你们依旧回来上班,都是有工作的人。

    这一下就没问题了,工作也都保住了,那还有谁不高兴吗?工会也不能说些什么了,他们的目的也是达到了。

    皆大欢喜,可吴祥不太欢喜。

    主要是这帮人他留着没用啊,而且别忘了,美帝这边的工人工资都不低,就吴祥这个铁公鸡的性格,那能让你们白吃饭不干活?

    不过,吴祥已经是想好了,反正成人片,老子是绝对不拍的,我的公司也不能拍,但是,好像有个地方可以打破这个规矩。

    日本!

    吴祥想到了那个毛片集大成之岛,那里的毛片产业已经是被计算在GDP之内的了,完完全全合情合理合法,而且就现在,06年了,日本那里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发行跟未成年儿童有关系的那方面相关成人杂志漫画什么的,是违法犯罪行为。

    小日本,你们下限何在?

    当然了,吴祥是不会那么的没底线,只是让这帮家伙去日本注册,然后去那里拍片吧,那里好啊,咱美国公司还有特权,不用马赛克挡着……

    肯定有不愿意去的,但你不愿意去,丢工作就不能怪我了,是以,这个员工告老板的事件,到了这里就算是完美的解决了。

    吴祥多少要花一些成本,给你们一笔钱,我是老板,但你们自负盈亏,不过,凭借自己重生的优势,是不是可以给他们一些个良好建议呢?日后再说,日后再说……

    可这毕竟是把这个公司给彻底洗白了,至于新公司叫什么,这个吧,有东京热,有一本道,有千人斩,有加勒比……哎等等,既然有加勒比,那咱们就叫洛杉矶好了!

    于是,在美国工会的强大压力之下,一家叫洛杉矶的电影公司在日本成立了,日后,这家公司会横扫整个岛国毛片届,可谓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啊!

    当然,这都是后话,后话……

    处理完这些个事情,吴祥就又马上回到国内,因为自己设想的那个,以美国骨干带领国内制作团队的高招,也出了点儿问题。

    什么问题呢?就是一句话。

    这帮美国佬,太他妈难伺候了!

    本来吴祥并没有着急,他是想两边的人磨合磨合,然后就等着吉伦哈尔等几名主演的当期出来,咱们就开拍了,可是现在,中美两边的制作团队有了很大的分歧。

    “吴导啊,你说啊,就那个布丁,一天天的这个事儿那个事儿的,然后自己该休息就休息,该下班就下班,多一秒都不待。可第二天还说我们工作效率差,我真无语了,这都是大爷呀。”

    这是孙大星跟吴祥的抱怨,本来一开始对于有美国专业人士来带队这件事儿,孙大星是很兴奋的,他还真的是把自己放在了学生的位置上,可现在,他是真的有点儿受不了了。

    不光是孙大星,整个剧组都觉得美国来的这些个“专家”啊,很是难伺候,很是难接触,很是难以尿到一个壶里去……

    不好沟通就算了,有的时候这帮美国来的“专家”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要求。

    比如,哪里的酒吧是最HIGH的,哪里可以找到妹子,甚至哪里的“失足女”最漂亮,一宿要多少钱?更过分的还有,有没有大麻抽?有没有“白面”卖?!

    这个事儿很正常,根子上来说,那就是大家的文化不同,人际交往有困难是正常的,可那些个奇葩的要求,这个,这个……

    只能说,这帮人都是搞艺术的,那好莱坞搞艺术的,不搞女人,不抽大麻,不整点儿白面什么的,那能叫艺术家吗?

    不过确实有点儿头疼,吴祥也向山姆门德斯抱怨过,但那个家伙也认为这都是正常的,再正常不过了。

    其实吴祥心里有些准备,他重生之前也是听说过的,好莱坞那边就是这么个情况,那边嗑药那都是再正常不过了,大麻都是合法的,至于潜规则什么的,那都不是潜规则,根本就是规则,大家谁跟谁上了床,那都不叫新闻,男星跟男星,女星跟女星,或者他们跟什么不明生物,那才叫新闻呢!

    可现在怎么办?难道这个直接从好莱坞取经的计划不行了?咱们还得回好莱坞去拍?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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