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计之借刀杀人 作者:楚馨姬绿
第 6 章
凡尘接口道:“他想怎样?莫不是想让你这亲亲乖外甥去给他做护卫?哈哈,他也不想想,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能抵的了什么用?若刺客真的……”
“他想要的不是我,是你。”
凡尘愣了一下,才慢悠悠问道:“你是说,夏侯桐想让我代替阿道,做他的贴身侍卫?”
林北涯点头,又急忙补充道:“舅父说了,这只是权宜之计,等他找到合适的人手,自然不会再麻烦你。”
“你答应他了?”
“还没……我说要问问你,不过……”
“不过你希望我答应,是不是?”
“凡尘,你知道舅父对我极好,便和亲生儿子一般,我七岁那年……”
“你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若不是夏侯桐衣不解带竭力救治你早就死翘翘了!”凡尘再次没好气地打断林北涯,“这件事我都听得耳朵长茧子了,直接说重点吧,你想让我去夏侯府保护夏侯桐,对不对?”
“对。”
凡尘低头不语,半晌,才极认真地问道:“懒猪,夏侯桐对你,当真就如亲生父亲一般重要么?”
林北涯也极其认真地看着凡尘,极其认真地回答:“是。我不管他在别人眼中如何,至少他对我是极好的,有些事情,若不是他时常劝解着,我爹和我娘根本不会容得我如此……现下他有了麻烦,我又怎能袖手旁观?凡尘,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是我希望……”
“好了,你不用说了,”凡尘轻轻叹了口气,“我答应就是。”
第5章 风月无边
数日后,凡尘从六王府东跨院搬到了夏侯桐府中,他自己本来随身物品不多,可是搬家时却赶了两架马车,还有王府的仆从抬着几口大箱子,只因为他不是独自一人“走马上任”,而是携“家眷”同行!
“你以为我会答应你一个人搬去舅父府里么?当然不可能!我会和你一起去!”搬家的头一晚,面对凡尘的询问,正在指挥下人收拾东西的林北涯得意洋洋地说道。
林北涯的这一举动,让夏侯桐也始料未及,好在他反应得快,当即便让二人住在了自己寝室前院一明两暗的正房里。
此后,但凡夏侯桐出府,凡尘便随侍身旁,一切倒也相安无事。
这日府中又只剩下林北涯一人,他悠闲自在地躺在凉亭的摇椅上闭目养神,正在昏昏欲睡之间,只听有人走到跟前,接着,一个怪里怪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老爷,有客!老爷,有客!”睁眼看时,原来却是架子上站着的一只虎皮鹦鹉。
提着鸟架站在跟前的人是林北涯的贴身小厮阿政,林北涯既跟着凡尘到了夏侯府,阿政自然也跟着来了。此时见林北涯醒了,阿政笑道:“爷刚才听见没,敢情这鸟儿会迎客了呢,记得去年也是这时候,奴才跟爷过来探望舅老爷,它还一个字都不会说呢,如今可是长进了。”一面说着,一面将架子挂在了廊下。
林北涯笑着起身,去逗弄那鹦鹉,口中说道,“可不是,这日子一晃就过去了。”
阿政的话勾起了林北涯的思绪,让他不禁低声感叹,只因他想到,自己初遇凡尘,正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
夏侯桐几番遇刺,幸而有惊无险,他虽不欲声张,但他的亲妹子、六王妃夏侯薇却十分记挂,尤其听说刺客竟然在雨夜入府,闹了个天翻地覆,心里更是不安,便决定过府探望。
那阵子天气十分闷热,林北涯一直窝在房里没有出门,他本来就懒,一向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主儿,几天下来更是恹恹的,做什么都没精神。这日忽见母亲打发人来,要他陪同一起去舅父府上,本懒怠动,想了想又觉说不过去,好在日前的一场大雨将暑气驱散了些,外面碧空如洗,透着干净清爽,于是最终他还是随母亲一起出了门。
在夏侯府里闲聊半日,又被留着用了晚饭,六王妃才带着儿子告辞。
既然已经出了门,就这么回去是不是太无趣了些?好歹该找个地方消遣一番才好,林北涯坐在轿子里动起了心思,于是他打发阿政到母亲跟前告假,说自己要去会个朋友,让母亲先自回去。
看着母亲的轿子渐渐走远,林北涯对阿政吩咐道,“去风雅居。”
金陵城里所有的青楼妓馆中,风雅居是颇具特色的一家,首先,它是间纯粹的男优馆,倚楼卖笑的都是些容貌俊美的少年郎,就连迎来送往、端茶递水之人,也都是清一色的小僮。其次,和一般的青楼不同,风雅居没有所谓“初夜”之说,这里的年轻男子都是风雅居的老板翠姐花重金四处寻来的风月高手,各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手段技巧,可予人极致快乐,但若有好处子、喜娈童的客人,对不住,您还是移步别家吧。因为这些,风雅居的生意虽称不上十分红火,却颇有些固定的熟客捧场。
比如五公子林北涯,就是其中之一。
轿子刚刚拐进那条每到晚间就分外热闹的街道,林北涯就喊住了轿夫,破天荒地下来,说要溜达溜达。
后来他常常想,如果不是那一晚他鬼使神差地下了轿,恐怕就不会遇到凡尘,也就不会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了。
下了轿,走出十几步远,林北涯就看到前面右手不远处的大门里忽然闪出一人,身材高挑,穿一件玉色束腰罗袍,头发却不似常人那般用发簪绾起,而是随意用根带子束在脑后,这人出门后一路疾走,动作不大,速度却极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流当中,不见了踪影。
林北涯看得呆住了。
长到二十岁,在风月场上混了六年,林北涯可谓阅人无数,但像刚才这样,仅是一个背影就引得他无法移开目光,被那瞬间的风华弄得神魂颠倒,还真是头一遭!待他回过味来,再想追寻,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又往去哪里寻。
林北涯一跺脚,三步两步赶到前面那大门口,也不管是什么地方,直接迈步而入。入门里便是过道玄关,左手有一排柜台,看来本应有伙计在此迎客,此时却不见人影,可是再往里面的大厅看,明明是灯火通明,热闹非凡,伙计的吆喝、推庄的叫嚣、客人们赢钱的欢呼和输钱的怒骂,还有碗中骰子的脆响混作一团,清晰地传了出来。
原来这里是一间赌馆。
林北涯在玄关站了片刻,正要往里走,里面恰好出来一人。
这人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六岁年纪,身穿豆青色罗袍,俊雅的面容上隐约带着一丝怒气,他本来脚步匆匆,此时见玄关里有人站着,立刻停了下来,面上亦换了笑容,对着林北涯拱了拱手,道:“这位公子既然来了,为何不进去?”
林北涯正愁无处发问,此时忙回了一礼,道:“敢问这位大哥……”
“在下姓顾,未曾请教公子尊姓大名?”那人笑起来微微露出一颗虎牙,让人看了觉得十分亲切。
“敝姓林……”
“原来是六王府的林五公子,失敬失敬!”那人竟好眼力,只凭一个“林”字就猜出了林北涯的身份。
“顾兄刚刚在里面可曾看到有位穿玉色衣衫的年轻男子么?”
对方微微一怔,马上又笑了,“五公子问的人,可是个头高矮与公子差不多,头发束在脑后的?”
林北涯大喜,“正是那人!顾兄可识得他?”他本来以为问也是白问,赌馆里那么多人,就算见到,也不一定认识,只是不问上一问心里总是不甘。如今见对方张口道来,竟似十分熟悉的样子,自然欣喜万分。
不料对方还是摇了摇头,笑道:“若说识得,在下也只不过知道那人名叫凡尘,常来此间赌钱而已,旁的也不晓得。不知五公子找他所为何事?”
林北涯见问,坦坦然说道:“在下刚刚见他从这里出去,虽然仅是个背影,已觉翩若惊鸿,风华绝代,心下十分仰慕,只盼能有幸与之结交,故此才冒昧相询。”这番话说白了,其实就是大言不惭地表明:我看上那个人了!这话换个人都不会说得这么直截了当,何况还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林北涯却说得理直气壮,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那语气就好像在说他喜欢萝卜白菜一样。反正林五公子好男色,在金陵城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顾兄若知道他的住处,还盼告知,林某不胜感激。”林北涯又抬手一揖。
那姓顾的却道:“五公子相询,在下定知无不言,只是听说凡尘并非本地人士,又欠下了许多赌债,因此居无定所,故而在下确也不知他现居何处,真是抱歉!”
林北涯听了,登时垮下脸来,却不死心,又问了几句,姓顾的却再一问摇头三不知,没奈何他只好悻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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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接口道:“他想怎样?莫不是想让你这亲亲乖外甥去给他做护卫?哈哈,他也不想想,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能抵的了什么用?若刺客真的……”
“他想要的不是我,是你。”
凡尘愣了一下,才慢悠悠问道:“你是说,夏侯桐想让我代替阿道,做他的贴身侍卫?”
林北涯点头,又急忙补充道:“舅父说了,这只是权宜之计,等他找到合适的人手,自然不会再麻烦你。”
“你答应他了?”
“还没……我说要问问你,不过……”
“不过你希望我答应,是不是?”
“凡尘,你知道舅父对我极好,便和亲生儿子一般,我七岁那年……”
“你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若不是夏侯桐衣不解带竭力救治你早就死翘翘了!”凡尘再次没好气地打断林北涯,“这件事我都听得耳朵长茧子了,直接说重点吧,你想让我去夏侯府保护夏侯桐,对不对?”
“对。”
凡尘低头不语,半晌,才极认真地问道:“懒猪,夏侯桐对你,当真就如亲生父亲一般重要么?”
林北涯也极其认真地看着凡尘,极其认真地回答:“是。我不管他在别人眼中如何,至少他对我是极好的,有些事情,若不是他时常劝解着,我爹和我娘根本不会容得我如此……现下他有了麻烦,我又怎能袖手旁观?凡尘,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是我希望……”
“好了,你不用说了,”凡尘轻轻叹了口气,“我答应就是。”
第5章 风月无边
数日后,凡尘从六王府东跨院搬到了夏侯桐府中,他自己本来随身物品不多,可是搬家时却赶了两架马车,还有王府的仆从抬着几口大箱子,只因为他不是独自一人“走马上任”,而是携“家眷”同行!
“你以为我会答应你一个人搬去舅父府里么?当然不可能!我会和你一起去!”搬家的头一晚,面对凡尘的询问,正在指挥下人收拾东西的林北涯得意洋洋地说道。
林北涯的这一举动,让夏侯桐也始料未及,好在他反应得快,当即便让二人住在了自己寝室前院一明两暗的正房里。
此后,但凡夏侯桐出府,凡尘便随侍身旁,一切倒也相安无事。
这日府中又只剩下林北涯一人,他悠闲自在地躺在凉亭的摇椅上闭目养神,正在昏昏欲睡之间,只听有人走到跟前,接着,一个怪里怪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老爷,有客!老爷,有客!”睁眼看时,原来却是架子上站着的一只虎皮鹦鹉。
提着鸟架站在跟前的人是林北涯的贴身小厮阿政,林北涯既跟着凡尘到了夏侯府,阿政自然也跟着来了。此时见林北涯醒了,阿政笑道:“爷刚才听见没,敢情这鸟儿会迎客了呢,记得去年也是这时候,奴才跟爷过来探望舅老爷,它还一个字都不会说呢,如今可是长进了。”一面说着,一面将架子挂在了廊下。
林北涯笑着起身,去逗弄那鹦鹉,口中说道,“可不是,这日子一晃就过去了。”
阿政的话勾起了林北涯的思绪,让他不禁低声感叹,只因他想到,自己初遇凡尘,正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
夏侯桐几番遇刺,幸而有惊无险,他虽不欲声张,但他的亲妹子、六王妃夏侯薇却十分记挂,尤其听说刺客竟然在雨夜入府,闹了个天翻地覆,心里更是不安,便决定过府探望。
那阵子天气十分闷热,林北涯一直窝在房里没有出门,他本来就懒,一向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主儿,几天下来更是恹恹的,做什么都没精神。这日忽见母亲打发人来,要他陪同一起去舅父府上,本懒怠动,想了想又觉说不过去,好在日前的一场大雨将暑气驱散了些,外面碧空如洗,透着干净清爽,于是最终他还是随母亲一起出了门。
在夏侯府里闲聊半日,又被留着用了晚饭,六王妃才带着儿子告辞。
既然已经出了门,就这么回去是不是太无趣了些?好歹该找个地方消遣一番才好,林北涯坐在轿子里动起了心思,于是他打发阿政到母亲跟前告假,说自己要去会个朋友,让母亲先自回去。
看着母亲的轿子渐渐走远,林北涯对阿政吩咐道,“去风雅居。”
金陵城里所有的青楼妓馆中,风雅居是颇具特色的一家,首先,它是间纯粹的男优馆,倚楼卖笑的都是些容貌俊美的少年郎,就连迎来送往、端茶递水之人,也都是清一色的小僮。其次,和一般的青楼不同,风雅居没有所谓“初夜”之说,这里的年轻男子都是风雅居的老板翠姐花重金四处寻来的风月高手,各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手段技巧,可予人极致快乐,但若有好处子、喜娈童的客人,对不住,您还是移步别家吧。因为这些,风雅居的生意虽称不上十分红火,却颇有些固定的熟客捧场。
比如五公子林北涯,就是其中之一。
轿子刚刚拐进那条每到晚间就分外热闹的街道,林北涯就喊住了轿夫,破天荒地下来,说要溜达溜达。
后来他常常想,如果不是那一晚他鬼使神差地下了轿,恐怕就不会遇到凡尘,也就不会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了。
下了轿,走出十几步远,林北涯就看到前面右手不远处的大门里忽然闪出一人,身材高挑,穿一件玉色束腰罗袍,头发却不似常人那般用发簪绾起,而是随意用根带子束在脑后,这人出门后一路疾走,动作不大,速度却极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流当中,不见了踪影。
林北涯看得呆住了。
长到二十岁,在风月场上混了六年,林北涯可谓阅人无数,但像刚才这样,仅是一个背影就引得他无法移开目光,被那瞬间的风华弄得神魂颠倒,还真是头一遭!待他回过味来,再想追寻,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又往去哪里寻。
林北涯一跺脚,三步两步赶到前面那大门口,也不管是什么地方,直接迈步而入。入门里便是过道玄关,左手有一排柜台,看来本应有伙计在此迎客,此时却不见人影,可是再往里面的大厅看,明明是灯火通明,热闹非凡,伙计的吆喝、推庄的叫嚣、客人们赢钱的欢呼和输钱的怒骂,还有碗中骰子的脆响混作一团,清晰地传了出来。
原来这里是一间赌馆。
林北涯在玄关站了片刻,正要往里走,里面恰好出来一人。
这人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六岁年纪,身穿豆青色罗袍,俊雅的面容上隐约带着一丝怒气,他本来脚步匆匆,此时见玄关里有人站着,立刻停了下来,面上亦换了笑容,对着林北涯拱了拱手,道:“这位公子既然来了,为何不进去?”
林北涯正愁无处发问,此时忙回了一礼,道:“敢问这位大哥……”
“在下姓顾,未曾请教公子尊姓大名?”那人笑起来微微露出一颗虎牙,让人看了觉得十分亲切。
“敝姓林……”
“原来是六王府的林五公子,失敬失敬!”那人竟好眼力,只凭一个“林”字就猜出了林北涯的身份。
“顾兄刚刚在里面可曾看到有位穿玉色衣衫的年轻男子么?”
对方微微一怔,马上又笑了,“五公子问的人,可是个头高矮与公子差不多,头发束在脑后的?”
林北涯大喜,“正是那人!顾兄可识得他?”他本来以为问也是白问,赌馆里那么多人,就算见到,也不一定认识,只是不问上一问心里总是不甘。如今见对方张口道来,竟似十分熟悉的样子,自然欣喜万分。
不料对方还是摇了摇头,笑道:“若说识得,在下也只不过知道那人名叫凡尘,常来此间赌钱而已,旁的也不晓得。不知五公子找他所为何事?”
林北涯见问,坦坦然说道:“在下刚刚见他从这里出去,虽然仅是个背影,已觉翩若惊鸿,风华绝代,心下十分仰慕,只盼能有幸与之结交,故此才冒昧相询。”这番话说白了,其实就是大言不惭地表明:我看上那个人了!这话换个人都不会说得这么直截了当,何况还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林北涯却说得理直气壮,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那语气就好像在说他喜欢萝卜白菜一样。反正林五公子好男色,在金陵城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顾兄若知道他的住处,还盼告知,林某不胜感激。”林北涯又抬手一揖。
那姓顾的却道:“五公子相询,在下定知无不言,只是听说凡尘并非本地人士,又欠下了许多赌债,因此居无定所,故而在下确也不知他现居何处,真是抱歉!”
林北涯听了,登时垮下脸来,却不死心,又问了几句,姓顾的却再一问摇头三不知,没奈何他只好悻悻离开。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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