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背发凉。
“死后索命。”沈固简单地说,看着左健已经爬到了一半。
小黑子是什么也看不见,挠了挠头:“可是这跟那论坛有什么关系?”
沈固缓缓地说:“那是言灵――”他刚说到这里,忽然发现烟囱上的影子晃动了一下,突然开始发力往上拉拽下面的男人。在这一瞬间,那影子似乎膨大了一些。
沈固的瞳孔猛然收缩,因为他看出来了,那影子不是膨大了,而是在它的后面还有另一个影子,刚才紧紧贴在一起,这会儿稍微露出来了一点,就显得影子似乎膨大了一些。左健显然也发现了这第二个影子,一边往上爬,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点东西,紧紧握在了手里。
烟囱上的男人身体开始向外倾斜。在下面的人看来,他只用一只手抓着烟囱上的铁梯,另一只手伸在半空中,好像在摆pose,其实沈固看得很清楚,他是被影子拽着,马上就要被拉离烟囱,跌下来了。
左健飞快地往上爬,但影子拽得很用力,眼看男人的手已经要抓不住铁梯。左健突然一甩手,手里的东西直朝着影子飞过去。那是一枚铜钱,上面裹了一张符。铜钱击中影子,居然没有穿过去而是停在半空中,一线白光从符中射出来,影子渐渐变得透明,拉拽着男人的手也渐渐失去了力气,男人趁机把身体又贴回到烟囱上,对着左健大喊:“救命啊!”他还没喊完,已经将要消失的影子里突然又钻出了一个灰影,对着男人扑了上去。在这一刹那,沈固的枪了,子弹带着金光射中钻出来的灰影,爆开一团光,消失在半空中。
“胭脂――”钟乐岑用筷子搅着碗里的饭,沉吟地说,“原来是这样,言灵的力量是从这里来的,看来要找到胭脂,得先找到这个论坛。”
“但是地址是不存在的。”
“存在,只是在各人眼里看来不一样。那女孩给的地址只是她看到的,实际的地址肯定不是这个。那个爬塔吊的李强可能也上过这个论坛,但如果他能告诉你论坛地址,估计和这女孩给的也不一样。”
“鬼居然也会用网络?”
“言灵是不同的。”
沈固觉得钟乐岑的回答很简单,似乎又回到了前些时候冷战的状态,他忍了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到底是出了什么事?要杀要剐,你也让我死个明白行吗?”
“别胡说!”钟乐岑皱起眉,“不是有言灵的例子在吗?你胡说什么。”
“那你就告诉我,别让我这么稀里糊涂的。”
钟乐岑又把头埋进了饭碗里,一粒粒地开始拨弄饭粒。沈固把碗从他面前拉开,伸手按住他的手:“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
钟乐岑终于抬起头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复杂,半天才说:“我比罗靖死得早。”
沈固微微皱了皱眉,心想怎么又提起这事来了:“我知道。”
钟乐岑纠结地看着他:“可是你比我年龄大些。”
沈固愕然:“那又怎么样?”
钟乐岑忍了几天,终于也忍不住了:“那就是说,你不是罗靖!”
“我不是罗靖?”
“我先投胎,为什么却是你年长?那只能说明,你并不是罗靖。”
沈固半天才琢磨过这个味来。好嘛,合着他为了前生的事背了这些天的黑锅,心里好一番内疚,忍受了冷战和钟乐洋的幸灾乐祸,这会儿突然来一句:你不是罗靖,立刻就把前些天的事全部归为了一个笑话。不,这不重要,一个笑话而已,他虽然不幽默,至少还有自嘲的能力,重要的是,钟乐岑对罗靖,那显然是有感情的。罗靖不是为钟乐岑殉情了么?钟乐岑不是连前生的身死都可以不计较原谅他了么?这说明什么?说明两人之间的感情非同一般啊!如果他是罗靖的转世,那当然是感情越深越好,可是现在又说他不是罗靖――敢情他忙活了这么久,全是白忙活了?
“嗯,如果我不是罗靖,你打算怎么办?”
沈固声音轻柔,可是钟乐岑硬是听得打了个冷战――虽然沈固从来没对他发过火,但他现在就是感觉得到――沈固怒了。
“打算把我甩了?”沈固一只手仍然压在钟乐岑手上,连力气都没加大,可是钟乐岑感觉那只手上的肌肉在绷紧,他几乎能感觉到血脉的跳动。沈固的目光紧钉在他脸上,宛如有形。忽然之间,钟乐岑觉得一阵委屈:“我没说过啊。”只是突然发现他不是罗靖,总得让他有个心理适应过程吧?怎么说他现在也比以为沈固是罗靖那一阵适应得快得多了吧?
沈固倒为他的回答愣了一下:“你是说――”
钟乐岑更委屈了:“你还没明白我要说什么就发火?”
沈固眨眨眼睛,平生第一次露出近乎呆滞的表情:“我以为……”
“以为什么?”钟乐岑头一次占了上风,自然大扯顺风旗,噌一下站起来,“你说以为就以为呀?乱发脾气,难怪乐洋说你是军阀!专制!霸道!蛮不讲理!”
沈固看着他指指点点,一副尾巴要翘到天上去的模样,突然心花怒放,站起来直接把人拉进了怀里。钟乐岑被他一把拽过去,一头扎在他胸膛上,差点咬了舌头,顿时大怒:“我还没说完呢!”
“行,行。”沈固眉开眼笑,“你说什么都行,都是我的错。”
钟乐岑不甘心地戳他:“喂,我说,我怎么早没发现你不是罗靖呢?这么明显的一个错误,我居然都没注意到呢。”
沈固心想幸好你早没注意到,否则我说不定连机会都没有了,但是还有点不放心:“你,真的……”不在乎罗靖了?
钟乐岑靠在他身上,眼光也有点茫然,半晌才叹了口气:“前世,师傅教我修佛,教的就是去执去嗔去贪,嗔和贪,我自认已经不在心上,但这执……前生若我真能去执,不执着于验证自己是否真的天生极煞之命,也许就不会害死那么多人。”
沈固抱着他:“那不是你的错。”
钟乐岑头枕在他肩上,苦笑了一下:“不是我的错吗?可是那些人,毕竟是因我而死。我手上的罪孽……”
沈固想起他在三生泉里说的那几句话,忍不住把他再抱紧一点:“你不是仍然转世投胎了吗?那什么红莲地狱,你不是也没有进去吗?就是说,连老天也不认为那是你的错。”
钟乐岑出神了一会,笑了:“嗯,不说这种事了。一执百念生,上一世我已经过执,这一世……难道还要重蹈覆辙?不管你是谁,只要真的对我好,就算是个路人甲,也没什么。”说到最后几句,露出一点调皮的模样来。
沈固亲他一下:“嗯,路人甲也没关系,这想法好。”
钟乐岑叹口气,放松身体靠在他怀里:“想通了,也挺好的……”
沈固心想幸好你想通了,正打算说话,手机响了,拿起来看一眼:“萧楠。”差点把他都忘了。
萧楠的声音疲惫不堪:“钟天师在吗?我们在医院,求求你赶紧让他过来看看吧,欣欣她疯了!”
林欣住在单独的病房里,沈固和钟乐岑过去的时候正有两三个医生在给她做检查,她的父母焦急地等在一边。萧楠悄悄把沈固和钟乐岑带到门边上,让他们能看见林欣:“医生说她是什么购物癖,又说什么神经抑郁需要发泄,我觉得都不对啊,钟天师你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沈固看了一眼,林欣正在床上翻腾,嘴里还不停地叫着:“我要那个,给我打包起来,我要刷卡!”
“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萧楠哭丧着脸,“我们去香港过圣诞,欣欣去商场买东西,说好了十二点钟我过去找她,结果我过去就看见她这样了,好几个保安才把她按住!”
“这样的事,你应该找心理医生吧?”
“不!”萧楠紧张地向四周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在听他说话才压低声音说,“开始我也以为她是心理上有什么突发性的问题,所以直接把她送到医院了,可是她一直在说话,总是在叫彭雪彭雪,听她的话,好像一直是在跟朋友逛街,但,但我确定只有我们两个人去了香港,而且,我也不认识一个叫彭雪的人。”
“也许是她新认识的朋友?”
萧楠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不!后来我去商场问了,售货小姐说,欣欣一直都是一个人,但是不停地自言自语,所以她们怀疑她精神有问题就想不让她再买东西,可是接着欣欣就跟发疯似地一直要买,直到把信用卡刷爆了还是不停……”
病房里,医生给林欣注射了镇静剂,她终于安静了下来。她的父母不停地问着医生,医生也只有摇头,显然也看不出个一二三来。萧楠磨磨蹭蹭地走进去,林父林母立刻把他围了起来。
沈固拉着钟乐岑走到一边去:“我怎么觉得,她像精神分裂症。”
“彭雪,彭雪……”钟乐岑把这个名字反复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来,“那天我们去萧楠家,你说闻到了一股臭味?”
“对。就像尸体腐烂似的,但被檀香味混着,也分辨不清。而且后来这味道越来越淡,等到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闻不出来了。”
钟乐岑想了想,一把抓住他:“我们回家,去把犬鬼带上,再到萧楠家去一趟。”
萧楠家还是那么空空荡荡,萧正帆在公司,萧楠的妈自然是又出去打牌了。钟乐岑弯下腰轻声向犬鬼说:“你闻到这屋子里有股臭味没有?就像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犬鬼转了转脑袋,扬起鼻子对着空气里闻了闻,似乎在仔细分辨。半晌,耳朵突然一竖,纵身就往楼上奔去。钟乐岑三人跟在后头,一直到了萧楠的卧室门口。沈固推开门,犬鬼直奔迎着门的书橱就去了,两条腿一直搭到架子上,对着一块空地,喉咙里呜噜了一声,转头看着钟乐岑。钟乐岑看了看书架,回头问萧楠:“这里本来放的是什么?”
萧楠抓抓脑袋:“放的是什么?我想想……哦,放的是个瓷枕嘛。”
“什么样的瓷枕?”
“就是,一个趴着的小孩,爷爷说叫什么孩儿枕的。啊,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瓷枕被欣欣拿走了!”
“什么时候拿走的?”
“就是你们来的那天。”
“那么你说的那个东西,是不是从那天起就再也没出现过?”
“是啊――啊,你是说,难道是因为那个瓷枕?”
钟乐岑不答反问:“那瓷枕是怎么来的?”
“有人送的啊。”
“谁送的?”
“不,不知道……就是我订婚那天有人送的。”
钟乐岑微微吁了口气:“你最好去查查是谁送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是三尸虫。”
三尸虫
“三尸虫?”萧楠脸色发白,“那是什么东西?虫子?还是妖怪?你是说,那瓷枕里头就藏着三尸虫?”
钟乐岑看了他一眼:“不。其实三尸虫就在你身上。”
萧楠一个哆嗦,神经质地伸手全身乱摸,摸了一圈才醒过神来,“不对!现在那枕头在欣欣家里呀!”
钟乐岑叹口气:“所谓三尸,其实有兄弟姊妹六个,都姓彭。三男三女,男居男身,女居女身,在你身上作祟的是兄弟三个,在林欣身上作祟的是姊妹三个。”
萧楠听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兄弟姊妹六个……难怪,难怪我碰上的是三个,小彭……就是姓彭啊!”
钟乐岑点点头:“对。男的三个,上尸叫彭倨,中尸叫彭质,下尸叫彭矫;女的三个,上尸叫青姑,中尸叫白姑,下尸叫血姑。上尸居脑中,中尸居腹背,下尸居足中。你说小彭,我没有想到,现在林欣叫着彭雪,那应该就是下尸血姑。”
他说一句,萧楠的手就不由自主地在身上移一下,结结巴巴地道:“现在,现在他们还在我身上?我,我怎么从那天你给过我符之后就再没看见他们呢?”
“三尸居于人身,附着在人的神魂之上,是看不见的。你之所以能看见,是因为有人在养三尸,三尸作祟就与平常不同,所以你能看见。至于你从那天之后再没看见,不是因为我的符,而是因为瓷枕已经不在你身边了,所以三尸就到林欣那里去作祟了。”
萧楠惊魂稍定:“那,可是那天一早我就没看见他们,那时候枕头还在啊。”
“那天是庚申日。每到庚申日,三尸便离开人体出外游逛,所以那天你没看到他们。”
“那,那现在怎么办?”
“你要查出来究竟这瓷枕是谁送来的,我才能想办法破这养三尸法。”
“我,我马上就去查。”
出了萧楠家,钟乐岑才轻轻摇了摇头:“萧楠如果像现在这样,就算没有这养三尸法,他也活不长的。”
“为什么?”
“三尸虫中,上尸好宝货,中尸好五味,下尸好五色,其实都是人的嗜欲所化。养三尸,就是把人的嗜欲尽量引发出来。所以林欣会那么疯狂地购物,其实就是因为她本来就有这方面的趋势。不过那时候陪她去购物的应该已经是上尸青姑了,但她分不出来所以还是叫下尸的名字。至于萧楠,纵性爱欲,最先引出的就是下尸彭矫;而且他生活奢糜,中尸上尸也就相继出现。不过即使没有三尸,他这种生活方法也会把自己害了。庚申日是个尸鬼作乱的日子,所以三尸会趁此机会出去。但它们出去总是在夜间人熟睡之时,因为人醒时神魂凝固,它们附着于神魂之上,就不能出去。但这个人假使终日为嗜欲所迷,神魂不定,那虽然醒着,也跟睡了没两样,三尸虫就能在白日出现了。如果萧楠平日神凝气定,即使有人养三尸对他作祟,也只会在睡梦中出现,现在他醒着竟能看见三尸……那已经是神不守舍,长此以往,用不着用养三尸的方法从外部对他作用,他自己体内的三尸就足够了。”
沈固琢磨琢磨萧楠那间装了摄像头的房子,也不禁摇了摇头:“不过,照这么说,三尸居于人体内,那岂不是每个人身上都有?”
“对。”
“……这……”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这也跟寄生虫或者细菌一样,人人体内都有,但起不起作用,还看个人了。当然这东西只要存在,终究是个隐患,所以道家炼长生之法,首先就以斩除三尸为第一要务。三尸虫以人的身体为食,在健康的活人体内只能食人精神气血,总嫌不足,每到庚申日,它们就会离开人身去游逛。道家书中说,这一日它们是上天报告人的过恶去了,不过上天这种东西其实还是虚无飘渺,我倒觉得,它们是出去觅食了。所以修道的人逢到庚申日,就沐浴静坐,凝神守一,一天一夜不睡,使三尸虫不能出去。这样守过三个庚申,三尸伏,守过七个庚申,三尸灭,然后用药把它们打下来埋葬,使之永不能复活,那就彻底了。”
“用什么药?肠虫清?”
钟乐岑噗哧一声笑了:“你当它们是蛔虫啊?上尸居于人脑玉枕穴中,肠虫清能作用到脑子里?”
沈固就是想看他笑:“我说,既然这个三尸虫藏在人体里,那人死了它们也就失去了巢穴,为什么还总想人死?”
“刚才不是说了嘛,它们以人的身体为食,在活人体内总嫌吃不够,如果人死了,它们就能吃尸体了,所以它们想人死嘛。而且它们可以从死人体内再飞到新生的人体内去,那还怕什么失去巢穴。”
沈固琢磨了琢磨,也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的意思:“三尸长什么样?”
“嗯,一般来说,会是你最喜欢的样子,那才能迷惑你嘛。”
沈固上下打量他:“你是说,我身上的三尸,都长你的模样?”
钟乐岑又恶心又好笑又觉得有点得意:“呸!三尸虫三尸虫,当然是虫了。上尸是青绿色,中尸黑色,下尸血红色有短毛,都是蠕虫的模样。”
这形容很简单,但就因为简单,反而让人有充分的脑补空间,就算沈固曾经在生满蛆虫的尸体里打过滚,听了这几句话也不由得有点发毛:“那你怎么办?给萧楠和林欣吃药?”
钟乐岑摇头:“那可不是普通的药方,而且也不是马上能见效的。一般是服云母,而且至少服百日以上,在服食的时候还要清心静欲断绝五谷。就萧楠这样子,吃什么也白搭,他也没那个恒心。并且这次是有人养三尸,那与普通的修道去三尸又不同了。还是等他先找出送瓷枕的人,再想办法吧。其实如果不想修长生升仙,也用不着特意去斩三尸,生为凡人,哪有真正能无欲无求的?只要正心诚意,不过份地放纵,三尸也无可如何。”
沈固点头:“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钟乐岑剜他一眼:“牛头不对马嘴。对了,家里没菜了,米好像也快没了,挂面也没了,跟我买菜去。今天犬鬼立功了,给它买好吃的。”
沈固看一眼跟在他旁边的犬鬼:“嗯,总算派上点用场了。喂,呆会去超市,米归你背。”
钟乐岑张大了嘴:“米?它怎么背?”
“捆在背上就是了。”沈固瞥一眼半人高的黑狗,“长这么大块头,背个米算什么。”
钟乐岑嘴巴张开了又合上,最后无语。
这么大的狗当然是不能进超市的,事实上,要不是天黑,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敢带它出门,好在犬鬼不是普通的狗,让他藏在超市外头的停车场上,倒也不怕丢不怕被发现。沈固疑惑地问:“难道它就一直保持这种形态?式神,难道不能隐身或者变身什么的么?”
钟乐岑眼睛盯着前面长长的买便宜鸡蛋的队伍,随口回答:“能。但是它一直受伤未愈。而且它是家养的式神,栗田口一郎并不能算它的真正主人,我怀疑它身上还有与家族结盟时的契约,这契约还在起作用,可能束缚了它的一些能力。而且……”
“而且什么?”沈固看钟乐岑探头探脑似乎有意跟那些大爷大妈们挤一挤,果断地一把把人扯回来,“干什么?”
“鸡蛋便宜――”
“你得排一个小时的队,不要了。”
钟乐岑一边被他拽着走,一边嘟哝:“不过日子。”
沈固低声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有那一个小时,我宁愿回家到床上过。”
钟乐岑的脸腾一下飞红,用购物车挡着倒肘给了他一下:“滚蛋!买排骨去。”
“你还没说那‘而且’后边是什么呢?”
“我怀疑十握剑还在它身上,它一直保持这个形态,说不定是为了能携带十握剑。”
“怎么个携带法?吞肚子里?”
“那也未必不能。天丛云剑不就在八歧大蛇体内吗?”
沈固对十握剑倒没什么想法,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它现在留在你身边,可靠吗?”就算能力被束缚了,或者伤还没好,但毕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算只做为一条狗,也能咬死人的。
“我觉得没事。就算它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在咱们这里暂时寻求一下庇护,那至少现在我们对它还是有用的。”
沈固皱皱眉。对他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冒险。不过钟乐岑挥了挥手:“没事的,它现在就是一条狗呀,别的不行,对付狗我还是可以的。别忘了,我是兽医呀!”
沈固苦笑摇头:“兽医,咳!”
钟乐岑偏头对他顽皮地笑笑,伸手叫售货员拿肉。把肉包好放到购物车里,他推着车回身:“去买点酸奶吧,那个――唔――”
“怎么了?”沈固看着他突然转回身来,几乎撞在自己胸前,赶紧伸手扶住,“怎么了?”
“看见不想看见的人了。”钟乐岑苦笑,双手捂着眼睛,“张家大少,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了。”
“谁?”沈固一手扶着他,一手扶住购物车,抬眼看去,就看见对面水产区一个年轻人靠着水箱站着,脸上带着点不耐烦的表情,手里叮叮当当地拨弄着一个银光铮亮的打火机。以沈固的视力,一眼就看见那打火机外壳上的zippo标志,而且是个限量版的。当年牌九刚入伍的时候还不脱纨绔习气,抽烟喝酒赌博五毒俱全,而且最喜欢收集打火机。住一个寝室的时候沈固曾经一边擦枪一边被迫听他的打火机经,而且看了一批他最心仪的打火机图片,其中就有这一款zippo的限量版。牌九当时无限心酸地说这个好贵,他老爹不肯给他买,但他那拖油瓶拖过来的哥哥却有一个云云。
“就是拿着打火机的那个?”放眼望去,不管是谁,第一眼一定会看见的就是那位,比起挤在旁边挑鱼的大爷大妈们,这位实在太醒目了。
钟乐岑捂着眼睛点点头:“龙虎山张家的长房长孙,这一代的第一继承人,张靖存。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
沈固皱眉:“你眼睛怎么回事?”
钟乐岑仍然捂着眼睛:“不知道。我可能天生跟他不对盘,从小时候起就是这样,只要一看见他,眼睛就疼得厉害。当年张家老爷子带他到我家炫耀,那时候我都九岁了,可眼睛疼得当场就哭了,乐洋以为他欺负我,弄了一包辣椒水去喷他的眼睛,结果被叔叔狠揍了一顿。”
沈固掰开他的手:“我看看。”其实眼睛没什么异样,既不红也不肿,可就是不停地流泪。沈固轻轻摸摸,发现钟乐岑眼角的那颗朱砂痣异样地发热,“疼得厉害?”
钟乐岑点点头:“不能睁眼。”
“那就不睁。”沈固把他搂在身边,“咱们走,离他远点就是了。”
“我看不见。”
“有我呢。”
钟乐岑不吭声了,乖乖地倚着沈固,一手按着购物车的扶手,慢慢往收银口走。走了几十步,眼睛就觉得轻松多了。
“好点了?”沈固低头看他,顺手轻轻抹去他眼角的泪水,“这到底算是什么毛病?”
“嗯,好多了。只要离他远点就没事。这个,我爷爷和张老爷子都没弄明白。也许,他身上佛气太重,我与佛无缘的关系吧。”
“我听乐洋说,他出生就带着什么佛家六字真言?”
“嗯。听说他出生的时候周身都有金色真言护持,所以张家欣喜若狂,天生的集佛道两家之长,这是数百年张家都没出过的天赋。”
钟乐岑说得有点惆怅。沈固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号称是不世出天才的张靖存,却发现他身边多了个人,正仰着头跟他解释什么。这人他认识,不就是曾经跟着庞峰云他们干过几天的小麦嘛。虎伥事件里他们曾经想找他,可是听说回家看外婆去了,现在这是,看回来了?既然跟天师在一起,还是个号称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天师,那想必,跟虎伥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看什么呢?”离远了些,钟乐岑敢睁开眼了,但不敢回头看。
“看见个认识的人。”沈固回过头来,“看东西没问题吧?”
“没。看不见他就好了。”
沈固一手仍旧搂着他:“奇怪了,就算你与佛无缘,他与佛有缘,也不至于这么让你扎眼吧?”
“谁知道呢。这也是我猜的,爷爷都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也可能我天生就是凶煞之命,人家却是佛道中人,天生的正邪不两立吧。”
“胡说!”沈固不爱听他说这个,“什么天生的正邪不两立,他就正?你哪里邪了?我看他那副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身上那煞气也不轻。”沈固没往下说,张靖存身上那股劲儿,他倒觉得跟自己有点像,只是大约没见过血,不像他这么淬厉罢了。但以他的眼力,同道看同道,看得出来。
钟乐岑笑了一声:“嗯,你还真没说错。佛家讲究慈悲为怀,可是张少一出手,除了魂飞魄散没别的。听说开始的时候张家上下都觉得他天赋异禀兴奋得要命,后来就有点头疼了。”
“那不好么?”不正说明能力强?
钟乐岑笑笑:“嗯,估计你们做特种兵的觉得好,可是你现在当警察,觉得这样好不好?”
沈固一点就透:“哦。”
“超度什么的法术他统统用着不灵,叫他收魂的,他出手就给灭了,张家长辈怎么教,最后也就是一个魂飞魄散。”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过犹不及,他比你也强不了多少。”
钟乐岑叹口气:“还是强的。他这是灵力太过不会控制,总比我什么都没有强。”
沈固嗤之以鼻:“不会控制和没有也没什么两样,行了,别说他了,结帐了结帐了。”
钟乐岑掏出信用卡结帐,一面还在琢磨:“他跑到滨海来做什么?一般小事,不会惊动张家,那必然是有什么大事了。难道是萧家请他来的?不对,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沈固不太乐意了:“你总琢磨别的男人干吗?”
钟乐岑张大了嘴巴看着他,沈固轻轻一托他下巴:“虫子飞进去了。”
钟乐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这是――”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醋?
沈固干咳了一声:“犬鬼呢,赶紧出来背米!”
招魂
虽然沈固不怎么放心犬鬼,但这条狗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出现攻击性行为。言灵仍然是毫无线索,沈固经常半夜里拿自家电脑上天涯去逛,但从来没碰上那个什么“废话篓子”,一时间束手无策。唯一的安慰就是萧士奇再也不来麻烦他了,估计是发现了他没有利用价值的缘故。
“我们今天去看非非吧。”沈固一到家,钟乐岑就快活地抱出一盒蛋糕来,“非非今天过生日。”
沈固点点头,眼光突然瞥到旁边的犬鬼,立刻一声断喝:“八云!”犬鬼应声把爪子从汤圆身上收回来,一脸正经地趴好。
八云是犬鬼的名字,沈固也不知道钟乐岑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就跟着叫了。沈芝云的旅游计划因为朋友身体不好一再拖延,前天终于出发了,只是地点从丽江改为三亚,准备干脆过了年再回来,于是沈固就把汤圆接了过来。钟乐岑做了一只刻着符咒的小铃铛给汤圆戴上,就不再害怕沈固了。可是连带着的,它也感觉不到犬鬼的异常。汤圆是一只被惯坏了的猫,除了在钟乐岑这里乖,对其他人或生物那也是要欺负一下的。当然如果没戴铃铛,它绝对不敢去惹犬鬼,但现在戴了铃铛,就有点不知死活,时不时地要去挑战一下这条大狗,因此沈固不得不时时盯着,以免这只猫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钟乐岑一边整理礼物一边念叨:“八云你不要欺负汤圆啊,以大欺小,你不脸红么?”
汤圆鬼精鬼精的,看见钟乐岑收拾东西,就喵呜一声跳到他怀里,摆出一副要跟着出门的架式。犬鬼趴在那里,表面上八风不动,其实眼睛也一直瞅着钟乐岑。钟乐岑没办法,拍了拍汤圆:“好了好了,都去,都去。”
好在沈芝云一走,车就归沈固开,带一狗一猫出门倒也不麻烦。钟乐岑抱着汤圆坐副驾,犬鬼趴在后座。说实在的,沈固还是不太放心,一边开车,一边还要从后视镜里监视这家伙。
已经过了上下班的高峰期,车流畅通,沈固开着车,突然从后视镜里看见犬鬼猛地打了个哆嗦,耳朵陡然竖得笔直,身体却趴得更低。沈固眼角余光一扫,看见一辆银白色的丰田跟他们擦肩而过,已经开过去了,驾驶员却似乎转回头来看了一眼。
“那车里的人你认识?”
“唔?”钟乐岑不解。沈固从后视镜里瞥一眼犬鬼:“问你呢,认识?”
犬鬼耳朵仍旧直竖着,喉咙里呜噜了一声,慢慢放松身体。钟乐岑后知后觉地转头去看:“刚才过去的那辆车?”
“嗯。丰田。日本人支持国货。”
钟乐岑表情严肃起来:“是土御门家族的人?”
犬鬼在他的目光之下放平耳朵,又呜噜了一声。钟乐岑皱起眉:“你拿了十握剑,对不对?”
犬鬼不吭声。钟
恋耽美
背发凉。
“死后索命。”沈固简单地说,看着左健已经爬到了一半。
小黑子是什么也看不见,挠了挠头:“可是这跟那论坛有什么关系?”
沈固缓缓地说:“那是言灵――”他刚说到这里,忽然发现烟囱上的影子晃动了一下,突然开始发力往上拉拽下面的男人。在这一瞬间,那影子似乎膨大了一些。
沈固的瞳孔猛然收缩,因为他看出来了,那影子不是膨大了,而是在它的后面还有另一个影子,刚才紧紧贴在一起,这会儿稍微露出来了一点,就显得影子似乎膨大了一些。左健显然也发现了这第二个影子,一边往上爬,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点东西,紧紧握在了手里。
烟囱上的男人身体开始向外倾斜。在下面的人看来,他只用一只手抓着烟囱上的铁梯,另一只手伸在半空中,好像在摆pose,其实沈固看得很清楚,他是被影子拽着,马上就要被拉离烟囱,跌下来了。
左健飞快地往上爬,但影子拽得很用力,眼看男人的手已经要抓不住铁梯。左健突然一甩手,手里的东西直朝着影子飞过去。那是一枚铜钱,上面裹了一张符。铜钱击中影子,居然没有穿过去而是停在半空中,一线白光从符中射出来,影子渐渐变得透明,拉拽着男人的手也渐渐失去了力气,男人趁机把身体又贴回到烟囱上,对着左健大喊:“救命啊!”他还没喊完,已经将要消失的影子里突然又钻出了一个灰影,对着男人扑了上去。在这一刹那,沈固的枪了,子弹带着金光射中钻出来的灰影,爆开一团光,消失在半空中。
“胭脂――”钟乐岑用筷子搅着碗里的饭,沉吟地说,“原来是这样,言灵的力量是从这里来的,看来要找到胭脂,得先找到这个论坛。”
“但是地址是不存在的。”
“存在,只是在各人眼里看来不一样。那女孩给的地址只是她看到的,实际的地址肯定不是这个。那个爬塔吊的李强可能也上过这个论坛,但如果他能告诉你论坛地址,估计和这女孩给的也不一样。”
“鬼居然也会用网络?”
“言灵是不同的。”
沈固觉得钟乐岑的回答很简单,似乎又回到了前些时候冷战的状态,他忍了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到底是出了什么事?要杀要剐,你也让我死个明白行吗?”
“别胡说!”钟乐岑皱起眉,“不是有言灵的例子在吗?你胡说什么。”
“那你就告诉我,别让我这么稀里糊涂的。”
钟乐岑又把头埋进了饭碗里,一粒粒地开始拨弄饭粒。沈固把碗从他面前拉开,伸手按住他的手:“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
钟乐岑终于抬起头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复杂,半天才说:“我比罗靖死得早。”
沈固微微皱了皱眉,心想怎么又提起这事来了:“我知道。”
钟乐岑纠结地看着他:“可是你比我年龄大些。”
沈固愕然:“那又怎么样?”
钟乐岑忍了几天,终于也忍不住了:“那就是说,你不是罗靖!”
“我不是罗靖?”
“我先投胎,为什么却是你年长?那只能说明,你并不是罗靖。”
沈固半天才琢磨过这个味来。好嘛,合着他为了前生的事背了这些天的黑锅,心里好一番内疚,忍受了冷战和钟乐洋的幸灾乐祸,这会儿突然来一句:你不是罗靖,立刻就把前些天的事全部归为了一个笑话。不,这不重要,一个笑话而已,他虽然不幽默,至少还有自嘲的能力,重要的是,钟乐岑对罗靖,那显然是有感情的。罗靖不是为钟乐岑殉情了么?钟乐岑不是连前生的身死都可以不计较原谅他了么?这说明什么?说明两人之间的感情非同一般啊!如果他是罗靖的转世,那当然是感情越深越好,可是现在又说他不是罗靖――敢情他忙活了这么久,全是白忙活了?
“嗯,如果我不是罗靖,你打算怎么办?”
沈固声音轻柔,可是钟乐岑硬是听得打了个冷战――虽然沈固从来没对他发过火,但他现在就是感觉得到――沈固怒了。
“打算把我甩了?”沈固一只手仍然压在钟乐岑手上,连力气都没加大,可是钟乐岑感觉那只手上的肌肉在绷紧,他几乎能感觉到血脉的跳动。沈固的目光紧钉在他脸上,宛如有形。忽然之间,钟乐岑觉得一阵委屈:“我没说过啊。”只是突然发现他不是罗靖,总得让他有个心理适应过程吧?怎么说他现在也比以为沈固是罗靖那一阵适应得快得多了吧?
沈固倒为他的回答愣了一下:“你是说――”
钟乐岑更委屈了:“你还没明白我要说什么就发火?”
沈固眨眨眼睛,平生第一次露出近乎呆滞的表情:“我以为……”
“以为什么?”钟乐岑头一次占了上风,自然大扯顺风旗,噌一下站起来,“你说以为就以为呀?乱发脾气,难怪乐洋说你是军阀!专制!霸道!蛮不讲理!”
沈固看着他指指点点,一副尾巴要翘到天上去的模样,突然心花怒放,站起来直接把人拉进了怀里。钟乐岑被他一把拽过去,一头扎在他胸膛上,差点咬了舌头,顿时大怒:“我还没说完呢!”
“行,行。”沈固眉开眼笑,“你说什么都行,都是我的错。”
钟乐岑不甘心地戳他:“喂,我说,我怎么早没发现你不是罗靖呢?这么明显的一个错误,我居然都没注意到呢。”
沈固心想幸好你早没注意到,否则我说不定连机会都没有了,但是还有点不放心:“你,真的……”不在乎罗靖了?
钟乐岑靠在他身上,眼光也有点茫然,半晌才叹了口气:“前世,师傅教我修佛,教的就是去执去嗔去贪,嗔和贪,我自认已经不在心上,但这执……前生若我真能去执,不执着于验证自己是否真的天生极煞之命,也许就不会害死那么多人。”
沈固抱着他:“那不是你的错。”
钟乐岑头枕在他肩上,苦笑了一下:“不是我的错吗?可是那些人,毕竟是因我而死。我手上的罪孽……”
沈固想起他在三生泉里说的那几句话,忍不住把他再抱紧一点:“你不是仍然转世投胎了吗?那什么红莲地狱,你不是也没有进去吗?就是说,连老天也不认为那是你的错。”
钟乐岑出神了一会,笑了:“嗯,不说这种事了。一执百念生,上一世我已经过执,这一世……难道还要重蹈覆辙?不管你是谁,只要真的对我好,就算是个路人甲,也没什么。”说到最后几句,露出一点调皮的模样来。
沈固亲他一下:“嗯,路人甲也没关系,这想法好。”
钟乐岑叹口气,放松身体靠在他怀里:“想通了,也挺好的……”
沈固心想幸好你想通了,正打算说话,手机响了,拿起来看一眼:“萧楠。”差点把他都忘了。
萧楠的声音疲惫不堪:“钟天师在吗?我们在医院,求求你赶紧让他过来看看吧,欣欣她疯了!”
林欣住在单独的病房里,沈固和钟乐岑过去的时候正有两三个医生在给她做检查,她的父母焦急地等在一边。萧楠悄悄把沈固和钟乐岑带到门边上,让他们能看见林欣:“医生说她是什么购物癖,又说什么神经抑郁需要发泄,我觉得都不对啊,钟天师你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沈固看了一眼,林欣正在床上翻腾,嘴里还不停地叫着:“我要那个,给我打包起来,我要刷卡!”
“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萧楠哭丧着脸,“我们去香港过圣诞,欣欣去商场买东西,说好了十二点钟我过去找她,结果我过去就看见她这样了,好几个保安才把她按住!”
“这样的事,你应该找心理医生吧?”
“不!”萧楠紧张地向四周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在听他说话才压低声音说,“开始我也以为她是心理上有什么突发性的问题,所以直接把她送到医院了,可是她一直在说话,总是在叫彭雪彭雪,听她的话,好像一直是在跟朋友逛街,但,但我确定只有我们两个人去了香港,而且,我也不认识一个叫彭雪的人。”
“也许是她新认识的朋友?”
萧楠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不!后来我去商场问了,售货小姐说,欣欣一直都是一个人,但是不停地自言自语,所以她们怀疑她精神有问题就想不让她再买东西,可是接着欣欣就跟发疯似地一直要买,直到把信用卡刷爆了还是不停……”
病房里,医生给林欣注射了镇静剂,她终于安静了下来。她的父母不停地问着医生,医生也只有摇头,显然也看不出个一二三来。萧楠磨磨蹭蹭地走进去,林父林母立刻把他围了起来。
沈固拉着钟乐岑走到一边去:“我怎么觉得,她像精神分裂症。”
“彭雪,彭雪……”钟乐岑把这个名字反复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来,“那天我们去萧楠家,你说闻到了一股臭味?”
“对。就像尸体腐烂似的,但被檀香味混着,也分辨不清。而且后来这味道越来越淡,等到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闻不出来了。”
钟乐岑想了想,一把抓住他:“我们回家,去把犬鬼带上,再到萧楠家去一趟。”
萧楠家还是那么空空荡荡,萧正帆在公司,萧楠的妈自然是又出去打牌了。钟乐岑弯下腰轻声向犬鬼说:“你闻到这屋子里有股臭味没有?就像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犬鬼转了转脑袋,扬起鼻子对着空气里闻了闻,似乎在仔细分辨。半晌,耳朵突然一竖,纵身就往楼上奔去。钟乐岑三人跟在后头,一直到了萧楠的卧室门口。沈固推开门,犬鬼直奔迎着门的书橱就去了,两条腿一直搭到架子上,对着一块空地,喉咙里呜噜了一声,转头看着钟乐岑。钟乐岑看了看书架,回头问萧楠:“这里本来放的是什么?”
萧楠抓抓脑袋:“放的是什么?我想想……哦,放的是个瓷枕嘛。”
“什么样的瓷枕?”
“就是,一个趴着的小孩,爷爷说叫什么孩儿枕的。啊,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瓷枕被欣欣拿走了!”
“什么时候拿走的?”
“就是你们来的那天。”
“那么你说的那个东西,是不是从那天起就再也没出现过?”
“是啊――啊,你是说,难道是因为那个瓷枕?”
钟乐岑不答反问:“那瓷枕是怎么来的?”
“有人送的啊。”
“谁送的?”
“不,不知道……就是我订婚那天有人送的。”
钟乐岑微微吁了口气:“你最好去查查是谁送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是三尸虫。”
三尸虫
“三尸虫?”萧楠脸色发白,“那是什么东西?虫子?还是妖怪?你是说,那瓷枕里头就藏着三尸虫?”
钟乐岑看了他一眼:“不。其实三尸虫就在你身上。”
萧楠一个哆嗦,神经质地伸手全身乱摸,摸了一圈才醒过神来,“不对!现在那枕头在欣欣家里呀!”
钟乐岑叹口气:“所谓三尸,其实有兄弟姊妹六个,都姓彭。三男三女,男居男身,女居女身,在你身上作祟的是兄弟三个,在林欣身上作祟的是姊妹三个。”
萧楠听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兄弟姊妹六个……难怪,难怪我碰上的是三个,小彭……就是姓彭啊!”
钟乐岑点点头:“对。男的三个,上尸叫彭倨,中尸叫彭质,下尸叫彭矫;女的三个,上尸叫青姑,中尸叫白姑,下尸叫血姑。上尸居脑中,中尸居腹背,下尸居足中。你说小彭,我没有想到,现在林欣叫着彭雪,那应该就是下尸血姑。”
他说一句,萧楠的手就不由自主地在身上移一下,结结巴巴地道:“现在,现在他们还在我身上?我,我怎么从那天你给过我符之后就再没看见他们呢?”
“三尸居于人身,附着在人的神魂之上,是看不见的。你之所以能看见,是因为有人在养三尸,三尸作祟就与平常不同,所以你能看见。至于你从那天之后再没看见,不是因为我的符,而是因为瓷枕已经不在你身边了,所以三尸就到林欣那里去作祟了。”
萧楠惊魂稍定:“那,可是那天一早我就没看见他们,那时候枕头还在啊。”
“那天是庚申日。每到庚申日,三尸便离开人体出外游逛,所以那天你没看到他们。”
“那,那现在怎么办?”
“你要查出来究竟这瓷枕是谁送来的,我才能想办法破这养三尸法。”
“我,我马上就去查。”
出了萧楠家,钟乐岑才轻轻摇了摇头:“萧楠如果像现在这样,就算没有这养三尸法,他也活不长的。”
“为什么?”
“三尸虫中,上尸好宝货,中尸好五味,下尸好五色,其实都是人的嗜欲所化。养三尸,就是把人的嗜欲尽量引发出来。所以林欣会那么疯狂地购物,其实就是因为她本来就有这方面的趋势。不过那时候陪她去购物的应该已经是上尸青姑了,但她分不出来所以还是叫下尸的名字。至于萧楠,纵性爱欲,最先引出的就是下尸彭矫;而且他生活奢糜,中尸上尸也就相继出现。不过即使没有三尸,他这种生活方法也会把自己害了。庚申日是个尸鬼作乱的日子,所以三尸会趁此机会出去。但它们出去总是在夜间人熟睡之时,因为人醒时神魂凝固,它们附着于神魂之上,就不能出去。但这个人假使终日为嗜欲所迷,神魂不定,那虽然醒着,也跟睡了没两样,三尸虫就能在白日出现了。如果萧楠平日神凝气定,即使有人养三尸对他作祟,也只会在睡梦中出现,现在他醒着竟能看见三尸……那已经是神不守舍,长此以往,用不着用养三尸的方法从外部对他作用,他自己体内的三尸就足够了。”
沈固琢磨琢磨萧楠那间装了摄像头的房子,也不禁摇了摇头:“不过,照这么说,三尸居于人体内,那岂不是每个人身上都有?”
“对。”
“……这……”
“其实没什么好怕的,这也跟寄生虫或者细菌一样,人人体内都有,但起不起作用,还看个人了。当然这东西只要存在,终究是个隐患,所以道家炼长生之法,首先就以斩除三尸为第一要务。三尸虫以人的身体为食,在健康的活人体内只能食人精神气血,总嫌不足,每到庚申日,它们就会离开人身去游逛。道家书中说,这一日它们是上天报告人的过恶去了,不过上天这种东西其实还是虚无飘渺,我倒觉得,它们是出去觅食了。所以修道的人逢到庚申日,就沐浴静坐,凝神守一,一天一夜不睡,使三尸虫不能出去。这样守过三个庚申,三尸伏,守过七个庚申,三尸灭,然后用药把它们打下来埋葬,使之永不能复活,那就彻底了。”
“用什么药?肠虫清?”
钟乐岑噗哧一声笑了:“你当它们是蛔虫啊?上尸居于人脑玉枕穴中,肠虫清能作用到脑子里?”
沈固就是想看他笑:“我说,既然这个三尸虫藏在人体里,那人死了它们也就失去了巢穴,为什么还总想人死?”
“刚才不是说了嘛,它们以人的身体为食,在活人体内总嫌吃不够,如果人死了,它们就能吃尸体了,所以它们想人死嘛。而且它们可以从死人体内再飞到新生的人体内去,那还怕什么失去巢穴。”
沈固琢磨了琢磨,也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的意思:“三尸长什么样?”
“嗯,一般来说,会是你最喜欢的样子,那才能迷惑你嘛。”
沈固上下打量他:“你是说,我身上的三尸,都长你的模样?”
钟乐岑又恶心又好笑又觉得有点得意:“呸!三尸虫三尸虫,当然是虫了。上尸是青绿色,中尸黑色,下尸血红色有短毛,都是蠕虫的模样。”
这形容很简单,但就因为简单,反而让人有充分的脑补空间,就算沈固曾经在生满蛆虫的尸体里打过滚,听了这几句话也不由得有点发毛:“那你怎么办?给萧楠和林欣吃药?”
钟乐岑摇头:“那可不是普通的药方,而且也不是马上能见效的。一般是服云母,而且至少服百日以上,在服食的时候还要清心静欲断绝五谷。就萧楠这样子,吃什么也白搭,他也没那个恒心。并且这次是有人养三尸,那与普通的修道去三尸又不同了。还是等他先找出送瓷枕的人,再想办法吧。其实如果不想修长生升仙,也用不着特意去斩三尸,生为凡人,哪有真正能无欲无求的?只要正心诚意,不过份地放纵,三尸也无可如何。”
沈固点头:“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钟乐岑剜他一眼:“牛头不对马嘴。对了,家里没菜了,米好像也快没了,挂面也没了,跟我买菜去。今天犬鬼立功了,给它买好吃的。”
沈固看一眼跟在他旁边的犬鬼:“嗯,总算派上点用场了。喂,呆会去超市,米归你背。”
钟乐岑张大了嘴:“米?它怎么背?”
“捆在背上就是了。”沈固瞥一眼半人高的黑狗,“长这么大块头,背个米算什么。”
钟乐岑嘴巴张开了又合上,最后无语。
这么大的狗当然是不能进超市的,事实上,要不是天黑,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敢带它出门,好在犬鬼不是普通的狗,让他藏在超市外头的停车场上,倒也不怕丢不怕被发现。沈固疑惑地问:“难道它就一直保持这种形态?式神,难道不能隐身或者变身什么的么?”
钟乐岑眼睛盯着前面长长的买便宜鸡蛋的队伍,随口回答:“能。但是它一直受伤未愈。而且它是家养的式神,栗田口一郎并不能算它的真正主人,我怀疑它身上还有与家族结盟时的契约,这契约还在起作用,可能束缚了它的一些能力。而且……”
“而且什么?”沈固看钟乐岑探头探脑似乎有意跟那些大爷大妈们挤一挤,果断地一把把人扯回来,“干什么?”
“鸡蛋便宜――”
“你得排一个小时的队,不要了。”
钟乐岑一边被他拽着走,一边嘟哝:“不过日子。”
沈固低声笑,凑到他耳边小声说:“有那一个小时,我宁愿回家到床上过。”
钟乐岑的脸腾一下飞红,用购物车挡着倒肘给了他一下:“滚蛋!买排骨去。”
“你还没说那‘而且’后边是什么呢?”
“我怀疑十握剑还在它身上,它一直保持这个形态,说不定是为了能携带十握剑。”
“怎么个携带法?吞肚子里?”
“那也未必不能。天丛云剑不就在八歧大蛇体内吗?”
沈固对十握剑倒没什么想法,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那它现在留在你身边,可靠吗?”就算能力被束缚了,或者伤还没好,但毕竟是一条半人高的大狗,就算只做为一条狗,也能咬死人的。
“我觉得没事。就算它不是真心的,只是想在咱们这里暂时寻求一下庇护,那至少现在我们对它还是有用的。”
沈固皱皱眉。对他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冒险。不过钟乐岑挥了挥手:“没事的,它现在就是一条狗呀,别的不行,对付狗我还是可以的。别忘了,我是兽医呀!”
沈固苦笑摇头:“兽医,咳!”
钟乐岑偏头对他顽皮地笑笑,伸手叫售货员拿肉。把肉包好放到购物车里,他推着车回身:“去买点酸奶吧,那个――唔――”
“怎么了?”沈固看着他突然转回身来,几乎撞在自己胸前,赶紧伸手扶住,“怎么了?”
“看见不想看见的人了。”钟乐岑苦笑,双手捂着眼睛,“张家大少,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了。”
“谁?”沈固一手扶着他,一手扶住购物车,抬眼看去,就看见对面水产区一个年轻人靠着水箱站着,脸上带着点不耐烦的表情,手里叮叮当当地拨弄着一个银光铮亮的打火机。以沈固的视力,一眼就看见那打火机外壳上的zippo标志,而且是个限量版的。当年牌九刚入伍的时候还不脱纨绔习气,抽烟喝酒赌博五毒俱全,而且最喜欢收集打火机。住一个寝室的时候沈固曾经一边擦枪一边被迫听他的打火机经,而且看了一批他最心仪的打火机图片,其中就有这一款zippo的限量版。牌九当时无限心酸地说这个好贵,他老爹不肯给他买,但他那拖油瓶拖过来的哥哥却有一个云云。
“就是拿着打火机的那个?”放眼望去,不管是谁,第一眼一定会看见的就是那位,比起挤在旁边挑鱼的大爷大妈们,这位实在太醒目了。
钟乐岑捂着眼睛点点头:“龙虎山张家的长房长孙,这一代的第一继承人,张靖存。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跑到滨海来。”
沈固皱眉:“你眼睛怎么回事?”
钟乐岑仍然捂着眼睛:“不知道。我可能天生跟他不对盘,从小时候起就是这样,只要一看见他,眼睛就疼得厉害。当年张家老爷子带他到我家炫耀,那时候我都九岁了,可眼睛疼得当场就哭了,乐洋以为他欺负我,弄了一包辣椒水去喷他的眼睛,结果被叔叔狠揍了一顿。”
沈固掰开他的手:“我看看。”其实眼睛没什么异样,既不红也不肿,可就是不停地流泪。沈固轻轻摸摸,发现钟乐岑眼角的那颗朱砂痣异样地发热,“疼得厉害?”
钟乐岑点点头:“不能睁眼。”
“那就不睁。”沈固把他搂在身边,“咱们走,离他远点就是了。”
“我看不见。”
“有我呢。”
钟乐岑不吭声了,乖乖地倚着沈固,一手按着购物车的扶手,慢慢往收银口走。走了几十步,眼睛就觉得轻松多了。
“好点了?”沈固低头看他,顺手轻轻抹去他眼角的泪水,“这到底算是什么毛病?”
“嗯,好多了。只要离他远点就没事。这个,我爷爷和张老爷子都没弄明白。也许,他身上佛气太重,我与佛无缘的关系吧。”
“我听乐洋说,他出生就带着什么佛家六字真言?”
“嗯。听说他出生的时候周身都有金色真言护持,所以张家欣喜若狂,天生的集佛道两家之长,这是数百年张家都没出过的天赋。”
钟乐岑说得有点惆怅。沈固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号称是不世出天才的张靖存,却发现他身边多了个人,正仰着头跟他解释什么。这人他认识,不就是曾经跟着庞峰云他们干过几天的小麦嘛。虎伥事件里他们曾经想找他,可是听说回家看外婆去了,现在这是,看回来了?既然跟天师在一起,还是个号称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天师,那想必,跟虎伥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看什么呢?”离远了些,钟乐岑敢睁开眼了,但不敢回头看。
“看见个认识的人。”沈固回过头来,“看东西没问题吧?”
“没。看不见他就好了。”
沈固一手仍旧搂着他:“奇怪了,就算你与佛无缘,他与佛有缘,也不至于这么让你扎眼吧?”
“谁知道呢。这也是我猜的,爷爷都搞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也可能我天生就是凶煞之命,人家却是佛道中人,天生的正邪不两立吧。”
“胡说!”沈固不爱听他说这个,“什么天生的正邪不两立,他就正?你哪里邪了?我看他那副样子,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身上那煞气也不轻。”沈固没往下说,张靖存身上那股劲儿,他倒觉得跟自己有点像,只是大约没见过血,不像他这么淬厉罢了。但以他的眼力,同道看同道,看得出来。
钟乐岑笑了一声:“嗯,你还真没说错。佛家讲究慈悲为怀,可是张少一出手,除了魂飞魄散没别的。听说开始的时候张家上下都觉得他天赋异禀兴奋得要命,后来就有点头疼了。”
“那不好么?”不正说明能力强?
钟乐岑笑笑:“嗯,估计你们做特种兵的觉得好,可是你现在当警察,觉得这样好不好?”
沈固一点就透:“哦。”
“超度什么的法术他统统用着不灵,叫他收魂的,他出手就给灭了,张家长辈怎么教,最后也就是一个魂飞魄散。”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过犹不及,他比你也强不了多少。”
钟乐岑叹口气:“还是强的。他这是灵力太过不会控制,总比我什么都没有强。”
沈固嗤之以鼻:“不会控制和没有也没什么两样,行了,别说他了,结帐了结帐了。”
钟乐岑掏出信用卡结帐,一面还在琢磨:“他跑到滨海来做什么?一般小事,不会惊动张家,那必然是有什么大事了。难道是萧家请他来的?不对,也不可能这么快啊……”
沈固不太乐意了:“你总琢磨别的男人干吗?”
钟乐岑张大了嘴巴看着他,沈固轻轻一托他下巴:“虫子飞进去了。”
钟乐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这是――”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吃醋?
沈固干咳了一声:“犬鬼呢,赶紧出来背米!”
招魂
虽然沈固不怎么放心犬鬼,但这条狗的表现还是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出现攻击性行为。言灵仍然是毫无线索,沈固经常半夜里拿自家电脑上天涯去逛,但从来没碰上那个什么“废话篓子”,一时间束手无策。唯一的安慰就是萧士奇再也不来麻烦他了,估计是发现了他没有利用价值的缘故。
“我们今天去看非非吧。”沈固一到家,钟乐岑就快活地抱出一盒蛋糕来,“非非今天过生日。”
沈固点点头,眼光突然瞥到旁边的犬鬼,立刻一声断喝:“八云!”犬鬼应声把爪子从汤圆身上收回来,一脸正经地趴好。
八云是犬鬼的名字,沈固也不知道钟乐岑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就跟着叫了。沈芝云的旅游计划因为朋友身体不好一再拖延,前天终于出发了,只是地点从丽江改为三亚,准备干脆过了年再回来,于是沈固就把汤圆接了过来。钟乐岑做了一只刻着符咒的小铃铛给汤圆戴上,就不再害怕沈固了。可是连带着的,它也感觉不到犬鬼的异常。汤圆是一只被惯坏了的猫,除了在钟乐岑这里乖,对其他人或生物那也是要欺负一下的。当然如果没戴铃铛,它绝对不敢去惹犬鬼,但现在戴了铃铛,就有点不知死活,时不时地要去挑战一下这条大狗,因此沈固不得不时时盯着,以免这只猫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钟乐岑一边整理礼物一边念叨:“八云你不要欺负汤圆啊,以大欺小,你不脸红么?”
汤圆鬼精鬼精的,看见钟乐岑收拾东西,就喵呜一声跳到他怀里,摆出一副要跟着出门的架式。犬鬼趴在那里,表面上八风不动,其实眼睛也一直瞅着钟乐岑。钟乐岑没办法,拍了拍汤圆:“好了好了,都去,都去。”
好在沈芝云一走,车就归沈固开,带一狗一猫出门倒也不麻烦。钟乐岑抱着汤圆坐副驾,犬鬼趴在后座。说实在的,沈固还是不太放心,一边开车,一边还要从后视镜里监视这家伙。
已经过了上下班的高峰期,车流畅通,沈固开着车,突然从后视镜里看见犬鬼猛地打了个哆嗦,耳朵陡然竖得笔直,身体却趴得更低。沈固眼角余光一扫,看见一辆银白色的丰田跟他们擦肩而过,已经开过去了,驾驶员却似乎转回头来看了一眼。
“那车里的人你认识?”
“唔?”钟乐岑不解。沈固从后视镜里瞥一眼犬鬼:“问你呢,认识?”
犬鬼耳朵仍旧直竖着,喉咙里呜噜了一声,慢慢放松身体。钟乐岑后知后觉地转头去看:“刚才过去的那辆车?”
“嗯。丰田。日本人支持国货。”
钟乐岑表情严肃起来:“是土御门家族的人?”
犬鬼在他的目光之下放平耳朵,又呜噜了一声。钟乐岑皱起眉:“你拿了十握剑,对不对?”
犬鬼不吭声。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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