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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作者:胖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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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作者:胖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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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会了。”
“那你怎么不知声?”
“哦,我在想,这个清吧什么时候变污吧了。”
长发及腰的老板娘风情万种的瞥了秦小欢和自家那位一眼,丝毫没有被撞上的尴尬,懒得搭理这两个见面就掐的二货。明明可以为对方两肋插刀,可平时见面就恨不得插对方两刀,真是冤家。
说一句你俩玩儿,就转身出了吧台,走到一边的卡座上,追她的韩国欧巴去了。
今天清吧里没有客人,秦小欢?那是朋友,不是客人。
桃红色头发那个叫杨清怡,看名字都以为是个淑女,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这货就是个井,横竖都是二。你见过逮谁让谁喊自己小怡的人吗?上到八十岁老耄,下到三岁孩童,全都不放过。也不怕总让别人喊小姨折了自己的寿!
长发那位是井宝的女朋友,叫冯春敏,英文名叫may,名字俗气,但人家好歹是麻省理工毕业的,虽然长得一脸妖艳的样子,总有种烟视媚行的感觉,但真是人不可貌相。毕竟业余爱好都能练到跆拳道黑带,柔道八段的人可不是能随便闹着玩的。听井宝说,不少人因为may的样子就想调戏她,结果都被打的哭着回家找妈了。只有井宝凭着坚持和不要脸,哦对,还有坚持不要脸这件事才把这段跨国异地恋搞定。
认识他们,源于上次分手后,秦小欢买醉买到了这家清吧。大概就是因为这里环境好,人少吧。秦小欢记得当时环顾了下环境,觉得就算自己醉倒了,人身安全也应该有保障,于是就放心的喝大了。
后来在数次喝大之后,井宝终于火了。抓着秦小欢就往卫生间冲,把秦小欢的头按进洗手池,喝多了的秦小欢挣脱不出,被水流冲击的酒也醒了大半。终于举手投降,井宝这才放过她。
等秦小欢彻底酒醒后,看着一直照顾他黑眼圈浓重的井宝,说了声谢谢。
井宝没说不客气,只是说,别为了一个男人毁了自己。
诶?不是为了男人啊!
那是?两个人忽然对上目光,彼此了然的点点头,基情就此结下。
后来是怎么变成胡打乱闹的状态,秦小欢觉得都是井宝的错,二到让自己总忍不住吐槽,而井宝觉得,秦小欢这货太腹黑,还爱招欠,哪壶不开提哪壶,一张嘴自己就想打她,实在是忍不住。
后来有了冯春敏,两个人的关系才勉强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起码打起来不至于动手了——谁也打不过may。may对此也很是无奈,这两个二货,一丘之貉,见面就呛,不见面又想,是闹哪样?
再后来may也就麻木了,只要不动手,万事随他。
“你不是陪你大学同学吗?怎么想起来跑这吃狗粮了?”井宝问。
“你才吃狗粮,你全家都吃狗粮。哼!默语回去了!”
“你看你这一脸被抛弃的样子,明明就是条可怜的小狗,还说不想吃狗粮。”
“你,你,你信不信我咬死你!”
“咳嗯。”may在一旁咳嗽了一声。
两个人瞬间消声。
惹不起。
井宝拆了一只烟递给秦小欢。秦小欢摆摆手,说:“戒了。”
井宝若有所思,哦了一声,也没再让,自己点了起来。
“你俩近况不错啊?看你俩天雷勾地火那样。”
“咳,老夫老妻了,有什么勾不勾的。”井宝想起刚才被看见那幕有点脸红,秦小欢要是不来,自己搞不好就被反攻了,话说媳妇最近的攻气越来越强,是不是欠收拾?井宝摸着自己的下巴,赶快转移了话题。“欢欢,你也老大不小了,还不找一个,不然就你那工作性质,光剩下孤独终老了。天天在医院里对着要死要活的病人,死气沉沉的,人都耗憔悴了。还挣不了仨瓜俩枣的,何必呢。我跟我媳妇商量了,要不你辞职,我们给你留个副总的位置,以你的能力绰绰有余。虽然得从头捡起,但是我相信你没问题。”
“咳,我除了干这个,我怕我别的什么都干不好。”秦小欢知道井宝的好意,但还是又一次拒绝了。
第12章 12
井宝并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传说中的富好几代吧。家里打清朝就是低调的大户人家,后来几经变迁在关键的时候都站对了队伍。解放以后,家里为官的为官,经商的经商,竟然就这么一直富了下去。
按照井宝的话说,她不是她这一代最叛逆的人,听她那意思,她家里还有比她是拉拉这件事更作妖的人,具体井宝没说过,秦小欢也无意打听,对于豪门恩怨,秦小欢表示完全没有兴趣。井宝在家里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家族的事儿跟她也没什么关系,撑死就是逢年过节回祖宅吃个饭。这个好几世祖靠着家里在她成年后给她的第一笔钱,顺利赚了第一桶金。可能还真是有经商天赋吧,竟然短短几年内,在本地的同行业里有了龙头的趋势。至于这个清吧,完全是一时兴起,无聊开着玩的。
也幸亏这个清吧的存在,让井宝遇到秦小欢这个投脾气的家伙。
习惯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秦小欢身上这种单纯不世故的有点耿直又重情重义的性格就显得尤为可贵起来。所以比起秦小欢,井宝更加看重这份友情。再说,顺着自己说话的人大把的抓,见面就跟自己掐架,得理不饶人,没理搅三分的人,可真是不好找。
关于换工作这件事,井宝已经提了很多次了。现在大环境不好,为了转移矛盾,舆论总是把焦点聚集在医患关系上,借此来掩盖体制上的硬伤,伤医事件屡见不鲜,医生和患者之间,彼此都失去了信任。互相防备是常态。
没看医院的保安越来越多么?
可秦小欢就是死心眼,一条道非要走到黑,也不知道是真心热爱医学事业呢还是因为太懒了不喜欢变故。井宝觉得这货可能两者都有点,但主要还是因为后者。知道秦小欢跟家里的关系不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井宝经常感同身受,动不动就像老妈子一样唠唠叨叨,为秦小欢操碎了心。
拍了拍井宝的肩膀,以示安慰。井宝端给秦小欢一杯热朱古力,问她,“没开车吧?”“没。”得到肯定回答后,井宝往秦小欢的杯里又倒了些朗姆酒并挤入了一圈焦糖。朗姆的酒香激发了巧克力的醇厚,焦糖的甜又冲淡了朗姆的酒精气味,非常和谐。秦小欢就喜欢这一口儿。温暖且甜蜜。
“靳默语说她下个月就过来住了。”
“为什么?她不是有老公了?”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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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作者:胖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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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会了。”
“那你怎么不知声?”
“哦,我在想,这个清吧什么时候变污吧了。”
长发及腰的老板娘风情万种的瞥了秦小欢和自家那位一眼,丝毫没有被撞上的尴尬,懒得搭理这两个见面就掐的二货。明明可以为对方两肋插刀,可平时见面就恨不得插对方两刀,真是冤家。
说一句你俩玩儿,就转身出了吧台,走到一边的卡座上,追她的韩国欧巴去了。
今天清吧里没有客人,秦小欢?那是朋友,不是客人。
桃红色头发那个叫杨清怡,看名字都以为是个淑女,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这货就是个井,横竖都是二。你见过逮谁让谁喊自己小怡的人吗?上到八十岁老耄,下到三岁孩童,全都不放过。也不怕总让别人喊小姨折了自己的寿!
长发那位是井宝的女朋友,叫冯春敏,英文名叫may,名字俗气,但人家好歹是麻省理工毕业的,虽然长得一脸妖艳的样子,总有种烟视媚行的感觉,但真是人不可貌相。毕竟业余爱好都能练到跆拳道黑带,柔道八段的人可不是能随便闹着玩的。听井宝说,不少人因为may的样子就想调戏她,结果都被打的哭着回家找妈了。只有井宝凭着坚持和不要脸,哦对,还有坚持不要脸这件事才把这段跨国异地恋搞定。
认识他们,源于上次分手后,秦小欢买醉买到了这家清吧。大概就是因为这里环境好,人少吧。秦小欢记得当时环顾了下环境,觉得就算自己醉倒了,人身安全也应该有保障,于是就放心的喝大了。
后来在数次喝大之后,井宝终于火了。抓着秦小欢就往卫生间冲,把秦小欢的头按进洗手池,喝多了的秦小欢挣脱不出,被水流冲击的酒也醒了大半。终于举手投降,井宝这才放过她。
等秦小欢彻底酒醒后,看着一直照顾他黑眼圈浓重的井宝,说了声谢谢。
井宝没说不客气,只是说,别为了一个男人毁了自己。
诶?不是为了男人啊!
那是?两个人忽然对上目光,彼此了然的点点头,基情就此结下。
后来是怎么变成胡打乱闹的状态,秦小欢觉得都是井宝的错,二到让自己总忍不住吐槽,而井宝觉得,秦小欢这货太腹黑,还爱招欠,哪壶不开提哪壶,一张嘴自己就想打她,实在是忍不住。
后来有了冯春敏,两个人的关系才勉强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起码打起来不至于动手了——谁也打不过may。may对此也很是无奈,这两个二货,一丘之貉,见面就呛,不见面又想,是闹哪样?
再后来may也就麻木了,只要不动手,万事随他。
“你不是陪你大学同学吗?怎么想起来跑这吃狗粮了?”井宝问。
“你才吃狗粮,你全家都吃狗粮。哼!默语回去了!”
“你看你这一脸被抛弃的样子,明明就是条可怜的小狗,还说不想吃狗粮。”
“你,你,你信不信我咬死你!”
“咳嗯。”may在一旁咳嗽了一声。
两个人瞬间消声。
惹不起。
井宝拆了一只烟递给秦小欢。秦小欢摆摆手,说:“戒了。”
井宝若有所思,哦了一声,也没再让,自己点了起来。
“你俩近况不错啊?看你俩天雷勾地火那样。”
“咳,老夫老妻了,有什么勾不勾的。”井宝想起刚才被看见那幕有点脸红,秦小欢要是不来,自己搞不好就被反攻了,话说媳妇最近的攻气越来越强,是不是欠收拾?井宝摸着自己的下巴,赶快转移了话题。“欢欢,你也老大不小了,还不找一个,不然就你那工作性质,光剩下孤独终老了。天天在医院里对着要死要活的病人,死气沉沉的,人都耗憔悴了。还挣不了仨瓜俩枣的,何必呢。我跟我媳妇商量了,要不你辞职,我们给你留个副总的位置,以你的能力绰绰有余。虽然得从头捡起,但是我相信你没问题。”
“咳,我除了干这个,我怕我别的什么都干不好。”秦小欢知道井宝的好意,但还是又一次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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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宝并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传说中的富好几代吧。家里打清朝就是低调的大户人家,后来几经变迁在关键的时候都站对了队伍。解放以后,家里为官的为官,经商的经商,竟然就这么一直富了下去。
按照井宝的话说,她不是她这一代最叛逆的人,听她那意思,她家里还有比她是拉拉这件事更作妖的人,具体井宝没说过,秦小欢也无意打听,对于豪门恩怨,秦小欢表示完全没有兴趣。井宝在家里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家族的事儿跟她也没什么关系,撑死就是逢年过节回祖宅吃个饭。这个好几世祖靠着家里在她成年后给她的第一笔钱,顺利赚了第一桶金。可能还真是有经商天赋吧,竟然短短几年内,在本地的同行业里有了龙头的趋势。至于这个清吧,完全是一时兴起,无聊开着玩的。
也幸亏这个清吧的存在,让井宝遇到秦小欢这个投脾气的家伙。
习惯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秦小欢身上这种单纯不世故的有点耿直又重情重义的性格就显得尤为可贵起来。所以比起秦小欢,井宝更加看重这份友情。再说,顺着自己说话的人大把的抓,见面就跟自己掐架,得理不饶人,没理搅三分的人,可真是不好找。
关于换工作这件事,井宝已经提了很多次了。现在大环境不好,为了转移矛盾,舆论总是把焦点聚集在医患关系上,借此来掩盖体制上的硬伤,伤医事件屡见不鲜,医生和患者之间,彼此都失去了信任。互相防备是常态。
没看医院的保安越来越多么?
可秦小欢就是死心眼,一条道非要走到黑,也不知道是真心热爱医学事业呢还是因为太懒了不喜欢变故。井宝觉得这货可能两者都有点,但主要还是因为后者。知道秦小欢跟家里的关系不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井宝经常感同身受,动不动就像老妈子一样唠唠叨叨,为秦小欢操碎了心。
拍了拍井宝的肩膀,以示安慰。井宝端给秦小欢一杯热朱古力,问她,“没开车吧?”“没。”得到肯定回答后,井宝往秦小欢的杯里又倒了些朗姆酒并挤入了一圈焦糖。朗姆的酒香激发了巧克力的醇厚,焦糖的甜又冲淡了朗姆的酒精气味,非常和谐。秦小欢就喜欢这一口儿。温暖且甜蜜。
“靳默语说她下个月就过来住了。”
“为什么?她不是有老公了?”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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