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哥 作者:初小禾

    这么有缘!”

    他没有坐去床上,一方面是不忍心破坏那褶子都没有的床,一方面觉得坐别人的床不礼貌,哪知乐然非常坚持,“沈队你坐吧,这床软,比椅子舒服。”

    沈寻还是没坐,提起放着速冻丸子的口袋蹲在墙角的小冰箱边,拉开门一看,里面竟然漆黑一片。

    一旁的插头都没塞进插座……

    “怎么不用冰箱?”

    “没有需要冻的东西,开着也浪费电。”

    沈寻悄悄翻了个白眼,将插头插上去,又挽起袖子给冷冻室做了一次清洁,才把已经有融化迹象的丸子放进去。

    这一番折腾,上班时间早就过了。

    乐然有点急,“沈队,咱们迟到半小时了。”

    “你有任务吗?”

    “啊?”

    “周五下午是运动时间,算是福利吧。没有任务的警员一般会去运动场打篮球,有任务的当然得忙自己的事。我今儿反正没任务,也没收到开会通知。你有?”

    乐然一愣,“没有。”

    “那就行。这儿收拾好了,我们也去打篮球。”

    出门时,乐然执意要将“屯粮”的钱还给沈寻,沈寻不收,笑得略有深意,“你跟了我,我有义务照顾你。你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亲人,有什么难处呢,可以尝试着依靠我。”

    乐然指尖被麻了一下,极浅极轻,他垂下眼睑,抿了抿唇,又抬起眼,看着沈寻认真地点头道:“嗯。”

    运动场上果然有警员在打篮球,沈寻本想带乐然也去玩一局,哪想刚走到办公楼就被领导的电话叫走。乐然一个人回到刑侦队,没什么事做,坐在座位上看了一会儿前阵子的案情资料,昏昏欲睡,刚好小白不知从哪儿回来了,两人都无事可干,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乐然对沈寻有点好奇,又不好意思直接问,于是委婉地跟小白打听道:“沈队以前破过很多案吧?还没30岁就当上刑侦队长了。”

    小白又偷了两袋果汁,自己一袋,乐然一袋,“厉害是厉害,不过也不单是厉害。”

    “嗯?什么意思?”

    “我们进公安系统都是从下面往上面爬对吧?但沈队不一样,他是从上面降下来,再一步一步往上走。”

    乐然听得云里雾里。

    小白又说:“这么解释吧,沈队本来就是上面的人,他就像那什么来着,你们部队里的……对了,索降!他从直升机里索降到咱们地面上来,镀一层金,再原路返回。”

    乐然咧了咧嘴,眼底生出若有若无的憎恶,“你的意思是沈队家里很有背景?”

    “不是很有,是非常有,大大地有!”

    乐然脸色不太好看,略显失望道:“哦。”

    在这几日的相处中,他其实已经察觉出沈寻有些“关系”,但不清楚这“关系”有多深,如今听小白一说,才知沈寻的背景也许是能够通天的那种。

    而他最恨的,便是只手遮天的权贵。

    这么一想,心里就很是别扭。

    一方面沈队人挺好,照顾他,给他讲案子,还买了一堆食物让他夜里饿了吃。另一方面沈队却是权贵阶层,是不用怎么努力就可以踩在别人头上,将普通人的人生与梦想践踏得一无是处的人。

    他无法忘记自己在这类人跟前吃过的亏。

    离开军营时,他甚至觉得一辈子都被这些人毁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沈寻开完会回来,不知他心理起了变化,经过他的座位时在他头上一拍,心情似乎很好道:“周末有安排吗?”

    他下意识地一躲,头都没抬,“没安排。”

    沈寻以为他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索性收回手,也不尴尬,“上次说好指导我射击,明天行吗?”

    乐然险些忘了这茬,心里虽有些不乐意,但想着答都答应了,反悔未免太小人,于是点头道:“没问题,明天几点?”

    “上午10点吧,我睡会儿懒觉。”

    下班后,乐然去食堂吃了饭,休息片刻后又赶去器械训练场锻炼,9点多回到宿舍,洗澡洗衣,一通忙活下来,虽然没饿,但想着冰箱里有食物,嘴里就有点馋。

    忍到10点多时,理智终于败给了食欲,他拧出一包虾饺快速撕开,又拿了一包干面,蹲在地上馋兮兮地等水煮开,倒上固体汤料,吃出了火锅的架势。

    洗碗筷时,他又很自责,倒不是怕吃太多长肥,而是吃了“嗟来之食”。

    自打知道沈寻家里“不得了”,他心里就有点堵。

    想来想去,他决定将钱还上,但怎么还,他打了个嗝,暂时没想出来。

    次日,沈寻果然按时到了。

    与工作日不同,周六的刑侦队长穿了一身黑色运动服,远远看去,显得身材修长,两腿尤其惹眼。

    乐然却还是穿着一身警服,像个周末加班的倒霉孩子。

    沈寻笑着走近,英俊的眉目似乎比工作时温和许多,往他背上一拍,笑道:“师傅,今天就麻烦你多多指教了。”

    乐然心尖抽了一下,酥麻感随着血液涌向全身,他挺起腰背,不太自然地咳了一声,刻意老沉道:“说不上指教,交流交流罢了。”

    室内靶场空无一人,两人取了92式手qiang,站在离胸环靶15米远的地方。5声qiang响后,乐然的靶子中心只有一个弹孔――特种部队qiang王的绝活,多qiang同孔。

    而沈寻的靶子就比较惨了,只有1发挂在10环圈上,另外4发分散在6到8环。

    沈寻没认真打,但就算认真打,比无法保证qiang qiang10环,跟别说多弹同孔。

    乐然取下靶纸,一本正经地用部队的那一套说教,“弹着点分散,说明稳定性低。稳定性为什么低,因为你没有控制好呼吸,也没有协调好击发瞬间的手指运动……”

    理论道理沈寻在警校时早就学过,这些年也没忘,不过刑警不比特警,更不比军队里的特种兵,qiang法过得去就行了,没人在破案之余还潜心研究如何qiang qiang10环。

    不过被乐然“教做人”时,沈寻却听得十分认真,时不时点个头,一副受益匪浅的样子。

    乐然讲完后,两人继续练习。沈寻的弹着点还是分散得厉害,几轮打完后,乐然有些看不过去了,竟然从后面抱住他,握着他的手,严肃道:“应该这样瞄准……”

    沈寻嘴角扬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笑道:“好的,师傅。”

    练至中午,两人都出了一身汗。乐然饿了,建议去食堂解决午饭。沈寻却说:“今天周末,食堂没几个好菜。这样吧,我们去菜市场买些肉和菜,去我家里自己做。”

    第15章 第十五章

    沈寻的家离市局不远,开车不堵的话,一刻钟就能到。

    乐然本以为像沈寻这样“有背景”的人,住的一定是豪宅,家里说不定还有佣人。到了小区才发现,那不过是一栋普通的中档电梯房。

    沈寻的车也很普通,20来万的大众,虽然比乐然在部队开习惯的“勇士”军用吉普坐着舒服,但终究比不上官宦子弟标配的豪车。

    坐上沈寻车之前,乐然甚至异想天开地以为他的座驾是一辆红旗。

    时值周六中午,走在小区里能听到各家各户传出的炒菜声响,小孩儿三两成群在健身器材边追追打打,几位老人坐在凉亭里,杵着拐杖,一脸幸福地嗑叨着东家长李家短。

    乐然跟着沈寻进电梯,顺口问道:“你就住在这儿?”

    “不然住哪儿?”沈寻双手都拧着购物袋,手臂贴着左边裤兜,“帮我拿一下钥匙。”

    乐然犹豫了一会儿,手刚刚伸进裤兜,电梯门就“叮”一声打开,门口刚好站着一个背书包的小孩,大声喊道:“大帅,有人摸你包!”

    乐然立即缩回手,难堪地瞪着小孩。

    沈寻走出电梯,笑着踹了小孩一脚,“大帅乐意让他摸,多管闲事,快进去,要关门了。”

    电梯门合上时,乐然看到小孩冲他做了个鬼脸。

    沈寻说,那家伙是隔壁家的小孩,6岁,淘气得不得了,警匪片看太多,成天幻想自己是市局的刑侦队长。

    乐然开门的手顿了一下,扭头道:“市局刑侦队长不是你吗?”

    “所以我是他偶像啊。”沈寻挑起眉,“没听见他叫我大帅吗?”

    “不是长得帅的帅?”

    “他觉得是统帅的帅,不过也有长得帅的意思吧。”

    乐然唇角撇了撇,钥匙转三下,门开了,里面光线很好,有一股浅浅的洗衣粉味道。

    沈寻将菜放在地上,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绅士地一摊手,“欢迎。”

    乐然换了鞋,走进一看,才知道洗衣粉的味道来自哪里――开放阳台上,一套蓝灰格子的床单与被套正因为微风而轻轻摇晃。

    沈寻拉开运动服的拉链,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看什么呢?”

    “那是你自己洗的?”乐然指着被套问。

    “是啊,昨晚洗的,怎么?”

    “……没什么。”

    乐然左右看了看,客厅的装潢与摆设都非常简洁,奶白色的皮沙发,透明玻璃茶几,落地窗,电视……和普通家庭似乎没什么区别。

    沈寻脱下外套,一边朝卧室走一边说:“我这儿面积不大,两室一厅,另一间是书房……对了,你玩游戏吗?”

    乐然摇摇头,“不玩。”

    “不玩就来给我打下手,时间不早了,争取早点吃上饭。”沈寻站在卧室门口,将外套往里一扔,又道:“你穿那么多不热啊?”

    乐然看看他光着的双臂,与黑色背心下若隐若现的胸肌,喉咙有些干涩,后颈上也早已渗出汗珠,却突然倔起来,“不热。”

    沈寻笑了笑,也不继续劝,提起菜走进厨房,蔬菜丢进水池里,肉放在砧板上,动作熟练,像个做惯了家务活的家庭煮夫。

    乐然跟着他淘米洗菜,忽然怀疑小白信口雌黄,胡乱编料唬自己――沈队没住别墅没请佣人,床单自己洗饭菜自己做,怎么会是一手遮天的权贵之子?

    一小时后,午餐出炉,三菜一汤,三荤一素,油酥猪蹄、红烧小排骨、干炒带鱼、豌豆尖蛋花汤,个个色香味俱全,吃得乐然怀疑上了一回价格不菲的馆子。

    收拾碗筷时他更加确信地想,小白一定撒谎了,要不就是记错了。

    午后阳光大好,沈寻却有些春困,坐在沙发上就不想起来。乐然吃得太撑,坐着难受,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好几圈,停在茶几前时,才注意到沈寻好像睡着了。

    他充分发扬当特种兵时“行无声”的本事,蹑手蹑脚走近,弯下腰,细细观察沈寻睡觉的样子。

    如电梯里那小孩喊的一样,沈寻就算单看长相,不管气质与职业,也担得起“帅”这称呼,而且不是那种小白脸一般的帅,而是磊磊落落,棱角分明的帅。

    乐然看了一会儿,直起身子,目光落在沈寻手臂的肌肉上,退后几步,小心脱下自己的警服,小臂折上,挤出上臂的肌肉,又对比了一下沈寻的,得出还是自己比较强壮的结论。

    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变得很好。

    沈寻其实没有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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