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 作者:小迟晚殳
分卷阅读32
故人 作者:小迟晚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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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吗?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开签售会,她画绘画本之类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和出名,也不喜欢那样被大家盯着看的场面。
不过,如果这样能吸引林漫,能让林漫知道她就是无离本人。。。也许。。。也可以有些例外。
挂了电话,她看到还有个未接来电,居然是林漫打来的,她很意外。她看了下时间,应该就是刚刚她在楼下躲雨的时候打来的,难道她在窗子那里看到她了?
ps:吕方的这首(无缘)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无缘分伴你上路,但我心未别你半步。
可知道情怀从未老,无奈各有各路途。
第26章 26 我想当你床头的那盏灯
当计疏突然冲进大雨里跑向马路的时候,林漫的心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胆颤心惊。本来她还打算下楼去送伞,还没等她行动,对方却出人意料的先行了一步。
这样淋雨会感冒的啊傻瓜,就不能多等一下么?林漫郁闷。
她放下手机,出卧室,拿起桌上的电视遥控,按开了电视调到放歌的频道,客厅里立马想起降央卓玛的歌声。
林漫喜欢她的歌。
放下遥控,听着歌进卫生间洗漱,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害怕安静,哪怕只是电视里的声音也好过寂静无声。
林老娘和秦亚枫不止一次的鼓动她回到家乡去,她不是没有考虑过,这座城市,没有家,没有父母,没有好朋友,也不是繁华的大城市。
很多次午夜梦回,她也会问自己留在这里究竟是在留恋什么。
也许有一天,她也会离开。
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漫笑了笑,却看到眼角的鱼尾纹,她弹了下自己的脸,无奈的承认自己已经快奔三了。
洗完出来开了冰箱,里面也没什么可吃的东西,拿了颗鸡蛋关了冰箱,然后从灶台上的柜子里拿了袋波纹面,做了个鸡蛋汤面。
有些食不知味的吃完,把碗洗了回卧室,放床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是短信,她拿起来看,是计疏发来的:刚刚我的手机不在身边。
林漫看着短信,嘴角扬起,回信:刚刚我看到你在对面楼下躲雨。
短信很快又回过来了:嗯,刚刚去晨跑了。
林漫:刚淋雨了吧,别感冒了。
计疏:嗯,不会,已经洗过澡了。
林漫看着洗澡两个字,不争气的脸红了一下,她觉得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了。
不过林漫却是再也没有刚刚那个勇气去表白。
以后吧,找个合适的时机。她默默在心里和自己说。
假期的最后一天林漫就在和计疏聊短信和看电视刷论坛间飞快过去了。
隔天,林漫定了早起闹钟,起床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回到学校做牛做马了。
其实林漫的工作还算轻松,她教的是历史,会选择历史还要追溯到高中时期,那时候高二文理分科,她选的自然是文科,历史老师是位三十来岁的女老师,姓左,长得很漂亮,也很见多识广。每次上历史课,左老师总会在离下课的最后十分钟里给大家讲一些特别有意思的历史小故事,枯燥的历史课就因为这短短的十分钟变得生动有趣,让人充满期待。
林漫慢慢的就喜欢上了历史,经常读一些古代闲书野史,也因此知道了其实在古代就有很多同性恋,先不说那些名人事实的真假,但是这说明自古以来同性恋就是存在的,并不是什么惊天逆道的事。
比如郑板桥就在他的《板桥自叙》写道:“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有一言干与外政,即叱去之,未尝为所迷惑。”
相传在当县官时,郑板桥看到一犯人是绝世帅哥,心疼的不得了,不得不施刑时,他还难过得掉泪。
林漫偶然读到这个时还很汗颜了一把。
后来高考填志愿选科的时候,她就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历史。
余浅白选的是中文系,她酷爱诗词歌赋。
那时候的林漫并不喜欢这些,在她看来诗啊词啊什么的完全是那些人闲的无聊才写出来的东西,也无法理解阿小为什么会喜欢这些,但是到了大学后,难熬的那些日子里,林漫有次在图书馆看书,无意中翻到了本诗词集,想起余浅白最爱这些,便拿了去看,结果欲罢不能,深陷其中。
那个人在身边时,她不爱这些,那个人不在了,反而爱上了。这算不算也是一种错过呢?
林漫坐在办公桌前,打开教案,开始做着课前准备。不过很快的,她又走神了,刚刚她在校园路过小花园的时候,听到有人在她身后唤双木林。
她猛然回头,却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生从她身边走过追赶着前面的一个女生。
“我叫林漫,双木林,漫不经心的漫。”
“你告诉我这个干嘛?”
“我想认识你啊,余浅白。”
那时阳光灿烂,十六七岁的年龄,最美好的时光。
校园里到处是喧哗声,林漫拿着包,在小路边的一个长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人来人往的学生,空旷干净的足球场,不远处几层高的教学楼,还有道路两旁的香樟树。
她想起她的高中母校,每到八月,桂花的香味总是弥漫着整个校园。
那时她总是偷偷摸摸的去折上一些放在阿小的文具盒里。又或是午饭后的休息时间,她们靠在桂花树下,阿小念诗给她听,和她讲诗词背后的故事。
有一次余浅白在看仓央嘉措的诗,她对林漫念到其中一句:不论虎狗豹狗,用香美的食物喂它就熟了;家中多毛的母老虎,熟了以后却变的更要凶恶。
念完看了她一眼,然后摇摇头,一副实在是没有办法的样子。
林漫自然是听懂了这诗里的暗喻,当然是不服,立马扑过去把余浅白压在草地上,两个人打闹折腾一番后便不再说话,紧紧的靠着彼此,安静的享受着那一刻的美好。
那时的林漫很迷日本漫画,就如同她不爱古诗词,余浅白也不爱这些在她看来完全没有营养的漫画书。
有一次林漫看《棒球英豪》,看到和也出车祸去世,她哭得稀里哗啦。余浅白在旁边被吓了一大跳,她没有带纸,手忙脚乱的拿衣袖给她擦眼泪。
想到这里,林漫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当初的余温仿佛还在,只是佳人却已不知踪迹。
她其实也明白,往事已逝不可追,停在回忆里只能徒添伤感罢了。
终有一天,这些记忆会慢慢淡去直到再也想不起,但是余浅白会一直在她心里的某个角落,那是青春年少时的记忆里永远无法抹去的一个印记。
平时只要走十分钟的路,林漫却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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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 作者:小迟晚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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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吗?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开签售会,她画绘画本之类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和出名,也不喜欢那样被大家盯着看的场面。
不过,如果这样能吸引林漫,能让林漫知道她就是无离本人。。。也许。。。也可以有些例外。
挂了电话,她看到还有个未接来电,居然是林漫打来的,她很意外。她看了下时间,应该就是刚刚她在楼下躲雨的时候打来的,难道她在窗子那里看到她了?
ps:吕方的这首(无缘)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无缘分伴你上路,但我心未别你半步。
可知道情怀从未老,无奈各有各路途。
第26章 26 我想当你床头的那盏灯
当计疏突然冲进大雨里跑向马路的时候,林漫的心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胆颤心惊。本来她还打算下楼去送伞,还没等她行动,对方却出人意料的先行了一步。
这样淋雨会感冒的啊傻瓜,就不能多等一下么?林漫郁闷。
她放下手机,出卧室,拿起桌上的电视遥控,按开了电视调到放歌的频道,客厅里立马想起降央卓玛的歌声。
林漫喜欢她的歌。
放下遥控,听着歌进卫生间洗漱,一个人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害怕安静,哪怕只是电视里的声音也好过寂静无声。
林老娘和秦亚枫不止一次的鼓动她回到家乡去,她不是没有考虑过,这座城市,没有家,没有父母,没有好朋友,也不是繁华的大城市。
很多次午夜梦回,她也会问自己留在这里究竟是在留恋什么。
也许有一天,她也会离开。
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漫笑了笑,却看到眼角的鱼尾纹,她弹了下自己的脸,无奈的承认自己已经快奔三了。
洗完出来开了冰箱,里面也没什么可吃的东西,拿了颗鸡蛋关了冰箱,然后从灶台上的柜子里拿了袋波纹面,做了个鸡蛋汤面。
有些食不知味的吃完,把碗洗了回卧室,放床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是短信,她拿起来看,是计疏发来的:刚刚我的手机不在身边。
林漫看着短信,嘴角扬起,回信:刚刚我看到你在对面楼下躲雨。
短信很快又回过来了:嗯,刚刚去晨跑了。
林漫:刚淋雨了吧,别感冒了。
计疏:嗯,不会,已经洗过澡了。
林漫看着洗澡两个字,不争气的脸红了一下,她觉得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了。
不过林漫却是再也没有刚刚那个勇气去表白。
以后吧,找个合适的时机。她默默在心里和自己说。
假期的最后一天林漫就在和计疏聊短信和看电视刷论坛间飞快过去了。
隔天,林漫定了早起闹钟,起床后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回到学校做牛做马了。
其实林漫的工作还算轻松,她教的是历史,会选择历史还要追溯到高中时期,那时候高二文理分科,她选的自然是文科,历史老师是位三十来岁的女老师,姓左,长得很漂亮,也很见多识广。每次上历史课,左老师总会在离下课的最后十分钟里给大家讲一些特别有意思的历史小故事,枯燥的历史课就因为这短短的十分钟变得生动有趣,让人充满期待。
林漫慢慢的就喜欢上了历史,经常读一些古代闲书野史,也因此知道了其实在古代就有很多同性恋,先不说那些名人事实的真假,但是这说明自古以来同性恋就是存在的,并不是什么惊天逆道的事。
比如郑板桥就在他的《板桥自叙》写道:“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有一言干与外政,即叱去之,未尝为所迷惑。”
相传在当县官时,郑板桥看到一犯人是绝世帅哥,心疼的不得了,不得不施刑时,他还难过得掉泪。
林漫偶然读到这个时还很汗颜了一把。
后来高考填志愿选科的时候,她就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历史。
余浅白选的是中文系,她酷爱诗词歌赋。
那时候的林漫并不喜欢这些,在她看来诗啊词啊什么的完全是那些人闲的无聊才写出来的东西,也无法理解阿小为什么会喜欢这些,但是到了大学后,难熬的那些日子里,林漫有次在图书馆看书,无意中翻到了本诗词集,想起余浅白最爱这些,便拿了去看,结果欲罢不能,深陷其中。
那个人在身边时,她不爱这些,那个人不在了,反而爱上了。这算不算也是一种错过呢?
林漫坐在办公桌前,打开教案,开始做着课前准备。不过很快的,她又走神了,刚刚她在校园路过小花园的时候,听到有人在她身后唤双木林。
她猛然回头,却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生从她身边走过追赶着前面的一个女生。
“我叫林漫,双木林,漫不经心的漫。”
“你告诉我这个干嘛?”
“我想认识你啊,余浅白。”
那时阳光灿烂,十六七岁的年龄,最美好的时光。
校园里到处是喧哗声,林漫拿着包,在小路边的一个长椅子上坐了下来,看着人来人往的学生,空旷干净的足球场,不远处几层高的教学楼,还有道路两旁的香樟树。
她想起她的高中母校,每到八月,桂花的香味总是弥漫着整个校园。
那时她总是偷偷摸摸的去折上一些放在阿小的文具盒里。又或是午饭后的休息时间,她们靠在桂花树下,阿小念诗给她听,和她讲诗词背后的故事。
有一次余浅白在看仓央嘉措的诗,她对林漫念到其中一句:不论虎狗豹狗,用香美的食物喂它就熟了;家中多毛的母老虎,熟了以后却变的更要凶恶。
念完看了她一眼,然后摇摇头,一副实在是没有办法的样子。
林漫自然是听懂了这诗里的暗喻,当然是不服,立马扑过去把余浅白压在草地上,两个人打闹折腾一番后便不再说话,紧紧的靠着彼此,安静的享受着那一刻的美好。
那时的林漫很迷日本漫画,就如同她不爱古诗词,余浅白也不爱这些在她看来完全没有营养的漫画书。
有一次林漫看《棒球英豪》,看到和也出车祸去世,她哭得稀里哗啦。余浅白在旁边被吓了一大跳,她没有带纸,手忙脚乱的拿衣袖给她擦眼泪。
想到这里,林漫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当初的余温仿佛还在,只是佳人却已不知踪迹。
她其实也明白,往事已逝不可追,停在回忆里只能徒添伤感罢了。
终有一天,这些记忆会慢慢淡去直到再也想不起,但是余浅白会一直在她心里的某个角落,那是青春年少时的记忆里永远无法抹去的一个印记。
平时只要走十分钟的路,林漫却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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