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同人)此生共我饮长风 作者:青衣沉醉

    第 42 章

    的样貌就失魂落魄就好了……

    那样的王遗风可能他也不会喜欢了吧。像他这样被情人烧死过的人,原也只有王遗风这等人物才能让他再次心动折服。

    “……但是你不喜欢我。”谢长生微微抿了抿嘴唇。

    他心里有点紧张,还有一点期待。

    也许他的感觉是错的呢?他毕竟只是直觉,不像王遗风会体察人心,直觉是有可能会出错的。

    他会否认吗?

    那人却又只是点了点头:“嗯。我不是断袖。”

    谢长生眼睛一眯,招出了神行地图。

    “但是我不想离开你。”

    谢长生瞪着说话的男人,手随时准备抬起来点上随便哪个地名。

    “或者说,我不想让你离开我。你当我自私也罢,怎样想都随便你。我不喜欢你,但我想把你留在我身边。”

    顿了顿,又淡淡地补充了两个字:“永远。”

    随着那两个字出口,谢长生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在迅速发软。

    他睁大眼睛,徒劳地想要稳住身体,甚至想抬手去点神行地图,却连坐在竹椅上都坐不住,全身发软地向地上滑去。

    落地之前,那个人伸手接住了他,将他抱了个满怀。

    他又惊又怒地看着他:“你……你什么意思?”

    那人神情平静地低头看他,淡然道:“没什么意思,我知道你那个轻功只要抬手就能飞走。所以,”他抱起他放在床上,转身拿过脸盆,重新从床脚的木桶里打了一盆水,浸了手巾过来,一面替他擦脸,一面温声道:“除非你打消离开我的念头,否则,永远也别想动弹。”

    “……”

    试着运运内力,内力也没了。

    很明显,他救了只白眼狼。

    还是只心理变态的白眼狼。

    这只白眼狼此时正动作轻柔地替他擦脸,那目光专注而温柔,甚至带着一丝宠溺。谢长生的心里却产生了一种悲哀甚至是恐惧的感觉——因为那种神情太熟悉了,他在邻居家五岁的小铃抱着怀里的布娃娃时的脸上见过,在隔壁退休教师李奶奶带着她家一只名叫欢欢的小白狗出来散步时的脸上见过。当初小铃百般宝贝那只布娃娃,给它梳头打扮,甚至自己动手做衣服,把小手都扎得满是血点,还拿自己最爱喝的太子奶喂它。别的小朋友要抱一抱、看一看、摸一摸都不肯;李奶奶老伴前几年去世了,儿子在外地工作,一年回不来几次,她便简直拿了那只小白狗当了自己亲生的一般,连睡觉都要搂着,走在路上碰到谢长生,甚至对那小狗说:“欢欢乖,叫哥哥。”

    ——后来小铃有了新的玩具,那布娃娃便不见了,有一次他有事去过她家,见到那个缺胳膊少腿的布娃娃正躺在床头的夹缝里,只露出脏兮兮的一角衣服,上面

    52、五十二、 ...

    还有小铃拙劣的针脚。而李奶奶家的欢欢后来死了,李奶奶哭得肝肠寸断,过了三天后,便又买了一只新的小狐狸犬,起名仍叫欢欢,说是为了纪念。

    此时王遗风替他擦干净脸,又去擦手,然后端了茶来喂他喝。

    他沉默地看着他的动作,那么轻柔而甚至透着一种小心。

    但是,那不是爱。

    他和那只布娃娃和那些宠物的区别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所以王遗风待他也是独一无二的。

    但并不代表这种独一无二就真的可以取代爱情。

    有一天他要是死了,王遗风也会很伤心吧?然后呢?

    这一路上,王遗风能感觉到少年心中对他日渐在意,他心中为之暗喜,但却从未想过回应。

    他不是断袖。虽然他不想失去那一片黑暗中的唯一火焰,但骄傲让他不能在这种事情上自欺欺人。他只是贪恋那分温暖并拼命抓紧他。

    这世上有那么一个人,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觉得风不寒,水不浊,天不暗,地不断,整个世界都是清朗的,哪怕什么也不做,只是紧紧挨着他,看着他,就觉得温暖如春。

    他其实确实曾有意想误导他。察觉了那份好感时,他确实想利用那种好感让他能留在他身边。但当他真的问到他心上来时,他不想欺骗。

    他不介意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将他留在身边,甚至毁灭掉,但,不想欺骗。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这是一篇前半拉小受照顾半瘫的小攻,中半拉两人公费旅游,后半拉小攻照顾半瘫的小受的故事么掀桌!

    第 42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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