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小蛮妻 作者:颜小慢

    第二十三章 爱做的事情

    何小仙听着郎亦玦刚才的话很耳熟,虽然很努力地回想了,但是却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反而让自己头痛欲裂。

    郎亦玦看她双手捶着脑袋的痛苦样子不像是装的,赶紧一把抓住她的手,紧张地问:“老婆你怎么了?”

    虽然这句话郎亦玦说得很自然,但是在何小仙听来却是那么别扭,因为她根本就什么都想不起来。

    她赶紧抽回手,摇摇头说没什么。但她的没有依然紧皱着,似乎在极力隐忍着痛苦。

    但是郎亦玦却不相信,见她还要往外走,干脆弯腰打横抱起她,翻身回了医院。

    “郎亦玦你要干什么?”何小仙本能地抓着他胸前的衣襟,地吼着问道。

    “你头疼还硬撑什么?找医生看看去!自家的医院不用白不用!”郎亦玦生气又紧张地呵斥着她。

    何小仙气结,什么叫自家的医院不用白不用?

    “喂,我真的没事儿,这是老毛病了,只要一想以前的事情就会疼,不想就没事儿了!”她可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被他抱着,于是赶紧解释道,“你快放我来,我求你了!”

    郎亦玦根本就不理睬她,径直将她抱到了脑内科。

    医生们看着自家总裁抱着个女人亲自来了,哪里敢怠慢,赶紧迎上来问情况。

    何小仙无奈,心想既来之则安之,她也是该好好问问自己究竟能不能恢复记忆了。

    说实话,失忆虽然可以忘记那些痛苦悲伤的事情,但是同样也会忘了快乐高兴的事情。关键是做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就像是无根的浮萍一样,总是不踏实。

    听完何小仙描述的情况,又要到了之前做全身检查时拍的脑ct,几个医生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才来到他们面前。

    “怎么样?”何小仙紧张地问,“我还能恢复记忆吗?”

    医生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解释道:“你的脑部并没有什么损伤,应该说是可以恢复的,但是具体什么方法能使你恢复记忆,这个就要进行尝试了。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见以前经常见的人,做以前经常做的事情,以此来刺激大脑……”

    后面医生还说了什么她根本就没有听进去了,只是被她还有可能恢复记忆这个好消息占据了整个脑袋整颗心,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跟医生告别之后,何小仙还处在一种兴奋之中,她真想马上就去践行医生说的“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见以前经常见的人,做以前经常做的事情”,以此来刺激大脑。

    但是目前,囡囡的事情是最主要的事情,自己要恢复记忆这事儿可以等囡囡好了再说。

    “你知道你以前最爱做什么事情吗?”郎亦玦忽然停,直视着她的眼睛,问得十分严肃。

    何小仙翻了个白眼,她要是知道了不就恢复记忆了吗?堂堂郎大总裁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

    郎亦玦完全无视她的白眼,反而痞笑着附在她耳边说了两个字,何小仙一子就炸毛了,脸也瞬间爆红。

    “郎亦玦,你无耻!”她咬牙低骂了一句,红着脸跑开了。

    真是半分钟都不能跟他待去了,尤其是最近这几次,他几乎能分分钟将她拐带到某些事情上去,简直是……羞死人了!

    郎亦玦薄唇微勾,故意大声在她身后喊道:“何小仙你跑什么?我说的你最爱做的事是……”

    何小仙一听话头不对,见得周围已经有人因为他的大嗓门看了过来,怕他真的在大庭广众之说出什么有伤风化的话来,赶紧折回身来,即使捂住了他的嘴。

    “郎亦玦!”她真的是忍无可忍了,“你要是敢说我就……”就怎么样呢?她自己也不知道,先这么威胁着吧,他不就爱用这一招吗?

    因为被捂着嘴,郎亦玦没法说话,干脆用牙齿轻咬住她的手指,吓得她如触电般赶紧撤回自己的手。而刚才他那轻轻一咬,真的有预估电流自指尖传遍了四肢百骸。

    她已经出离愤怒了,但是对这个男人又无可奈何,只能用自己最愤怒最骇人的样子瞪着他。

    她白皙的小脸通红,连耳朵和脖子都透着一层淡淡的粉,贝齿轻咬着粉嫩的唇瓣,小腮气得一鼓一鼓的。

    虽然是在瞪着他,但是这在他看来,却使得她越发地可爱又娇憨了。

    他身体里的血液瞬间开始沸腾,那种想要拥她入怀好好疼爱的冲动,几乎使他控制不住自己了。

    他决定听从内心的召唤,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于是,他不顾周围人的眼光,一把拉过还在生气的女人,薄唇毫不犹豫地欺上了那渴望已久的甜美唇瓣。

    何小仙在心里哀嚎一声,奶奶个熊的,总是来这一招!简直是太阴险了!

    她可不能每次都让他这么欺负了去,惯了还没治了呢!

    待他吸吮她的唇瓣忘我投入的时候,她用残存的理智发出指令,然后齿关轻启,猛地咬住了他的上唇,用力一合,血腥味在两人口中蔓延。

    她本以为郎亦玦会就此放开自己,但他只是愣了一,随即以更加疯狂猛烈的攻势蹂|躏着她的唇瓣。

    她不知道,那血腥味对此时的男人来说,只能刺激得他更加地兽性大发。

    何小仙泪目:你妹啊!这朗朗乾坤!这光天化日!这大庭广众!就这么被这个男人搂着啃,简直是太丢人了有木有啊!要是再有好事者拍了视频传到上,自己岂不是丢人丢到全市,哦不,全国人民面前了?

    直到意识到确实有人拿着手机在拍照,郎亦玦才松开了何小仙,然后将她的脑袋摁进自己的胸前,不让众人看到。

    然后他才优雅地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环视了一圈看热闹的众人,“我全拍照和录像的小伙伴自动删了,否则后果不是你们能够承受的!”

    虽然是句威胁的话,但由于用上了“小伙伴”这样的词汇,好多人笑笑也就真的拿手机开始删照片了,但是仍然有不死心的人死死地护住手机。

    郎亦玦眼光一扫,那些“负隅顽抗”的人也就不敢再坚持了,心中不免惋惜。

    那可是a市有名的青年才俊郎总啊!最近这三四年几乎没有出过什么绯闻,即使有一段时间传闻他和他的秘书艾苏有暧昧,但两人都很快澄清了。难得见到郎总在大庭广众之狂吻某个女人,真的好想昭告天啊啊啊!

    可是,郎总他们惹不起,因为曾经传出他跟艾苏绯闻的杂志社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就是前车之鉴。

    何小仙在郎亦玦怀里都要闷死了,好不容易等到人群散去,他才让她稍微抬了头。

    此时的她发丝被揉得凌乱,一双美眸里水汪汪的,眼泪花花摇摇欲坠,原本的粉唇在郎亦玦刚才的摧残已经如雨打的残花般,红肿不堪,还带着不知道是谁的血迹。

    “郎亦玦,你个混蛋!”她恨恨地骂道,原本就摇摇欲坠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像开了闸的水库,哗哗地往外流着。

    郎亦玦无奈地摊手,“我没有混蛋,我原本就是想告诉你,你以前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拉着我去城南的伤心凉粉店吃最开心的凉粉,然后看着我辣得像个傻子,你就在那里狂笑。医生说要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做以前经常做的事情,所以我就想带你去,看你能不能想起一些什么,没想到你好像误会了什么……”

    何小仙心中疯狂咆哮:奶奶个熊的!你那话就说得容易让人误会好吗?既然只是想说这个,那就好好说啊,吻我是要闹哪样啊?

    但是她太激动了,这些话根本就说不出口。

    见她的眼泪还止不住,郎亦玦放柔了声音,“好了,是我没有说明白。别哭了,大家都看着呢,要是你实在委屈,上我车里哭去吧?”

    何小仙抬起泪眼四一扫,果然路过他们身边的人都会好奇地多看他们两眼,顿时更加生气了。

    都怪郎亦玦这个混蛋,现在她被人当猴看!

    她赶紧擦干眼泪,理了理凌乱的头发,然后也不理郎亦玦,抬腿迈步就走。

    “诶,等等我!”郎亦玦跟在她身边,亦步亦趋,“你要去哪里啊?我的车在那边!”

    “你走开,我不想看到你!”何小仙不由加快了脚步,语气也变得恶劣。

    郎亦玦锲而不舍,“但是我想见到你!每时每刻都想见到你!”

    旁边有路过的小姑娘听到郎亦玦的话,满眼冒粉红泡泡,这么深情的表白,是个女人听了都会感动的吧?可是前面那个女人似乎根本就不买账啊!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极品的男人跟她表白,竟然还怒气冲冲的!如果郎总是跟她们表白,估计她们都会直接晕过去吧?

    看着跟在自己身边像牛皮糖一样的郎亦玦,何小仙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猛地停来。郎亦玦没防备,一子撞在她身上,好在他眼疾手快,才避免两人摔倒。

    但是在他还没有站定的时候,就被人大力拉开了,然后脸上毫无防备地挨了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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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爱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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