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奇缘记 作者:托尔德
分卷阅读11
所有能归入迷信一类的东西有着极重程度的鄙视。本大爷不是生在非洲或中东,也不是内地山区逃了出来的;教育在这里是权利,也是能标一个价钱的商品。这里只有自愿放弃学业,没有不能入学的。也就是说,这芝麻般小的弹丸之地里的人,包括我,都是受过一定教育的;好些还有着说出来你要给他哇个十来声的历练。咱们不是会选择相信这些无稽的论调吧?这种时辰八字丶星座丶生肖什麽的,只能归进文化里,以历史里的愚昧经验来看待;认真便输了,还会让我对之嗤之以鼻的。理智与丧失理智之间,我认为,有着一条清楚不已的界线,也有着轻重之分。
当我被她这麽一问一说,忽地里,这条界线便变得很模糊和滑稽。
你妈!简单来说就是爱情让你盲目丶耳聋兼且脑残。先天性的危机感告诉我说,我来到了一个得在理智和感性之间作出决择的关口。这种隐藏着极大风险的时刻,不能面对的话就只能喝个烂醉;醉了以後,理智和感情都会同时消失,什麽事也能发生也没有什麽事会发生。当下拿起茶几上的那瓶酒,把酒杯注满,便一口气地乾掉。
「那即是什麽?」我问。像个大爷般,我踢飞了鞋子,把腿都置在沙发上;玩味地踢了她的大腿一下。
「那即是...」毫不在意是意料之外;意料未及是她顺势提起我的腿,就置在她的大腿上。还拍了拍我的小腿。
「我总会高贵地落泊。」
「你那里落泊了?」我假装不觉得是什麽;其实腿已经僵硬。又再添了一杯酒,小口地浅尝。
「或许不在其他方面,只在感情。」
我的心里冒汗,只能以喝酒这麽一个动作来buy time;也趁着这短促的时间,好好的看她。
她穿了一件胸前开了钮扣的纱纺白衬衣和黑色的修身剪裁西裤子,看上去确实有一点像个放浪过後累倒在沙发上的贵族子弟。脸上那一丝笑容彷佛永不会掉落一般还在,在精致的脸上尤其动人。白衬衣的开口让纱纺下的一切若隐若现;脑里开始飘过要不得的东西。易小姐的内里,会是跟外表一样的爷相,还是禾秆藏珍珠呢?
我觉得自己开始不太清醒,只是努力撑着留住那一点意识和理智;不因为酒精,或许只为感情。
「易小姐要是想找个人,随手就能唤来男人女人无限个了吧!从这儿排队,一直排到了尖沙咀,大概都还看不到龙尾吧!
「哈哈哈!」她忽尔大笑一番,喝一口酒。「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易小姐连文学也染指了!世上还有得不到的人麽?」易小姐你怎麽买这种劣质的葡萄酒?都酸了坏了!
易澈楞了半响,便仰首大笑起来。电光火石,她抓着我的脚踝就往自己拉;我整个人就这麽被拉个躺在沙发上,葡萄酒都洒满身上。我妈可没教我怎麽酒迹怎麽洗啊!破口大骂这反射动作还没来得及开动,她便整个人扑了上来;就靠那按在我头两侧的手臂托起了整个人,我和她就只那麽不到十公分的距离。
易小姐。你知道在一个爷的身上做 plank 是一项多麽刺激性的运动啊!我可是连呼吸都不太敢了啊!
「你不是有问题要问我吗?」
「你...」她咀里的葡萄酒气味全吹在我的脸上;脖子上的苹果香水味道也是直接戳着我的大脑,「靠得那麽近,我都斗眼儿了!」
这麽一说,她竟又忍不住大笑;那plank的动作维持不了,直接就伏在我身上。不。一点儿也不尴尬。压是压了;可那是石头撞在身上,痛死了!你妈,易小姐你穿了铠甲在里面了吗?还在痛时,她也还在笑;笑个人仰马翻,自顾自从沙发滚到了地上,手臂还狠狠地撞到茶几,茶几发出凄凉的一声惨叫!
「喂!你没事吧?」
我立刻拉起身体查看,却发现躺在地上的她还是在瞎笑中。没那麽好笑吧!
「允洌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稍稍抬头喝了一口葡萄酒。这才发现她也把酒打翻到自己身上了!「青青说得对。你果然是不按牌理出牌的。
「只是你在玩大老二时,我来了个□□而已。」我叹了一声,心理忐忑;青姐是什麽时候跟她说这些了呢?「different focus!」
说罢,易小姐收敛了笑容,呆看着我好几秒後,才斯斯然坐了起来,倚在沙发上。然後从我的手里拿掉酒杯,优雅地把它添了个满杯。我也趁这机会坐好,来回拉动衬衫以把酒迹吹乾。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微笑,把酒杯给了我;然後也把自己的添了个满。「是我女儿。」
「女儿?」我几乎是在她耳边尖叫;她也应声往一旁避了一下。
「正确点来说,是我前女友的女儿。」喝了一口,噘了一下小咀,「我一直把她当女儿看待。」
「一直?」我心里突然就泛起了很多条问题;怎麽想也不对。
「我跟她在一起时,女儿已经六岁。」她侧着脸看我,不消一秒便看懂我的疑问。
「原来这样!」笑着,我喝了一口,闹着玩的推了她一下。「你把她瓣弯了?」
「没有。」她摇了摇头,看着杯里的酒,「所以分开是必然。反是我被瓣弯了!」
「什麽?」我一脸不明所以。
「她是我初恋。」
脑袋里立即浮现的是青涩的易小姐被一个阿姨逗的画面;果真是够逗的!再想多一点,好像有点不对。我以迷离的眼神看她,才发现她眼神似渊,内里藏着千言万语,却都消散於空气中。
「外婆说,女孩子的一生中,情人愈少愈好,人才显得高贵。」莞尔,她喝了一口,稍稍闭眼,深呼吸。「我是一直相信着,等待到这麽一个让我无法不狠狠地爱的人出现,然後高贵地失意於恋爱里。」张开眼,她扭头看着我,「花信之年才来初恋,是不是很糗?」
「花信之年...」我看着她那双明眸,「即是几岁?」逐渐弯了起来。她笑得开怀。
「二十四啦!」
「你说话这麽文绉绉,我跟不上啦!」
我又怎麽会觉得你糗呢,易小姐?我是想要向你外婆膜拜也来不及哩
这麽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认识了作为潦倒贵族的她。我们之间,什麽也没有发生。
第13章 13
花信之年,我喜欢上一位潦倒贵族。纵然一切尚且毫无进展,没有下一步,更没有时间表,我却豁然开朗,心情无比欢愉;这不是一般香港人能拥有的正面心境。
迷雾被拨开了後,天空果真一片晴朗;下了一整个星期的雨,突然就阳光普照起来,天空中还架了一道清晰的彩虹桥。抬头看去,太阳就在桥後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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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能归入迷信一类的东西有着极重程度的鄙视。本大爷不是生在非洲或中东,也不是内地山区逃了出来的;教育在这里是权利,也是能标一个价钱的商品。这里只有自愿放弃学业,没有不能入学的。也就是说,这芝麻般小的弹丸之地里的人,包括我,都是受过一定教育的;好些还有着说出来你要给他哇个十来声的历练。咱们不是会选择相信这些无稽的论调吧?这种时辰八字丶星座丶生肖什麽的,只能归进文化里,以历史里的愚昧经验来看待;认真便输了,还会让我对之嗤之以鼻的。理智与丧失理智之间,我认为,有着一条清楚不已的界线,也有着轻重之分。
当我被她这麽一问一说,忽地里,这条界线便变得很模糊和滑稽。
你妈!简单来说就是爱情让你盲目丶耳聋兼且脑残。先天性的危机感告诉我说,我来到了一个得在理智和感性之间作出决择的关口。这种隐藏着极大风险的时刻,不能面对的话就只能喝个烂醉;醉了以後,理智和感情都会同时消失,什麽事也能发生也没有什麽事会发生。当下拿起茶几上的那瓶酒,把酒杯注满,便一口气地乾掉。
「那即是什麽?」我问。像个大爷般,我踢飞了鞋子,把腿都置在沙发上;玩味地踢了她的大腿一下。
「那即是...」毫不在意是意料之外;意料未及是她顺势提起我的腿,就置在她的大腿上。还拍了拍我的小腿。
「我总会高贵地落泊。」
「你那里落泊了?」我假装不觉得是什麽;其实腿已经僵硬。又再添了一杯酒,小口地浅尝。
「或许不在其他方面,只在感情。」
我的心里冒汗,只能以喝酒这麽一个动作来buy time;也趁着这短促的时间,好好的看她。
她穿了一件胸前开了钮扣的纱纺白衬衣和黑色的修身剪裁西裤子,看上去确实有一点像个放浪过後累倒在沙发上的贵族子弟。脸上那一丝笑容彷佛永不会掉落一般还在,在精致的脸上尤其动人。白衬衣的开口让纱纺下的一切若隐若现;脑里开始飘过要不得的东西。易小姐的内里,会是跟外表一样的爷相,还是禾秆藏珍珠呢?
我觉得自己开始不太清醒,只是努力撑着留住那一点意识和理智;不因为酒精,或许只为感情。
「易小姐要是想找个人,随手就能唤来男人女人无限个了吧!从这儿排队,一直排到了尖沙咀,大概都还看不到龙尾吧!
「哈哈哈!」她忽尔大笑一番,喝一口酒。「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易小姐连文学也染指了!世上还有得不到的人麽?」易小姐你怎麽买这种劣质的葡萄酒?都酸了坏了!
易澈楞了半响,便仰首大笑起来。电光火石,她抓着我的脚踝就往自己拉;我整个人就这麽被拉个躺在沙发上,葡萄酒都洒满身上。我妈可没教我怎麽酒迹怎麽洗啊!破口大骂这反射动作还没来得及开动,她便整个人扑了上来;就靠那按在我头两侧的手臂托起了整个人,我和她就只那麽不到十公分的距离。
易小姐。你知道在一个爷的身上做 plank 是一项多麽刺激性的运动啊!我可是连呼吸都不太敢了啊!
「你不是有问题要问我吗?」
「你...」她咀里的葡萄酒气味全吹在我的脸上;脖子上的苹果香水味道也是直接戳着我的大脑,「靠得那麽近,我都斗眼儿了!」
这麽一说,她竟又忍不住大笑;那plank的动作维持不了,直接就伏在我身上。不。一点儿也不尴尬。压是压了;可那是石头撞在身上,痛死了!你妈,易小姐你穿了铠甲在里面了吗?还在痛时,她也还在笑;笑个人仰马翻,自顾自从沙发滚到了地上,手臂还狠狠地撞到茶几,茶几发出凄凉的一声惨叫!
「喂!你没事吧?」
我立刻拉起身体查看,却发现躺在地上的她还是在瞎笑中。没那麽好笑吧!
「允洌呀!」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稍稍抬头喝了一口葡萄酒。这才发现她也把酒打翻到自己身上了!「青青说得对。你果然是不按牌理出牌的。
「只是你在玩大老二时,我来了个□□而已。」我叹了一声,心理忐忑;青姐是什麽时候跟她说这些了呢?「different focus!」
说罢,易小姐收敛了笑容,呆看着我好几秒後,才斯斯然坐了起来,倚在沙发上。然後从我的手里拿掉酒杯,优雅地把它添了个满杯。我也趁这机会坐好,来回拉动衬衫以把酒迹吹乾。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微笑,把酒杯给了我;然後也把自己的添了个满。「是我女儿。」
「女儿?」我几乎是在她耳边尖叫;她也应声往一旁避了一下。
「正确点来说,是我前女友的女儿。」喝了一口,噘了一下小咀,「我一直把她当女儿看待。」
「一直?」我心里突然就泛起了很多条问题;怎麽想也不对。
「我跟她在一起时,女儿已经六岁。」她侧着脸看我,不消一秒便看懂我的疑问。
「原来这样!」笑着,我喝了一口,闹着玩的推了她一下。「你把她瓣弯了?」
「没有。」她摇了摇头,看着杯里的酒,「所以分开是必然。反是我被瓣弯了!」
「什麽?」我一脸不明所以。
「她是我初恋。」
脑袋里立即浮现的是青涩的易小姐被一个阿姨逗的画面;果真是够逗的!再想多一点,好像有点不对。我以迷离的眼神看她,才发现她眼神似渊,内里藏着千言万语,却都消散於空气中。
「外婆说,女孩子的一生中,情人愈少愈好,人才显得高贵。」莞尔,她喝了一口,稍稍闭眼,深呼吸。「我是一直相信着,等待到这麽一个让我无法不狠狠地爱的人出现,然後高贵地失意於恋爱里。」张开眼,她扭头看着我,「花信之年才来初恋,是不是很糗?」
「花信之年...」我看着她那双明眸,「即是几岁?」逐渐弯了起来。她笑得开怀。
「二十四啦!」
「你说话这麽文绉绉,我跟不上啦!」
我又怎麽会觉得你糗呢,易小姐?我是想要向你外婆膜拜也来不及哩
这麽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认识了作为潦倒贵族的她。我们之间,什麽也没有发生。
第13章 13
花信之年,我喜欢上一位潦倒贵族。纵然一切尚且毫无进展,没有下一步,更没有时间表,我却豁然开朗,心情无比欢愉;这不是一般香港人能拥有的正面心境。
迷雾被拨开了後,天空果真一片晴朗;下了一整个星期的雨,突然就阳光普照起来,天空中还架了一道清晰的彩虹桥。抬头看去,太阳就在桥後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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