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香门第 作者:百里墨染
二百二十一章 [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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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一章 [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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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一章[颠覆]
她说办法,她想诸葛翊该是理解的。因为这病本就是精神方面的,而药,只能治身体方面的疾病。对精神方面病症无非是抑制一下其发疯的程度,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药不能多用,用的多了,会渐渐失效。
诸葛翊果然是理解的。
他道了谢。
云歌发现,自从她露了‘脸’诸葛翊似乎变成了君子,便是出于礼貌不得不看她之时,目光也从她身上急转而过。
她想,她该是蒙混过关了,顺利摆脱了他对她的怀疑……
心定了定,可却又有些疼。她那么在意他,一年时间,他们面对面,他己认不出她。虽然这是她渴望的,可他真的没有认出她,她又觉得心有些闷生生的疼。
人就是这样,不管结果是否如心中所愿,总会觉得不尽如人意。也许,这便是生而为人的贪念吧。
这事便算定下,随后云歌起身告退。
长孙向凡与诸葛翊目送云歌出了厅堂转身后院而去,随后二人又说了什么云歌不知。此时的她,只觉得全力无力,刚才在前厅与诸葛翊一番对峙,几乎用尽了她周身的力气,自从认命的当了长孙云歌,她从未想过还能与他见面。
而且相见的这般猝不及防。
诚然其中有长孙向凡的算计,可是她也不能指责他错。
既然曾答应他从那日起。明云歌己亡,活着的将是长孙云歌。她便不该畏惧与他相见。他的存在,于她来说。便像是长在心中的毒瘤。便是再拖延,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真的要将病治好,便要开膛破肚将毒瘤挖出。
这必然会痛彻心扉,必然会剜出大块血肉。
可却是她必经的路。一路向后院走着,云歌一路告诉自己。其实没那么难,刚刚他们己见面。并没有想像中的痛不yu生,只是。心底难免有几分苍凉,有几分落寞,还有几分心酸。
晚饭后,长孙向凡来看云歌。
他叩响了房门。得了准许面入后,向云歌的目光带着微微的歉意。云歌笑笑,觉得他大可不必如此。他是她的恩人,没有他,便没有如今的长孙云歌。
他的决定虽然仓促了些,独断了些。却没有想过害她。
这点上,云歌是该感激他的。“干嘛一脸好像欠我银子的表情……”云歌轻笑着启唇。长孙向凡笑笑,只是那笑,似乎带着些彷徨与不安。这事道是怎么了。明明她才是那被即受了惊,又被吓了的正主。
何况她是个姑娘家,不该是被保护。被安慰的那个吗?现在怎么反了过来。一个大男人竟然露出这种凄惶的表情,云歌脸上着实漾出几缕笑意。
为他脸上露出的为难,为他终是为今天之事,心生了几分悔意。
“哥哥,你和诸葛翊谈的如何了?何时开始诊病?明日如何?”便是长孙向凡是来说声抱歉的,云歌也着实没什么与长孙向凡闲聊的心思。今天的相见,终究震憾了她的心神。她需要时间平复。而且不管诸葛翊来庄子有什么目的,是怀疑也好,是真的打算治好吴玄的病也罢。
终是很快便会过去的。
她己想好要如何医治吴玄,她相信,很快,真的很快,不出三五天,她便再不会与他相见了。这样见一面也好,如果有个擅医的女郎中的消息传出去,他总会有几分怀疑的,毕竟所谓活见人,死见尸,她的‘尸身’凭空失踪,难够让他起疑。
“云歌,今天的事,终是我考虑不周。我不知道诸葛翊竟然变了这么多。以前的他……不会这般蛮横不讲理的。”虽知道云歌并不想说这个话题,长孙向凡还是淡淡开了口。
今天都怪他,显些一招棋错,步步皆输。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诸葛翊竟然不昔与长孙家结怨,也要冒险看一看云歌的脸。
他知他心中起疑,只是没想到,他对云歌的执念这般深。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眼下算是蒙混过关,可长孙向凡心中却有种不好的预感,仿佛……
仿佛这件事,只是开头,未来,还会发生些让他和云歌都不愿的事,这感觉没什么依据,却执拗的占据着他的心神,以至他此时神情不定,而且眼中带着些许悔意与歉意。
“哥哥,不怪你,真的不怪。我知你是为我好,我不可能一辈子不见他,总会有相见之机的。与其打我个措手不及,不如这般让我有所准备,相信他心中怀疑己去。
我们最多再见一两面,我会小心应对,绝不会逾越。而且有水灵和惜灵在旁,相信他也不会失了规矩。哥哥真的不必为此担心。”
长孙向凡点点头,望向面前依旧没有变回原来面目的姑娘,他知道,她是打算这几天都ding着这张脸了。
这样也好,这样才不会露了马脚,按理说,云歌的表情无可挑剔。
从身形,到体态,甚至声音,云歌皆己发生改变,连以前她惯用的香粉胭脂她全部弃而不用了,所以诸葛翊真的很难在云歌身上找到ding点相同的感觉,再加上这张栩栩如生的漂亮假面,长孙向凡实在找不出云歌身上还有什么能让诸葛翊认出的地方。
可是,他心中还是不安。
云歌说的不错,总要相见的。与其被打个措手不及,不如这般准备妥当来应对。
而且他该相信云歌的。
经历了那番,相信是个姑娘都会大彻大悟的。只是,依旧有个变数,那便是……“云歌,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开口问你。现在却不得不问了……”“何事?”云歌见长孙向凡面容凝重,脸上表情也不由得绷紧。
“那个孩子……你的女儿……你便不想知道她如今如何吗?”
那个孩子,她的女儿吗?怎么会不想知道……可是,知道又如何。知道孩子受苦,她会更痛,便是孩子过的好,可连相见的机会都没有,知道又如何?如何!
这种感觉真的让人心中生闷。
“我相信他,便是对我没有情,对孩子,他也定会爱的。”相到刚知道她怀了身孕之时,他比她还草木皆兵,那样子,可不似做假。
一个没有娘的孩子,想必更能惹得他的怜爱。
当夫君,也许他真的算不得好,可当父亲,她该信他。“云歌,你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你无情吧,你提起孩子时的表情,连我看了都心酸,说你心软吧,你却连孩子近况都不想知道。你啊……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姑娘。
好了,我不为难你了,我告诉你孩子的近况。
我前些时候曾派了人去锦阳打探。孩子很好,己有郡主封位,便是承元王妃,对那孩子也是很g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了。”
是的,她可以放心了。真的可以放心了……看来骨肉亲情真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而且是难以割舍的,承元王妃对她可谓是恨之入骨,为了对付她,甚至不惜暗算自己的儿子。
可对于她所生的孩子,倒是出奇的包容。
也许,她终究是感念孩子是诸葛氏的血脉吧。“……那就好。哥哥,我乏了。”“好,我便不多耽搁了,便如你所说。明日便开始吧……”云歌点头,送走了长孙向凡。
然后沐浴上榻,她以前的爱好几乎都被她强行改变了。以前她喜欢蓝色,白色,觉得他穿蓝衣和白衣才是最俊的。
现在她喜欢红色粉色,觉得粉红才是世上最美的颜色。
以前她喜着暗色衣裙,觉得自己皮肤白,怕穿浅色反道沦为衣裙的陪衬。现在她喜着丽色,穿了后才发现,她便是生的不算ding美,可皮肤很白,艳色只会提亮她的肤色。
以前她喜梅香。
总觉得他身上似乎总带着几丝冷梅的味道。
现在她喜清荷,觉得荷香才是世上最清香的味道。
以前她喜静,不喜喧闹。现在她反倒喜欢热闹,这样每天将病患迎来送往的才是生活真谛。
她将自己所有的习惯都颠覆了。
其实,并不算多难。只要她想,一切都能做到。也许,她唯一没有改变的便是喜欢一人独睡。长孙向凡原本是安排水灵和惜灵轮换在夜里服侍她的。
可她终究无法适应有人睡在同一个屋子的感觉。
这是她还是明云歌的唯一证明了吧,想到这里,云歌苦笑。她将自己的喜好习惯都颠覆了。一切又是为了什么?不过是想真的告别过往罢了。
她的女儿,其实也是过往。
虽然注定会成为一生的痛,可她还是心硬的不问不打探……
她喜欢现在的日子,习惯现在的生活,并不想改变,所以,她会打发走诸葛翊的,她敢一定要顺利打发走诸葛翊。
坚定了心中目标,云歌这才缓缓闭上眼睛。
古时的夜是静谧的。
随着时辰流逝,庄子里的灯亮渐渐熄了。很快,庄子便一片死寂,只除了一个院落。
那便是诸葛翊暂住的院落,他早早安顿好了吴玄,然后向府上膳房讨了壶好酒,便一人自斟自饮的在屋中靠窗的位置席地而坐。
窗外月光朦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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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翊果然是理解的。
他道了谢。
云歌发现,自从她露了‘脸’诸葛翊似乎变成了君子,便是出于礼貌不得不看她之时,目光也从她身上急转而过。
她想,她该是蒙混过关了,顺利摆脱了他对她的怀疑……
心定了定,可却又有些疼。她那么在意他,一年时间,他们面对面,他己认不出她。虽然这是她渴望的,可他真的没有认出她,她又觉得心有些闷生生的疼。
人就是这样,不管结果是否如心中所愿,总会觉得不尽如人意。也许,这便是生而为人的贪念吧。
这事便算定下,随后云歌起身告退。
长孙向凡与诸葛翊目送云歌出了厅堂转身后院而去,随后二人又说了什么云歌不知。此时的她,只觉得全力无力,刚才在前厅与诸葛翊一番对峙,几乎用尽了她周身的力气,自从认命的当了长孙云歌,她从未想过还能与他见面。
而且相见的这般猝不及防。
诚然其中有长孙向凡的算计,可是她也不能指责他错。
既然曾答应他从那日起。明云歌己亡,活着的将是长孙云歌。她便不该畏惧与他相见。他的存在,于她来说。便像是长在心中的毒瘤。便是再拖延,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真的要将病治好,便要开膛破肚将毒瘤挖出。
这必然会痛彻心扉,必然会剜出大块血肉。
可却是她必经的路。一路向后院走着,云歌一路告诉自己。其实没那么难,刚刚他们己见面。并没有想像中的痛不yu生,只是。心底难免有几分苍凉,有几分落寞,还有几分心酸。
晚饭后,长孙向凡来看云歌。
他叩响了房门。得了准许面入后,向云歌的目光带着微微的歉意。云歌笑笑,觉得他大可不必如此。他是她的恩人,没有他,便没有如今的长孙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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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是很快便会过去的。
她己想好要如何医治吴玄,她相信,很快,真的很快,不出三五天,她便再不会与他相见了。这样见一面也好,如果有个擅医的女郎中的消息传出去,他总会有几分怀疑的,毕竟所谓活见人,死见尸,她的‘尸身’凭空失踪,难够让他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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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他心中起疑,只是没想到,他对云歌的执念这般深。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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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你的女儿……你便不想知道她如今如何吗?”
那个孩子,她的女儿吗?怎么会不想知道……可是,知道又如何。知道孩子受苦,她会更痛,便是孩子过的好,可连相见的机会都没有,知道又如何?如何!
这种感觉真的让人心中生闷。
“我相信他,便是对我没有情,对孩子,他也定会爱的。”相到刚知道她怀了身孕之时,他比她还草木皆兵,那样子,可不似做假。
一个没有娘的孩子,想必更能惹得他的怜爱。
当夫君,也许他真的算不得好,可当父亲,她该信他。“云歌,你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你无情吧,你提起孩子时的表情,连我看了都心酸,说你心软吧,你却连孩子近况都不想知道。你啊……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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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她喜梅香。
总觉得他身上似乎总带着几丝冷梅的味道。
现在她喜清荷,觉得荷香才是世上最清香的味道。
以前她喜静,不喜喧闹。现在她反倒喜欢热闹,这样每天将病患迎来送往的才是生活真谛。
她将自己所有的习惯都颠覆了。
其实,并不算多难。只要她想,一切都能做到。也许,她唯一没有改变的便是喜欢一人独睡。长孙向凡原本是安排水灵和惜灵轮换在夜里服侍她的。
可她终究无法适应有人睡在同一个屋子的感觉。
这是她还是明云歌的唯一证明了吧,想到这里,云歌苦笑。她将自己的喜好习惯都颠覆了。一切又是为了什么?不过是想真的告别过往罢了。
她的女儿,其实也是过往。
虽然注定会成为一生的痛,可她还是心硬的不问不打探……
她喜欢现在的日子,习惯现在的生活,并不想改变,所以,她会打发走诸葛翊的,她敢一定要顺利打发走诸葛翊。
坚定了心中目标,云歌这才缓缓闭上眼睛。
古时的夜是静谧的。
随着时辰流逝,庄子里的灯亮渐渐熄了。很快,庄子便一片死寂,只除了一个院落。
那便是诸葛翊暂住的院落,他早早安顿好了吴玄,然后向府上膳房讨了壶好酒,便一人自斟自饮的在屋中靠窗的位置席地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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