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掌心桃花 作者:小晴兮
分卷阅读98
自语道,“是有些凉呢。”
******
萧子钰回到知天殿的时候,热茶已经准备好了,散发着让人舒适的热气,淡淡的茶香也不让人反感,这种茶萧子钰每日都会喝,因为殿内只泡这种茶,但凡口渴,除此没别的可喝,她问过程绾凝,这茶叫做针叶白,是全天下最奢侈的一种茶,但萧子钰喝起来,却觉得这茶有些辜负它的名声,虽是好茶,却非绝佳。
喝了一会儿茶,宫人便抱着一打衣物进来了,说是做好了,让她试试,可有哪里不合适的。
萧子钰没什么事可做,便试衣服去了,每一件样式都很好看,也很特别,都是带着一种女儿家没有的英气的款式,比如收口的袖子,束腰的松紧,都丝毫不显惯常女儿家衣裙的拖沓累赘,很合萧子钰的喜好。
一旁的两个宫人一直伺候萧子钰,知道这位主子好伺候,便在不远处小声交流,赞叹着,“小姐女儿打扮其实更胜男子打扮诶……”另一个宫女也低声附和着,“是呀是呀,真不知道这么好看的女孩子怎么能扮十几年大男人,难道丝毫不想打扮打扮自己吗?”
萧子钰不动声色的听进心底,暗叹难怪穿的衣裙总让她觉得不舒服,原来以往自己是扮作男子的吗?怎么这一点程绾凝也没提过?
试穿到最后,只剩一件光滑的白色长裙了,长裙全白,无一丝点缀,却能让人一眼看出并非凡品,比之先前那些衣物,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裁缝讨巧的笑着介绍,“这是大祭司打北边儿寻来的冰蚕丝所制,冰蚕本就极少,更遑论冰蚕丝了,也是大祭司本事大,寻到的冰蚕丝足够制一整件衣物,大祭司对小姐是当真宠到骨子里了!”
一旁的宫人小声惊呼,看到萧子钰看她,便解释道,“这冰蚕丝奴婢一直以为是传说中的存在,从未见过,据说水火不侵,冬暖夏凉,神奇的很呢。”
另一个宫人也带着笑,“大祭司对小姐向来上心,你大惊小怪作甚?日后伺候小姐,怕是能见到更多罕见物件呢。”
萧子钰静静听着她们说话,适时露出感到很幸福的笑,心下却更是疑惑了,从宫人言谈来看,这般好的待遇怕是以前未有过的。毕竟青梅竹马应该是习惯性的相处方式,那宫人应该也是习惯的,不会这么大惊小怪,由此看来,怕是程绾凝在撒谎了,她们根本不是青梅竹马。可是程绾凝所作所为又竭尽讨好,不像是算计她什么。
萧子钰想了又想,突然有一个诡异的猜测,总不会是……程绾凝这人一直在追我吧?但是我一直没有与她在一起,这次看到我失忆,觉得是个好机会,便骗我说是二人成过婚,这便方便日后培养感情……而隐瞒很多别的事情,是怕我发现,其实两个人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
萧子钰越想越觉得合情合理,几乎都要这么肯定了,但是却紧接着又有一个疑问,程绾凝长得好看,人又温柔,若是她想追一个人,怎么会追不到手呢?
难道……猜错了?
******
北安城近些日子渐渐恢复了生机,轩辕国的人离开了,城内除了换了接管的大人之外,与以往并无两样,贪图安逸的老百姓渐渐放下了心。一些窝在家里的生意人,又开始挑着担子开始出门做营生了,城门口也开始像往常那样排起了队,人来人往。
而好些出城的百姓,都发现城外不远的地方,建了一个很是气派的大宅子,这里的宅子原来荒废很久了,看着也像闹鬼一样不堪,不想现在竟重新在修整,看规模,比城主府都不知好上多少。
宅子还在扩建,牌匾却是先换了,有识字的书生见了,认出那是“名剑山庄”四个大字,顿时惊骇,不多时,名剑山庄重出江湖并落脚北安城的消息,传开了。
一些百姓还记得名剑山庄犯下的罪孽,捣毁河坝什么的,毁了不知多少的人家,反感的很,但是眼见这人在轩辕国皇帝眼皮子底下建造宅院,定然是被轩辕皇帝允许的,想的深入些的人都猜测怕是两者早有勾结了,指不定坏事儿都是为轩辕国皇帝办的。
然而都是些平头百姓,多少会畏惧现在的当权者,不敢高声议论,小道消息却以极快的速度传了开来。惹的百姓们都很不满。
叶绯修一路北上,得知名剑山庄在北安城的时候,距北安城也不远了。
这些时日,沉月醒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全凭本能用仅剩的神力维持生机。可是名剑山庄的功法内劲宛若□□,时刻侵蚀着沉月筋脉的每一寸。
叶绯修将自己逼到了极致,内力疯一样的输送给沉月,就为了护住沉月微弱的心脉。无心诀为叶绯修所创,他自然早已突破至最高层,但是时刻耗费内力,哪怕是他,也难以承受。
幸而在抵达北安城前一夜,等来了明戮。
事不宜迟,叶绯修再次给沉月输送内力,确保这一夜无恙之后,轻轻的亲了亲沉月的眼睛,狠下心别过头,便起身要前去名剑山庄。明戮心知拦不住他,现在他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替他照看好沉月,便只是道,“绯修,你得知道,如果你回不来,没有无心诀,沉月会再也醒不过来。”
叶绯修脚步一顿,点点头,声音里还是一如既往的肆意,“若是我回不来,你去名剑山庄,带走我的尸体,一个尸体而已,名剑山庄不会为难你。记得将我和沉月葬在一处。”顿了顿,又补充道,“葬在相思谷,别的地方我们不喜欢。”
明戮被气笑了,“你让老子扛着两个尸体跨越半个大诩?不可能的,你最好活着回来,不然……”说完不然,明戮也不知道该拿什么威胁这人,便沉默了。
叶绯修笑了笑,“我知道的。”
——我可是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和沉月一起,好好的活着。
第75章 第七十四章:杀戮
名剑山庄已经修缮的差不多了,山庄中人也入住了。叶绯修站在山庄门前,盯着牌匾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轻轻的笑出声。
他一袭红衣,赤手空拳的站着,阵阵的风吹的衣袂飒飒,就那么在夜色里站着,宛如索命妖魔,守门人见状早慌忙去禀告了,叶绯修也不急,从腰间缓缓抽出一柄软剑,褪去伪装后,露出凌厉的剑锋,任谁看了,都会赞一声好剑。
此时大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守卫,不多时,庄主也在簇拥下来到门前。看到叶绯修顿时大惊,“孽子!你来做什么?!”
叶绯修轻轻擦拭剑身,缓缓道,“你们以为我自幼离开山庄,能耐便只是创出无心诀而已吗?”叶绯修随手将擦拭的布扔下,看向庄主,“你是不是也疑惑过为何庄内长老非要我回山庄?我似乎忘了告诉你。”
庄主闻言顿时感到不详,只听叶绯修用好听的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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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钰回到知天殿的时候,热茶已经准备好了,散发着让人舒适的热气,淡淡的茶香也不让人反感,这种茶萧子钰每日都会喝,因为殿内只泡这种茶,但凡口渴,除此没别的可喝,她问过程绾凝,这茶叫做针叶白,是全天下最奢侈的一种茶,但萧子钰喝起来,却觉得这茶有些辜负它的名声,虽是好茶,却非绝佳。
喝了一会儿茶,宫人便抱着一打衣物进来了,说是做好了,让她试试,可有哪里不合适的。
萧子钰没什么事可做,便试衣服去了,每一件样式都很好看,也很特别,都是带着一种女儿家没有的英气的款式,比如收口的袖子,束腰的松紧,都丝毫不显惯常女儿家衣裙的拖沓累赘,很合萧子钰的喜好。
一旁的两个宫人一直伺候萧子钰,知道这位主子好伺候,便在不远处小声交流,赞叹着,“小姐女儿打扮其实更胜男子打扮诶……”另一个宫女也低声附和着,“是呀是呀,真不知道这么好看的女孩子怎么能扮十几年大男人,难道丝毫不想打扮打扮自己吗?”
萧子钰不动声色的听进心底,暗叹难怪穿的衣裙总让她觉得不舒服,原来以往自己是扮作男子的吗?怎么这一点程绾凝也没提过?
试穿到最后,只剩一件光滑的白色长裙了,长裙全白,无一丝点缀,却能让人一眼看出并非凡品,比之先前那些衣物,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裁缝讨巧的笑着介绍,“这是大祭司打北边儿寻来的冰蚕丝所制,冰蚕本就极少,更遑论冰蚕丝了,也是大祭司本事大,寻到的冰蚕丝足够制一整件衣物,大祭司对小姐是当真宠到骨子里了!”
一旁的宫人小声惊呼,看到萧子钰看她,便解释道,“这冰蚕丝奴婢一直以为是传说中的存在,从未见过,据说水火不侵,冬暖夏凉,神奇的很呢。”
另一个宫人也带着笑,“大祭司对小姐向来上心,你大惊小怪作甚?日后伺候小姐,怕是能见到更多罕见物件呢。”
萧子钰静静听着她们说话,适时露出感到很幸福的笑,心下却更是疑惑了,从宫人言谈来看,这般好的待遇怕是以前未有过的。毕竟青梅竹马应该是习惯性的相处方式,那宫人应该也是习惯的,不会这么大惊小怪,由此看来,怕是程绾凝在撒谎了,她们根本不是青梅竹马。可是程绾凝所作所为又竭尽讨好,不像是算计她什么。
萧子钰想了又想,突然有一个诡异的猜测,总不会是……程绾凝这人一直在追我吧?但是我一直没有与她在一起,这次看到我失忆,觉得是个好机会,便骗我说是二人成过婚,这便方便日后培养感情……而隐瞒很多别的事情,是怕我发现,其实两个人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
萧子钰越想越觉得合情合理,几乎都要这么肯定了,但是却紧接着又有一个疑问,程绾凝长得好看,人又温柔,若是她想追一个人,怎么会追不到手呢?
难道……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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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城近些日子渐渐恢复了生机,轩辕国的人离开了,城内除了换了接管的大人之外,与以往并无两样,贪图安逸的老百姓渐渐放下了心。一些窝在家里的生意人,又开始挑着担子开始出门做营生了,城门口也开始像往常那样排起了队,人来人往。
而好些出城的百姓,都发现城外不远的地方,建了一个很是气派的大宅子,这里的宅子原来荒废很久了,看着也像闹鬼一样不堪,不想现在竟重新在修整,看规模,比城主府都不知好上多少。
宅子还在扩建,牌匾却是先换了,有识字的书生见了,认出那是“名剑山庄”四个大字,顿时惊骇,不多时,名剑山庄重出江湖并落脚北安城的消息,传开了。
一些百姓还记得名剑山庄犯下的罪孽,捣毁河坝什么的,毁了不知多少的人家,反感的很,但是眼见这人在轩辕国皇帝眼皮子底下建造宅院,定然是被轩辕皇帝允许的,想的深入些的人都猜测怕是两者早有勾结了,指不定坏事儿都是为轩辕国皇帝办的。
然而都是些平头百姓,多少会畏惧现在的当权者,不敢高声议论,小道消息却以极快的速度传了开来。惹的百姓们都很不满。
叶绯修一路北上,得知名剑山庄在北安城的时候,距北安城也不远了。
这些时日,沉月醒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全凭本能用仅剩的神力维持生机。可是名剑山庄的功法内劲宛若□□,时刻侵蚀着沉月筋脉的每一寸。
叶绯修将自己逼到了极致,内力疯一样的输送给沉月,就为了护住沉月微弱的心脉。无心诀为叶绯修所创,他自然早已突破至最高层,但是时刻耗费内力,哪怕是他,也难以承受。
幸而在抵达北安城前一夜,等来了明戮。
事不宜迟,叶绯修再次给沉月输送内力,确保这一夜无恙之后,轻轻的亲了亲沉月的眼睛,狠下心别过头,便起身要前去名剑山庄。明戮心知拦不住他,现在他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替他照看好沉月,便只是道,“绯修,你得知道,如果你回不来,没有无心诀,沉月会再也醒不过来。”
叶绯修脚步一顿,点点头,声音里还是一如既往的肆意,“若是我回不来,你去名剑山庄,带走我的尸体,一个尸体而已,名剑山庄不会为难你。记得将我和沉月葬在一处。”顿了顿,又补充道,“葬在相思谷,别的地方我们不喜欢。”
明戮被气笑了,“你让老子扛着两个尸体跨越半个大诩?不可能的,你最好活着回来,不然……”说完不然,明戮也不知道该拿什么威胁这人,便沉默了。
叶绯修笑了笑,“我知道的。”
——我可是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和沉月一起,好好的活着。
第75章 第七十四章:杀戮
名剑山庄已经修缮的差不多了,山庄中人也入住了。叶绯修站在山庄门前,盯着牌匾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轻轻的笑出声。
他一袭红衣,赤手空拳的站着,阵阵的风吹的衣袂飒飒,就那么在夜色里站着,宛如索命妖魔,守门人见状早慌忙去禀告了,叶绯修也不急,从腰间缓缓抽出一柄软剑,褪去伪装后,露出凌厉的剑锋,任谁看了,都会赞一声好剑。
此时大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守卫,不多时,庄主也在簇拥下来到门前。看到叶绯修顿时大惊,“孽子!你来做什么?!”
叶绯修轻轻擦拭剑身,缓缓道,“你们以为我自幼离开山庄,能耐便只是创出无心诀而已吗?”叶绯修随手将擦拭的布扔下,看向庄主,“你是不是也疑惑过为何庄内长老非要我回山庄?我似乎忘了告诉你。”
庄主闻言顿时感到不详,只听叶绯修用好听的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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