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囚牢之起 作者:叁仟ML
分卷阅读414
马律箩。从小学到大学,老师只要抓她教训就定会提起马律箩。马律箩怎么怎么样,你怎么怎么样,人家年年第,你年年垫底……这样的话,莫茗梓已经听了太遍,她对“马律箩”这三个字有着关乎敌意的条件反射,虽然不到提“马律箩”就得抓狂的地步,可她讨厌“马律箩”的情感无比真实,故而在见到那位必须在大学四年中同宿同寝相濡以沫的舍友真容,并且听对方介绍自己是“马律箩”时,她实在忍不住地吐了出来。
随后,她病就是礼拜,在马律箩刺眼的光芒照耀下,吃了吐吐了吃,几乎有了病入膏肓的迹象。直到马律箩某天戴了个奇丑无比的猪八戒塑料面具来哄她吃饭,又在之后的三天里直戴着猪八戒的面具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等三天之后,马律箩把面具脱下来,她才终于觉得马律箩没那么令人恶心了,看着马律箩也能吃得下饭去了。
眼瞅着莫茗梓恢复健康,马律箩也如释重负——她真怕自己把莫茗梓活活恶心死。倒不是舍不得莫茗梓还是怎么着,她只是怕莫茗梓死后,莫老爷子会找她算账。毕竟那当年,她和莫茗梓都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小成人,不是十六年后的两匹母狼,匹母野狼,匹母色狼。
到了九九二年,两人相安无事地升上大二,铺天盖地的基础课压下来,莫茗梓那二流子臭流氓的本性却日渐显露,开始盯着学校里的美女盘算怎么把人家弄到手。马律箩深知自己这个伴读童子责任重大,不能让莫茗梓有任何闪失,所以她当了班长,为的只是帮老师记考勤时第笔先给莫茗梓画上钩;所以她主动帮老师批试卷,因为她可以左手握钢笔右手握红笔地边替莫茗梓写考卷边替老师改试卷;所以她会提前为莫茗梓打点好被莫茗梓看上的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只求莫茗梓玩完之后别留下个脏屁股给她擦……日子天天过去,她数不清自己到底为莫茗梓答了少次到,写了少考卷,扯了少皮条,总之还没到大四,莫茗梓就将方圆十公里以内的美女都勾搭遍了,有男友的,没男友的,个都没放过,有回还差点错上个伪娘,吓得莫茗梓连续三天不敢再提美女的事,生怕下回还遇到带把儿的。
话说到这里,有人该叫“gl文里能不能别搞得满世界都gl”了,有人该好奇马律箩究竟是怎么看上莫茗梓的了。可这两者通通都是必然的。前者很简单,哲人愿意。gl文里干嘛非得来对bg搅合通,爱看bg的请直接看bg去。后者简单,日久生情。莫茗梓漂亮,人见人爱,马律箩也不能免俗,请尊雅典娜回家供着也好。反正莫茗梓自有把直脑筋的好脾气,决不算无可取之处,退万步,即便她再无能,个大活人暖被子的功能总还是有的吧?
大四那年,马律箩向莫茗梓表白了,在个枯藤老树昏鸦的场景下。莫茗梓自然又是好顿吐,这回足足病了个月,几乎瘦成麻杆,三步喘,五步歇,远远望去就是个标准的林黛玉。马律箩知道莫茗梓逃不出她的五指山,打那以后也就识趣地不再刺激她了,按马律箩的想法:你最好的年岁不给我,我总能等到你老得没人要的时候吧?于是马律箩才不着急呢,她甚至热切地盼望着莫茗梓跟阮窦孚生个娃——不劳而获,到头白捡孩子,赚!
阮窦孚对她马律箩来说,也就这点功能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阮窦孚与莫茗梓结婚六年,别说孩子,连个屁也没生出来,这下马律箩可坐不住了:我的人不能让你天天的白上啊。生不出娃儿就赶紧滚蛋,别占着茅坑不拉屎!是以马律箩开始琢磨让阮莫离婚,换个有生育能力的种马来造人。
莫老爹越老,对莫茗梓这个独女就越爱,马律箩是莫茗梓的脑袋,爱屋及乌,他也将马律箩当成女儿看待。马律箩把阮莫联姻生不出孩子为由将莫茗梓的幸福问题提上日程,莫老爹想,也觉得有道理,但令他支持马律箩杯葛阮窦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阮家中落,失了政界势力,只剩满身铜臭,实在有些配不上他的女儿了。
290 算了吧……
对莫老爹来说,马律箩是莫茗梓的主心骨,但他不知道,在后来,马律箩已然成了他的主心骨。他对她的信赖,短短四年间,由斟酌考量疾速上升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有时对马律箩的提议他甚至连过脑想想都不必,仿佛做个决定就是把头点的事情,也许,在他潜意识里早就清楚,莫家于他之后,也就只能靠这个没有血缘的马律箩了。
他知道马律箩是个几乎没有物质追求的人,她手里握着小半个千万,唯在每年春节前买两身新衣服。当然,她那新衣服肯定也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好货,都是连小白领都不屑于着眼溜的中低档品牌。最近这身是今年月初她从ebay上买的,六十八美元,那牌子拉出去溜十条街都碰不到个认识的,她的勤俭节约如此可见斑。然而相较她的个人饮食,她的衣服俨然算是奢侈品了:顿饭个馒头加碗豆干芹菜,有时换成腌黄豆,有时换成小鱼干,主席最爱的红烧肉每星期只得次,味道还淡得好像盐比金贵,要是不说她的身份,别人大概要认为她连穷鬼都不如,简直就是个苦行僧。因此他觉得马律箩没贪念,对莫茗梓是真心的好。这个理由足够让他放心。不放心也实在没其他办法。用人勿疑疑人勿用。他既然看准莫茗梓无能,他就要好好对待马律箩。她是他手带出来的,有几分师徒之恩,日后就算再不济,她念他全然赤诚,赏莫茗梓口饭吃不成问题。若换成别人在莫茗梓身旁,就算是莫茗梓的丈夫,他怕他死,莫茗梓就要流落街头乞讨过活了。
事实证明,莫老爹是位富有远见卓识的政商。
他早早瞧死莫茗梓是对的,早早抬高马律箩也是对的——马律箩对他莫家真的没有丝贪念。她仅对莫茗梓个人保有贪念。不彻头也不彻尾的贪念,却是最完全的贪念。她这辈子也就只有这么点儿贪念了。
莫茗梓从小脑筋直,不研究怎么赚钱,也不研究怎么花钱,自己没有好品味,却总唠叨马律箩给她丢人。马律箩就算无数次解释过自己就爱这么简单吃穿,她也依旧会定期不定期地送马律箩堆不合时宜的名牌,打被马律箩当学习素材消耗的红酒,以及许许与马律箩本人三五不搭的高价货,美其名曰“关怀职工”,实则丰合内部从来没人当她这个董事长是老板。就算有,也是违心的,给了莫老爹几分薄面的,抑或垂涎于她天仙美色的。剩下的,无例外,全当她是被马律箩操纵着的美丽傀儡,即便事实上只要她随口句话,马律箩就能心甘情愿地为她上
分卷阅读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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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箩。从小学到大学,老师只要抓她教训就定会提起马律箩。马律箩怎么怎么样,你怎么怎么样,人家年年第,你年年垫底……这样的话,莫茗梓已经听了太遍,她对“马律箩”这三个字有着关乎敌意的条件反射,虽然不到提“马律箩”就得抓狂的地步,可她讨厌“马律箩”的情感无比真实,故而在见到那位必须在大学四年中同宿同寝相濡以沫的舍友真容,并且听对方介绍自己是“马律箩”时,她实在忍不住地吐了出来。
随后,她病就是礼拜,在马律箩刺眼的光芒照耀下,吃了吐吐了吃,几乎有了病入膏肓的迹象。直到马律箩某天戴了个奇丑无比的猪八戒塑料面具来哄她吃饭,又在之后的三天里直戴着猪八戒的面具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等三天之后,马律箩把面具脱下来,她才终于觉得马律箩没那么令人恶心了,看着马律箩也能吃得下饭去了。
眼瞅着莫茗梓恢复健康,马律箩也如释重负——她真怕自己把莫茗梓活活恶心死。倒不是舍不得莫茗梓还是怎么着,她只是怕莫茗梓死后,莫老爷子会找她算账。毕竟那当年,她和莫茗梓都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小成人,不是十六年后的两匹母狼,匹母野狼,匹母色狼。
到了九九二年,两人相安无事地升上大二,铺天盖地的基础课压下来,莫茗梓那二流子臭流氓的本性却日渐显露,开始盯着学校里的美女盘算怎么把人家弄到手。马律箩深知自己这个伴读童子责任重大,不能让莫茗梓有任何闪失,所以她当了班长,为的只是帮老师记考勤时第笔先给莫茗梓画上钩;所以她主动帮老师批试卷,因为她可以左手握钢笔右手握红笔地边替莫茗梓写考卷边替老师改试卷;所以她会提前为莫茗梓打点好被莫茗梓看上的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只求莫茗梓玩完之后别留下个脏屁股给她擦……日子天天过去,她数不清自己到底为莫茗梓答了少次到,写了少考卷,扯了少皮条,总之还没到大四,莫茗梓就将方圆十公里以内的美女都勾搭遍了,有男友的,没男友的,个都没放过,有回还差点错上个伪娘,吓得莫茗梓连续三天不敢再提美女的事,生怕下回还遇到带把儿的。
话说到这里,有人该叫“gl文里能不能别搞得满世界都gl”了,有人该好奇马律箩究竟是怎么看上莫茗梓的了。可这两者通通都是必然的。前者很简单,哲人愿意。gl文里干嘛非得来对bg搅合通,爱看bg的请直接看bg去。后者简单,日久生情。莫茗梓漂亮,人见人爱,马律箩也不能免俗,请尊雅典娜回家供着也好。反正莫茗梓自有把直脑筋的好脾气,决不算无可取之处,退万步,即便她再无能,个大活人暖被子的功能总还是有的吧?
大四那年,马律箩向莫茗梓表白了,在个枯藤老树昏鸦的场景下。莫茗梓自然又是好顿吐,这回足足病了个月,几乎瘦成麻杆,三步喘,五步歇,远远望去就是个标准的林黛玉。马律箩知道莫茗梓逃不出她的五指山,打那以后也就识趣地不再刺激她了,按马律箩的想法:你最好的年岁不给我,我总能等到你老得没人要的时候吧?于是马律箩才不着急呢,她甚至热切地盼望着莫茗梓跟阮窦孚生个娃——不劳而获,到头白捡孩子,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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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老爹越老,对莫茗梓这个独女就越爱,马律箩是莫茗梓的脑袋,爱屋及乌,他也将马律箩当成女儿看待。马律箩把阮莫联姻生不出孩子为由将莫茗梓的幸福问题提上日程,莫老爹想,也觉得有道理,但令他支持马律箩杯葛阮窦孚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阮家中落,失了政界势力,只剩满身铜臭,实在有些配不上他的女儿了。
290 算了吧……
对莫老爹来说,马律箩是莫茗梓的主心骨,但他不知道,在后来,马律箩已然成了他的主心骨。他对她的信赖,短短四年间,由斟酌考量疾速上升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有时对马律箩的提议他甚至连过脑想想都不必,仿佛做个决定就是把头点的事情,也许,在他潜意识里早就清楚,莫家于他之后,也就只能靠这个没有血缘的马律箩了。
他知道马律箩是个几乎没有物质追求的人,她手里握着小半个千万,唯在每年春节前买两身新衣服。当然,她那新衣服肯定也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好货,都是连小白领都不屑于着眼溜的中低档品牌。最近这身是今年月初她从ebay上买的,六十八美元,那牌子拉出去溜十条街都碰不到个认识的,她的勤俭节约如此可见斑。然而相较她的个人饮食,她的衣服俨然算是奢侈品了:顿饭个馒头加碗豆干芹菜,有时换成腌黄豆,有时换成小鱼干,主席最爱的红烧肉每星期只得次,味道还淡得好像盐比金贵,要是不说她的身份,别人大概要认为她连穷鬼都不如,简直就是个苦行僧。因此他觉得马律箩没贪念,对莫茗梓是真心的好。这个理由足够让他放心。不放心也实在没其他办法。用人勿疑疑人勿用。他既然看准莫茗梓无能,他就要好好对待马律箩。她是他手带出来的,有几分师徒之恩,日后就算再不济,她念他全然赤诚,赏莫茗梓口饭吃不成问题。若换成别人在莫茗梓身旁,就算是莫茗梓的丈夫,他怕他死,莫茗梓就要流落街头乞讨过活了。
事实证明,莫老爹是位富有远见卓识的政商。
他早早瞧死莫茗梓是对的,早早抬高马律箩也是对的——马律箩对他莫家真的没有丝贪念。她仅对莫茗梓个人保有贪念。不彻头也不彻尾的贪念,却是最完全的贪念。她这辈子也就只有这么点儿贪念了。
莫茗梓从小脑筋直,不研究怎么赚钱,也不研究怎么花钱,自己没有好品味,却总唠叨马律箩给她丢人。马律箩就算无数次解释过自己就爱这么简单吃穿,她也依旧会定期不定期地送马律箩堆不合时宜的名牌,打被马律箩当学习素材消耗的红酒,以及许许与马律箩本人三五不搭的高价货,美其名曰“关怀职工”,实则丰合内部从来没人当她这个董事长是老板。就算有,也是违心的,给了莫老爹几分薄面的,抑或垂涎于她天仙美色的。剩下的,无例外,全当她是被马律箩操纵着的美丽傀儡,即便事实上只要她随口句话,马律箩就能心甘情愿地为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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