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公主 作者:允
分卷阅读122
,那酒水自上淋漓而下,沾得她满身都是,袖子垂下,露出一截洁白的手腕,她半睁着眼对崔明德笑道:“你和你姐姐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哪来的‘家人’约束?”
我听见“嫁不出去”四个字,却觉精神一振,抓住独孤绍笑道:“为什么崔二嫁不出去?你也替我想个法子,让我一辈子嫁不出去罢。”
独孤绍笑我:“她嫁不出去,还不是因为你家?你嫁不嫁得出去,却不由我管,这要问圣上。唉,我自己的事都还管不过来呢,在这里替你们担什么心!”
我真是喝得迷糊了,好一会才想起来“我家”和“崔明德嫁不出去”这两件事间的联系,也是醉中之语,抓着崔明德的手就道:“崔二,你嫁不出去正好,我…以后有了公主府,就辟你去做长史。阿欢,你也一样,以后…你们统统来我府上,做尚仪、做典军…做什么都好,有你们帮着,我…以后我府里的事就不管了,每天就和你们一起喝酒就是。”
独孤绍笑嘻嘻道:“你真傻,我们都只顾着喝酒了,府里还不是一样没人管?”
我道:“那就再多请几个人,到时候大家一起喝酒。”
独孤绍道:“那也还是没人管。”
韦欢以箸敲碗道:“管她有人没人?喝酒为重,喝酒,喝酒。”举起碗来要和我们碰杯,独孤绍虚举碗与她一碰,收回手时才“咦”了一声,道:“怎么碗不见了?”但听崔明德轻轻一笑,却上前抢了那乐伎的一只胡笛,咿咿呀呀地吹起来,她弹琴与阮咸都弹得极好,这胡笛吹得却十分零散,啵啵嘟嘟的,我们都捂住耳朵道:“不要吹了。”她却微笑着依旧吹着,半晌,随手将胡笛从楼上扔了下去,慢条斯理地走回来,望桌上一趴,睡着了。
第113章 血肉
天仿佛要下雨。
明明早上还是四月末的晴朗天空,太阳热腾腾地照在地上,仿佛能将人炙烤成干一样,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天却突然阴了。密密的乌云笼罩在东都上空,云中有闪电出没、有雷声阵阵、还有氤氲的水汽聚集。
四野骤然就潮湿起来,雨还未下,空气里却已经满满的都是雨的味道。身上迅速地涌出一层黏腻潮湿的薄汗,仿佛一张薄膜样将肌肤笼罩得严严实实,连一丝风都透不进去。
然而就算这样,天也还是热的,阴湿、潮闷的热。像是无端把人关进了刚用过的蒸笼,温热的水珠滴滴答答地渗下来,倘若真落在身上倒也好了,水一冲,就算不能缓解热气,总也能冲刷掉一些油汗,可是这些水珠儿偏偏只在身边经过,越落下去的时候就越小,到最后变成了许许多多看不见的水汽,又一股脑地飘上去,再凝成水珠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循环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伸手想去抓那些水珠,却总抓不到。我想我走开、等到水珠落在我身上总行了罢?可是真的跑过去,却见那密密麻麻的水珠倏然又不见了。
不但这水珠,连东都城也突然不见了,天地间忽然变成了一片大大的荒芜,一片平整荒凉偏偏又潮湿的原野。
无论从哪个方向望过去,都没见到水源,不知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潮气。然而再过一会,便可以听到淙淙的流水声了,极目远眺,可见太阳升起的方向那有一条河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自远而来。
这条河的颜色初始与下午喝的琥珀酒的颜色极像,黄澄澄的,带着些浊气。等近来时,却又变成了艳艳的红。日光反射下,这红河如血般缓缓延展近前,叫人看得说不出的诡异。更要命的是,这河流方才明明是偏西的方向,这会儿却转了个小弯,直勾勾地冲向了我,那铺天红色如暴雨般漫洒而来,将将触及我时,身边景物又是一变。
这回我已经知道自己必然身处梦中了,可是这梦实在是太奇怪。刚才还在荒芜的平原,现在却又到了某处热带峡谷。远处有嘈杂的水声,像是在哪有一处瀑布。
我好奇地顺着水声走了一段,绕出曲曲折折的多叶树丛,登出雨林,入目处左右是两片高耸的山峰,这山峰的高矮、大小几乎都是一样,上面没有树,只有极稀疏的草皮,峰顶有突出的小尖,仔细一看,那小尖上各自是两块钟乳石。我从未见过这样莹润剔透的石头,不知是不是日光的关系,两块石头都呈现出半粉半朱的红色,石头周围隐隐似散发着光辉——不是灼人的日光,而是月晕时朦胧柔和的光辉,原本只是“可爱”的石头在这光辉的映衬小竟如有了自己灵识的圣物一般,而我则如被圣物召唤的命定勇士,不由自主地攀援而上,穿过低矮多湿的峡谷,攀过温热松软的山峰,触碰到了那一块小小的圣物,然后苏醒。
韦欢在我身边睡得很沉。我的手不出意外地搭在她身体的某处,某个自然所赋予女性的美好部位之一,某个区分她们与他们、幼女与少女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像处在一片很不真实的环境中,周围的一切既不像真的,也不像假的,我的脑袋里好像很空,因为我拼命地想要倒出点什么来,却什么也没有,回忆、思绪、情绪……什么都不在里面。可是当我望向周围时,我又觉得这脑袋很满,满到什么也塞不进去,连韦欢都塞不进去。
我木然地扭动了一下自己的头,它的确动了,可是动的感觉也很不真实,好像做动作的那个根本是另外一个我一样。
床边守候的宫人仙仙看见我动了,忙起身要问候,我对她摇了摇手,缓缓地爬起来,越过韦欢,站到了镜子前。
我的殿中有一面半人高的大镜子,是十岁那年父亲赐予的,以前我站在它面前时就像个小不点,从头到脚都会映在镜子里,没有任何遗漏。
可是现在,这镜子像是一下子小下去了,我不得不站得远一些才能勉强把自己塞进镜子里。镜子里的人也很陌生,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很熟悉的,搭在一起,却总像是另外一个人。
韦欢的衣衫大致还齐整,反倒是我的散乱一团,站立时衣料都垂下去,自肩膀以下,大半前身都半隐半现地露在外面。我将自己的一头长发拨到脑后,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半□□的身体,这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锁骨以下已经有了肉眼可见的显著突起,远较常人白皙的肌肤上有两处粉色的红晕,小腹倒是没什么变化,只是肚脐突兀地显出了存在感,如上古岩洞那样挂在平板的小腹中间,而再下去的地方,则已经生出了如幼年野兽那般柔顺细软的绒毛。
裙子上有一大片污渍,像是葡萄酒泼湿了一样,只是带着一股葡萄酒所未曾有的新鲜的咸腥味道。
双腿比去年长了许多了,不再是我所嫌弃的那种竹竿似的细瘦,而已经带出了一点点挺拔的痕迹,双足是细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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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酒水自上淋漓而下,沾得她满身都是,袖子垂下,露出一截洁白的手腕,她半睁着眼对崔明德笑道:“你和你姐姐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哪来的‘家人’约束?”
我听见“嫁不出去”四个字,却觉精神一振,抓住独孤绍笑道:“为什么崔二嫁不出去?你也替我想个法子,让我一辈子嫁不出去罢。”
独孤绍笑我:“她嫁不出去,还不是因为你家?你嫁不嫁得出去,却不由我管,这要问圣上。唉,我自己的事都还管不过来呢,在这里替你们担什么心!”
我真是喝得迷糊了,好一会才想起来“我家”和“崔明德嫁不出去”这两件事间的联系,也是醉中之语,抓着崔明德的手就道:“崔二,你嫁不出去正好,我…以后有了公主府,就辟你去做长史。阿欢,你也一样,以后…你们统统来我府上,做尚仪、做典军…做什么都好,有你们帮着,我…以后我府里的事就不管了,每天就和你们一起喝酒就是。”
独孤绍笑嘻嘻道:“你真傻,我们都只顾着喝酒了,府里还不是一样没人管?”
我道:“那就再多请几个人,到时候大家一起喝酒。”
独孤绍道:“那也还是没人管。”
韦欢以箸敲碗道:“管她有人没人?喝酒为重,喝酒,喝酒。”举起碗来要和我们碰杯,独孤绍虚举碗与她一碰,收回手时才“咦”了一声,道:“怎么碗不见了?”但听崔明德轻轻一笑,却上前抢了那乐伎的一只胡笛,咿咿呀呀地吹起来,她弹琴与阮咸都弹得极好,这胡笛吹得却十分零散,啵啵嘟嘟的,我们都捂住耳朵道:“不要吹了。”她却微笑着依旧吹着,半晌,随手将胡笛从楼上扔了下去,慢条斯理地走回来,望桌上一趴,睡着了。
第113章 血肉
天仿佛要下雨。
明明早上还是四月末的晴朗天空,太阳热腾腾地照在地上,仿佛能将人炙烤成干一样,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天却突然阴了。密密的乌云笼罩在东都上空,云中有闪电出没、有雷声阵阵、还有氤氲的水汽聚集。
四野骤然就潮湿起来,雨还未下,空气里却已经满满的都是雨的味道。身上迅速地涌出一层黏腻潮湿的薄汗,仿佛一张薄膜样将肌肤笼罩得严严实实,连一丝风都透不进去。
然而就算这样,天也还是热的,阴湿、潮闷的热。像是无端把人关进了刚用过的蒸笼,温热的水珠滴滴答答地渗下来,倘若真落在身上倒也好了,水一冲,就算不能缓解热气,总也能冲刷掉一些油汗,可是这些水珠儿偏偏只在身边经过,越落下去的时候就越小,到最后变成了许许多多看不见的水汽,又一股脑地飘上去,再凝成水珠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循环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伸手想去抓那些水珠,却总抓不到。我想我走开、等到水珠落在我身上总行了罢?可是真的跑过去,却见那密密麻麻的水珠倏然又不见了。
不但这水珠,连东都城也突然不见了,天地间忽然变成了一片大大的荒芜,一片平整荒凉偏偏又潮湿的原野。
无论从哪个方向望过去,都没见到水源,不知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潮气。然而再过一会,便可以听到淙淙的流水声了,极目远眺,可见太阳升起的方向那有一条河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自远而来。
这条河的颜色初始与下午喝的琥珀酒的颜色极像,黄澄澄的,带着些浊气。等近来时,却又变成了艳艳的红。日光反射下,这红河如血般缓缓延展近前,叫人看得说不出的诡异。更要命的是,这河流方才明明是偏西的方向,这会儿却转了个小弯,直勾勾地冲向了我,那铺天红色如暴雨般漫洒而来,将将触及我时,身边景物又是一变。
这回我已经知道自己必然身处梦中了,可是这梦实在是太奇怪。刚才还在荒芜的平原,现在却又到了某处热带峡谷。远处有嘈杂的水声,像是在哪有一处瀑布。
我好奇地顺着水声走了一段,绕出曲曲折折的多叶树丛,登出雨林,入目处左右是两片高耸的山峰,这山峰的高矮、大小几乎都是一样,上面没有树,只有极稀疏的草皮,峰顶有突出的小尖,仔细一看,那小尖上各自是两块钟乳石。我从未见过这样莹润剔透的石头,不知是不是日光的关系,两块石头都呈现出半粉半朱的红色,石头周围隐隐似散发着光辉——不是灼人的日光,而是月晕时朦胧柔和的光辉,原本只是“可爱”的石头在这光辉的映衬小竟如有了自己灵识的圣物一般,而我则如被圣物召唤的命定勇士,不由自主地攀援而上,穿过低矮多湿的峡谷,攀过温热松软的山峰,触碰到了那一块小小的圣物,然后苏醒。
韦欢在我身边睡得很沉。我的手不出意外地搭在她身体的某处,某个自然所赋予女性的美好部位之一,某个区分她们与他们、幼女与少女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像处在一片很不真实的环境中,周围的一切既不像真的,也不像假的,我的脑袋里好像很空,因为我拼命地想要倒出点什么来,却什么也没有,回忆、思绪、情绪……什么都不在里面。可是当我望向周围时,我又觉得这脑袋很满,满到什么也塞不进去,连韦欢都塞不进去。
我木然地扭动了一下自己的头,它的确动了,可是动的感觉也很不真实,好像做动作的那个根本是另外一个我一样。
床边守候的宫人仙仙看见我动了,忙起身要问候,我对她摇了摇手,缓缓地爬起来,越过韦欢,站到了镜子前。
我的殿中有一面半人高的大镜子,是十岁那年父亲赐予的,以前我站在它面前时就像个小不点,从头到脚都会映在镜子里,没有任何遗漏。
可是现在,这镜子像是一下子小下去了,我不得不站得远一些才能勉强把自己塞进镜子里。镜子里的人也很陌生,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很熟悉的,搭在一起,却总像是另外一个人。
韦欢的衣衫大致还齐整,反倒是我的散乱一团,站立时衣料都垂下去,自肩膀以下,大半前身都半隐半现地露在外面。我将自己的一头长发拨到脑后,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半□□的身体,这身体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锁骨以下已经有了肉眼可见的显著突起,远较常人白皙的肌肤上有两处粉色的红晕,小腹倒是没什么变化,只是肚脐突兀地显出了存在感,如上古岩洞那样挂在平板的小腹中间,而再下去的地方,则已经生出了如幼年野兽那般柔顺细软的绒毛。
裙子上有一大片污渍,像是葡萄酒泼湿了一样,只是带着一股葡萄酒所未曾有的新鲜的咸腥味道。
双腿比去年长了许多了,不再是我所嫌弃的那种竹竿似的细瘦,而已经带出了一点点挺拔的痕迹,双足是细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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