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凶邻 作者:既晴
第 15 章
说不定,他认为辜明卉案只是个开始,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碰头。
而且,针对辜明卉案,他的“贞子”理论尤具深意。
人类将被机器制约的预言由来已久,出现在许多社会学家、科幻作家的言论当中。其中被认为威胁最大的是机器人。然而,也许正是最大的威胁,所以机器人一直备受人类提防。相反的,以“人机互动”为诉求的电视、电脑、电动玩具……却一跃成为现今人类心灵的主流威胁。
整个台湾,已经被ADSL铺满。倘若网络杀人魔可以利用某种方式遂行谋杀,那他的破坏力将无远弗届。而,火灾只是个谋杀之后的残余表相。
在“七夜怪谈”中,恐惧的传布方式是利用录像带。它挑战的是人类的好奇心。身份不明、地点不明的网络杀人魔,有可能利用人类对网络的病态依赖来杀人吗?
回到复兴南路二段和信义路交口附近巷道内的征信社,已是晚上络上的讨论者都没有亲眼目睹A小姐的陈尸现场,才会误以为那只是一般火灾。
人体自燃所引发的火灾,火势并不会扩大,只会随着尸体完全被烧毁而渐渐熄灭。这是它与一般火灾最大的不同点。
文中提及,虽然目前科学界尚未提出合理的解释,但这类火灾绝对不属于灵异现象。
夏卡尔还附上几个链结地址,都是人体自燃现象的参考资料。可是,这篇猜测并没有引起什么响应,其他人都把讨论焦点放在网络杀人魔引发受害者精神错乱的邪恶怨念上。
我将鼠标光标连至那几个网页地址,读到了更多人体自燃现象的资料──
人体自燃,是指人在未接触外来火源的情况下,从人体内部突然出现燃烧的现象。绝大多数会造成严重烧伤,整个人体甚至会烧成黑炭。然而,人体周围环境却不会遭火势波及。
历史上第一桩人体自燃事件,记载于一七六三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sDupt)所撰的 《DeIcesCrprsHuSptes》,这部著作搜集了诸多类似案例。杜朋在书中记录了一桩发生在一七二五年、一 名住在海姆斯(Rhes)的妇人妮可·米立特()无端被烧死于一张毫无烧焦痕迹的椅子上之怪案。
嗜酒如命的妮可,被人发现时早已尸焦体毁,只剩残余的头骨及指骨。很快地,她的丈夫因涉嫌谋杀妻子,而遭逮捕起诉。不过,由于当时一名年轻的外科医师勒·卡特(LeCt)出庭作证,证明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其夫才获无罪释放。
最后,法庭裁决妮可·米立特死于“上帝的惩罚”。
一学手法,却遭文学评论家视为宣扬迷信。也就是说,有许多人仍不相信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
当时的德国化学家巴隆·冯·列比格也指出:“人能够自燃的说法,并不是建立在死因的知识之上,而是走向知识的反面,建立在对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条件完全无知之上。”
由于许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酒鬼,列比格曾经假设,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体内酒精含量过多而引起的。当酒精浓度过高,便会释放出易燃气体,一遇火源便会燃烧。
于是他做了一个实验,将新鲜肉类注射不同浓度的酒精,希望能测量出多少浓度的酒精会引起自燃。实验否定了这项假设,无论浓度为何,都不可能使肉体焚化殆尽。
另外,著名法医学家卡斯波在《实用法医手册》则直接否定人体自燃现象:“在一八六一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由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所提供。”
尽管如此,匪夷所思的人体自燃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例如,在一九○五年英国南安普敦附近的某个乡村,基利夫妇在一场无名火中丧命。当天早上,从基利家传出尖叫声,邻居听见后立刻冲进屋内,却发现躺在地上的丈夫已化成灰烬。而太太坐在安乐椅上,虽然烧为焦炭,但形体仍依稀可辨。
警方调查后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落在地板上,但灯火并未酿成大火。令人难以想象,一盏油灯竟然会瞬间焚毁夫妻两人的身体,而安乐椅却没有烧毁。咸信,这是一桩人体自燃一次波及两人的特殊案例。
根据三百多年来的统计,全球的人体自燃现象约有两百件以上,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龄范围极广,最老的有一百一十四岁,最小的是四个月大的婴儿;跟身材也毫无关联,有些案例还发生在走路、开车等行动中。
随着法医学日精月进,不断发生的人体自燃现象,也愈发不可思议。
有个研究者美国人查尔斯·福特,搜集了二十世纪以降在美国发生的人体自燃事件,并予以翔实纪录。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发生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
那天上午八点,一位女房东潘西·卡本特(PsyCrpeter)想转交一份电报给房客──六十七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ryReeser),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门前,却发现房门把手滚烫异常。
卡本特察觉事情不妙,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人从对街跑来协助,合力将房门打开。
房门一开,屋内浓烟满布,一股热气不断涌出。待热气消散,他们才走进屋内,并发现客厅和厨房隔间木柱都有烧痕,里瑟惯用的摇椅则不见踪迹,地上只留下一团直径约一公尺的椭圆形焦痕,以及一只仍然穿着黑色拖鞋的小腿残肢。
消防人员抵达后,从这堆椭圆形焦痕中,证实了这就是里瑟烧尽的身躯灰烬和碎骨渣滓。原先估计约有八十公斤的她,被烧成不到五公斤的残骸,像是进过火葬炉一般。
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除了里瑟所坐的摇椅、身旁的茶几被烧毁之外,其余家具都安然无恙。距离摇椅仅三十公分处的一份报纸,居然也没有遭到火势破坏。
另外,墙上的塑料插座、厨房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四点二十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
本案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第一桩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包括警方、FBI、病理学家、火灾专家及消防部门,都各自以不同的角度介入调查。然而,随着漏电、化学药剂、闪电、自杀与谋杀的可能性逐一否定,确定根本找不到任何原因后,当局最后承认调查失败。
当然,里瑟案又被归入人体自燃的现代案例之一。
第 15 章
恋耽美
第 15 章
说不定,他认为辜明卉案只是个开始,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碰头。
而且,针对辜明卉案,他的“贞子”理论尤具深意。
人类将被机器制约的预言由来已久,出现在许多社会学家、科幻作家的言论当中。其中被认为威胁最大的是机器人。然而,也许正是最大的威胁,所以机器人一直备受人类提防。相反的,以“人机互动”为诉求的电视、电脑、电动玩具……却一跃成为现今人类心灵的主流威胁。
整个台湾,已经被ADSL铺满。倘若网络杀人魔可以利用某种方式遂行谋杀,那他的破坏力将无远弗届。而,火灾只是个谋杀之后的残余表相。
在“七夜怪谈”中,恐惧的传布方式是利用录像带。它挑战的是人类的好奇心。身份不明、地点不明的网络杀人魔,有可能利用人类对网络的病态依赖来杀人吗?
回到复兴南路二段和信义路交口附近巷道内的征信社,已是晚上络上的讨论者都没有亲眼目睹A小姐的陈尸现场,才会误以为那只是一般火灾。
人体自燃所引发的火灾,火势并不会扩大,只会随着尸体完全被烧毁而渐渐熄灭。这是它与一般火灾最大的不同点。
文中提及,虽然目前科学界尚未提出合理的解释,但这类火灾绝对不属于灵异现象。
夏卡尔还附上几个链结地址,都是人体自燃现象的参考资料。可是,这篇猜测并没有引起什么响应,其他人都把讨论焦点放在网络杀人魔引发受害者精神错乱的邪恶怨念上。
我将鼠标光标连至那几个网页地址,读到了更多人体自燃现象的资料──
人体自燃,是指人在未接触外来火源的情况下,从人体内部突然出现燃烧的现象。绝大多数会造成严重烧伤,整个人体甚至会烧成黑炭。然而,人体周围环境却不会遭火势波及。
历史上第一桩人体自燃事件,记载于一七六三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sDupt)所撰的 《DeIcesCrprsHuSptes》,这部著作搜集了诸多类似案例。杜朋在书中记录了一桩发生在一七二五年、一 名住在海姆斯(Rhes)的妇人妮可·米立特()无端被烧死于一张毫无烧焦痕迹的椅子上之怪案。
嗜酒如命的妮可,被人发现时早已尸焦体毁,只剩残余的头骨及指骨。很快地,她的丈夫因涉嫌谋杀妻子,而遭逮捕起诉。不过,由于当时一名年轻的外科医师勒·卡特(LeCt)出庭作证,证明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其夫才获无罪释放。
最后,法庭裁决妮可·米立特死于“上帝的惩罚”。
一学手法,却遭文学评论家视为宣扬迷信。也就是说,有许多人仍不相信人体自燃现象的存在。
当时的德国化学家巴隆·冯·列比格也指出:“人能够自燃的说法,并不是建立在死因的知识之上,而是走向知识的反面,建立在对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条件完全无知之上。”
由于许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酒鬼,列比格曾经假设,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体内酒精含量过多而引起的。当酒精浓度过高,便会释放出易燃气体,一遇火源便会燃烧。
于是他做了一个实验,将新鲜肉类注射不同浓度的酒精,希望能测量出多少浓度的酒精会引起自燃。实验否定了这项假设,无论浓度为何,都不可能使肉体焚化殆尽。
另外,著名法医学家卡斯波在《实用法医手册》则直接否定人体自燃现象:“在一八六一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由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所提供。”
尽管如此,匪夷所思的人体自燃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例如,在一九○五年英国南安普敦附近的某个乡村,基利夫妇在一场无名火中丧命。当天早上,从基利家传出尖叫声,邻居听见后立刻冲进屋内,却发现躺在地上的丈夫已化成灰烬。而太太坐在安乐椅上,虽然烧为焦炭,但形体仍依稀可辨。
警方调查后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落在地板上,但灯火并未酿成大火。令人难以想象,一盏油灯竟然会瞬间焚毁夫妻两人的身体,而安乐椅却没有烧毁。咸信,这是一桩人体自燃一次波及两人的特殊案例。
根据三百多年来的统计,全球的人体自燃现象约有两百件以上,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龄范围极广,最老的有一百一十四岁,最小的是四个月大的婴儿;跟身材也毫无关联,有些案例还发生在走路、开车等行动中。
随着法医学日精月进,不断发生的人体自燃现象,也愈发不可思议。
有个研究者美国人查尔斯·福特,搜集了二十世纪以降在美国发生的人体自燃事件,并予以翔实纪录。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发生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的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
那天上午八点,一位女房东潘西·卡本特(PsyCrpeter)想转交一份电报给房客──六十七岁的寡妇玛丽·里瑟(MryReeser),当她走到里瑟的房门前,却发现房门把手滚烫异常。
卡本特察觉事情不妙,大喊救命,两名油漆工人从对街跑来协助,合力将房门打开。
房门一开,屋内浓烟满布,一股热气不断涌出。待热气消散,他们才走进屋内,并发现客厅和厨房隔间木柱都有烧痕,里瑟惯用的摇椅则不见踪迹,地上只留下一团直径约一公尺的椭圆形焦痕,以及一只仍然穿着黑色拖鞋的小腿残肢。
消防人员抵达后,从这堆椭圆形焦痕中,证实了这就是里瑟烧尽的身躯灰烬和碎骨渣滓。原先估计约有八十公斤的她,被烧成不到五公斤的残骸,像是进过火葬炉一般。
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除了里瑟所坐的摇椅、身旁的茶几被烧毁之外,其余家具都安然无恙。距离摇椅仅三十公分处的一份报纸,居然也没有遭到火势破坏。
另外,墙上的塑料插座、厨房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四点二十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
本案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第一桩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包括警方、FBI、病理学家、火灾专家及消防部门,都各自以不同的角度介入调查。然而,随着漏电、化学药剂、闪电、自杀与谋杀的可能性逐一否定,确定根本找不到任何原因后,当局最后承认调查失败。
当然,里瑟案又被归入人体自燃的现代案例之一。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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