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啦啦 作者:弗诺·文奇

    第 10 章

    她点点头。

    “为什么?”

    这次她没有退开,而是看了他几眼。最后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会尽力解释……但很多事情是你们爬行界的人无法理解的。中美离飞跃界很近,但你们也只是管中窥豹罢了;对于超限界的事,你们的了解就更少了。”她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懒虫拉里了。

    “我愿意从五岁小孩儿的版本开始学习。”

    “好吧。”她脸上出现了点儿笑意,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却跟哈米德心里所期望的一模一样。他真希望能让她多笑笑,“‘很久很久以前,’”那个笑容又出现了,这次嘴角上扬的幅度更大了!“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好人;在所有人类或类人生命中,他的智慧和心地都算得上是最顶尖的:一个数学天才,一个伟大的领袖,更是个了不起的和平缔造者。他活了五百个主观年,其中一半的时间里,他都在同一个非常邪恶的势力抗争。”

    尖爪插了进来:“就是那玩意儿的一部分把我们的族人当早饭吞了。”

    拉芙娜点点头,“最后,它把我们的英雄也吞噬了。他已死了大概一百个客观年。敌人一直很警惕,不让他有机会复活过来。尖爪和我是仅存的想要他复活的人了……你对克隆了解多少,汤普森先生?”

    哈米德好一阵子开不了口,拉芙娜的意思简直再清楚不过了。“游客们说,只要有一个细胞,就可以造出一个可以发育为成体的受精卵。他们说这很容易,但你得到的不过是原来那个的同卵双胞胎而已。”

    “大致是这样。事实上,克隆体通常远不如一个同卵双胞胎。母亲子宫里的环境对成人的大部分特征起着决定性作用。以数学天赋为例,这里头确实有遗传因素,但很大一部分却是由于胎儿在母体里吸收了过量的睾丸激素;而且这个量必须刚刚好:稍微再多一点,你就从天才变成了白痴。”

    “很长时间里,尖爪和我都在逃亡。五十年前我们到了罗斯林马尔——那个死胡同。我们带着那人的一个细胞,一个可供克隆的细胞。可以用于培育人类的医学装备不多,但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新生儿看上去挺健康……”

    沙沙声,嘶嘶声。

    “可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养大那个——孩子?”哈米德问,“为什么要雇人带他去爬行界?”

    拉芙娜咬住嘴唇,转开视线。尖爪回答道:“有两个原因。敌人想让你永远消失,把你藏在爬行界是躲开它的最好方法。另一个原因更微妙些。想要一个完美的复制品,记忆的拷贝是必不可少的,可我们没有那东西。但如果我们能让你在相似的环境下长大……应该也能得到相似的结果。”

    “就像原来那个又回来了,只不过得了严重的健忘症。”

    尖爪吃吃地笑了,“没错。而且一开始,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我们在罗斯林马尔遇到了侯赛因·汤普森,这真是天大的好运气。这家伙看起来挺机灵,而且愿意挣这笔钱。他把还不会走路的婴儿带回了中美,然后跟一个聪明女人结了婚,让她作你母亲。”

    “一切都计划好了,后天环境比我们想像的还匹配。我甚至还放弃了自己的一部分,一个新生儿,让她陪着你。”

    “我猜后来的事情我基本上已经知道了。”哈米德说,“头的经历不一致。】

    哈米德的脸像冻住了似的,完全失去了知觉。不知道在零重力下呕吐会是什么样子?他问:“那——那我母亲呢?”声音小极了。

    拉芙娜略一摇头,“她试着说服汤普森。等发现自己无能为力,她就离开了你们。那时已经太晚了;再说,那个人经历的创伤并不是遗弃。但她履行了自己的那部分义务;作为报酬,我们付给了她说好的大部分钱……我们期待着在中美找到那个能创造奇迹的人,结果,我们只找到了——”

    “——一堆垃圾?”他现在已经连生气的精力都没有了。

    她发出一声叹息,声音有些颤抖。“……不,我并不真的那么想。也许侯赛因·汤普森真的培养出了一个好人,这已经比大多数人都更了不起了。但如果你是我们想要的那个人,现在你应该已经是中美的著名人物了:最伟大的科学家,殖民地建立以来最伟大的行动家。而那一切只不过是开始。”她的目光似乎穿过了哈米德的身体……是在回忆吗?

    尖爪清了清嗓子,用的声音与上一次不同。“才不是什么垃圾呢,而且也不是个‘好孩子’。我的一部分跟他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作为一个单体,呱啦啦的记忆算是非常清晰的。对于我来说,哈米德并不是一个破碎的梦想。他确实与我们期待的不一样,但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可以说,我喜欢他的程度不亚于喜欢……那另一个人。而且,在发生危机的时候……嗯,我看见了他的反应,就算原来那个也不可能做得更好了。用没加工过的反重力材料飞上天,那种胆识正是——”

    “这我承认,阿爪。这孩子胆子确实不小,反应也很快。但盲目的鲁莽和经过考虑的冒险是有区别的。他已经这么大了,这辈子也只能当个‘好人’了。”说这话的时候,拉芙娜的声音里充满了嘲讽。

    “情况本来可能更糟,拉芙。”

    “你很清楚,我们必须做得比这好得多!想想看,飞出爬行界还要两个主观年,我们的悬浮设备又坏了。难道要我每天看着他的脸,看整整两年?绝不可能!他必须回中美去。”她一蹬腿,朝停在哈米德头上的尖爪飘了过去。

    “我可不这么想。”尖爪说,“只要他不想走,我就不会送他回去。”

    拉芙娜的脸上出现了愤怒的表情;奇怪的是,她似乎还非常惊恐。“上星期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呵呵呵。”是獭虫拉里的笑声,“我已经变了。你没发现吗?”

    她抓住一片天花板,从高处俯视哈米德,看样子正不停地算计着。“小子,我想你还没搞清楚状况。我们的时间不多,不会在罗斯林马尔那种地方降落。我们还有最后一招,也许能让他复活,甚至连他的记忆也能一起找回来。我们要去的地方是超限界,你真的想跟来吗?我们生还的可能性——”她停下来,脸上浮现出一个笑容——那可不是什么友好的笑容,“你难道从没想过吗?你的身体对我们还有什么用?你一点也不了解我们的计划。也许我们可以想办法把你改造成一个……嗯,一个空白的资料存储器。”

    哈米德试着回敬她的目光,暗暗祈祷自己心中的恐俱没有写在脸上。“也许吧。不过我还有两年时间准备,不是吗?”

    他们互相瞪了老半天——这是迄今为止最长的眼神交流。

    最后,拉芙娜说:“那好吧。”她飘近了一点儿,“给你些建议:我们要关在这儿两年,这是艘大船,别挡我的道。”她后退几步,从天花板上飘了出去,速度越来越快。接着,她冲进后面的走廊,消失了。

    《呱啦啦》作者:[美] 弗诺·文奇

    第十二章

    哈米德·汤普森拿到了去外头的票。有的票比其他的更昂贵。他会为这张票付出什么代价?

    八小时以后,飞船开启了吸气式冲压推进器,朝银河系外围飞驰而去。哈米德一个人坐在舰桥里。透过房间一边的“窗户”可以看到船尾的景象。中美的太阳在屋里洒满了阳光。

    在他们前边,飞船正在吸收行星际物质,以此充当冲压推进器的燃料。加速度大概只有十五分之一G,几乎察觉不出来。用冲压推进器是为了远距离飞行,因此这个加速度会一直持续下去,最终达到大约半个G——从而让他们接近光速。

    中美看起来像块蓝斑,还拖着一白一黄两个小点儿。再过几个钟头,哈米德的故乡和它的两个月亮就会从肉眼中消失。再过好几天,就算用望远镜也无法看见它们了。

    尖爪领他看过房间后不久,哈米德就上这儿来了。他在这里多久了?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

    他觉得脑子里像刚打完一场大仗似的。他的好伙伴竟是那样一种生物。他所恨的男人原来是他一直渴望的那种父亲……而他的母亲却是个漠不关心、自私自利的人。现在我永远没法回去了,永远没法问你,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是不是真的爱过我。

    他觉得脸上湿了。这也是有重力的好处之一:即使只有十五分之一个G,它也能帮你弄掉眼里的泪水。

    今后的两年他必须多加小心。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只能靠他自己猜测的则更多。哪些是谎言,哪些是真话?他们的故事里,有些东西实在是……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有拉芙娜和尖爪说的那么重要?比起天人来,任何类人生命都不算什么。

    还有一种可能:那两个人相信自己所说的故事——而那正是最可怕的一种可能性。他们把那个人说得跟基督似的。在哈米德读过的地球历史里也有类似的事情:二十世纪的纳粹崇拜希特勒,狂热的阿富汗圣战组织想让他们的伊玛目掌握政权①。拉里用安塞波得到的消息也可能是真的,那个所谓的伟人说不定就是他们毁灭上千个世界的帮凶。

    【① 伊玛目:I,伊斯兰教中,穆罕默德的继承者。】

    哈米德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这么一来,我成什么了?一个恶魔的克隆能变得比本体更好吗?

    “你在笑什么,哈米德?”尖爪轻手轻脚走进舰桥。他走到桌上,几个组件围绕在哈米德身旁。曾经是呱呱的那个组件离他只有一米远。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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