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大明美眉》(未删节1…110章) 作者:曼佗罗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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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救大明美眉》作者:曼佗罗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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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崇祯末年,清兵入关。龙腾小说网提供http://。ltrrr。山河沦陷,红颜流泪。

    阿九,红娘子,秦淮八艳,金陵十二衩……穿越大明,我是霸道邪

    恶的袁承志。一己之力拒满清八旗山海关外。本书杜绝悲剧,立志拯救

    大明所有!们,等等我啊……

    明朝末年,以色貌才气而名冠秦淮河的金陵八艳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时文人墨客慕名而来者何止百千?诸多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的命运皆与她们有

    着重大关系。美女爱英雄,妓女爱才子。她们的艳丽不仅令凡俗之人动心,更令

    许多英雄才子为之神魂颠倒,乃至历史随之改变。

    明末的秦淮河一派勾栏瓦肆,歌舞升平,笙歌彻夜的景象。其中青楼林立,

    尽是风尘女子的世界,俨然成为明代最为繁华的歌舞地。许多青楼都收留有父母

    双亡,孤苦无依的童女。她们教其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待其长成后便成为青楼

    中的招牌。金陵八艳柳如是、李香君、卞玉京、郑妥娘、顾眉生、寇白门、陈圆

    圆、董小宛皆是由雏妓养成至秦淮河一“绝色”的。

    正文

    大明美眉简介

    薛宝钗,年龄十八,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

    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聪明绝顶,手腕高明,处事练达,绝佳的管

    家材料,对主角的事业发展帮助极大。看过红楼梦的不用我介绍吧?

    王夫人,贾政之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

    妹。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也不太说话,但深得贾母的信任。主角的岳母,一次

    意外……

    贾元春,芳龄二十,被崇祯皇帝封为贤德妃,却成了深宫中的弃妇,雍容优

    雅,才气过人,性格善良,身份高贵。

    贾迎春,芳龄十九,身材傲人,丰腴美艳,性格内向却极是坚毅,聪明过人。

    贾探春,芳龄十八,主角的正妻,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

    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娇柔美艳,善于管理后勤事务,精打细

    算,钱粮调拨,皆出于此女。

    贾惜春,芳龄十六,金陵十二钗之一,少女情怀,活泼伶俐,尚未发育成熟,

    标准的小萝莉。

    何铁手,芳龄不详,五毒教主,性格泼辣大胆,艳若桃李,机巧百变,武功

    极高,将才也。

    柳如是,个性坚强,正直聪慧,魄力奇伟,柳如是名是,字如是,小字蘼芜,

    本名爱柳,因读辛弃疾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故自号如是

    ;幼即聪慧好学,但由于家贫,从小就被掠卖到吴江为婢,妙龄时坠入章台,易

    名柳隐,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江浙金陵之间。由于她美艳绝代,才气过人,遂成

    秦淮名姬。

    王熙凤,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

    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

    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

    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

    之能事,后被主角所收。

    第01章我成了袁承志?

    一道极亮的闪电,划空而过,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到处都是水汽儿,在闪

    电的照耀下,一片惨白色,显得有些阴森,随后,“轰隆隆——”

    震耳的雷声响彻天际,豆大的雨点儿飘落在山石上,溅起零乱的水花儿,好

    一场大雨!

    飘泼大雨中,山腰处,一个满身锦衣的少年,努力地晃晃头,睁开眼睛,顿

    时觉得头痛欲裂,身上全都湿透了,他艰难地想要爬起身来,连试了几次,这才

    将身子渐渐坐起,头依然很疼,头发湿答答地贴在头皮上,雨水顺着脸颊流下,

    眼睛一时睁不开,只得伸手在眼睛处抹了一把,借机睁开眼睛,哇!这么大的雨!

    自己竟然是在山上?怎么回事儿?屁股坐着的,是坚硬的山石,手掌摸到的地方,

    也是石头!

    少年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衣服湿漉漉地紧贴在身上,稍动之下,竟然

    有种被衣服绑住的感觉,咦?不对,这是什么衣服?身上那件长袍,长度一直到

    膝盖下,颜色根本就看不清楚,可是能感觉到那种长度!裤子薄而软,如今象是

    塑料薄膜似地贴在身上。

    少年奇怪地两手摸索着那件长袍,感觉着它的式样,这跟自己平时穿的那种

    迷彩服,差别太大了,质料柔软而纤薄,丝绸?我靠,这么大的雨,我身上穿的

    竟然是丝绸?不对,这种式样,似乎是明朝时的那种长袍,前面的钮扣,形状也

    是颇为古朴,难道我是在拍戏?这可不是我的工作啊,可是,如果是拍戏的话,

    还应该有其他的工作人员啊,这荒郊野外的,除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也

    不对呀。

    少年运起目力,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的衣服,借着偶尔的闪电的光,终于看清

    楚了衣服的式样,果然是自己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明朝的衣服式样!而且头上

    还有一顶轻纱般的帽子,此时已经完全变了形,窝窝囊囊地趴在自己的头上,脚

    上穿的是一种手工制作的皮靴,软软的,鞋底儿很厚,里面已经灌满了雨水,脚

    丫子觉得湿湿的异常难受。

    李成龙,男,30岁,中国特战部队首席教官,18岁从军,入伍之前家传

    武功极为高明,曾获得过省级武术冠军,散打冠军。入伍后,跟随国家级散打高

    手勤于苦练,最喜欢高强度的训练,接触过国家级秘传武功,并自觉进行了多项

    训练,对于现代战争,有着精深的战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战斗经验,先后担任国

    家特种部队特训营营长,团长,后破格提升军衔为少将,担任特战部队首席教官

    多年,期间,研究了世界作战史上的多场战争,尤其是近现代的战争,对于明清

    到现代的历史极为熟悉。业余爱好广泛,中国象棋,围棋,琴,筝,萧,笛子,

    书法,国画等,都特别精研过,水平超乎许多现代专业选手的水平。特别喜欢的

    是古诗和古文,还有古代小说等,都有着颇深的研究。

    李成龙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记忆,是在2010年8月的一天,执行反恐任务

    中,自己和队友凭着过硬的基本功,爬上十八层的高楼,被对方的高手用高压电

    线击中,跌下楼房时,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是目前这个样子了。

    李成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倒是没有什么伤,李成龙郁闷至极,最终凭

    着多年野外作战的经验,运足目力,寻找着可以躲雨的地方,果然,山坡上,有

    一个简易的小窝棚,距离并不远,李成龙迅速朝那里走过去,双腿力量很强劲很

    灵活,自己还没有适应现在这个身体,对自己腿力的期望值与实际力量值老是不

    一致,于是摔了几次之后,再爬起来,这才渐渐适应,跌了六七个跟头之后的李

    成龙,终于来到了窝棚里面,顾不得满身的泥水,直接找了块干燥一点儿的地方,

    坐了下来,想着心事。

    这个身体,还真不错,任督已通,内功精强,四肢强劲有力,个头倒是不矮,

    有一米八五左右,竟然跟自己原来差不多,精壮程度比原来的自己,似乎犹有过

    之。李成龙喘了一会儿气儿,这才站起身来,做了一会儿站桩,顿觉精神健旺,

    体力充沛,神情气爽。

    李成龙忽然想起,我这算是怎么了?重生了?我是谁?郁闷死了,李成龙迅

    速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身体的记忆,嘎?袁承志?我是袁承志?靠,明末名将袁

    崇焕的儿子?年方十八,此时正是穆人清离开华山,木桑道长也离开了,明朝崇

    祯十四年九月二十,自己武功已成,混元功尚差最后一个关口。屁的混元功?李

    成龙练了一会儿,觉得还真是不错,身体上百脉皆通,内气运行沛然而强大,遍

    体舒泰。

    袁承志看了看天色,响雷已经不打了,雨也渐渐

    停了下来,袁承志搜索着记忆中的些许片断,学自穆人清和木桑的武功,自然不

    会忘却,就是金蛇秘笈上的武功,袁承志也是熟练到了极处,与自己原来的武功

    和前世的武功相较之下,只觉得前世的武功更是简洁明快,当下在山腰处练了几

    趟拳,这才真正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强度。

    现在的身体,武功着实不弱,跟前世相比,所差的只是经验和头脑,而恰恰

    这些自己都具有,不由意气风发,想起父母十几年前的战死(姑且这么说,为行

    文需要)袁承志也不由悲从中来,忽然想到,金蛇郎君还有一把剑留在山洞里,

    便取了出来,弄了个包袱罩在外面,想起师傅让自己混元功有成之后离开华山,

    便背了包袱,辞别大威小乖和哑巴,走下山来,一路上,顾不得欣赏华山的险绝

    奇伟,这些对他来说,早已熟视无睹。

    自己要去哪里?投闯王?哼,一个农民军首领罢了,还是去南京,看看有没

    有可以发展的地方,袁承志一路行来,经过河南时,那里大旱,饿殍遍地,百姓

    们衣衫褴褛,吃的是树根草皮,有的甚至吃人,幸好袁承志武功高明,一路上打

    些鸟兽为食。

    第02章救了俩美女

    袁承志一路风餐露宿,将到南京时,已是几个月后的事情,虽然他武功极高,

    可古代人就是靠着两条腿走路,幸好恩师穆人清还有一些银子给他做盘缠,要不

    然,来到南京时恰值二月间,天气仍然甚冷,虽然袁承志内功已成,寒暑不侵,

    可是如果穿着一身单衣走在南京的大街上,也太惊世骇俗了。

    清晨的大路上,来往的人并不多,一个个都穿着那种差点儿就要及地的长袍,

    袁承志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经过了五六个月,可依然对这种衣服非常反感,不过,

    他也是无奈,如果自己穿着现代版的衣服上了路,还不被人看成是疯子?初春的

    天气,并不热,反而有些冷,因此,穿着棉袍的人不少,个别的竟然穿着破破烂

    烂的棉袍,袁承志虽然有一些散碎银子,可也买不起昂贵的棉袍,只得随便买了

    一件薄薄的棉袍,却花去了半两银子,倒是令袁承志惊讶了半天。

    寒风中,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袁承志顺着去南京的大路,来到一家茶馆

    儿门前,袁承志停下脚步,细细打量着茶馆儿的布局,见这路边茶馆小楼竟然全

    部都是竹制结构的,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云雾茶坊”整个店面的主

    色调,属于一种红与黑相间的样子,袁承志看了看里面,大长条桌子两边儿,都

    是竹质的长条凳子,已经有一些客人,坐在长条凳子上,沏上一壶茶,正慢慢地

    坐喝。

    “客官,您来喝茶?请进。”

    胖胖的店小二,肩上搭着一条长长的毛巾,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并不是棉的,

    而是双层的那种,而且他身上因为忙碌,还冒着汗液的湿气儿,袁承志一看店小

    二的模样,吊梢眉,眯缝眼儿,胖得挺可爱的,当下微笑着走了进去。

    袁承志刚刚坐下,就听大路上一片人喊马嘶,袁承志向茶馆外面看去,见一

    队人马,簇拥着两架漂亮的马车,前面十骑开道,后面十骑跟随,中间十骑保护

    着,马上的人,都是明朝当时的制式军铠,手里握着制式长枪,马背上还有一把

    明晃晃的长刀,好不威风!

    前面的马车辕上,坐着的是一位天仙般的少女,身穿鹅黄云裳,梳着一双婢

    女云髻,脸蛋儿雪白,直直的小鼻子,柔润光滑的脸蛋儿,坐在豪华马车上,笑

    面如花,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少女并不赶车,只是轻言浅笑,总是恭敬地回头看向马车里,显然车里才是

    主人。而这个美貌少女,竟然只是个婢女!此时那婢女脆声说道:“大家休息一

    下吧,这里有个茶馆儿,给贵妃娘娘取点儿干净的水来。”

    那娇脆的吩咐声中,自然带有一股威仪。

    几个军士来到茶馆门前,取了水,送给那个美貌少女,正在这时,从这队人

    马的对面,呼啦啦跑来了几十骑,一个个披衣散发,状若疯狂,手里挥着马刀,

    将这三十骑的保护卫队,一冲而散,卫队长刚刚抽出长枪,就被对方的人一箭射

    穿了喉咙,倒到地上抽搐去了,其他兵士,哪里还会拼死战斗?发一声喊,飞马

    逃走。几十骑的骑兵,围着两架马车,胡乱地调笑着,车辕上的少女,浑身颤抖,

    泪水涟涟:“贵妃娘娘,我们……”

    小宫女立刻变成了受惊的小猫。

    袁承志看到这里,知道这主仆是难以幸免了,自己管还是不管?看这个样子,

    这主仆应该是皇宫里出来的,而且是贵妃娘娘,袁承志思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伸

    手管了。于是长身而起,脚步一错,以迅捷无比的速度,绕过马队的包围圈儿,

    欺到马车前:“姑娘不必惊慌,我来救你。”

    袁承志静静地站在车辕上,那美貌少女,都不知道袁承志是怎么上车的,只

    是忽然眼前就多了一个人,虽然害怕,听得袁承志这么说,心里也就安定了许多。

    “哈哈……一个书呆子罢了,也敢救人?大伙儿上,把他砍了算了。”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伸马鞭梢一指袁承志,立刻上来四个人,马刀挥起,袁

    承志不敢再站在车辕上,飞身跳下,迎上前去,手里却暗藏了几颗石子,四人还

    没冲到袁承志的近前,面上早就中了袁承志的小石子,鲜血直流,气得哇哇大叫,

    却苦于眼睛睁不开,看不到对方,只好拨马而回。

    “我不想伤及你们的性命,不要逼我杀人。”

    袁承志此时虽然知道对方是农民军的人,可也不想杀他们,因此出声警告道。

    “你他娘的,伤了我们张大帅的人,还说我们逼你?哼,干了他。”

    队长模样的人一声大叫,其余的几十人,瞬间围拢过来,几十把马刀挥起,

    站在中间的袁承志,虽然身材高大,可在这些骑兵面前,就显得渺小了许多,轩

    辕上的少女,大惊:完了!这下完了。吓得闭上了眼睛,只听得呛啷啷一阵金铁

    交鸣,随后归于沉寂。少女又愣了半天,这才睁开眼睛,从自己捂着脸的批缝间,

    往外看去:啊?只见对方队长的马上,如天神般站着一个人,手里挥着一把奇形

    怪状的剑,队长和他的属下们,都已经倒在地上,轻声呻吟。

    美貌少女尖声叫道:“恩公快救娘娘!”

    少女话音刚落,袁承志的身影一闪,已经来到马车的车辕上,少女立刻安了

    心,那雪白的玉手,紧紧抓住袁承志的衣襟,“恩公,救我家娘娘。”

    那真叫珠泪纷飞,楚楚可怜。

    正在这时,身后忽然又是人喊马嘶声传来,尘土飞扬中,大队人马从远处逼

    近,袁承志见情形危急,一剑将马车前面劈开,里面的女人叫得发抖,缩着身子,

    花容失色,袁承志顾不得看她的模样,只叫了一声:“别怕,我是救你的。”

    上前一把将车里的人抱起,跃出马车,手里的宝剑已经收起,伸左手将车辕

    上的少女抱起来,目光一扫,挑了一匹健壮的马,跃身而上,将少女放在背后,

    贵妃娘娘抱在身前,扯下马鞭,打马飞奔向南京。

    第03章荣国府

    袁承志一边打马飞奔,一边回头望去,见漫天的尘土和狂乱的马嘶声,显然

    是大队人马,自己一马驮三人,还真是有些不便,本想自己跳下马来,可问了一

    声那少女,结果背后的少女早就吓得浑身抖成一团,哪里还能骑马?贵妃娘娘,

    就更不用说了。袁承志心急火燎,对方的大队越来越近,眼见得南京城在望了,

    可对方离自己,也只有两箭之遥了。

    袁承志将怀里的贵妃娘娘扶正,让她坐在自己身前,虽然随着马匹的跳动,

    两人的身体挨挨擦擦,可这个时候,谁还顾得了这个?袁承志这才注意打量了一

    下怀里扶着的贵妃娘娘,见她云髻高挽,皮肤保养得极好,从领口处,透出缕缕

    醉人无比的香风,虽然惊慌失措,却还安然,那如云的秀发,随风飘扬,充满着

    一种动感的美,前面的脸蛋儿,虽然刚才匆匆一瞥,很显然超过了身后这个少女

    的美,而且是一种雍容华贵的美。

    “贵妃娘娘,你会骑马么?抓紧马鞍。”

    袁承志无奈之下,只得询问道。

    “啊……我……不会呀。”

    前面的贵妃娘娘,话声一出,倒把个袁承志给惊了一跳,这女人的声音,哪

    有这么好听的?此时虽然如丧家之犬一般,可她说话的声音,仍然如珠落玉盘,

    娇脆而妩媚。

    “那……来不及了,贵妃娘娘,你来骑马,后面的女孩,你抱住贵妃娘娘,

    我这就下去了。”

    袁承志急声吩咐道,后面的人马,离得太近了,眼见得一箭射来,就可能会

    射到自己身上了。

    “啊……那,你怎么办?”

    虽然情势危急,贵妃娘娘仍然还能想到救她的恩公,还真是不错的美人呢。

    “别管我,你们直接冲进城去。”

    袁承志身轻如燕,跳下马来,那马上少了一个身高体重的袁承志,自然跑得

    快了一些,直接冲过吊桥,飞奔入了城,袁承志运起轻功,飞速追上,吊桥正缓

    缓升起,对面大队人马如果追进城来,那还了得?当然要升吊桥了。袁承志来到

    吊桥近前时,奋起神力,运足力气,高高跃起,伸手在吊桥头上一搭,身体一翻,

    上了吊桥,快步奔向城门。后面的追兵,见他们已经进了城,胡乱地骂了一番,

    拨马便回。

    袁承志进了城门,稍事喘息,守城的士兵,验过袁承志的身份文牒,才放袁

    承志进了城。袁承志一时也不知道去哪里,便信步往南京城的大街上走去。南京,

    古称金陵,是著名的古都,在明朝时,称为南都,也是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

    古人迷信,常想要占有天下,必须要占据王气之地,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紫金山纵横南北,恰似巨龙潜伏,而石头山则临江陡峭,如虎盘踞,这就是南京

    龙蟠虎踞的来历,此外在南京的前方还有一条长江,皇帝和我们一样,买房子前

    都要看风水,南京背山面水,实在风水好得爆棚。在明之前,已经有六朝定都于

    此,到了元朝,这个地方叫集庆路。不但地势险要,而且还很富呢。附近不但是

    重要的粮食产区,还兼顾着商业中心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这里有运河之利,在

    那个从北京走到南京要几个月的年代,水路实在是太重要了。

    袁承志正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忽然前面一个青年公子,带着家人拦住了袁承

    志,倒把袁承志吓了一跳,看那青年公子时: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

    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

    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

    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

    情。项上金螭缨络,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青年公子只是盯着袁承志猛瞧,随后笑道:“你可是刚才救了两位女子的恩

    人?”

    “嗯,正是在下,不知这位公子是?”

    袁承志拱手为礼,见他只是微微还礼,知他是富家公子,倒并不为意。

    “这是我家宝二爷,请问相公名讳?”

    那家人赶紧上前问道。

    “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了,“难道,是贾府的宝玉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地看向青年公子,见他微微点头,似笑非笑,倒也算是一个浊世

    佳公子了。靠,自己竟然遇到了贾宝玉!这算什么说道?

    “在下袁承志,父亲名讳叫做袁崇焕。”

    袁承志礼貌地回答。

    “袁崇焕?你是袁伯父的儿子?哈哈,太好了,太妙了。”

    贾宝玉拍着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可太好了,你多大了?”

    “我年方十九岁,来到南京,正要找个地方投宿。”

    袁承志老实地回答道。

    “哈哈,投什么宿?贾府里,还养不起你么?”

    贾宝玉素来不喜与男子结交,袁承志当然明白他的怪毛病,见他似乎与自己

    颇为投缘,倒也欣喜了一番,金陵的名门贾府,因为一本红楼梦而闻名于世,袁

    承志作为未来人,当然知道贾宝玉这个人。

    “那就谢谢宝二爷了。”

    袁承志躬身答道。

    “嗯,这话不用说了,我元春姐姐,正等着你呢,快点儿跟我进来吧。”

    贾宝玉当先而行,那家人便跟在宝玉身后,袁承志只得跟在贾宝玉身后而行,

    不多时,便来到一座大大的宅院前,街北蹲着两个大石狮子,三间兽头大门,门

    前列坐着十来个华冠丽服之人,正门不开,只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

    一匾,匾上大书“敕造宁国府”五个大字。这里应该就是那位贾赦的府第了。

    又往西不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方是“荣国府”却不进正门,只由西角门

    而进。至一垂花门,进了垂花门,两边是超手游廊,正中是穿堂,当地放着一个

    紫檀架子大理石屏风。转过屏风,小小三间厅房,厅后便是正房大院。正面五间

    上房,皆是雕梁画栋,两边穿山游廊厢房,挂着各色鹦鹉画眉等雀鸟。

    第04章四姐妹

    台阶上坐着几个穿红着绿的丫头,一见他们来了,都笑迎上来道:“刚才老

    太太还念诵呢!可巧就来了。”

    于是三四人争着打帘子,一面听得人说:“宝二爷回来了。”

    袁承志当然知道,自己算是走进了荣国府的大门了,想来这就是那位贾政老

    先生的府第,贾宝玉命丫头们上了茶,自己转身去了后堂,袁承志不敢有异动,

    只得故作老实地坐在那里喝着闷茶,好半天功夫,这才听得人叫道:“娘娘驾到!”

    袁承志的思想是现代人,对于什么娘娘之类的,根本就没什么尊敬之意(美

    女除外,嘎嘎)听得叫声,也只得站起身来,以示迎接,其实,袁承志站起身来

    的原因,却是因为丫头们都已经跪在当地。

    内堂许多丫头们簇拥着四个大美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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