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硕的秘密回忆录 作者:拜月袭

    童年回忆(完美重置版)

    作者有话要说:hi~~我先来露个小脸,新作者加新文,先在这里跟大家问个好,表示我绝对是个小白,第一次发文,各种功能也在各种摸索,希望大家批评指正!九十度大鞠躬~~另外本文比较慢热,前期稍平淡,因为小学的孩子,是不可能碰撞出什么基情的火花的……

    还有很多朋友就只看了第一章就再也不往下看了,其实那是你的损失,反正你已经看了第一章,就不妨在多看几章,也许会发现其实我的文章其实蛮和你的口味的。我就是喜欢在平淡中写出不平凡的感情……本文世界观与现有的基本一致,因剧情需要会稍加改动!谢谢您的观看……

    鉴于越来越多的人被平淡的第一章吓走,还有一直追文看的朋友也提出第一章太过平淡,所以我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对第一章和第二章进行了重新润色和加工,也许收效甚微,但是最起码我努力了,我希望喜欢我文章的朋友也能感觉到另一种味道!更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喜欢我的作品,这样我也有创作下去的动力。再次鞠躬感谢支持我的朋友们!!  当因思念而回忆时,思绪就如同一只孤雁,越是努力寻求归处,就会越早的力竭坠入孤寂的冷泉……

    一个平静的边陲小镇,两个格格不入的小孩子,在一片青山绿水中,逐渐产生的淡淡情愫,虽平淡但也温馨……谁也没有想到,就是在这种平静的青山绿水中,也能把爱情诠释的即润物无声又刻骨铭心……

    额尔古纳一个铭刻在我灵魂深处的名字,虽然我已经离开那里很多年,但是那些青涩的回忆却不时地在脑海中闪现,些许温馨,些许离愁……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我认为其实单单就是过一辈子,那就是一部极精彩的故事,只是肯把自己精彩分享出来的人太少了!不过我不吝啬,今天我就给你讲一讲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吧!

    我们把时针回拨二十年前,说起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额尔古纳拉布达林这个地方,你一定没有听说过。她虽然地处内蒙古,但是因为与俄罗斯接壤,所以华俄后裔很多,这里现在最有名的就是俄罗斯风情民族乡——室韦镇,也归拉布达林管理,每年来这里体验异域风情的游客非常多。

    为什么我一定要介绍一下这里呢?呵呵,因为我也是华俄后裔,混血儿相貌自然有些与众不同,但也还是亚洲人的长相,仅限于皮肤白一些,鼻子高一些罢了,千万不要认为我是一个金发碧眼帅哥哦。我妈跟我说,刚开始怀我的时候一直很怕生下来是黄毛玉石眼的孩子,我却嗤之以鼻。以现在的国情来说,如果真的长得那么有英伦范,也不是坏事啊!

    至于那些地理位置、名胜古迹什么的大家自行百度好了,虽然那里我也住了很久,但是在上小学的年纪,你认为一个孩子会关心这种东西吗?我又不是写地理志的,写多了你也不爱看不是?

    所以还是说说我家附近吧,我家住在电视塔山山下,前山是一大片人造杨树林,每年杨树开花的时候,那个壮观啊,杨树花开的铺天盖地,在地上被风聚成一大堆,然后某个坏小子那打火机一点,忽的一个大火球,周围的人就笑得跟个白痴似得。

    不料这一幕正巧被某位母亲看个正着……我则是笑微微的在旁边欣赏一场视觉与听觉双重享受的行为艺术盛宴……不过他们看我的眼神怎么如此的哀怨:真是的,虽然你的惨叫声如此的缠绵悱恻,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但是不要用你的桃花眼对我不停地释放仇恨的火花,在你屁股上作业的可是你的亲娘,我只是“碰巧”路过罢了,好吧,我承认我是看见她往这里来了,又故意当做没看见罢了,还特意过来看她来s≈ap;你的,哎呀……我真是太邪恶了~

    还有就是防火站到主干道下山的那条土路了,怎么形容呢?对!就是远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路况之复杂世所罕见,只要一下雨就是十万大军也得歇菜!后来用游客的说法是:骑上自行车有一种高空急降极限自行车的味道……

    真是怀念那时童年的无忧无虑啊,想想现在的小孩子,每天就在水泥墩子环绕的城市中,背着日渐沉重的书包,玩着我见都没见过的高端玩具,你说我是该羡慕他们,还是该同情他们……

    越过电视塔的山包,后山则是纯天然绿色无污染的绝好风景,有山有树有水的,但是一是很远,二是传说那里有狼,所以只跟着妈妈采蘑菇团去过一次,累的要死,剩下的精力光顾的找野果子了,风景什么的直接无视。

    不过幸好这里的野果子其实真心不少,只要用心找,就一定不会空手而归。但是也架不住狼多啊,十几个小孩子所过之处片甲不留,而我那个时候跟他们也不熟,玩不到一起去。

    哎呀又跑题了……要说野果子嘛,就又勾起我的馋虫了,最好吃的要数高丽果了,其实就是野草莓,不要问我为啥那么叫,那时我妈就告诉我那叫高丽果。真的非常香,你甚至不用弯腰就可以闻到甜美的草莓味,一口吃下去,那个甜啊,现在想起来口水哗哗的,直接把现在的那个草莓味红果子秒出银河系。

    也是该把镜头拉回故事发生的地方了。拉布达林的电视塔山下有一个防火站,毕竟这里的树可不是一般的多,防火可是重中之重!同时这里也是防火站家属区,在防火站的正上方还有一片金矿家属区,金矿的工人们整个夏天都不在家,只有冬天才会回来,所以他们的女人又当爹又当妈,真的很辛苦,但也着实得剽悍啊,不得不真心的佩服她们。

    我家虽然也住在这里,但是是个外来户,因为我爸是边防团的一个连长,我可比金矿的孩子还要惨啊,我爸冬天也不会陪在我身边。因为爷爷跟部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爸爸也算混得风生水起。

    不过爸爸的驻地那里方圆百里木有人烟,自然没有我上学的地方,所以随军什么的就只能在我上学之前了。说实话我也非常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很粗暴的人。毕竟在我还没有上学的时候,还是跟他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在我的印象中他从来没有对我笑过,至于那种一边微笑一边抚摸我的脑袋,在语重心长的说一声“儿子,真棒”的温馨场景,哎……该吃药了,亲~还是洗洗睡吧~

    他五大三粗、他膀大腰圆,他只要站在我面前一声怒吼,就吓得我一哆嗦,眼睛里噙满泪水,就是不敢哭。所以我对这种形象的男人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我们以后再说。这么狂野、霸气威武的纯爷们,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你绝对想不到,他竟然惧内,说白了就是怕媳妇,气管炎。

    你觉得我妈是一个更加剽悍的女汉子,那就错了,其实我妈是个很美丽贤惠的女人,跟剽悍一点都不沾边,但是我爸就是什么都听她的。现在看来那其实不是怕,而是对因为生活困苦,自己又不在身边,过早的就在脸上留下岁月痕迹的母亲,浓烈到化不开的愧疚。至于我,从很小的时候我一直都觉得他不爱我,可是现在看来他只不过是一个不会表达父爱,又放不下父亲高大形象,弄巧成拙的可爱傻爹罢了。

    这就是我的家庭,不过貌似到现在男二号都还没与出现,莫急~且听我娓娓道来。我承认我很渣,但是我为什么从小就渣,你好奇吗?

    故事还要从我家搬到拉布达林的前一年说起,因为那时我还不用上学,和妈妈还在随军时,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我爸对我都那么“凶残”,你想想对于他身边的下属他得是个什么态度。不过我可没吃多少苦,最可怜的就是他身边的那些通信员。那一次爸爸妈妈要谈关于我入学和找房子的事请。负责照顾我的则是爸爸的通信员周磊,一个眉清目秀,手脚利落的小伙子,刚刚分来没几天,还有些畏首畏尾的感觉。心里总是想着:我爸是连长啊,天高皇帝远啊,这里的最高长官啊,伺候不好要挨揍啊等等事情……这个刚刚入伍的质朴农村小伙儿做事都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

    不过对于我这个萌萌的小正太,他可是百般呵护,比我爸上心多了,我也玩的很开心。可是就算他再小心,有些事情也不是小心就可以避免的。五岁时的我萌的一塌糊涂,男女通杀,老少皆无法幸免的自带无敌状态。成天的缠着周磊哥哥长,周磊哥哥短的,叫的的他都有点晕乎乎了。为了逗我高兴,他从仓库里找来了粗绳子,在爸爸房前的大树上找了个粗树枝,做了个简陋的秋千。

    按理说一切都很美好啊!小孩子都喜欢秋千的。他一下一下的推着我,这还是我第一次玩秋千呢,不由得发出欢快的笑声。我笑的声越大,他推的越用力。但是这个简易秋千最大的缺点不是坚固性,而是它硌屁股,非常的不舒服。我在上面扭来扭去,再加上他选了一根很粗的绳子,五岁孩子的小手根本抓不住,突然一个大力传来,我屁股底下一滑……

    在你的心上…………自由的飞翔…………我大概得飞出去三四米吧,也亏得地面不是水泥地,但那也是夯实的黑土地啊,幸好当时是秋天,我掉落的位置正好是堆满了扫好落叶的树坑,虽然摔得并不重,但是树坑周围是用砖头砌的花边,我的头就和那些砖头进行一次血与泪的较量,结果以我的惨败告终。

    当时我就头破血流人事不省了,听到周磊那一声不是人类能发出的惨叫,冲出房门的老爸一把揪起周磊,照着脸上就是一个大耳刮子,抱起我就向医务室冲去。

    医生检查后说不要紧,也许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要是不放心,去市里检查一下也行。但是我爸满不在乎,然后大手一挥:“没事,我夏启明的儿子怎么会这么脆弱,这点小伤睡一觉就好了!”老爸啊,我才五岁啊,不是你手下的兵啊!幸好没有什么后遗症,所以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我之所以能健康的长大,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长身体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

    我晕了很短一段时间,虽然看起来伤得挺重,其实也就是皮外伤,右额角有一个口子缝了四针,醒了就最先看见的就是周磊那张顶着个清晰巴掌印满是泪水的脸,往左一看就是满脸担心的妈妈和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的爸爸。

    你肯定想不到我当时心里想的是什么?五岁的我就已经不纯洁了啊……周磊的那张脸,那张带着巴掌印和泪水的脸,让我兴奋了,我才五岁啊,我当时就是想那一巴掌要是我打的该多爽啊……

    哎,可怜的周磊哥哥,他脸上的那个巴掌印,在我心里深深印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至于我的身体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脑门上现在还有当时摔得那个口子。我一直都没当回事,不过现在想来要是摔到眉心多好,那我就可以直接演少年包青天了!

    周磊其实是个很好的哥哥,在剩下的时间里,就是直到我离开这里上小学的那一段时间,都是他照顾我,陪我玩,虽然被我各种欺负还甘之如饴,毫无怨言。我超级喜欢骑大马时打他的屁股;他背我疯跑时揪他的耳朵。我特别喜欢他那种,带着宠溺,无可奈何,还真是很疼的目光。

    他给了我一直缺失且迫切渴望的那一份感情,我知道那不是父爱,但是他却在我的心中种下了一颗鬼蓄之种。虽然当时我不明白,但是却真的让我很开心。后来,我上小学了,他也考了军校上学去了,老爸也升官调走了。这一系列的变故,我本以为后会无期,但是以后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半年后,我就搬家搬到了拉布达林这个普通却恬静的边陲小镇,在这里度过了我童年中最美好的那一段时间,认识了影响我一生那个人,这就是人生,时刻充满了未知的惊喜。是他让我后知后觉的明白爱情不是用嘴说说那么简单。

    爱情可以是轰轰烈烈的、刻骨铭心的,也可以是撕心裂肺的、义无反顾的。但无论哪一种都需要心慢慢温养。也是他告诉我:爱其实也可以默默无声却依然闪耀着,丝毫不弱于山盟海誓的悠远明光,让我在无尽的黑暗汪洋之中,即使只驾着一叶随时可能翻覆的孤舟,最终也能寻到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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