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206:请求教导</p>
等菜上齐后,林云欢给宋初一发了条信息,问她要不要和他们一起。</p>
从见到林向森到现在,她的感觉还不错,林向森是她认知里的那个很体贴、温柔、稳重的男人。</p>
知她喜欢吃鱼,还细心的替她去鱼刺,所以她认为对林向森的考察已经结束,想把宋初一介绍给林向森。</p>
宋初一回她:“不用,你们吃吧,我点了餐。”</p>
林向森见她玩手机,道:“和朋友聊天吗?”</p>
“没有。”林云欢放下手机,“我就随便看看。”顺便往宋初一那里瞄了眼,发现宋初一点了吃的,遂放下心来。</p>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林云欢拿出钱包,准备刷卡,林向森拦住她:“欢欢,有我在这里,怎么可能让你结账。”</p>
林云欢甜蜜蜜的收回卡,林向森拿出卡,收银员刷卡之后,却提示余额不足。</p>
林向森顿时尴尬的站在那,看了眼卡:“抱歉抱歉,我拿错卡了。”</p>
收银员姑娘的神色顿时变得微妙起来。</p>
林云欢刚才看到他的钱包,里面只有这张卡,不想让林向森太尴尬,她递出自己的卡:“向森,你忘了你把卡放在我这了?”</p>
尔后自然的将卡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刷完,递回卡,并附上得体微笑一枚:“两位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p>
走出咖啡厅,林向森叹气:“欢欢,都是我不好,今天知道要和你见面,早上出门太紧张,拿错卡了,是我的错。”</p>
“没事没事。”林云欢毫不在意,她家里家境好,典型的富二代,父母疼爱,从来没有为钱犯过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p>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p>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p>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p>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p>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p>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p>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p>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p>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p>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p>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p>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p>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p>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p>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p>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班吧,明天是周末,明天咱们再去玩。”</p>
“但你后天就要回去了,我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林向森说,“你来了这里,我要是抛下你去工作,像什么。”</p>
又道:“再者,以我在公司的地位,偶尔请个假没什么的。”</p>
于是林云欢不再拒绝,等两人要去海洋公馆时,林云欢这才想起宋初一,她‘啊’了一声。</p>
“怎么了?”林向森立刻问,一脸关切。</p>
林云欢不好给他说朋友陪她一起来的,毕竟如果朋友一开始就陪她来,而她不介绍朋友,显然是对他不信任,哪怕林向森再温和,这种情况也会不高兴的吧。</p>
换位思考,如果林向森来见自己,还暗中让另一个朋友观察,她要是知道了,铁定翻脸。</p>
她急中生智:“不是,我突然想起来,我想着你下午要上班,所以跟朋友约好的下午去玩,但下午我和你一起去了,我得给她说一下。”</p>
林向森点头,善解人意道:“那赶紧跟她解释一下,免得让她等。”</p>
顿了顿,又低声道:“你朋友是女生还是男生啊。”语气带着若有似无的醋意,林云欢大笑:“是女生啦。”</p>
林向森松了口气,温柔的看着她:“你长的这么美,又这么好,好怕别人把你抢走。”</p>
“才不会呢。”林云欢朝他做鬼脸,“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p>
林向森笑,等林云欢拿着手机去到旁边打电话,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眉心拢起。</p>
他仔细打量林云欢,身上的衣服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刷卡时的不在意,以及刚才他们路过的一些服装店面,林云欢指着里面的衣服点评,虽然没有特意显摆,却能从她的语气中知道,她的家境很好。</p>
或许……</p>
他垂眸,放在羽绒服里的手不安的动着。</p>
这边,林云欢拨通宋初一的电话:“初一,你在哪呀?”她刚才看了一圈,都没有看到宋初一,难道是走了?</p>
宋初一啼笑皆非:“亏你还记得我。”</p>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林云欢知道这事儿自己做的不对,典型的有异性没同性。</p>
“好了好了。”宋初一笑道,“你们要去海洋公馆,我就不跟着去了。”</p>
林云欢左看右看没看以宋初一,很是纳闷她如何知道自己要和向森去海洋公馆,不过她也没多想:“你快回去工作吧,路上注意安全。”</p>
“这句话我送给你。”宋初一道,想了想,她又委婉的说,“虽然你和你男朋友在网上相识这么久,但现实中也才见一次面,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白吗。”</p>
“我知道啦。”林云欢满口答应,知道宋初一是为她好,“你忘了你当初给我的那枚戒针吗,放心好啦。”</p>
宋初一怔了下,尔后挂断电话。</p>
戒针?</p>
细细一想,她想起来了,这戒针是周一白给她的防身东西,一枚戒指,按在戒下的一个小按钮,戒指上会弹出一枚细小的针,上面缀着迷药,一点点便足以让一个大汉倒地。</p>
看了看时间,也不早了,她打车回了片场。</p>
之所以不跟着林云欢一起去海洋公馆,一是下午她还要拍戏,二是,不论林向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现在他表现出来的可圈可点。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男女朋友,一起去约会,她总跟在身后像什么样。</p>
林云欢能说出戒针,说明心中还是有数的,她便放心回了片场。</p>
“姑奶奶,您可回来了。”一到片场,就有工作人员一脸庆幸的围过来。</p>
宋初一很不解:“怎么了?”她四处寻找金莉的身影,没看到。</p>
“就是今天才进组的那个女配呀,差点没把刘导气出病来。”工作人员说。</p>
宋初一四下扫了眼,发现在场的主要演员们脸色都不太好看。</p>
正想着,一道声音突然响起:“这位就是宋小姐了吧。”</p>
宋初一回头一看,一个穿着旗袍的丽人走过来,宋初一不认识。</p>
丽人主动伸手:“宋小姐,我是汪绯。”</p>
宋初一想起来了,《破密》里有个女二的角色,饰演者便是汪绯,她刚进组的时候,听闻汪绯在开拍前受了伤,所以才没有准时进组。</p>
她对汪绯没有了解,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研读剧本。</p>
“你好。”宋初一伸手礼貌的回握了下,发现对方出的力比想象中大,不留痕迹的挑了下眉。</p>
汪绯笑:“可能是我养伤有一段时间,刚来剧组不太习惯,导致一直ng。刘导说你拍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一条过,让我向你学习学习,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得宋小姐教导。”</p>
教导二字咬的格外重。</p>
------题外话------</p>
一更到,二更会晚点,宝贝们晚点刷,啾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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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菜上齐后,林云欢给宋初一发了条信息,问她要不要和他们一起。</p>
从见到林向森到现在,她的感觉还不错,林向森是她认知里的那个很体贴、温柔、稳重的男人。</p>
知她喜欢吃鱼,还细心的替她去鱼刺,所以她认为对林向森的考察已经结束,想把宋初一介绍给林向森。</p>
宋初一回她:“不用,你们吃吧,我点了餐。”</p>
林向森见她玩手机,道:“和朋友聊天吗?”</p>
“没有。”林云欢放下手机,“我就随便看看。”顺便往宋初一那里瞄了眼,发现宋初一点了吃的,遂放下心来。</p>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林云欢拿出钱包,准备刷卡,林向森拦住她:“欢欢,有我在这里,怎么可能让你结账。”</p>
林云欢甜蜜蜜的收回卡,林向森拿出卡,收银员刷卡之后,却提示余额不足。</p>
林向森顿时尴尬的站在那,看了眼卡:“抱歉抱歉,我拿错卡了。”</p>
收银员姑娘的神色顿时变得微妙起来。</p>
林云欢刚才看到他的钱包,里面只有这张卡,不想让林向森太尴尬,她递出自己的卡:“向森,你忘了你把卡放在我这了?”</p>
尔后自然的将卡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刷完,递回卡,并附上得体微笑一枚:“两位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p>
走出咖啡厅,林向森叹气:“欢欢,都是我不好,今天知道要和你见面,早上出门太紧张,拿错卡了,是我的错。”</p>
“没事没事。”林云欢毫不在意,她家里家境好,典型的富二代,父母疼爱,从来没有为钱犯过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p>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p>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p>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p>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p>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p>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p>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p>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p>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p>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p>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p>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p>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p>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p>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p>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班吧,明天是周末,明天咱们再去玩。”</p>
“但你后天就要回去了,我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林向森说,“你来了这里,我要是抛下你去工作,像什么。”</p>
又道:“再者,以我在公司的地位,偶尔请个假没什么的。”</p>
于是林云欢不再拒绝,等两人要去海洋公馆时,林云欢这才想起宋初一,她‘啊’了一声。</p>
“怎么了?”林向森立刻问,一脸关切。</p>
林云欢不好给他说朋友陪她一起来的,毕竟如果朋友一开始就陪她来,而她不介绍朋友,显然是对他不信任,哪怕林向森再温和,这种情况也会不高兴的吧。</p>
换位思考,如果林向森来见自己,还暗中让另一个朋友观察,她要是知道了,铁定翻脸。</p>
她急中生智:“不是,我突然想起来,我想着你下午要上班,所以跟朋友约好的下午去玩,但下午我和你一起去了,我得给她说一下。”</p>
林向森点头,善解人意道:“那赶紧跟她解释一下,免得让她等。”</p>
顿了顿,又低声道:“你朋友是女生还是男生啊。”语气带着若有似无的醋意,林云欢大笑:“是女生啦。”</p>
林向森松了口气,温柔的看着她:“你长的这么美,又这么好,好怕别人把你抢走。”</p>
“才不会呢。”林云欢朝他做鬼脸,“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p>
林向森笑,等林云欢拿着手机去到旁边打电话,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眉心拢起。</p>
他仔细打量林云欢,身上的衣服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刷卡时的不在意,以及刚才他们路过的一些服装店面,林云欢指着里面的衣服点评,虽然没有特意显摆,却能从她的语气中知道,她的家境很好。</p>
或许……</p>
他垂眸,放在羽绒服里的手不安的动着。</p>
这边,林云欢拨通宋初一的电话:“初一,你在哪呀?”她刚才看了一圈,都没有看到宋初一,难道是走了?</p>
宋初一啼笑皆非:“亏你还记得我。”</p>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林云欢知道这事儿自己做的不对,典型的有异性没同性。</p>
“好了好了。”宋初一笑道,“你们要去海洋公馆,我就不跟着去了。”</p>
林云欢左看右看没看以宋初一,很是纳闷她如何知道自己要和向森去海洋公馆,不过她也没多想:“你快回去工作吧,路上注意安全。”</p>
“这句话我送给你。”宋初一道,想了想,她又委婉的说,“虽然你和你男朋友在网上相识这么久,但现实中也才见一次面,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白吗。”</p>
“我知道啦。”林云欢满口答应,知道宋初一是为她好,“你忘了你当初给我的那枚戒针吗,放心好啦。”</p>
宋初一怔了下,尔后挂断电话。</p>
戒针?</p>
细细一想,她想起来了,这戒针是周一白给她的防身东西,一枚戒指,按在戒下的一个小按钮,戒指上会弹出一枚细小的针,上面缀着迷药,一点点便足以让一个大汉倒地。</p>
看了看时间,也不早了,她打车回了片场。</p>
之所以不跟着林云欢一起去海洋公馆,一是下午她还要拍戏,二是,不论林向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现在他表现出来的可圈可点。人家是正儿八经的男女朋友,一起去约会,她总跟在身后像什么样。</p>
林云欢能说出戒针,说明心中还是有数的,她便放心回了片场。</p>
“姑奶奶,您可回来了。”一到片场,就有工作人员一脸庆幸的围过来。</p>
宋初一很不解:“怎么了?”她四处寻找金莉的身影,没看到。</p>
“就是今天才进组的那个女配呀,差点没把刘导气出病来。”工作人员说。</p>
宋初一四下扫了眼,发现在场的主要演员们脸色都不太好看。</p>
正想着,一道声音突然响起:“这位就是宋小姐了吧。”</p>
宋初一回头一看,一个穿着旗袍的丽人走过来,宋初一不认识。</p>
丽人主动伸手:“宋小姐,我是汪绯。”</p>
宋初一想起来了,《破密》里有个女二的角色,饰演者便是汪绯,她刚进组的时候,听闻汪绯在开拍前受了伤,所以才没有准时进组。</p>
她对汪绯没有了解,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研读剧本。</p>
“你好。”宋初一伸手礼貌的回握了下,发现对方出的力比想象中大,不留痕迹的挑了下眉。</p>
汪绯笑:“可能是我养伤有一段时间,刚来剧组不太习惯,导致一直ng。刘导说你拍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一条过,让我向你学习学习,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得宋小姐教导。”</p>
教导二字咬的格外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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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到,二更会晚点,宝贝们晚点刷,啾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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