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且听一曲将军令 完结+番外_第94章
[红楼]且听一曲将军令 完结+番外 作者:默默的听
嘶──白蹄乌跑到主人身边长嘶。
呼韩邪摸摸爱马的鬃毛, 长腿一迈,直接跨坐到牠身上。
呼韩邪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少年猩红的唇瓣,本王素来最爱惜人才,贾兄弟一身本领高强,这周朝的小小军侯才管那区区二百人!何不入我大匈奴,届时待为兄成了大单于后, 贤弟就是大匈奴的左贤王!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翻手云覆手雨,生杀予夺!到时候,你我兄弟二人还能每日互相切磋,岂不美哉?语中的自称由本王到我再到为兄,对贾敛的称呼更是从贾兄弟到贤弟,关系如火箭上升似的。
贾敛没有察觉他的视线有何不对,半点情面也不留的拒绝了他,呸!你等匈奴人狼子野心,进犯我大周疆土,杀我大周同胞无数,还想某降?作你的春秋大梦!
呼韩邪不以为意,轻笑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的族人没有食物,不抢就只有死。这就是草原的弯刀原则:你有好东西,我没有。我手里有弯刀,而你没有,那么我就抢你,这就是赤果果的草原思维。这样的说法,在大周百姓的耳中自然是极其无礼,但站在匈奴人的立场,这就是天经地义的。
敛兄弟不必着急拒绝本王,本王的承诺永远有效:只要你入我大匈奴,大匈奴的第二把交椅就是你的!说着,把自己腰间里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贾敛。
此物乃本王七岁独自猎了一头狼,父王所赏赐的。不算多么的贵重,然而对本王来说却是意义非凡!本王把它交给你,就当作是…你我之间的…信物。他双眼紧紧的盯着贾敛,抹了一把脸颊上的血液到嘴里,语带深意。
传令下去!撤兵!不待贾敛反应,呼韩邪把黄金短刀抛给他后,就率领仅余不足两万的匈奴部队离开。
贾敛下意识一把接过身前的黄金短刀,呼韩邪所骑的白蹄乌极为雄健,他的里飞沙虽然同神骏,但连日大战、赶路,早已气喘吁吁、疲惫不堪。他爱惜自家小伙伴,也不再去追,反正他能赢他一次,自然能赢他一辈子。
他抛抛手里的黄金短刀,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乃纯黄金打造,刀鞘上还镶嵌了七颗颜色不同但同样价值连城的宝石。
这还叫不算多么的贵重,要不是种族不同,他真的想大叫土豪咱们做朋友吧!光奔宵每天所需的上好马草,就是一笔好大的开销了!土豪,求资助!贾敛眨眨眼,哀怨的想。
匈奴人随着呼韩邪的白狼大纛,如潮水一般快速退去,阵形整齐,没有给大周半点可乘之机。
贾敛站在大周的最前线,不想多说什么,只把手握拳,高高举起。
一个举手,一个握拳,就足以代表了一切。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从残阳如血的战场上荡漾开来。此刻,无数的大周士兵在看见贾敛举起那简单的右手时,顿时受到鼓舞,连声呼喊起来。就连远在城头上下的守城兵卒也异口同声的高喊。刹时,声震九霄,远远的传了出去,便是数里外亦能清晰可闻。
呼韩邪随着身下的白蹄乌而起伏,听到周朝那边的动静,嘴角含笑。旁边的敏何查不解的瞧了他一眼,满是疑虑,却又不敢问出口。
通身上下都被鲜血染红的贾敛,放下手,鲜红欲滴的雉尾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不羁的弧线,举起火龙沥泉,高歌:批铁甲兮,挎长刀。
身后的将士们不约而同的跟随着唱道: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
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踏燕然兮,逐胡儿。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贾敛倏地感到脸上一凉。
他摸摸自己的脸颊,颇为湿漉漉的,抬起头。
只见一片一片的雪花从天而降,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落在人身上。
下雪了。
王翊站在雁门城楼的最前沿,远远眺望着那战场唯一的中心──自己的小徒弟,既是宽慰又是欣喜。
而同样站在他身边的冯子芝却是松了一口气。贾敛在战场上搏杀,而自己却只能站在远处瞧着,这感觉真的让人难受。
漫天飞雪,他独独一身猩红盔甲策马而立,那条张扬的雉尾安份的落在脑后,额间沾了些细雪,璀璨如寒星的双眸似是远远望向站在城楼的自己。
冯子芝的心脏不争气地扑通了一下,他极力控制住自己情绪和脸上的温度,垂下眼帘,不敢再看。
只是,一旁的王翊留意到他眉眼间依稀残留的欢喜之色,不禁在心里轻叹。
周文帝满眼欣慰地凝视着那头顶雉尾的少年将军。
时间总在人不为意的时候逝去,不知不觉间已经八年了。八年的时间足以让他把这小男孩由爱吃糖葫芦的熊孩子宠成能征战沙场的少年将军了。
八年时间足以让他对这小男孩由虚情假意变成真心实意。
恋耽美
嘶──白蹄乌跑到主人身边长嘶。
呼韩邪摸摸爱马的鬃毛, 长腿一迈,直接跨坐到牠身上。
呼韩邪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少年猩红的唇瓣,本王素来最爱惜人才,贾兄弟一身本领高强,这周朝的小小军侯才管那区区二百人!何不入我大匈奴,届时待为兄成了大单于后, 贤弟就是大匈奴的左贤王!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 翻手云覆手雨,生杀予夺!到时候,你我兄弟二人还能每日互相切磋,岂不美哉?语中的自称由本王到我再到为兄,对贾敛的称呼更是从贾兄弟到贤弟,关系如火箭上升似的。
贾敛没有察觉他的视线有何不对,半点情面也不留的拒绝了他,呸!你等匈奴人狼子野心,进犯我大周疆土,杀我大周同胞无数,还想某降?作你的春秋大梦!
呼韩邪不以为意,轻笑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的族人没有食物,不抢就只有死。这就是草原的弯刀原则:你有好东西,我没有。我手里有弯刀,而你没有,那么我就抢你,这就是赤果果的草原思维。这样的说法,在大周百姓的耳中自然是极其无礼,但站在匈奴人的立场,这就是天经地义的。
敛兄弟不必着急拒绝本王,本王的承诺永远有效:只要你入我大匈奴,大匈奴的第二把交椅就是你的!说着,把自己腰间里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贾敛。
此物乃本王七岁独自猎了一头狼,父王所赏赐的。不算多么的贵重,然而对本王来说却是意义非凡!本王把它交给你,就当作是…你我之间的…信物。他双眼紧紧的盯着贾敛,抹了一把脸颊上的血液到嘴里,语带深意。
传令下去!撤兵!不待贾敛反应,呼韩邪把黄金短刀抛给他后,就率领仅余不足两万的匈奴部队离开。
贾敛下意识一把接过身前的黄金短刀,呼韩邪所骑的白蹄乌极为雄健,他的里飞沙虽然同神骏,但连日大战、赶路,早已气喘吁吁、疲惫不堪。他爱惜自家小伙伴,也不再去追,反正他能赢他一次,自然能赢他一辈子。
他抛抛手里的黄金短刀,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乃纯黄金打造,刀鞘上还镶嵌了七颗颜色不同但同样价值连城的宝石。
这还叫不算多么的贵重,要不是种族不同,他真的想大叫土豪咱们做朋友吧!光奔宵每天所需的上好马草,就是一笔好大的开销了!土豪,求资助!贾敛眨眨眼,哀怨的想。
匈奴人随着呼韩邪的白狼大纛,如潮水一般快速退去,阵形整齐,没有给大周半点可乘之机。
贾敛站在大周的最前线,不想多说什么,只把手握拳,高高举起。
一个举手,一个握拳,就足以代表了一切。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呐喊,从残阳如血的战场上荡漾开来。此刻,无数的大周士兵在看见贾敛举起那简单的右手时,顿时受到鼓舞,连声呼喊起来。就连远在城头上下的守城兵卒也异口同声的高喊。刹时,声震九霄,远远的传了出去,便是数里外亦能清晰可闻。
呼韩邪随着身下的白蹄乌而起伏,听到周朝那边的动静,嘴角含笑。旁边的敏何查不解的瞧了他一眼,满是疑虑,却又不敢问出口。
通身上下都被鲜血染红的贾敛,放下手,鲜红欲滴的雉尾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不羁的弧线,举起火龙沥泉,高歌:批铁甲兮,挎长刀。
身后的将士们不约而同的跟随着唱道: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
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踏燕然兮,逐胡儿。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贾敛倏地感到脸上一凉。
他摸摸自己的脸颊,颇为湿漉漉的,抬起头。
只见一片一片的雪花从天而降,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落在人身上。
下雪了。
王翊站在雁门城楼的最前沿,远远眺望着那战场唯一的中心──自己的小徒弟,既是宽慰又是欣喜。
而同样站在他身边的冯子芝却是松了一口气。贾敛在战场上搏杀,而自己却只能站在远处瞧着,这感觉真的让人难受。
漫天飞雪,他独独一身猩红盔甲策马而立,那条张扬的雉尾安份的落在脑后,额间沾了些细雪,璀璨如寒星的双眸似是远远望向站在城楼的自己。
冯子芝的心脏不争气地扑通了一下,他极力控制住自己情绪和脸上的温度,垂下眼帘,不敢再看。
只是,一旁的王翊留意到他眉眼间依稀残留的欢喜之色,不禁在心里轻叹。
周文帝满眼欣慰地凝视着那头顶雉尾的少年将军。
时间总在人不为意的时候逝去,不知不觉间已经八年了。八年的时间足以让他把这小男孩由爱吃糖葫芦的熊孩子宠成能征战沙场的少年将军了。
八年时间足以让他对这小男孩由虚情假意变成真心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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