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风清奇[快穿] 作者:洛大王
分卷阅读215
宁愿看师兄唱戏。”
怜雨语气很坚定,特别害怕姜萝为了离开宝乐堂去委身哪个贵人。
以前也有这样的情况,到头来…只不过是玩物罢了。
虽说师兄未动情思,但怜雨一想起怜云被人作贱,心里就恨得滴血。
“不是你想的那样,放心吧。”
姜萝安慰了一句,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不是我想认命,我们还能如何?不认命是被作贱死了、草席子一卷,认命…认命还能苟延残喘几年。”
怜雨抱着戏服,就要出门。
“是,我这一辈子已经毁在这里了,你还小,不能像我这样。”
姜萝话音刚落,怜雨就小跑了出去,一会儿连影子都不见了。
“你可还好?”
常青在外面扣了扣门。
“还好。”
“我能进来吗?”常青虽然知道怜云是男子,但是这些年还是习惯性把怜云供在心上,事事照顾,进门前都怕唐突,先问一问。
“进来吧。”
对方又是白衣如雪,长发未束,分明是男子,却让常青不敢直视。
悄悄看了几眼,见他脸色比以前唱完时持续好几天的青灰色好了一些,放心了许多。
“我也不知道你要吃什么药,只能送些东西来贴补,你也别同我客气,这些东西,我也没什么用到的地方。”
常青拿出了一包碎银子,间或一些金银首饰,看色泽新旧不一,怕是已经积攒了很久了。
“我这里也有,你还能多攒些好赎身出去。”
姜萝取了一个小箱子,打开,里面全是金银珠宝。
“天下不太平,尽早出去才好。”
“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常青像被火烫了手一样,放下自己攒的银子,匆匆溜走了。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又怕姜萝误会,转头添了两句,
“总之,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让怜雨来和我说。”
常青这演老生的,倒不像姜萝这样惹眼,得的赏钱也不多。
姜萝常常被高官、诰命夫人请去唱戏,一场宴会下来,赏得物件儿都能堆满盘子,只是他有了钱也没办法赎身。
萧堂主如今也是知道怜云身体不行了,恨不得把这个摇钱树连根拔起,一分一毫都榨出钱来。
下金蛋的老母鸡不行了,难道还会放生不成?
没多久,怜雨也回来了。
“常哥又来了?”
“是啊,你把这给他送过去,我要这些有什么用。”
“常哥也是一片痴心。”
怜雨虽然是这么说,动作却很利索,刷拉拉包好,出门去给常青送东西。
姜萝有钱也赎不成身,不过常青的心意到了,她能帮上也尽量帮一把,这宝乐堂已经呈现出了一副大厦将倾的景象,连这个皇朝也是如此。
能早一刻脱身也是好的。
怜雨这回出去好半天也没回来,姜萝怕出事,就往常青那边去找。
“萧堂主说他找怜雨有事,如今去了好大会儿了。”
姜萝心里生出一些不详的征兆。
“你别急,我们一起去找。”
常青怕姜萝着急,一时也没有什么头绪,只能先往萧堂主那边开始找。
“怜雨被贵人看上了,找也是白搭。”
萧堂主现在看着姜萝这个生金蛋的老母鸡,语气依然很和气。
内容却不是很友好。
“怜雨在哪里?”姜萝眼神森冷,漠然看着萧堂主,明明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偏偏有些择人而噬的味道。
“说了你也不知道。”
萧堂主又是一笑,准备送客了。
“怜雨在哪里?”
姜萝语气接近温柔,却从袖中摸了把匕首,对准了萧堂主的后腰,轻轻巧巧穿过锦衣华服,下一刻就能划开皮肉。
“堂主若是喊人,咱们就鱼死网破,看堂主是先出声,还是我先给堂主送个窟窿眼。”
萧堂主本来想着姜萝那见风就倒的力气,一推就钳住了,没曾想他这一转身,匕首就送进了他的后腰里。
他已经十几年没吃过苦头,这一下子,就让他痛得脸色煞白。
老子把你腰子扎穿!呸!
姜萝恶狠狠地想。
第134章 我本是男儿郎【三】
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打晕送饭的人, 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 酒壶里也放了不少, 搅和一下,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 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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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看师兄唱戏。”
怜雨语气很坚定,特别害怕姜萝为了离开宝乐堂去委身哪个贵人。
以前也有这样的情况,到头来…只不过是玩物罢了。
虽说师兄未动情思,但怜雨一想起怜云被人作贱,心里就恨得滴血。
“不是你想的那样,放心吧。”
姜萝安慰了一句,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不是我想认命,我们还能如何?不认命是被作贱死了、草席子一卷,认命…认命还能苟延残喘几年。”
怜雨抱着戏服,就要出门。
“是,我这一辈子已经毁在这里了,你还小,不能像我这样。”
姜萝话音刚落,怜雨就小跑了出去,一会儿连影子都不见了。
“你可还好?”
常青在外面扣了扣门。
“还好。”
“我能进来吗?”常青虽然知道怜云是男子,但是这些年还是习惯性把怜云供在心上,事事照顾,进门前都怕唐突,先问一问。
“进来吧。”
对方又是白衣如雪,长发未束,分明是男子,却让常青不敢直视。
悄悄看了几眼,见他脸色比以前唱完时持续好几天的青灰色好了一些,放心了许多。
“我也不知道你要吃什么药,只能送些东西来贴补,你也别同我客气,这些东西,我也没什么用到的地方。”
常青拿出了一包碎银子,间或一些金银首饰,看色泽新旧不一,怕是已经积攒了很久了。
“我这里也有,你还能多攒些好赎身出去。”
姜萝取了一个小箱子,打开,里面全是金银珠宝。
“天下不太平,尽早出去才好。”
“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常青像被火烫了手一样,放下自己攒的银子,匆匆溜走了。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又怕姜萝误会,转头添了两句,
“总之,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只管让怜雨来和我说。”
常青这演老生的,倒不像姜萝这样惹眼,得的赏钱也不多。
姜萝常常被高官、诰命夫人请去唱戏,一场宴会下来,赏得物件儿都能堆满盘子,只是他有了钱也没办法赎身。
萧堂主如今也是知道怜云身体不行了,恨不得把这个摇钱树连根拔起,一分一毫都榨出钱来。
下金蛋的老母鸡不行了,难道还会放生不成?
没多久,怜雨也回来了。
“常哥又来了?”
“是啊,你把这给他送过去,我要这些有什么用。”
“常哥也是一片痴心。”
怜雨虽然是这么说,动作却很利索,刷拉拉包好,出门去给常青送东西。
姜萝有钱也赎不成身,不过常青的心意到了,她能帮上也尽量帮一把,这宝乐堂已经呈现出了一副大厦将倾的景象,连这个皇朝也是如此。
能早一刻脱身也是好的。
怜雨这回出去好半天也没回来,姜萝怕出事,就往常青那边去找。
“萧堂主说他找怜雨有事,如今去了好大会儿了。”
姜萝心里生出一些不详的征兆。
“你别急,我们一起去找。”
常青怕姜萝着急,一时也没有什么头绪,只能先往萧堂主那边开始找。
“怜雨被贵人看上了,找也是白搭。”
萧堂主现在看着姜萝这个生金蛋的老母鸡,语气依然很和气。
内容却不是很友好。
“怜雨在哪里?”姜萝眼神森冷,漠然看着萧堂主,明明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偏偏有些择人而噬的味道。
“说了你也不知道。”
萧堂主又是一笑,准备送客了。
“怜雨在哪里?”
姜萝语气接近温柔,却从袖中摸了把匕首,对准了萧堂主的后腰,轻轻巧巧穿过锦衣华服,下一刻就能划开皮肉。
“堂主若是喊人,咱们就鱼死网破,看堂主是先出声,还是我先给堂主送个窟窿眼。”
萧堂主本来想着姜萝那见风就倒的力气,一推就钳住了,没曾想他这一转身,匕首就送进了他的后腰里。
他已经十几年没吃过苦头,这一下子,就让他痛得脸色煞白。
老子把你腰子扎穿!呸!
姜萝恶狠狠地想。
第134章 我本是男儿郎【三】
正好是巡逻的守卫吃饭的时间,打晕送饭的人, 姜萝丢了撮强效蒙汗药进汤碗, 酒壶里也放了不少, 搅和一下,希望能把他们都放倒。
萧堂主被封住了穴道, 眼睁睁看着送饭的人生死不知瘫在地上,衣服被姜萝扒下来换上,又看见姜萝去送饭。
那些只知道吃饭的蠢猪!居然没认出来送饭的人是怜云!还和他说说笑笑,把下了药的饭菜塞嘴里……
扑通扑通倒下来。
宛如下饺子。
萧堂主乖乖给姜萝指路,在众多瘫倒睡成猪的守卫中间,走到怜雨所在的房间外。
匕首还插在腰上,不能不屈服。
怜云依然留在宝乐堂。
只不过位置十分隐秘,是萧堂主常年派人守着的一栋小楼,专门供那些达官贵人取乐。
此时那些守卫都扑街了。
姜萝一个手刀劈晕了萧堂主。
听见自己骨头也发出一声脆响。
忘了现在很菜了……
姜萝随手接好了脱臼的胳膊。
面前的门反锁着。
姜萝看了看常青。
“你快走吧,这里用不上你。”
常青犹豫了一下,一脚把门踹开, 站在门外头, 在姜萝身后朝里看。
虽然今天看见的东西,超脱了他的常理, 但还是……
不想这么离开。
怜雨虽然学的旦角,却也学了几手拳脚功夫,然而他年少,比不得肥胖的谭爷,屋子里乱成一团, 怜雨的脸被扇肿了,还有几个牙印,衣服也被扒了个干净。
谭爷同样光溜溜。
正拔枪欲上。
怜雨灰暗的眼睛陡然亮起来,看见门外是姜萝,又迸发出极悲戚绝望的光……
倒不如死了算了,省得拖累师兄。
谭爷打算继续,一把匕首从颈后伸过来,利落地割了喉。
他瞪大眼睛,往后看,不敢相信怜云一个半死不活的戏子,会拿出这么个凶器……
一声沉闷的倒地声传来。
姜萝脱了外袍给怜雨穿上。
他还在发抖。
“师兄你快出去,是我动的手……”
他镇定了一下,去拿姜萝手里的匕首。
“傻。”姜萝擦了擦血迹,把匕首收了起来。
“我们先逃出这个地方…其他事情再从长计议。此事与常青兄无关,只要咬定是我所为,写了口供,就没什么事。牵累了常青兄,颇觉愧疚……”
“此物就赠予常青兄,我们先走了。”
姜萝解下了腰间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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