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英 作者:斯仁
第 35 章
小李莲英跟着爹娘一路逃荒,来到了永定门城楼下,头天夜里,他爹就亲眼目睹了一个饿急了眼的男人,竟将老婆杀死,用人肉喂孩子……望着缺吃少穿的一家老小,他爹茫然了……
已经是咸丰六年的孟秋季节了,就在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的前几天,秋风依然很是强劲,满天秋叶狂舞。许是李家老小流落街头、衣不蔽体的缘故,他们觉得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胡胡李一直心里琢磨,掐指算算,总共也不过才走了两天工夫,这老天刷拉一声就把寒冬的气氛笼罩到他们头上了。
一路上那滋味可真不好受,连明扯夜地往前赶,小孩子脚力弱,跟不上趟,慢慢吞吞地走,随身携带的干粮又不多,一出大城,走到那儿都人生地不熟,坐吃山空,怕是到不了京城,李家上下就埋骨路边喂野狗了。
这两天可把兄弟五个害苦了。小家伙乍出家门还觉得啥都挺新鲜,胡胡李在前头推着鬼头独轮车闷声不响地只顾走,哥儿几个便缠着曹氏问这个问那个。兄弟几个自出娘胎走得再远也没出过大城县,沿着子牙河岸一出大城境,老大和老五便跑前边去了,欢呼雀跃,老三和老四稍微稳重一些,没有表现得像大哥和小弟那么活泼,就是扯着曹氏的袖子不丢手,路边看见个小石子都捡起来看看是不是比大城的石头子要圆一些,要沉一些。当然那些七灵八怪的问题就不用提了,稠的像他们头上的头发,曹氏开始还勉为其难,吞吞吐吐地敷衍几句,那知这两位问得越来越蹊跷。曹氏也是长这么大也没看过大城县边,农村妇女憋在家里能懂些啥,讲究的是地里一张锄、屋里一把剪,能干得幼粗活,缝缝补补得再手巧心灵一点,就够个好媳妇的标准了。按理说,曹氏在左邻右舍的大姑娘小媳妇里也是个排头人物,素以见多识广著称的。老三老四想来是见过老妈在一堆女人里边高谈阔论,技压群“芳”的上乘表现,所以不期然便拿她当了无所不晓、无所不知的大能人了。曹氏在俩小子面前吱吱唔唔,答不上来,而这两位还不识眼窍,索性扯住妈的衣角停下了,瞪眼巴巴地瞅老妈翕动的嘴唇,曹氏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想斥责几句想想小孩子家身子骨还嫩着便跟爹妈大老远跑着逃荒,够难为的了,忍了几忍实在狠不下心。小灵杰心里有事,本来他一个人夹在老爹和老妈中间走,一看这样便给老妈找了个台阶,扯上老三老四到前面追老大和老五了。曹氏紧赶几步撵上丈夫,两个人并排走,看着前面苍茫暮色中一蹦一跳的五个孩子,胡胡李心里真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涩味味俱全。沉吟半晌,胡胡李转头过去爱怜地看着妻子,轻声慢语中不无无可奈何的成份,说:“天黑下来咋办?五个孩子都没走过远路!”
没有等到天黑,几个小家伙就筋疲力竭,大叫着腰酸腿疼,不想再走了。其时李家正走在一片旷野里,夜色正从四围看不见的地方悄没声息地匝地扑来,极目远眺,路尽头灰蒙蒙的一片,而算算脚程离走过的最近的那个村子少说也得有十来里路了,再折回去显然不妥,往前走就是走到猴年马月才晓得能不能碰上个有人烟的村子,然而脚下站这片地上前不着村、后不挨店,就是想找个避风的地方都找不到,这时候晚风已经甚是骇人,“呼隆隆”叫着由远而近,铺天盖地。
要在这地儿露宿,不找个避风的茅草庵还真不行,十之八九几个小家伙得冻出病来。可是,到哪儿去找茅草庵呢?四下里连棵大一点的树都没有,路边上只有稀稀落落、瑟瑟发抖的蒿草,地里折腾得乱七八糟,显然是没有人侍弄,秋没种上,要不算时令,苞谷苗也差不多该着露头了。
胡胡李晓得哥儿几个都没说假话,那四位已经不由分说坐地上了,抬着头抹着汗可怜巴巴地看着老爹,小灵杰倒没说累,可是那一脸汗珠和张着大嘴直喘粗气的架势表明他现在也是寸步难行。大约出大城有个二三十里地了,这两三个时辰没少赶路。因为几个小家伙开始是新鲜劲儿,乍出家门,直顾憋足劲往前跑着撒欢儿,一时半会儿觉不出累,等新鲜劲儿一过,气一泄,再想把他们拉起来可就千难万难了。胡胡李看看曹氏,曹氏摇摇头,表示无计可施。
最后实在想不来别的办法,几个小家伙干脆躺地上打滚,嘴皮子磨破要他们加劲再跑一截住旅店里他们都不干。第一个晚上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大地为床,黑天是房顶,五个孩子做一堆挤在胡胡李捎出来的一件破棉袄上,胡胡李和曹氏一人捡了一抱干草,躺在两边堵着孩子,鬼头独轮车放在上风头稍微挡一点风,至少感觉上比一点遮拦没有要强一筹。
胡胡李夫妇这晚都没睡觉,睁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一直聊到东方发白。后半夜时候风小了,天却更冷,周身上下直往外冒凉气,胡胡李怕把孩子冻出病来,把身上的衣裳又脱了几件盖在孩子身上,他身上就披着小褂、抱着膀子坐到天亮,直冷得牙关格格打架。
第二天的路明显比第一天难走,先是老五抱怨脚疼,胡胡李要他忍受点。那知小家伙坐地上把鞋脱了,翘起脚丫子让老爹看。胡胡李一看心疼得直往下掉泪蛋子。只见小儿子的脚底板上密密麻麻全是大大小小的血泡,有几个已经烂掉,露着殷红的血肉。于是,理所当然,小家伙在独轮车上坐了一段,这下子坏了,小五刚下来老四又脱下鞋让老爹看,自然他也得坐上去歇一会儿。兄弟几个除了小灵杰,走马灯似地在独轮车上晃悠。天快黑时,也没能走几步路,好在胡胡李学到了精细。找了个满面尘灰的农人一打听,再往前走又是几十里路无店无村,于是一家人就近找了个只剩四堵墙的破土地庙,找了些柴火点着烧了一锅稀饭,草草果腹,借着稀饭入肚的那股子热气,倒头便睡。
如是五六天,拉住行人问路,大家一例都说前面就是京城,可咋走也走不到,有时候甩开大步鼓足气力走一阵子自认为已走出很远,回头看看,动身时的那株作为标记的小树枝头上飘摇的几柄枯叶还清晰可辨。第七天头上,傍晚时分,李家老小终于到了京城外的官道上,比一路走来的景象确实多许多生气。虽已傍晚,官道上仍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嘻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果然是一处繁华昌盛地,温柔富贵乡。
胡胡李心下暗叹,无怪乎人常说有福之人要生在大邦之地。京城里赶马车的看着都比大城县的县太爷风光。胡胡李那里晓得,赶在天黑之前出城的都是京城里大户人家的奴仆皂役,官家里厮混久了,自然而然带出来那么一丝和庶民百姓不一般的所谓“光棍气”。就这个就够上让胡胡李咂舌啧嘴称赞上半天合不拢嘴了。
李家当晚没进城里,一则怕一进城天便全暗下来,黑灯瞎火的他们又没地去投靠。况且京城里规矩咋样儿,是不是让异乡逃难的乞蹴着躲一夜他们都不清楚。乡下人初次到大城镇都这样,前怕狼后怕虎,总认为城里的事要比家里多好多,弄不好、一不小心被人耻笑了去,所以举手投足之间便显得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结果这样还是被耻笑了,城里人称这为“乡巴佬”的“土包子气”,客气一点的叫“小家子气”。胡胡李年轻时候认识不少三教九流,走南闯北,萍飘天涯的江湖人,场面上的事多多少少晓得一点。然而,就是晓得这一点正好对他无形中造成了约束,使他在大门口徘徊踯躅了许多,仍然拿不定主意是进是出。
他们面前那个巍峨壮观的城门楼是永定门,胡胡李不认得,是小灵杰告诉他的。五个小家伙一到人多地儿便跑得没了影,曹氏咋喊都喊不住,只有小灵杰乖乖地跟在老爹身后,老爹走那儿他也走那儿,只是不像老三老四一样嘴里喋喋不休地不停发问。偶而看到啥新奇好玩的,也不多说话,只扯一下老爹的袖子指给他看。爷儿俩都是破天荒第一遭来到天子脚下,这片宝地满眼都是看不完的好景致,别的不说,就那座城门楼就让小灵杰足足端详了一袋烟工夫。当时日头已经下了山,天地间还留存着最后一丝光明,天色却是铁板一块的晦暗、阴沉而凝重,冷风夹着砂粒拼命地刮,城门楼连着两边同样威武、古朴,而且厚重的城墙,矗立在天空作为大背景的夜色中,剪影是黑色的,巍峨高大,气势雄伟,看上去让人觉得端庄、肃穆、森严、高贵,不自觉地会油然而生肃然起敬之意。城门楼像一个实心的四方大土台,样式倒是和大城的城门楼一样,可是气象可就相差天地、不可同日而语了。夜色凄迷,隐约可见城门楼上飞檐斗拱,色作金黄,是皇帝龙袍的那种颜色,尊贵而且高雅,飞檐四角各有挑着一个铜铃,此刻在晚风中正飘然欲飞,发出像说书艺人描摹的那种大将出征时的“马走銮铃”声,“克啷克啷”清脆悦耳。
城墙是赭红色的,色调沉闷中不乏庄重,永定门三个大字便刻在城门上方。城门是朱红色,上面是碗口大小磨得锃明发亮的铜钉。城门上方的门杠上悬着两只大灯笼,照得城门口亮如白昼,衬得门上的铜钉更是耀眼刺明。四五个盔明甲亮的士兵站在门洞里冷眼旁观着从门口进进出出川流不息的人群,手里的长矛红缨飘洒,人更如铁铸一般凝立不动。
那四个小家伙不知在哪儿逛了一圈后嘴唇上拖着哈喇子溜溜地回来了,神志似是有些怅然若失,曹氏晓得他们是看到了好吃或者好玩的东西,想要钱买又怕挨训斥,所以缩着脖子不敢出声。胡胡李和小灵杰在城门口逡巡了几圈,怕引起护门兵怀疑,又怕曹氏和几个孩子等得发急,便又回到独轮车扎着的地方。等一会儿再往回看,城门已关上了。于是胡胡李不再犹豫不决,就在偏僻角落里打开铺盖,狠狠心掏些零钱给几个孩子一人买了张烙火烧,让他们吃完后躺下睡觉,他和曹氏便在一旁坐着,望着跟前寥落却又明亮的灯火,陷入了沉思。
后几天走得失了算计,胡胡李也不晓得一家大小在路上颠沛流离了多远路,现在回想起来,用一个千辛万苦概括怕是毫不为过,那是多艰难的旅程啊!
出大城两天之后,他们便断了粮,一家大大小小七口人,七张嘴,小家伙都正长身子,少吃一点都不行,一点不吃别说走路,坐着都头晕眼花。也是情急生智,胡胡李万般无奈之下想起了临走时为防万一捎了把胡琴。于是他把胡琴取出来,用半天时间教了小灵杰几支小曲,然后爷儿俩便先安置好那几位,他们抱着胡琴,端了饭碗穿街走巷给人唱小曲、拉胡琴,哀告乞讨,踩破千家门,吃着百家饭。别以为这样就不怕饿肚子了,要真那样胡胡李说不定会随便找一地儿住下,不再往前走,反正前途漫漫无望,只要能活下去,不往前走最好。可是一路上他们经过的大镇小村,一律都房倒屋塌,十家院子进去后倒有七八家是空的,剩下的两三家还是正准备举家搬迁的,见了他们大多数的农人都只能从眼里挤出几滴泪水表示一下道义上的同情,接下来便是诉苦: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吃了上顿不晓得能不能吃上下顿,逢着上忙二月和下忙八月官府照收田赋不误,谁家都没有隔夜粮啊!”
其实即便胡胡李不打听,只看他们的脸色就能看得出来,农人们个个破衣烂衫,脸色黄中泛青,眼窝深陷,脚步轻浮,说两三句话便得停下来大口大口喘气,他们也在挨着饿呀!胡胡李往往不忍多视,甚至狠不得把身上仅存的那一点钱塞给他们救急。因而,胡胡李父子挨门串屋地跑断腿、磨烂脚偶而碰上一两个家道殷实而且心地善良的户,抹着眼泪送给他们一点粮食或是面饭馒头什么的,充其量大吃起来也只能管饱一顿。后边呢?说不定得饿上二顿、三顿,乃至四顿。他们又舍不得住旅店,赶个好地儿能找个完整无缺的土地庙住,虽然门缝窗缝有风不住地往里挤,可是看看萧然的四壁毕竟有一种安全感。碰得不好,便只有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有树的靠棵大树,有坑的找个大坑。躺在稍微避风的地方。那会儿非但睡不着,还得担惊受怕。旷野地里,保不准那块就会钻出一群拦路打劫的,这些拦路打劫的倒未必都是专干这行的坏蛋,有许多是穷饿无聊的农人。胡胡李曾亲眼看见大路旁边躺着一副新鲜骨架,说它新鲜是因为那副骨架的骨头缝里还渗着血丝。如果胡胡李的眼光没有看错的话,那副骨架从血肉丰满到只剩骷髅不会超过一天。说他是骨架,是因为那上面肉去完后,骨头一点没有失去。胡胡李敢肯定若非是人,绝不可能“做工”这么细致,他感到一阵恶心。他几乎可以由此推测出一群人围着热气腾腾的煮着人肉的铁锅会是怎样一种表情,眼睛一定是像恶狼一样,蓝莹莹的闪着贪婪和攫取的光,脸上一定笼罩着只有抱着鬼头刀瞅着死囚的后脖颈琢磨从哪地下刀比较好时的刽子手才有可能拥有的杀气。想到这儿,胡胡李后脖颈便凉飕飕地冷,同时浑身发软,骨头发酥,仿佛自己的血肉正被一群他想像的那样的人用解腕尖刀一点一点往下割。又过了没几天,一天晚上,他们没找到栖身的破庙,只得在一个干涸的小水沟里过夜,夜半时分的时候他听到一阵响动从河沟上边传过来,那夜有淡淡的月光,天地间一片神秘的清辉,他趴在草里潜到声响下面,听出是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似乎是商量啥家务。他暗笑自己神经是否绷得太紧,正要潜走,就听见上面一声短促但却惨不忍闻的惊叫,是女人发出的。他不晓得发生了啥事,呆着不敢乱动。一会工夫,他就听见身边一阵重物拖在地上走动的声音,侧目看去,他的心陡地一阵紧缩,霎那间他觉得一股胆汁缓缓地流进嘴里,又寒又苦。那两个刚才说话的人已露出形迹,不过是男的拖着女的,女的一丝不挂,浸在月光下泛着一种触目惊心的苍白,只是胸膛上两乳之间是玫瑰花瓣似的艳红,那是血,似乎还有刺鼻的腥味,男的嘴里叼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刀,在月光下闪亮着像一只死鱼眼睛。胡胡李的心又蹦到了嗓子眼,那股苦涩弥漫到他的全身每个他能感觉到的地方。他的眼睛一眨不眨,那瞬间他惊恐到了极点,也好奇到了极点。
男的把女的拖到河心,河心有水,波光粼粼,无声无息地流,男人撩起水,“哗啦哗啦”地响,他洗得很仓促,像是害怕什么,眼睛不停地左顾右盼,胡胡李屏紧呼吸,一动不动。
男人洗的是女人的私处和身上的伤口。洗完之后,他便把叼在嘴里的刀操在手里,胡胡李这时发现男人腰里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只麻袋。男人的脸正对着胡胡李,胡胡李却看不见他的表情,或者说他迷迷蒙蒙地看见了但是不敢反馈到大脑作任何判断。男人把刀操在手里犹豫了半晌,好像是考虑下刀的具体方位。突然间就见他把刀一下子扎进女人的胸膛里,刀身没入,只留刀柄,手腕一旋,片刻之间,女人的一只奶子便被他装进了麻袋。胡胡李不想再看下去,可是他的眼睛已然连闭上的力气都没有,他眼睁睁地看着男人把女人剔成一副光秃秃、血淋淋的骨架,最后又俯身上去把女人骨架上的血丝舐干净,甚至还啧啧地咂了一下嘴,像吃完肉骨头的狗,舌头伸出老长。胡胡李看见男人不算肥厚的舌头血红血红,像汪着一团鲜血。
男人走的时候很心满意足地拍了拍仍旧被他挂回腰间的麻袋,脸上露出了春花般灿烂的笑容。麻袋此刻更鼓,把男人的腰带坠成弧形,胡胡李听到男人说了一句话,是:
“秋菊,你放心走吧!把你吃完后,再没吃的,我会把自己杀掉让孩子吃。”
胡胡李说不清楚自己把男人说的每一个字吸入耳朵后到底感觉到了什么,反正男人走后他整整呕吐了一个时辰,呕到最后,从嘴里丝丝渗出的成了黄水,像脓一样稠,一样粘,他怀疑那真的是他的胆汁。因为这些呕出后他不再想呕,而且嘴里也奇迹般消失了苦涩的感觉。
这回事,李家只有他自己知道。天明后重新上路,他又有想呕的冲动,曹氏以为他受了风寒,劝他歇一会儿再走,他不歇,他只想赶快走出这片能看见那条河沟和河边枯草的地方。
这次还不是最让胡胡李心惊肉跳、魂牵梦萦的,因为发生在夜里的事他可以强迫自己相信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他可以迫使自己不去想那片触目惊心的苍白和玫瑰花瓣的艳红。他可以忘记那个夜晚乃至在那个夜晚露宿河沟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然而,又有一次经历使他不得不将强迫埋进下意识的一切全部回忆过来。那次,他刚吃过一只濒临腐烂的野狗后腿,那条野狗被小灵杰发现时已不堪入目,肚子胀成了皮鼓,光洁透亮,隐隐可以看见蛆虫在皮鼓里蠢蠢蠕动。
那时候,他们已经两天水米没有沾牙,仔细想想这次事就发生在进入灯红酒绿的京城外前一天。当时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野狗四仰八叉躺在野地里,胡胡李看到了几个儿子看见野狗尸体时惊喜和贪婪的眼光。他没有丝毫犹豫,手脚麻利地斩去野狗的肚肠,留下腐烂得不太厉害的四条腿和头。小灵杰和老三跑出去了两个时辰不知从哪儿搞回来半锅飘着草根和秽物的浊水,水色作灰绿,臭味扑鼻。胡胡李已顾不得这些,架起柴火一阵猛煮,没有盐,没有佐料,啥都没有,只有臭水和不算太臭的狗肉。锅滚水响,臭味更浓,拂之不去,胡胡李捏住鼻子,用刀叉起一条后腿,肉色灰白,呈蜂窝状,入口不知何味,吞入喉咙,五脏稍微充实,咽口唾沫,再看,只见几个儿子已如狼似虎,发一声喊,各自抓起一块狗肉塞入口中,嚼得“喝喝”有声。到得最后,一家人各抚肚腹,满嘴流油,锅内水尽,只余烤干之杂草若干,碎骨若干,只不知小灵杰是否想起了送给二孬的那只鸡腿。
赤日炎炎,整装再走,前行不多远,路尽处赫然有一村庄。破壁残垣,壁垣皆萧然作黑褐色,有几处壁上尚有未燃尽的麦秸苫顶,显然是经过大火之洗劫。
村内无有炊烟,当然亦无鸡犬之声和人呼儿唤女、扶老携幼奔走之态。胡胡李心下凄然,驻足许久,方始下定留宿之决心。当时日头已斜傍断墙,道不尽萧索景象,晚云如血,涂沫尽半拉天空,荒村的几棵半截焦树屹立风中,宛如无字墓碑述说墓主辛酸。胡胡李做梦也没想到就是在这个村子里他差点没有呕尽肝肠,命丧黄泉,吃进去的烂狗肉又被他原封不动吐出,当然又有稠浓的“胆汁”,只是狗肉和胆汁全成了艳红,像夜半河沟里女人胸膛上淌血的伤口。
村子很大,在夕阳下静谧成了死寂,连被秋风吹起的枯枝败叶都不带一丝生气,进村后触目所见尽是空宅死院。房屋都是麦秸苫顶,火焚殆尽,只余下灰烬和残梁叙说沧桑。转过村子,已没有大路,曲径通幽,一羊肠小道自村后若隐若现,没入苍穹。李家大小提心吊胆地踮着脚尖往前走,斜刺里忽然冲出一只野狗,白牙森森,眼光莹莹,除了饱胀的肚腹外,像是饿狼而不像狗。狗狺狺狂叫着,吡牙咧嘴,唇间犹有鲜血往下滴落,统观其全身,也像是刚从死尸堆里逃出来的,毛被紫血凝成一绺,凝成一团。前腿上分明还有一小节血肉模糊的肠子晃悠着。狗人对峙片刻,狗夹起尾巴逃去,极目前看,只见枯树杂草,水流声源源,似有小河在前,河边杂草盖过人深,却并不连成整片,一簇一簇在风中抖擞。草丛中似有布片迎风招展,不是一片,很多很多,像天兵挂在大城城墙上的旗帜。
再往前走,忽然有血腥味随风逸入鼻孔,李家人并不害怕,连日里村头路边见着的死尸没有二十具也得有十九,见多了自然就失了惊恐,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了。小灵杰扯着老三飞步上前,没入荒草,河沟下伴着淙淙水声传来一声颤得像秋叶一样的叫声:
“爹,您快来看!”
胡胡李不假思索,也进了荒草。河岸就在杂草掩映之下,坡极陡。小灵杰是在河底叫的,岸上杂草中死尸枕藉,看服饰都是当地农民,破衣烂衫,死状均是极惨。胡胡李一眼即看见有好几具身首两离的,脑袋遗落在草丛里只有撮撮黑发随风飘摇。胡胡李视而不见,踊身跳下河坡,睁目看时,喉头猛然似被重物撞击。不可阻挡有一股又热又酸的暖流破口而出,只见河滩上横七竖八躺满了女人一丝不挂的尸体,像一条条搁浅在河岸上的大鱼,女人都很年轻,有的身边还扔着摔得脑浆迸裂的小孩。小灵杰和老三正在死人堆里呆若木鸡般站着。胡胡李几乎要呕尽肚肠方才作罢,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他简直已经忘记了自己置身何处,人间?幽冥鬼府?女人生前肯定全都被强暴过。河滩上全是细沙,打斗之痕迹宛然在目。有的女人已被分割得支离破碎,血肉狼藉,血已干,在沙上并不明显,只有一条条死鱼般横陈的身躯。小河里的已流尽苦泪而继之以血,水声淙淙,映着如血残阳,红白分明。
胡胡李被两个孩子搀回原地,曹氏不明就里,看胡胡李脸色蜡黄,也没多问。当晚一家人沿河边焦树林迤逦行出七八里地,方涉水过河,找了宿头睡下。
有时候胡胡李真怀疑他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有事儿时忙活得筋疲力尽而无暇多想,一旦静下来他便不自觉地害怕,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怕啥!人?鬼?他甚至怕见任何人,路上风尘仆仆地过去一个行色匆匆的旅人,只要看他一眼,被他瞧见,他都会怕得要命,怕这个人是身藏利刃、意欲行凶杀人的坏蛋。
一路上碰到的活人不多,多得是像河边荒村里的死人,偶至人稍多处,他便长舒一口气,油然而生一种安全感。就是在这些地方他听到不少有关时局的牢骚和议论。说这些话的人眼里都满蕴愤怒和不满。他们说自洋鬼子在南边上岸以后,大清国的老百姓便没有过一天舒心日子,洋鬼子没来之前好歹还有条活路,洋鬼子一来老白姓一下子全瞪了眼。朝廷今儿赔这家洋鬼子钱,明儿赔那家洋鬼子钱,永远也赔不尽的债,朝廷一时半会出不起,全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国势一日比一日难以收拾,连老天爷也趁火打劫,直隶“九河”连年为患,黄河连续三年三次决口发水,滔滔浊浪中毙命的老百姓不下几百万。大水过处,房倒屋塌,财物人畜冲劫一空,数百里内一片汪洋。洪水过后,到处是泡得发胀的人尸,无人过问,瘟役再流行一阵,勉强从河神手里逃出来的人们又遥遥看见了鬼门关。再加之土匪横行,天下大乱,故而有些地方真成了十屋十空,几十里内不见一丝炊烟者不胜枚举。没有遭水灾的地儿境遇也好不到哪儿去,五谷青苗刚在地里露头,成千上万、铺天盖地的蝗虫就“嗡嗡”地飞过来了,只要有叶的东西一扫光,寸草不留,稍大一点的树木只剩光秃秃的杆子。有许多地方一人高以下的树皮全被饿疯的老百姓剥下来吃掉了。树木无枝无叶,又露出半截白茬,极其骇人。
田地荒芜,民不聊生,到处都插着草标卖儿卖女,以至于一个十七八岁的黄花闺女还不值几十枚咸丰通宝!更有甚者,易子而食,官路上处处饿殍横卧,招来野狗争食、狂吠踢咬;半空中一群群尖嘴乌鸦也凑趣,追逐着腐烂发臭的尸味,毫无顾忌地在低空盘旋游弋,其苍凉凄惨真是目不忍睹,耳不忍闻。老百姓如是困苦,朝廷官吏却依旧按大清律制,逢着二月八月便成群结队收取田赋,半分也不能缺少。交不上就要抓入大狱。这哪是人过的日子!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横竖反正都一个死,还不如跳起来冲上去先杀了大户和贪官污吏吃几顿饱饭再说。那些饿花了眼的灾民们纷纷揭竿而起,有的一个省能有三四十支由饥民组成的大小队伍,其中声势最大的是太平军,从南边起事,大旗一展,一股作气冲到了金陵,立了朝廷,和咸丰皇上平起平坐,争夺起了一统天下。皇上派了不知多少兵马,军队一支支调往江南,调去就回不来了,去一个死一个,去两个死一双。
不过,这些耸人听闻的事毕竟都是在进京路上见到的或听到的。胡胡李坐在永定门外看着灯火通明的北京城,听着城内传出的悠扬动听的丝竹之音,不禁有些心旷神怡。羁縻驿旅时候的事儿他不愿再去多想,多想无益,徒然让他害怕。
他只一门心思去估量天子脚下能给他些什么,他不求荣华福贵,只求吃饱穿暖、合家欢乐团聚即可。然而,还有一个问题现在被提上日程,他到底咋样才能在北京城混口饱饭吃呢?
他一阵茫然。
第二天早上城门大开时,李家一家人迎着初开的太阳进了北京。到这时胡胡李才发现头上顶着露水,脚上蹬着破布鞋,满面菜色的平头百姓还真不少,他们好像是一下子从地底钻出来的,和胡胡李他们一道吵吵嚷嚷地往城里走,胡胡李听出其中有几个大城口音的青年小伙子,他不认得,出于多种复杂的考虑,胡胡李没有上去搭讪。
进了城门洞,往前一看,豁然开朗,眼前一排排整齐的兰砖灰瓦的屋宇,红墙绿顶,雍容华贵的殿堂,鳞比栉次,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更有红男绿女,一律红光满面,喜气洋洋地在大街上往来穿梭,欢笑声、叫卖声震耳欲聋。越往前走行人越多,嘈杂声也更大,宽阔的大道两边尽是一家家商号,五光十色的门脸、引人注目的招牌,琳琅满目的杂货,满脸堆笑、衣饰华丽的老板就坐在商号门口招睐顾客,各式各样的风味小吃异香扑鼻。这下可把几个小家伙肚里的馋虫勾出来了,小五眼瞄着一串串晶莹剔透、黑紫发红的冰糖葫芦坠着肚子不愿再走,胡胡李在这大邦之地觉得很自惭形秽,看着昂昂然谈笑风生走过的肚满肠肥的北京人,再看看自己一身寒酸的粗布衣裳还有几个大破洞漏着肉,他恨不得赶快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地缝肯定是找不到的,他红着脸,推着独轮车,目不斜视,脚下生风在人堆里左冲右突,只想赶快逃离这片人来人往的热闹地,找个僻静小巷躲进去。小五就在这时候怯怯地叫了一声:
“爹,我想吃那个!”
胡胡李抑住火气,脚下不停,瓮声瓮气地训了小儿子一句:
“你想吃,你老爹我还想吃呢?谁给我钱?”
小五“哇”一声就大哭起来,不但哭而且还在地上打滚,匆匆走过的人忙不迭地躲避。胡胡李听见有人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
“谁家的混小子在这儿撒野,怎么这么没管教,脏得跟泥猴似的。”
胡胡李脸上像烧着了一样灼疼,回头看时,一个妙龄女子正用一方丝帕捂住鼻子从小五旁边绕道走,一脸的厌恶。胡胡李不敢再训斥,怕小儿子真赖这儿不走,他这个当爹的人可就丢大了。他连忙从兜里摸出几个铜钱,吩咐小灵杰去买了一支糖葫芦,小五这才破涕为笑。
一家人在阳光灿烂的街心上丧家之犬似地奔跑,好不容易才找了一条较小的巷道。推着独轮车进去,胡胡李擦了擦汗,坐下来唉声叹气地歇了一回。这下他是半点主意也没了,往下一步咋走,四下里举目无亲,人海茫茫,众生芸芸,到哪去找一个落脚的地儿呢?这且不说,就是找好落脚地该咋混口饭呢?胡胡李沮丧之极,一肚子怨气没处发泄,不由想起小儿子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无事生非,于是转头找他,小家伙满脸都是被泪冲开的灰道道,正咬着一个糖葫芦笑咪咪地吃得起劲,胡胡李二话不说,虎着脸怒气冲冲地把他一把揪起来,按到膝盖上捋下裤子狠狠地就是一顿打。小五杀猪也似地嚎,胡胡李打完了把他往地上一扔,让他哭去,自己蹲蹴在一个角落里抽旱烟。
第 35 章
恋耽美
第 35 章
小李莲英跟着爹娘一路逃荒,来到了永定门城楼下,头天夜里,他爹就亲眼目睹了一个饿急了眼的男人,竟将老婆杀死,用人肉喂孩子……望着缺吃少穿的一家老小,他爹茫然了……
已经是咸丰六年的孟秋季节了,就在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的前几天,秋风依然很是强劲,满天秋叶狂舞。许是李家老小流落街头、衣不蔽体的缘故,他们觉得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胡胡李一直心里琢磨,掐指算算,总共也不过才走了两天工夫,这老天刷拉一声就把寒冬的气氛笼罩到他们头上了。
一路上那滋味可真不好受,连明扯夜地往前赶,小孩子脚力弱,跟不上趟,慢慢吞吞地走,随身携带的干粮又不多,一出大城,走到那儿都人生地不熟,坐吃山空,怕是到不了京城,李家上下就埋骨路边喂野狗了。
这两天可把兄弟五个害苦了。小家伙乍出家门还觉得啥都挺新鲜,胡胡李在前头推着鬼头独轮车闷声不响地只顾走,哥儿几个便缠着曹氏问这个问那个。兄弟几个自出娘胎走得再远也没出过大城县,沿着子牙河岸一出大城境,老大和老五便跑前边去了,欢呼雀跃,老三和老四稍微稳重一些,没有表现得像大哥和小弟那么活泼,就是扯着曹氏的袖子不丢手,路边看见个小石子都捡起来看看是不是比大城的石头子要圆一些,要沉一些。当然那些七灵八怪的问题就不用提了,稠的像他们头上的头发,曹氏开始还勉为其难,吞吞吐吐地敷衍几句,那知这两位问得越来越蹊跷。曹氏也是长这么大也没看过大城县边,农村妇女憋在家里能懂些啥,讲究的是地里一张锄、屋里一把剪,能干得幼粗活,缝缝补补得再手巧心灵一点,就够个好媳妇的标准了。按理说,曹氏在左邻右舍的大姑娘小媳妇里也是个排头人物,素以见多识广著称的。老三老四想来是见过老妈在一堆女人里边高谈阔论,技压群“芳”的上乘表现,所以不期然便拿她当了无所不晓、无所不知的大能人了。曹氏在俩小子面前吱吱唔唔,答不上来,而这两位还不识眼窍,索性扯住妈的衣角停下了,瞪眼巴巴地瞅老妈翕动的嘴唇,曹氏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想斥责几句想想小孩子家身子骨还嫩着便跟爹妈大老远跑着逃荒,够难为的了,忍了几忍实在狠不下心。小灵杰心里有事,本来他一个人夹在老爹和老妈中间走,一看这样便给老妈找了个台阶,扯上老三老四到前面追老大和老五了。曹氏紧赶几步撵上丈夫,两个人并排走,看着前面苍茫暮色中一蹦一跳的五个孩子,胡胡李心里真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涩味味俱全。沉吟半晌,胡胡李转头过去爱怜地看着妻子,轻声慢语中不无无可奈何的成份,说:“天黑下来咋办?五个孩子都没走过远路!”
没有等到天黑,几个小家伙就筋疲力竭,大叫着腰酸腿疼,不想再走了。其时李家正走在一片旷野里,夜色正从四围看不见的地方悄没声息地匝地扑来,极目远眺,路尽头灰蒙蒙的一片,而算算脚程离走过的最近的那个村子少说也得有十来里路了,再折回去显然不妥,往前走就是走到猴年马月才晓得能不能碰上个有人烟的村子,然而脚下站这片地上前不着村、后不挨店,就是想找个避风的地方都找不到,这时候晚风已经甚是骇人,“呼隆隆”叫着由远而近,铺天盖地。
要在这地儿露宿,不找个避风的茅草庵还真不行,十之八九几个小家伙得冻出病来。可是,到哪儿去找茅草庵呢?四下里连棵大一点的树都没有,路边上只有稀稀落落、瑟瑟发抖的蒿草,地里折腾得乱七八糟,显然是没有人侍弄,秋没种上,要不算时令,苞谷苗也差不多该着露头了。
胡胡李晓得哥儿几个都没说假话,那四位已经不由分说坐地上了,抬着头抹着汗可怜巴巴地看着老爹,小灵杰倒没说累,可是那一脸汗珠和张着大嘴直喘粗气的架势表明他现在也是寸步难行。大约出大城有个二三十里地了,这两三个时辰没少赶路。因为几个小家伙开始是新鲜劲儿,乍出家门,直顾憋足劲往前跑着撒欢儿,一时半会儿觉不出累,等新鲜劲儿一过,气一泄,再想把他们拉起来可就千难万难了。胡胡李看看曹氏,曹氏摇摇头,表示无计可施。
最后实在想不来别的办法,几个小家伙干脆躺地上打滚,嘴皮子磨破要他们加劲再跑一截住旅店里他们都不干。第一个晚上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大地为床,黑天是房顶,五个孩子做一堆挤在胡胡李捎出来的一件破棉袄上,胡胡李和曹氏一人捡了一抱干草,躺在两边堵着孩子,鬼头独轮车放在上风头稍微挡一点风,至少感觉上比一点遮拦没有要强一筹。
胡胡李夫妇这晚都没睡觉,睁着眼有一搭没一搭地一直聊到东方发白。后半夜时候风小了,天却更冷,周身上下直往外冒凉气,胡胡李怕把孩子冻出病来,把身上的衣裳又脱了几件盖在孩子身上,他身上就披着小褂、抱着膀子坐到天亮,直冷得牙关格格打架。
第二天的路明显比第一天难走,先是老五抱怨脚疼,胡胡李要他忍受点。那知小家伙坐地上把鞋脱了,翘起脚丫子让老爹看。胡胡李一看心疼得直往下掉泪蛋子。只见小儿子的脚底板上密密麻麻全是大大小小的血泡,有几个已经烂掉,露着殷红的血肉。于是,理所当然,小家伙在独轮车上坐了一段,这下子坏了,小五刚下来老四又脱下鞋让老爹看,自然他也得坐上去歇一会儿。兄弟几个除了小灵杰,走马灯似地在独轮车上晃悠。天快黑时,也没能走几步路,好在胡胡李学到了精细。找了个满面尘灰的农人一打听,再往前走又是几十里路无店无村,于是一家人就近找了个只剩四堵墙的破土地庙,找了些柴火点着烧了一锅稀饭,草草果腹,借着稀饭入肚的那股子热气,倒头便睡。
如是五六天,拉住行人问路,大家一例都说前面就是京城,可咋走也走不到,有时候甩开大步鼓足气力走一阵子自认为已走出很远,回头看看,动身时的那株作为标记的小树枝头上飘摇的几柄枯叶还清晰可辨。第七天头上,傍晚时分,李家老小终于到了京城外的官道上,比一路走来的景象确实多许多生气。虽已傍晚,官道上仍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嘻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果然是一处繁华昌盛地,温柔富贵乡。
胡胡李心下暗叹,无怪乎人常说有福之人要生在大邦之地。京城里赶马车的看着都比大城县的县太爷风光。胡胡李那里晓得,赶在天黑之前出城的都是京城里大户人家的奴仆皂役,官家里厮混久了,自然而然带出来那么一丝和庶民百姓不一般的所谓“光棍气”。就这个就够上让胡胡李咂舌啧嘴称赞上半天合不拢嘴了。
李家当晚没进城里,一则怕一进城天便全暗下来,黑灯瞎火的他们又没地去投靠。况且京城里规矩咋样儿,是不是让异乡逃难的乞蹴着躲一夜他们都不清楚。乡下人初次到大城镇都这样,前怕狼后怕虎,总认为城里的事要比家里多好多,弄不好、一不小心被人耻笑了去,所以举手投足之间便显得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结果这样还是被耻笑了,城里人称这为“乡巴佬”的“土包子气”,客气一点的叫“小家子气”。胡胡李年轻时候认识不少三教九流,走南闯北,萍飘天涯的江湖人,场面上的事多多少少晓得一点。然而,就是晓得这一点正好对他无形中造成了约束,使他在大门口徘徊踯躅了许多,仍然拿不定主意是进是出。
他们面前那个巍峨壮观的城门楼是永定门,胡胡李不认得,是小灵杰告诉他的。五个小家伙一到人多地儿便跑得没了影,曹氏咋喊都喊不住,只有小灵杰乖乖地跟在老爹身后,老爹走那儿他也走那儿,只是不像老三老四一样嘴里喋喋不休地不停发问。偶而看到啥新奇好玩的,也不多说话,只扯一下老爹的袖子指给他看。爷儿俩都是破天荒第一遭来到天子脚下,这片宝地满眼都是看不完的好景致,别的不说,就那座城门楼就让小灵杰足足端详了一袋烟工夫。当时日头已经下了山,天地间还留存着最后一丝光明,天色却是铁板一块的晦暗、阴沉而凝重,冷风夹着砂粒拼命地刮,城门楼连着两边同样威武、古朴,而且厚重的城墙,矗立在天空作为大背景的夜色中,剪影是黑色的,巍峨高大,气势雄伟,看上去让人觉得端庄、肃穆、森严、高贵,不自觉地会油然而生肃然起敬之意。城门楼像一个实心的四方大土台,样式倒是和大城的城门楼一样,可是气象可就相差天地、不可同日而语了。夜色凄迷,隐约可见城门楼上飞檐斗拱,色作金黄,是皇帝龙袍的那种颜色,尊贵而且高雅,飞檐四角各有挑着一个铜铃,此刻在晚风中正飘然欲飞,发出像说书艺人描摹的那种大将出征时的“马走銮铃”声,“克啷克啷”清脆悦耳。
城墙是赭红色的,色调沉闷中不乏庄重,永定门三个大字便刻在城门上方。城门是朱红色,上面是碗口大小磨得锃明发亮的铜钉。城门上方的门杠上悬着两只大灯笼,照得城门口亮如白昼,衬得门上的铜钉更是耀眼刺明。四五个盔明甲亮的士兵站在门洞里冷眼旁观着从门口进进出出川流不息的人群,手里的长矛红缨飘洒,人更如铁铸一般凝立不动。
那四个小家伙不知在哪儿逛了一圈后嘴唇上拖着哈喇子溜溜地回来了,神志似是有些怅然若失,曹氏晓得他们是看到了好吃或者好玩的东西,想要钱买又怕挨训斥,所以缩着脖子不敢出声。胡胡李和小灵杰在城门口逡巡了几圈,怕引起护门兵怀疑,又怕曹氏和几个孩子等得发急,便又回到独轮车扎着的地方。等一会儿再往回看,城门已关上了。于是胡胡李不再犹豫不决,就在偏僻角落里打开铺盖,狠狠心掏些零钱给几个孩子一人买了张烙火烧,让他们吃完后躺下睡觉,他和曹氏便在一旁坐着,望着跟前寥落却又明亮的灯火,陷入了沉思。
后几天走得失了算计,胡胡李也不晓得一家大小在路上颠沛流离了多远路,现在回想起来,用一个千辛万苦概括怕是毫不为过,那是多艰难的旅程啊!
出大城两天之后,他们便断了粮,一家大大小小七口人,七张嘴,小家伙都正长身子,少吃一点都不行,一点不吃别说走路,坐着都头晕眼花。也是情急生智,胡胡李万般无奈之下想起了临走时为防万一捎了把胡琴。于是他把胡琴取出来,用半天时间教了小灵杰几支小曲,然后爷儿俩便先安置好那几位,他们抱着胡琴,端了饭碗穿街走巷给人唱小曲、拉胡琴,哀告乞讨,踩破千家门,吃着百家饭。别以为这样就不怕饿肚子了,要真那样胡胡李说不定会随便找一地儿住下,不再往前走,反正前途漫漫无望,只要能活下去,不往前走最好。可是一路上他们经过的大镇小村,一律都房倒屋塌,十家院子进去后倒有七八家是空的,剩下的两三家还是正准备举家搬迁的,见了他们大多数的农人都只能从眼里挤出几滴泪水表示一下道义上的同情,接下来便是诉苦: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吃了上顿不晓得能不能吃上下顿,逢着上忙二月和下忙八月官府照收田赋不误,谁家都没有隔夜粮啊!”
其实即便胡胡李不打听,只看他们的脸色就能看得出来,农人们个个破衣烂衫,脸色黄中泛青,眼窝深陷,脚步轻浮,说两三句话便得停下来大口大口喘气,他们也在挨着饿呀!胡胡李往往不忍多视,甚至狠不得把身上仅存的那一点钱塞给他们救急。因而,胡胡李父子挨门串屋地跑断腿、磨烂脚偶而碰上一两个家道殷实而且心地善良的户,抹着眼泪送给他们一点粮食或是面饭馒头什么的,充其量大吃起来也只能管饱一顿。后边呢?说不定得饿上二顿、三顿,乃至四顿。他们又舍不得住旅店,赶个好地儿能找个完整无缺的土地庙住,虽然门缝窗缝有风不住地往里挤,可是看看萧然的四壁毕竟有一种安全感。碰得不好,便只有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有树的靠棵大树,有坑的找个大坑。躺在稍微避风的地方。那会儿非但睡不着,还得担惊受怕。旷野地里,保不准那块就会钻出一群拦路打劫的,这些拦路打劫的倒未必都是专干这行的坏蛋,有许多是穷饿无聊的农人。胡胡李曾亲眼看见大路旁边躺着一副新鲜骨架,说它新鲜是因为那副骨架的骨头缝里还渗着血丝。如果胡胡李的眼光没有看错的话,那副骨架从血肉丰满到只剩骷髅不会超过一天。说他是骨架,是因为那上面肉去完后,骨头一点没有失去。胡胡李敢肯定若非是人,绝不可能“做工”这么细致,他感到一阵恶心。他几乎可以由此推测出一群人围着热气腾腾的煮着人肉的铁锅会是怎样一种表情,眼睛一定是像恶狼一样,蓝莹莹的闪着贪婪和攫取的光,脸上一定笼罩着只有抱着鬼头刀瞅着死囚的后脖颈琢磨从哪地下刀比较好时的刽子手才有可能拥有的杀气。想到这儿,胡胡李后脖颈便凉飕飕地冷,同时浑身发软,骨头发酥,仿佛自己的血肉正被一群他想像的那样的人用解腕尖刀一点一点往下割。又过了没几天,一天晚上,他们没找到栖身的破庙,只得在一个干涸的小水沟里过夜,夜半时分的时候他听到一阵响动从河沟上边传过来,那夜有淡淡的月光,天地间一片神秘的清辉,他趴在草里潜到声响下面,听出是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似乎是商量啥家务。他暗笑自己神经是否绷得太紧,正要潜走,就听见上面一声短促但却惨不忍闻的惊叫,是女人发出的。他不晓得发生了啥事,呆着不敢乱动。一会工夫,他就听见身边一阵重物拖在地上走动的声音,侧目看去,他的心陡地一阵紧缩,霎那间他觉得一股胆汁缓缓地流进嘴里,又寒又苦。那两个刚才说话的人已露出形迹,不过是男的拖着女的,女的一丝不挂,浸在月光下泛着一种触目惊心的苍白,只是胸膛上两乳之间是玫瑰花瓣似的艳红,那是血,似乎还有刺鼻的腥味,男的嘴里叼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刀,在月光下闪亮着像一只死鱼眼睛。胡胡李的心又蹦到了嗓子眼,那股苦涩弥漫到他的全身每个他能感觉到的地方。他的眼睛一眨不眨,那瞬间他惊恐到了极点,也好奇到了极点。
男的把女的拖到河心,河心有水,波光粼粼,无声无息地流,男人撩起水,“哗啦哗啦”地响,他洗得很仓促,像是害怕什么,眼睛不停地左顾右盼,胡胡李屏紧呼吸,一动不动。
男人洗的是女人的私处和身上的伤口。洗完之后,他便把叼在嘴里的刀操在手里,胡胡李这时发现男人腰里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只麻袋。男人的脸正对着胡胡李,胡胡李却看不见他的表情,或者说他迷迷蒙蒙地看见了但是不敢反馈到大脑作任何判断。男人把刀操在手里犹豫了半晌,好像是考虑下刀的具体方位。突然间就见他把刀一下子扎进女人的胸膛里,刀身没入,只留刀柄,手腕一旋,片刻之间,女人的一只奶子便被他装进了麻袋。胡胡李不想再看下去,可是他的眼睛已然连闭上的力气都没有,他眼睁睁地看着男人把女人剔成一副光秃秃、血淋淋的骨架,最后又俯身上去把女人骨架上的血丝舐干净,甚至还啧啧地咂了一下嘴,像吃完肉骨头的狗,舌头伸出老长。胡胡李看见男人不算肥厚的舌头血红血红,像汪着一团鲜血。
男人走的时候很心满意足地拍了拍仍旧被他挂回腰间的麻袋,脸上露出了春花般灿烂的笑容。麻袋此刻更鼓,把男人的腰带坠成弧形,胡胡李听到男人说了一句话,是:
“秋菊,你放心走吧!把你吃完后,再没吃的,我会把自己杀掉让孩子吃。”
胡胡李说不清楚自己把男人说的每一个字吸入耳朵后到底感觉到了什么,反正男人走后他整整呕吐了一个时辰,呕到最后,从嘴里丝丝渗出的成了黄水,像脓一样稠,一样粘,他怀疑那真的是他的胆汁。因为这些呕出后他不再想呕,而且嘴里也奇迹般消失了苦涩的感觉。
这回事,李家只有他自己知道。天明后重新上路,他又有想呕的冲动,曹氏以为他受了风寒,劝他歇一会儿再走,他不歇,他只想赶快走出这片能看见那条河沟和河边枯草的地方。
这次还不是最让胡胡李心惊肉跳、魂牵梦萦的,因为发生在夜里的事他可以强迫自己相信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他可以迫使自己不去想那片触目惊心的苍白和玫瑰花瓣的艳红。他可以忘记那个夜晚乃至在那个夜晚露宿河沟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然而,又有一次经历使他不得不将强迫埋进下意识的一切全部回忆过来。那次,他刚吃过一只濒临腐烂的野狗后腿,那条野狗被小灵杰发现时已不堪入目,肚子胀成了皮鼓,光洁透亮,隐隐可以看见蛆虫在皮鼓里蠢蠢蠕动。
那时候,他们已经两天水米没有沾牙,仔细想想这次事就发生在进入灯红酒绿的京城外前一天。当时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野狗四仰八叉躺在野地里,胡胡李看到了几个儿子看见野狗尸体时惊喜和贪婪的眼光。他没有丝毫犹豫,手脚麻利地斩去野狗的肚肠,留下腐烂得不太厉害的四条腿和头。小灵杰和老三跑出去了两个时辰不知从哪儿搞回来半锅飘着草根和秽物的浊水,水色作灰绿,臭味扑鼻。胡胡李已顾不得这些,架起柴火一阵猛煮,没有盐,没有佐料,啥都没有,只有臭水和不算太臭的狗肉。锅滚水响,臭味更浓,拂之不去,胡胡李捏住鼻子,用刀叉起一条后腿,肉色灰白,呈蜂窝状,入口不知何味,吞入喉咙,五脏稍微充实,咽口唾沫,再看,只见几个儿子已如狼似虎,发一声喊,各自抓起一块狗肉塞入口中,嚼得“喝喝”有声。到得最后,一家人各抚肚腹,满嘴流油,锅内水尽,只余烤干之杂草若干,碎骨若干,只不知小灵杰是否想起了送给二孬的那只鸡腿。
赤日炎炎,整装再走,前行不多远,路尽处赫然有一村庄。破壁残垣,壁垣皆萧然作黑褐色,有几处壁上尚有未燃尽的麦秸苫顶,显然是经过大火之洗劫。
村内无有炊烟,当然亦无鸡犬之声和人呼儿唤女、扶老携幼奔走之态。胡胡李心下凄然,驻足许久,方始下定留宿之决心。当时日头已斜傍断墙,道不尽萧索景象,晚云如血,涂沫尽半拉天空,荒村的几棵半截焦树屹立风中,宛如无字墓碑述说墓主辛酸。胡胡李做梦也没想到就是在这个村子里他差点没有呕尽肝肠,命丧黄泉,吃进去的烂狗肉又被他原封不动吐出,当然又有稠浓的“胆汁”,只是狗肉和胆汁全成了艳红,像夜半河沟里女人胸膛上淌血的伤口。
村子很大,在夕阳下静谧成了死寂,连被秋风吹起的枯枝败叶都不带一丝生气,进村后触目所见尽是空宅死院。房屋都是麦秸苫顶,火焚殆尽,只余下灰烬和残梁叙说沧桑。转过村子,已没有大路,曲径通幽,一羊肠小道自村后若隐若现,没入苍穹。李家大小提心吊胆地踮着脚尖往前走,斜刺里忽然冲出一只野狗,白牙森森,眼光莹莹,除了饱胀的肚腹外,像是饿狼而不像狗。狗狺狺狂叫着,吡牙咧嘴,唇间犹有鲜血往下滴落,统观其全身,也像是刚从死尸堆里逃出来的,毛被紫血凝成一绺,凝成一团。前腿上分明还有一小节血肉模糊的肠子晃悠着。狗人对峙片刻,狗夹起尾巴逃去,极目前看,只见枯树杂草,水流声源源,似有小河在前,河边杂草盖过人深,却并不连成整片,一簇一簇在风中抖擞。草丛中似有布片迎风招展,不是一片,很多很多,像天兵挂在大城城墙上的旗帜。
再往前走,忽然有血腥味随风逸入鼻孔,李家人并不害怕,连日里村头路边见着的死尸没有二十具也得有十九,见多了自然就失了惊恐,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了。小灵杰扯着老三飞步上前,没入荒草,河沟下伴着淙淙水声传来一声颤得像秋叶一样的叫声:
“爹,您快来看!”
胡胡李不假思索,也进了荒草。河岸就在杂草掩映之下,坡极陡。小灵杰是在河底叫的,岸上杂草中死尸枕藉,看服饰都是当地农民,破衣烂衫,死状均是极惨。胡胡李一眼即看见有好几具身首两离的,脑袋遗落在草丛里只有撮撮黑发随风飘摇。胡胡李视而不见,踊身跳下河坡,睁目看时,喉头猛然似被重物撞击。不可阻挡有一股又热又酸的暖流破口而出,只见河滩上横七竖八躺满了女人一丝不挂的尸体,像一条条搁浅在河岸上的大鱼,女人都很年轻,有的身边还扔着摔得脑浆迸裂的小孩。小灵杰和老三正在死人堆里呆若木鸡般站着。胡胡李几乎要呕尽肚肠方才作罢,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他简直已经忘记了自己置身何处,人间?幽冥鬼府?女人生前肯定全都被强暴过。河滩上全是细沙,打斗之痕迹宛然在目。有的女人已被分割得支离破碎,血肉狼藉,血已干,在沙上并不明显,只有一条条死鱼般横陈的身躯。小河里的已流尽苦泪而继之以血,水声淙淙,映着如血残阳,红白分明。
胡胡李被两个孩子搀回原地,曹氏不明就里,看胡胡李脸色蜡黄,也没多问。当晚一家人沿河边焦树林迤逦行出七八里地,方涉水过河,找了宿头睡下。
有时候胡胡李真怀疑他到底是活人还是死人,有事儿时忙活得筋疲力尽而无暇多想,一旦静下来他便不自觉地害怕,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怕啥!人?鬼?他甚至怕见任何人,路上风尘仆仆地过去一个行色匆匆的旅人,只要看他一眼,被他瞧见,他都会怕得要命,怕这个人是身藏利刃、意欲行凶杀人的坏蛋。
一路上碰到的活人不多,多得是像河边荒村里的死人,偶至人稍多处,他便长舒一口气,油然而生一种安全感。就是在这些地方他听到不少有关时局的牢骚和议论。说这些话的人眼里都满蕴愤怒和不满。他们说自洋鬼子在南边上岸以后,大清国的老百姓便没有过一天舒心日子,洋鬼子没来之前好歹还有条活路,洋鬼子一来老白姓一下子全瞪了眼。朝廷今儿赔这家洋鬼子钱,明儿赔那家洋鬼子钱,永远也赔不尽的债,朝廷一时半会出不起,全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国势一日比一日难以收拾,连老天爷也趁火打劫,直隶“九河”连年为患,黄河连续三年三次决口发水,滔滔浊浪中毙命的老百姓不下几百万。大水过处,房倒屋塌,财物人畜冲劫一空,数百里内一片汪洋。洪水过后,到处是泡得发胀的人尸,无人过问,瘟役再流行一阵,勉强从河神手里逃出来的人们又遥遥看见了鬼门关。再加之土匪横行,天下大乱,故而有些地方真成了十屋十空,几十里内不见一丝炊烟者不胜枚举。没有遭水灾的地儿境遇也好不到哪儿去,五谷青苗刚在地里露头,成千上万、铺天盖地的蝗虫就“嗡嗡”地飞过来了,只要有叶的东西一扫光,寸草不留,稍大一点的树木只剩光秃秃的杆子。有许多地方一人高以下的树皮全被饿疯的老百姓剥下来吃掉了。树木无枝无叶,又露出半截白茬,极其骇人。
田地荒芜,民不聊生,到处都插着草标卖儿卖女,以至于一个十七八岁的黄花闺女还不值几十枚咸丰通宝!更有甚者,易子而食,官路上处处饿殍横卧,招来野狗争食、狂吠踢咬;半空中一群群尖嘴乌鸦也凑趣,追逐着腐烂发臭的尸味,毫无顾忌地在低空盘旋游弋,其苍凉凄惨真是目不忍睹,耳不忍闻。老百姓如是困苦,朝廷官吏却依旧按大清律制,逢着二月八月便成群结队收取田赋,半分也不能缺少。交不上就要抓入大狱。这哪是人过的日子!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横竖反正都一个死,还不如跳起来冲上去先杀了大户和贪官污吏吃几顿饱饭再说。那些饿花了眼的灾民们纷纷揭竿而起,有的一个省能有三四十支由饥民组成的大小队伍,其中声势最大的是太平军,从南边起事,大旗一展,一股作气冲到了金陵,立了朝廷,和咸丰皇上平起平坐,争夺起了一统天下。皇上派了不知多少兵马,军队一支支调往江南,调去就回不来了,去一个死一个,去两个死一双。
不过,这些耸人听闻的事毕竟都是在进京路上见到的或听到的。胡胡李坐在永定门外看着灯火通明的北京城,听着城内传出的悠扬动听的丝竹之音,不禁有些心旷神怡。羁縻驿旅时候的事儿他不愿再去多想,多想无益,徒然让他害怕。
他只一门心思去估量天子脚下能给他些什么,他不求荣华福贵,只求吃饱穿暖、合家欢乐团聚即可。然而,还有一个问题现在被提上日程,他到底咋样才能在北京城混口饱饭吃呢?
他一阵茫然。
第二天早上城门大开时,李家一家人迎着初开的太阳进了北京。到这时胡胡李才发现头上顶着露水,脚上蹬着破布鞋,满面菜色的平头百姓还真不少,他们好像是一下子从地底钻出来的,和胡胡李他们一道吵吵嚷嚷地往城里走,胡胡李听出其中有几个大城口音的青年小伙子,他不认得,出于多种复杂的考虑,胡胡李没有上去搭讪。
进了城门洞,往前一看,豁然开朗,眼前一排排整齐的兰砖灰瓦的屋宇,红墙绿顶,雍容华贵的殿堂,鳞比栉次,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更有红男绿女,一律红光满面,喜气洋洋地在大街上往来穿梭,欢笑声、叫卖声震耳欲聋。越往前走行人越多,嘈杂声也更大,宽阔的大道两边尽是一家家商号,五光十色的门脸、引人注目的招牌,琳琅满目的杂货,满脸堆笑、衣饰华丽的老板就坐在商号门口招睐顾客,各式各样的风味小吃异香扑鼻。这下可把几个小家伙肚里的馋虫勾出来了,小五眼瞄着一串串晶莹剔透、黑紫发红的冰糖葫芦坠着肚子不愿再走,胡胡李在这大邦之地觉得很自惭形秽,看着昂昂然谈笑风生走过的肚满肠肥的北京人,再看看自己一身寒酸的粗布衣裳还有几个大破洞漏着肉,他恨不得赶快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地缝肯定是找不到的,他红着脸,推着独轮车,目不斜视,脚下生风在人堆里左冲右突,只想赶快逃离这片人来人往的热闹地,找个僻静小巷躲进去。小五就在这时候怯怯地叫了一声:
“爹,我想吃那个!”
胡胡李抑住火气,脚下不停,瓮声瓮气地训了小儿子一句:
“你想吃,你老爹我还想吃呢?谁给我钱?”
小五“哇”一声就大哭起来,不但哭而且还在地上打滚,匆匆走过的人忙不迭地躲避。胡胡李听见有人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
“谁家的混小子在这儿撒野,怎么这么没管教,脏得跟泥猴似的。”
胡胡李脸上像烧着了一样灼疼,回头看时,一个妙龄女子正用一方丝帕捂住鼻子从小五旁边绕道走,一脸的厌恶。胡胡李不敢再训斥,怕小儿子真赖这儿不走,他这个当爹的人可就丢大了。他连忙从兜里摸出几个铜钱,吩咐小灵杰去买了一支糖葫芦,小五这才破涕为笑。
一家人在阳光灿烂的街心上丧家之犬似地奔跑,好不容易才找了一条较小的巷道。推着独轮车进去,胡胡李擦了擦汗,坐下来唉声叹气地歇了一回。这下他是半点主意也没了,往下一步咋走,四下里举目无亲,人海茫茫,众生芸芸,到哪去找一个落脚的地儿呢?这且不说,就是找好落脚地该咋混口饭呢?胡胡李沮丧之极,一肚子怨气没处发泄,不由想起小儿子刚才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无事生非,于是转头找他,小家伙满脸都是被泪冲开的灰道道,正咬着一个糖葫芦笑咪咪地吃得起劲,胡胡李二话不说,虎着脸怒气冲冲地把他一把揪起来,按到膝盖上捋下裤子狠狠地就是一顿打。小五杀猪也似地嚎,胡胡李打完了把他往地上一扔,让他哭去,自己蹲蹴在一个角落里抽旱烟。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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