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难当 作者:凔溟

    第13节

    “……”唐越无言以对,痛吗?那是必然的,他至今还记得死前被利器刺入肉体的痛感。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唐越拍着他的肩膀说:“上阵杀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死就是他亡,你只要想想衡国公,他只有你这么一棵独苗,万一你死了他找谁养老去?”

    平顺狠狠地点头:“那……本世子就当他不痛好了。”

    呵呵……唐越突然觉得这小子还是有可爱之处的,如果能把好色的毛病改了,也算个老实男人。

    “你知道就好。”唐越让他把三瓶药粉记牢,又在每个瓶子的瓶颈处扎了根不同颜色的绳子,免得他搞混了。

    完事之后,他把山叫进来,让他带世子爷去选武器,十八般武器,总要选一个适合平顺的,才能事半功倍。

    “本世子想用弓箭。”平顺弱弱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唐越又想呵呵,委婉地说:“弓箭是好,可以不用近身搏斗,可是……这门技术不好练啊,五天时间根本不够。”

    “本世子的箭术已经很不错了。”

    “……”唐越心道:虽然我是夸过你,但那都是违心的啊,不能当真,“咳,就您的箭术,杀鸡都够呛,别提杀人了。”还是算了吧。

    看着平顺委屈的背影,唐越拍了下脑门,早知道就不随便夸他了,作孽哦。

    唐越努力回想着自己看过的动作片,如果能又快又准的杀人也是一门学问,他虽然没杀过人,但好歹看过那么多影视作品,多少知道一些原理。

    等平顺选好武器,唐越看着他扛着两个大锤子进来差点没吓尿了。

    “你……这是打算把人砸成肉泥吗?”他试着接过那两个大锤子,发现分量还不轻,难怪这小子拿的手筋都冒出来了。

    “你确定你拿得动?”唐越很担心他的身子板,别看他体彪肉壮,其实都是虚胖。

    平时吃力地将两个大锤子放在地上,擦了把汗,说:“父亲便是用这种兵器的。”

    好吧,想子承父业,可是你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啊!唐越挤出一点笑容,和气地说:“国公爷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你虽然不差,但年纪小,力气小,用这个不合适。”

    “你想啊,你得扛着这么重的两个大锤子走十天半个月的路,还得把他举起来才能砸到人,你能行?”

    别说走十天半个月了,就是让他抗一个时辰也够呛。

    “那……我该选什么武器?”

    “刀啊剑啊之类的,轻便杀伤力又大。”唐越只是觉得,大众化一点的武器万一中途坏了,想换也容易。

    大锤子万一丢了,上哪儿找去啊?

    于是乎,世子爷重新出去选了一会儿,不久后扛着两把大刀进来了。

    唐越扶额,这小子似乎特别喜欢成双成对,不过检验过那把双刀的分量,唐越也就不去管他了。

    “先这样吧,明天我教你认人体结构,这样你就知道往哪里砍杀人最快了。”

    平顺愣愣地点头,大概还不太能接受自己要拿刀砍人的事情。

    唐越也不去管他,要想成长总要付出代价的,平顺这性子如果不下狠手磨一磨,就跟老牛拉破车一样,一辈子都别想比得过别人。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随军出征他也是第一次,年轻时他曾经去南非支持过一年,但那也是在和平年代,要对抗的只是病魔。

    在战场上,他不仅要治病救人,首先还要能保护自己,哪怕不用上前线,也不意味着他就绝对安全。

    这样一来,要准备的东西就多了,他必须尽快列个单子出来,好让朝廷准备,王子昭许诺他军医一职,他便有了这个权利。

    第072章 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

    “殿下,唐小郎将单子送来了。”胡金鹏把一卷竹简递给王子昭。

    王子昭接过竹简摊开,入眼的是用刻刀刻出的字,刀工很好,每个字就跟画上去的一样,美则美矣,但看得出他还不太熟悉。

    胡金鹏感慨道:“唐小郎真是聪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竟然学完了千字文,而且这一手字实在不像出自刚学会写字的人之手。”

    “他身上的疑点很多,不用过于细究。”王子昭将清单扫了一遍,用朱笔将几样东西圈出来,“这几样让唐小郎换个人类看得懂的词。”

    胡金鹏伸出脑袋瞥了一眼,好吧,什么“肥皂”“零污染手套”“白大褂”都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这肥皂也许指的是皂角?”胡金鹏猜测。

    “不管是什么,让唐小郎说清楚些,这关乎伤者性命,马虎不得。”

    “喏。”胡金鹏默默为唐小郎点了根蜡烛,“您相信唐小郎真愿意去边境当军医?”

    “他会去的。”王子昭肯定地回答,他从唐越身上看到了善良的本质,虽然这人平日里经常不着调,但涉及人命的事,他都超乎寻常的谨慎。

    他也许不重视南晋,但他重视每一条生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医德,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地位高低,无论是敌是友,在医德高尚的医者眼中都是一样的。

    “定要护他周全!”王子昭慎重地交代,胡金鹏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属下一定将他全须全尾地带回来。”

    “一路上,你注意下他可有不寻常的举动,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都依他,至于衡国公世子与赵三郎,只要不影响军务,也由他们去吧。”

    “那您之前说的条件……”

    “自然算数的,若是取不回匪寇的人头,就让他们赶马车去!”王子昭对这些年轻一辈的贵族子弟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曾经他在路上遇到一个强抢民女的纨绔,占着身份杀了那女子相依为命的父亲,想将那女子抢入府中为奴。

    也是他倒霉,竟然遇上了王子昭,二话不说就把人发配到边境当马倌去了。

    用王子昭的话说:既然你有此闲情逸致,不如为南晋做点实事,也好过在邺城丢尽父母的脸。

    “听说唐小郎为了给平顺减掉那一身肥肉可是煞费苦心,陪着他一个月吃粥不算,还日夜监督他活动身体。”

    王子昭眉头一皱,将手中的竹简丢在桌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为了他妹妹的终生幸福,也为了博取栎阳侯夫妻的好感,他不这么做怎么行?”

    胡金鹏脸色有些怪异,干咳一声,“我看未必如此。”

    “哦?”王子昭看向他,示意他说下去。

    “之前在府门口,属下见唐小郎与平顺态度亲密,恐怕这二人有断袖分桃之事。”

    王子昭眼底闪过一丝不虞,低声说:“难怪如此……”

    正在屋子里给平顺上课的唐越打了个喷嚏,嘀咕:“入秋后夜里果然凉了不少,要记得让管家多备两件披风才行。”

    平顺光着上半身,平举双手站在一面铜镜前,前胸被唐越用毛笨画了许多图案。

    “记住,心脏在这个位置……这里是肾脏……往下这里是……”唐越拿着竹鞭一块一块地教他认识人体的五脏六腑。

    “本世子为何要学这些?”平顺冷的打了个抖,全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和敌人交手时,你要懂得尽量避开身上的要害,这样即使受伤也可以拖到我来救你,否则伤了要害,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平顺用手掌摸上自己的左胸,规律的心跳传到手掌上,原来这里是人体最重要的地方,一旦损伤,离死亡就不远了。

    想起在昭王府,唐越救治那个家奴的场景,平顺的心就会加快跳动,他从不知道,原来还有人有如此神技,能起死回生,能力挽狂澜。

    和唐越相比,自己果然是什么都不会的废材!

    “本世子也可以学医术吗?”平顺不经过大脑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唐越愣住,不可思议地问:“你想学医?”

    平顺回过神来,赶紧摇头,“不,本世子只是随口说说。”他怎么可能会想学医,疯了才是。

    “我也觉得你不适合干这行。”唐越耸肩,很不客气地打撃道:“从医者一定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医者面前人人平等,世子爷的阶级观念根深蒂固,并不适合这一行。”

    “为何要人人平等?人生来就有三六九等,本世子就算学会了医术也可以只为贵族救治。”

    唐越笑笑,并没有反驳,这是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本质上的观念差异,他不会给平顺灌输什么人人平等的思想。

    “世子爷投了个好胎!”唐越真心实意地赞道。

    这话肯定不止唐越说过,平顺听到这话也不生气,反而乐滋滋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羡慕不得!”

    唐越真想糊他一脸,教训道:“可惜世子爷浪费了老天爷给你的这个大好机会,一事无成,若是换成别人,早一飞冲天了。”

    有着这么好的资源不利用,白白浪费了国公府的优势,唐越都为他可惜。

    这个时代还没有科举,贵族霸占了政权,寒门学子们要想出头只有靠贵族举荐,怀才不遇的学子也许终其一生都施展不了抱负。

    这并不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年代。

    “好了,赶紧把刚才我教的器官记住,你只有这一晚的时间,明天开始,你要跟着山学刀法。”

    平顺苦着脸,看着被画成鬼一样的胸膛,一块一块重新认识自己的体内器官。

    说来也奇怪,这唐家小郎君怎么就懂得这些呢?难道他曾经把人解剖过?

    这个想法令平顺全身一寒,身上的红线仿佛变活了一样,要将他的胸膛切开。

    他从镜子里偷偷瞄着唐越,见他正专心致志地玩弄着手上的刀子,刀子长的很小,外形怪异,据说是用来做手术用的。

    什么是手术他不懂,但听说他就是用这把刀子割开了王子昭的小腿,平顺越发觉得那把刀会用在自己身上。

    他咽了口口水,小声说:“其实,到时候杀人可以由你上,只要不被胡副将看到,他们又不知道人是谁杀的。”

    唐越眉毛一扬,冷笑着瞅着他,“本公子为何要帮你杀人?这是你的任务,与我无关!”

    “你……本世子可以喊你一声大舅子!”

    “别介,你这个妹夫地位太高,我受不起!”唐越把一张人体解剖图扔绐他,把人赶出屋子,“该教的都教完了,你自己领会去吧。”

    要不是这门婚事退不了,他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和这胖子有交集。

    接下去的几天,唐越轻松多了,偶尔去看看平顺练刀,从一开始的杂乱无章到后面的有模有样,这小子不愧是武将之子,还是有点运动细胞的。

    当然,这些都是忽略他的身材来看的,如果从整体上看,实在有些伤眼睛。

    这几天,平顺再也没瘦下来了,唐越的记录本上每天都是一样的数字,从他开恩允许平顺吃肉后,他的三餐就没离开过肉食。

    要不是想到他体力消耗太大,需要补充能量,唐越就是把肉拿去喂狗也不想给他吃。

    “泉叔,记得把账单寄给衡国公府,让他们支付这一个多月的伙食费和治疗费。”

    管家听完只是笑笑,这种事别说他做不出来,就是侯爷夫人也做不出来的,那不仅是国公府,还是未来的姻亲之家,哪能计较这点小钱?

    “小郎,侯爷吩咐,让您去前院挑几个护卫随行,您可要现在去看?”

    “为何还要挑护卫?”唐越诧异地问,他身边已经有十几个保镖了,还不知道能不能全带上。

    “您此次出行,身边至少要有五十个护卫,侯爷担心您的安危。”

    五十?唐越眼睛一瞪,很怀疑自己听错了。

    总共才出几百个兵去剿匪,他一个人就要带五十个护卫,这……会不会有点劳师动众?

    万一赵三郎和平顺都没带几个护卫,他岂不是有耍大牌的嫌疑?会被人的口水淹死的吧?

    第073章 果然是美差!

    在他为得到王子昭的一家商铺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人家告诉他,家里的店铺多的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啊?

    他以为他只是个中等的官二代,原来竟然还是个隐藏的富二代啊。

    这样的认识倒没让他有多少欣喜之感,反而觉得压力大增,他过惯了一人吃饱全不饿的生活,骤然发现肩膀上扛着一个巨无霸,家庭社会责任感双重降临。

    “侯爷给您钦点了十个护卫,都是他身边用惯了的老人,虽然身体不如当年,但经验老道,您带在身边会有用处的。”

    姜都是老的辣,但唐越很担心自己降服不了这样的人才,“把人给我用了,父亲那边是否不便?”

    “您不用担心,侯爷如今在邺城日子过的安稳,无需出征,身边用不着那么多人。”

    唐越点点头,然后走进院子,顶着一众大汉的目光走过去。

    他身高已经一七六了,可是依然瘦,在一院子彪焊的护卫面前显得尤为弱小。

    外头都在传,栎阳侯府的小郎君是神医在世,因此众人没有半点不敬,乖巧的如同小绵羊,等着被人遴选。

    唐越有些冏,他性向同,爱好男,这样的挑选搞得像古代帝王选后妃,有点小兴奋又有点小尴尬。

    “咳……大家应该知道,若是被我选上,以后就必须只听我一人的吩咐,若是有不愿意跟着我的,可以先站出来。”

    一个中年男子从人群中走出来,他走的极慢,脚有些坡,脸上有一大块烧伤的疤痕,唐越以为他要走,没想到他走过来后径直跪下。

    “小郎君,奴名雀,本以为这辈子都要躺在床上度过,是您的神药让奴重新站起来,奴愿意为郎君赴汤蹈火,奴自知身残无盐,但能识得大部分的草药,请您收下奴吧。”

    唐越有些意外,看向管家,对方附在他耳边解释了一句,才明白自己知道做出来的膏药,有一部分分给了家里受伤的下人,这雀就是受益者之一。

    “你学过医?”唐越问。

    “奴小时候曾跟着一位老医者走南闯北做药童,后来老医者逝世,奴才卖身于侯府。”

    管家点头,“雀当年在边境用草药救过侯爷的命,为人忠恳。”

    有了这样的评价,唐越也没什么疑虑了,他身边确实少了能给他当助理的人。

    有一就有二,大家看到有毛遂自荐的,有想法的也纷纷站出来推销自己。

    其实聪明的人都知道,这个家以后总要传给唐越的,跟着他不会错。

    人一多,唐越的选择困难症就犯了,干脆由管家把每个人的特长告诉他,他再挑选自己用得上的。

    这样忙碌了半个早上,唐越才把人选定下来,看着身后呼啦啦的一群大汉,唐越下意识地挺直腰板。

    古时大儒身边总会有不少追随者,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地守护着他,唐越做不了大儒,但也许他将来也会有这样一批忠诚的追随者,不为利不为名,只为报恩。

    在现代,医患关系就是很直接的商业交易,患者出钱,医生出力,病好了两不相干,互不相欠。

    在这里,会有患者为治愈自己的大夫立长生牌,他们有着一颗赤诚的感恩之心。

    现代都市的冷漠在这里被淡化了许多,唐越第一次发现,自己有些喜欢这样科技落后人情单纯的年代了。

    第二天辰时,栎阳侯亲自护送儿子去报道,半路上遇见衡国公,两位父亲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衡国公将唐越夸了又夸,显然是喜欢到骨子里了,栎阳侯颜面有光,对未来女婿也没之前的厌恶了。

    好歹让他看到了一点曙光,这些都是儿子的功劳啊!

    到了集合点,唐越一看人数,不对啊,不是说只派兵数百么?怎么看着好几千的样子?

    等内侍宣读了一大段拗口的旨意,唐越才从赵三郎口中得知,朝廷果真是只派兵八百,其余的全是各个家族的护卫。

    光镇国公府就出动了三百护卫,其中大半紧紧地跟着赵三郎,他一动,身后一票的人跟着动,那场景煞是风光!

    这么一对比,自己带着五十护卫就不显眼了,和资深二代们一比,他还是很低调的。

    不过,等唐越看到一辆外表灰扑扑挂着王室族徽的马车驶来,身后跟着两排整齐划一的军队时,就知道他们这样的阵容实在不算什么。

    “王子昭也一起去?”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去剿匪还要出动这么高的规格?不是大材小用么?

    赵三郎消息灵通,悄声说:“王子昭向大王禀报,在府中一连躺了数月,想出去散散心,正好可以随军做个军师,大王同意了。”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支庞大的队伍,其实是陪着太子爷出门游山玩水,顺便剿匪的咯。

    美差啊,果然是美差!

    出发前,山牵着马走过来,“小郎,这匹寳驹很温顺,您上去试试。”

    唐越傻眼了,他根本不会骑马,“不能坐马车吗?”

    “这……”山为难了,哪有随军出行还坐马车的?人九王子那是因为腿伤不能骑马才有的特殊待遇。

    这时,王子昭的马车从他们身旁经过,窗帘被掀起,露出王子昭那张俊秀无双的脸庞,“唐小郎,上车,本王有事与你相商。”

    唐越眼睛一亮,深深地鞠了个躬:“喏。”然后快速钻进了王子昭的马车中。

    上了马车,唐越等着王子昭开口问话,哪知道半天对方也没出声,捧著书看得入迷。

    “不是有事相商?”唐越忍不住问。

    王子昭头也不抬地回答:“无事,只是担心唯一的军医走不到秦阳城而已。”

    所以说,这是特意给他解围的!唐越心下感动,从背着的包袱里取出一包酥饼递给他,“那就多谢殿下相助了,尝尝这饼干,加了些葱和蒜,咸味的。”

    在昭王府那段日子,唐越已经充分了解了他的口味,忌甜忌酸,吃的比较清淡,偏爱蔬菜,喜欢各种小零食。

    王子昭尝了两块,从表情上难以判断他满意不满意,不过以唐越对他的了解,能吃第二块八成就是满意的意思了。

    难怪从政的人都有一颗玲珑心,这上司的心意可真不好猜。

    “你的腿怎样了,已经完全不痛了吧?”

    “嗯,乌太医的金针刺穴很好。”

    “这倒是,您怎么不把他带在身边?最好每隔几日就让他帮你梳理一次筋脉。”

    “宫中吴夫人有了身孕,他抽不开身。”

    唐越对大王的造人功力深感佩服,王室的公主王子一箩筐,怎么还不满足,真亏的他家大业大,否则哪养得起?

    怕王子昭心存疙瘩,唐越略过这个话题不谈,只是问了一句:“不知可否像乌太医请教针灸之术?”

    他的医术因为受制于设备,很多手术都没办法做,如果能学一些中医,中西结合,一定可以解决更多问题。

    王子昭不明所以地问:“以小郎的医术,乌太医也要甘拜下风,为何要向他请教?”

    “人各有所长,我会的正好是他不会的,而他会的正好是我不会的,取长补短,才能共同进步。”

    王子昭点点头,“既然如此,待剿匪归来,本王替你安排。”

    唐越没想到他一口就答应了,笑着谢过,然后凑到他身边说:“那我替您按摩吧,没有针灸,可以按摩代替。”

    王子昭没有反对,很自然地将双腿摊直,任由唐越脱掉他的鞋子,挽起他的裤脚。

    唐越先细心地在他腿骨上摸了几遍,“恢复的很好,水肿已经完全消失了,骨骼长的很正,如今您正常生活是完全没问题,只是要避免剧烈运动。”

    王子昭盯着他的双手,这双手仿佛带有魔力,每一个动作都按压的正好,力度适中,很舒服。

    唐越的手保养了两个月也变得白嫩修长,老茧已经彻底脱掉了,指甲剪的很到位,看着比姑娘家的手指还漂亮。

    第074章 隔行如隔山嘛

    唐越按摩的动作很专业,对人体穴位也了解透彻,王子昭被他按摩了半个时辰,感觉双腿轻便了许多。

    一旁当透明人的小厮递上一块湿布巾给唐越擦手,唐越发现还是老熟人,曾经给他做过助手的那位。

    这样都没被解雇,看来这小子确实有过人之处。

    大队伍走的很慢,中午吃个饭,短暂的休息一刻钟便继续启程,到了傍晩太阳落山,胡金鹏便让人就地扎营。

    唐越坐了一天的马车也腰酸腿疼了,跳下车活动了筋骨,打算去看看平顺。

    也不知道他这身材能不能骑马,如果不能更好了,让他跟着队伍跑,绝对是最好的缎炼。

    问明了他的位置,唐越带着一群护卫找过去,很容易就在人群中看到那个体积庞大的小子。

    出发前,衡国公才说派了一百护卫随行,不过这些人都得听唐越的,对平顺只起到保护作用。

    平顺瘫坐在草地上,打开双腿正低头在大腿内侧擦药,用的还是唐越给他准备的三七粉。

    “骑马磨破的?”唐越有些意外,没想到这小子还敢骑马,真为那匹马掮忧,负重跑了一天,也不知道口吐白沬了没有。

    唐越的担心刚冒出来,就有个小兵冲过来喊:“不好了,世子爷,衡国公府的马突然倒下了两匹。”

    平顺双眼茫然地看着他,似乎不太明白马倒下了找他有何用?

    他在家从来是不管事的,乍一听到这样的消息,根本无所适从。

    唐越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走,去看看,你衡国公的马总不能让别人来操心。”

    这个年代,马匹是很重要的资源,价值昂贵,轻易舍弃不得。

    平顺不情不愿地站起来,用怪异的走路姿势跟在唐越身后,一起随着那名小兵去着乌。

    唐越问了他一些马的情况,对方很顺溜地回答:“之前还好好的,突然就倒下了,皮肉四肢发硬,流口水……”

    “你是负责看管马匹的?”唐越见他答的很详细,想必不是生手。

    那小兵怕责任上身,忙摇头,“卑职只是负责给马儿喂食的。”特别强调:“倒下的那两匹还未进食。”

    意思是:不是吃了我的东西才倒下的。

    唐越点点头,到了拴马的地方,见一群马拥挤地站着,周围用树枝围了个栅栏,地上铺着草料,大部分都在进食。

    而那两匹倒下的马也被抬出来了,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兵正在嘀嘀咕咕地讨论什么。

    他们此行没有兽医,本以为短期的任务遇不上这样的事,哪知道刚出发第一天就撞上了。

    “两位老大哥可看出什么来了?”唐越在他们背后问。

    那俩老兵吓了一跳,赶忙先行了礼才回答:“这种情况在军中很常见,记得马倌曾提过叫什么风……”

    “破伤风?揭鞍风?”

    “这……卑职也记不清了。”

    唐越围着那两匹马走了两圈,这两匹马毛色齐整,皮毛油光发亮,体态健壮,平日里肯定被照料的很好。

    他把平顺叫过来,“你仔细看看这两匹马身上有无伤口。”

    平顺拒绝,“为何要本世子看?”说着招呼一旁的小兵上场。

    唐越白了他一眼,他只是想让这小子多动多看,哪知道他指挥起人来实在太顺溜了。

    不等那小兵行动,两位老兵已经回答:“卑职检査过了,马匹身上并无伤口。”

    唐越对兽类的病情了解不多,但一些常见的病还是有听说过的。

    “如果是揭鞍风,马儿会怕光怕风怕声,必须栓于暗室。”唐越蹲下身仔细辨症,两匹马的症状相似,都有些气喘、牙关紧闭、身体出汗、流口水……

    从症状上,怎么有点像破伤风才对?

    “真的没有伤口?愈合了的也算。”唐越追问道。

    那两名老兵对视一眼,“卑职也是刚接触这两匹马儿,不知其是否受过伤,郎君可招衡国公府的人来问问。”

    唐越瞅了平顺一眼,这小子这回终于灵活了一次,打发人去把带队的护卫请来。

    得到的答案依然是没有受过伤,唐越难住了,这样的症状怎么会不是破伤风?

    “这……本公子也不是专业兽医……”见众人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唐越干咳一声,“要不……先按揭鞍风的病情来治?”

    平顺小声嘀咕:“这就叫死马当活马医吧?”

    唐越老脸一红,瞪了他一眼,“我再看看。”说着继续翻看那两匹马,不放过接何一奇地太。

    这边耽搁的时间长了,来看热闹的人也多了起来,赵三郎扛着一把长枪跑过来,人还没到先喊起来:“哟,唐小郎,你不仅能给人看病,还能给畜生看病呢?”

    他这一声并未带任何嘲讽的意思,不过听者中却有人想歪了,大声笑起来。

    “笑什么笑?”赵三郎迟钝地发现自己的话不太好听,一柄长枪甩出去,差点没把那人刺个透心凉。

    唐越没有理会他,拽着一只马蹄正在检査蹄子缝隙间的状况。

    “还从未见过这样看马的,一看就是外行!”

    “公子越虽说是神医,但只是医人的,看畜生难免外行,隔行如隔山嘛。”

    “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

    “看那两匹马的情况,怕是好不了,以往也曾见过这样的病症,到后来几乎都是越来越严重。”

    “哎,可惜了两匹寳驹。”

    人群突然间安静了下来,唐越依旧没有抬头,只听到身后有人问:“有何发现?”

    他蓦地转头,就见王子昭双手背后,一脸肃然地看着他。

    “还在査。”唐越皱着眉头看着马儿的蹄子,自言自语道:“这个年代似乎还没有发明马蹄鐡。”

    没有马蹄鐡的年代,将士们的马都要靠自己修蹄,而这两匹马,应该是在出发前刚修过蹄的。

    他心下一动,特意翻看两匹马的四肢,尤其是马蹄子,看得格外仔细。

    “果然如此!”唐越呼出一口气,转头对王子昭说:“您来看……”他搿开一匹马的后蹄,指着硬壳与软壳间说:“伤口在这儿,应该是修蹄时不小心留下的。”

    “那又如何?”给马驹修蹄王子昭并不陌生,战马因为长期奔跑,马掌上的硬壳容易脱落,使得马掌磨损严重,南晋大部分的战马损耗都败在它的四只蹄子上。

    “殿下可曾听说过败血凝蹄之症?”

    王子昭摇头,“败血凝蹄?是何种病症?对马儿的影响大吗?”

    唐越大致给他解释一下,“因为修蹄不慎,导致马蹄受损,便会有伤口,伤口处理不当便会……额,发炎,这样的病症可以潜伏七八天才发作,也有可能一天之内就发作,这两匹马应该是因为被驱使了一整天,所以病情加速发作。”

    “何为发炎?”

    就知道你要问这个!唐越扶额,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语言回答:“说通俗点,就是因为伤口照料不当,发红,发热甚至发脓溃烂,人受伤后也是如此,这也是伤口久久不能愈合的主要原因。”

    王子昭点头,“那这两匹马可治否?”

    “这……”唐越皱眉,破伤风的治疗要用到抗毒血清,他根本没办法提炼到这样的血清,自然也治不了这两匹马。

    他情绪低落,原来自己的医术摆在古代真的寸步难行,就算有再丰富的经验又如何?失血过多无法找到同样血型的血液输血,没有抗生素没有抗毒素,连输液都没有。

    这些问题不解决,他的外科医术无异于纸上谈兵。

    王子昭从他的表情就看得出答案,吩咐人将这两匹马的症状详细地记录下来,回去之后交给御马监,并且告诫他们,以后给马匹修蹄务必要小心谨慎,不可留有伤口。

    唐越嘴巴动了动,想告诉他,最好的办法是给马蹄上鐡,这样能让军马损耗减少,可是……他真的要将这些本该由历史发展得来的经验告诉他吗?

    唐越迷惑了,他做出了毛笔只是为了书写方便,他想造纸,也是为了自己方便,至少上厕所不用那么痛苦。

    他想将西医引入,也是因为这是自己擅长的,为了让自己的事业重新起步,那么,那些与自己无关的事呢?

    没有人能告诉他怎么做才是好的,唐越一时也分不清自己来到这个时代的意义何在。

    老天爷是想让他改变这个世界吗?显然不是的。

    那是想让他经历一番古人的生活吗?那让他重生到奴隶身上更直接。

    “你无需自责,生死有命,无论是畜生还是人,你尽力即可。”沉稳的声音传入耳中,唐越回过神来,对上王子昭深邃的目光,心仿佛一下子就定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误区,他何必管自己的所作所为会对这个时代造成什么影响,管他会不会改变历史的轨迹。

    他一人之力撼动不了整个地球,也无法将南晋从封建社会变成社会主义社会,他能改变的东西极其有限。

    他不是神,何必活的瞻前顾后,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他微微勾起嘴角,笑着说:“等会儿送你一份大礼!”

    第075章 你真是本王的福星

    有了这两匹马的例子,王子昭让人将随军的所有马匹都检查一遍,按照唐越的要求,只要是伤口,无论大小,无论深浅都要找出来。

    还没有病发的伤口只要治疗及时,破伤风的概率会大大降低,这样也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军马的死伤。

    整个队伍因为这件事都忙碌起来,人多力量大,队伍中骑马的毕竟是少数,马匹总共也没有一百匹,很快就完成了检查。

    给几匹有伤口的马儿上了药,唐越吩咐人细心照料,一旦有不妥立即去找他,病症还是要早发现早治,免得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晚饭吃的很简单,冷的粟米饼配上一大碗热的野菜汤,味道谈不上好,但也能让大家吃饱。

    唐越原本以为王子昭和几个公子哥不可能吃这样的食物,结果伙房来送饭时,给每人送的都是一样的,只是王子昭身体特殊,多了一碗炖鸽子汤。

    “就吃这个?”赵三郎先表示了抗议。

    紧接着平顺也附和:“为何没有肉?”他眼巴巴地看着王子昭碗里的肉,吞了口口永。

    “行军在外,将士们当同甘共苦。”王子昭瞥了他二人一眼,拿起粟米饼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

    赵三郎与平顺立马老实了,乖乖地啃着硬邦邦的饼子,唐越默默地吃,当他看到连王子昭都是吃这样的食物后,就知道不可能有改变了。

    以王子昭的身份,不是弄不到好吃的,他带着一千护卫队上路,随手猎一只野味都够他饱餐一顿,可是他没有,这样的精神都可以列入教科书了。

    晚饭过后,唐越找王子昭私聊,开门见山地说:“破伤风能治!”

    王子昭坐直身体,目光如炬,“需要什么?”

    他知道,唐越既然能把病理说的清清楚楚,应该是见过这样的病症,而且他当时的表情只是无奈,却并非不能治愈的失望。

    结合他之前给自己治伤时别出一格的方法,唐越的治疗方法也许只是缺少某种东西。

    唐越笑了笑,和这样聪明的人说话确实很轻松,“破伤风是因为伤口没有得到及时消毒清理,使得细菌进入体内繁殖生长,所引起的阵发性肌痉挛的一种特异性感染。

    您别急着问我什么是细菌什么是消毒,什么是感染,这些医学上的词汇您不用明白,只要知道,破伤风这种病防重于治。

    破伤风是可以预防的,可以注射破伤风类毒素主动免疫,正确处理伤口,在伤后采用被动免疫预防发病。

    而难就难在,注射抗毒血清免疫几乎实现不了,这种血清要从曾经得过破伤风又治愈的马匹身上将血液抽出,再将血清提取出来,注入病马体内,起到一个免疫作用。

    这种治疗方法不仅适用于牲畜,人也一样,士兵死于破伤风的人数恐怕不会少。”

    王子昭虽然不太明白一些字眼的意思,但唐越所要表达的内容他听的很清楚,关链之词还在于那所谓的抗毒血清。

    他虽然从未听说过这样的治疗方法,但只要有希望,便可试一试,死马当活马医,不就是这个道理?

    “如何才能找到你所谓的……抗毒血清?”

    “从病愈的马匹身上収血,分离出血清,再将血清注入病马或病人体内。”

    “要找到这样的马匹不难,収血也不难,但如何分离出血清?”王子昭觉得自己之前十几年都白长了,竟然有种孤陋寡闻的感觉。

    唐越认真想了想,“我需要几样复杂的工具,一时半刻恐怕也做不好,等回邺城,希望您能全力相助。”

    “只要本王能找到的,你都可以提。”

    唐越松了口气,虽然还不一定能做出离心机,但至少有了希望的曙光,而且他打算先把注射器做出来,这个难度不大。

    “这就是你要送给本王的大礼?”王子昭微微一笑,这份礼虽重,但未必能实现啊。

    唐越连连摇头,“不是,是另外一个与战马有关的大礼。”

    “哦?”王子昭恢复了严肃的表情,请他继续说。

    他一点也不怀疑这个小郎君会说出令他大吃一惊的话来,在他身上,总有许多事是无法用自己的学识来解释的。

    “马蹄容易磨损,这应该是战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对否?”

    王子昭点头,“南晋鲜有宽阔的草原,培育出的战马体型小,耐力不足,负重也轻,还不宜长途跋涉,与北越的战马相比,逊色许多。

    加之马蹄磨损导致的伤亡,战马一直是南晋最重要也最稀缺的资源。”

    “那如果有办法减轻马蹄的磨损程度呢?”

    王子昭难得动容,急切地问:“是何方法?”

    唐越用毛笔在白布上画了几个图形,“有一种东西叫马蹄鐡,它是一种光滑的鐡盘,在每端弯成环,可以用于保护马蹄。

    您看,可以请匠人用钌子将马蹄鐡固定在马蹄的角质皮上,也就是将“马蹄鐡”烧铸成形,然后垫在马脚下,用锤子,钉子,把这块厚鐡钌进马的脚底,并利用鐡钉的倒钩使其固定在马的踝骨上,避免脱落。

    而且您还可以在马蹄鐡的边缘弄一些波状的轮廓,这样马蹄踩在地面上可以更有力更稳固,帮助马匹抓牢地面。”

    王子昭既震惊又兴奋,这样的东西无异于是对战马的最好保护,不仅能减少战马的损耗,还能提高骑兵的速度和质量。

    “唐越……”王子昭轻轻呼唤一声。

    唐越心头一颤,抬头对上他的双眼,只觉得那目光柔和的能将人融化了。

    “你真是本王的福星!”

    唐越老脸一红,别开脸,“殿下此话……越只是尽我所能,还望殿下不要追根究底才好。”

    王子昭明白他的意思,以唐越拥有的知识,绝对不是南晋普通百姓所能学到的,他的来历是个值得深究的大问题。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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