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难当 作者:凔溟
第14节
但王子昭并不打算深究,他既然选择将这些旁人所不知的事情告知自己,便是对自己的信任,无论从南晋还是从个人的角度,他都应该好好保护整个人,而不是因为他不明不白的身份而迫害于他。
“你放心,只要昭在一日,必能护你周全!”
唐越差点被口水噎到,目光游移地想:这话听着怎么有点肉麻?多像是情话啊!
不过被一个少年说出这种霸道有力的诺言,他怎么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此事您可以说是自己想出来的,可别把我扯出来。”
“这份功劳你不要?”
唐越耸耸肩,很嚣张地说:“本公子不缺钱!”功劳最终换取而来的也是利益,可是唐越现在真不缺这些。
栎阳侯府庞大的财产摆在那,他随意挥霍也用不完,根本没必要为了一点利益给自己找麻烦。
当然,他还是喜欢自己赚钱,花自己钱的感觉。
王子昭摇头苦笑,他真是从未见过如此豁达之人,无论他出自何方,都将是南晋的大幸。
“之前你做出的毛笔本王还未推广,你介意么?”
唐越摸了下鼻子,暗忖:难怪市面上没有看到毛笔,他还以为是因为大家接受不了这个新鲜事物呢。
“只要殿下您能付我一点专利费,爱如何推广就如何。”
“专利费?”王子昭想了想,点头道:“确实,若你将这些贩卖出去,定能赚一大笔。”
王子昭写下一份契约,将之塞到唐越手上,对方扫了一眼,立即满意地笑了。
“殿下果真大方,以后侯府倒了,我就再想几个好点子拿来换钱。”
王子昭满头黑线,哪有人这么诅咒自己家的?
“听小郎此话,本王恨不得栎阳侯府明日就倒。”王子昭说完自己先笑了,如果这样可以促发唐越多贡献出一点好东西,他真的很想动动手脚。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从唐越对待横杆上世子的态度来看,他是个极重亲情的人,伤害他家人一分,也许得到的是十分的反抗。
唐越讪讪一笑,“全当我没说。”
第076章 胳膊肘往里拐
唐越和王子昭逹成协议后,内心轻松了不少,成天在马车里研究注射器和离心机的构造,偶尔脑袋短路了还可以给王子昭弄点新鲜玩意。
这天,王子昭拿着唐越画给他的重甲简略图看得痴迷,连天色暗下来也没注意到。
马车上只有他们二人,自从他们谈论的越来越深入后,王子昭就不留人在身边伺候了。
等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地平线,王子昭捏了捏眉角,问:“唐越,你说将这些重甲武装在马匹身上,当真可行?”
唐越咬着笨杆子,把画的乱七八糟的白布揉成一团,他的脚边已经散落了一堆的废图纸,到底不是学这个的人,要让他画出离心机的原理图实在太难了。
他坐直身体,捏了捏酸痛的肩膀,“骑兵可以分为轻骑兵和重骑兵,轻骑兵取在调度灵活,可以随时出撃随时撤回,重骑兵重在杀伤力强大,无论是攻还是守都比轻骑兵有优势。”
“重铠甲加大了马匹的承受能力,使其机动性能变差,对马和人的素质要求奇高,要想装备出这样的队伍,确实很难。”
“本王曾经也设想过要建立一支无坚不摧的军队,可无论是武器还是士兵都无法达到本王的要求。”王子昭摸着图纸上简略的图案,在脑海中将其变为现实,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若真能成功,这样武装出来的军队一定可以战无不胜!
唐越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那整齐划一包裹着重铠甲的兵马,势如破竹,其震撼感是所见之人久久不能忘怀的。
如果能让这些荧屏上的画面跳出那个框框,变成现实,一定会是自己两辈子见过最震撼的画面。
没有了顾虑之后,唐越对于开金手指这种事也没太大的心理负担了,管他时代会如何发展,他短短的几十年能过的快乐就好。
“强壮的士兵好培养,但强健的马不好培育,南晋的马在血统上就输给北越,如果能从北越引进优良的种马,只需要几年时间,绝对可以建立一支千人的重骑兵!”
王子昭用手指敲着车窗,队伍已经停下来了,车上的人没动,车外的人也只好陪着。
赵三郎正逗着平顺玩,把对方耍的团团转,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压抑的怪笑。
胡金鹏斜了他们一眼,无奈地叹口气,以这两位一路上的表现,要想杀敌恐怕是难咯,真想看看堂堂国公爷的嫡子去赶马车的样子,估计能让全邺城笑话三年。
他策马走到马车外五步远的地方停下,问:“殿下,可否搭营埋灶?”
马车里沉默了一会儿,传来王子昭略微沙哑的声音:“善。”
王子昭已经开始变声,声音又沙又哑,唐越一边暗暗嘲笑他一边给他开了一些补身体的菜谱。
少年的青春期尤为重要,唐越这具身体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调养时间,所以一直比较瘦弱,而王子昭有这条件,唐越也就尽自己的努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曾经他还想过,等他找到了那个共度一生的爱人,就一起收养一个男孩,照顾他长大,他连每个阶段该注意什么事项都做了个详细的表格。
可惜这个美好的愿望才刚有些苗头,他就被老天爷戏弄了,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个世界完成他的梦想,那样的生活想想都是美好的,可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唐越下车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平顺朝他跑过来,看到他身后的王子昭又紧急剎住脚步,一副踌躇不前的模样。
“你将他带上战场,是想将他磨练成材?”王子昭看着已经瘦了一大圈的平顺问。
“倒没那么高的要求,只是希望他能转变一种生活方式,不要过着猪一样的生活。”
用猪一样的生活来形容衡国公世子以往的生活绝对没有夸张,不过让唐越诧异的是,平顺这么淫乱的生活竟然没有任何庶子出生。
这让唐越松口气的同时又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世子爷,您又被赵三郎欺负了?”唐越故意大声问。
众人哄笑,平顺脸色一红,瞪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唐越冲着他的背影大叫:“您为何不试试反抗呢?您身高比他高,体重比他重,一个拳头抵他两个拳头,怕什么?”
“喂喂,唐小郎!唐越!……你是何意思?胳膊肘往里拐吗?”赵三郎叉着腰,一脸愤怒地质问。
“胳膊肘本来就是往里拐的啊,三郎你为何生气?不如这样,你和世子爷打一架,谁输了谁喊对方一声兄长。”
“我比他大!”赵三郎不依。
“你都好意思天天欺负他了,比他大又怎样?”唐越本来不想管,反正赵三郎没有恶意,完全是无聊的,把平顺当胖猴子逗。
这队伍中,也只有他们二人旗鼓相当,背景相似,能相互较一较劲,人家胡金鹏档次比他们高了一个台阶不止,压根不愿意搭理他们。
而赵三郎的那位庶兄则每每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根本当自己不认识这个弟弟。
唐越这一路仔细观察了那位镇国公府的庶长子,发现他本事是有,但过于自大,心胸狭隘,又爱出风头,是他最不喜欢的那一类人。
看一个人不顺眼了,唐越就特别想虐他,而虐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拿赵三郎碾压他。
可怎么才能让赵三郎不管是身份还是本事都能压他一筹呢?这就不得不把赵三郎列入调教名单了。
赵三郎瞥了一眼重新跑回来的平顺,橹起袖子叫嚣道:“打就打,本公子会怕你不成?”
平顺瑟缩了一下,然后在唐越鼓励的目光下冲了上来。
两人很快扭打成一团,赵三郎好歹学过些拳脚功夫,一招一式还有模有样。
不过碰上完全不按常理出招的世子爷,他的招式保持不了几招就彻底乱了。
世子爷一个后仰,想用自己的吨位将对方压倒,赵三郎看出他的意图,脚踹在他屁股上,可惜没把人踹飞,自己反作用力跌倒在地。
围观的士兵原本只是默不吭声地看热闹,但气氛渐渐起来后,就忍不住开始起哄了。
一边喊道:“快压上去啊……世子爷,快啊……”
另一边喊道:“公子爷,快起来……用猴子摘桃……”
唐越见气氛浓烈,也忍不住吼了几声,而王子昭则至始至终站在一旁看着他们闹。
“本王的军队中,从未出现过如此荒唐之事!”
唐越顿了一下,嘿嘿笑了,“军队该有的纪律要有,但该有的友谊也要培养起来,团结才是一支军队的制胜良方。”
“友谊?”王子昭自言自语道:“士兵不该是严肃严谨的么?”
唐越没有听到他的低语,从辎重队里翻出了一面小鼓,边拍边唱到:“岂曰无衣?与子战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注】人群静默了下来,连正扭成麻花的二位公子哥也同时抬头朝唐越看过来。
那一声声并不将激昂的鼓声传入众人耳膜,仿佛一只手敲撃着心脏,令人莫名的想到了那些九死一生的战场经历。
那一声声并不顿挫的哼唱回荡在草地上空,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一首催人涙下的诗篇。
他们忆起了往昔的战友,想起了他们曾经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同仇敌忾!
赵三郎松开了掐在平顺脖子上的手,问:“胖子,若有一日我们一同上战场,你可会与本公子一同面对敌人?”
平顺顿了顿,点点头:“只要你不再嘲笑本世子蠢钝如猪,本世子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赵三郎砸吧砸吧嘴,突然一拳头砸在平顺的脸上,“嗤,就你,拿什么助本公子一臂之力?”
平顺被这一拳头激出了血性,膝盖一压,顶在了赵三郎的肚子上。
赵三郎惨叫一声,从地上翻坐起来,愤怒地朝平顺扑过去。
于是乎,刚凝聚起来的豪壮之情就被这两个只会胡闹的大少爷打散了。
众人大笑,继续将自己的激情释放在并不勇猛的打斗中。
【注】出自《诗经》秦风无衣。
第077章 逊毙了
平顺一拳头打在赵三郎肚子上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袭上心头,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怎么勇猛过。
自小顺风顺水,真是应了他的名字,他除了文不成武不就,没什么本事外,倒也不会学那些纨绔子弟欺压百姓,唯一的爱好只是女色而己。
不过用唐越的话说,他这也不算是爱好,只是无聊时的消遣罢了。
只要他找到更有兴趣的事情做,自然不会成天腻在女人身上。
这一架以赵三郎将平顺压倒在地上不得动弹为告终,一点意外的惊喜都没有,众人喝了倒彩,不知谁大胆地喊了一句:“世子爷,您这一身肉白长了!”
“哈哈……”
赵三郎笑歪了嘴,也不管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有多损他四大美男的形象,拍着平顺的脑袋说:“乖,叫兄长!”
平顺捂着肿的像猪头的脸哼唧了一声。
“什么,为兄没听清。”赵三郎大笑道:“再大声些。”
平顺用力挣扎起来,可惜全身上下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还是没能推开赵三郎的压制,只好大声喊了一句:“阿兄!”
“哈哈……乖……往后你就是我赵三郎的弟弟,为兄罩着你!”
唐越嗤笑一声,这俩傻货,打一架反而增进感情了,要真能相互关照,估计还能组成个傻缺二人组。
赵三郎起身,伸手想将平顺从地上拉起来,哪知道扯了半天也没把平顺挪动半分,原本已经要散去的观众又纷纷笑闹起来。
王子昭走过去,一手握住平顺的胳膊,将人轻轻松松地提起来。
赵三郎一看到他,立马挪开视线,撒腿就要跑。
而平顺也没比他好多少,甚少有羞耻心的他此刻恨不得时间倒流,把和赵三郎厮打的这一幕统统剪掉。
“你们二人……”王子昭一开腔,两位少爷顿时浑身紧绷,跑也不敢跑了。
“从明日起,你们每日卯时起,与胡副将一同训练,本王念你们是新人,可以将训练程度减轻一半。”
赵三郎顿时苦了脸,想反驳又不敢,而平顺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脸茫然。
王子昭可不管这些,通知下了撒手就走人了,唐越走过来安慰地拍拍他们,“喂,自求多福啊。”
“唐、小、郎!”赵三郎咬牙切齿地冲过来,“都是你害的,若不是你怂恿胖子发癫,王子昭怎么会看不过眼?”
唐越一抬脚抵在他膝盖上,同时将随身携带的手术刀拔出来,“原来你也知道别人会看不过眼啊,逊毙了!”
他的手术刀在手指间灵活的转动着,刀锋闪着锋芒,令赵三郎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他目光发直地盯着唐越的手,“这……这是如何做到的?”
唐越把手术刀转到掌心,小巧的刀子在掌心飞快地转动着,他五指一握,将手术刀握在手掌中。
“凡事想做好都得下苦功夫,你觉得我这一手是一天两天能练好的吗?”
赵三郎摇头。
唐越从地上捡了一根枯树枝,折出一小段来,剥去干硬的表皮,用刀子快速地在树枝上雕刻,只见木屑簌簌落下,手指粗细的树枝一面就有了一条龙的雏形。
平顺在一旁已经看呆了,赵三郎也目不转睛看的认真。
他是知道唐越雕工了得,但没有亲眼见过,没想到竟然如此神奇。
不少人围了过来,纷纷对唐越的雕工表示惊叹,他们以为这位年少的军医只是医术上的天才,未曾想他还有如此出神入化的雕工。
上天到底眷顾了他多少,这样的人生来就是来打撃别人的吧。
火光渐渐照亮了这片空地,唐越借着这微弱的光亮将最后几个步骤完成,他抬头吩咐赵三郎:“去找根烧焦的木棍来。”
赵三郎愣愣地点头,转身跑到火堆那挑了一根细细的木炭拿回来给唐越,然后看着他用那根黑乎乎的炭枝在龙的眼睛上点了两点。
“给,送给你,愿你将来能腾空万里。”唐越将木雕塞给赵三郎,对方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发出一声声惊叹。
木雕呈枯黄色,手掌大小,并非非常精致,但这样的材料这样的环境这样短的时间,能完成这样的作品已经很让人佩服了。
“三郎活的恣意,不愁天不愁地,不懂民间疾苦,这是你的幸运,这种幸运若能一辈子眷顾你,你终生无忧自然最好。
可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说句难听的,若有一天你少了恣意的本钱,你能在这世上生存下去吗?”
赵三郎眉头皱了皱,辩驳道:“本公子不敢说学富五车,但也不像平顺那般不学无术,就算没有镇国公府,也可以入朝为官。”
唐越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为官不是你想的那般简单。”
这小子要不是有靠山,就这不管不顾的性子早不知道被算计多少回了。
平顺那身材好歹还贴着一个“我很不好惹”的标签,而赵三郎则像头上挂着“我很单纯,快来骗我”的牌子。
平顺挪过来,捅了捅唐越的后背,小声问:“唐越,本世子可以要一条龙吗?”
唐越转头,“行,只要你抵达秦阳城时能再瘦三斤,我给你雕个更细致的。”
这个时代龙还没成为皇室的专属,它还活在神话中,龙袍也还没有问世,人们对待龙这个神物的态度也没那么谨慎。
平顺点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桃花眼真是不得了,只看这双眼睛的话,唐越觉得没有几个女人可以逃过。
晚饭吃的是熬的浓稠的粥,配着凉拌的野菜,四处是呼噜噜的喝粥声,唐越觉得自己的胃口也好多了,也没那么挑食了。
当然,就算他想挑也没那个条件。
队伍中唯一能开小灶的就是王子昭,众人顾及他的身体,对待他简直跟撺着水晶娃娃似的,恨不得把他供起来。
而其他人要开小灶除非偷偷摸摸的别让人知道,否则就是军法处置的下场。
饭后,赵三郎捧着那条龙坐在河边,抬头望着远处只有一个轮廓的山峰,不知道在想什么。
没有人与他说过这些,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假设镇国公府不存在,母亲在家中只是个摆设,没有话语权,父亲只会埋怨他好逸恶劳,恨鐡不成钢,因此更看重积极上进的庶兄。
他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今天看着唐越游刃有余地玩弄着刀子,想着他那出神入化的医术、雕工,还有男子鲜少会的厨艺,那种自信、那种随性,是他一直向往却得不到的。
一个才十六岁的到底是如何学得如此多的技艺的?他自小到底是如何长大啊的?
赵三郎烦躁地抓着头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想这种烦心事。
他自诩随心所欲地活着,怎么能被一两句话就扰乱心神呢?
都怪这该死的唐小郎,好端端的拿自己说教,难道是最近教育死胖子上瘾了?想为人师表?
他起身拍拍屁股,准备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还没转身就听到背后有人说:“三郎,你不该来的。”
他回头看着庶兄阴晴不定的面孔,扯了下嘴角,“此话何意?”
“你自小娇生惯养,吃不了苦,来了不仅丢自己的脸,也丢尽镇国公府的脸,阿父知道就该生气了。”
赵三郎冷笑一声:“也不见得你给家门攒多少脸,多管闲事。”
“为兄也是为你好,在王子昭面前丢脸以后你还如何在朝廷上立足?”
“所以就该学你那样当马屁精?”
赵家大郎面色发紧,差点发飙,最终还是控制住自己,“你还小,不懂这些,为兄只是想告诫你,来了就来了,可也别尽出洋相,好自为之。”
赵三郎瞪了瞪眼,哼哼两声,“你管好自己即可。”
第078章 审时度势
唐越本以为带上这么多累赘队伍的速度一定会很慢,哪曾想还不到半个月,他们就到了秦阳城。
秦阳城在邺城西南方,一直是匪乱较为严重的地带,这里山多田少,百姓无力耕作便占山为王,靠掠夺过路商人生存。
秦阳城再往西有个蛮夷之地,盛产药材,还有丰富的鐡矿,来往的商队都要路经这条路,这也是朝廷急着剿匪的原因。
“殿下,今夜恐怕要在山林中露宿了。”胡金鹏一身戎装,腰上挂着厚重的鐡剑,威风凛凛。
“又不是第一次在外露宿,为何紧张?“赵三郎骑在马背上,光从气质上看,已经有些硬汉子的风格了。
在马车旁还有一匹半大不小的马驹,枣红色,身高只有成年马的三分之二,小跑着才能跟上大队伍的脚步。
而马背上坐着唐越,一双手紧紧拽着缰绳,两条腿也僵硬地夹紧,比骑术最差的平顺还更不像个骑士。
今天早晨,唐越突发其想地想学骑马,王子昭让人在路过的城中找到了这匹不大不小的未成年马,性格有些活泼,但很温顺,只适合给初学者骑。
唐越在胡金鹏的再三指导下终于能在马背上坐直身体,开始还有着护卫牵着他走,后来他嫌太难看,便非要自己骑。
好在进入丘陵地形后,队伍的速度慢了下来,他驾着小马驹便也能一直跟在王子昭的马车旁。
两人偶尔说说话,偶尔看看沿途风景,倒也不无聊。
唐越扶着山的手下了马背,两条腿跟不是自己的一样,根本没了知觉,踩在地上感觉不到一点地心引力的作用。
“感觉如何?”王子昭脚步稳稳地走过来,两人一对比,唐越反而成了那个双腿不便的伤员。
因为没有太宽敞的平地,队伍只能分了几个区域扎营,唐越带的人最少,自然而然地插入王子昭的队伍中,根本不去看赵三郎和平顺哀怨的小眼神。
“挺好的啊,您看我不是骑的挺顺溜的么?很快就能换一匹英俊潇洒的成年马了。”唐越刚得瑟完,脚下踩到一个坑,整个人往前倒去。
“让……唔……”前方的王子昭来不及避开,硬生生地用后背承受了唐越的冲撞。
唐越整张脸都撞到王子昭的后背上,牙齿磕着嘴唇,一股甜腥味涌入口腔中,而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保住支撑物,整个人扑倒在王子昭的背上。
王子昭身体往前倾,只片刻就稳住了身体,他看着从腰上搁着的双手,只觉得那一块的肌肤莫名的发烫。
鲜少与人有身体接触的他,除了懵懂不知事的孩童时期,似乎只与唐越接触最爹。
后背上被撞到的地方有些疼,但随后就被温热的呼吸驱散了痛觉,反而有些轻微的痒意。
“抱歉抱歉,不是故意的。”唐越抽着凉气站直身体,手下硬邦邦的触感让他留恋了一会儿,然后很自然地挪开。
王子昭顿了一小会儿,也很自然地继续往前走,只是略微提高音量吩咐:“来人,唐小郎双腿不适,扶着他走路。”
唐越拍了拍还发麻的腿,有些尴尬地接受了别人的搀扶。
等营账搭好,唐越发现自己之前的单人间待遇取消了,竟然要和胡金鹏挤一间。
“山林地势不平,能搭建的营账有限,将就着住吧。”胡金鹏脱下铠甲解释道。
唐越倒是不介意和人同屋,出门在外,以前坐火车还是上百号人挤一起呢,两人间的待遇还算不错了。
只是这么个帅哥和自己同住,半夜万一有些不好的想法冒出来,他是忍着呢还是拼命上呢?
唐越对着胡金鹏的后背发了会儿呆,下意识地问:“胡哥,你几岁上战场的?后背的这道伤疤恐怕快有十年了。”
“小郎不愧是神医,这个伤确实是十年前遭受的,当时刚上战场,为人莽撞,被人从后背砍了一刀,看到着是否很吓人?”
“不会啊,男人嘛,要有几条疤痕才帅气,如果你当时能遇上我,这条疤肯定没这么明显。”正确的处理伤口,也会对皮肤愈合后的美观有影响。
所以很多人在受伤后都喜欢去整形医院缝合,就是为了伤好后尽量不留疤。
“哈哈…那时候小郎君才出生几年啊,就算真遇上了,你又能做什么?”
唐越自己也笑了,确实啊,十年前他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交集,想碰上根本不可能。
没过多久,有人送了饭菜来,唐越闻着竟然比之前几天吃的都好。
他从菜盘子里挑到了一块肉,啧啧有声:“今日竟然集体开荤了,有什么大喜事吗?”
胡金鹏大口大口地吃饭,混军队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吃饭嘛嘛香。
他吞下食物,才出声解释:“明日就抵达秦阳城了,作战前一日让将士们吃饱吃好是惯例,不用在意。”
“原来如此。”唐越咬着那块并不香的肉,突然觉得味道也挺好,难怪人们都说断头饭特别香。
呸呸!童言无忌!唐越暗暗啐了一口。
“到秦阳城后可要稍作休息再剿匪?”
胡金鹏摇头:“按报上来的地点,就在咱们去秦阳城的必经之路上,也许等不了进城后了。”
唐越听他这么一说,三口两口扒了饭,丢下饭碗去找赵三郎和平顺了。
他可没忘记,这两个蠢货身上还挂着一条人命呢,也不知道是他们要别人的命还是被人把命索去了。
赵三郎和平顺住在山峰的另一侧,唐越在山林里穿梭了半个时辰,遭遇了一批狼群,一只老虎,几只受了惊吓的野兔野狗。
还好他带的人多,狼群远远看过来还没行动就撤退了,那只不会审时度势的老虎则被山等人消灭了。
唐越看着昔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倒在血泊里时还很不忍心,暗暗自责了好一会儿。
找到赵三郎,唐越发现他竟然又和平顺开打了,两家的护卫各自占一个阵营,纷纷给自己人打气。
唐越到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了,依然是赵三郎赢了,不过也没占到多少好处,脸上旧伤添新伤,早没了美男子的俊秀白净。
“有这体力和斗志,明日就不用担心你们杀不了敌人反被杀了。”唐越打趣道。
“明日……”两位少爷同时喊出声,张着嘴巴无所适从。
打架的兴致也没有了,两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同一盆水洗了手,把唐越拉进帐篷里好好商议商议。
唐越之前教给平顺的那些小招也都教给赵三郎了,连药也给他准备了一份。
“记住,千万别逞强,没什么比命要紧的,若你们真要去赶马车,本公子就……”
“陪我们一起去?”赵三郎兴奋地问。
唐越翻了个白眼,“如此丢面子的事情本公子绝对不做,不过可以给你们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何为精神上的安慰?”
“就是这……”唐越说完分别拥抱了一下赵三郎和平顺,“好好努力,譲王子昭大开眼界了!”
被抱了的两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年代还不兴这么亲密的动作,除了会把人吓到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
尤其是赵三郎,低着头尴尬地不说话,半响才冒出一句:“本公子爱慕慧珠郡主,你……你……没机会的。”
“……”唐越嘴角一抽,恨不得把他丢到山里喂狼去。
“就是你有这想法本公子也看不上你,你除了这张脸还有什么优势?”
赵三郎不服,“脸自然也是一大优势,每回上街,不知有多少娘子向本公子扔荷包手帕。”
“那你有本事把她们请来帮你杀人啊!”唐越哼了一声。
赵三郎扛起自己的长枪,甩了个漂亮的姿势,“这几日勤加苦练,对付几个小毛贼肯定不是问题。”
第079章 好粗暴啊
唐越踏月归来,回来后先把他们带来的药材和医疗用具清点了一遍,然后让人扛着那只猎杀的老虎去找王子昭。
王子昭依然享受着单人间,唐越进去的时候他正和胡金鹏说话,手边还摆着一个竹筒,款式看着颇为眼熟。
“咦……这不是……”他想要做的注射器?
唐越将那竹筒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表情惊喜又惊奇,顾不得有胡金鹏在场,就问:“殿下,这是你做的?”
他画的图纸只有他们两人看过,相信王子昭也不会随便泄露出去。
而且如果是胡金鹏,他到不担心,这人的人品他信得过。
王子昭点头,指着注射器的末端说:“你所说的活塞本王不太理解,也不知做的对不对。”
唐越要做的注射器是简易版的,一个针筒,一个针头,一个活塞,除了针头都用竹制的,很简单。
针头是他事先就让工匠打造好的,在这里也没办法做到一次性用完就扔,只好循环使用,只要做好消毒应该问题不大。
他没想到王子昭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注射器做出来了,还有模有样的。
他跑去倒了一碗水过来,然后当着王子昭和胡金鹏的面用注射器吸了一竹筒的水,再缓慢地将水射出来。
唐越反反复复试验了三遍,说:“活塞太松了,里面气压不够。”
围观的两人自然是不懂什么叫气压,但前半句能听懂,王子昭嫩脸微微一红,若无其事地说:“本王第一次做,难免失误。”
唐越哈哈大笑道:“确实如此,殿下聪慧过人,能见一次图纸就做出注射器已经很厉害了。”
这绝对不是违心的夸赞,现代人见过注射器,知道它的原理,所以要做出来不难,但没见过的人只单看图纸,而且只看一次就能做到这个程度确实很难得了。
唐越从来不怀疑王子昭的智商,这人如果穿到现代,一定就是学霸的典型代表。
胡金鹏好奇地看着那个竹筒,“这竹筒有何用处?”
唐越故意把针头靠近他,阴测测地说:“只要把这针头插入你的体内,便可以将你体内的血液抽出来,然后……嘿嘿……”
胡金鹏往后退了一步,表情僵硬地看着那根细细的针头,“啪嗒”一声,竟然晕倒了!
“……”唐越无辜地看向王子昭,“我……什么都没做。”
王子昭眉头一皱,起身去看胡金鹏,发现是真的晕了,于是将目光对准唐越手上的注射器。
唐越拍了下脑门,大呼:“他晕针!”
胡金鹏胡副将竟然晕针!唐越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大块头,又彪焊勇猛的大汉子竟然晕针!
唐越放下注射器,摊手解释:“有些人看到这种针头就会晕,就像有些人一看到血液就会晕倒一样。”
“为何会如此?”
“这……”唐越也很难解释,晕针的原因很多种,有些是心理上的,有些是身体上的,“也许他只是紧张?”唐越也不太肯定地回答。
他走过去掐住胡金鹏的人中,对方很快就醒了,醒来后一脸茫然地看着唐越。
唐越只好给他解释了一遍,有些人确实会对针头敏感,但是像他这样健健康康又不胆小的人晕针就比较难以理解了。
此事暂且揭过,胡金鹏因为这事尴尬的无地自处,随便找了个理由先遁走了。
唐越暗搓搓地想,这事他大概能记一辈子,这可是个不小的把柄,总算报了之前的一箭之仇!
王子昭将注射器拿过来,也试了一次,当手指压住活塞将竹筒里的水射出来的时候,他觉得挺有意思的。
不过一想到这东西是用在人身上,他也有些毛骨悚然了。
“真可以将人的血液抽取出来?”王子昭将针头对准自己的胳膊,大有要一针扎下去试试的冲动。
唐越忙按住他的手,想说:兄弟,你不用这么拼吧?你一个连血管都找不到,连静脉动脉都分不清的人,也敢胡乱往身上扎。
真是佩服死他了。
唐越指着地上那头死掉的老虎说:“您要想亲自动手,在那大猫身上试就行,可千万别在自己身上乱动。”
王子昭这时才注意到那只老虎尸体,“路上碰到的?”
“可不是,好家伙,看到我们四五十人还敢冲上来,太没眼力劲了。”
“这山中的大猫多数都没见过人,在它们眼里,你们不过是一群食物。”王子昭拿着针筒往老虎身上扎,然后用力一抽再拔出来,结果一滴血液都没有。
唐越过去按了按老虎的肉身,还没有僵硬,血液应该没凝固,这一针八成没戳到血管。
“来吧,我教你。”唐越用刀子给老虎的脖子剃掉一部分毛发,将针筒刺入其中,动作缓慢地拉动活塞,“抽血速度要慢,这样不会有太大的痛感。”
他将针头拔出来,晃了晃针筒,里面的血液并不多,看来尸体已经开始硬化了。
王子昭亲自试了试,对结果相当不满意,“要取血为何要如此麻烦,直接一刀下去,拿碗装不是更快?”
“……”唐越眨了眨眼睛,好粗暴啊!
“这……如果对象是人,或者是活物,这一刀下去岂不是受伤严重?”
他是要取血救人,而不是杀人。
王子昭点点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心接受这样的答案,不过总算不拿注射器当玩具了。
“这虎既然是你们猎到的,便自己拿去,抬到本王的营账来作何?”
“大家说要孝敬您啊。”唐越其实是自己不忍心处理才把它贡献出来的。
虎骨泡酒在中医上有很好的壮筋骨、强腰肾、祛风寒的作用,虽然没有很有力的证据支持,但能流传千年,想必也有一定的道理。
“您把虎骨留给我就好了。”反正肉他是肯定不吃的,过不了心里那一关。
王子昭也没推脱,决定让人用这虎皮给唐越做个坎肩,再往后天气越发猄了,唐越的身子弱,又是唯一的军医,理应特殊照顾。
唐越还不知道自己又要享受特殊待遇了,拿着那只注射器兴高采烈地回去睡觉,一夜好梦,以至于第二天晨起的时候发现裤子上一片湿漉漉的痕迹。
他抓了抓头发,把残留的梦境影像甩出记忆,大概最近和王子昭朝夕相对,对方又是个极品美男,所以总会不经意间走进他的春梦里。
反正这种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唐越没有男友的时候春梦对象可能是某个体育明星,也可能是偶遇的某个小美男,并不能代表什么。
等他洗漱完换好衣服出门,一眼就看到穿着单衣在朝阳下练剑的王子昭,某些潜藏的画面又一股脑儿地钻出来了,令他浑身燥热起来。
唐越忙做了几个深呼吸,让冰凉的空气将心头的火气压下去,等身体完全恢复正常才一脸淡然地走过去。
“早啊。”唐越站在王子昭不远处打了声招呼。
山林中传来士兵们晨练的声响,驱散了唐越的困意,给新的一天注入了活活生机。
整个队伍中,也只有唐越和王子昭享有睡懒觉的权利,而后者向来早起,所以唐越也尽量不赖床,哪怕这种天气的被窝实在太诱人。
王子昭朝他点点头,并没有中断自己的招式,他双手握着重剑,重复着劈砍刺的动作,看着没有武侠电影中的花哨和高端,但唐越知道,这样简单的招式同样能杀人。
这个时代的剑不是他熟悉的那种薄剑,窄身银灿灿的,刀刃还能映出人影,这个时代的剑都是重剑,玄鐡铸造,剑身宽而厚,需要双手持握才能让动作流畅。
唐越曾试着拿剑挥舞了一次,还没两招就觉得胳膊酸痛,别说是杀人,恐怕连杀鸡都有难度。
这也难怪剑术高超的剑客格外受贵族追捧,宁愿花重金养着他们当护卫,还给予极大的自由。
唐越看着王子昭并不强壮的身体,可以想象他为了练剑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就像他对赵三郎说的,任何一种技能都不是凭空拥有的,没有足够的意志和付出,根本练不好。
第080章 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吃过早饭,队伍继续前进,前往秦阳城的路变得更加曲折,翻山越岭,有些地方连马车也过不了。
王子昭已经弃马车改坐轿,唐越依旧骑着他的小马驹,心惊胆战地跟在队伍中间。
途中路过一个小村庄,稀稀拉拉的十几户人家,胡金鹏让队伍停下来休息片刻,顺便让人问村子里的人要些水喝。
“这村子为何如此安静?”赵三郎从马背上跳下来,扛着他的长枪走到村口四处张望。
他今天从出发开始就处于一种别样的亢奋中,坐在马背上还偶尔吟诗作对,高歌一曲,整个跟精神病患者似的。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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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子昭并不打算深究,他既然选择将这些旁人所不知的事情告知自己,便是对自己的信任,无论从南晋还是从个人的角度,他都应该好好保护整个人,而不是因为他不明不白的身份而迫害于他。
“你放心,只要昭在一日,必能护你周全!”
唐越差点被口水噎到,目光游移地想:这话听着怎么有点肉麻?多像是情话啊!
不过被一个少年说出这种霸道有力的诺言,他怎么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此事您可以说是自己想出来的,可别把我扯出来。”
“这份功劳你不要?”
唐越耸耸肩,很嚣张地说:“本公子不缺钱!”功劳最终换取而来的也是利益,可是唐越现在真不缺这些。
栎阳侯府庞大的财产摆在那,他随意挥霍也用不完,根本没必要为了一点利益给自己找麻烦。
当然,他还是喜欢自己赚钱,花自己钱的感觉。
王子昭摇头苦笑,他真是从未见过如此豁达之人,无论他出自何方,都将是南晋的大幸。
“之前你做出的毛笔本王还未推广,你介意么?”
唐越摸了下鼻子,暗忖:难怪市面上没有看到毛笔,他还以为是因为大家接受不了这个新鲜事物呢。
“只要殿下您能付我一点专利费,爱如何推广就如何。”
“专利费?”王子昭想了想,点头道:“确实,若你将这些贩卖出去,定能赚一大笔。”
王子昭写下一份契约,将之塞到唐越手上,对方扫了一眼,立即满意地笑了。
“殿下果真大方,以后侯府倒了,我就再想几个好点子拿来换钱。”
王子昭满头黑线,哪有人这么诅咒自己家的?
“听小郎此话,本王恨不得栎阳侯府明日就倒。”王子昭说完自己先笑了,如果这样可以促发唐越多贡献出一点好东西,他真的很想动动手脚。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从唐越对待横杆上世子的态度来看,他是个极重亲情的人,伤害他家人一分,也许得到的是十分的反抗。
唐越讪讪一笑,“全当我没说。”
第076章 胳膊肘往里拐
唐越和王子昭逹成协议后,内心轻松了不少,成天在马车里研究注射器和离心机的构造,偶尔脑袋短路了还可以给王子昭弄点新鲜玩意。
这天,王子昭拿着唐越画给他的重甲简略图看得痴迷,连天色暗下来也没注意到。
马车上只有他们二人,自从他们谈论的越来越深入后,王子昭就不留人在身边伺候了。
等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地平线,王子昭捏了捏眉角,问:“唐越,你说将这些重甲武装在马匹身上,当真可行?”
唐越咬着笨杆子,把画的乱七八糟的白布揉成一团,他的脚边已经散落了一堆的废图纸,到底不是学这个的人,要让他画出离心机的原理图实在太难了。
他坐直身体,捏了捏酸痛的肩膀,“骑兵可以分为轻骑兵和重骑兵,轻骑兵取在调度灵活,可以随时出撃随时撤回,重骑兵重在杀伤力强大,无论是攻还是守都比轻骑兵有优势。”
“重铠甲加大了马匹的承受能力,使其机动性能变差,对马和人的素质要求奇高,要想装备出这样的队伍,确实很难。”
“本王曾经也设想过要建立一支无坚不摧的军队,可无论是武器还是士兵都无法达到本王的要求。”王子昭摸着图纸上简略的图案,在脑海中将其变为现实,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若真能成功,这样武装出来的军队一定可以战无不胜!
唐越想起曾经看过的电影,那整齐划一包裹着重铠甲的兵马,势如破竹,其震撼感是所见之人久久不能忘怀的。
如果能让这些荧屏上的画面跳出那个框框,变成现实,一定会是自己两辈子见过最震撼的画面。
没有了顾虑之后,唐越对于开金手指这种事也没太大的心理负担了,管他时代会如何发展,他短短的几十年能过的快乐就好。
“强壮的士兵好培养,但强健的马不好培育,南晋的马在血统上就输给北越,如果能从北越引进优良的种马,只需要几年时间,绝对可以建立一支千人的重骑兵!”
王子昭用手指敲着车窗,队伍已经停下来了,车上的人没动,车外的人也只好陪着。
赵三郎正逗着平顺玩,把对方耍的团团转,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压抑的怪笑。
胡金鹏斜了他们一眼,无奈地叹口气,以这两位一路上的表现,要想杀敌恐怕是难咯,真想看看堂堂国公爷的嫡子去赶马车的样子,估计能让全邺城笑话三年。
他策马走到马车外五步远的地方停下,问:“殿下,可否搭营埋灶?”
马车里沉默了一会儿,传来王子昭略微沙哑的声音:“善。”
王子昭已经开始变声,声音又沙又哑,唐越一边暗暗嘲笑他一边给他开了一些补身体的菜谱。
少年的青春期尤为重要,唐越这具身体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调养时间,所以一直比较瘦弱,而王子昭有这条件,唐越也就尽自己的努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曾经他还想过,等他找到了那个共度一生的爱人,就一起收养一个男孩,照顾他长大,他连每个阶段该注意什么事项都做了个详细的表格。
可惜这个美好的愿望才刚有些苗头,他就被老天爷戏弄了,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这个世界完成他的梦想,那样的生活想想都是美好的,可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唐越下车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平顺朝他跑过来,看到他身后的王子昭又紧急剎住脚步,一副踌躇不前的模样。
“你将他带上战场,是想将他磨练成材?”王子昭看着已经瘦了一大圈的平顺问。
“倒没那么高的要求,只是希望他能转变一种生活方式,不要过着猪一样的生活。”
用猪一样的生活来形容衡国公世子以往的生活绝对没有夸张,不过让唐越诧异的是,平顺这么淫乱的生活竟然没有任何庶子出生。
这让唐越松口气的同时又有些担心他的身体。
“世子爷,您又被赵三郎欺负了?”唐越故意大声问。
众人哄笑,平顺脸色一红,瞪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唐越冲着他的背影大叫:“您为何不试试反抗呢?您身高比他高,体重比他重,一个拳头抵他两个拳头,怕什么?”
“喂喂,唐小郎!唐越!……你是何意思?胳膊肘往里拐吗?”赵三郎叉着腰,一脸愤怒地质问。
“胳膊肘本来就是往里拐的啊,三郎你为何生气?不如这样,你和世子爷打一架,谁输了谁喊对方一声兄长。”
“我比他大!”赵三郎不依。
“你都好意思天天欺负他了,比他大又怎样?”唐越本来不想管,反正赵三郎没有恶意,完全是无聊的,把平顺当胖猴子逗。
这队伍中,也只有他们二人旗鼓相当,背景相似,能相互较一较劲,人家胡金鹏档次比他们高了一个台阶不止,压根不愿意搭理他们。
而赵三郎的那位庶兄则每每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根本当自己不认识这个弟弟。
唐越这一路仔细观察了那位镇国公府的庶长子,发现他本事是有,但过于自大,心胸狭隘,又爱出风头,是他最不喜欢的那一类人。
看一个人不顺眼了,唐越就特别想虐他,而虐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拿赵三郎碾压他。
可怎么才能让赵三郎不管是身份还是本事都能压他一筹呢?这就不得不把赵三郎列入调教名单了。
赵三郎瞥了一眼重新跑回来的平顺,橹起袖子叫嚣道:“打就打,本公子会怕你不成?”
平顺瑟缩了一下,然后在唐越鼓励的目光下冲了上来。
两人很快扭打成一团,赵三郎好歹学过些拳脚功夫,一招一式还有模有样。
不过碰上完全不按常理出招的世子爷,他的招式保持不了几招就彻底乱了。
世子爷一个后仰,想用自己的吨位将对方压倒,赵三郎看出他的意图,脚踹在他屁股上,可惜没把人踹飞,自己反作用力跌倒在地。
围观的士兵原本只是默不吭声地看热闹,但气氛渐渐起来后,就忍不住开始起哄了。
一边喊道:“快压上去啊……世子爷,快啊……”
另一边喊道:“公子爷,快起来……用猴子摘桃……”
唐越见气氛浓烈,也忍不住吼了几声,而王子昭则至始至终站在一旁看着他们闹。
“本王的军队中,从未出现过如此荒唐之事!”
唐越顿了一下,嘿嘿笑了,“军队该有的纪律要有,但该有的友谊也要培养起来,团结才是一支军队的制胜良方。”
“友谊?”王子昭自言自语道:“士兵不该是严肃严谨的么?”
唐越没有听到他的低语,从辎重队里翻出了一面小鼓,边拍边唱到:“岂曰无衣?与子战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注】人群静默了下来,连正扭成麻花的二位公子哥也同时抬头朝唐越看过来。
那一声声并不将激昂的鼓声传入众人耳膜,仿佛一只手敲撃着心脏,令人莫名的想到了那些九死一生的战场经历。
那一声声并不顿挫的哼唱回荡在草地上空,一个个音符组成了一首催人涙下的诗篇。
他们忆起了往昔的战友,想起了他们曾经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同仇敌忾!
赵三郎松开了掐在平顺脖子上的手,问:“胖子,若有一日我们一同上战场,你可会与本公子一同面对敌人?”
平顺顿了顿,点点头:“只要你不再嘲笑本世子蠢钝如猪,本世子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赵三郎砸吧砸吧嘴,突然一拳头砸在平顺的脸上,“嗤,就你,拿什么助本公子一臂之力?”
平顺被这一拳头激出了血性,膝盖一压,顶在了赵三郎的肚子上。
赵三郎惨叫一声,从地上翻坐起来,愤怒地朝平顺扑过去。
于是乎,刚凝聚起来的豪壮之情就被这两个只会胡闹的大少爷打散了。
众人大笑,继续将自己的激情释放在并不勇猛的打斗中。
【注】出自《诗经》秦风无衣。
第077章 逊毙了
平顺一拳头打在赵三郎肚子上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袭上心头,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怎么勇猛过。
自小顺风顺水,真是应了他的名字,他除了文不成武不就,没什么本事外,倒也不会学那些纨绔子弟欺压百姓,唯一的爱好只是女色而己。
不过用唐越的话说,他这也不算是爱好,只是无聊时的消遣罢了。
只要他找到更有兴趣的事情做,自然不会成天腻在女人身上。
这一架以赵三郎将平顺压倒在地上不得动弹为告终,一点意外的惊喜都没有,众人喝了倒彩,不知谁大胆地喊了一句:“世子爷,您这一身肉白长了!”
“哈哈……”
赵三郎笑歪了嘴,也不管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有多损他四大美男的形象,拍着平顺的脑袋说:“乖,叫兄长!”
平顺捂着肿的像猪头的脸哼唧了一声。
“什么,为兄没听清。”赵三郎大笑道:“再大声些。”
平顺用力挣扎起来,可惜全身上下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还是没能推开赵三郎的压制,只好大声喊了一句:“阿兄!”
“哈哈……乖……往后你就是我赵三郎的弟弟,为兄罩着你!”
唐越嗤笑一声,这俩傻货,打一架反而增进感情了,要真能相互关照,估计还能组成个傻缺二人组。
赵三郎起身,伸手想将平顺从地上拉起来,哪知道扯了半天也没把平顺挪动半分,原本已经要散去的观众又纷纷笑闹起来。
王子昭走过去,一手握住平顺的胳膊,将人轻轻松松地提起来。
赵三郎一看到他,立马挪开视线,撒腿就要跑。
而平顺也没比他好多少,甚少有羞耻心的他此刻恨不得时间倒流,把和赵三郎厮打的这一幕统统剪掉。
“你们二人……”王子昭一开腔,两位少爷顿时浑身紧绷,跑也不敢跑了。
“从明日起,你们每日卯时起,与胡副将一同训练,本王念你们是新人,可以将训练程度减轻一半。”
赵三郎顿时苦了脸,想反驳又不敢,而平顺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脸茫然。
王子昭可不管这些,通知下了撒手就走人了,唐越走过来安慰地拍拍他们,“喂,自求多福啊。”
“唐、小、郎!”赵三郎咬牙切齿地冲过来,“都是你害的,若不是你怂恿胖子发癫,王子昭怎么会看不过眼?”
唐越一抬脚抵在他膝盖上,同时将随身携带的手术刀拔出来,“原来你也知道别人会看不过眼啊,逊毙了!”
他的手术刀在手指间灵活的转动着,刀锋闪着锋芒,令赵三郎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他目光发直地盯着唐越的手,“这……这是如何做到的?”
唐越把手术刀转到掌心,小巧的刀子在掌心飞快地转动着,他五指一握,将手术刀握在手掌中。
“凡事想做好都得下苦功夫,你觉得我这一手是一天两天能练好的吗?”
赵三郎摇头。
唐越从地上捡了一根枯树枝,折出一小段来,剥去干硬的表皮,用刀子快速地在树枝上雕刻,只见木屑簌簌落下,手指粗细的树枝一面就有了一条龙的雏形。
平顺在一旁已经看呆了,赵三郎也目不转睛看的认真。
他是知道唐越雕工了得,但没有亲眼见过,没想到竟然如此神奇。
不少人围了过来,纷纷对唐越的雕工表示惊叹,他们以为这位年少的军医只是医术上的天才,未曾想他还有如此出神入化的雕工。
上天到底眷顾了他多少,这样的人生来就是来打撃别人的吧。
火光渐渐照亮了这片空地,唐越借着这微弱的光亮将最后几个步骤完成,他抬头吩咐赵三郎:“去找根烧焦的木棍来。”
赵三郎愣愣地点头,转身跑到火堆那挑了一根细细的木炭拿回来给唐越,然后看着他用那根黑乎乎的炭枝在龙的眼睛上点了两点。
“给,送给你,愿你将来能腾空万里。”唐越将木雕塞给赵三郎,对方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发出一声声惊叹。
木雕呈枯黄色,手掌大小,并非非常精致,但这样的材料这样的环境这样短的时间,能完成这样的作品已经很让人佩服了。
“三郎活的恣意,不愁天不愁地,不懂民间疾苦,这是你的幸运,这种幸运若能一辈子眷顾你,你终生无忧自然最好。
可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说句难听的,若有一天你少了恣意的本钱,你能在这世上生存下去吗?”
赵三郎眉头皱了皱,辩驳道:“本公子不敢说学富五车,但也不像平顺那般不学无术,就算没有镇国公府,也可以入朝为官。”
唐越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为官不是你想的那般简单。”
这小子要不是有靠山,就这不管不顾的性子早不知道被算计多少回了。
平顺那身材好歹还贴着一个“我很不好惹”的标签,而赵三郎则像头上挂着“我很单纯,快来骗我”的牌子。
平顺挪过来,捅了捅唐越的后背,小声问:“唐越,本世子可以要一条龙吗?”
唐越转头,“行,只要你抵达秦阳城时能再瘦三斤,我给你雕个更细致的。”
这个时代龙还没成为皇室的专属,它还活在神话中,龙袍也还没有问世,人们对待龙这个神物的态度也没那么谨慎。
平顺点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桃花眼真是不得了,只看这双眼睛的话,唐越觉得没有几个女人可以逃过。
晚饭吃的是熬的浓稠的粥,配着凉拌的野菜,四处是呼噜噜的喝粥声,唐越觉得自己的胃口也好多了,也没那么挑食了。
当然,就算他想挑也没那个条件。
队伍中唯一能开小灶的就是王子昭,众人顾及他的身体,对待他简直跟撺着水晶娃娃似的,恨不得把他供起来。
而其他人要开小灶除非偷偷摸摸的别让人知道,否则就是军法处置的下场。
饭后,赵三郎捧着那条龙坐在河边,抬头望着远处只有一个轮廓的山峰,不知道在想什么。
没有人与他说过这些,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假设镇国公府不存在,母亲在家中只是个摆设,没有话语权,父亲只会埋怨他好逸恶劳,恨鐡不成钢,因此更看重积极上进的庶兄。
他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今天看着唐越游刃有余地玩弄着刀子,想着他那出神入化的医术、雕工,还有男子鲜少会的厨艺,那种自信、那种随性,是他一直向往却得不到的。
一个才十六岁的到底是如何学得如此多的技艺的?他自小到底是如何长大啊的?
赵三郎烦躁地抓着头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想这种烦心事。
他自诩随心所欲地活着,怎么能被一两句话就扰乱心神呢?
都怪这该死的唐小郎,好端端的拿自己说教,难道是最近教育死胖子上瘾了?想为人师表?
他起身拍拍屁股,准备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还没转身就听到背后有人说:“三郎,你不该来的。”
他回头看着庶兄阴晴不定的面孔,扯了下嘴角,“此话何意?”
“你自小娇生惯养,吃不了苦,来了不仅丢自己的脸,也丢尽镇国公府的脸,阿父知道就该生气了。”
赵三郎冷笑一声:“也不见得你给家门攒多少脸,多管闲事。”
“为兄也是为你好,在王子昭面前丢脸以后你还如何在朝廷上立足?”
“所以就该学你那样当马屁精?”
赵家大郎面色发紧,差点发飙,最终还是控制住自己,“你还小,不懂这些,为兄只是想告诫你,来了就来了,可也别尽出洋相,好自为之。”
赵三郎瞪了瞪眼,哼哼两声,“你管好自己即可。”
第078章 审时度势
唐越本以为带上这么多累赘队伍的速度一定会很慢,哪曾想还不到半个月,他们就到了秦阳城。
秦阳城在邺城西南方,一直是匪乱较为严重的地带,这里山多田少,百姓无力耕作便占山为王,靠掠夺过路商人生存。
秦阳城再往西有个蛮夷之地,盛产药材,还有丰富的鐡矿,来往的商队都要路经这条路,这也是朝廷急着剿匪的原因。
“殿下,今夜恐怕要在山林中露宿了。”胡金鹏一身戎装,腰上挂着厚重的鐡剑,威风凛凛。
“又不是第一次在外露宿,为何紧张?“赵三郎骑在马背上,光从气质上看,已经有些硬汉子的风格了。
在马车旁还有一匹半大不小的马驹,枣红色,身高只有成年马的三分之二,小跑着才能跟上大队伍的脚步。
而马背上坐着唐越,一双手紧紧拽着缰绳,两条腿也僵硬地夹紧,比骑术最差的平顺还更不像个骑士。
今天早晨,唐越突发其想地想学骑马,王子昭让人在路过的城中找到了这匹不大不小的未成年马,性格有些活泼,但很温顺,只适合给初学者骑。
唐越在胡金鹏的再三指导下终于能在马背上坐直身体,开始还有着护卫牵着他走,后来他嫌太难看,便非要自己骑。
好在进入丘陵地形后,队伍的速度慢了下来,他驾着小马驹便也能一直跟在王子昭的马车旁。
两人偶尔说说话,偶尔看看沿途风景,倒也不无聊。
唐越扶着山的手下了马背,两条腿跟不是自己的一样,根本没了知觉,踩在地上感觉不到一点地心引力的作用。
“感觉如何?”王子昭脚步稳稳地走过来,两人一对比,唐越反而成了那个双腿不便的伤员。
因为没有太宽敞的平地,队伍只能分了几个区域扎营,唐越带的人最少,自然而然地插入王子昭的队伍中,根本不去看赵三郎和平顺哀怨的小眼神。
“挺好的啊,您看我不是骑的挺顺溜的么?很快就能换一匹英俊潇洒的成年马了。”唐越刚得瑟完,脚下踩到一个坑,整个人往前倒去。
“让……唔……”前方的王子昭来不及避开,硬生生地用后背承受了唐越的冲撞。
唐越整张脸都撞到王子昭的后背上,牙齿磕着嘴唇,一股甜腥味涌入口腔中,而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保住支撑物,整个人扑倒在王子昭的背上。
王子昭身体往前倾,只片刻就稳住了身体,他看着从腰上搁着的双手,只觉得那一块的肌肤莫名的发烫。
鲜少与人有身体接触的他,除了懵懂不知事的孩童时期,似乎只与唐越接触最爹。
后背上被撞到的地方有些疼,但随后就被温热的呼吸驱散了痛觉,反而有些轻微的痒意。
“抱歉抱歉,不是故意的。”唐越抽着凉气站直身体,手下硬邦邦的触感让他留恋了一会儿,然后很自然地挪开。
王子昭顿了一小会儿,也很自然地继续往前走,只是略微提高音量吩咐:“来人,唐小郎双腿不适,扶着他走路。”
唐越拍了拍还发麻的腿,有些尴尬地接受了别人的搀扶。
等营账搭好,唐越发现自己之前的单人间待遇取消了,竟然要和胡金鹏挤一间。
“山林地势不平,能搭建的营账有限,将就着住吧。”胡金鹏脱下铠甲解释道。
唐越倒是不介意和人同屋,出门在外,以前坐火车还是上百号人挤一起呢,两人间的待遇还算不错了。
只是这么个帅哥和自己同住,半夜万一有些不好的想法冒出来,他是忍着呢还是拼命上呢?
唐越对着胡金鹏的后背发了会儿呆,下意识地问:“胡哥,你几岁上战场的?后背的这道伤疤恐怕快有十年了。”
“小郎不愧是神医,这个伤确实是十年前遭受的,当时刚上战场,为人莽撞,被人从后背砍了一刀,看到着是否很吓人?”
“不会啊,男人嘛,要有几条疤痕才帅气,如果你当时能遇上我,这条疤肯定没这么明显。”正确的处理伤口,也会对皮肤愈合后的美观有影响。
所以很多人在受伤后都喜欢去整形医院缝合,就是为了伤好后尽量不留疤。
“哈哈…那时候小郎君才出生几年啊,就算真遇上了,你又能做什么?”
唐越自己也笑了,确实啊,十年前他和这个世界没有一点交集,想碰上根本不可能。
没过多久,有人送了饭菜来,唐越闻着竟然比之前几天吃的都好。
他从菜盘子里挑到了一块肉,啧啧有声:“今日竟然集体开荤了,有什么大喜事吗?”
胡金鹏大口大口地吃饭,混军队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吃饭嘛嘛香。
他吞下食物,才出声解释:“明日就抵达秦阳城了,作战前一日让将士们吃饱吃好是惯例,不用在意。”
“原来如此。”唐越咬着那块并不香的肉,突然觉得味道也挺好,难怪人们都说断头饭特别香。
呸呸!童言无忌!唐越暗暗啐了一口。
“到秦阳城后可要稍作休息再剿匪?”
胡金鹏摇头:“按报上来的地点,就在咱们去秦阳城的必经之路上,也许等不了进城后了。”
唐越听他这么一说,三口两口扒了饭,丢下饭碗去找赵三郎和平顺了。
他可没忘记,这两个蠢货身上还挂着一条人命呢,也不知道是他们要别人的命还是被人把命索去了。
赵三郎和平顺住在山峰的另一侧,唐越在山林里穿梭了半个时辰,遭遇了一批狼群,一只老虎,几只受了惊吓的野兔野狗。
还好他带的人多,狼群远远看过来还没行动就撤退了,那只不会审时度势的老虎则被山等人消灭了。
唐越看着昔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倒在血泊里时还很不忍心,暗暗自责了好一会儿。
找到赵三郎,唐越发现他竟然又和平顺开打了,两家的护卫各自占一个阵营,纷纷给自己人打气。
唐越到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了,依然是赵三郎赢了,不过也没占到多少好处,脸上旧伤添新伤,早没了美男子的俊秀白净。
“有这体力和斗志,明日就不用担心你们杀不了敌人反被杀了。”唐越打趣道。
“明日……”两位少爷同时喊出声,张着嘴巴无所适从。
打架的兴致也没有了,两人化干戈为玉帛,用同一盆水洗了手,把唐越拉进帐篷里好好商议商议。
唐越之前教给平顺的那些小招也都教给赵三郎了,连药也给他准备了一份。
“记住,千万别逞强,没什么比命要紧的,若你们真要去赶马车,本公子就……”
“陪我们一起去?”赵三郎兴奋地问。
唐越翻了个白眼,“如此丢面子的事情本公子绝对不做,不过可以给你们一点精神上的安慰。”
“何为精神上的安慰?”
“就是这……”唐越说完分别拥抱了一下赵三郎和平顺,“好好努力,譲王子昭大开眼界了!”
被抱了的两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个年代还不兴这么亲密的动作,除了会把人吓到还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
尤其是赵三郎,低着头尴尬地不说话,半响才冒出一句:“本公子爱慕慧珠郡主,你……你……没机会的。”
“……”唐越嘴角一抽,恨不得把他丢到山里喂狼去。
“就是你有这想法本公子也看不上你,你除了这张脸还有什么优势?”
赵三郎不服,“脸自然也是一大优势,每回上街,不知有多少娘子向本公子扔荷包手帕。”
“那你有本事把她们请来帮你杀人啊!”唐越哼了一声。
赵三郎扛起自己的长枪,甩了个漂亮的姿势,“这几日勤加苦练,对付几个小毛贼肯定不是问题。”
第079章 好粗暴啊
唐越踏月归来,回来后先把他们带来的药材和医疗用具清点了一遍,然后让人扛着那只猎杀的老虎去找王子昭。
王子昭依然享受着单人间,唐越进去的时候他正和胡金鹏说话,手边还摆着一个竹筒,款式看着颇为眼熟。
“咦……这不是……”他想要做的注射器?
唐越将那竹筒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表情惊喜又惊奇,顾不得有胡金鹏在场,就问:“殿下,这是你做的?”
他画的图纸只有他们两人看过,相信王子昭也不会随便泄露出去。
而且如果是胡金鹏,他到不担心,这人的人品他信得过。
王子昭点头,指着注射器的末端说:“你所说的活塞本王不太理解,也不知做的对不对。”
唐越要做的注射器是简易版的,一个针筒,一个针头,一个活塞,除了针头都用竹制的,很简单。
针头是他事先就让工匠打造好的,在这里也没办法做到一次性用完就扔,只好循环使用,只要做好消毒应该问题不大。
他没想到王子昭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注射器做出来了,还有模有样的。
他跑去倒了一碗水过来,然后当着王子昭和胡金鹏的面用注射器吸了一竹筒的水,再缓慢地将水射出来。
唐越反反复复试验了三遍,说:“活塞太松了,里面气压不够。”
围观的两人自然是不懂什么叫气压,但前半句能听懂,王子昭嫩脸微微一红,若无其事地说:“本王第一次做,难免失误。”
唐越哈哈大笑道:“确实如此,殿下聪慧过人,能见一次图纸就做出注射器已经很厉害了。”
这绝对不是违心的夸赞,现代人见过注射器,知道它的原理,所以要做出来不难,但没见过的人只单看图纸,而且只看一次就能做到这个程度确实很难得了。
唐越从来不怀疑王子昭的智商,这人如果穿到现代,一定就是学霸的典型代表。
胡金鹏好奇地看着那个竹筒,“这竹筒有何用处?”
唐越故意把针头靠近他,阴测测地说:“只要把这针头插入你的体内,便可以将你体内的血液抽出来,然后……嘿嘿……”
胡金鹏往后退了一步,表情僵硬地看着那根细细的针头,“啪嗒”一声,竟然晕倒了!
“……”唐越无辜地看向王子昭,“我……什么都没做。”
王子昭眉头一皱,起身去看胡金鹏,发现是真的晕了,于是将目光对准唐越手上的注射器。
唐越拍了下脑门,大呼:“他晕针!”
胡金鹏胡副将竟然晕针!唐越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大块头,又彪焊勇猛的大汉子竟然晕针!
唐越放下注射器,摊手解释:“有些人看到这种针头就会晕,就像有些人一看到血液就会晕倒一样。”
“为何会如此?”
“这……”唐越也很难解释,晕针的原因很多种,有些是心理上的,有些是身体上的,“也许他只是紧张?”唐越也不太肯定地回答。
他走过去掐住胡金鹏的人中,对方很快就醒了,醒来后一脸茫然地看着唐越。
唐越只好给他解释了一遍,有些人确实会对针头敏感,但是像他这样健健康康又不胆小的人晕针就比较难以理解了。
此事暂且揭过,胡金鹏因为这事尴尬的无地自处,随便找了个理由先遁走了。
唐越暗搓搓地想,这事他大概能记一辈子,这可是个不小的把柄,总算报了之前的一箭之仇!
王子昭将注射器拿过来,也试了一次,当手指压住活塞将竹筒里的水射出来的时候,他觉得挺有意思的。
不过一想到这东西是用在人身上,他也有些毛骨悚然了。
“真可以将人的血液抽取出来?”王子昭将针头对准自己的胳膊,大有要一针扎下去试试的冲动。
唐越忙按住他的手,想说:兄弟,你不用这么拼吧?你一个连血管都找不到,连静脉动脉都分不清的人,也敢胡乱往身上扎。
真是佩服死他了。
唐越指着地上那头死掉的老虎说:“您要想亲自动手,在那大猫身上试就行,可千万别在自己身上乱动。”
王子昭这时才注意到那只老虎尸体,“路上碰到的?”
“可不是,好家伙,看到我们四五十人还敢冲上来,太没眼力劲了。”
“这山中的大猫多数都没见过人,在它们眼里,你们不过是一群食物。”王子昭拿着针筒往老虎身上扎,然后用力一抽再拔出来,结果一滴血液都没有。
唐越过去按了按老虎的肉身,还没有僵硬,血液应该没凝固,这一针八成没戳到血管。
“来吧,我教你。”唐越用刀子给老虎的脖子剃掉一部分毛发,将针筒刺入其中,动作缓慢地拉动活塞,“抽血速度要慢,这样不会有太大的痛感。”
他将针头拔出来,晃了晃针筒,里面的血液并不多,看来尸体已经开始硬化了。
王子昭亲自试了试,对结果相当不满意,“要取血为何要如此麻烦,直接一刀下去,拿碗装不是更快?”
“……”唐越眨了眨眼睛,好粗暴啊!
“这……如果对象是人,或者是活物,这一刀下去岂不是受伤严重?”
他是要取血救人,而不是杀人。
王子昭点点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心接受这样的答案,不过总算不拿注射器当玩具了。
“这虎既然是你们猎到的,便自己拿去,抬到本王的营账来作何?”
“大家说要孝敬您啊。”唐越其实是自己不忍心处理才把它贡献出来的。
虎骨泡酒在中医上有很好的壮筋骨、强腰肾、祛风寒的作用,虽然没有很有力的证据支持,但能流传千年,想必也有一定的道理。
“您把虎骨留给我就好了。”反正肉他是肯定不吃的,过不了心里那一关。
王子昭也没推脱,决定让人用这虎皮给唐越做个坎肩,再往后天气越发猄了,唐越的身子弱,又是唯一的军医,理应特殊照顾。
唐越还不知道自己又要享受特殊待遇了,拿着那只注射器兴高采烈地回去睡觉,一夜好梦,以至于第二天晨起的时候发现裤子上一片湿漉漉的痕迹。
他抓了抓头发,把残留的梦境影像甩出记忆,大概最近和王子昭朝夕相对,对方又是个极品美男,所以总会不经意间走进他的春梦里。
反正这种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唐越没有男友的时候春梦对象可能是某个体育明星,也可能是偶遇的某个小美男,并不能代表什么。
等他洗漱完换好衣服出门,一眼就看到穿着单衣在朝阳下练剑的王子昭,某些潜藏的画面又一股脑儿地钻出来了,令他浑身燥热起来。
唐越忙做了几个深呼吸,让冰凉的空气将心头的火气压下去,等身体完全恢复正常才一脸淡然地走过去。
“早啊。”唐越站在王子昭不远处打了声招呼。
山林中传来士兵们晨练的声响,驱散了唐越的困意,给新的一天注入了活活生机。
整个队伍中,也只有唐越和王子昭享有睡懒觉的权利,而后者向来早起,所以唐越也尽量不赖床,哪怕这种天气的被窝实在太诱人。
王子昭朝他点点头,并没有中断自己的招式,他双手握着重剑,重复着劈砍刺的动作,看着没有武侠电影中的花哨和高端,但唐越知道,这样简单的招式同样能杀人。
这个时代的剑不是他熟悉的那种薄剑,窄身银灿灿的,刀刃还能映出人影,这个时代的剑都是重剑,玄鐡铸造,剑身宽而厚,需要双手持握才能让动作流畅。
唐越曾试着拿剑挥舞了一次,还没两招就觉得胳膊酸痛,别说是杀人,恐怕连杀鸡都有难度。
这也难怪剑术高超的剑客格外受贵族追捧,宁愿花重金养着他们当护卫,还给予极大的自由。
唐越看着王子昭并不强壮的身体,可以想象他为了练剑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就像他对赵三郎说的,任何一种技能都不是凭空拥有的,没有足够的意志和付出,根本练不好。
第080章 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吃过早饭,队伍继续前进,前往秦阳城的路变得更加曲折,翻山越岭,有些地方连马车也过不了。
王子昭已经弃马车改坐轿,唐越依旧骑着他的小马驹,心惊胆战地跟在队伍中间。
途中路过一个小村庄,稀稀拉拉的十几户人家,胡金鹏让队伍停下来休息片刻,顺便让人问村子里的人要些水喝。
“这村子为何如此安静?”赵三郎从马背上跳下来,扛着他的长枪走到村口四处张望。
他今天从出发开始就处于一种别样的亢奋中,坐在马背上还偶尔吟诗作对,高歌一曲,整个跟精神病患者似的。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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